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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娱乐时代-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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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二代之中也是有着等级的,如果说周志是个地头蛇,那么于辰就是个过江龙。于辰,本就家世显赫,在我上辈子的时候能搭上周志都是托了他为人不像别的子弟那样高傲的福,但是想要认识像于辰这样的人却是没有门路的。
    周志曾经对我提到过这么个人,当初于辰的死还在他们圈内引起过爆炸式的轰动,多年之后他们谈论起来有人感叹有人鄙视。
    于辰是个同性恋。
    我第一次听到同性恋这个词的时候是因为某个巨星,从24楼一跃而下,那时候才有了这个概念,他的死,就像是打开了一条路,后世越来越多人了解同性恋这个词,而GAY也不再变得人人喊打,谈之色变,社会宽容了很多,有一段时期更是成为了一种时尚。
    于辰这个人的传奇就是他身处这样的家庭,公然出柜,周志闲聊时对我说过,于辰在他家门口跪了三天三夜,却被父亲拿皮带打得皮开肉绽也不松口,最后被于父扫地出门。
    后来他带着男朋友出来独立门户。我发家之后他已经死了一年,据周志说于辰的那个男朋友他经常在别的酒吧KTV场所见到,而且似乎有别的女朋友,他们见到过几次后拐着弯提醒过于辰,于辰当时为了这事还与他们吵过一架,周志气得发话再也不理他,直到那个同性男友伙同外面的女友绑架了于辰,最后于辰被撕票,周志觉得无比自责。
    周志说的时候满脸须臾,他对我说了很多于辰的事,说他们之所以相识,是于辰被家里外派到这个城市一年,他说了很多,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于辰对他男友的赤诚爱恋,在一件件小事中体现出来,可惜遇人不淑。
    这会我倒是赶巧,遇见了周志与于辰相识相知的场面,结合记忆中所想,这其实是一件很有预言感的一幕,我就好像是唯一窥见谜底的人一般,有趣。
    再进去包房的时候,是他们叫着要酒,众人已经喝得醉醺醺的,周志怀里还搂着个娇小的女人,歪歪扭扭的向我走来,“要白酒!”
    我点头,瞥见于辰的外套已经脱在一边,整个人静静地端坐在一旁,也不吭声,周志为他选来的女人独自坐在边上,离得他老远,女人见气氛沉默想上去跟他讲话,他却置之不理,见没有人注意,他起身推门出去了,我送酒回来的时候,就见到他在洗手间的垃圾桶边吐。
    “先生,你没事吧?”我将一条冷毛巾递给他,顺势扶起他。
    他抬头看向我,起身,状似清醒,眼神却是迷离的,我勾唇轻笑,帮他擦了把脸,他乖乖的任我动作,然后有片刻清醒,“要。。。回包厢!”
    我将他扶回包房门口,然后他自己像是清醒了般,笔直着背走了进去,我松手,沉吟了一下,从茶水间再出来,手里拿着小渣壶。
    推开房门,这个时候进去,没有人会在意,我很轻易的就找到于辰,他正被人劝着酒,而那杯酒被他推给了身边的女人代喝。
    众人起哄,说不算数,于辰无奈,推辞不得,我上前为他倒酒,他不甚在意的瞥了我一眼,深呼一口气,端起酒杯闷了下去,酒一入口,他挑眉,似是发现不对,意味深长的扫了我一眼,若无其事的喝下。
    再有人来劝酒的时候,他面上推辞,实在推辞不掉,对我做了个“倒酒”的眼神,然后就拿起杯子一口闷,身边的女人想上前替他喝,却被他不着痕迹的拒绝。
    眼见他们聚会要结束,我退出包厢在外等待,周志在里面开始分发小费,等到点歌小妹都派发完毕之后,于辰突然出声,“那个waiter呢?让他进来拿小费!”
    小妹出来叫我的时候,一脸调侃,今天他们倒是大方,我沉默不语。





    ☆、63

    隔了几日;于辰他们又来了,这次却不是周志请客。
    本来已经有服务员带他进KTV包厢,走在楼梯口的时候于辰停下步子,回过头看向我示意我带路;“去你包房!”
    一进包房他就脱去外套,坐在沙发边抽烟,我习以为常,半蹲在地上为他端上茶水,其实我挺讨厌这个姿势,无端的让人矮上一截,可是有什么办法;这些客人都是上帝,他们要的就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不动声色的看着我,直到他清朗的声音传进我的耳朵里,“一会帮我倒酒!”
    说完,他就继续保持原先抽烟的姿势,不再理会我。
    我微笑点头,沉默着走开,话说上次周志出手还是挺大方的,一次小费就能算我一个月基本工资了。
    这次我待在包厢里面,人来齐之后,开始应酬,与周志他们不同,从话语中能听出这些人只是同事,我适当的上前为他添“酒”,这个晚上他并没有喝醉。
    时光匆匆,我就这样白天黑夜的过着,并不觉得艰难,说实话,上辈子,我早就已经习惯了每天半夜两三点入睡的生活,只是白天起来的晚而已。
    拿破仑说过人一天睡四个小时就已经够了,其余都是在浪费时间,这话我并不赞同,不过我的状态却验证了这一说法的可行性,或许前两天不习惯,两天之后好多了,至少不会上课打瞌睡。
    今天进教室的时候有些特殊,感觉到不少人看着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坐回座位上,拿书的时候不小心带出一张信封,并不是粉红色的,而是白色,是封情书。
    我并不打算再玩这种恋爱游戏,若我没重生一定会答应,可是这会,我却是不想了,况且我没有时间,我的时间满满的被学习和打工占据,再也没有一丝闲暇。
    几个同学偷瞄着我,同桌更是带着戏谑的笑意,我既不想伤害某人,也不想让她产生某种误会,只得将信翻开,将署名撕下,其余的撕碎,扔进了垃圾桶。
    上课的时候开始认真听课,偶尔课间体育课与男生们打打篮球,踢踢足球,上了高三之后我学习任务加重,精品店的老板从新招了另一个同学做钟点工,这个同学还是我介绍的学弟,学弟为人挺沉默,工作却很认真,有时人多中午我不去学校,也会留在店里帮忙,老板给我钱我没再要。
    周六,则被老师用做补课,收费并不贵,我交了钱,留下补课,每周很少再回去,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向爷爷拿钱,爷爷曾打来电话问过身上有钱没有,他倒是知道我在打工,只不过以为还是精品店那种。
    某一天,当我看到小灵通上那条发错的短信时,我楞了一下。
    在我们刚分手的那段日子,我曾经想过多次,等到某天我功成名要让她后悔放弃我,时而又会想着某天我们重逢,就连重逢我都仔细想过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面对他,甚至幻想着我们之间能一切重来。
    从18岁到25岁,我最青春的日子都一直被用来想念这个女人,以至于后来我找女人都下意识地找与她相似的,她留给我的不过只有7天,却也是7年心伤。
    等到我终于淡忘之后,才认真思索,或许我爱上的只是爱情这个东西,对于这个人我又有多爱呢?只是每次这样安慰自己之后恍惚之间,会想起她低头的那一刹那温柔,会想起她在送我离开时候的那句对不起,爱她比恨她多,最后只能提醒自己放弃。
    如今她的出现让我措手不及,我看着这条消息,掩饰不住满脸的复杂,拇指在删除与回复之间摇摆不定。
    若是她今生爱我,我会始终有个心结,你究竟是爱我本人,还是爱我的钱爱我的年轻英俊,若是你今生不爱我,那我又何苦再受伤一次?
    有人说得不到的是最好的,若是我们在一起,会不会有一天我发现你不过如此?不若让你就保持着我记忆里最完美的姿态吧。
    想了很久,我轻叹一口气,最终选择了删除,我爱你,只是我们缘分已尽。
    第二天,我起床,将泡着的衣服洗尽,外面阳光大好,我的心情也跟着好起来,想了想,将被子抱出来晒好,到了中午,乘着了五分钟公交车,逛市中心。
    这市中心其实也就跟后市上海比较好的镇中心差不多繁华,不过什么都有的卖,这还是我重生之后第一次有兴趣逛。
    除了我又长高了不少,也是因为我实在看不上原本的衣服,我原本的衣服要么是旧的别人给的,要么十几块钱一件还能讨价划价半天的那种地摊货,这让再也没有穿过旧衣服的我有些别扭,更何况手里有钱,自然敢花了。
    找了半天,都不和心意,而我有不喜逛街,最后去了一家裁缝店,跟老板娘讲了半天,描绘出我想要的款式,老板娘推荐了我几种布料,用手摸了摸,很不错,最后选择了一种黑色的料子,让老板娘记下三围,给了定金,三天后来拿。
    我比较习惯手做的衣服,我发家之后,除了出门穿名牌,在家的时候很多衣服都是手工制作,当然不是什么名牌,而是因为我老婆学的服装设计,后来改了行,做了化妆品专柜,闲暇在家,她便喜欢给我做衣服,我觉得还不错。
    逛着逛着,路过一间宾馆门口,却听见周志的咋呼声,我看了一眼,并不以为他们能记得我,自然无事人般转身想装没看见。
    “嗳,那个谁,你过来!”哪知道偏偏被周志见到,他招手,对着我唤道。
    我转身,非是我胆子小,而是这种人其实心眼比针尖还小,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得罪了他们就会被记住。
    “你小子,我看着眼熟啊,”周志上下打量我,站在他身边穿着一袭黑色休闲装的于辰,一只手插在裤袋里,侧头盯着我,面上似笑非笑,眼里有些凌厉。
    我沉默了一会,“我是烈豹酒吧的服务员!”
    “哦~”周志恍然大悟状,“你怎么会在这?”
    我扬了扬手上的吃食。“逛街!”
    “谢谢,我正饿着呢!”周志一把抢过我手上的袋子,递给于辰,于辰瞥了我一眼,随手接过。
    我面无表情。
    怪不得这两人是朋友,都是一丘之貉啊,也太不客气了。
    “今天咱还有些事,明天去找你玩啊!”周志怀里搂着个女人,对我摆了摆手,我目测了一下,去掉她脸上的厚厚妆容,看不出她是不是上次那个,身材倒是挺像。
    我连再见都不想说,转身就走,当真你就输了。
    中午随意吃了点,下午我一头钻进市区图书馆,看了一下午的书,脖子有些酸,瞥了眼时间,快到5点了,将书放回,看中的几本关于市场经济学,股票之内的书,我则买下了。
    夜场工作没有时间点,不像别的工作规定了时间,比如我们6点开始上班,提前半个小时就要过来打扫卫生,晚上并非到点下班,而是等个人负责的包厢客人全都离开,才算下班,有的时候10点不到你的客人都离开了,你也可以下班,有的时候,有些人却玩个通宵,就算别人走光了,你也得等。
    从我上班开始,很少遇见这样的客人,可这天就轮到我了,不过晚间的好处是,我可以不用时刻待在这,只要客人有需要叫我能立刻出现就行了,因此我没人的时候,坐在外面喝水睡觉,偶尔点歌小妹出来跟我抱怨两句客人难缠什么的。
    店门并没有关,不过外间的灯都关闭了,只余下那个包间,乘着没人我怕明天上课会瞌睡,便在酒吧的卡座沙发上睡下,过了一会,却敏感的觉得有人在看我,我抬头,被坐在对面的身影吓了一跳,连重生都能有,那种东西的存在我还能绝对否认吗?
    那人抬头看向我,我楞了,就着灯光才发现是于辰,于辰年纪大概是在二十四岁左右,身材高挑,穿着一身和贴的西装,头发不长不短,尖就留斜片刘海(吴尊那种),五官清秀,整个人如竹一般,给人感觉清清冷冷,偏偏他似笑非笑的时候,仿佛带着股讥笑嘲讽。
    “你好!”我起身。
    他点点头。
    “请问,有什么需要吗?”我现在是个服务员,自然遵守本分。
    他有些犹豫,最后冷声说道,“给我开间包房!”
    我自然是做我的工作,并没有什么不乐意,左右看(kan)一间是看,看两间也是看,没什么区别。
    “喝酒吗?”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又是在半夜,我问的比较随意。
    他没答话,眉头轻蹙,似是有什么难题想不明白。
    见他没有答话,我将机器打开,转身准备出去帮他倒酒做果盘。
    “等等,上啤酒,你陪我喝!”他闷不吭声的看着某一处的彩灯,本来公司有规定员工不能喝酒,可这规章在这场合并不适用,多是被人作为避酒的借口。
    我自然不会自作多情的以为他看上我了,只是心里猜测这人不是情场失意就是职场失意,左右与自己无关,五分钟后我抱了一箱啤酒回来。
    我对点歌小妹打了声招呼,让她有事隔壁包房叫我,回到包厢,却见他已经独自开了一瓶,见到我出现,他伸手将一瓶推给我,几瓶酒在我们俩时不时聊天中渐渐消失。
    跟他聊天其实挺累的,若不是我有着后十几年的阅历,说不得就会被不知不觉套出什么,一旦你问他点什么,他要么反问,要么左顾而言他,最后两人实在想不出还能说什么,同时保持沉默。
    过了一会,隔壁点歌小妹过来叫我,他先我起身,套上外套,“昨天说过今天要来找你。。。”
    我看着他,不会就是因为这么一句话,今天特地跑来了?而且说这句的该是周志吧?虽不解,我仍旧道谢,“谢谢。”
    “我走了!其余算小费。”他从钱包里随意抽出一叠钱,放在桌上,转身离开。
    等到他离开,我沉思了一下,猜想着他来这的目的,试探我?还是心情不好?总不会真是来看我的吧?这人真是太难懂了。
    “唐谦,买单啊!”点歌小妹在外叫道。




    ☆、64
    每次下班回去的时候;都没有车,公司离我的出租房不远,走路大概三十分钟的样子,这种时候根本没什么人;偶尔一两个醉酒的或者赶路的,与你擦肩而过的时候还都彼此戒备着,我慢慢悠悠的往回走,困意已经过了。

    后面传来车的声音,我回头瞥了一眼,刺眼的灯光让我眯了眯眼,只能看出是辆黑色奥迪。

    “喂;我送你回去啊!”车在我身边停下,我暗自戒备;车窗摇下,于辰一只手架在车窗上,对我笑着。

    我站在路边思索了一会,不明白这个人的目的。

    也许这个人只是看我顺眼了,随性的跟我玩玩,原谅我不会自作多情,因为在我的想法里,这个人是有情人的而且还是从一而终的那种,哪怕结局并不好。

    就好想若是有人穿越到了东方不败的那个时代,或者是容成的那个时代,只要你不是弯的,直男第一个想法估计都是他们有主,没有威胁性。

    我既不会自作多情,也不会妄自菲薄。

    他静静地坐在车内看着我。


    好吧,你赢了,我的思索不过一瞬,我弯腰,坐进车内,一入车内暖气扑面而来,凌晨的气温让骤然出来的人都会觉得冷得刺骨,有了暖气我舒服多了,顺便告诉他我的地址。

    “我不认识路。。。”于辰语气温和。

    我点头,“我指路!前面往右。”

    “对了,一直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

    “唐谦,谦虚的谦。”

    “噢~唐谦?我,于辰,辰时的辰。”他念我名字的时候,舌头打着转,意外的好听。

    我看着他笑,他沉默了一会,最后我家到了,我让他停车,他就着灯光看了圈外面,估计是被房子的破旧惊讶到了,他语气淡淡的问道,“你就住在这里?”

    我推开车门,“是啊。”

    我并不觉得这里破旧,或许因为我总是用着怀旧的目光来看待一切,我住在这里仿佛都带着一种留恋。


    房子是老式的木制,外面爬满了野生的蔷薇,不过晚上看黑漆漆的,我住在二楼,说是二楼,其实并不高,跳下来都没事,有时候我早上还在洗脸,那边公交车来了,我抓着袋子直接跳下楼,至于书包,这东西,我想应该很少有人用,基本上书都放在书桌里,更何况上了高三试卷居多。


    “谢谢了啊,回见!”我向他挥挥手,转身上了楼梯,木制的,一走就带着咯吱咯吱声,一个人晚上走的时候,其实有点惊人,所以我在房东的同意下,拉了个灯泡装在楼梯间,灯打开,于辰发动车子掉头离开。


    一夜好眠,第二天进学校,老师开始分发试卷,我的成绩,慢慢提升,到了这个时候已经稳定在了第一第二名之间,不是所有普通学校都没有好学生,不过咱这水平放到重点高中也就是中上游,还需努力。

    “唐谦,有信!”一同学顺手将信丢给我。一般我们学校学生的信件都放在老师办公室,有学生见到会帮着哪过来,偶尔老师也会帮你拿。

    我一把接住,“谢了!”

    打开一看,却是三个月前我申请的身份证,终于到了手。

    又耐心等待了几个月,终于到了5月份,5月22这天,我找到了市区内的某家正规体彩点,“07。04。36。。。。01”。


    走出店门,我才轻呼一口气,轻笑出声,感谢我第三任女友。我的第三任女友也是在酒吧认识,不过她是一个网络写手,与她交往之后,她每写什么都会逼着我去看,什么疯狂的想法都有,看完之后还要我写评论,天知道,我根本无法下手,而重生也是她曾经经常写的题材之一,就为了这她逼着我,硬是让我从我出生那年的国家大事到经济体系,一一背下,其中2005年有一张体彩让我记忆深刻,当然深刻的不止这一个,但是153;154期的我不太敢下手祸害,因为中奖金额太大,以亿万来算,而第60期却只有500万,让我深刻的是,一直到6月24日截止兑奖日期,都没有人去领奖,这便成了弃奖。


    我女朋友让我背下之后,意浓情浓的抱着我说,“老公啊,你要是重生了,记得去兑奖,成了亿万富翁,我也不要你身披金甲脚踏祥云,我只要你开着直升飞机来娶我。。。”

    结果我们分手的时候,那姑娘特文艺的对我吼,“今生无悔,来世不见!”完了之后又大喊,“不对,我这辈子下辈子都不想再见到你。”

    而现在我在想,这算是今生还是来世?见还是不见?

    开奖那天我没去上班,跑到了网吧里,晚上20:45分,开奖时间到,其实我挺怕会产生什么蝴蝶效应,有些忐忑。

    9点刷新网页之后,号码依次跳了出来,当熟悉的号码出现时,我终于放下忐忑。

    第二天在老师那请了假,我给福利彩票中心打了个电话,询问兑奖流程,弄明白后,出门的时候,我穿着一身地摊上随手买的衣服,手上还拎着一个袋子。


    坐车去了省会之后,打车去了离福利彩票中心不远处下车,然后自己走过去,进了办公室的时候,找了个楼梯间,我架着宽大的蛤蟆镜,嘴巴上带着白色口罩,头上带着鸭舌帽,将帽檐压低,其实口袋里还有一把折叠式的弹簧刀,是以防万一用的。

    进去的时候,并不多做停留,直接告诉工作人员我是来领奖的。


    工作人员见我这样扑哧一笑,并未多说什么,他要去我身份证办手续,验证完彩票的真实性后,让我填写银行卡号,在我等待的期间,有人凑上来问我对中奖之后怎么安排的,又介绍自己是福利机构,爱心孤儿院,我挠头,“这个,我要回家问问家人。”


    对方见我油盐不进,像是不能做主的样子,只能放弃,正好这时候有人将我的身份证还了回来,旁边就有一台能查询银行卡的机器,我查了下,扣除税后所得,一共有400多万。

    离开大厦,我一路走在人群密集的地方,然后转到东方商厦,找了个洗手间,将袋子里面的衣服拿出来换上,换下的那一身随手丢在了垃圾桶。


    半个小时后,我一身休闲服出现在商场,走得并不快,偶尔随意逛进商店,半响,我警惕起来,察觉到背后似乎有人跟踪,我不动声色的随着商场电梯下去,余光看向身后,下了楼,我迅速走了起来,随手拦下一步出租车,佯装准备上车,一只手拍在了我的肩上。

    我眯眼,发狠,左手一把抓住肩膀上的手,翻手抓住他的衣角,一个过肩摔将他摔在地上。

    “喂,你。。。”背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我一听声音就觉得错了,只能在他摔倒在地之前,伸手将他揽进怀里,他毫无防备的看着我,直到这时候我才放下心来,“你怎么会在这?”


    他看着我,冲我笑了一下,算是打过招呼,然后捡起刚才混乱间丢在一旁的袋子,我注意到是某一款名牌,他意味不明的瞅了我一眼,“你这见面礼可真够特别的。”

    我笑,有些歉意,不过谁让他跟着我呢,他没什么表情,我只好问道,“于辰。。。没伤到哪吧”

    他摇摇头。


    我看了下时间已经中午,而且应该也不会再有人跟着我,再加上我转念一想,不如跟着于辰一起回去,“已经中午了,你吃饭了吗?你要是不介意,我请你吃饭,当是压紧?”

    “吃饭?”于辰默念了一句,然后点头,“好啊。”


    我抬头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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