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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政局的三角恋:皇帝、文臣和太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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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是个重礼法的朝代,出仕的士人,不管个人品德如何,但是在公开场合,总要摆出“非礼弗视,非礼弗听,非礼弗言,非礼勿动”的样子。廷臣为了进谏皇帝,把头磕在地板上大出血的有之,甚至绝食上吊也有之。但很难想象当着至尊之面,像北洋政府或今天台湾地区的议会那样,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如果这样的话不但是有碍礼法,更是藐视朝廷的权威和帝王的尊严。   
但在明朝“土木堡之变”后的非常时期,明朝的金銮殿上上演过一曲全武行,远甚于台湾地区议会的群殴。由于英宗听信了权奸大宦官王振的话,轻率地亲征瓦剌,被俘虏了,史书上称“北狩”。——中国历史上,“北狩”的还有宋代徽、钦二帝,明明是自己当了猎物,被“蛮夷”抓获了,应当是“被狩”,可我们老祖先用传统的阿Q法如此为尊者讳。   
国中不可一日无君,英宗的弟弟朱祁钰代行国家元首的职责。后来他在于谦等人的拥戴下,登基做了皇帝,绝了瓦剌以英宗做奇货来要挟明廷的念头,是为代宗。   
正统十四年(1449年)八月二十二日,英宗被俘后的第七天,尚未登基的代宗作为摄政王上朝理事,当时王振也跟着英宗出征,死在乱军中了。受够了这个大太监鸟气的官员们,这下可以放开嗓门一诉委屈了。右都御史陈镒(都察院主官,正二品)联合大臣提议:王振危害社稷,陷害皇上,请诛杀其族来安抚人心。   
这时候其他大臣哭声震动大殿。——中国文官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确实是个值得研究的有趣现象。这时候一个没有眼力的王振同党马顺站出来呵斥陈镒,他大概还以为是他所仰仗的王公公当权时期。一帮大臣本来就恨王振恨得想寝其皮食其肉,这下一个王党“余孽”如此不知趣地站出来维护老大的利益,岂不是送上门来?   
给事中王竑愤怒了,他和刑科给事中(给事中是派驻在六部的监察官,类似今天监察部驻各部委的监察官员)曹凯,看到陈镒被王党的人斥骂,且王振当权时,监察机构形同虚设,新仇旧怨涌上心头。两人揪住马顺的头发,用牙咬他的肉,大叫:“你以前帮助王振作恶,狐假虎威,现在事情这样了,谁还怕你呀。”其他大臣一哄而上,活生生地将这马顺打死在金銮殿上。   
反正已经出了人命,这些大臣心想一不做二不休,索要王振另外的同党毛、王二人。这时候有个太监金英,脑瓜子比马顺活络多了,关键时刻以实际行动来立功,争取这些失去理智的文官的原谅,便主动把这两人揪出来,一阵乱拳两人被当场打死。大伙儿还不解恨,把三具尸体拖到东安门陈列。不一会儿,又有人把王振的侄子王山(就是霸占某死去指挥的小妾,陷害薛瑄,后来做了锦衣卫高级官员的那位)抓过来,反绑双手让他跪在庭上,让众人唾骂。刚刚摄政的朱祁钰哪见过这架势,吓呆了。还是于谦比较镇定,他扶住朱祁钰坐下,在请示摄政王后,向百官宣谕:“马顺等几人罪当死,其他参加殴打的人不以杀人罪论处。”   
这样一下大家就安静了。群众暴力经过事后追认,合法化了,打架的人成了锄奸的勇士。王山被拖出去“磔之”(将尸体一刀刀割碎),王振也被抄家灭族。   
这场金銮殿上的武斗余波未平,代宗登基后的景泰元年(1450年),镇守浙江的宫中宦官李德上书道:诸臣擅自杀死马顺,等于侵犯朝廷。这样的贼臣不能再用。——同样是宦官,他和王振有共同的利益,这样的上表不足为奇。而且他说得很有道理,颇有点依法办事的味道,这马顺等三人即使罪该万事,也得由朝廷下令逮捕,交由三法司审理,再判处相应的刑罚。大臣自己动手将人打死,当然是犯罪行为。我想从古至今,这是个一般人都能明白的常识。   
可是牵扯到那么多大臣,一一追究起来,大敌当前,这代宗刚刚坐上的皇位能否稳固还难说。于是代宗再次安抚参加武斗的大臣:“诛灭乱臣,目的是安定众志,爱卿们的忠义,朕已知道,不要把李德的话放在心上。”皇帝再一次确认了那场金銮殿上武斗的合法性。   
这个故事或许能反映出明朝不正常的政治生态。受儒家文化教育多年的文官们,竟然能在朝廷不顾法度,将人打死。本来可以通过正常方式解决的问题,往往只能通过极端方式解决,这说明在这些读圣贤书,知朝廷礼法的文官的潜意识里,正常方式没有非正常方式管用和解恨。而因为众怒难犯的原因,对于此种群众暴力,还得事后认可其合法性。法度之严肃性必须让步于现实的政治利益。      
不吸取岳飞教训的于谦   
“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于谦的《石灰吟》所吟诗句,今天读过中学的国人大约都熟悉。这首诗歌是少年于谦托物言志,但一诗成谶,作为大明的一个关键时刻保卫首都的忠臣,在英宗“夺门之变”后,被杀死在刑场,全家被籍没。真正的“粉骨碎身”了。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听信太监王振的建议,冒然亲征瓦剌,被敌人俘虏,瓦剌骑兵一直抵达到北京城。于谦主持国务,否决了迁都南京的建议,带领军民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因为瓦剌要扣押英宗以要挟明朝,于谦等人拥立英宗的弟弟代宗为帝,粉碎了瓦剌的图谋。   
于谦因此成为了大明的第一功臣,得到代宗的信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他也为自己埋下了杀身之祸的隐患。他要避免此祸,只有一个前提:让英宗永远不要回来,或者干脆死掉。   
但是他和代宗,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在英宗失去利用价值后,瓦剌让明朝迎接英宗回家,于谦此时应当极力劝说代宗,让英宗永远滞留在异域,或者在迎接的途中,如当年洪武帝朱元璋对待小明王一样,授意手下部将廖永忠在途中害死小明王。——你大权在手,谁敢说个“不”字,无非腹诽而已。可是他们好好地让英宗回了北京,尽管软禁了英宗,防止他东山再起,尽管英宗也发誓不再复位。——侥幸活了一条命的英宗,此时在弟弟的屋檐下,他当然什么话都能说。但权力的诱惑实在太大了,誓言算什么?亲情又算什么?   
景泰八年(1457年),代宗突染重病,卧床不起,而太子这时已经早逝,皇位继承权发生了问题。武清侯石亨、御史徐有贞、太监曹吉祥等大臣勾结了起来,在正月十六日凌晨发动政变。拥着英宗登上御辇到东华门外。守门禁军见是太上皇,不敢阻拦,石亨挥军直入东华门,扶英宗入奉天殿。这时天已启明,群臣进宫早朝,见英宗已端坐在宝座上,均大吃一惊。英宗安抚群臣说:“景泰帝病重,大家迎我复位,你们各安其事,各安其位吧。”又过了一个多月,景泰帝病故,享年三十岁。   
英宗复位成功后。徐有贞和石亨唆使谏官弹劾于谦、王文,谋划迎接亲王之子入宫继位。都御史萧维祯说:“此事出自朝廷,你不接受罪名也难以幸免。”于是罗织罪名,以“意欲”二字附会成罪,当处以极刑。奏报到英宗那里,英宗说了句:“于谦实有功。”徐有贞说:“不杀于谦,此举为无名。”   
要证明复位的合法性,于谦必须死,尽管从英宗到构陷他的众臣,以及全天下的老百姓,都知道于谦是冤死的,但在最高权力的归属这样大的利益面前,一个人的生命算得了什么?   
于谦以“意欲迎立外藩”获罪,和岳飞因“莫须有”罪名丧身如出一辙。岳飞手握重兵,本来就遭到赵构以及南宋文官集团的提防,他还不知趣地说:“直捣黄龙,与诸君痛饮。”他公开宣称要北伐,迎接徽、钦二宗回来。这赵构能不着急吗?他父亲和哥哥回来了,他这个皇位就不稳固了。岳飞是军事天才却是政治弱智,等待他的当然是“莫须有”罪名,这罪名能不能服众,当然不是赵构、秦桧首先要考虑的,现实的权力总比身后历史评价重要些。手握绝对权力的人,要搞死一个人,安个什么罪名还不容易?   
史载:“及(于谦)籍没,家无余赀。”当初瓦剌首领也先要归还英宗,大臣商议遣使奉迎,帝不悦曰:“朕本不欲登大位,当时见推,实出卿等。”可见代宗是很担心自己的哥哥回来的。可于谦从容曰:“天位已定,宁复有他,顾理当速奉迎耳。万一彼果怀诈,我有辞矣。“代宗只好说:“从汝,从汝。”   
于谦不但没有阻止迎接英宗,反而劝说犹豫不决的代宗把英宗接回来。祸根是他自己种下来的。于谦自取其祸的根本原因是他太刚直忠贞,心里只有朝廷的威望,而没有考虑个人的安危。这样的人,在中国杀机四伏的宫廷政治中,被杀掉是情理之中的事。   
诗以言志,大多数人熟悉于谦那首《石灰吟》,他还有一首七律,知道的人不多,从这首《岳忠武王祠》,可见他对前辈忠臣的景仰和效法,没想到他俩的结局都是那样相似。诗曰:   
匹马南来渡浙河,汴城宫阙远嵯峨。   
中兴诸将谁降敌,负国奸臣主议和。   
黄叶古祠寒雨积,清山荒冢白云多。   
如何一别朱仙镇,不见将军奏凯歌。      
薛瑄的“不识抬举”   
薛瑄是明代的大理学家,创立了河东学派。他是山西河津人,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   
正统年间,他因为得罪了权势熏天的大太监、自己的同乡王振,差点被处死。他得罪王振,原因用现代一些人的眼光来看,是他不识抬举。   
正统八年(1443年),王振问三朝元老、大学士杨士奇:“我的同乡谁可以重用?”杨士奇推荐了学问和官声都不错的薛瑄。于是皇帝下旨,把他从提学佥事(大约相当于教育部一个督学)提拔到大理寺少卿的高位(最高审判机构的二把手)。这王振重用自己的老乡,显然是想在朝廷培植自己的羽翼,和皇帝第一号红人攀上老乡关系,对别的官员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薛瑄这老兄升官后,毫无谢恩的表示。杨士奇这个官场老油子提醒他去拜见王振。薛瑄一口拒绝,理由是:“拜爵公朝,谢恩私室,吾不为也。”中国历朝历代,官职这个公器常常被有权势的人用来做私自的人情送人,可他就是不愿意遵照这个潜规则行事。一天,在东阁议事,公卿们纷纷上前拜见,薛瑄屹立不动。王振过来向他行礼,他也不还礼。升你的官,你不谢恩,这倒罢了,场面上你都不给人家面子。这下薛瑄彻底惹怒了王振。   
你要知道大部分朝廷官员是如何巴结王振的。据《明通鉴》记载,公侯勋戚都称呼王振为“翁父”。工部郎中王佑,因巴结王振被很快升为本部侍郎;都御史王文、陈镒,都跪在门口迎接王振;兵部侍郎徐晞向他卑躬屈膝,不久提拔为尚书。一时间士大夫丧尽廉耻,却怡然自得。   
对这个不识抬举的同乡,王振一直想找机会陷害打击。两年后,王振的侄儿王山和一个刚死去的指挥的小妾通奸。王山想娶这个妾,指挥的大老婆不同意,于是小妾诬告大老婆毒死了丈夫。这个案子到了大理寺由薛瑄审判,经审讯小妾承认自己是诬告,薛瑄秉公替指挥的大老婆洗冤。都御史王文(就是那个跪着迎接王振的监察部长。监察官员都这样,大明吏治可见一斑)等人诬蔑薛瑄故意替人开脱罪责,又弹劾他受贿。薛瑄被逮捕入狱,判处死刑。   
在监狱里等待处死的时间内,薛瑄还读《易经》,毫无惧色。到了行刑那一天,王振的家奴在灶边哭泣。这个王振大概还挺关心下属的,问家奴哭泣的原因。这个家奴说:“听说薛夫子今天将受刑,所以伤心。”连自家的奴才都同情薛瑄,王振也有点感动,再加上别的官员求情,薛瑄被释放回家,罢官为民。后来“土木堡之变”后,王振死在战乱中,薛瑄又起复,做到礼部侍郎兼翰林学士。   
薛瑄这样硬骨头的大臣,在太监的淫威下能够不死,完全是靠运气。大明一朝,忠贞的大臣被宦官冤死的不计其数。连张居正这样有作为的人,想要在朝廷立稳脚跟,也不得不党附大太监。颇有戏剧味道的是,那么多大臣给王振抬轿子,帮他整治薛瑄,他的家奴倒还敢实话实说。这奴才的心地和那些读圣贤书的大臣相比,差别咋这么大呢?      
一个大学士的地域歧视   
在中国古代,地域歧视往往和政治混合在一起。因为古人极为重视籍贯,古人称一个官员往往称其籍贯而不是直接的名号,如熹宗朝被残害的忠烈之士,赵南星称赵高邑,杨涟称杨应山,他俩一是北直隶高邑县人,一是湖广德安府应山县人。而大奸臣严嵩是江西分宜人,阮大铖是安庆府怀宁县人,便被人称为严分宜和阮怀宁。如此,这个人流芳百世,当地的人跟着沾光;这个人臭名远扬,当地人同样跟着丢脸。明代正德年间一个内阁大学士,任过吏部尚书的大官焦芳,曾不遗余力地推行地域歧视。   
在五百年前的大明正德年间,这位大学士是河南人,他歧视的是江西人。   
焦芳依附大太监刘瑾,为虎作伥干了很多坏事,两人合谋将在内阁中对刘瑾有所制约的正直官员如大学士刘健和谢迁以及尚书马文升、刘大夏、韩文、许进等削职为民,独揽了朝局。从此,他和刘瑾更肆意妄为了。   
还在正德皇帝的爷爷宪宗为帝的成化年间,焦芳受到一个案子的牵连被流放。他怀疑此案是江西安福人彭华等官员在背后策划的,因为在此之前彭华经常讥讽焦芳没有才华。于是他对江西人恨之入骨,一旦权在手,便开始进行报复。恰好当时有一个南洋的小国满剌加派使臣来大明朝贡。一个叫亚刘的使臣,本是江西万安人,原名萧明举,在中国犯了罪流亡海外,改名换姓,没想到混出来了,还当了使臣。这个人确实品行不好,他和另一个满剌加土生土长的使臣端亚智同来天朝,途中他密谋到渤泥国(即加里曼丹岛北部文莱一带的古国,金庸在《碧血剑》中,编了个故事,说到袁崇焕的儿子袁承志最终流落到这个国家)索取财物,大约端亚智认为这破坏了国家的外交政策,不同意擅自行动。这个萧明举便把同行的使臣端亚智给杀死了。这当然是件大事,作为宗主国、使臣的目的地的大明朝不能不过问。   
有大臣立马上了奏本,焦芳看完奏本,立刻如获至宝,把萧明举的犯罪行为和他的籍贯联系起来,大肆地攻击江西人。他在奏章的末尾批示说:“江西土俗,故多玩法,如李孜省、彭华、尹直等,多被物议。且其地乡试解额过多。”于是奏请皇帝批准,减少了江西五十名乡试名额,并停止向江西人授予京官。焦芳还把古人拉出来给自己的地域歧视作理论根据,他说:“王安石祸宋,吴澄仕元,皆宜榜其罪,戒他日勿滥用江西人。”   
这个荒谬的说法连另一个老资格大学士杨廷和都看不惯,替江西人抱不平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江西已经被裁减乡试举人录取名额,难道还要把宋、元的古人拉出来审查惩治吗?   
焦芳不仅仅歧视江西人,对其他南方人一并歧视,就是谈到古人也忘不了诋毁南方人,他专门作《南人不可为相图》进献给刘瑾。因为刘瑾是陕西人,他拍马屁增加了陕西乡试名额,当然也不忘给自己的家乡谋福利,将老家河南的乡试名额增至九十五,同时给山东、山西增加若干。——他也不能太露骨地只为刘公公和自己的家乡造福,别的北方省搭便车利益均沾。直到刘瑾、焦芳事败,被皇帝惩治后,各省乡试名额才恢复到原来的数额,一个大学士,如此明目张胆地搞地域歧视,看起来源于个人恩怨,实则有着深刻的文化背景。这种将同一地域、同一姓氏捆绑在一起,共享荣光和耻辱的落后观念,和传统的农业社会结构有关。   
古代中国是个立足于乡土的社会,多个朝代都有家乡五百里以内不许为官的回避规定,就是要防范地方势力。一个人通过科举出来做官,同乡是个非常重要的资源,官员乡土情结割舍不断,因此官场上的人往往不以政见而以籍贯论是非。同乡总是互相提携,互作奥援,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每个朝代,以籍贯为营垒的权力暗斗都很厉害。而科举是士子进入官场最主要的路径,哪个省科举成绩好,哪个省在官场的势力就会更大。唐代以前,重要的政治人物多出于北方,这和北方开化更早,经济文化比较发达有关。宋代以后风水转过来了,北方被契丹、金人蹂躏,所谓“洙泗地,亦膻腥”,孔孟的故乡也在异族统治下。反过来南方的经济文化空前发展,南方人在政治版图中的份额越来越重,一个重要的标志是南方人的科举成绩越来越好。   
宋代简直是江西人的朝代,无论政治、文化都是天下楚翘,欧阳修、王安石、黄庭坚、曾巩、文天祥、晏殊父子这样的人举不胜举。明、清两代,包括江西在内的整个南方,科举成绩更不得了,这和南方更重视教育的传统有关,而重视教育的基础是这些地方经济上更为发达。明、清两朝为了平衡南北的政治势力,在乡试份额上已经对北方有所照顾,南方有所抑制。即使这样,江西、江苏、浙江这些省在科举中,成绩还是远远地超过其他省。焦芳裁减江西乡试名额是釜底抽薪的毒计,因此每三年江西参加会试、殿试的基数大幅度减少,那么中进士的人数必然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中进士的人一减少,那么当知县,入翰林院,最后做部院大臣,直至进内阁的人就会减少,当地的政治影响也会随之减弱。   
焦芳所谓南人奸邪,不能为相的论据其实是非常可笑的。因为南方科举的成绩好,进入官场的当然更多,这有什么奇怪的。而其他做官的人一多,其中贪赃违法的官员绝对数也会比别的地方多。杨廷和所说“因为一个奸民的行为而波及一方,是不正确的”,今天仍有现实意义。   
清末有一个故事,戊戌变法失败后,专门举行一次经济科的会试,广东举人梁士诒文章写得很好,深得主考官之心,本来想录取为第一名的,上报给老佛爷批示,老佛爷看到他是广东人,心里就不高兴,康、梁这些“乱党”多出自广东。再看他的姓名,和梁启超同姓,和康有为同名(康有为名“祖诒”),更是极不舒服,大笔一勾,这个“梁首康足”的才子就名落孙山了。而第二名是后来给袁世凯复辟帝制吹喇叭抬轿子的杨度,他也来自“乱党”很多的湖南,同样受到连累,丢了功名。老佛爷这番行为,可是地域加姓名的复合型歧视。      
严嵩的才气和乾隆的自知之明   
严嵩是明代嘉靖年间的权臣,和明代弄权的太监王振、刘瑾、魏忠贤等人相比,严嵩是个科第出身的大才子。其文才不仅那些宫内宦官难以望其项背,即使是在同时代的文臣中间,也为世人公认。可惜他和严世蕃父子两人是有才而缺德,这样的人干起坏事来水平更高。   
史书记载严嵩长得疏眉朗目,身材修长有玉树临风之态,且声音洪亮,出生江西却不说方言,一口标准的官话,仪表为文臣中的第一流,且在当兵科给事中的时候,政绩不俗。这是当然是他发迹的本钱,但他最大的本钱是“一意媚上”,揣摩皇帝的心思。在皇权时代,应当说这不是个特别耻于提及的毛病,而是生存的必须。皇帝欣赏他一是青词写得好,嘉靖希望长生不老,好道教,喜欢用青词来向上天祈福,当时入阁的大臣大多写得一手好青词。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皇帝让人制了五顶道士戴的“香叶束发巾”,赐给大臣。同在内阁的严嵩的同县老乡夏言认为有失体统,不愿意戴,因此得罪了嘉靖。而严嵩不但美滋滋戴着这顶道冠去拜见皇帝,而且在道冠外笼上轻纱,以示御赐之物,当倍加珍惜。这样做也没什么不对,那时候讲“雷霆雨露,皆是圣恩”,君有赐不能不受。严嵩之坏,在于他利用皇帝的信任卖官索贿,将夏言、杨继盛等耿直之臣迫害致死。后来严嵩的儿子被杀,孙子充军,家产被没收,而他活到八十多岁,晚年乞食于墓地。——即向祭奠祖宗的人讨剩余的供品果腹,下场够惨的。   
这个大奸臣,不但文章写得好,书法也非常棒,和宋朝两大“奸臣书法家”蔡京、秦桧的水平相若。可以想象,他当权时,不知有多少人求其墨宝,其书法的润笔费用绝对是让人咂舌的价码。政治人物的书法价码随着权势的消长而涨落,是一条规律。严嵩身败名裂后,他的书法盛名也被他的奸恶之名淹没了,但毕竟还是有些手迹留在后世。   
据齐如山在一本书里记载,清代京城有顺天府乡试的贡院,顺天府乡试为“北闱”,乃天下乡试第一,皇帝非常重视,主考官都是尚书衔的。可这个贡院的大殿匾额上三个大字“至公堂”,是严嵩所书。   
这样一个为朝廷选拔俊才的堂皇之所,悬挂的竟然是大奸臣题写的匾额,谁也会觉得不舒服。乾隆帝想把它换掉,便命令满朝书法好的写这三个大字,他自己作为喜好舞文弄墨的天子,也写过无数遍“至公堂”,后来他发现,自己的御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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