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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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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找到了刘顺元,并于1954年9月,任命他为中共江苏省委常务书记。
刘顺元对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都是积极并充满热情的。后来,他感到从合作化到总路线、大跃进、公社化,工作中的问题越来越多,风气越来越坏,很有意见,曾经公开批评过“三六九干部”、“风马牛干部”。“三六九干部”是指不干实事,只会在嘴上卖弄“三面红旗”、“六亿人民”、“九个指头”,以势压人的干部;“风马牛干部”是指见风使舵、吹牛拍马的干部。这些话传到了华东局第一书记柯庆施那里,所以柯想批判刘顺元。江渭清没有按照柯庆施的意见办,他向柯解释,说要看通篇文章、报告讲的是什么,不能凭一句两句话就说有什么问题。如果省委常委里有人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要批先批我,我是班长嘛!我不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他怎么会是“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呢?就这样应付过去了。当年秋天,毛主席乘坐专列路过南京,在列车上召见江渭清和省委其他负责人,并询问了“反右倾”情况。江渭清向毛汇报说:我们有“右倾”思想,但没有“分子”。譬如对1958年放农业”高产卫星”、“钢铁卫星”,我和其他常委同志都说过那是“吹牛”,但不是否定总路线、大跃进,而是反对浮夸虚假。这样,从江苏省委到由省委管理的各地、市、县委的主要领导人,都没有划“右倾机会主义分子”。但不归省委管理的基层党员干部,被划作“右倾机会主义分子”还是有的。全省戴上“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帽子的党员、干部等254人,占参加运动的党员总数0。2%,比当时中央所作的全国大约占2%的估计少得多。
但是,大势所趋,全省从上到下还是层层搞了“反右倾”运动,进入大跃进第三年,即1959年底到1960年春夏,在煞“五风”时开始制止的“左”的错误做法、浮夸不实的口号,又重新出现。一些地方提出在三五年内实现人民公社“由基本队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有制”;已在实践中证明行不通的农村公共食堂又被视作“有助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新生事物”而大加提倡;还有的提出要建立“城市人民公社”。与此同时,工业方面一度下调过高的指标,被批为“右倾”;农业指标则由下调变为上调,一些地方重新提出要像1958年那样,“争上游,创奇迹”,“竞赛评比打擂台,现场会议插红旗”,不顾实际,盲目蛮干。
如此“反右倾,鼓干劲”的实际结果是,1960年农业全面减产。全省原计划1960年粮食总产380亿至400亿斤,实际只完成191。96亿斤,比上年减少6。58亿斤,还低于1952年199。5亿斤的水平;棉花600万担,实际只完成248。5万担,比上年减少93。1万担,低于1953年294万担的水平;钢铁、原煤等,均远未达到计划指标。
由于高估产、高征购,从1959年秋冬开始,各地农村就出现了建国以来从未有过的浮肿病、大量人口外流和非正常死亡现象。1960年春夏,情况更加严重。这年2月,省委向周恩来总理报告,全省城市浮肿病患者共有12。6万人。另据镇江、扬州、徐州、淮阴四专区和南京市不完全统计,农村外流人口达14。8万余人。到6月份,省卫生厅统计,全省共有89。2万余人次患上了浮肿病和消瘦病。一些地区人口大量非正常死亡。以宝应县为例。从1959年冬到1960年4月,该县先后死亡35391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6。2%。在这些死亡人口中,除一部分属于正常死亡,大多数是因为缺粮而饿死的。多年没有出现的弃婴现象也出现了,而且为数不少。宝应城内拾到的弃婴就有927名,其中死婴153名。
二、这里“五风”也成灾
2002年,我专程到江苏调查大饥荒的历史。从六十年代的历史资料中可以看出,江苏大饥荒的情况比《江渭清回忆录》中说的要严重得多。
1958年开始,江苏各地像全国其它地方一样,刮起了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这一股股歪风给广大农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1958年,扬州地区全地区共建立了123个农村人民公社,比较多的是5000户到20000户的大社。在并社过程中大刮“共产风”。“粮棉到处抛,农具、耕牛无人要,田头、仓库乱糟糟”,“吃饭不要钱,劳动不记分,多做少做都一样”。自留地收归集体,见树就砍,把社员家庭的猪、羊、鸡、鸭、房子、家具、都归集体所有。有的干部公开宣传:“一切归公,连自己的骨头也是公家的。”同时实行“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把军营生活引入农村,强迫命令成风。兴化县西鲍乡三大队唐朱社(原高级社),108户,452人,1958年9月将363间民房全部拆光,拆下的材料用来修水利、盖食堂、造窑厂和建大队部。这边开会,那边拆房,社员在一边啼哭。房子拆后,一部分社员在搭建的19间草棚子里居住,有的住在小船上,有的住在猪屋里,有的住在草堆肚里。靖江县孤山人民公社宁介大队有19个自然村,1113户、4956人,被强迫搬家的有370户,腾出的房子用于食堂、幼儿园、商店、农具厂等。并且要求当天晚上全部搬光,一毛不留,行动慢的社员挨了打。泰州县大泗镇把街道拓宽到汽车可以对开为标准(当时没有汽车),两边还要留人行道,强行拆掉了一批民房。
盐城地区东台县唐洋公社卢南大队自1958年以来,刮了五次“共产风”。第一场风是1958年10月大搞水利工程。当时县里提出“倾家荡产搞水利”的口号。公社党委下令去水利工地之前要“车子化”、“轨道化”,以便在水利工地上实现车子和轨道运土方。为了做车子、做轨道,组织100多人砍树,一共砍了10天,长了几十年的大树也被砍了。没有车道板,从社员家里搜出800多张长凳,锯掉凳腿。1958年,80%的人上了水利工地。吃在工地,睡在工地。为了搭工棚,就拆社员有房子。四队杭武珍头天出嫁,第二天娘家的房子就被拆掉了,第三天带着新郎“回门”,家没有了,就在废墟上大哭起来,招来了干部一顿臭骂。第二场风是1958年大办公共食堂,拆社员的房子,拿社员的炊具;第三次共产风是1959年秋季农具改造运动,连小树都砍光了;第四次是1960年春扩建大队养猪场,又一次拆房子盖猪圈。拉走社员养的猪。猪前头被赶走,女社员在后面哭。第五次共产风是1960年6月办托儿所,需要什么都是又从社员家里拿。五次共产风弄得社员家徒四壁。曲唐公社胡庄大队共产风也是共刮了五次,但内容不同。第一阵风是大办钢铁;第二阵风是深翻土地,大搞绞绳犁;第三阵风是“四集体”和“十个不要钱”(四集体:集体吃饭,集体住宿,集体劳动等。十个不要钱是吃饭、吃菜、洗澡、看戏、看病、上学等);第四阵风是“倾家荡产搞水利”;第五阵风是大办万头养猪场。刮共产风时对劳动力“一平二调”,命令一下,说走就走。一个社员正在理发,头才剃一半就被干部拉走。吴金才等9个社员正在用船到曲唐拉粪,半路上干部让他们丢下船拉走,船再也没有找到。
1960年11月16日,淮阴市五里公社八大队省委工作组提交的一份报告中介绍了“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的详细资料。现摘引部分如下:
五里人民公社在第八大队举办的万头猪场,三年来无偿调用第八大队集体和社员个人的现金、物资、粮食、劳动力、耕牛、猪子、农具等折价达24300元,相当于全大队去年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80%,相当于今年预计分配给社员收入总额的90%,向其它大队调用的东西也很多。盖猪舍就拆社员的房子,砍社员的树,调社员的砖头,砍社员的芦苇;没有猪就把大队和社员的猪调来;需要劳动力,就叫生产队派工;没有土地就让生产队划拨。。。。共拆去社员房子37间,砍树51558斤,大前庄一个生产队就砍了1000多棵树。第六生产队社员周国柱是一个穷母孤儿户,被砍掉树木48棵。社员房子被拆、树被砍,虽然心中不满, 还得放着鞭炮、喊着口号,把木料、砖头送到猪场。从去年11月底到今年3月底,八大队经常有50%-70%的劳动力被抽去建设猪场。第三生产队和第五生产队由于没有劳动力收获,六七万斤山芋烂在田里。这个大队去冬今春既没有冬耕,也没有积肥,六、七月间,遍地皆草。
这个万头猪场里的生猪大量死亡,仅今年1月份就死了150多头。现在只剩下生猪170头,还难以养活。
 这篇报告中提供的在生产中强迫命令和瞎指挥的事例也是很典型的:
命令风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生产上有关播种面积、作物布局、播种规格、技术措施、种子选择等,统统由上级命令决定,生产小队和社员无权过问,不得因地制宜;二是干部任意打骂社员群众。
今年春天,市委召开了一次有公社书记、大队书记出席的春播现场会议,强调大面积连片种植,规定玉米行距六、七、八寸,株距四、五、六寸。市委书记刘如高在大会上大喊大叫地说:“你们就这么干,如果出了问题杀我刘某的头,如果你们不执行就杀你们的头!”五里公社第二生产队因没有执行上述规定,公社就召开辩论会把大队书记斗争了一番。第八大队按照上级指示,确定一、三、四小队是“山芋区”,六小队是“饲料区”,第一生产队共有土地470亩,硬要他们种250亩山芋,结果玉米和山芋大减产,每亩山芋只收90斤,连种子也不够。第三生产队有20多亩高梁已经长到1尺多高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连片种植棉花的面积,硬要他们拔掉高梁,改种棉花,造成了很大损失。相反,这个小队有一片80多亩地适合种棉花,上级却硬要他们种甜菜,结果没有出苗。第五生产队有30多亩适合种高梁的地,为了连片,硬要他们种玉米,结果每亩只收玉米30斤。 
由于瞎指挥,产量大减。社员愤怒地说:“只要我们能当半个家,生产也不至于弄成这个样子!”
在丹阳县大泊公社,干部个人的决定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也得照办,达不到干部的要求就“训”人是“修正主义”、“右倾思想”、“不服从党的领导”。被公社领导人“训”过的小队干部不计其数。小队干部只能被动地听指挥,不能因地置宜地安排生产。社员说:“大队干部多头多脑,小队干部没头没脑,普通社员昏头昏脑”。在麦收时,公社第二书记提出“两天突击,一天扫尾”的要求,麦子还没割完、已割的还没脱粒,又决定70%的劳动力“只准插秧,不准割麦”。生产队提出不同意见,公社第二书记说“麦子烂了公社党委负责”,还一天五个电话会议、四次电话检查,强迫下面按他的意见办事。结果很多青麦被割掉了,7000多亩小麦霉烂。
常熟县莫城公社是共产风比较严重的一个公社。据中共苏州地委调查,这个公社“平调”的物资按最低价格计算,总值达57。5万元,平均每户损失82。5元。被“平调”的有耕牛、农船、农具、房屋、家禽、猪、粮食、家具、柴草、现金等。被平调的财产用于大钢铁、大兴水利、发展集体经济、盖礼堂、盖办公楼、修干部宿舍等,也有一部分被干部混水摸鱼据为已有。“一平二调”是在强迫命令下进行的。群众稍有不满就扣政治帽子“姓共还是姓资?”、“对党是什么态度?”、“促退派”、“老右倾”等。公社要东西时“一条线”(电话)、“一个印”(通知)、一声命令,要马上送到指定地点。如果生产队干部稍有抵制,还有“四个法宝”:辩论斗争,靠边休息、撤职查办、劳动改造(公社自办的劳改队)。公社要盖礼堂,一天开三次广播会,说:“北京盖人大会堂全国支援,公社盖大礼堂全社支援”,要下面按时送砖送瓦送木料。为了完成任务,闯将大队五小队三个自然村一昼夜拆得片瓦不留。有的社员还在床上睡觉,拆屋队就上房揭瓦。农民说:“共产风是龙卷风,是破产风,刮一阵,穷一次。
由于大量拆民房,使不少地方居住很困难。扬州地区1958年有房350万间,到1960年7月只有300万间。其中,因1958年到1959年水利民工要自带工棚,拆掉房屋12万多间,搞居民点和工具改革拆掉房屋53000间,办养猪场拆了5万多间,机关单位占用民房24万多间,办社队工业占了15000多间,大队办公室占了50000多间。食堂占用13万多间,粮库占用35000间,民办学校占用25000多间。江都县高徐公社1958年建大礼堂9座,都是拆民房盖的。民房拆得多盖得少,大批农民无房住。兴化县有14110户没房住。高邮县二沟公社合兴大队芦家小队21户65口人只有三间大房,四间小房。有的农民只好露天过夜。
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在1956年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时曾经是一个富社。1958年10月,建湖县委书记陈豫华在南京开会时打来一个电话,要各地一定把粮食产量报上一千斤。当时早、中稻已登场,产量已成定局,许多人感到为难。支部书记孙喜来在郑南小队开了一次现场会,叫胡达成把五、六亩田的稻子堆在一个场上,说是一亩田产的,并且“验收”,结果产 量达到了1340斤,以此为样板,让各地向郑南大队看齐,这样,建湖就成了“千斤县”。 1958年陶明任工区书记时,汇报粮食产量只准多报,不准少报。结果有的报亩产1000斤,有的报2000斤,有的报1万斤,两万斤。最后,小队长沈文柏报了15万斤。陶明表扬沈文柏,说:“还是沈文柏气魄最大”。 1959年大队粮食核实产量为60万斤,但公社党委书记朱士凯一定要按73万斤算,结果全大队30多天没粮食吃,造成社员不正常死亡50多人。这个公社1956年粮食产量是127万斤,1959年降到60万斤,1960年预计53万斤。粮食减产,社员收入下降。社员编了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 
常熟县莫城公社1959年全社水稻平均单产实际是605斤,而公社偏要各大队按800斤的产量制定分配方案。结果征购多了,社员口粮少了。没有粮食,就在小队和社员中反瞒产私分,硬分配任务:强迫不同生产队的社员承认每人偷吃了200斤,300斤,400斤,甚至500斤。群众思想不通,干部带头承认。公社副书记陈根兴、副主任张甫生分别承认了自己偷吃了400斤和800斤。社员说:“浮夸风让人人都戴上了俚拿弊印!�
常熟县的浮夸是在“核实产量”的名义下进行的。1959年10月14日,常熟县委在《关于开展核实丰产运动的情况报告》中说:全县“出现了千斤以上的公社4个、大队53个、小队687个。”是怎样“核实”的呢?请看白茆公社。在这一年收割中稻的时候,常熟县委书记和白茆公社书记在白茆召开了“核高产、立标兵现场会”,用“加压力”的手段,弄虚作假,确定十一大队七小队是中稻千斤小队,然后让各队以此为“标杆”报产量,产量越报越高。县里又开全县大队、小队会计会议,让会计们“核实”产量,会计会上报的产量更高。县委认为会计“觉悟提高了”,让阿各公社书记到车站去欢迎会计“胜利归来”。产量报上去了,为了找到粮食,就大反“瞒产私分”。这样做的结果是,“死亡率上升,出生率下降,人口减少”。
六合县瓜埠公社保江大队1959年本来只产粮食96万斤,大队党支书马其银却上报产量为107万斤。上级就按107万斤下达征购任务。征购任务完不成,就到社员家挨户搜查,把自留地的粮食、口粮全都搜走了。社员只好吃野菜充饥,造成了浮肿、死亡、外流和弃婴。农民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干部说大话,我们送小命”。
三、干部横行乡里
在江苏省档案馆,我看到一份1960年7月间一份“整风整社”的会议简报。不少发言者一针见血。双圩公社团结大队社员代表唐汝贵说:我们真像小媳妇,一句话说不到,大队干部就批评“你破坏”,“你造谣”,“你是右派”,“你落后”,“你右倾”。这些帽子都吓死人。还动不动就说,“要辩论你!”兴西公社南沙大队社员代表史增祥说:田里忙得要死,秧栽下去还没醒棵,草长过秧头不让我们去除草,却让我们去熏土。我对干部说,要先除草,后追肥。他说:“你不听党的话!”吓得我再不敢讲话了。有的社队干部打人,骂人,绑人,扣饭,任意摧残社员。双圩公社曹杨大队代表说:我们那里的支书、队长狠得不得了,群众背后称他们为“活阎王”。安丰公社仇家大队社员仇正安身体不好没有参加劳动,干部不让他吃饭。一天早上仇正安已经把粥打回去,又被干部倒下来。仇正安回去就上吊死了。海南公社蔡新大队代表李洪德说:“干部浮夸,我们浮肿。” 双圩公陆祖大队代表反映,这个大队的支部书记王某,大哥当副业主任,二哥做大队长,老婆做出纳会计,家属一共14个,个个都不下田。社员说:我们过去养地主,现在养干部。
扬州地区江都县黄思公社17名党委会成员亲手打过人的占53%,7名常委中有4人亲手打过人。副书记陆某向下面干部说:“不打人就是右倾”。从1959年下半年算起,动手打人、吊人的干部就有228人,占干部总数的47。5%,被吊打的群众1602人,打伤多人,打死12人。这个公社三联大队的14名干部就有13人打过人。民兵营长张某一连打了73人,打死2人。孔北生产队共37户,被打的有32户。摧残社员的手段极为毒辣:穿鼻孔,跪田头,脱衣挨冻,火烫手心,针穿指甲,把人吊起来再在颈上挂重物,等等。建湖县天美公社郑南大队的五个大队干部打过社员近90人。在强迫65岁的女社员劳动时,又拖又拉,还用牛屎堵觜。18岁的女社员胡二保劳动不合干部的要求,被罚脱光衣服,只穿短裤头在田间挨冻4个小时。这个队干部常用扣饭的手段来处罚社员。有20多位社员被扣过饭。这个大队自公社化以来没有给社员分过钱。1960年夏收后分过一次,但社员所得极少。有人编顺口溜:“入社好几年,得了块半钱,打斤油,称斤盐,余下买包烟,回家和老婆吵了大半天。”而干部享有特权。社员的顺口溜:“社员苦做死做,没衣没裤;干部场上站站,有肉有饭。”干部还可以随意挪用公款,而社员有急用苦苦求干部,也拿不到钱,社员说:“书记要钱手一伸,会记拿钱不作声,社员要钱两腿奔。”
兴化县夏家大队自从办了高级社以后,连续三年没有给社员分配,,社员的农具折价一文未给,社员的家具要拿就拿,社员的房子要拆就拆,社员的家庭要搜就搜。在1958年8月成立人民公社时,把洋(脚)车、船、犁等大中小农具和社员自养的猪、禽实行了大集中。为了建居民点,大拆房,大砍树。共拆房了70间,庄子周围的270多棵树全部砍光,一棵不留。九月底、十月初,正是秋收大忙季节,却把百分之七十以上的劳动力调到白山去种麦、到宦家去砌居民点,时间长达三四个月之久,结果粮食“大丰产没有大丰收”。平均亩产只有279斤,却向上报亩产1600斤。大队饲养的400多只鸭子,被干部吃掉了300多只。一年间,干部仅夜宵就吃掉大米500多斤。社员没有饭吃,有的干部是“一人当官,四户冒烟”(自己、姐姐、岳父、姘妇)。社员住房只拆不盖,住房从422间减少到229间,减少了42%。到了1959年冬和1960年春,走进庄去,只见残垣断壁,通天破屋,废般坏车,触目即是。社员衣衫褴褛,蓬头垢面,有的社员无床无被,无垫无盖。社员说:“到了夏家,从人的脸色就可以分出谁是干部,谁是群众。干部没有面黄肌瘦的。大肚子,生小孩的,都是干部家属。”从1959年腊月27日到2月28日,食堂72天没有开饭,造成人口外流和死亡。非正常死亡56人。1960年1-3月,食堂又是六七十天不开饭,又造成大批非正常死亡。1957年,夏家大队人口从939人降到858人。在这期间,死了162人(1959-1960年间死了142人,生了81人(1959-1960年间生了21人)。 
据1960年秋初步统计,吴县东桥公社有41%的干部犯有强迫命令、违法乱纪的错误,有1284人受到他们的伤害。从1960年1月24日到8月5日,发生非正常死亡事件20起,其中已经查明被干部逼死人命的有6起。有些坏干部横行霸道,任意扣粮、扣钱、罚工、罚饿。公社党委委员兼一大队党委书记李某,1960年1月,在“消灭小自由”的口号下,抄家44户,夺去了77%的家庭锅子,处罚了51人,斗争了10人,有4人被逼自杀(其中二人获救)。五好社员查小妹被抄家时搜出了一点大米(这是查小妹省下的口粮,留给小孩做粉吃的),让查小妹交待。查小妹有口难言,上吊自杀。她死后小孩无人照顾,不久也死去。公社党委副书记鲁某,在他分管的第9、第12和第13三个大队里,打了40多人,罚饿1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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