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三界宅急送-第3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你大爷的,还不把我们弄出去!”三人异口同声。
这一天,复活节岛上风和日丽,没有人看到,从岛上那块神秘的墓葬群里,飞出了一个白衣翩然的美貌男子,他的身边,紧跟着三道绚烂奇特的光华,在明亮的阳光下,越飞越高,直到化成一个闪亮的光团,往东方而去。
空中,有人在心中不约而同地祈祷——钟小魁,你最好还是那个钟小魁,否则就……
海边,一个流着鼻涕的白人小孩,指着天空跟正在晒太阳的父亲说:“爹地!有飞碟也!”
“那是骗人的!”父亲斩钉截铁地说,翻过身又睡了。
这个世界,不被相信的事情太多了。可是,不被相信,跟不存在,永远是两回事。有极大的可能,在遥远的东方,即将发生一件不被绝大多数人相信,但是的确存在的大事……
三界之中,任何事都是有可能的。
第十一章 命秤
无涯天,上古时,冬。
那个人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你们,照我说的去做。一个字都不能违背。”
他们四个站在无涯天的边缘,看着那个人的身体化成了一捧雪花,混迹到寒风里,消失得彻彻底底。雪地上,只留着一块黑琥珀样的“石头”,雪花落在上面,会撩起一圈圈水纹般的光圈。
石头里,趴着一只蝎子。
无涯天,是那个人同那女人的战场,光这里没有四季,永远都是冬天。他们斗了许多年,斗成了习惯。
但,昨天终于分出了胜负。
慢慢的,他们四个人被落雪埋成了雪人。
终于有人说:我们走吧。 柏林,一九四五年,暮春。
他受了伤,很重的一剑,贯穿而过的剑气距心脏只有几公分。
坚固如磐石的城堡,静得像一副锁死的棺木,活人与死人在这个时候并没有什么区别。
他靠着墙,勉强自己别像堆烂泥一样倒下去,如果输,别输的太难看。
面前的男人,居高临下,冷冷凝视,一身正红式对襟长衫,在这个灰黑的地下世界里,耀眼的像一团永不止息的火。
他们俩对面,一具许瘪的尸体横卧在烈火中,身上的纳粹军装在火焰里褪成灰烬。
“斩草得除根。”他擦去嘴角的血迹,笑。
“在元凶与棋子之间,我首先解决前者。”红衣男人装过身,目光有如刀锋,“记住,在任何一条不该你们姓温的人走的路上,永远都有钟家的人挡住你们。”
“走错了路,便要懂得回头。好自为之。”说罢,他转身离开了地堡。 温晴天慢慢从地上爬起来,熊熊火光照亮他没有表情的脸。 干爹临死前对父亲说过——温氏本盛,如龙在天,钟姓一出,万事不成。 他父亲不信,直到他在火焰里魂飞魄散的那一刻,都不信。 他自己也不信,到现在也不信。 钟晨煊,这次你赢了,但我们还有很多的以后。 他跪下,朝火焰磕了三个头。 地堡外,一队苏联红军正急急而来。 一九四五年五月二日,美国星条旗号外——HITLER DEAD! 忘川市第二人民医院,二XXX年,秋。 产房里,女人靠在丈夫怀里,虚弱而幸福地看着医生手里那个呱呱大哭的新生命,喜极而泣。
刚刚当上爸爸的人,高兴得语无伦次:“他叫晓魁,钟晓魁!这名字我早起好了!好威风吧!”说完他窜过去,不断跟医生致谢,感谢这个把儿子接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恩人。
戴着口罩,满头大汗的医生许是见多了这样的幸福爸爸,笑着摆摆手,把孩子交给护士做后续处理后,便走出了产房。
好几个钟头之后,有人在医院的楼梯间里,发现这医生不省人事地倒在地上,喊醒他后,他也不知发生了什么,只说刚准备进产房的时候,被一股莫名冷风吹了一下,便没了知觉。
“但你刚刚明明在产房里接生的。”
“不可能吧……”医生擦了擦汗,“难道我昨天的酒还没醒?我说,你千万别跟人说这事啊!千万!”
清洗完毕,裹在襁褓里的孩子被送回母亲身边,一双黝黑纯澈的大眼睛里,仿佛放下了世上所有的美好良善。
不过,没人看到孩子的后脖上,一个不起眼的黑印,正渐渐淡去。
1
夜色浓浓,黄土绵延,河流的水声远远地撞击着空气,天与地都灰蒙蒙地溶在一起,轻易便叫人失去方向。
干燥的土坡上,钟小魁孤身而行,倾城耷拉着舌头,气喘吁吁地跟在身后。对于他是如何从阿尔金山上的冰牙地挪移到这片黄土高坡上的这段记忆,彻底缺失了,能记起的,只是温晴天突然拉住他的手,脸上一片诡异的笑容。突然刮来的大风,完全迷住他的眼睛,身体瞬间变得像纸一样薄,吹口气就飞得无影无踪,再睁开眼时,世界斗转星移,温晴天则连个影子都没了。
那张内容诡异的快递单仍揣在他的衣兜里,冰牙地前,温晴天讲给他听的故事,言犹在耳。
如果温晴天不是在编故事耍人,他是贪狼之后,便是铁一样的事实。而他的父亲,那个叫做温青琉的男人,居然是数千年前,流离为了久年而“掉包”的牺牲品。
钟小魁猜测,如果当初流离没有罔顾死神的公正与职责,将他心爱的西施按律处理,世上便不会有温青琉这只身世坎坷乃至悲凉的贪狼,他本应该转生为一个普通的人类,无论身份高低,起码能拥有一段正常的,五味俱全的人生。二门晴天这个来去无踪的男人,看似和自己毫无牵扯,可如今细细一想,仿佛自己的生活处处都蛰伏着他的影子。他莫名奇妙被踢来这块地方,必然是温晴天的杰作。
目的呢?按说这牵扯到温家父子的“掉包计”跟他们钟氏半毛钱关系都没有,要秋后算账,也只拿那个时而窝在尼斯湖底,时而闪现在孟婆的热带雨林里,还冠了个死神头衔的流离开刀。可为何温晴天的矛头,摆明了处处都指向他,乃至整个钟家?
“钟小魁,我们要共同对付的,是钟家所有人!”——阿尔金山上,他说了这样的话。
我们共同对付……这几个字太该死了!他在玩什么把戏!
钟小魁停住,手机还是没有信号。他到底是被传送到了地球的那个部分?问青天那个王八蛋又去了哪里?
冷,饿,渴,累……看倾城那个衰样子就了解了。最坏的是,倾城不能变身了。方才这家伙上蹿下跳了半天也还是无果,身躯不再起任何变化,指望它带自己离开的希望破灭不说,这厮现在干脆趴在地上不走了,还一脸“要抱抱要背背”的死相。
“你不走就留在这儿当挺尸!”钟小魁不甩他,举目四望,依稀看到左前方颇远的距离外,有类似灯光的光点,当然不排除他饿晕头的幻觉。
只能继续往前走。
倾城在后头可怜巴巴地嗷叫,还故意抽抽噎噎,钟小魁无奈,返回去把他拎起来,甩到自己背上。想想以前都是他被倾城背着,今天算是把人情都还给这无赖的老貔貅了!
气温不断下降,今天的月亮像是长出了一层白毛似的玩意儿。钟小魁打了个哆嗦。
如今的处境,他就像一只被遗弃在沙漠里的勤苦骆驼,背上还背着一直呼呼睡着的蠢貔貅。
气温不断下降,今天的月亮像是长出了一层白毛似的玩意儿。钟小魁打了个哆嗦。
如今的处境,他就像一只被遗弃在沙漠里的勤苦骆驼,背上还背着一直呼呼睡着的蠢貔貅。
可恨他大概真是幻觉,那片依稀的灯火,怎么离他还是那么远,他进它退,永无止境。
又翻过一座小山坡,灯火还在远处,他真的要走不动了,两只脚灌了铅似的在土地上挪动。香蕉你个西瓜,早知如此,在冰牙地时就多吃点烤鸡翅膀了!
胡思乱想间,钟小魁一个趔趄,脚下似被什么东西狠狠绊了一下,差点摔个嘴啃泥。
他站稳身子回头一看,倒抽一口凉气——一直惨白的人手从土下钻出,努力想拽住任何从他面前经过的物体。
深夜,毛月亮,空无一人的四周,一只人手……
荒地多墓,赶上一户新鲜诈尸的了?
倾城来了精神,忽地跳下来,冲上去便对着那只手狠咬了一口。它大概以为可以开饭了……
“哎呀你大爷的!谁咬我啊!救命啊!”土下炸了锅,一个撕心裂肺的年轻男人的声音破土而出。“我被卡住了……麻烦上头的兄弟帮个手啊!”土下的人继续撕心裂肺。
2
还真的是个人,活人——中规中矩,穿着有点老土的棉衣,极朴素的十八九岁模样的男子。
钟小魁喘着气坐在冰凉的地上,看这家伙便拼命拨弄着头发上的土,边怒火中烧地大骂:“谁挖坑挖到这里来了!组你们一辈子打光棍!”说完,他打量钟小魁,问:“你是外头来的?来参加供销会的吧?”
不等钟小魁回答,这家伙又自顾自地说上了:“你也来得太晚了点吧。要不是我爸非让我出来看看还有没有外来人过来,我才不会掉坑里呢。”
钟小魁一头雾水。
“赶紧走吧,你要是去玩就排不上号了!”他大步流星地往前走去,方向正对着钟小魁刚才一直怀疑是幻觉的那片灯火,“我叫程明,你呢?咦,怎么你走路跟他们不太一样啊。他们个个走路脚跟都不着地的。”
“钟小魁。你带我去哪里?”钟小魁跟他保持着两三步的距离。
“半边村,我家呀!”程明奇怪地回头看他,“这个时候到这里来的,不都是去村参加供销会么?不然你来干嘛~去年你肯定也来过呀!”
钟小魁发现,跟在程明后头,那片总是往后退的灯火停住了,老老实实地等在前方。
这小子有点意思。钟小魁眼珠一转,开玩笑般反问:“那你去年见过我么?”
“不清楚。”程明挠挠脑袋,又有点苦恼,“我每次都在供销会开始之前就犯困,等我睡醒了,你们这些外来人早就走了。明明每年我都看见你们,却又总计不住你们的摸样跟名字。啊,这是一种病吧?”他又问钟小魁。
刚想张口,程明又把话头给抢了:“你在外头能帮我打听一下有大夫能治这种病么?”
“你自己应该先去医院查查。”钟小魁说。
程明摇头:“不行,村里谁都出不去。我们最远只能走到咱俩刚才碰头的地方,再往前就不行了,全身都会疼,可难受的。”
一直平坦的地势渐渐有了往下的趋势,坡度越来越大,最厉害的地方,几乎跟水平线形成了近九十度的角度。渐渐地,路又变得好走了,而且路的两边,一边开满一种有花无叶,颜色如血的红花,另一边却长满了花冠茂盛的向日葵。
他仔细看那些红花,发觉这些花的颜色根本不受光线影响,黑夜也挡不住他们耀眼的颜色,每朵花瓣都是一条细软的丝,底部紧紧聚在一起,往上蔓延开来。
有花无叶的红花,很眼熟。
忽然,钟小魁心中一凉,想起他小时候手欠,偷偷在他爹拿出来翻看的家传手札上,找了有花朵图案的一页,在上头练习水彩画,结果被他爹胖揍一顿,然后告诉他,上色上错了,这种花不能用蓝色,得用红色,因为这叫彼岸花,只在冥界里生长的植物,有花无叶,有叶无花,盛放时,如火烧千里,绵延不绝。
彼岸花!?不对,彼岸花是冥界唯一的植物,如果这里是幽冥之地,又怎么可能冒出向日葵来?彼岸花与向日葵,代表了阴阳两种截然相反的力量,不可能和谐共存于同一个地方。
“这些花……”
“怎么啦?”程明见他面有异色,“咱们村里只长这两种花,白天你来看,好看得很!”
“哦。”钟小魁把疑问暂时压下,问“还有多远?”
“顶多十分钟吧。”
就算是龙潭虎穴,也得去一趟不是,并没有第二个选择给自己。
你们村的东西都是西边的吗?”钟小魁看着前方那片灯火越来越近,越来越真实,很无厘头地问。
“那咋可能!”程明白了他一眼,“听老人说,这村本来不叫半边村的,因为有一年天降大雷,把村口的那块大石头劈成两半,所以才交了这个名字。”
“你们村存在多久了?”他又问。随着距离的推进,一片稀疏的村落依稀铺陈开来,月光暗淡,灯火寥寥,空气里像是蒙了一层看不见的灰,埋在每一处不露真容的墙角屋檐下。
“天晓得。”程明耸耸肩,“不知从哪朝哪代就有了。村里大概没人知道,反正现在还存活的这些,都是从娘胎时就在这里了。”
“你们从来没离开这里?”
成名点头,叹口气说:“不过习惯了。这里也没什么不好。虽然我很羡慕你们这些来去自由的外来人。”说着,他话锋一转,“外头好玩么?你在外有都干些啥?每次我想跟你们这些外来人聊天,你们都不搭理我,我爸也骂我多嘴。没劲。只有你愿意跟我说说话。”
“我是送快递的。”钟小魁顺口答道。
“快递是啥?”
“呃,就是别人付钱给我,然后我帮他们把任何他们想送的东西送到他指定的地方跟指定的人手里。在很短的时间内。”他觉得程明不是在装傻,这孩子的眼睛里真的是一片纯正天然呆。
程明一下就高兴了,指着自己的鼻子说:“那你能把我送到外头去么,不过我没钱。”
“呃,下次再说吧 。”
又走了几步,越过一座像只摊开的手掌一般的小土坡,钟小魁的眼睛霎时被点亮了——
一块接近正圆形的凹池里,式样接近的房舍不下百间,错落有致地聚集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村落,或稀或密的灯光在其中闪烁,正是钟小魁刚才以为的幻觉之境。这么看上去,貌似一个蛮正常的地方。
他跟着程明,继续沿着凹陷地的边缘朝西而行。
这时他发觉,除了他跟程明,还有别人从不同的方向接近这里,这些人之中,有一些走路姿势很怪,脚跟不着地,踮脚而行,跟他们俩往一个方向走。这个村子仿佛一个枢纽,连接了无数隐匿的道路,迎接四面八方而来的人。
“从青云梯下去,那是进村的唯一通道。”程明朝不远处那条嵌在石壁之中的,青光幽幽的梯阶努努嘴。
话音未落,身后不知从哪里窜出来一个小鬼,穿着时尚,头上歪戴着一定名牌棒球帽,冻得发红的鼻头下挂着没擦干净的鼻涕,不要命地朝前跑,跟钟小魁装了个满怀,要不是程明反应快一手拉住了他们,说不定就这么滚下起码百米高的石壁了。
程明把这冒失小鬼从地上拉起来:“你这冒失鬼,你家大人呢?”
“这儿呢这儿呢!”一个穿的话红花绿的中年妇人气喘吁吁追上来,边跑边骂,“小王八蛋,不拴着你不行呢!”
孩子瘪瘪嘴,躲到钟小魁背后,死死拽住他不放手,眼泪鼻涕齐飞。
“这位大嫂,消消气消消气。”程明拦着她“孩子要教育,不能打。”他打量着这个银盘大脸,徐娘半老的女人,“您来村里是……”
“不就是你闷村一年一次的供销会么?我可是指定供应商之一!”他从兜里摸出一个一寸见方的小木牌子,没什么特别的,乌木,四四方方,里外都被磨得很光滑,正面用娴熟的刀工刻了一个隶书的“拾叁”,牌头钻了一个孔,栓了一条普通的红线。
拿着这牌子,他在两人面前晃了晃,然后不由分说把孩子拽过来,对程明道:“麻烦让个道,我敢时间呢!去晚了卖不到好价钱,您让我喝西北风啊!”
说罢,这妇人不露声色地瞟了钟小魁一眼,抽着哭个不停的孩子擦肩而过,越走越快,转眼就走下了那边的“青云梯”。
倾城骨碌碌转着眼珠,扭头看那对母子,尾巴使劲摇着。
“你们村的供销会到底是买卖什么?”钟小魁问。
“我也不是特别清楚,不说了开会的时候我都在睡觉么。不过我问我妈,他说无非就是我们自己种的瓜果蔬菜什么的。每年都有拿着乌木牌子的外来人来村里做买卖。反正一到这时候,村里就挺热闹。”程明回忆地很仔细,但又总像是记性不好,想不起许多事的样子。
说话间,一片柔柔美美的橘色光芒,从青云梯下袅袅娜娜的飘了上来。
一个是三十岁的少女,娇小玲珑,提着一个纸灯笼缓步而出,布衣布鞋,一身素净,任那摇晃的灯笼把光线洒在身上,画出一片抽象动人,惹人遐想的图案。
娇花照水,弱柳扶风这些古书里的词,一股脑在钟小魁眼前跳。
是个漂亮的闺女,不但漂亮,难得还娴静。像她这般年纪的小姑娘,要么像个兔子一样好动,要么像片白纸一样安静,不论动静,都跑不掉一身青涩,独她没有,影响他们的一张俏脸,浅浅微笑,落落大方,毫无山村少女一见人就躲之不及的羞怯。
看她投向程明的目光,钟小魁便知两人是熟人。
倾城早就睁开了眼,趴在钟小魁肩头超这位少女吹了声色色的口哨,完全是老手姿态。
程明拉着钟小魁让到一边,小声说,“这时哑妹,他没爹没妈,而且我记忆力她一直是十三四岁的摸样,从来没变老过。而且每晚她都要在能够俯瞰到整个村子的地方静思打坐,从来不睡觉,很奇怪的人。”
有一个有意思的人。
钟小魁见哑妹提着灯笼,一直走到前方一块突出地面的四方土台前,走上去,将灯笼插在地上,盘腿而坐,双目微闭。
“下去吧!”程明拉了拉他的袖子。
踏着发青的石梯,钟小魁跟着程明往下走。他们的身后,还有人不断往青云梯这里走。如果那妇人拿出来的乌木拍是表示她供货商的身份,那么上头的数字可能表示,最少有十三个供货商要往里村里去。
一个奇怪的村子,还有一年一度的功效会,真的只是一些普通的土特产?
离村子越来越近,钟小魁已经看到村口那块只剩一半的大石头,石头下顽强钻出来的彼岸花,鲜红夺目,另一边,数株向日葵业繁花盛,金光微闪。
又是这种极度矛盾的搭配。
他看着那块半边巨石,跟程明说:“我不是来参加什么供销会的。“
“那你怎么进来的?“程明眼睛一瞪,”咱们这儿只有这时候会来外人,而且来的人都是来走买卖的。除了他们,别人根本进不来的。“
“我睁开眼睛就在这里了。不管你信不信。“钟小魁说,”我跟你来,是因为现在只有你能带我到有食物的地方。“
程明重新打量他一番,说:“我就觉得你怎么跟那些人不太一样呢。你怎么不早说呢!”
钟小魁无语,明明是他聒噪不停,根本不给他解释的机会吧。
“知不是做买卖的人就不能进去了?好吧,我就不打扰了。“他作势要走。
程明赶紧拉住他:“你往哪走呢?你认识去外头的路么?我是不知道的。”
对啊,忘了这一茬了,程明说他们这个村是出不去的,难道对他这个外来人也一样?
“怎么说你也帮过我……这样,你先跟我回家吃饭。不过到了我家,你别说你不是来做买卖的,把脚掂起来走路。我爸每年都去供销会,到时候我让他带你去,到了那儿,你找机会跟着别的外来人,他们昨晚买卖就要走的,跟着他们你应该就能出去了。“
这个建议还不太坏。
3
程明的父母,一看就是老实巴交,憨厚淳朴的哪一类。
见儿子带了个“外头“来的人回来,又听说这个人刚才把他从坑里救了出来,感激的不知道说什么才好,赶紧从厨房拿了不少吃的出来招待钟小魁。程明一闻到香气,也喊肚子饿,坐下来跟他一起吃。
食物是很简单的,馒头小菜热汤而已,但喷香扑鼻。下筷之前,钟小魁不是没有犹豫过,这个半边村到处古古怪怪,鬼知道这些吃的有没有问题。
但是,就算有问题,他也扛不住了!当肚子彻底打败大脑的时候,吃死当睡着吧!
他跟倾城大开杀戒,直吃的肚皮滚圆才罢手。他们吃饭时,程爸披着散发着烟草味的深蓝色的外套,坐在椅子上吧唧吧唧抽着烟斗,是不是朝他们这边瞅一眼;程妈在厨房忙活,不小心摔了碗。
吃饱喝足,眼皮就变沉了,人都有这个劣根性。
钟小魁跟程明都打个哈欠。
“去里头休息一下吧。供销会还有好几个钟头呢。”程明见他一脸疲态,扭头问程爸,“是吧,爸?”
“啊,对对,还早呢。”程爸回过神来,磕着烟杆,对钟小魁说,“你到里屋休息吧,等会供销会开始的时候我来喊你。”
说完,他把外衣穿好,埋头朝门外走去。
程妈闻声从厨房里出来,问:“去哪儿?”
“他二叔哪儿,等会就回。”程爸头也不回地说。
程妈看着他的背影,欲言又止。
程明帮母亲收拾好桌子,贴心地对母亲说,“我带客人去里屋,这些碗我等回来洗,你早点休息。”
程妈露出特别欣慰的笑容,摸摸儿子的脸,说知道了。
但,眼尖的钟小魁在程妈转过头的瞬间,看到她脸上透出一种奇怪的悲哀之色。
程明带钟小魁往后院走,边走边提醒他等会到了供销会现场,找个角落躲起来就好,等散会,随便找个人跟着走就成了。
程妈在后头,偷偷瞅着两人的背影,用力抹了抹有点发红的眼睛。
一把磨得雪亮的尖刀,横放在厨房的灶台上。
4
半边村的村尾,最大一间房舍里,灯火通明,人影穿梭,仿佛根本不受深夜的影响,要热闹到天明似的。
房屋门前空空如也,�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