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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爱:我的小野猫-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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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夫在大哥之上。”
“刀片?”宵尘沉思良久,缓缓吐出一口气。目光看向窗外“真搞不懂,你究竟在干什么?!”
“对了,凌殇宇订婚那天是几号?”
林捷早就做了调查,他在这方面一向很省心,张口便答“八号”
“还有几天”
“六天”
宵尘嘴角一挑,“安排下去,凌殇宇订婚那天,五门对血魂门发动全面攻击。”
“是,大哥”林捷也正有此念,遂马上附合。
不久。丽莎便来了,她确实是个让男人一看就神魂颠倒的女人,绝美的容颜。傲人的身材。她本来以为上次得罪了宵尘就再也不会跨进他的别墅一步,没想到晚上接到了林捷的电话,说宵尘要见她。
她此时已经整个人都坐进了宵尘的怀里,撒娇的说:“尘哥,人家以为你把我忘了。”
宵尘掐了把她的嫩脸。笑说:“孰能无过,只要你认真反醒就好。”
看着幽暗的灯光下,床/上的女人已经褪去了所有束缚,那凹凸有致的身材惹/火撩/人,玉手轻招,无尽诱/惑。
宵尘竟然一点反应都没有。她无法把床/上这个女人和任小野联系起来,否则只会觉得很恶心。
这个时候,脑袋里竟然全是那只贼猫。她笑,她生气,她迷糊,甚至她打自己的时候,都觉得很可爱。
一只傻乎乎。呆兮兮的猫,一只又馋又懒的猫。一只除了会点功夫几乎一无是处的猫,但他却不得不承认,这只不起眼儿的猫叼走了他的心。
手指向门口,毫不留情的说:“滚”
丽莎愣在了那里,不明白刚刚还是三月春晖的宵尘怎么突然就变成寒冬恶雪,她摆出一个极具魅力的姿势还试图挽回他的决定,但得到的却是从耳侧飞掠而过削断了几缕发丝的水果刀,刀子插进床头,直末刀柄。
丽莎吓得脸色苍白,她忘不了上次用了他的杯子,他是怎么折磨她的,赶紧抓起衣服,哭着跑了出去。
宵尘跌倒在沙发里,一夜间,面前堆满了空可乐瓶子。
可乐,不是可以让人快乐吗?
凌殇宇的订婚宴前夕,四处都仿佛充滞着浓浓的火药味儿,好意的坏意的,个个都如雨后春笋般开始崭露头角。
白慕明将请帖烦燥的扔到茶几上,他并不是因为受到邀请而郁闷,派人去找韩大志直到现在也没有结果,他实在想不通,这个男人究竟藏在了哪里,他的手里有允儿的照片,但他又不说条件,这样就让自己陷入了被动之中,韩大志并不像是个心机这么深的人,会跟他玩儿心理战,他是什么时候学的聪明了?白慕明拿起电话,考虑再三后终于拨了韩大志的电话。
韩大志只是笑,仿佛他能打电话来,他早就预料到了。
白慕明努力压制住心中的愤怒,以他的身份,他能这样低三下四的给他打电话已经给足了他的面子,但韩大志后面说的话却更让他火大,他说:“白二爷,我就是想让你帮个忙弄点东西。”
白慕明一忍再忍,终于还是克制住了快要爆发的脾气,“什么东西?”
韩大志说:“ 凌氏集团的最新收购合同书。”
“凌氏集团的东西,我去哪里弄?”
“哈哈”韩大志大笑“白二爷,谁不知道你和凌氏总裁凌云志的关系,想弄这种东西恐怕是轻而易举吧。”
“你不要白日做梦了,这个忙,我是不会帮你的。”白慕明大骂他是疯子。
“好吧,那我也不勉强了,咱们后会有期。”韩大志冷笑了两声便挂掉了电话。
白慕明气得将电话扔到茶几上,脸上阴云密布,他想不通为什么韩大志想要凌氏集团的收购合同书,以他那种鼠目寸光,认钱不认人的狭隘思想,他是不会想得这么深远的,更何况那东西要来了,也卖不出好价钱,唯一的可能性就是他是受了别人的指使。
如果是白夜的话,先不说他和凌云志的儿子凌殇宇的关系,单是范西集团和凌氏集团多年的合作关系,他也没有理由这么做,到底是谁?
白慕明本来想暂时先不去理会这件事,但是他很快就接到了韩大志的短信。
匆匆忙忙的打开电脑,找到韩大志指定的网页,他不由冷汗直冒,只见上面以“富豪私生女裸/照独家大曝光”为题发了一张贴子,照片上的女人只露了个背部,看不见脸,但白慕明一下便认出那是他的女儿,白允儿。
胖猫的真正主人来了
白慕明握鼠标的手有些发抖,韩大志告诉他,暂时先发这一张,如果一个星期内不按照他的要求拿到收购书,他就会把所有照片都发上去。
白慕明盯着电脑屏幕良久,终于给凌云志打去电话“凌兄,好久不见了,改天我去拜访你一下。”
而另一面,凌宗泽正在为订婚宴的事而忙碌,叶世融这边也皆尽全力配合;
白夜依然在公司里处理各种事务,而白慕青因为身体方面不适已经在上次收购完几家公司后呈半隐退状态,他终于想把范西集团全权交给白夜,自己去过逍遥自在的退休生活了。
叶恋惜一早便给任小野打电话,“小野,你陪我去试婚纱吧。”她不等任小野说话便说“我一会儿派车子去接你,就这样定了,呆会儿见。”
“啊。。。”任小野放下电话,有片刻的失神。
她摸着胖猫软软的细毛,对着它的鼻子说:“肥仔,我马上就要自由了,你以后可能就见不到我了,虽然有点想你,但是你也不能跟我走是吧。你以后要好好看着凌殇宇知道吗?”
她揉揉鼻子“我是不会哭的,因为这世上,谁少了谁都可以活下去。任小野,我看好你哦。”
胖猫喵了一声,似乎是赞同她的想法。
任小野拍拍它的脑袋,开始换衣服。
平时她换衣服,照镜子,洗漱,胖猫总要在她身后蹲着,但它今天突然反常的用前爪抓着门似乎想要出去。
任小野把头发束起来,心想它是不是饿了,急着去寻点吃的。扭开门锁,它便噌的一下蹿了出去,那速度完全和它的体重成反比。
“喂,肥仔”任小野跟在它后面,不慌不忙的下了楼。看来是跟她呆的时间久了,这家伙也变得越来越馋。
“肥仔,肥仔”任小野在客厅里随意喊着它的名字。
“它不叫肥仔,它叫卡丘。”
“卡丘啊。”任小野转着转着就到了厨房,听到这声回答,嘟囔了句“卡丘这名字不错。。”
嗯?刚才谁在说话?
她从厨房伸出个脑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望去,肥仔,不,卡丘此时正被一个人抱在怀里。他站在门口,阳光从他的背后射来,他的整个人就如同从阳光里走出来的一样。淡淡的光圈笼罩在他的四周,让他显得神圣不可侵犯。
他身材高挑匀称,穿着件米色的长风衣,灰白色的裤子,裤角正好搭在鞋边。不长不短。
风衣下是件条纹衬衫,没有打领带,解开了两个扣子露出健康的肌肤。
脸部轮廓非常阴柔,是很多女都人向往的漂亮瓜子脸,眼睛微眯着蓄满笑意,头发有到肩膀那么长。在后面随便用一条看上去很名贵的黑色锻带扎着,前面有几缕松散的搭在眼前。要不是他明显的男性特征,任小野一定会认为他是个女孩子。
胖猫亲昵的窝在他的怀里。喵喵直叫,就像见到了久违的老朋友般。
任小野更加确定,胖猫一定是个母的,所谓异性相吸嘛。
他好看的眼睛环视了一周,最后落在任小野身上。只是含着笑,并没有说话。
任小野眨着眼:胖猫和他这么亲密。说明他是熟人吧。
于是说:“请问,你找谁?”
那人笑笑:“我谁也不找,我只是回家而已。”
回家?任小野摸着脑袋。
此时,刘伯从里面走出来,手里还拿着剪花枝的剪子,在看到门口的人时,剪子叭的一声掉在地上,许久,才颤抖着双手迎上来,嘴唇哆嗦着说:“二少爷。”
二少爷?再一次摸脑袋!
那人弯下腰将胖猫放下,抬起他那张很妖很孽的脸,“刘伯,给我放洗澡水,我要洗澡。”
他自然的拉开鞋柜,找到一双他喜欢的拖鞋穿上,大大方方的走进来,解开外套的扣子脱下,将它递给刘伯。他穿着衬衫的身体看起来有些单薄,但微微挽起的袖子下却露着健硕的小臂。
他走过任小野的眼前时,任小野是用仰视的,否则,只能看到他的脖子,还是下半部。
“二少爷”刘伯跟在他后面“少爷知道你回来的消息吗?”
他说:“不知道,我只是告诉我哥我要回来。对了,她是谁?”
他指的是任小野,但却看都没看她一眼,径直就往楼上走。
“任小姐是少爷的保镖。”
“保镖?我哥不是从来不用保镖吗?”他眉毛扬了扬。
刘伯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幸好他没有再追问下去的意思。
任小野愣在原地,幸好她不是笨得无药可救,恍然一拍脑袋:“他是阿风。”
凌殇宇那天在病房接到的电话就是他打的,恐怕那次就是为了告诉他,他要回来了吧。
门外传来一声汽笛响,透过玻璃窗便看到叶恋惜正在跟她招手。
任小野暗暗加了把劲,反正马上就要离开这里了,那就站好最后一班岗。
她走出去,迎着阳光。
任小野,我再一次看好你。
凌风来到自己的房间,屋子里打扫的一尘不染,窗户开着,风吹起白纱的窗帘。
这里的摆设还和六年前一样,什么都没变。
他拿起桌子上扣放着的那个相框,那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和凌殇宇的合照,当时他还很矮,只到凌殇宇的胸前,咧着嘴笑得天真无邪。
如果任小野看到这张照片,她应该会很吃惊吧,因为照片上的凌殇宇是笑着的,很自然很温柔的笑着。
凌风端详了那张照片很久,最后又轻轻放了回去。
拉开柜子,里面的衣服也挂得整整齐齐,还放了特制的樟脑球。
他笑说:“刘伯,这些衣服可以扔掉了,你觉得我还能穿上去吗?”他提起一条裤子“这个可以当七分裤穿。”
刘伯尴尬的笑笑“少爷叮嘱过,不可以扔掉,他知道二少爷喜欢运动服,所以便让我好好保存。行,我这就去给处理一下。”
“对了,刘伯,我的箱子在楼下,那里有衣服,麻烦你帮我挂好,还有我的一些油画,麻烦请几个人帮忙抬上来,很重。”
“是,二少爷”刘伯转身去办了。
胖猫引起的回忆关于凌风
凌风拉开窗帘,屋后的梧桐依然健壮,只是多了些岁月的洗礼,显得沧桑了。
胖猫懒懒的躺在树下晒着太阳。
它那起伏的肥嘟嘟的胸膛完全和才来的时候相差甚远。
一只脏乎乎的猫被凌风抱着,看样子又小又瘦,似乎还生着病,他的小脸上沾着一些泥土和树叶子,显然是刚去玩耍了。
他走到正在看书的凌殇宇面前,带着哀求说:“哥,可不可以收养了这只小猫,它好可怜。”
凌殇宇头也不抬,“不行。”
凌风急了,“我知道哥不喜欢小动物,但是也要偶尔发发善心,这样才会上天堂。”
“哦?”凌殇宇笑起来“你是听谁说的,可怜动物就会上天堂?”
凌风坚定的点点头“真的,网上说的。”
看着他可怜巴巴的样子,凌殇宇的心中一软,指指后面说:“收养可以,但不能住到屋子里,给它在梧桐树下搭个窝好了。”
“真的吗?太棒了,我就知道哥你最好了”凌风跳过来,在凌殇宇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他脸上的泥土和树叶子毫无保留的全奉献给了凌殇宇。
他无所谓的笑笑,继续看书。
凌风花了一天的时间和刘伯为那只才出生的小病猫搭了个窝,建造这个猫窝的价格已经足够一户平民百姓盖间平房了。
自从它入住以后,凌风脸上的笑容便越来越多,凌殇宇经常能看到他和卡丘在后院里追逐嬉戏,他便一边看书一边站在树下,偶尔追随下他们的身影,因为那时他正要准备参加美国哈佛大学的入学考试。
凌殇宇去哈佛念书的那年是凌风噩梦的开始,关于那时候的记忆,他已不愿再想起,他这次回来。就是想得到他一直想要的,同时毁灭他一直想毁灭的。
外面传来杂沓的脚步声,一些人抬着大大小小的画框走进来,在刘伯的指挥下,这些画被小心的放置在凌风专用的画室内。
凌风常说,人生就像画一样,开始的时候都是一张白纸,想要画成悲剧还是想要画成喜剧,完全是由手中的笔来控制的,而关于他心中的画早就勾勒好了。
叶恋惜站在镜子前。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女神,美得不像人。
任小野羡慕的流口水,上帝需要多长时间的准备才能造出这么漂亮的女人来。
“小野。这件好看吗?”她转过身,灿烂的笑着。
“好看,我感觉恋惜穿什么都好看。”
“真的吗?”叶恋惜自豪的笑笑。
“真的。”任小野看着镜子中那完美的人,洁白的婚纱就像天使的礼服,她在想。有一天,当她穿上婚纱的时候,不知道新朗会是谁。
叶恋惜试了一件又一件,有钱人就是好,连订个婚也要这么讲排场。
面前人欢呼雀跃,像一只快乐的小鸟。因为她要嫁给她爱的人,尽管试婚纱是件很麻烦的事,但她依然从始至终都保持着笑容。如果不是因为爱情,还有什么能让人如此有耐心。
而自己的爱情在哪里?
叶恋惜选好了婚纱,店员马上送去给设计师订做。她又拉着任小野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凌殇宇沉着脸问:“刘伯,任小野呢?”
刘伯急忙说:“少爷。她被叶小姐叫走了。”
“哦”凌殇宇应了声,拿起筷子夹起一口菜放到嘴里。只是咀嚼了两下,目中突然发出一丝光亮,放下筷子说“阿风。”
“哥”一声清脆的呼唤自身后响起,紧接着便有一双手捂住了他的眼睛。
“阿风,是你吧”凌殇宇的嘴角明显有了笑意。
凌风开心的笑着,转到凌殇宇面前,歪着脑袋说:“哥,我做的菜好吃吧?”
凌殇宇有些惊讶,在他的印象中,阿风应该还是个和任小野差不多高的小男孩,但此时长得已经快有他高了,而且除了大体轮廓没变,五官身材都有极大的改变。
“好吃”凌殇宇有些激动的说“还和几年前味道一样。”
“哥你喜欢吃就好,我天天给你做。”他坐到凌殇宇身边,往他碗里夹菜,脸上始终保持着迷人的笑容。
可这笑容在凌殇宇看来却有些心酸,这个男孩是经历了怎样的痛苦才能重新绽放如此美丽的笑容,每每想到,他便觉得全是自己的过错,心中更加内疚不安。
“哥”凌风发现他只出神不吃饭,便夹了口菜喂到他的嘴里,眼睛弯弯的笑着“我回来,你不开心吗?”
“怎么会呢?”凌殇宇吃下他夹的菜“只是感觉你跟几年前不一样了。”
“当然了,人总是要长大的,总是在哥的庇护下,到时候离不开你怎么办?”他话题一转“对了,哥,今天看到那个女孩子是你的保镖?”
凌殇宇手一顿,点了点头,随即又补充说:“要被解雇了。”
“那送给我做保镖好不好?”凌风嘻笑着问。
凌殇宇摇头“她很迷糊,做事又大条,不保护她就不错了。”
凌风盯着凌殇宇的脸,虽然他的语气中全是责怪,但隐隐却能听出其中的心疼与担忧,于是他打趣说:“那做我的女朋友怎么样?”
“不行”凌殇宇很干脆的拒绝,但立刻就发现凌风有些委屈,又急忙说:“她还是个学生呢,等哥再给你找更漂亮的好不好?”
凌风无所谓的笑笑:“哥,你不要再用吼小孩子的方式跟我讲话了,我已经是大人了。还有,我才不要找女朋友,这辈子,我都只和哥哥在一起。”
“傻瓜”凌殇宇爱怜的揉了揉他的脑袋。
此时,任小野开门进来,带着一脸的疲惫,她有气无力的打了声招呼便往楼上走。
凌殇宇想开口叫住她,但最终还是忍住了,凌风看出他的一脸无奈,却什么也没说,再呆几天就要走的人了,他并不想废太多心思。
反倒是凌殇宇说:“三天后我要和你恋惜姐订婚了,你会去吗?”
凌风听完这句话,当时就愣在了那里,他才到家,哥哥就要订婚了,好像他回来是为了要参加他们的订婚宴一样,而且这么重要的事,凌云志也势必会去的,脑中勾勒好的画卷看来是需要稍做调色了。
凌殇宇的订婚宴
凌风嚼着口中的食物,细细的咽下,然后笑着说:“哥和恋惜姐订婚,我当然是要去的。”
凌殇宇欲言又止,这么多年过去了,也许他心中那条疤痕已经开始愈合了,既然他选择回上海生活,那么有些东西就是必须要面对的,哪怕只是走走场面上的事也可以。
想到此处便也没再多想。
时间过得很快,有些人盼望这一天的到来,有的人希望它永远也不要到来。
在凌水大酒店,二楼的越层大厅被装饰的金碧辉煌,四处都飘满着玖瑰的香味,五颜六色的玖瑰将这里变成了花的海洋。
一个旋转楼梯从二楼伸下,上面铺着鲜艳的红地毯,而楼梯的扶手全被渡了层黄金,
更多的奢华已经无法用语言去表示,谁让这是第一大黑帮和第一财团的联姻。
叶恋惜坐在化妆间内,今天的她更显得美如嫡仙,无论是浓妆还是淡抹,总能抢尽风头。
国际顶级设计师量身订做的白色婚纱衬托出她完美无瑕的身段,精巧的水晶鞋,没有光照都发出璀璨的光。
她从镜中看到进来的凌殇宇,脸上荡起盈盈笑意,站起身搂过他的脖子。
而凌殇宇两只手也搭在她的纤腰上,两人也不管屋中那些嫉妒而又羡慕的目光,深情拥吻。
许久,才不舍的分开。
叶恋惜带着娇羞,红着脸说:“宇哥,我好紧张。”
凌殇宇拍拍她的背以示安慰,但脑中却情不自禁的想起家里那只小野猫。
任小野在收拾行李,当她把所有家当都收拾完毕才发现,原来她在这个地方真的什么都没有,除了几套衣服就是几套衣服,可是为什么记忆的包裹却被塞得满满的,让她总感觉有什么东西落在了这里。
那熟悉的沙发。他几乎每天都要坐在那里看杂志,她不会忘记,第一次挨他的打就是在这个沙发上,她的PP肿了三天才好;还有那个鱼缸,里面到现在也没有见到‘美人宇’;每一个角落,都有着她的回忆。
深秋了,梧桐树上的叶子都落尽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杆,就连胖猫也不知道猫在哪里睡觉,自从凌风回来后。它便和她不再那么亲近,原来人和猫一样,总有最喜欢的和喜欢的。而她呢,就占在那个次要的位置,虽然有些心酸,但依然倔强的不想掉一滴眼泪,这本就不是她的世界。她只是误闯进来的迷路者,现在,她找到了出路,她要重新生活了。
任小野推着行李箱走出去,在关上门的那一刹那,她清晰的听到了心里的某一角碎裂的声音。碎片散落,在她的五脏六腑上都造成了内伤,好痛。
坚强的不想回头。风吹起脖子上的围巾,她纤瘦的身体包在毛绒风衣里显得更加弱小,拖着行李箱,一步步的离开这个曾经让她高兴过,伤心过的地方。
都结束了。再见,凌殇宇!
这个时候。是不会有车子来接她的,白夜一定去了酒店,就连刘伯也一大早也消失不见了。
她掏出电话打给安陌丽“老妈,我搬回去住了,我肚子饿了,我想吃东北菜。”
“小野,你没事吧?”安陌丽听到她的声音低沉。
任小野抹了把鼻子,行李箱的轱辘在地面上发出哗啦哗啦的响声“没事,我就是想你了。”
“那你快回来吧小野,妈马上就去市场买菜。”安陌丽刚要挂电话,任小野突然喊住她“老妈,你先别挂好吗?”
安陌丽听出她一定有什么事,温柔的说:“小野,不管出了什么事,妈妈都站在你身边。”
任小野咬着嘴唇,憋了半天才说:“老妈,他订婚了,在凌水酒店。”
安陌丽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突然有种难以言喻的感伤,女儿现在遭遇真的和自己当年很像,她忍不住问:“小野,你有没有怀他的孩子?”
“你说什么呢,老妈。”任小野脸红了“好啦,不说啦,我很饿,很饿。”
刚挂掉电话,一辆黑色的轿车突然停在任小野面前,任小野想不到在这个时候还能见到这个人,凌宗泽。
很快就有人将任小野的行李搬到后车箱,然后凌宗泽朝她挥挥手“上车吧,丫头。”
任小野想不上,但是行吗?
她坐在凌宗泽的旁边,一直低着头,总感觉这个老头子身上所散发出的气息咄咄逼人,让人很不舒服。而且,他不去参加凌殇宇的订婚宴,来这里做什么?
凌宗泽依然笑得很和蔼,侧过头说:“丫头,你知道我们这是要去哪里吗?”
任小野摇摇头。
“当然是去凌水酒店了。”他哈哈大笑起来,就像是说了个很好笑的笑话,但任小野却一点也笑不出来。
自己已经和凌殇宇没有关系了,更没有理由去参加他的订婚宴,她不知道凌宗泽的葫芦里究竟卖得什么药。
蛋糕首先被推了上来,这个出自顶级蛋糕师之手的巨形蛋糕大概有五米多高,因为今天还是叶恋惜的生日,所以上面写着“生日快乐”四个字。
随着悠扬的乐曲响起,今天的主角终于闪亮登场了,这对金童玉女一出现,立刻引来现场赞叹不绝,镁光灯闪个不停。
叶恋惜挽着凌殇宇的胳膊,一脸的幸福洋溢。
而凌殇宇还是平时那副表情,仿佛永远高高在上,俯视着众人。
台上的两人接受着四面八方的祝福,而白夜则含笑的倚在不远处的窗前,轻啜着杯中的红酒。
凌殇宇终是做了个正确的选择,放过任小野的同时,也放过了他自己。
猛兽生存的世界本来就不能允许一只乖巧的羔羊溶在其中,她只会被这些猛兽们争相吞食,直到尸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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