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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漫作品集-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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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边打牌边聊天。
聊着聊着,不免就说起本系乃至本校近期最著名的粉红色事件——肖天才居然在毕业前一鸣惊人,和校级大美女贝微微成了一对。
老七说:“我知道老三一直是效率派的,但是不知道居然这么有效率,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搞定了学校排行榜第二的美女啊!佩服佩服,五体投地。”
猴子酒说:“其实要是老三搞定的是排第一的孟逸然,我倒不惊讶,那个孟逸然老三好像认识?”
老大平时不八卦的,喝了点酒话也多起来:“我记得去年谁排第一有争议啊,后来三弟妹输了?”
莫扎他也喝多了,说:“据说因为三嫂没那个孟什么清纯嘛。”
一片嘈杂中,话题的男主角肖奈出声:“什么排行榜?”
众人:“……”
在另一桌打升级的愚公喊:“你居然连本校的美女排行榜都不知道?”
肖奈说:“不知道。”
愚公激动了,扔下手中的牌,打开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学校论坛,找到帖子把笔记本递给他:“看!本校美女排行榜,有照片的。”
宿舍众人挺激动的等着肖奈发表评论,然而肖奈却只是瞄了一眼,然后左手打麻将,右手开始敲键盘。
难道他要在网上留言?
宿舍众人更激动了。
敲了一会儿,肖奈把电脑还给了愚公,猴子酒喊:“快把老三的留言读出来。”
愚公一叠声答应:“好好好。”
然而他一刷新,网页却显示——找不到该网页,愚公不敢相信的刷了一遍又一遍,却发现帖子怎么都打不开了。可是刷论坛的其他帖子,却一点问题都没有。
愚公悲愤了:“你你你、你干什么了?”
“这种数据严重失实的榜单留着干什么。”肖奈语气淡淡的,接着把面前的麻将牌一推:“十三幺,给钱。” 
番外2:大神宿舍的排行
肖奈同学生平第一次谈恋爱,才知道,原来交了女朋友是要请她宿舍的人吃饭的。当然,他很乐意请客,而且请完还很无师自通的觉得,自己宿舍的人也应该请一请才对,于是愚公他们就有了一次白吃白喝的机会,于是微微同学第一次见到了真实的愚公他们……
愚公他们……呃,没有游戏里的人物帅》oo《
因为有游戏里的交情在,这顿饭吃得很是自在开心,只是微微吃着吃着,心中却浮起了一个疑问——为什么愚公他们喊肖奈老三,看起来却明显比肖奈要老?
当然,好孩子微微是不会当面问这么失礼的问题的,吃完饭肖奈送她回去,微微才问起。
肖奈说:“他们年龄比我大。”
微微更奇怪了:“那为什么?”
肖奈说:“唔,技术问题。”
“呃?”微微听得云里雾里,“什么技术?”
肖奈简单的吐出答案:“扫雷,他们输了。”
很久以后,微微从愚公那听到了扫雷事件的完整版本,愚公同学激愤的描述了当时年少的肖奈是如何的阴险,如何在发现自己年纪最小后,默不作声地拿出了笔记本,如何语气平淡的挑衅:“是男人就靠实力说话。”
愚公同学至今说来仍然那个郁闷:“我干吗要和他比实力啊!”
此时的微微虽然还不知道这些细节,但是仅仅这些,已经让她很囧了,随即发现了个问题:“咦,那你输给老大了?”
肖奈闻言看了她一眼,一脸我怎么会输的表情。
微微囧:“那他是老大啊。”
肖奈云淡风轻地说:“我让的。”
微微很怀疑:“你有这么好?”
“老大是默认舍长,要做事。”
微微:“……”
番外三:肖宝贝取名记
林教授今天真是高兴坏了,为啥,自家媳妇怀孕了呗。林教授那个喜啊,自己当年二十出头当妈已经够早的了,没想到今年她才四十七,竟然已经快要当奶奶。
林教授这一天都无心工作,四处找人含蓄的炫耀,每个人起码要说上十分钟。这不,还没到中午吃饭,全历史系就知道,肖家就快再生个天才出来了。到了晚上下班,全A大老师都知道了这个惊人的喜讯。
一下班,林教授就拎着本古老的新华字典奔向了不远的儿子家。
被媳妇迎进门,林教授在沙发坐下,儿子媳妇坐对面。林教授分外慈祥的看着自家媳妇,哎呀,这个媳妇当年是一看就喜欢,现在是越看越喜欢。现在的小孩子,尤其漂亮点的,都注意身材什么的,哪个肯这么快生宝宝,哪像她们那会。
林教授把微微从头到脚关切了一番后,慈祥的开口:“今天我来,是商量孙儿的名字的。”
微微看婆婆进门带着新华字典,心里就有数了,没有被惊到。
“不过路上我已经想好了名字。”
林教授矜持的笑着说:“就叫肖宝贝如何?”
微微被惊到了。
什么叫大俗即雅,什么叫大巧若拙,这名字就是了。林教授太得意了,觉得自己真是取了个绝世好名。生怕儿子媳妇不理解这名字的好处,林教授连忙详加解释。
“媳妇,你看,这名字里面有你的姓,人家一看名字就知道是你生的。”
微微:……
“儿子,你看,把媳妇的名字放孙儿的名字里,人家一看就知道你爱老婆。”
肖奈:……
林教授越想这名字越满意,寓意好又美满,读起来又顺口,太适合自己盼了多年的孙儿了。不过名字这事攸关一生,一定要慎重。
“我打电话给我一个精通姓名学的朋友再问问。”

林教授今天显然兴奋过度,说着就拎起沙发旁的电话开始拨号,一会便跟人在电话里滔滔不绝起来。
对面沙发上,微微仍出于离魂状态,肖奈靠近她,在她耳边低语:“我能不能去房里玩游戏?”
居然想留她一个人应付婆婆!微微怒瞪他:“一人做事一人当,你敢跑。”
肖奈俊眉微扬,眼中闪过一丝笑意,刻意放慢语速:“你确定是我一个人做的?”
……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微微用眼神表达着自己的鄙视。
能。大神用语言表达着他的境界。“夫人息怒,我一定……”稍顿,“敢做敢当。”

那边林教授跟玄学大师已经沟通得差不多了,放下电话高兴的说:“大师说这名字好,我看就定下吧,生男生女都合适用。”
神啊,不要啊,她不要被自己孩子埋怨一辈子啊。微微正想找合适的话拒绝,肖奈却早她一步,一口否定:“不行。”
“怎么不行?”被儿子否决,林教授很怒。
“重名。”
微微有些怀疑的看着他,不是吧,这么囧雷囧雷的名字,也会有重名?
林教授显然也十分之怀疑,肖奈在婆媳两人十分不信任的目光下,自若的说:“我已经认识叫这个名字的人,昨天,还喊她好几次。”
微微确定了,大神在胡说八道。昨天是周末,又下雨,他们俩在家当了一天的宅夫宅妻来着,哪里会认识什么“肖宝贝”的人啊,还喊好几次……
等等!
肖宝贝、肖宝贝……小宝贝……宝贝……
不是吧!
微微脑中闪过昨夜乃至以前很多夜的某些片段,惊疑的看向某人,某人向她尔雅的微笑。
微微的脸色于是——
红了
青了
紫了
……
最后,某大神的脚,被狠狠的踩了。

“真重名了?那不好,我家孙儿的名字一定得是独一份的。”没注意到自己媳妇怪异的脸色,林教授又重新翻起字典,苦恼:“到底叫什么才好?”
夜色渐重,快到繁忙时间,老妈徘徊已久,老爹还在家里饿着肚子,于是肖奈干脆利落的结语:“他没手吗,等他生出来,让他自己翻。”
 
………… 
…… 
 
某娘亲:我怎么生了这么个儿子 /_____
某媳妇:我怎么嫁了个这么个老公 》_____《
某……受精卵:我怎么摊上这么个爹,我要重新投胎!(┬┬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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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
作者:顾漫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
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书中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序章 写给乌龟漫
终于到了要为漫漫的《何以笙箫默》写序的时候了。要知道,等到这一天可真是不容易啊不容易,先感动一下下。乌龟漫经常郁闷,抱怨说都是当初笔名取错了,“顾漫”不就是不管天崩地裂“顾”自还是那么“漫”吗,如果她叫“顾快”,肯定早就写完何以了。
常常觉得漫漫是天才。
能写文写得这么慢,没有几分天才还是很难做到的,尤其是在她居然每天都写的情况下。每当有朋友提起漫漫的《何以笙萧默》,我回答说她还没写完,朋友们惊骇诧异错愕的表情真是有趣极了。这篇《何以》,她足足写了有两年吧。乌龟爬都爬到了,怎么可能这等慢法!于是,漫漫有了个很著名的绰号——“乌龟”。汗,说真的,乌龟会很委屈,它的速度要比漫漫快多了,哈哈。
写到这里,仿佛能够看到漫漫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她写得慢,也是因为她对文的要求太严格了。
每一句话每一个词,每一个过渡,她都反复地修改斟酌,用心体会不同表达方式的细微差别。比如“他××地推开窗户”、“她××地低下头”,这些“××”她会考虑很久很久。如果写到情节高潮段落,在QQ上会看到她不停表演吐血、上吊和撞墙。哪怕用再长的时间,她也一定要把最完美最到位的感觉表现出来,有时候我们笑她认真到有点BT的地步了。
所以《何以笙萧默》就像一颗珍珠。她用悠长的时间,用心血呵护,细细地修改和打磨,使得这个故事如珍珠般晶莹润泽,淡淡的光芒,深蕴内华,初看或许并不惊人,然而看下去却会柔肠百结,再也无法移开视线了。
《何以笙箫默》是我很喜欢的一篇文,淡淡的深情,温暖的深情,文字看似朴实,而字里行间仿佛有醉人的酒香,看着看着不知不觉就醉了。漫漫最擅长写温馨,每个温馨的场景都写得无比动人。
曾经看到有个读者在她的文下面留言说——
“温馨不够,因为那比温馨更有穿透力;热烈不够,那比热烈要牵绵;浪漫也不够啊,它是如此的真实。
那种带一点蛮横的温柔,故作冷漠的刻骨相思,满不在乎中流露的丝丝体贴,那样的男子,是梦中最美的爱情也比不上的。
所以我坚定地在坑里头蹲着。”
是的,也正是因为如此,《何以笙箫默》这样的一篇不算很长的故事,连载了足足两年多,却依然令人无法忘记,其魅力就在于此。
认识漫漫就是从这篇文开始的。当时我有一个朋友Sophie很喜欢《何以笙箫默》,于是她整天在我耳边“顾漫”长“顾漫”短,怂恿我去看她的文。只看文Sophie还不满意,一定要我和作者顾漫认识了才甘心。终于有一天,她在QQ上隆重地互相介绍了我和漫漫。
啊,怎么有点“相亲”的感觉呢,笑。
我是非常慢热型的人。
那时只是认识了,但没有深交下去。现在想来,当时我和她彼此都隐藏了自己“邪恶”的一面,都扮作“淑女”,很谦恭很友善很温柔,呵呵,所以蛮有距离感的。后来,日子一天一天过去,共同经历了很多事情,“伪装”无法再进行,赫然发现原来我们竟是如此投缘的人。
同样的八卦。
同样的懒惰。
同样喜欢大笑和大哭。
再后来,竟然发展到了每天都要“见面”,时时刻刻聊天,时时刻刻八卦,一起写文,晚上的时候彼此说了“再见”才去睡觉。
如此亲密的友情也许是无法长久的(汗,不要理我,又开始悲观了),但是很珍惜有这段美好的时光,使得彼此的小说里似乎都多了一些温暖和阳光。
所以,漫漫要出这本书,我就承担下了这个序。有些羞愧,自己是不善于写序的人,没有理论性,也没有逻辑感,总是拉拉杂杂说些有关或者无关的话。但是,能够在漫漫的书里留下这些话,应该是对我们友情最好的注释了吧。
接下来,漫漫会写什么样的故事呢?
她是个灵感不断的人,总会有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念头从她的脑子里冒出来,经常会大喊着跑上来,兴奋地说:“我想到了一个故事,很棒的故事,一定要把它写出来!”然后兴奋地许愿说,她要在几月份之前写完。
我们总是用“同情”的眼光望着她:
“《何以》写完了吗?”
她顿时露出愁眉苦脸的委屈表情。
“你要是能写完《何以》,我们就相信你能写完下一篇。”我们对她安抚地微笑。
于是,她又会表演一番吐血上吊撞墙,委屈地不说话。
而今,乌龟漫的《何以笙萧默》终于完稿了,她终于可以轻松地进行她的新文。虽然不知道她又会用多长时间来完成,但是,以她追求完美到近乎苛刻的写文态度,我相信,应该仍旧会是一篇很好的文。
漫漫。
加油!
明晓溪
2005年12月13日深夜
后来,我终于知道如何去爱,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第一章 重逢
再次见到他,是在七年之后,一家拥挤的超市,到处挤满了周末采购的人潮。
赵默笙独自推着购物车,艰难地在人群中走走停停。刚刚从国外回来的她,还不太适应这样的拥挤,然而这样热闹而亲切的场面,却使她不自觉地带着微笑,几乎是用感激的心情聆听这嘈杂的乡音。她不知道别人刚刚回国是不是也和她一样,心里的激动和喜悦几乎无法抑制。
七年!久违了啊!
但是,怎么刚回国就遇见了他呢?不,确切地说,应该是他们。
默笙默默地看着站在蔬菜架前的那一双俪影,再一次领略了命运的奇妙。七年之前,也正是他们,使她最终做出了出国的决定。
现在他们一起来买东西呢,那么最终还是在一起了吧!还好她走得快啊,不然恐怕只会伤得更深。
何以琛,何以玫,她真傻,怎么会以为有相似的名字就一定是兄妹呢?
“我们根本不是兄妹,以前我们两家是很要好的邻居,都姓何,所以大人就取了相似的名字。后来以琛的爸爸妈妈出了意外,我们家就收养了以琛。”
“你觉得你比得过我和以琛二十年青梅竹马的感情吗?”
“我今天是想告诉你,我爱以琛,我不想偷偷摸摸地爱他,我要和你光明正大地竞争。”
十九岁的那年,默笙生日的前一天,她一向文静内向的好朋友何以玫,突然勇气十足地对她这样宣言。一向温柔不与人争的以玫会这样说,一定是爱到了极点。
可是她拿什么跟以玫竞争呢?就在以玫宣战的当天,她就败了,然后逃去了美国七年。
何以琛——突然想到那日他冰冷的眉眼,绝情的言语,默笙的心有一丝抽痛,浅浅的,几乎难以察觉,却是存在的。
他们向她的方向走来,默笙抓住推车的手指关节开始泛白,几乎立刻想要掉头。但超市实在是太挤了,推着购物车的她根本无法转身。而在下一刻她也想开了,为什么要逃避?她应该平静地对他们说:“嗨,好久不见。”然后潇洒地走开,留给他们一个美丽的背影。
更何况,他们也许根本认不出她来了。她变了好多,以前那头飘逸的长发已经变成了齐耳利落的短发,以前白皙的皮肤已经让加州的阳光晒黑。穿着宽大的TSHIRT、牛仔、球鞋的她,和以前的差距太大。
他们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近,然后……擦肩而过。
不是不心痛的。
若有似无的语声传来。
“要不要买点牛奶?”以玫轻柔的声音。
“……”
回答却听不真切了。好怀念,以琛低沉如大提琴的声音,这些年在异国他乡,仍然时时处处在她耳边吟诵。
失落,但也松了一口气,默笙抬起一直低垂的头,迈开步子。
“砰”的一声,购物车撞上了地上堆成一座小山似的减价肥皂。罪魁祸首赵默笙傻傻地看着几百块肥皂坍塌下来,场面颇为壮观。
呃,她可不可以当做不是她干的?
“天哪!这已经是今天第三次了。”不知道哪里冒出来的超市理货员发出痛苦的呻吟。
所以,这也不应该怪她吧,哪有人把货物堆在路中间的。默笙悄悄地吐吐舌头,努力地摆出一副愧疚的表情。
这里的动静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包括何以玫。她只是不经意地看向那个特别嘈杂的地方,然后呆住——是她,居然是她!以玫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回来了?
“以玫?”何以琛不解她的反应,出声询问,眼光顺着她看去。
高大挺拔的身躯瞬间僵硬。
赵默笙!
那一脸无辜垂着头的小女子可不正是赵默笙!脸上是百分百的歉然,眼睛里却闪着毋庸置疑的顽皮笑意。远远的,其实看不大真切她的表情,但以琛就是知道。他一直知道的,她是这样,习惯搅乱一池春水后不负责任地离开,任性自私又可恶。
整整七年……她还晓得回来吗?
何以琛垂眸。“以玫,我们走吧!”
何以玫惊讶地看着一脸平静的以琛:“你不想去打个招呼吗?也许……”
“她早已不是我生活中的人了。”波澜不兴的语调,仿佛真的没有什么。
以玫细细地打量他的神情,却找不出蛛丝马迹,最后只得低叹一声:“走吧!”
最后一眼看向赵默笙,却发现她也正好偏过头来看到她,视线在空中相撞,默笙好像愣了一下,然后脸上浮现了浅浅的笑容,朝她点头致意。
以玫慌忙回头叫:“以琛……”
“嗯?”
“她……”以玫愕然打住,再回首川流的人群中已经没有了她的身影。
“怎么了?”
“没、没什么。”以玫低头。只是,她明明就看见他们了,为什么这么轻易地就走了?而以琛,也明明看见了她……
没想到有朝一日会回到这里。
主编面试的时候问她:“赵小姐,你为什么选择在A城工作?”
默笙突然不知道怎么回答。为什么呢?因为曾在这里念过一年多的大学?因为曾在这里认识他?因为曾在这里经受过很多很多?
她开始也不知道,回国前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里,直到那天见到他才明白,她是想见他,虽然他已经不属于她,但是,她就是想看看他。
只看看而已。
“可能是因为不能回家吧。”默笙说。主编奇怪地打量了她良久,留下了她,成了某女性杂志的摄影记者。
然而主编过分地看重她在国外杂志工作的经历使她不安。
“那只是一个小杂志社。”默笙这样对主编说。
“哎!阿笙。”四十多岁的女主编亲热地叫着她的名字,“你是在夸奖我的博识吗?我居然连美国一个不起眼的小杂志社都一清二楚。”
默笙笑了起来,不安也一扫而空。
主编正色地说:“阿笙,我知道一个中国人在美国当一个摄影师多么的难,你必须比大多数白人优秀。他们总以为我们中国人是没有艺术细胞的。”
就这样安定下来,她仍然去那家超市购物,却再也没有遇见过他们。直到有一次,超市的保安叫住了她。
“小姐,请你到保安室来一趟。”
默笙一愣,直觉没有好事,报纸上有太多的关于超市保安强行搜身甚至打人的报道。
默笙谨慎地盯着他,保安无奈地说:“小姐,我对你没有恶意,只是想问你一个月前有没有丢了东西。”
一个月前她刚回国,难道她丢了什么自己也不知道?好奇地随他走进保安室,保安递给她一个黑色的皮夹。
默笙不用看里面就知道不是自己的,笑着摇摇头说:“你弄错了,这不是我的。”
保安出乎意料地固执:“你打开来看看。”
她接过打开,然后看到了自己的照片。
保安得意地说:“小姐,这是你的照片吧,虽然和现在差别很大,可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
差别是很大的,因为那是刚上大学时拍的入学照。她还是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傻乎乎地笑着。
怎么会出现在一个陌生的皮夹里?
默笙把皮夹还给保安:“这的确不是我的。”
保安傻傻的:“照片上的人不是你吗?”
“是我,可是皮夹不是我的。”
“可一定是认识你的人的,小姐,说不定这个皮夹的主人暗恋你……”
哎,谁说中国人没有联想力的?
“可是……”
“你拿去吧拿去吧,一直没人来认领,放在这里我们也很难处理,交上去也是充公,还不如给你,你和皮夹的主人肯定有点关联。啊!说不定我还促成了一段美好姻缘呢……”保安沉浸在电视连续剧似的想像里。
一个月前,大约也是她碰到何以琛何以玫的时候,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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