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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时务的阴谋家:刘邦-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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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应该如何把这种人生观念灌输给后人。而在两千多年前的楚国沛县,刘家却能够以此观念教育儿子。由此我们知道,刘太公是个了不起的教育家,他那实用的家庭教育理念,使得刘邦在见识与观念上,都远远高过他的同代人。

但也许,刘太公的评价只是随口这么一说。因为刘邦成年后的表现,实在有点让刘老头提不起精神来。

刘邦成年后的沛县,也是一个完整的社会,有官府,有百姓,有上流社会,也有黑道上的兄弟,总之是形形色色的人物俱全。

沛县上流社会人士的代表,大概算是雍齿了。其人为沛县世族,在当地算是体面人士。而黑道上的兄弟,则以王陵为首。刘邦长大成人后,就给王陵当了马仔,这件事,司马迁作《史记》时,不好直写在“高祖本纪”里,而是将这个细节藏到了易于被人忽视的地方:

王陵者,故沛人,始为县豪。高祖微时,兄事陵。陵少文,任气,好直言。(《史记·陈丞相世家第二十六》)

推敲起来,刘邦跟在王陵屁股后面混,应该是他三十岁之前的事。要知道,少年是充满了梦幻与憧憬的季节,又冷又酷的黑道老大,对刘邦这种领袖型人物,有着一种致命的吸引。但男人过了三十岁,心智渐然成熟,已经失去对江湖大佬的崇拜之心,而开始寻求自己的事业机会。

但是适合于刘邦的事业机会,又是什么呢?

三十二岁后、三十四岁前,刘邦曾经出过远门,前往魏国故地外黄县拜见魏国旧贵族张耳。

秦之灭大梁也,张耳家外黄。高祖为布衣时,尝数从张耳游,客数月。(《史记·张耳陈馀列传第二十九》)

张耳其人,是中国历史的传奇,更曾在传奇之中的传奇——战国四大公子之一的魏国信陵君门下为门客。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在当地应该是广泛流传。而且信陵君威信之大,影响之深,是秦帝国极为忌惮的厉害人物。为了除掉信陵君,秦始皇派人携万金潜入魏国,游说魏王收回信陵君的兵权。魏王中计,疑忌信陵君,导致信陵君沉湎酒色而死。信陵君死了,魏国也就自动除名了。

信陵君在世之时,手下门客众多,其中颇有奇人异士。刘邦显然很是仰慕这种拉风的游侠岁月,就跑到张耳的门下,做张耳的门客,时间长达几个月。

刘邦应该是三十二岁以后去的——史书说得明白,刘邦是在魏国被秦国灭了之后,跑到外黄去张耳处的。秦灭魏时,刘邦恰好三十二岁——但应该是三十四岁之后就逃回了家乡沛县。

因为到了刘邦三十四岁,秦始皇一统中国,开始搜杀各国有名望的人士,张耳和他的老搭档陈馀名望太高,不幸中标,秦始皇出高价悬赏两人的首级。于是两人逃到了陈县,躲在官衙里做看门人。这时候的张耳隐姓埋名,逃避追杀,当然不可能再带着刘邦了。

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刘邦不喜读书,但喜爱游侠,这就必然要以武犯禁。犯法的事,总是要做上一两桩的。所以,在刘邦的简历上,至少有两次犯法的记载。


厨房大侦探刘邦

刘邦至少有过两次犯法的前科,如果加上他弃职逃入芒砀山,那么他至少三次犯罪,算得上是惯犯了。

刘邦第一次犯法,应该在三十四岁以后,虽然史书上没有说他到底犯了什么事。但从当时的情形来看,这应该是他取代粗鲁不文的王陵成为沛县黑社会老大之后的事情。

王陵起初是沛县的黑帮老大,但不知什么时候,他把黑帮堂口搬到了南阳。老大搬走了,沛县地下秘密结社,就出现了权力真空,刘邦乘隙而入,取而代之。这应该是一次和平的权力移交,因为无证据表明当时有冲突发生。而且,不久之后,在南阳,包括在楚汉战场上,刘邦都曾经与王陵展开过友好的合作。这就证明了刘邦在沛县取代王陵的合法性。

刘邦取代王陵,成为沛县老大的相关证据资料,见于《史记·楚元王世家第二十》之中:

高祖兄弟四人,长兄伯,次仲,伯蚤卒。始高祖微时,尝辟事,时时与宾客过巨嫂食。嫂厌叔,叔与客来,嫂详为羹尽,枥釜,宾客以故去。已而视釜中尚有羹,高祖由此怨其嫂。及高祖为帝,封昆弟,而伯子独不得封。太上皇以为言,高祖曰:某非忘封之也,为其母不长者耳。于是乃封其子信为羹颉侯。而王次兄仲于代。

在这里,逃避法律追究的刘邦,身边带着“宾客”。所谓的宾客,是指和刘邦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卢绾及其他人等。在《史记·韩王信卢绾列传第三十三》中,说得明明白白,说刘邦还是个平民的时候,因为吃官司躲藏,卢绾经常跟刘邦进进出出——高祖为布衣时,有吏事辟匿,卢绾常随出入上下。

出入上下?在什么地方出入上下?

在刘邦的大嫂家里出入上下。

宾客这个词,不过是给刘邦留面子,说得好听些罢了。刘邦毕竟不是信陵君,在当时连张耳的名气都达不到。不过是一介草民,玩什么宾客呢,他养得起吗?

刘邦养不起,于是他就让大嫂来养。

刘邦的大哥叫刘伯,就是刘老大的意思。刘老大早年就死了,留下刘大嫂带着两个儿子,艰难度日。因为丈夫早死,刘大嫂与公公家里的关系,必然会有些疏远。刘邦潜逃,官府缉捕,未必会注意到这里。大嫂家就成了官方捕探的盲区,于是刘邦就经常带着卢绾等一群人,去大嫂家里开吃。

可怜刘大嫂一个女人,治家不易。刘邦这伙人又都是食量超大的壮年汉子,三吃两吃,吃得刘大嫂顶不住了,就假装羹汤已经吃完,用勺子刮锅,发出清脆的声响,暗示这伙吃货另找地方。

不承想,刘邦其为人也,极为精明。他的人生信条是:要想知道梨子的滋味,就得亲口尝一尝。要想知道厨房有没有剩饭,就得掀开锅盖看一看。在听到大嫂以勺刮锅的声音后,汉高祖刘邦亲临现场,进入厨房勘查。发现锅里还有羹汤没有吃完,刘邦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从此不肯原谅大嫂。

有饭不让吃,伤自尊了。

这件小事,刘邦牢记了一辈子。等到他登基做了皇帝,故意大封三亲六眷,单单不封大哥的儿子。因为他把事情做得很难看,刘太公没办法,只好出面替自己的孙子求情,要求刘邦加封。刘邦说:不是我不想封他,怪要怪他娘不给我羹汤喝。

最后刘邦给大嫂的大儿子一个侮辱性的封号:羹颉侯。

从这件事情上来看,刘邦晚年的奋斗,打拼当上皇帝,其实就是为了一口剩饭。


隐秘的权力冲突

刘邦的第二次犯罪,是在他当上了泗水亭长之后。

亭长这个奇怪的职位,始于战国,是在国与国之间的邻接地方设亭长,以防御敌人的侵扰。秦始皇将这种军备武装扩展到内地,将其职能从对外防御,转型为对内治理。刘邦时代的情形是,每十里设一亭,置亭长一人,主掌治安、诉讼,兼管停留旅客,治理民事,调解纠纷,缉拿逃犯等职责。亭长职务,与现代的派出所所长极为类似。

让一个逃犯来当警察,也称得上人尽其才了。只有做过逃犯的人,才知道其他犯人的行为心理,才能够对症下药去抓捕,这大概是刘邦成为亭长的理由吧。

当上亭长之后,刘邦就摊上了好差事——被派到咸阳服徭役。当时被派去咸阳服徭役,大概类同于现在的领导干部去北京进修学习,都是加强教育,统一思想,目的没两样。

不过,大秦帝国的干部政策,远不如现代社会来得滋润。现代社会的领导干部,吃穿住行统统由纳税人包了。而秦帝国时代的干部没这么幸福,连路费都要自己想办法筹措,到了地方还得义务劳动,总之很悲情。

所以当时的规矩是,一人赴咸阳,大家来凑钱。刘邦的路费,就由县吏们凑出来。当时县吏每人资助路费三百钱,唯独萧何资助五百钱。

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高祖为亭长,常左右之。高祖以吏繇咸阳,吏皆送奉钱三,何独以五。(《史记·萧相国世家第二十三》)

萧何是沛县的功曹,属于有声望的领导阶层。他比刘邦大一岁,却对刘邦高看几眼。看看这里的记载,“高祖为布衣时,何数以吏事护高祖”——刘邦还没官方职务的时候,萧何数次利用自己官吏的身份,保护刘邦。可知这刘邦是何等地让人不省心,他似乎对犯法一类的事情,情有独钟。

于是,沛县犯罪界人士刘邦,就在咸阳城里,遇到了正在出巡的秦始皇。看到秦始皇的排场,刘邦脱口说道:“大丈夫当如是也。”

刘邦口中的大丈夫,说的是领袖型的人物,叱咤风云,指点江山。要成为这种人,就必须具备社会资源调度能力,说白了就是组织建设与管理能力。具体说来就是,刘邦具有点石成金,能让平庸者在他的团队里大放光彩的人才组合能力。沛县的许多有头有脸的人,功曹萧何、狱椽曹参,都是因为看中了刘邦所具有的这个能力,心甘情愿追随刘邦。

除了萧何曹参,当地还有一名重要领导干部,也成了刘邦的追随者,并为此付出了最为惨烈的代价。

汝阴侯夏侯婴,沛人也。为沛厩司御。每送使客还,过沛泗上亭,与高祖语,未尝不移日也。婴已而试补县吏,与高祖相爱。高祖戏而伤婴,人有告高祖。高祖时为亭长,重坐伤人,告故不伤婴,婴证之。后狱覆,婴坐高祖系岁馀,掠笞数百,终以是脱高祖。(《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第三十五》)

这一段记载,极是搞笑。说的是刘邦的老乡,沛县的当地人夏侯婴,他在县衙的马房里任司御。这个职务,搁在《西游记》里就是弼马温。放在现在社会却了不得,这相当于县委公务车管理办公室的主任,专职服务于领导,很有派头的。

所以夏侯婴的工作,主要就是经常开着宝马车送客人出沛县。每次出车,他都会来到泗水亭,和正在值班的刘邦侃大山,摆龙门阵。经常一聊就是一整天,日子过得极是逍遥悠闲。

夏侯婴混得还算可以,很快从小车班司机调整到了更重要的工作岗位——试补县吏。这就意味着,夏侯婴要从事业单位,转型为机关的正式员工了。这时候刘邦就跟夏侯婴闹着玩,大概是玩摔跤之类的把戏,又或是比剑习武,把夏侯婴给弄伤了。

弄伤了也没什么关系,大家都是朋友嘛,大不了刘邦出点医药费,再多道歉几声,也就过去了。但麻烦的是,有人把这件事,揭发举报了。

大秦法律:为官伤人,罪加一等。

官方启动司法程序,重查亭长刘季(刘邦没有名字,就叫刘季,刘邦是当了皇帝之后,临时起的名)伤人罪。这时候刘邦耍出他的习惯招数,睁眼说瞎话,坚决说没有弄伤夏侯婴。

夏侯婴也亲自做证,说自己不是刘邦弄伤的。

这下子问题严重了,你夏侯婴,既然不是刘邦弄伤的,那又是谁弄伤的?还有,不是刘邦弄伤的你,怎么别人会举报你们呢?

夏侯婴的伪证,导致了刘邦脱袍换位。刘邦从牢房里出来了,夏侯婴进去了。

这应当是沛县的一起大案,夏侯婴在大牢里蹲了一年多,挨了几百板子。可是他咬紧牙关,抵死不招,最终让这起案子成了烂尾案。

让人难以理解的是,就这么一点小事,夏侯婴竟然入狱一年之久,挨几百大板。这说明了一件很严重的事情:刘邦与当时沛县的县令之间,存在着激烈的冲突。


意外爱情事故

从当地官方死揪住夏侯婴一案不放,夏侯婴不承认是刘邦打伤了他,竟然入狱一年多,被打了数百大板,可见官方彻查此案的愿望,是多么真诚,搞掉刘邦的心情,又是多么急切。史书没有记载双方结怨的是非经过,但冲突的过程,却刻画得极为详细:

及壮,试为吏,为泗水亭长,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史记·高祖本纪》)

原来如此!

单看这一句,“廷中吏无所不狎侮”,就知道刘邦在当时的气焰,是多么嚣张。他自打当上了泗水亭长,鼻孔一下子就戳到了天上,从此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地找各级公务人员的麻烦,狎戏侮辱,无所不及。

那么刘邦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这里有个缘故,县令及县衙负责的是当地政务工作,而刘邦负责的是当地警务治安工作,这是两套并行运作的权力体系。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上层的权力控制,使其相互制约,相互争斗,上面的屁股才能坐稳。

所以在刘邦与县令之间,存在着隐秘的权力冲突。这种冲突的本质,就是利益的对抗。刘邦这个泗水亭长,因为处于执法者的位置上,是有着巨大的隐秘利益的,县令不可能不把手伸过来——县衙那边,有萧何曹参等人追随刘邦,这就意味着刘邦的手,也已经伸进了县令的被窝里。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刘邦与夏侯婴嬉戏之事,之所以弄到如此严重,不过是因为刘邦把他的大手,伸进了县令的被窝,刺激到了县令的敏感部位,引发了县府结板势力的强烈对抗,想借夏侯婴之案,打掉刘邦势力而已。

不怪人家县令要打掉刘邦,自从当上亭长以来,刘邦的表现越发不堪,甚至可以说是到了龌龊不堪的地步。资料显示,当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有两件事:一是刘邦吃白食,白吃白喝不付钱;二是道德败坏,包二奶养情人,弄得沛县官场乌烟瘴气。

先来看刘邦吃白食的恶劣行为:

好酒及色。常从王媪、武负贳酒,醉卧,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怪之。高祖每酤留饮,酒雠数倍。及见怪,岁竟,此两家常折券弃责。(《史记·高祖本纪》)

这是来自正史的强烈控诉。这里说,刘邦当上了亭长之后,经常去王婆婆和武负两家的酒馆,到了酒馆把桌子一拍,要酒要肉,却从来不付账。两家酒馆不敢追债,到了年底把账勾销。虽然书上称两家酒店老板勾销账目的原因,是看到刘邦其上常有龙。但这话鬼才相信,这不过是两家酒店背地里骂刘邦而已。

刘邦为什么要吃霸王餐、不埋单付账呢?他真的那么缺钱吗?

缺钱只是一个方面,从刘邦与大嫂之间的冲突来看,他的性格极度自我,俨然以为自己是天下的中心。碰上他的女人,从大嫂到开酒馆的老婆婆,无一例外的只能被他盘剥,无私奉献,却不可能对他有什么要求或指望。

刘大嫂和开酒馆的老婆婆,为刘邦付出的还算少的,比较多的是当地一个姓曹的女子:

齐悼惠王刘肥者,高祖长庶男也。其母外妇也,曰曹氏。(《史记·齐悼惠王世家第二十二》)

原来,刘邦年龄老大却仍是单身,并不意味着他的情感生活一片荒凉。一个曹姓女子成为了他的情人,还替他生下了大儿子刘肥。考虑到刘邦当时的处境、经济条件和不断犯法逃亡的经历,我们就知道,在这起意外的爱情事故中,曹姓女子不可能在刘邦那里获得丝毫安慰。这段感情所要求于她的,只有付出,付出,继续付出。

如果能有机会,把这个问题拿来询问曹氏女:你和这个男人在一起,他甚至连对你负责的意识都没有,不想娶你,连抚养儿子的义务都不肯尽。你所得到的唯有一颗破碎的心,和不断的付出,付出,继续付出,这难道就是你所渴望的爱情吗?

听了这个问题,曹氏女一定会露出欣慰的笑容,回答说:“说到付出,我还算是幸运的了,最多不过是自己抚养儿子罢了。”

可是刘邦的老婆,更悲惨。

她在刘邦那里获得的爱情礼物,你想都不敢想象。


吕后婚姻之谜

刘邦和吕雉这对夫妻,从头到脚,都透着奇怪的味道,处处都不对劲。

首先,两人年龄差距比较大,刘邦生于公元前256年,吕雉生于公元前241年。相差了整整十五岁。

其次,两人结婚的年龄大大不对劲,两人于公元前214年结婚,这一年,刘邦已经四十三岁了,吕雉则二十八岁。

二十八岁的大姑娘,搁现在也跻身剩女行列了。而那时代的女人,婚龄较早,吕雉怎么会被剩下呢?

有人无法理解这一点,就强行让两人提前十年结了婚,声称刘邦在他三十三岁那年,娶了貌美如花的十八岁少女吕雉。这样一来,三十三岁的成年男子,和十八岁的青春少女,就构成了美丽的爱情组合,避免了解释吕雉之所以成为剩女的原因——有关这样的记载,在目前已经大行其道,在所多有。

但实际上,说吕雉十八岁嫁给刘邦,是没有依据的。能够推断两人结婚年龄的强有力证据,就是吕雉替刘邦生的两个孩子:鲁元公主和孝惠帝。其中孝惠帝生于公元前211年,这一年刘邦四十六岁,而吕雉则是三十一岁。

而鲁元公主的年龄,与孝惠帝接近。前后差不了两三岁。

假如吕雉是十八岁嫁给刘邦,很难想象这对夫妻十多年来无声无息,十年后却突然发力,一口气生下一双儿女。更何况,陈华新先生所著《中国历代后妃大观》一书中,说得明明白白:吕雉的父亲吕公,是在公元前214年,为了躲避仇家才搬到了沛县,并在当年把大龄剩女吕雉,嫁给了刘邦。这么推算起来,吕雉应该是在结婚的当年,生下了鲁元公主,又隔了三年,生下了孝惠帝。

如此说起来,刘邦四十三岁娶妻,吕雉二十八岁出嫁,这是不是两个婚姻困难户的无奈选择呢?

但看两人当时结婚的情形,好像也不是:

单父人吕公善沛令,避仇从之客,因家沛焉。沛中豪桀吏闻令有重客,皆往贺。萧何为主吏,主进,令诸大夫曰:“进不满千钱,坐之堂下。”高祖为亭长,素易诸吏,乃绐为谒曰“贺钱万”,实不持一钱。谒入,吕公大惊,起,迎之门。吕公者,好相人,见高祖状貌,因重敬之,引入坐。萧何曰:“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诸客,遂坐上坐,无所诎。酒阑,吕公因目固留高祖。高祖竟酒,后。吕公曰:“臣少好相人,相人多矣,无如季相,原季自爱。臣有息女,原为季箕帚妾。”酒罢,吕媪怒吕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与贵人。沛令善公,求之不与,何自妄许与刘季?”吕公曰:“此非儿女子所知也。”卒与刘季。吕公女乃吕后也,生孝惠帝、鲁元公主。(《史记·高祖本纪》)

这段记载,极其不可思议而唐突,细说起来让人难以置信。

这里说的是单父人吕公,他是吕雉的父亲。他与沛县的县令私交很好,又因为在单父与人结仇,就把家搬到了沛县居住。自从吕公搬来之后,县令就表达了占有老朋友女儿吕雉的强烈欲望。

沛县的县令想得到吕雉。

这个要求,被吕公毫不犹豫地拒绝了——“沛令善公,求之不与”。

尽管沛县的县令想要得到吕雉的愿望,被吕公断然回绝,但吕公因其与沛县县令的私交,仍被当地人视为重要人物,于是纷纷登门送礼,拉关系套交情。而县衙的功曹萧何,则跑来自愿担任司仪,记录每个人送礼多少。这个职务很适合他,因为功曹就是在县府中主管考核记录的。当时席上的规矩是,送礼钱多的,可以坐上座;送礼钱少的,只能坐在下边。吕公看人下菜碟,看钱才说话,童叟无欺,言不二价,不服气你就多送钱来好了。

刘邦就是在这时候来到了——他“素易诸吏”,就是说他平时就瞧不起县中的官吏。再考虑到他对廷中吏无不狎侮,以及当地把夏侯婴关在狱中长达一年,打了几百大板,非要整出刘邦的黑材料等事件,都表明刘邦与县令之间的隐秘冲突,早已是公开化、白热化了。

正所谓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小小的沛县,权力斗争竟然如此激烈。

夏侯婴是刘邦的朋友,所以县令才不肯放过他。同样的,现在吕公则是县令的朋友,那么刘邦,能够跟他客气吗?

这个场合,刘邦是一定要来踢场子的。

不踢没天理!

刘邦来到之后,就报出礼金一万钱的惊人数目。

其实他一文钱也不想掏,他就是来闹事的。

但是没想到,吕公为人极是精明,一听就知道是怎么回事,急忙亲迎出来,并请刘邦入上座。萧何在一边故意说:刘季这人,就是会吹牛,没什么本事。

萧何这么说,是撇清自己与刘邦的关系,因为他还要在县衙干下去,不能公开得罪县令。他表面上是县令的人,实际上是刘邦的人。这是处于权力斗争公开化态势的职场员工的必然选择,你谁也没必要得罪,毕竟亭长刘邦与县令之间的钩心斗角,与别人没关系。

于是刘邦落座,“因狎侮诸客,遂坐上坐,无所诎”——他公开侮辱了县令的亲信死党之后,大咧咧地坐在贵宾座上,吃喝起来。有他在,这顿酒没法喝,于是诸座之人纷纷离开,“吕公因目固留高祖”——吕公却以目示意刘邦留下来。

请注意这个细节:吕公以目示意刘邦留下来。此类文字,在文学作品中多有所见,所谓交换眼色,察言观色,等等。但在现实生活中,真正能够以眼光交流的人,少之又少。能用眼睛说话,同时也能读懂别人眼神的意思,这是情商极高的人才具有的能力。现实生活中高情商人士数量极少,绝大多数人,活一辈子也不会用眼睛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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