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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生不舍英伦-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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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能对视着,被深深的恐惧感压迫感摄住,无法动弹。他的魔杖在手中颤抖,被强大的力量压迫得在臣服与否间挣扎。
终于,那人放下了魔杖。压力随之沉寂了,西弗勒斯才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小步,一口气松下来,因为放松而开始微微地颤抖着手,背后凉飕飕的满是冷汗。
斗篷下的那张脸极为消瘦,两颊凹陷进去,皮肤薄得可以感觉到骨头的坚硬棱角。面色是病态的苍白的,唇却带着紫黑的色泽,阴郁鬼魅得吓人。但还能看出,原本应该俊朗的轮廓。那人身量与西弗勒斯差不多,却瘦极了,宽大的斗篷罩在身上,空荡荡的。
那人微微地抬起头,半阖了眼睛,抬手按住了斗篷上花纹流畅奇特的银扣。然后,他被卷入空间乱流中,消失了。
门钥匙?西弗勒斯想。匆忙一瞥下他看不清那上面的纹路,但可以确信那不是普通装饰作用的。不是古代魔纹。是别的,或许是什么纹章。
那人是谁?西弗勒斯不知道,却恍惚觉得那魔力是十分熟悉的。
这种熟悉不是因为与伏地魔极为相似的极具毁灭与死亡之力的魔力,是其他更深层的东西。
这样一个人,应该不会这么名不见经传。因为那种魔力属性,他早应该被很多人戒备着了。魔法界什么时候出现这么一个人物?他又为什么要在这里出手呢?
明明是对自己有极深的敌意,却偏偏出手杀了围攻他的人。魔杖已指在他的喉间,却又莫名其妙地放过他。
露了脸让他看见,却毫不在乎。——如果是用了复方汤剂掩饰真容,倒可以解释。
不明白。
西弗勒斯查看了一地的尸体,一一毁尸灭迹。其中几个是逃脱在外的食死徒。他们集合起足够的力量要杀自己,一点也不奇怪。只可惜被人无视翻到巷的规则横插一脚,就这么毫无作为地死了——甚至,还没来得及让西弗勒斯受比一只手不能动更重的伤。
会这么狠辣地下杀手,不知道对方有没有认出这些人是食死徒,或者就是因为他们是食死徒才动的手。这样的话,对他有杀意,也可以解释……难道这么一个人,会在乎有没有错杀?也许是认出他的身份,怕引来麻烦吧。
他能由那个人的魔力中猜测出他的性格中的某一面——桀骜不驯,睥睨万物。不是怕麻烦,是讨厌不必要的麻烦。
门钥匙将塞壬带到了他在霍格莫德开的小店里,有重重防护的 工作室内。他还没站稳便爆发了魔力,将四周摆放着的几具等身高某人物木雕一一轰杀成渣才冷静下来,然后找出库存的灵魂稳定剂连喝了两瓶。
为什么要救他?大概,还是心软吧。
他不是不委屈不痛苦的。他在阿兹卡班呆了四年,在漫无边际的恐惧与绝望中挣扎着求存。如果不是及时凝聚了力量来逃离,他是不是……会成为摄魂怪的口中食?
四年了,没有人来为他翻案。青儿没来为他作证,他不怪她——她只是蛇妖,没有人身,说什么都不成证据。可其他人呢?邓布利多明明留下了证据,来证明他是凤凰社的间谍的,却没有人拿着这个证据来向魔法部要求重审。西弗勒斯……斯内普,他出版了那本塞壬本只想在小范围流通的书,却没在作者一栏用他的真名。那一句“朋友”……真是假惺惺。
他不是不想亮明真身,恢复清白。可是,没有实物证据……在黑魔王面前他不敢留下任何证据,而即使留下了,也不能取信于人。他是足够优秀的魔药师,对吐真剂有抗性;他是大脑封闭术师,可以伪造记忆;与邓布利多的通信,当时看了就即毁掉——没有人相信他提供的证据会是真的。所有人都认为他的父亲是伏地魔,那他有什么理由背叛它?
他只有寄希望于邓布利多留下的人证。而塞壬不知道,邓布利多将证据保存在了哪里。
其实他还保留着最后一条,虽然并不充分的证据——那是艾薇·莱恩斯弗这个名字的由来。然而,这条证据,是他不到万不得已,绝不愿使用的。所以,既然逃出了阿兹卡班,暂时没有了生命危险,他也就收藏好了它,不会轻易使用。
他怨,怨多少的付出只得到利用和伤害,甚至差点失去灵魂。他怨他的残忍,怨他毫不犹豫地向自己举起武器,怨他伪装的温柔让自己明知是利用却还是沦陷。他也怨,怨自己的心软,怨自己终究无法斩断的情丝,怨自己的愚蠢和优柔。他怨这命运让他陷入苦恋,怨上天逼着他一步错步步错、无路可退,怨这一切将他打落入泥淖之中、翻身不能。
——可是,恨,不能恨。
怎么去恨呢,那个人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不会超出他预料的最恶劣情况。
是他自己选择了这条路。是他自己选择了化名为艾薇·莱恩斯弗,成为凤凰社的间谍。是他自己选择了不是泯然众人之中,而是做最令人憎恨的事来换取伏地魔的注意和欣赏。是他自己选择了,出手杀死邓布利多。
是他自己,选择了陷入这份感情,执迷不悟。
他所得的一切,所不得不忍受的一切,都是他自己选择的后果。
无可推脱。
如果那是个自私的人,伤害他利用他只为了自己的利益, 他也不会再去爱这么一个人了。
可是偏偏,他不是为了他自己而做的那些事。
如果他们真是敌人,他也就可以冷笑着拆穿他的阴谋制服他,费尽心机去让他折服了。
可是偏偏,他们站在敌对的立场上,却为了相同的目标。
于是,恨,不能。
谁叫上苍弄人,他爱他而他不爱。
如果,那个人,身边有了另一个人陪着,他也可以死心放弃了。
可是偏偏,那人爱的人死了二十年,至今单身。
无情便休。说得容易。
可是一次一次地伤害,终究是磨损了他的热情。他一次一次地告诉自己“这是最后一次”,却一次一次地失望,失望而至于绝望。
他一次一次地退缩,一次一次地压低底线。他甚至不敢奢望再有爱情,可是……连一点点真心都看不到。
还能怎么样呢?
他不知道。
只是,太累,太痛,终于无法承受。
暴露 。。。
一声幽幽的铃声在静谧的空间里响起。
塞壬在柜台后抬头看了一眼顾客,放下了手中慢慢雕着的攀援着精致丁香花的银徽章,“你好,阿斯托利亚——你上次定的扣子做好了。”
女客拉着男客到柜台前来,“莱姆斯叔叔,来帮我看看这个给德拉科戴怎么样?”
塞壬将为了阿斯托利亚专门制作的浮雕蔷薇花涂清漆的檀木首饰盒从柜台底下的收藏柜里拿出来,里面黑天鹅绒衬垫上镶嵌着一套十二粒铂金扣子。每一粒扣子上都用精细的线条浮刻着造型各异优雅大气的龙,旁边有一丛用碎钻镶嵌花心的夺目地展示着自己却又不会喧宾夺主的精致蔷薇花——蔷薇是马尔福家的标记。十二枚扣子,下面都刻了细小的古代魔纹,组合起来,会拥有极强的防护力。优雅雍容的光泽在扣子上浮动着。
阿斯托利亚·格林格拉斯·马尔福是这家店的常客了。她仍保持着少女时的纯真,很喜欢收集各种各样风格奇特的小饰品,并且不会像一般的贵妇人那般介意是否在符合贵族身份地位的珠宝店里。因此她会在逛街的时候走进塞壬这家定位于喜欢非主流风格、彰显个性的十五岁以上二十五岁以下普通家世少女和年轻女性的饰品店,然后常常来照顾塞壬的生意。
塞壬这家小生意,主要经营的是纯手工制作的木器、银器、玉石珠宝与绳编饰品,骨雕玩物,用精致的水晶瓶装的芬芳淡雅的香水,一些比较价廉物美的化妆护理魔药和工具,少数供女士们选择给自家男友戴的佩饰,同时接受定做。最近,他还开展了在纯手工无魔法饰品上自选加魔法效果的业务。开这家店,其实是有要避开熟人的心思在的,他所有的熟人都不可能走进这家给女生提供饰品玩物的小店,包括赫敏在内。
阿斯托利亚比他小了四级,在学校里不熟。只是嫁到了老熟人马尔福家。但塞壬也没有见面赶她出去的道理——还要不要做生意了?这位可是在他家花钱最多的金主,而且比别人多的不是一倍两倍。要不是这几倍的收入他也消费不起灵魂稳定剂。塞壬也是自信,没有人能从他现在的容貌中认出他来。
“我觉得,这里,可以改成这样……”阿斯托利亚拿着专门提供给客人自己设计的印有标准图样并且可以展示魔法效果的本子划拉着,一脸苦恼,“不对,这样不好……如果这里改一下呢?”
贵族们特有的挑剔,实在是令人头痛。要不是有这本附加了各种魔法的设计册可以让客人自己看效果,大概他需要重做几十次才能拿出让人挑不出毛病,也不会再要求修改的成品——要知道顾客不满意要求重做的话,可是不另外算钱的。
“就这样吧。”阿斯托利 亚最终表示了满意,“帮我打包好。对啦,我还要订做一套男士饰品,要在新年之前做好。”
小店开在霍格莫德,招牌上用细长柔和的字体写着店名:印象。里面打着偏黄的暖色调的灯光,用红木制作的博古架里错落地摆放着各种饰品、挂件、首饰、珠宝盒等等,摆成闲散舒逸的状态。牺牲了半面墙的空间来安放镜子,用于试戴饰品,也营造了更宽敞的空间感。而对面也摆放了几面较小的镜子。房间中间摆着长圆的矮柜,里面用白色绒毛布料衬着较贵重的玉石饰品,旁边摆了主要用于营造香氛的檀香,用更接近自然光的光线照着,上面罩了玻璃,但没落锁。塞壬的柜台在门边的角落里,用玻璃格子盛着各种形状色彩的玉石、水晶、水钻、珊瑚等等,供顾客自己挑选、设计,然后代为制作。其实铂金、钻石之类太贵重的东西,成色太好的宝石,不是他的经营范围,是因为阿斯托利亚的要求,又提供了他本来接触不到的货源,才会制作的。
其实店里最有含金量的东西,就是那本供客人自己设计,或者选择标准图案和效果的本子了。
这个时候,已经是在圣诞假期快到的时候了,他开了这家店,也有两个多月了。
一到霍格莫德周末,这家店里就会挤满了女生,而平时,顾客就寥寥无几了。因此塞壬能有大把的时间来静静地做手工,用来静心养性。而同时,忙碌的必须集中注意力的工作也让他不至于想到什么。
以前,他是不会干这么娘气的活的。他一向没什么美术素养,也没兴趣去注意女人会喜欢什么漂亮的东西。但目前情况下,还是清心静气的工作对他的身体比较有益。魔药他是不想怎么碰了,书店不是什么好选择,因为某个人出门不是去魔药材料店,也有可能是逛书店找新书。若是做贵重的炼金饰品,他倒不是做不出,也会有更多男性来光顾,但那样遇见熟人的概率就大了——只有贵族男性才会购买饰品,而贵族男性喜欢的饰品,跟塞壬的品味又不大一样。再说,定位于贵族的饰品店多的是百年老店,根本用不着竞争他也没机会进入这个市场。平民化的小饰品,那就是女生光顾的多了。
女人的钱确实好赚呐,多的是每至霍格莫德必来他的小店,每次都要买点什么回去的女生。因为许多是进了原材料来自己手工制作,他进货的价钱其实很低,贵的是手工。而一般追求与众不同风格的女孩子,通常都不会太在意买一两件的价钱。因为回头客多,又经常会介绍朋友来买,一件两件地加起来,也就多了。为此,塞壬订购了好几套美术设计专业的书和时尚杂志来研究,又在麻瓜伦敦找了间艺术学校读晚课。刻坏了多少材 料,才重新拥有了原本那双稳定有力精准的手,才可以刻出精密而魔力稳定的古代魔纹。加上见多识广,学起来以后发现居然挺受欢迎,粗犷古朴风、繁复复古风、简约优雅风,都能做出来。
而现在,在阿兹卡班变得暴烈的魔力,也在幽深宁静的环境下,在集中精力刻画图案的过程中,慢慢地平复下来。而每天要巡视霍格莫德的摄魂怪,也被守护魔纹挡在了外面。
这样平淡的生活,只要不碰到某人,其实,很好。
去而复返的男子,让塞壬略有些吃惊。他在眨眼的瞬间将情绪掩饰了下去,“您好,客人,您还想要点什么吗?”
卢平怎么会跟马尔福家的人混在一起,塞壬不明白。
因为不是霍格莫德周末,小店里暂时没有别的客人。卢平沉吟了一回儿,微笑起来,“你好……好久不见,S……V……”最后两个字母,是吐出的几乎无法听见的气音。
塞壬眨眼,“我想,您认错人了?我的名字是瑟恩西斯·史密斯,里面可没有V这个字母。”
卢平慢吞吞地笑了笑,“每个月总有几天,我的鼻子会特别灵。”
塞壬暗暗地捏了捏拳头,回忆了一遍今天有没有洒特地调配了用来混淆体味的古龙水,笑:“是吗?那真奇怪。”
难道这么一家他费了多少精力,经营刚有了起色的店要这么快关门大吉吗?塞壬有些不甘心。
“我并不认为你是真的忠于那一位,”卢平轻声道,“否则你怎么会救下赫敏,明知道她是哈利的智囊却没有阻止她继续为凤凰社出谋划策?否则你怎么会故意将德拉科——将马尔福家推到凤凰社这一边?否则你怎么会,让西弗勒斯那样轻易地逃走?”
塞壬没说话。
“你被我咬过。我猜你能像我一样,像比尔那样,嗅到别人的体味。只不过,你一直假装不知道。你故意放走了哈利,两次。隐身衣怎么能这么巧合,将哈利整个盖住不留出任何破绽?——你要知道,我也曾用过隐身衣的。再说,还有,脚印呢?你这么谨慎,连混淆嗅觉的香水都想到了,那时候怎么可能注意不到?你最后那一次攻击,或许真的是向那一位,而不是因为受攻击才偏离了方向。那时候哈利的处境很危险,伏地魔稳占上风,你根本用不着出手。不要说你是因为伏地魔让纳吉妮咬了你,所以要报复。那样的话,你应该藏起来,等伏地魔获胜了最放松的一刻才出手。你是个斯莱特林,如果你不在乎凤凰社,不会让自己陷入那么危险的境地。”
塞壬终于回答了,“我以为,你早就见识过我冲动鲁莽的那一面了。”
“你有与狼人肉搏的力量,那个时候自然不怕,哪怕西里斯被形容为穷凶极恶的食死 徒,也不过是一个人而已。而伏地魔,是不一样的。”
塞壬牵了牵嘴角,笑不出来。
沉默了一会儿。一声铃打断了他们。卢平看了看进来的女生,笑了笑:“那么,下次再聊,·Siren·cess……”
塞壬没回答。他一边招呼着顾客,一边想着是不是要关门谢客几天,避避风头,留点什么魔法监控着有些谁来找他,确认安全了再回来。他看不清卢平到底是想干什么,别的也就罢了,引来了凤凰社就麻烦了。引来某个人……更麻烦。
他没怎么犹豫就在门外贴个招工告示,速度解决了前台接待问题,声称要赶阿斯托利亚的订单,窝进他那防护重重的工作室里避风头。手头攥着非法门钥匙,那学得不算很精通的三十六变他还会招变蚊子,其实不是很害怕暴露了的逃跑问题。只不过,落荒而逃,他却不甘。
青儿·踪迹【补完】
战争之后,各人都有了新的生活。哈利成了霍格沃茨的魁地奇教练,不是黑魔法防御课教授也不是奥罗,成功地从自己那避之不及的好名气中脱了身。赫敏在毕业后去了麻瓜大学读书,现在正在准备硕士毕业答辩。罗恩则当了奥罗,并且凭本事——而非救世三人组之一的身份——已经晋升为小队长。
罗恩和赫敏因为结婚早晚的争执最终分了手。罗恩娶了他六年级时的女友拉文德·布朗,并且有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拉文德肚子里还有第三个。赫敏跟她在麻瓜大学读书的男朋友正在谈婚论嫁状态。而哈利,跟金妮分手后,至今单身,他不想找一个因为他是救世主而跟他在一起的人——而素来胆大妄为的金妮现在正排除一切阻碍跟斯莱特林毕业的布雷斯·扎比尼热恋。
莱姆斯是怎么跟卢修斯·马尔福混到一起去的,哈利百思不得其解。他一直以为他会跟唐克斯在一起的。一想到马尔福,无论老的还是小的,会在月圆之夜无奈看着某条犬科动物在他们那金碧辉煌的庄园里撒欢,那值得哈利狂笑捶地。
恢复清白的西里斯依然单身,不过最近有被某位澳洲美女勾上结婚的不归路的倾向。斯内普同样仍旧单身,不过他与美女勾搭的可能性显然是零。就在战争结束那一年,斯内普用他那可怕的脾气吓跑了所有勇气可嘉的爱慕者。
QUEEN,某条会说英语的蛇,因为在阿兹卡班魔力暴动的缘故,不得不被哈利送回中国。那大概是哈利割掉某片魂片之后唯一能与他交流的蛇了。
说起来要不是哈利不懂中国话,他说不定就留在中国了,在中国没人会对着他的额头指指点点,更不会有慕名蜂拥上来的花痴。
四年过去,哈利再次见到QUEEN。
身穿一袭青色长裙,长发坠在胸前,黑亮眼睛忽闪忽闪的明丽中国少女让哈利有些发傻。比起她来,秋张一下子黯然失色了。如果不是少女摇身变成眼熟的青蛇,熟练地缠到哈利肩膀上对着他的耳朵吐信子,哈利绝对不敢相信这是QUEEN。
哈利匆匆忙忙把在他耳边念着“哈利哈利”的蛇弄下来,不敢粗鲁丢下,只能小心放在地上。他的脸颊耳朵滚烫:“唔……QUEEN,你是阿尼玛格斯?”
QUEEN重新变回了女孩的样子,偏过头,一根白净的手指按在粉色的唇上,思考,然后摇头:“不是哟。阿尼玛格斯是人变成动物,化形术是动物变成人,不一样的哟。”
哈利看着她摇头的可爱样子发呆。她的眼睛里水光潋滟,迷人极了。哈利的心怦怦地跳动起来,像是一只仓惶的小鹿。这是、秋曾经给他的感觉。不,是比秋更让他心动的感觉……
女孩儿又缠上来:“哈利哈利,我想塞壬……你能不能带我去看他啊?”
手臂上柔软的触感让哈利的脑子有些混沌:“那个……不是,不是我不带你去,维埃、他越狱了……现在谁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啊。”
“那、塞壬现在,还好吗?”QUEEN的声音里带了一丝哭腔。
“他、我不知道,我猜他应该不会不好……”哈利说得没什么底气,同时心里又有些泛酸。要知道西里斯越狱后养了两年多才恢复健康,而维埃甚至不大可能去圣芒戈进行治疗,“你别担心……维埃很厉害的……”
——可他是去了阿兹卡班,全英国最可怕的地方。那个因魔力反噬而被轻易捕获的人,现在还剩下多少力气?
不过维埃本是食死徒,情况差一些,也比较容易捕获一些。
……这些有的没的,还是别在QUEEN面前想比较好。哈利转移了话题:“那个,你别着急……你有没有兴趣去霍格莫德逛逛?莱姆斯说那边新开了家不错的饰品店,东西都很漂亮。”
QUEEN偏过头,背着哈利抬手捂住了一声叹息,然后用小鹿斑比般湿漉漉的令人心醉的眼睛望着哈利,“算了……哈利,外面好冷,我们等天气暖和一些再去好不好?”
哈利不由自主地回答:“好。”
对青儿来说,天大地大塞壬以外冬眠最大。她因之前在阿兹卡班岔了气,化形时很吃了一番苦头。要不是白娘子尽心救治,搞不好她就死在那上头了。化形之后,刚刚学会用两条下肢行走不久,她就不顾一切地来了英国。
英国的气候冷得要把她冻僵。她把自己严严实实包裹进带温暖咒的衣服里,怀里再抱一块从前论道大会时塞壬弄来改装过给她取暖的本来是用作火属性攻击的符石,忍哈欠忍到眼泪汪汪。
然而心心念念的,却找不到塞壬的踪迹。青儿想她要是学过小衍神算多好,屈指一算就知道塞壬在哪里了——她知道塞壬是没学过这类需要天赋远大于努力的技能的,他混淆不了别人的占卜。可惜的是,青儿自己也没那个罕见天赋。她不知道,她的决定使她错过了一次见到塞壬的机会。
从塞壬离开了阿兹卡班,人们再也没有他的消息。青儿安慰自己不要太过担心,离开那个连蛇都无法忍受其阴冷的地方,情况只会变好的……她不敢去想当年塞壬是受了多重的伤才会被那些脆弱不堪的英国巫师补获,是怎样的心死如灰才会没有丝毫反抗地去了那个可怕的地方。她不敢去想在阿兹卡班的四年里塞壬会遇到什么糟糕的事,会被迫变成了什么样……
依靠哈利帮忙布置的各种保暖措施,剩下的冬天并不很难挨。青儿化了原形窝在哈利的办公室里专为她配备的垫子上,半睡半醒地用尾巴翻着报纸找塞壬的消息。她的英语不算很好,虽然口语过关了可阅读上问题不小,来之前也没去上新东方雅思托福韦伯什么的乱七八糟的补习班,再加上那样的精神状态,一份预言家日报要啃一整天才能啃完,还不是很能明白意思。但至少,报上没出现过塞壬的名字——弄明白了塞壬现在被追捕的处境之后,没有消息反而是好消息。
一月九号那天西弗勒斯照例是等收到生日礼物才想起来那是他生日。今年德拉科夫妻合送了一套常服,黑色布料上纹着华丽却内敛的同色暗纹,白银扣子上图案古朴优雅,十分合他心意。那扣子上图案的风格是有些眼熟的,像是在哪里见过,又不像是马尔福们常去的那家风雅成衣店的手笔——本来这也不是什么值得在意的事,西弗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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