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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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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本书话集《弱水三千》出版之后,有些年轻朋友期盼我能出一部更像“书”的书,正如香港董启章当年对我说过的一样:“你应该写一本专著。”嘿!你又忘了吗?我不是学者,我只是一个正常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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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读过《红楼梦》吗?
——《如何谈论你还没读过的书》
一
如果篇幅不是那么有限,我实在很想在自己办的读书杂志里开个专栏,广邀各方名家轮流谈一本他们从来没有读过的经典,比如说让一位教文学的大教授承认他其实从未看过《红楼梦》;请一个自认是“看不见的手”底下玩偶的经济学家坦白交代,他根本没有读过亚当·斯密的只言片语。这个灵感来自“英国钱钟书”大卫·洛奇(D*idLodge)的某本小说(我只能说“某本”,因为我从未看过任何一本他的小说)。他在书里设计了一个游戏,叫做“羞辱”,玩法是让一群知识分子在饭桌上趁着酒意轮流忏悔,说出自己没有读过的经典,谁说出来的名字愈经典谁就愈无耻,谁愈是无耻谁就赢了。听说那场游戏的最后冠军是个承认自己没看过《哈姆雷特》的英国文学教授。我又听说美国学术圈子里真有很多人在玩这个游戏,听说。
去年横扫法国知识界的畅销书《如何谈论你还没读过的书》,终于在万众期待的盛况下译成英文了。直到执笔这一刻,我还没收到这本书,但是我绝对可以向各位读者保证,我一定会把它由头读到尾的。什么书都可以不看,这本书不行;因为只要读了它,以后别的书就大可束之高阁,我就能够专心一意地写书话骗稿费了。然而,这真是一本实用的指南吗?虽然它的名字取得就像个指南,虽然这就是它大受欢迎广获好评的原因;但没有真正看过它,你能确定它是本怎样的书吗?
成长就是一个不断发现自己被欺骗的残酷醒觉历程。想当年,我也有过纯情的日子,曾经十分羡慕法国人民的文化素质高,不只电影晓得安排主角去法兰西学院听李维史陀讲课,就连福柯最深奥难懂的《词与物》也成了地铁里人手一册的畅销书。直到上了大学,有学长传授“书皮学”(bookcoverstudies),我才恍然大悟,法国人有可能是世界上最懂得在知识上伪装在文化上炫耀的一帮家伙。
学长说:“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要在地铁里看《词与物》吗?当然不是因为它好看得像侦探小说一样,叫人爱不释卷。重点在于要让别人看见自己正在读福柯的新书,正如穿衣服必须穿名牌,读书也得读名著。只不过呢,穿名牌衣服要低调,牌子不可轻易外露;读名著则要高扬,封面一定得让人见得到。”或问:“既然如此,又为什么一定要拿本福柯的新著,何不干脆捧读福楼拜或者黑格尔”?学长又说:“笨蛋!潮流呀!都什么年头了,还看黑格尔,一来那些知识美少女会嫌你老套,二来那些没知识的美少女则根本不知道谁是黑格尔。至于福楼拜,人家可是法国的曹雪芹,你在地铁读《红楼梦》岂不表明你以前的教育不完整,多没文化呀!”
我又接着问:“我见过一些英国人会用特制的皮套套住封面,不让别人知道自己正在看什么,这是不是因为英国人比较踏实低调?”学长嘿嘿一声冷笑:“低调?那是因为他们不想让别人发现自己正在看一本很低格调的书。你以为那些小羊皮套里藏的是什么?说不定是本三流通俗爱情小说,更说不定是个超*黄书呢。难得他们看得血脉贲张,还要装出一脸严肃绅士状。所以说,英国人比法国人更无耻。”
二
“以貌取人”,英文的说法叫做“凭封面判断一本书”,无论中西,都不是值得鼓励的行为。但是人非圣贤,有谁不好美貌呢?再说,要是不从封面判断书的好坏,不凭封面去吸引客人在书海之中拿起一本书,封面又有何用处?在古登堡印刷术发明之后很长一段的日子里,洋书是没有封面的,甚至不装订,就是一堆纸零零散散地送到书店去。那时候书还不多,顾客上门都早有目标,知道有什么新出版,也知道自己要什么。客人们挑好了书,再选封面材料,或者牛皮,或者羊皮,连上头印的字款也随自己喜好,叫书店师傅替你完成装书的最后手续,结果就是你的私家藏书了。那是买书不靠封面的年代,如今每日推出市面的新书数以万计,还有哪家书店能够担起这种手工作坊的细活?还有谁能不“凭封面判断一本书”呢?书皮最出人意料的副作用,就是催生了“书皮学”。以貌取书只不过是这门学问的幼稚园阶段,它真正的内涵是让人单靠书皮就“读懂”了一本书。“书皮学”本是大学时代我们拿来嘲笑人的话。一个家伙平日看起来是个博览群书的鸿儒,谈什么书他都能侃上两句,似乎无所不观。但一再追问,却又顾左右而言他,从一本书扯到另一本书,表面上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实则绝不深入,永远在表象上徘徊。遇上这种人,我们就称赞他“精通书皮学”。
“书皮学”所以可能,《蒂封庭》是因为现代出版业提供了充分的条件,总是想尽办法让读者不用真个看书。例如封面,一定会用最简明扼要的文字介绍,一定会有夸张的名人推介以及书评精句,至于作者介绍更是绝不可少(假如附上作者玉照,你还能对这本书产生最直观的实感)。若是学术书籍,那么书皮学的依据就更丰富了,比如索引和参考书目,内行人只消翻它一翻,便能知道作者的功力和感受这本书的虚实。一部自称卓有创见的《文心雕龙》注释竟然只列了十来项参考书,连人家说过的东西都看得不多,你说它能多有创见呢?一本陶渊明论要是附有日文书目,这就说明作者对日本汉学的研究成果不至于一无所知了。懂得这种种窍门,懂得从封底的有限讯息由小观大见微知著,“书皮学”的门径就算是开了。今天治“书皮学”又比我们当年幸福得多,全拜互联网的诞生。就拿“亚马逊”来说吧,上头起码有一半的书可以让人饱览封面封底。看完这最表层的“书皮”,你还可以翻看目录,要是在目录遇上有趣的关键词,你更能键入那个词,搜索有它出现的页数,速读几页。原来是吸引人买书的技术,落在“书皮学”行家手中,就成了“读通”一本书的利器了。
再说那本《如何谈论你还没读过的书》,据知作者皮尔·巴雅(PierreBayard)是个有功底的教授,写作的态度很认真,而且这本书也不是真正的指南,其实它的真正目的是考察“不读书但又要谈书”的现象和历史。巴雅发现文化史上有一大串搞过书皮学的家伙,其中更不乏歌德这等级数的名人。问题是为什么他们要去谈一些他们根本没看过的书,甚至批评它们呢?这是不是种文化圈的社交技巧呢?还有许多作家学者喜欢公开表示自己从未读过某本书,同时还保证以后也绝对不会碰它,然而又能洋洋洒洒数千言地陈述自己不看它的理由。这是种最理直气壮最坦白的“书皮学”,据说巴雅也有他的分析。这本《如何谈论你还没读过的书》我连见都没见过,又怎么知道它的内容梗概呢?这就叫做“书皮学”了,你上网查查就懂了。


书要读得好的日子
有时候在街上和读者聊天,或者看他们寄来的电邮,我发现他们很关心书要怎么读才可以读得更快更多。可是叫他们失望了,我并没有秘诀。如果真有这种秘诀的话,我也想知道。
其实何必曰快?又何必求多呢?在我看来,读书最重要的是读得好。所谓“读得好”,我指的是起码要读通一本书,没把里头的基本事实搞错。目标看来定得极低,但是在这个时代,我发现这已是很难达到的成就了。
且先别说读书,光是看报,原来也能产生很大的阅读障碍。举个切身经验为例,话说近日我写了一篇文章,藉着梁家杰参选香港特首的政纲受到传媒漠视,批评香港人不言理想光求务实的平庸心态,矛头指向的当然是自许务实的曾特首。为了说明大家厌谈理想的心态是怎么一回事,拙作特别引介了现代大哲学家柏林(IsaiahBerlin)和波帕(KarlPopper)的相关说法。后来身为波帕徒孙的香港议员吴霭仪大姐为文响应,申明再务实也不能不顾理想的指引作用。这一来回实在是友好的观点交流,我以为颇有互相发明之妙。
可是后来我看到一些评论,居然以为这是场“笔战”,而且还误读拙作,觉得我是在帮曾荫权教训梁候选人不要好高骛远!同一篇文字,果然是不同的人能看出截然不同的意思。如果说是我自己的文字不利落,有表意官能的缺陷,我也认了。
但另一封读者来信,就真叫我摸不着头脑了。这位读者劝告我身为文化人,怎能在某大报公然撰文批评司法独立的原则,说“法官失控”会为害社会,这岂不是教坏下一代云云。老实讲,这种论调出现在该报专栏绝不叫人奇怪;只是老天在上呀,我不只根本没写过这等伟论,更从来没有福分得享在该报发表文章的荣光!莫非世上真有“两生花”,还有另一个梁文道也在香港报刊上贩文维生?
不过我明白,这都怨不得人,这是社会的错时代的不对。二十一世纪的阅读合该如此。研究印刷史和书籍史的学者们有个共识,认为古登堡(Gutenberg)印刷术的发明,是人类两种阅读取向的分水岭。在印刷术普及之前,读者追求的是“精读”(intensivereading),犹如古人注经,务求一字一句都要看出个道理,往往一本书能耗上一辈子的生命。原因简单,那时流通的书数量极少,一个罗马时代的学者要是能在一生之中读过三百本书,就是惊人的鸿学硕儒了。等到印刷术出现,书籍的复制方便了,短短百年之间无论种类还是数量都有几何级数的增长。这时的学者如果只看过三百本书还敢对人夸称自己博学,肯定遭人耻笑。所以印刷术的年代是个“泛读”(extensivereading)为王的时代,读书首要是求多求广,速度自然也得跟得上。
终于到了我们这个“后古登堡”的年头,媒体多样,资讯爆炸。大家连停留在一个网页一分钟的耐性都没有,错把另一个人当成你小子,又有什么可怪?问题在我,老是怀旧,总觉得最愉快的读书时光还是上大学的时候,跟着老师读海德格尔(MartinHeidegger)的《存在与时间》,一学期结束了竟然还没翻到第八十页。


当阅读成为一种运动
每当我被问起最理想的阅读应该是什么状态,我就用史蒂芬·斯皮尔伯格(StevenSpielberg)拍的《机场客运站》(TheTerminal)做例子。在这部通俗讨喜的电影里面,大美人凯瑟琳·泽塔琼斯(CatherineZetaJones)是个漂亮的空姐,观众眼中的欲望对象,男主角汤姆·汉克斯(TomHanks)的艳遇伴侣。有一场戏,两人在机场里的书店碰上了,男的问:“咦,你买了本什么书?这么厚。”女的答:“噢——一本拿破仑的传记。我最喜欢看和他有关的东西了。而且这本书厚成这个样子,可以够我看上几天,也才不过六元九毛九,多划算!”请注意这是位有专门兴趣的读者,她不是找一本人人叫好的畅销书,也不是漫无目的地瞎挑,而是情有独钟地追随拿破仑的足迹。其次,她买书的态度很轻松,主要是两个字,“抵睇”。厚厚的一本书才卖七美元,就能打发她好一段无聊的日子了。最后,她没有故作严肃地先清一清喉咙,再隆重介绍:“嗯,这是本拿破仑传,我研究拿破仑。”而且汤姆·汉克斯也不惊讶,只是淡淡地讨论两句就算。
看见这个场面的当时,我就想象要是换了一位香港卖座导演来拍,会怎么处理它呢?他会不会来一个大特写镜头,让那本拿破仑传的封面占据了整个画面?再转向汤姆·汉克斯,拍他讶异到合不上嘴的表情?又会不会有什么特别的音效处理,显得我们这位空姐格外出俗脱众呢?我这么想,丝毫没有轻视本地电影人的意思,纯粹只是从香港的风俗习惯来推测罢了。
我们的习惯是什么?那就是把书看得格外崇高而神圣,认为读书是一种很离世很出尘的行为。因此为了让它回到人间,让它有点烟火味,我们得不时出动大家都认得的名人推介好书;甚至集合一大批小孩集体朗诵(最好能有破世界纪录的人数),好叫电视台看看我们都正在读书呢。劝人读书,介绍好书,我们一概统称为“推动”阅读风气,仿佛不推,它就动不起来了。简单地说,我们香港人把读书搞成了一种运动。
然而,我总以为这样的运动不只“推动”不了阅读风气,还会把它推下海淹死。所以在过去这么多年以来,不论是在电子传媒做节目,还是写书话专栏,我都很清醒地告诉自己,不要推动什么,更不要煞有介事,只要尽量好好地配合时势,讲点故事,有意无意地提醒一下:“瞧,说到世界杯,这本书有一段故事……”,或者“*当然重要,某某人的某本书曾经说过……”这样就好。因此你正在看的这本书虽然看似一本书话,原来却都是借题发挥。
但愿有一天,看我们的娱乐八卦杂志做明星专访,能像《People》那一类外文刊物,不只列出受访者的三围、星座,以及最喜欢的食物和音乐等等,还加上一条“最近正在看的书”。这表示名人不再负担推动读书的任务了,因为每个人平时就有阅读的习惯;而书之于人,就和食物音乐一样,必要但是日常,不足为奇也不足称道。情形就像凯瑟琳·泽塔琼斯买了一本拿破仑传,于是汤姆·汉克斯很自然地与她聊起拿破仑与约瑟芬的往事;是戏剧的一段情节,但它本身不是一出戏。


莫记小过
只有在读书的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个宽容的人。因为我的信条是一本书再怎么不对劲,只要你已经翻开它了,就不妨接受它。当然接受它并不意味你必须完成它,只是一本书,既然已经买了回来又看了几页,如果气冲冲恶狠狠地把它甩出去然后喊一声“混帐!这家伙是个白痴”,岂不是对不住自己。在这个已经不够好的世界里,人是该对自己好一点的。静下来,想想看天生我材必有用呀,再糟的作者到底也是有妈生的;再坏的书也是人家花时间写的。而妈妈是个多伟大的人物,时间又是何等的宝贵呢?更何况三人行必有我师,难道一本坏书就教不了我什么吗?可别自大,坏书起码能叫你见识到世界之大,天外有天。
只是再宽容也好,不知怎的,就是有些沙石眼睛跳不过,好像吃一顿美食旁边老有苍蝇飞,挥之不去甚是恼人。例如香港某家出版社,常出报纸文章结集,有一次我看着看着发现它一本书里好几篇文章都有一段是重复的,而且有规律。那条规律是它的第一段必然会在后面某部分重新出现,这是为什么呢?原来那些文章在报纸上登的时候,编辑怕它太长,为了醒目和提要,于是抽出其中一段放在文首。看来是书的编辑一时大意,把那一段当成是整篇文章的第一段,重打重印了一回。不过这种报纸编辑手法通常会把那发挥提要作用的一段字粗体标黑,以区别于正文。难道这本书的编辑和校对眼睛不好,还是这本书根本没有编辑跟校对?
有些书挺可惜的,明明不错,但就是有几处资料错误的硬伤,犹如完璧有瑕美男生疮。例如专出建筑和城市研究的台湾出版社“田园城市”,最近出了本尚算图文并茂的《涂鸦·城市糖果地图》,介绍英国街头的涂鸦艺术。两位作者在序言里引述一句黑格尔的名言“存在即是合理的”,但把它张冠李戴说成是沙特的话。开头就错,接下来怎不叫人提心吊胆。再进阶一点的,还有两位香港年青学者写的《迷失丧拼场》,是透视消费文化深入浅出的好入门,但其中提到吉登斯(AnthonyGiddens)时,却说他是“美国社会学家”。哎,人家可是拿爵士的正统英国人,还一度是布莱尔的智囊军师呢。或许,是我太过吹毛求疵。
大陆的出版业日益进步,最近连食谱都出得又有文化又漂亮。“北京汉声文化”出了一套《山西面食》,就让人看得很开胃。可是当我掀到一页捏猫耳朵的手部动作特写照时,肚子竟不禁疼了起来。只见师傅揉面团的那双手,十指指甲缝里竟是一圈黑边!这可是我多年中西食谱阅读经验里未曾得见的。难得图边文字还说做猫耳朵不需特殊工具,“只要一双干净的手”。再转念一想,卤菜名店的卤水不是常标榜一锅煮了几十年不倒不熄吗?这个道理用在面点师傅手上应该也是通的。


读者的身体(1)
某年牛棚书展主题是“阅读与身体”,虽然有很多关于身体的讲座跟活动,但是没有一项是直接谈阅读和身体的关系,有点可惜。很多人以为读书是一项纯智的行为,与肉体无关,但只要再想一想,就会发现即使是在看来很静态的阅读过程里,我们也得用上我们的身体器官,例如眼耳手口,无一不是肢体的一部分。只用理性只用灵魂,你读得了书吗?不过,如果我们把阅读看成一连串的动作和姿态,问题就来了。是什么把读书的方式和其他行动区分开来呢?走路、睡觉、吃喝与拉撒,和阅读的分别,是否就只是后者总得有一书在手呢?答案,我还没想清楚,但是我可以在我的笔记里找些有意思的材料,写出来让大家帮忙,思考那阅读中的人体是什么状态:
坐
以前念哲学史的时候,有两个大思想家的阅读姿势令我印象分外深刻,一个是笛卡尔,一个是马基雅维利;笛卡尔躺着读,马基雅维利站着读,总之都不像我们这样坐着读。一般人如果躺着看书,多在夜间临睡以书安眠,在进入个人最私密最与世隔绝的时刻前,与这个世界做最后的交流。所以就寝前读书是种过渡,身体的一半平躺不再移动,另一半只维持最宁静最有限的运作,意识则在充满声音、光线和对话的世界渐渐隐退进沉默和黑暗中。但是笛卡尔不同,他喜欢赖床,醒来之后继续在床上思考、看书,直到11点左右。这位现代哲学之父,半辈子崇尚理性,醒来之后继续躺在床上看书,是不是要把这个过渡翻转过来,让意识渐渐清明,预备进入喧嚣的热闹世界呢?
从前我还以为笛卡尔只是个性格懒惰身体虚弱的人呢,因为他在1649年被瑞典女皇请去教哲学,一个星期有三天要早上五点半上课,我们一向晚起的大哲习惯不了,清晨天气又凉,终于患上肺炎身亡。最近,我才知道笛卡尔年轻的时候居然是个身手不错的剑手,曾经在巴黎出手击退一帮想不利于一位淑女的醉酒汉。他后来还著有一部《剑击的艺术》,可惜亡佚。
马基雅维利,《君王论》的作者,据说他喜欢站着念书,而且还要穿上最好最华丽的朝袍,以示慎重。以前我总认为这些传说印证的是他对学问和知识的无限尊重,教训我们后人可别把读书不当回事。原来这也是个误会。传说没错,他确实有站着读书过久不支倒地的经验,也确实在一封有名的书信里提到自己“在树林中带着但丁,去泉水旁观鸟。回家之后就脱去灰尘满布的日常衣装,换上最华贵的外袍,以最恰当的姿态进入古人的宫廷……”但问题是我们该怎样解读他的行为,如果我们依今人的阅读习惯去看这些故事,自然会得出马基雅维利读书严肃得出奇的印象;可是若放在当时的历史背景考察,就会发现马基雅维利不特别,这根本是文艺复兴学者的典型。
首先,我们都太习惯坐着看书,却忽略了其他姿势的可能,例如前面说过的躺着读,以及直直地站着。
荷兰莱顿大学图书馆有一幅著名的画,年份标记为1610年,画的是当年的大学图书馆。
从中可见一排排的书柜,戴着帽子的学者穿梭其间。书柜前面有些突出的架子,高及肩膀,架上有斜放的木板。有些学者就立在那些架子前面,把书打开摊在斜板上阅读。这就是读书架了,有点像今天教堂里的讲道台。实际上读书架与讲道台都是中古修道院常见的器具,而修道院就是那个年代的学术中心,学者也几乎没有不是修士神父的,这些人看书讲道读圣经都习惯站立。当然他们也会坐下来看书,不过站着读书绝对是常态之一,不足为奇。如今我们若要站着阅读,多半是在地铁或巴士里面,一手握着扶杆,一手持书。所以书本不宜过大,现代袋装书流行也与公共交通工具的普及有关。但在中古欧洲,一般学者研读的书籍,其尺寸可就大多了,绝对不适宜装在袋子里到处走,更不可能只用一只手去捧读,好在他们有读书架。到了马基雅维利身处的文艺复兴时期,其实也有了小巧的十六开本(Oct*o),只不过这么轻便的书只适合但丁等“流行作品”,可以带到林中随处吟诵,不宜盛载柏拉图与西塞罗的玄思和雄辩。古典著作最好还是要有古典的形态。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读者的身体(2)
马基雅维利的故事让我们看到当时书分两类,一类轻装简便内容可亲,怎么舒服怎么读;另一类则庞大华美而深邃,只合精研,如果像中古修士那样站着看就最显隆重了。读书的时候穿上一等绒袍,据意大利学者GuglielmoC*allo考证,也是读希腊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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