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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曾经爱我和我爱过的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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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女孩子就是沈樱春的妈妈。
〃你不相信有爱情?〃沉默了一会儿,沈樱春问。
〃相信。爱情是可以培养的,但需要客观环境。如果离开了环境,谈爱情也只是一时的寂寞或对彼此的身体的探索而已,当寂寞解除或这种探索完成时,爱情也会跟着烟消云散。〃
〃你不是一直视爱情为粪土吗?〃沈樱春不知是讥笑老妈还是表扬她。或者说,都不是,只是实话实说而已。
〃你不也视金钱为粪土吗?〃
哈哈哈。
母女俩在电话中不约而同地笑起来,虽然母女两个人的长相没有一点儿相似的地方,但从她们说话的语气、神态、方式上可以看出,不需要DNA技术,就知道,她们是一对母女。
徐怡歪在被窝里瞅着沈樱春笑。沈樱春不明白她笑什么。
〃为一个男人放弃母爱不值。〃
〃所以,你至今也没有找到自己的爱情。〃
〃找到又怎么样,不也一样会面临着失去,与其增加一段伤感的经历,不如等到自己可以驾驭爱情的时候,再去谈,浑身上下,全是雪白雪白的,没有一点儿污迹!〃
〃徐怡,你别给我雪上加霜好不好?〃
〃我?〃徐怡指着自己的鼻子道,〃你不是已经嫁给他了吗?我没有半点儿反对,问题是人家想不想娶你,这是关键!〃
对于爱情,对于正在走近或正在变质的爱情,谁都没有更好的保鲜法,也没有更好的防腐法,能做的,都是垂死挣扎。难道不是吗?
只是有的爱情,生命力像野草一样顽强,任你野火烧,任你双脚踏,都不会死掉;有的爱情,比玻璃还脆弱,只要稍有外力的碰撞,就会破碎。
徐怡的初恋是后一种。沈樱春的爱情是前一种。
第64节:围城内外的爱情(6)
这个时间的大四校园,已经一片〃烽火狼烟〃的程度了,这样形容,一点儿都不过分。
很多爱情,会因工作的去向而变得扑塑迷离。有的干脆就是垂死挣扎了,表面上还爱着,可是,他们的内心已经动摇了。
爱情到最后不是败给工作,就是败给未来。更确切地说,是败给自己。
沈樱春的一个师姐于洋,和她的男朋友爱了四年,临毕业时,她的男朋友被武汉电信局看中,而于洋被北京市政府要去做公务员。
〃女孩子做公务员,没一个正派的!〃
本来于洋也考虑到是不是跟他去武汉,可是,男朋友的这句话,彻底地打碎了她心中的爱情,这样没有自由空间和阳光空气的爱情,早晚会令人窒息的。只是,爱情不在关键时刻,不在选择的关口,你是看不出它的丑陋和狰狞面目的。
她露出了真实的自己,忽然让人感到可怕。
于洋顺利地成了北京市政府的一名公务员,她后来和一个北京的男孩结婚了。那个男孩家境不好,但他很上进,很体贴,对这份爱情很珍惜,他是一个软件工程师。
于洋结婚的时候,沈樱春从青岛坐飞机去参加她的婚礼,就在上个暑假,她对沈樱春说,爱情是一回事,而跟你结婚的人又是另外一回事。那个时候,沈樱春对于洋的话不能理解。不是跟你最爱的人结婚,难道是跟你不喜欢的人结婚吗?
〃为什么?〃
〃为了幸福。因为,爱你的人永远会在意你的喜怒哀乐,永远给你一份惊喜,给你一份踏实的感觉,而你爱的人,正好相反,你永远也不会有踏实的感觉,你永远随着他驿动的心而流浪着你的心情和一切!〃
沈樱春还是不能苟同师姐的观点。
〃你不走进围城,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爱情,自己需要什么样的男人。幸福其实是很平凡的,平凡到如果离开了柴、米、油、盐这些事情,就会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也可以这样讲,就是因为有柴、米、油、盐这些调料的浸润,幸福才会有滋有味,才能来得长久。围城外的爱情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所以,瞬间都可以发生,但散伙也快。围城内的爱情与围城外的爱情不一样,是人间的,是平凡的、是琐碎的、是劳累的,但也是最真实而幸福的。〃
于洋的男朋友一直没有结婚。他一直以为,于洋会找他的。于洋后来主动找过他,她告诉他,她结婚了。他不相信。
他问她:〃我们还有可能吗?〃
她说:〃不会了。〃
他说:〃我一直等你,给我一次机会。〃
她说:〃很多机会就在你眼前,你眼睁睁地看着都没有选择!〃
电话断掉以后,于洋一点点抽出手机中的存储卡,远远地扔到了草丛里,那个金属的东西,在眼前闪着刺眼的亮光一闪而过,不见了。一个声音,一个人,也在她眼前永远地消失了。
曾经,她是等待过手机响起的,但每一个响起的声音都不是他,爱情结束时,有时你根本都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说没就没了。
从师姐的婚礼上回来,沈樱春一直想着师姐的话,有时也会跟徐怡说起,跟唐李煜说起。干脆,李煜我们就不要爱了,这样,我们以后就可以结婚了。
唐李煜忽然心中一动,伸出手,揽住了沈樱春的肩膀,低下了头,吻住了她的嘴唇。他的嘴唇微微有些凉意,带着颤抖,然而,轻柔。声音很轻很轻:〃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就可以永远在一起。〃
〃和我?〃沈樱春的嘴唇离开唐李煜的嘴唇,仰着脸,凝望着他。
〃傻话。〃唐李煜刮着沈樱春的鼻子。
〃有爱。〃她又微笑起来,〃就可以永远在一起吗?〃
第65节:围城内外的爱情(7)
〃对呀!〃
她咯咯地笑起来。
他不明白她笑什么?
〃我也希望是这样啊,那为什么很多相爱的人都没有永远在一起呢?为什么如此痛苦,还要分开呢?〃
〃傻瓜,那是因为他们不喜欢了。〃
沈樱春仔细地凝视着他,想要在他脸上找到答案。她的目光中,有执拗,也有幻觉般的幸福,而那幸福,就像五彩缤纷的泡沫,轻轻一触,就会破碎。所以,她必须牢牢抓住,如果注定不能一辈子在一起,那么,她要现在把一辈子的幸福全部挥霍掉。如果这样的话,就可以埋掉很多的间隙,灵魂的间隙,身体的间隙,感情的间隙,那就永远这样好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
挥霍掉吧。
〃你怎么了?〃唐李煜看着忽然有些怪异表情的沈樱春。
〃想……〃她把抵在他胸前的脸仰起来,妩媚地看着他。
风很安静,阳光很安静,一切都那么安静,安静得像她轻轻的呼吸。
〃……喜欢你……煜……〃
阳光如水晶般透明。
唐李煜的手指在沈樱春的发间轻轻地抚摸。风吹乱她黑亮如瀑布般的长发,拢在他的脸上,痒痒的。白色的裙角被风轻轻吹起……
她在他的怀里,如宁静的天使。
〃如果没有永远,我只要现在,煜,可以吗?〃
。。 。。
第66节:他是你的了(1)
11◎他是你的了
11
他是你的了
如果很爱一个人,是为了感激,她宁愿不要去爱。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为了知遇知恩,她宁愿做最好的朋友,而不是恋人。
感激,就是不需要她的爱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逛街,是沈樱春最喜欢的休闲方式之一。
买东西,到差不多痴迷的程度,尤其是对流行的东西,恨不得一网打尽。很多女孩子心情不好时,喜欢逛街,买东西,但沈樱春不论心情好坏,都痴迷于逛街。很多同学被她拉去,往往是片刻功夫,兜里的银子就会不翼而飞,久而久之,既渴望和她上街,又害怕跟她去。自从有了唐李煜以后,很多人都是知难而退,偶尔徐怡也会跟着当一回灯泡,多半是沈樱春拉着她。
她有一句名言我的男朋友我打扮!
从一个男人的穿着打扮上,基本可以看出他女朋友的修养和审美情趣来。这句话没错!唐李煜不喜欢沈樱春这样,但拗不过她,也只好随她去了,恭敬不如从命,也是爱情快乐的定理之一。
几千年前的农民起义军首领,陈胜、吴广对饥饿的乡民承诺,跟着他混的人,一律苟富贵,勿相忘。有难同当,有福同享!这一点,在沈樱春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
她对唐李煜说我的就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所以,贫穷学仔唐李煜,自从与沈樱春恋爱以来,他早已经没有了朴素的外表,他陪沈樱春一起穿情侣装,如果不是情侣装,就是CK服装,专门为亚洲男士设计的世界名牌。逛了一天,从柏丽购物广场出来,唐李煜手里全是今天采购的战果,秋天换季,从夹克衫到休闲裤、衬衫,一应俱全。
沈樱春依然兴致勃勃,谈论着她所认同的服装颜色、款式以及流行时尚。今天,花掉了两千多块钱,虽然不是花自己的,但唐李煜心疼呢。沈樱春有她的道理,临近毕业,面试时不把自己收拾一下,怎么能〃鹤立鸡群〃?
衣服已经够多,就算面试,如果你成绩不好,没有能力,就算录用你,也会随着了解的加深而炒掉你,老板不会养一个废物加笨蛋!弄得两个人一路都别别扭扭的。
沈樱春当然不能理解唐李煜,她喜欢打扮他,花多少钱她都愿意,他不理解她的苦心也罢,居然和她生气,这是她最不能理解和容忍的地方。在她看来,他没有资格和权利跟她怄气!她在努力栽培这份爱情,而他,是在努力破坏她的劳动成果,她心里怎么能不憋着火。
〃……你不觉得这样很傻,很无聊吗?〃沉默良久,唐李煜忽然转头对沈樱春说。
听听,花了一天时间,再加上两千多块银子,得到的就是这样一句话!换作大佛、菩萨,也会火冒三丈的!何况沈樱春乎!
〃我是傻,傻到家了。〃憋在肚子里的火遇到着火点就会一下子引燃,熊熊燃烧。她径自望着他,仿佛是一个泡沫,一用力就会碎掉一样。她努力平静自己。风将她的裙角轻轻地吹起,掩饰掉了她身体的颤抖。〃我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你高兴、快乐,我以为这样就可以留住幸福!我以为你会在意我这样的苦心经营……〃
唐李煜懊恼地闭上眼睛,从她的声音和表情里,他知道,他说错了话,为了补救,只好在慌乱中又说:〃我是说,你这样对我不值。〃
结果,还是错!
沈樱春的睫毛随着身体的摇晃而身不由己地颤抖,心凉如水也不过如此。
这句话经过她的大脑反射以后变成了我不值得你喜欢了。沈樱春睁大眼睛,震惊般的看着他。
是吗?是真的吗?树叶在头顶沙沙地响。唐李煜的眼中闪出无助而脆弱的光芒。
〃对不起……〃唐李煜深吸一口气,没想到会是这样。〃我一直很感激你的爱。〃沈樱春不说话,所以,唐李煜就一直不知所措地解释,而他说这些话,完全是希望她高兴,结果还是错……
〃感激。〃沈樱春闭上眼睛,喃喃低语,有泪光在眼睛里闪烁,她极力忍着,不让它流淌出来。
如果很爱一个人,是为了感激,她宁愿不要去爱。
如果喜欢一个人,是为了知遇知恩,她宁愿做最好的朋友,而不是恋人。
感激,就是不需要她的爱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所以,说出口的话既刺耳又令人难以理喻!
〃钱可以不分你我,但男朋友不可以!〃
唐李煜望着沈樱春忽然流满泪水的脸,感受到她深切的恼意。
午后的阳光被树叶切割成一片片凌乱的光线,斑驳地撒在脸上,使他们彼此的表情看上去忽明忽暗。
他和她,面对面,站在斑驳的树影下。
她的眼泪使他方寸大乱,怅然地看着她,想伸出手,抚去她脸上的泪,她拒绝合作。不时有过路的人看着他和她。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你不懂?〃沈樱春的声音提高了八度,〃你是不想懂!你故意不懂!〃
唐李煜更加微怔。这些天来,他感觉到沈樱春的眼神、语气、腔调,不知道是哪里出了问题,总之,就是有些怪。进入大四以来,一种诡异的气氛一直笼罩着他和她。那种诡异,让他有一种莫名的心悸,好像随时都有一种恐惧压迫着他,他努力摆脱,又无法摆脱……这是他和她在一起的三年来,从没有出现过的感觉。
当这样的感觉渐渐地在唐李煜眼中清晰明朗时,他会在晚上做恶梦,被恶梦吓醒后大汗淋漓,面色苍白……所以,有些时候,他与沈樱春在一起,哪怕玩得很高兴,他也会突然陷入微怔之中,一种下意识的发呆。而此刻,沈樱春脸上越来越多的阴冷气息,使唐李煜的心不停地往下坠!从悬崖往深谷里坠,他紧张,恐惧,害怕……
〃我在你眼里就是一个白痴,对不对?〃见他不说话,沈樱春的声音更加大了起来。
唐李煜转动着黑白分明的眼珠,不知所措地看着沈樱春。
〃为什么不说话?不回答我?你害怕了?心虚了?〃
〃别掩饰了,你心里想什么我一清二楚……想不到你居然如此卑劣,先发制人。〃沉默良久的唐李煜,开口的话中带着温怒和责备。他不是要责备她的,但话一出口,语气就是这样的不耐烦!
第67节:他是你的了(2)
今天好像两个人的心里都事先商量好一样,藏着火气,都努力克制又都根本无法克制。那就燃烧吧,把彼此烧成灰烬。
〃唐李煜!〃沈樱春简直气疯了,〃好!我成全你!〃
〃错了!应该是我成全你!〃
说着,把手里的衣服狠狠地,不!是一股恼地,扔到沈樱春的怀里,之后,他的人,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曾经,妈妈一百个不赞成他的爱情,理由是家穷,养不起这么有钱人家的闺女,而他却是为了她〃破釜沉舟〃,现在,不是〃破釜沉舟〃,而是〃置之死地〃。
所以,唐李煜没有回头。既然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
你以为你走了我沈樱春还会像以前一样去追你吗?唐李煜,不会了!你尽可以走好了!
沈樱春怀里的衣服掉在了地上,她一脚将衣服全都踢向垃圾桶,踢得远远的,越远越好,旁边,一直在清扫卫生的清洁工急忙跑过去。
爱情都不在了,要这些东西干嘛?眼不见心不烦!
路上的行人纷纷驻足观看这对年轻的男孩子和女孩子。
名牌时装袋滚落在垃圾桶边,沾满了灰尘,一条裤子从袋子口处滑落出来。接着,从另外一个包装里滑出一件黄色的T恤。有的人不小心一下子踩了上去,清洁工是一个中年女人,她弯下腰,拣起来,快步走过去,对着沈樱春的背后喊:〃哎,姑娘,你的东西!〃
沈樱春头也不回的大声说:〃送你了!〃
话音没落,沈樱春已经在人流中消失了。中年女人不依不饶,急忙跑过去;挡住了唐李煜的去路,把衣服塞在他的怀里。
〃小伙子,那姑娘多好啊,扔了可惜呀,还不快点儿去追啊。〃说完,往前推了他一把,唐李煜的脚机械地往前走去……
沈樱春早已经没有了踪影……
那么多的行人,他又去哪里找她呢?
一枚树叶从枝头掉落下来,在眼前,旋转着,飞舞着。
唐李煜的眼神一直凝望着沈樱春消失的方向……
〃如果,世界上没有了她,那么,是不是只剩下孤独的我?〃
〃如果这个世界,只剩下了孤独的我,那么,我要去哪里?〃
唐李煜僵直地立在那里。
耳边是静静的风声,而他,好像瞬间做了一场恶梦。沙沙作响的树叶仿佛他凌乱的内心,痛成一片。
吵完架,沈樱春回到宿舍以后,反而心情很好,憋在心里的话,终于讲出来。失了爱情,赢得友情,徐怡欢呼雀跃,哈!沈樱春终于有时间和她在一起形影不离了,她也从灯泡的身份转成正式员工。
第一天。
沈樱春和徐怡放学以后,去吃美食。当然是沈樱春埋单。徐怡一边大吃美食,一边埋怨,沈樱春和唐李煜吵架的次数太少,一年才有这么一次,少吃了多少美味啊,真对不起肚子!
徐怡不顾沈樱春的白眼,大发感慨,原来失恋的感觉真好。
她一边吃,一边摇晃着沈樱春的胳膊说:〃离开他,和我混吧。〃
沈樱春快笑喷了饭。
〃和你混?我埋单?你行啊!少臭美了吧。〃
第二天。
沈樱春和徐怡乐颠颠地去了〃阳光百货〃。一人买了一套衣服。徐怡一边试穿华服,一边感慨,有钱就是好啊,赶紧把美国的约翰转让给她吧。她都快要嫉妒得自告奋勇找约翰去了。
约翰喜欢〃波霸〃式的女人。你哪里波霸?
我可以整成波霸的模样!
你还得准备好给他生多个baby的准备,他喜欢小孩子。
不是浪漫满屋,而是满炕小孩。
生就生呗,他能养得起,我就能生得起。
好,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让他把你带到美国去。
第68节:他是你的了(3)
哈哈哈……你要是不打,沈樱春,我跟你急眼。
第三天。
沈樱春和徐怡去书城,买了很多爱情小说、影蝶,其中就有《泰坦尼克号》《色戒》这样的国际大片,不可不看。这里有很多全裸镜头,徐怡一到关键时刻,不是闭眼就是脸红,偷偷瞄沈樱春,人家面不改色心不跳,看得津津有味。到底是〃经历〃过的人,就是不一样。
〃哎,爱和莋爱是一回事吗?〃徐怡看到重点处,趴在沈樱春的耳边小声问。
〃少儿不宜!〃
〃别以为我不知道……〃
〃那你告诉我,爱就爱吧,干嘛还要做啊?〃
哈哈哈。
第四天。
沈樱春问徐怡去哪儿。
〃去哪儿?只要有钱,想去的地方多了。是不是怕浪费你的银子了?我告诉你,你给你老公花钱的时候,面不改色,心不跳,多贵的衣服都敢买,还说我是你最好的朋友呢,刚花这两个银子就心疼得哪儿也不想去了?〃
可是,人家……
剩下的话卡在喉咙里了,因为,沈樱春的脸已经刮起了厚厚的乌云。……原来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在这种时候,〃老公〃这两个字是万万碰不得的!
〃好好!为了不讨你的厌,我只好闭嘴,当哑巴。〃
第五天……
第六天……
第七天……
沈樱春躺在床上没有动,也没有起来的意思。徐怡说,海边还没去呢。才七天啊,你就不想跟我玩了,不够意思。
好好好!跟你玩!永远跟你玩,行了吧。
不耐烦的声音。
徐怡长叹一声爱情是伤人不浅的东西,可是,人啊,宁愿被蛰伤,也愿意。仿佛不这样,年轻的心和身体就无处安放,蠢蠢欲动的灵魂就永远也没有归属,永远在一个人的路上流浪。而爱情,哪怕是青涩的、不成熟的爱情,至少可以让我们,饮鸠止渴。
那天是星期天,海边的人很多。千缕万缕,金灿灿的,水晶般透明又带着些微凉意的阳光,从头顶洒了下来。海风温柔地吹来,吹乱了额前的长发和白色的裙子。
有船只来来往往,发出遥远而暗哑的汽笛声。海鸥在海面上啄食,不停地飞起,落下。有孩子和情侣在沙滩上嬉戏,传出快乐的笑声。踏浪,戏水,玩累了,徐怡索性躺在沙滩上,晒起了日光浴。
〃樱春。〃徐怡是想叫她看被浪冲卷而来的一条小鱼,埋在了沙子里,好可怜。好半天没有回应。她扭头望去。沈樱春沉默而安静地望着眼前的海面,发呆。哪里听得到她的叫声?
她,想他了吗?
〃喂!〃徐怡再次大叫。
沈樱春怔怔地回过头,吓了一跳的样子。
〃我就知道,我这个替补替不了几天,就得回到灯泡的时代。早知如此……算了,我现在给他打电话。〃说着掏出手机。
刚按键,沈樱春一把拿开徐怡的手。
〃明明想人家……〃
〃讨厌,我说我想他了吗?〃
〃对对!是你没想人家,是我想他,行了吧。〃
〃不许你想。〃沈樱春点了下徐怡的太阳穴。
〃好,我不想,留给你一个人想,说不定,你老公也一个人这样想你呢,我看你们两个人谁先合好?〃
〃反正不是我!〃
〃那就是他!〃
〃哈哈……〃
沈樱春在这一刹那才明白,原来,她不过是想跟他怄一次气,而怄气,也是爱的一种方式和发泄吧。那么,唐李煜呢,也不过是和她怄气而已吗?
爱情,也需要风雨。没有风雨的爱,只剩下了甜蜜,怎么知道有多甜蜜?
像此刻,如果不是分别了七天,如果不是忍受了七天,怎么知道,七天是多久?怎么知道七天堪比七年还漫长?怎么知道,七天,像七个世纪那般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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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他是你的了(4)
七天了,七年了,七个世纪了……时光是丈量爱的最好工具,时光是爱的最佳评判大师。
一个星期以后,沈樱春的确等来了唐李煜。不是他的人,而是他的衣服那天她给他买的衣服,都送了回来,一件不少,沈樱春和徐怡回到宿舍就看到床上放着那些衣服。杨如雪如实禀报,一个她不认识的男生送来的。杨如雪当然认识唐李煜,但送衣服的男生她不认识,当然也就不知其中内幕。
沈樱春望着床上的衣服,一阵沉默。她掏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倾刻间,门被敲响。进门的是一个男生,大家都不陌生,李伟鹏,中文系的,个子不高,脸膛黝黑,喜欢写诗,大概写了有几百首,偶尔也发一二首,他自嘲道,发不发没关系,本来就是写给自己的,干嘛要别人看?一个默默爱了沈樱春四年的男生,他的座右铭是,不是在追求沈樱春的路上,就是在思念她的路上。
不过,他突然闯进女生宿舍很让人惊奇。
就在大家面面相觑之际,忽听沈樱春对他微笑着说:〃伟鹏,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如果你不介意,请收下。〃沈樱春把衣服袋子递到李伟鹏手上。
〃生日?已经过了呀!就在……就在上个星期……〃
〃废话,明年的不还没过吗?明年的过了不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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