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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宅急送-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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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婆拨开钟小魁,气急败坏地翘着兰花指,戳着流离的头:“我就是在帮你解决问题!你若肯早点放下你变态的执着跟身为死神的臭架子,早点来找我指点迷津,事情也不至于糟糕成这样。还敢凶我?!”伤心的孟婆,语速像短跑选手,“西施从来就没有喜欢过你,你一厢情愿也罢了。她死了,该去哪里上头也判了,事情到这儿就算完了。可你看你,竟以权谋私,把该去正道轮回的孩子跟这该去畜生道的女人调了包。好吧,这样也算了。你又担心将来找不到她,更怕她再世为人后被人欺负,便把自己的青颜珠分一半给她吞下。最二的是,你自己都不知道你的青颜珠落到别人身上会有什么后果!你是死神,本体又是出自青蚨一族,你以为你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好,其实桩桩件件都害了她!”

“青颜珠,能扼要解释一下么?”钟小魁在心里重组整个案情,意识到这个东西是关键。

流离看了钟小魁一眼,觉得没有再隐瞒的必要:“我生自青蚨一族,本是妖物,青颜珠是我的内丹。在尼斯湖底的时候,我同你讲过,青蚨是专门找回失去的东西的。这种能力,就存在青颜珠里。我希望她转世之后,有更多的力量保护自己,同时为了尽快找到她,所以才将我的青颜珠的一半让她服下,如此,她就算转生为弱女子,也能天生神力,不至于被人欺负。且青蚨不老,她会像我一样,永远停在这样的年轻容貌。我以为,一切都好了。可是几年以后,我因公事路过族里旧居,一时念旧,回去小坐,无意中看到一本族中长老写下的手札,里头说,青颜珠专属青蚨,在青蚨之身,则是寻失之宝物,若被他人服下,则成不救之恶咒。一句话,青颜珠到了别人身上,它的作用就会反过来。无药可救。”流离看着怀里的久年,眉间以扭成了一个川字,“我希望那本书是胡说的。我一直等,从春秋等到明朝,才找到转世的久年,我守着她,心想,就算出了什么纰漏,也可以阻止她。可结果,我无能为力。”

“青蚨的神力在于‘找回’,那反过来的意思是……”钟小魁回想着孟婆讲的故事,心里有了个不确定的答案。

“是失去。”流离肯定了他的答案,“所谓恶咒,便是一生都会失去。吞下青颜珠,就意味着久年这一生都不能拥有自己真正想拥有的东西。一旦她真正动了心,确定自己想永远拥有一个人或者一件东西的时,他们就会被她亲手毁掉,在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情况下。除非她一生心如止水,无欲无求。否则,就像故事里那样……”他咬了咬牙,“我以为自己是青蚨之王,又是四方死神,高高在上,生死大事都不在话下,何况只是为了一个我爱的女人做点事。”

孟婆冷哼一声:“我阻止过你,你不听,还威胁我。到现在为止,上头都不知道这件事,可你不觉得,事情发展到现在,比让上头知道了还糟糕么?”

“所以我才找你!”流离厉声打断他,“那里所有人都知道,你熬汤的本事是最高的。我早就想找你,可你居然躲到这个谁都找不到的缝隙世界里,还把汤卖给那个人,让他有机会造个假坟墓骗我,我答应了他的条件,他才带我去了墓地。我以为久年真的死了。你知道我有多内疚多难受么?我离开冥界,哪怕说我渎职我也不在乎。我想忘记这一切,才住到世界上最冷的地方,尼斯湖底。可老天不放过我,那个人又来找我。我才知道,她根本还活着。可是因为你的汤,我寻找不到她的味道。她的下落,成了他人与我交易的筹码。直到我跟踪她来到你的地盘。”他探过身子,一把揪住孟婆的衣领,“你说她再来的时候,你一定有办法解决。如果你食言,我会抱着你一起下地狱。”

孟婆扒开他的手,愤怒跟哭笑不得在他脸上交替:“你有求于我,还要拉我下地狱!东夙流离,你没救了。你自己也知道,就算她死了,早已化为无形恶咒的那半青颜珠也不会离开她,就算再转世为人,未来依然重复。她的命运,被你亲手钉死了。这不是童话,她不是睡公主,只要王子一吻就能破除恶咒。你清醒一点吧,这事儿,就算是我们老大,都无能为力。”

“真的没有别的办法?”连钟小魁都听得五脏六腑发疼,整个事情好像谁都没错,但实际上每个人都错的离谱,世上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事情?!

一滴热热的眼泪,滴在流离手上。他怀中一直昏迷不醒的久年,慢慢睁开了眼睛。所有人都吓了一跳。

“这就是……整个故事了。”她深深吸了口气,笑看着流离,“你若记得我天生神力的话,刚刚施法弄晕我的时候,就应再多下几分力道。”

“久年……”他不知所措。

“我背上的字是你刻的?”久年超乎寻常地平静。

“花好月圆,长久年年。”他讷讷地说,“这是你曾经唱过的一支曲子,我可在你背上,是希望你……”

“久年流离……你我的名字就是你我的命运呢。”她打断他,捧着他的脸,“我的身体里,有属于你的一半。你说,我们会不会变得心灵相通?”不等他回答,她自己就答了,“我现在才发觉,会的!而且早就是了。”

她挣脱他的手,对钟小魁道:“跟我来,我把你要送的东西交给你。”说罢,她脚步轻快地出了房间。

流离要追出去,被孟婆拉住了,说:“信我就别乱来。”

外头,天已经黑了,连蚂蚁都不工作了,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只有湿地里的气泡还在不断起伏。偶尔几只夜游神一样的翼龙,怪叫着从顶上飞过。久年背靠着一只睡觉的大蚂蚁,拿出快递单,唰唰地写。

“我说,你也别太难过了。”钟小魁踢着脚下的石子,想安慰对方一下,又觉得说任何话都很苍白。

久年专注地写,然后掏出另一张叠好的纸,把快递单夹在里头,递给钟小魁。

“我不知道应该对你说什么。你真幸福,有一条正常的路可以走,去爱去恨,无限可能。只是,有一些错误,一定不要让它开始。因为没有回头路。”她喃喃着,然后伸出手,灿烂一笑,“合作愉快。”

钟小魁伸出手,总觉得有点不对劲。

“那是谁?”她突然指着钟小魁的背后。

他一惊,回头去看,哪里有什么人。再回头时,不得了了,这女人不知从哪里拿出一把匕首,照准心口扎了下去。他冲上去阻止,却被结结实实的弹了回来。

他定睛一看,久年的匕首停在离心口不到一厘米的地方,而她整个人,定格了一般,被一个透明的气泡包裹在里头,然后只听砰一声响,气泡爆开,化成无数乒乓球大小的小泡泡,哪里还有久年的踪影。

一个大活人,失踪在了泡泡里头?!钟小魁愣在原地。

然后,他发现有一个泡泡与众不同,伸出手接住它,一只普普通通的小蚂蚁趴在里头,触角微微摆动。

“我说了没办法的。”孟婆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这是没办法的办法。这里的蚂蚁,心里只有工作,别的都记不得。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单调,但是充实。她留在这里,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当一只无忧无虑的蚂蚁,好过在外头伤心欲绝。”

“你……”流离看着那只在地上爬来爬去,东看西看,似乎对什么都很新鲜的小蚂蚁,说不出话来。

“你怎么办到的?”钟小魁不记得孟婆有任何把久年变成蚂蚁的举动。

“我这里,只有白水待客。”孟婆狡黠的眨眼。

钟小魁心下一颤,庆幸自己没喝一口水。

“你那杯没事。”孟婆白了他一眼,别有深意的笑道,“你这样的蚂蚁,我可用不起。”

“知道就好。”钟小魁撇撇嘴,蹲下来对着那只蚂蚁轻声道:“合作愉快。”

天空像是在地上开出了一条崭新的路,安宁地延伸到远方。



钟小魁揣着久年变成蚂蚁之前给他的地图,站在门口,孟婆笑眯眯地靠在门上,向他挥手。

临走前,钟小魁回头拉住他,小声问:“最后一个问题,你住在这么偏僻的地方,又干的是非法生意,如何招揽顾客?久年怎么找到你的?”

孟婆扯过他的耳朵,也很小声地说:“我开了一家网店。但是浏览量很低,网站太黑了,不多给钱他们就不做推荐。所以要找到我,全靠运气,或者缘分。”

“你的店叫什么名字?”

“孟婆的汤。”

“……”

清晨的红日里,蚂蚁们又开始简单重复的工作,今天跟昨天的不同是,它们的身边多了一个望着它们发呆的流离。他没说他什么时候离开,孟婆也随他去,只是命令他不许干扰蚂蚁们工作。

走之前,钟小魁把久年写下的快递单留给了他。

单子上的品名里写着:久年。收件人写的是“流离”。

按照久年的意思,她要送给流离的,应该是她的尸体,只是未遂。于是,这成了他第一次没有完成的快递任务。

他把快递单给流离,只因为单子背后,有久年写给流离的最后一句话——你我唯一心灵相通的地方,是彼此对对方都很绝望。这话多伤人哪。

但,流离应该记住。有些错,真真是不能犯的。

在回来的路上,钟小魁回望了那座仙人球房子一眼,心想,如果有一天,久年可以把单子背后的那句话改掉,比如把绝望改成“相爱”多好。

另外,他总觉得他一定还会再见到孟婆跟流离。久年跟流离的悲情往事,撇开当事人的恩怨,似乎还隐藏了别的东西。不过,现在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他要果断火速奔去的,是茫茫太平洋上的一个破岛……岛上还有三个鸟人……

有暑假真好!阿门。

第九章 绛心

“王,孤入灵山,召天人佑秦。见云中有光,隆隆如雷,满城暴雨,至黎明,雨化为乌石,石带赤光。王命集石,藏于秘地。”

“弟有江山,兄必其半。龙袍为凭,天地为证。”

“王命翦率军追叛徒,遇敌于城外,半山毁,亡无数,余者称火光中有巨物腾空。” 那一年,所有跟以上记录有关的书籍,全部被焚毁。所有写过这样的话,传过这样话的人,包括宫中的史官,全部被坑杀。 那一年,他刚坐上皇位不到一年,四海平定,六国归一。他一直相信一件事-- 灰烬才无力背叛,死人才不能说话。



“我想,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钟小魁低头看看自己还在滴水的衣裤,神色平和,语气安详。 包围他的,是一快快衔接完美的颜色,从地面延伸到天空。绿色如玉,碧海晴天,时光静好,一切美好的形容词放到这个遗世孤立的小岛,绝不浪费。 在这么一块静极美丽的地方,钟小魁实在是不好意思发脾气,虽然他五内俱焚,血脉怒奔。 化回胖狗模样的倾城,万分圆满地倒在草地上,极其惬意地四脚朝天,任凭南太平洋上灿烂的阳光爱抚它滚圆得不能再滚圆的肚皮。钟小魁在它面前来回踱步,语重心长道:“我知道你从很早以前就跟着我妈闯荡江湖,也知道你来历不凡但作风低调,更加知道我妈留下你是为了看住我,同时希望我将你当做一个长辈来对待。相信你也知道。“倾城歪着脑袋瞟了一眼,眯起眼睛,高兴的点点头。 “看,你果然知道。”钟小魁笑得如沐春风,轻轻摸着倾城的头,“那,刚才你为什么要去抓鲨鱼呢?你知道突然迫降到海里的危险性么?” 倾城居然很欢快地踢起了腿,嘴里呼哧呼哧地笑。 钟小魁突然变脸,一把将它拎起来使劲摇,吼道:“你知道刚刚我差点被鲨鱼吃掉么?!你知道我刚刚差点被淹死么?!你居然嘴馋到跳海抓鲨鱼吃!” 倾城弯过爪子捂住嘴,笑得更厉害了。钟小魁狠狠地哼了一声,把它仍回地上,头疼地看着被海水湿透的地图,一屁股坐下来,说:“你自己看,久年给我的地图变成这个样子,上头的内容全花掉了,晒晒干之后不知道还能不能用!” 倾城挡住眼睛,翻了个身,挪到离他比较远的地方睡觉去。钟小魁叹了口气,用力拧着衬衫上的水。 从孟婆的热带雨林里一出来,他真是连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便抓了倾城连夜赶到这块在南太平洋上孤独了无数年的复活节岛,一想到那三个在死人堆里挣扎的鸟人,他就百感交集。 眺望四周,除了满目野草与那一排耸立在岛边的巨大石像外,确实看不到别的东西了连个游客都没有。复活节岛上的气候很奇特,七八月反而是一年最冷的时候,热爱温暖的人们嫌弃这样尴尬的温度,所以岛上人烟稀薄也不足为奇。

虽然温度不高,好在阳光充裕,地图很快也晒得半干,但上头的内容让钟小魁的心凉了半截,久年用普通墨水画下来的路线跟记号,大多数已经成了墨团子,只能依稀看到那个困住姜南海他们的墓葬群,大概在岛上的中心地带。

“走!”他怒斥一声,把睡到口水成河的倾城拖起来,朝岛中心走去。

复活节岛很小,形状像拿破仑的军帽,孤零零地落在海水里,从海边往岛中心走,花不了多少时间。随着目的地越来越近,钟小魁却越走越犯疑,这岛上的地势并不复杂,不过是一些微微起伏的矮地,一眼望去,四面八方都清清楚楚,哪怕是中心地带,也不过是一片散落着零散石头的平坦草地罢了而久年给他看的照片,那片墓地群所在的地方是一片黑土,放眼看去,他视线所及的任何地方,都只有黄绿两色

当最后一线阳光落到海平面以下后,钟小魁还是没能找到任何一个跟照片里相近的地方,偶尔也会路过一两个当地居民,问他们,但彻底的语言不通,拉帕努依语这种小语完全不是钟小魁的菜。

久年说,他有七天时间去救人。为今之计,只有往西海岸那边去,来之前他大概查过复活节岛的资料,西岸那边有个叫安加罗阿的村落,是岛上原住民最集中的地方,先到那里打听打听吧。夜色之下,倾城变回原形,驼着他往西海岸快速奔去,一路疾风将草地吃出一种战栗般的嘶嘶声,大大小小的石像浓缩成了一道道的黑影,像无数不动声色的眼睛,沉重地观察不速之客。疾驰中,他无意抬头往天空中,透着一层隐隐的绿色,薄纱般飘动,如影似魅。再看,好像又是自己的错觉。好像又是自己的错觉。是灰尘跑进眼睛了吧,钟小魁揉了揉眼睛。

“安加罗阿……”不远处闪烁的点点灯火,以及一群轮廓模糊的房舍,越来越近,他暗暗松了口气,,如果这里真有那么一个墓葬群的话,当地人一定知道。“如果那里的人也不知道墓葬群在哪里,他们三个就死定了。在这儿停下,收起你的原形。”他跳下来,戳着倾城的脑袋,“都是你贪吃误事,毁了地图!”倾城切了一声,低头啃草,啃了两口,呸一声吐出来,不满地低鸣。大家这么熟,钟小魁当然知道它的潜台词是:我饿了,除了吃,啥事都跟我无关。可是,它不久前才吃了一条鲨鱼……鲨鱼啊!!钟小魁叹气,快步朝前头的村子走去,边走边祷告村里有人听懂英语。没走两分钟,一阵嘈杂人声扑面而来,继而是纷乱摇动的火把以及惊竦的枪声。钟小魁站定一看,安加罗村里冲出一对人马,喊叫着他听不懂的当地话,朝他所在的位置冲了过来,而人群的前方,一个人影正在撒腿逛奔。表面看去,显然是一群人为了什么杀千刀的事在追赶跳跑者,气势汹汹的味道在黑夜里尤其浓重。跳跑的人速度非常快,须臾间已冲到钟小魁面前--

身材高大的男人,肩上扛着一个大口袋,鸟窝般凌乱的黑发迎风飘飞,逛奔之下的脸孔让人看不清细节,只看到一堆黄不黄红不红的络腮胡子,张扬地铺在他的脸上。后头的人马也越来越近,晃眼看去全是当地土著,有拿刀的,有握枪的,嘁哩喀喳喊叫着往这边来。络腮胡跑过去钟小魁身边时几个小东西从他口袋掉出来。“喂!你东西丢了!”他拾起一看,不过是几个番薯。络腮胡回头看了他一眼,边逃边说:“送你了!”他讲的是……中文?!转眼工夫,追赶者们撵到了眼皮子底下,可络腮胡早跑得没影了,那带头的人一眼看到钟小魁,以及他手里的番薯,顿时跟火烧了屁股一样天起来,手里的长矛赫然指向他,对同伴们大喊了一声,将矛头指向了极其无辜的钟小魁。二十几个健硕的男性土著居民,个个满面怒容,每个人都要将钟小魁生吞活剥似地。一张张棕黑色的脸上,若有若无,或多或少浮着一股青绿之色。

自打进了PKD,钟小魁也算是混过江湖捱过风浪的人物了,妖魔鬼怪见了不少,他不曾畏惧过分毫,但面对一堆愤怒的活生生的波利尼西亚土著人民时,他不介意一个打二十个,但很介意二十个打一个。关键是,他压根不明白自己被攻击的理由是什么,就为了这几个番薯?钟小魁将番薯仍到地上,尽量冷静地摊开手,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只是路过的无辜群众。领头人指着他的头,呱啦呱啦大吼一气,其他人也跟着他一起质问,有几个激动的还朝他吐口水。

关键是,他压根不明白自己被攻击的理由是什么,就为了这集的番薯?钟小魁将番薯扔到地上尽量冷静地摊开手,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是无辜群众路过的。

领头人指着他的头,呱啦呱啦大吼一气,其他人也跟着他一起质问,有几个激动的还朝他吐口水。

完全鸡同鸭讲,说着说着,领头人暴跳如雷地发出了怪叫,手指指向钟小魁的脚下。

他低着头倾城这个混球趁所有人不注意的时候,一口一个吞掉了两个番薯,正要吞第三个时,所有诸人疯了似的冲上来,一般跟倾城抢那一个仅剩的番薯另一半人去抓钟小魁。

原本宁静无比的夜晚,被番薯争夺战搞得乌烟瘴气。正纠缠得难分难解时,钟小魁只觉后脖上一麻,像被蚊子叮了一下似的。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他白眼一翻,浑身麻痹地倒在了地上。

一个番薯引发的血案……

奇异的歌声,准确说更像是些古老的咒语,在钟小魁四周此起彼伏。

一座矗立着石像的圆形平台上,他像个串烧一样被捆住手脚,穿在一根横木上,两头架在高高的石台上。一堆篝火在不到三米远的地方熊熊燃烧,再看那些跪在四周的原住居民们,口中念叨着相同的咒语,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把石刀,一个石碗,不少人时不时抬起头,一边用一种贪婪的眼神打量着钟小魁,一边吞咽着口水,好几对眼睛里居然有狼一样的绿光。

一个头戴羽冠,身披白色大氅,只用几块布条遮住关键部位的男人,挥动着画满花纹的手臂,在篝火前又唱又跳,四周的人似是全按照他的指挥,时唱时停。

刀,碗,跳大神的祭司,还有烧猪一样的自己……

钟小魁手心里冒汗了,不过吃了几个番薯而已!

他费力地转着脑袋,才发现倾城更像烧猪,被绑在离他一步之遥的另一根木头上,歪着脑袋睡死了一样流口水。这也好意思叫神兽貔貅!区区几根麻醉针就把这货撂翻了,丢死人了!看这情形,唱完了歌,下面的节目就是吃烤肉了吧?钟小魁挣了挣绳子,绑得死紧!

“倾城!”他扭头大声喊。倾城继续死猪着。他大声跟那个跳大神的人交涉,所有他会的语言都用上了,但对方根本没有回应。如果,他跟倾城在此时此刻成了别人的盘中餐,这必是钟家家史中最“壮观”一笔……由此可见,多掌握一门外语是多么多么的重要!!“救命啊!有人吗!HELP!”钟小魁运足力气,叫得惊天动地。没人。四周只见一座不算高的小山,别说人,鬼都没有一只。一直跳个不停的祭司男突然停下来,大喊一声,双臂高举向天,见状,所有人都安静下来,捧起石碗,用石刀敲击碗边,沉闷而统一的碰撞声四下回荡。寂司男放下手臂,举起一根权杖一样的棍子,朝钟小魁一指,喊了声:“哈马!”旋即便上来两个画着花猫脸的粗黑壮汉,一人扛起衡木的一头,把钟小魁架了起来,嘴里叽里咕噜着,齐齐往篝火走去。呃,这是要开饭么?

正当钟小魁垂死挣扎之际,一个小个子男人从人群外急急忙忙冲了进来,拉住祭司,神色慌张地嘀咕着什么,边比划边朝安加罗阿村的方向指,祭司怒火高烧,朝群众们呦喝一声,众人竞抛下钟小魁,十万火急地朝村子那头赶回。钟小魁长吁一口气,还没来的及回过神,空气里突然传来一阵混合了汗味跟馊味的怪异气体,一把亮晃晃的砍刀,从他背后伸了出来,三两下解决了坚韧无比的绳索。扬起的土屑里,钟小魁忍住屁股狠狠落地时的疼痛,鲤鱼打挺站起来,回头一看,落跑的络塞胡铁塔一样杵在背后,锋利的砍刀早已回到匹制的刀鞘里,故作潇洒地扛在肩上,两道坚硬又不屑的目光在钟小魁身上上下移动,说了一句:“中国人?”字正腔圆的中文啊!钟小魁借着篝火的光芒,将眼前这个男人的面容大量个清楚--果然跟那些原住民不同,虽然也是棕色皮肤,可是五官轮廓怎么看都是东方人的模样,如果没有那堆乱七八糟的胡子,就更像了。“是。”饱受语言不通的灾难后,突然听到家乡话,钟小魁高兴得想哭,当然,他表面依然冷静,“他们为什么要杀我?!”

这些人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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