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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丁汉伯爵夫人-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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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我要领地上所有的骑士,”诺丁汉说,用一种嘲讽甚至是怜悯的语气——怜悯对方的智商。“他会得到的,不过要等我巡视伍德堡归来。”西北方正在围剿魔鬼林,还是摄政王起得头,用这个借口很好。
莉亚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你决定答应他?”这么容易就妥协,可不像是她丈夫的风格。而且,骑士们都东征去了,他们的城堡他们的领地要如何保证安全?!
诺丁汉坐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然后抬手指指前方,“摄政王要的人,都在那儿呐。”
魔鬼林?!!莉亚盯着不远处,再回头瞧瞧她丈夫,这叫什么来着,滥竽充数,还是李代桃僵?“可是,老亨特会答应你?还有,你怎么让摄政王相信他们都是骑士呢?”就算盗贼们肯出这一百个人头,他们也得会骑马打仗才行啊。这年头阶层的区别,重点依旧在钱上,要是有钱打套盔甲骑匹好马挣点军功再到王城里买个爵位,谁还会躲进森林里落草为寇啊。什么出身,一上马立马见真章。
诺丁汉却没有直接回答他妻子,他示意她把马车门打开,然后拉着她的手把她拽到马上来,狠夹马腹直朝前方跑去。“他答不答应,你很快就会知道啦。”
老亨特亲自出了魔鬼林,来向伯爵大人表达归顺的诚意,他先到了伍德堡送信,又打算继续向东,但伍德男爵拦住了他,不管有什么默契,让盗贼首领大喇喇的在自家领地里来回游荡总不是件好事儿,更何况正值国王招兵之际,信使们来往频繁,传到王城里终归不妙。
收到伍德男爵送来的口信,诺丁汉决定亲自西行一趟,正好撇下摄政王那讨厌的使者,而且他想达成的目的,还是要到森林深处才能取得效果。
但他们会见亨特的地点依旧是在伍德堡。
“大人,魔鬼林听候您的差遣,”老亨特虽然是盗贼出身,可贵族老爷那一套他并非一概不知,他左手扶在右胸前,躬身行起礼来倒也似模似样。
诺丁汉只是点了点头。
紧接着首领把身子稍稍侧向伯爵旁边,“夫人,见到您是我的荣幸,您的美貌果然如传说中一样,能叫整个奥丁的鲜花都失去颜色。”盗贼恭维赞美的本事不亚于吟游诗人,他依旧半躬着身,昂首望着年轻的伯爵夫人,这是种恭敬的礼貌,可惜脸上实在没表达出多少恭敬的表情。
莉亚昂了昂下巴,“一个杜布瓦。”
“什么?”盗贼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说,一个杜布瓦,”伯爵夫人又轻声重复一遍。
老亨特瞟了伯爵大人一样,尽管速度快得惊人只有匆匆一瞬,但莉亚还是看见了。于是她接着看到面前躬着的背脊更弯了,那双狡黠眼神下的表情也变得恳切了许多。“是的,一个杜布瓦。您高贵的血统和显赫的出身,将会令魔鬼林蓬荜生辉,”盗贼顿了顿,接着问:“您,会一起去,是吗夫人?”
莉亚挽着她丈夫的臂膀,点头说:“当然!”
老亨特将在魔鬼林宣誓,在森林的最深处,在他的信仰森林之神鉴证下,向他要效忠的主人诺丁汉伯爵宣誓。
而在森林里,莉亚也见到了盗贼首领的营地、他的儿子们,跟,七个老婆。他是怎么分的?每天睡一个从周一到周末?!“我敢说,全亚美的贵族老爷们都会在心里偷偷的想要供奉这位森林之神,”莉亚骑在她的小白马上,凑近她丈夫低声说。可不是么,想娶多少个老婆就娶多少个老婆,比亚美神可奔放多了,哪还需要情妇这份炙手可热的职业?!
诺丁汉没说话,只是伸过大手来在他妻子腰上轻轻捏了一下。
莉亚低呼一声,拍掉他的手还想继续说什么,她胯|下的小白马突然停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地到了,神木祭台。
盗贼们的宣誓仪式跟骑士们的完全不同,莉亚想。她曾听她丈夫讲过骑士的受封仪式,也许就在今年她还会亲眼见上一回,因为威尔·高夫,他将在某个天气晴朗的日子里在某个肃穆庄严的环境里,被领主持着的一把剑拍打在肩后背脊上,宣誓成为对方忠实的封臣。
向森林之神的宣誓仪式也很肃穆,起码没人乱讲话,但作为宣誓人的亨特却一直在哼哼唧唧的不知道嘀咕什么,他绕着那颗所谓的神木,走了一圈又一圈。
这是棵榆树?橡树?还是杉树?哦,莉亚一点儿也猜不出来,她从来认不出这些,上学时候去植物园郊游也是傻傻的跟着大部队走,她想待会儿或许可以问问乔治。但很明显的是,这是棵非常有年头的树,枝干粗壮的大概十个成年男子合围才能抱过来。莉亚想,或许它比后山真正诺丁堡的年纪还要大呢。
转完了圈,老亨特开始了宣誓的最关键部分,他先是吐出一连串对森林之神的赞美和自己信奉的虔诚,然后加上他宣誓效忠的人,诺丁汉伯爵的名字。“我将生命与忠诚奉献于您,今……”
莉亚向前轻轻地迈了一小步,她起初一直像所有人一样昂着头仰视着这块神木,现在,她平视着紧紧盯着盗贼首领。
老亨特顿了顿,接着道:“我将生命与忠诚奉献给您和您的家族,今日如此,日日亦然。”然后带着他的族人向他的信仰行礼,完成仪式。
之后他们并没有在魔鬼林里多呆,诺丁汉没有想住下的意思,而盗贼们也巴不得他快快走。其实被国王和领主驱逐的人也并非个个穷凶极恶,他们很多人只是为了生存,为了偷一小片面包,为了私藏一小袋农作物,又甚至是在属于贵族的森林里猎了一只狐狸或者小鹿……好吧,这种说法不适用于魔鬼林,又或者说原本他们还勉强算是无辜,但进入到这儿之后几乎每个人手上都要记上三五条人命,这确实是个恶贼聚集的地方。可就是这样一群恶贼,怕诺丁汉却怕的要死。
“你到底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回伍德堡的路上,莉亚忍不住问她丈夫。
而诺丁汉没有回答,那种血腥的事情,尽管不可能,但他还是希望她永远见不到的好。于是他换了个话题,向他妻子称赞道:“你今天做的很好。”
莉亚眨眨眼,当然,她一向做得很好。那是来之前诺丁汉嘱咐她的,要让盗贼们正视领主夫人的地位,随时提醒他们,宣誓效忠的是诺丁汉家族而不仅仅是诺丁汉本人。“可我有些想不通,这区别在哪里?”
“等有一天我不在领地内的时候,要确保他们依然对诺丁堡忠诚。”
“你要去哪儿?”莉亚急忙问,紧接着又道:“如果你不在,难道盗贼们会向我效忠?”
不完全是,诺丁汉没说出口。虽然嫁给他后她也冠上他的姓氏,但在行使家族权利时还是有一定区别的,他瞄过她的小腹,心中默想,她的权利,在这里。
见他没回答,莉亚又问:“你还没跟我说,老亨特有没有答应你那一百个人头的要求呢。”
这有什么不答应的?对他来说利远远大于弊。“魔鬼林现在的窘境,是他们森林里已没有了储粮,而两头对他们围追堵截又令他们无暇出去劫掠。我要带走这一百个人恰巧是解了他的燃眉之急,想想看,少了一百张成年男子的口日吃夜吃,是不是会好过许多?而这一百个人我也不是白要他的,用伍德堡的储粮换,而且从今以后,虽然伍德堡的骑兵依旧会穿梭森林做样子,盗贼们却不用防着咱们跟他来真的整日担惊受怕了。至于这一百个人,又不是去送死,终究还是会还给他们,就是时间长短的问题。”
“你打算怎么还?”战场上刀剑无眼,出去一百个怎么可能全须全尾的回来一百个?
“你以为东征路上你的堂兄只跟泰坦人打仗?宝贝就那么多,沿海的村庄也就那么几个,运气好了还能碰上几座大城,可也寥寥无几。全亚美十几个国家几乎全都响应教会的号召东征,大家总要先展示一下兵力,像奥丁跟斯卡提这样的,别的小国自然不会凑上来自找没趣,但他们俩之间总还要斗上一斗的,胜利的就占据战争前的最有利位置,先挑目标,结束后也有可能拿到最多最好的战利品。所以,东征路上大仗或许没有,小摩擦从来没有断过。”
莉亚心领神会,“你就让他们找个机会,跟斯卡提或者其他国家东征的队伍斗上一斗,然后……”
“重伤,回国,随便他们怎么装,布鲁克会教他们,他有经验,”布鲁克男爵是诺丁汉的封臣,也是上次东征他出的唯一一个人头。“诺丁郡的人马,绝对不会出现在泰坦大陆上。”不会,也不能。就凭约翰忽然朝他要这一百个人头,而老谋深算的大主教竟然没有制止,诺丁汉就闻到了一股,阴谋的味道。
“这么说来,老亨特说不定还能发上一笔!”几乎未损一兵一卒,只是出去公费旅游了一把,沿途说不定还能顺点儿什么,听说最靠近泰坦大陆的两个亚美城市已经快被自己人搬空了。
“总要多少给他点儿好处,”诺丁汉提醒他的妻子道:“不要以为,老亨特会自始至终忠于他的誓言。”
“哎?”莉亚不解,“可你说,他最迷信森林之神了。”要不然也不会相信儿子会受森林神眷顾那套。“不然,我们何必大老远的跑来神木台听他宣誓?”
诺丁汉抬头望望天空,蓝色已经开始渐渐转向黑暗了,不远处伍德堡也落入眼中。他沉声道:“信仰这种东西,在每个人心中不同,分量也不一样。这就好比你拿十个金币跟他买一个儿子,他或许不会答应,但一百个,一千个,甚至上万个呢?老亨特这种人,不是不够虔诚,但只要对方开的价钱够高,他一样可以出卖他的虔诚,而且给自己找一个完美的借口。所以,”他表情有些严肃,教育他妻子道:“永远不要太过相信别人,即便他向你宣过誓。但你只要在适当时候给出适当好处,让他在利益跟誓言之间找到平衡,他对你的誓言就可以是牢不可破的。”
莉亚低头认真思考了一会儿,消化吸收了一会儿,然后抬头对他丈夫说:“所以,我要花一百个金币,买他一个儿子。”
诺丁汉噗嗤一笑,“你想干什么?”他知道他妻子说的是谁,那个瘦瘦小小的男孩儿,跟着他们的队伍回家的小家伙。
“桑迪,”伯爵夫人认真道:“我要他成为我的侍童,我要教会他跟森林之神完全不一样的信仰,一个从内心深处就永远不会背叛和出卖的信仰,我就是他的信仰。而且,将来有一天,他说不定也会成为盗贼之王。”这很有可能,如果老亨特前面七个儿子全死光的话。而对于莉亚来说,这却不是全部的原因,甚至不是最主要的。她看到他的那些同伴、他的那些哥哥们是怎么对待桑迪的,那孩子没法生存在这种地方,他甚至活不到成年。他虽然不比他们软弱、胆小,但却比他们都善良、懂事。她不能让他继续呆在这个鬼地方,而且她能做到。
“好吧,”诺丁汉扶额,这种理由他拒绝不了,他也不会拒绝他妻子这种程度的要求。“就照你的意思,我会差人去办。”一个最小的最不合心意的儿子,老亨特还真没怎么放在心上。
魔鬼林的事情告一段落,摄政王的旨意也有了解决方法。一切看起来都很顺遂,朝着诺丁汉的计划在进行。
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恰恰是最应该按部就班的地方,却出了纰漏。
伊莎贝尔从后山跑出来了。
、第 42 章
索菲从小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她从未见过她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他们就过世了。按照传统,她的监护人是她的领主,而她的实际抚养人却是她的祖母。这个倔强坚强的老太太也已近风烛残年,索菲很为她祖母的健康担心,她同时担心的还有自己未来的命运。
她是个落魄的贵族,毫无疑问,没有几个金币的嫁妆。但贵族毕竟是贵族,并且她还十分美貌、年轻,她相信在领主的眼中她依旧是块香喷喷的鲜肉,能为他换来利益的鲜肉。他可能把她嫁给宣誓效忠的骑士,送给有意结盟的隔壁领主,或者卖给远道而来的香料商人。他是她的领主,他有权利决定她未来的命运,而她毫无抗拒可言。在她祖母过世后,她将是一块任人宰割的鲜肉。
所以,索菲对于诺丁汉伯爵、她丈夫的出现,是由衷地感到感激的。起码在他眼中,她看到了喜爱,和对待一个人该有的态度。她相信这一切都是亚美神的功劳,是诸神听到了自己的祷告,给予了自己帮助。尽管祖母最终还是与世长辞,她年纪大了,谁都没法跟寿命做抗争,但索菲的心灵却感到平静,没有想象中的惶恐,因为诺丁汉伯爵向她求婚了。
在安排了祖母的葬礼,并且遣散了仅剩的几个旧仆之后,索菲跟随她的未婚夫,远离故土来到他的领地,奥丁王国的诺丁郡。
在这里,他们举行了庄重的婚礼。尽管他比她大二十岁,几乎可以做她父亲,但索菲依旧感到满足,她丈夫对她很好。诺丁郡远比她的家乡寒冷,为怕她不适应,她的丈夫命令每个房间都燃起高大的壁炉,宽阔的大厅里甚至同时烧着二十个,冬日城堡里几乎温暖如春。诺丁堡一如所有固若金汤的堡垒一样,窗窄位高,而他丈夫却仿照她家乡的房间,把窗户改得大大的矮矮的,让她站在卧室里就能望到山脚下绿茵茵的草甸。
所有贵妇有的她都有,所有妻子能够享受到的她都在享受,索菲感到满足,真的满足了,这远比她想象中的要好太多。直到她生下一个孩子,漂亮的黑发男孩,她都坚定的认为,这就是幸福,这就是一个女人所能追求的所有幸福。
但时间总是能够证明,你曾经以为的事情,恐怕是错误的,甚至是荒谬的。
索菲一直以为她爱自己的丈夫,像所有妻子爱自己的丈夫一样,她尊敬他、崇拜他、依赖他,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情,她一定是爱他的。但有一天现实却无情的摧毁了她的想象,它用实际来告诉她,她对他丈夫的爱,跟真正男女之爱相差得有多么远。
那一年,索菲爱上了她丈夫的骑士,兰斯·韦斯利。
这本来并非什么大不了的事,骑士爱慕自己的领主夫人,不但不会被世俗唾弃,反而会被游吟诗人称颂。这反映了她是多么的可亲可爱,而他又具有多么高尚坚贞的美德,如果只是,爱慕而已。
不过可惜,一旦爱慕中间夹杂了背叛,那一切都将变得不一样了。
随着老诺丁汉跟随皇家军队出征北部邻国乌拉诺斯——那时候的国王还是理查德的父亲亨利,他呆在家里的时间越来越少,几乎整整一个夏季、一个秋季、一个冬季都看不见他的身影,索菲开始感到孤独,寂寞难遣。
当丈夫在家的时候,她还能压抑住内心的渴望和爱恋,可丈夫一旦远去他方并且常年不归,索菲心目中的天平,便不由自主的倾倒了情人的那一边。她跟兰斯,终于做出了背叛她丈夫的事。
这是会带来杀身之祸的,起码对于兰斯来说是这样,因为他不但勾引了贵妇,并且背叛了他的领主。但索菲当时却下意识的忽略了这些,她丈夫只懂打仗、游猎和税收,他根本不了解自己在修道院学习的那些音乐、绘画和诗歌。他是一个好丈夫,但却是个没有情趣的丈夫。他给予他妻子一切物质上的享受,却永远没法给予她精神上的满足。而兰斯则不同,他是那么的幽默、风趣,并且模样俊俏。
索菲现在承认,她当时的眼光十分狭隘,像所有没见过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一样。可她当时,确实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的愚蠢的贵族少妇,她生存的地方除了当初的修道院,就是现在的诺丁堡,她确实没见过像兰斯这样的男人,所以,她很容易就被攻陷,忘记了自己远征的丈夫,也忘记了离家远游的儿子。
最终,她的恶行为她带来恶果——突起的小腹,一个孩子。
索菲不是没有想过堕胎,可她找不到信任的人帮她做这件事。玛莎太年轻,她连孩子都没生过怎么帮她弄掉。至于管家夫人,效忠的是诺丁汉家族,并不是索菲。在她绞尽脑汁尚未寻得可靠方法的时候,她丈夫却意外的回家了。
兰斯跑了,在听说伯爵班师回乡的时候连夜跑的。索菲为自己感到悲哀,但又不恨他,她只配恨自己。
诺丁汉自然是雷霆震怒,他一切的爱意跟心意全都化作了一个可笑的结果,一个微微隆起的肚子。他震怒之下,赶走了所有已成年或即将成年的骑士跟侍从。要不然,怎么掩饰兰斯的突然逃跑呢,人们只会以为他跟其他骑士一样,是被伯爵无故赶走的。他还赶走了索菲所有的侍童,这样的领主夫人,有什么资格教养这群诺丁郡未来的贵族?!当然,盖文·希尔留了下来,因为他的外祖父母,他依旧能够住在诺丁堡,有幸见证了的伊莎贝尔的出生。
这个私生女是在当年的冬天出生的,伯爵每次看到她,都像是看到糊在眼帘的一大滩油污,他无法忍受,却又下不了手,她不过只是个孩子。而她还在她母亲肚子里的时候他也下不了手,堕胎会死人的,往往一尸两命。尽管老伯爵在战场上也杀人如麻,但眼前却不是敌人,而是自己的妻子,曾经深爱的妻子。
可每次看到这个孩子,对伯爵来说都是一种精神折磨,他曾经有多爱他妻子,现在就有多恨她多么的不甘。尤其是他还有一个好儿子,一个即将成为侍从、将来会成为伯爵会继承诺丁郡的好儿子,他怎么能让他的儿子蒙羞,他怎么能让乔治知道他有这么一位母亲和他妹妹真正的身世?!
他对外宣布伯爵夫人难产过世,而实际却将她关在了地牢里。说是地牢,其实并非跟其他真正的罪人一起,而是在墓窖尽头的旁边,在诺丁堡的后山。他下定决心把她当成一个死人对待,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看她。看她的次数越多越久,他内心深处就会越痛苦越无法得到解脱。于是他开始喝酒,毫无节制的豪饮。奥丁的酒很难醉人,但并非真的不能醉,只要你喝的够多,喝得时间够久,尤其是半醉半醒之间,最容易激起欲|望,纵情声色。
渐渐的,伯爵很少再回城堡,这样他既见不到又爱又恨的妻子,也见不到逐渐成长的私生女,这样很好,这样就很好。直到有一天他觉得依旧难以排遣,于是,他开始天涯海角的去追捕那个背叛者,那个曾经宣誓效忠他的男人,兰斯·韦斯利。
兰斯逃到了格拉斯王国,这是很多年后索菲才知道的,她那时被关在后山牢房里,见的人只有玛莎和管家夫人,连女儿都不能见。这是为她好,索菲心里清楚,这是为女儿好。可这里人迹罕至,常常一整天一整天就只有她一个人。虽然叫做牢房,但房间很宽敞,床铺也很舒服,玛莎经常来给她换洗。可她出不去,她一直呆在这里,跟蚂蚁说话,跟蝴蝶说话,跟空气说话,跟自己说话……
索菲在这里,整整住了八年。她以为她的丈夫已经彻底忘记她了,直到那一天,他再次出现,还拎着一个湿漉漉血淋淋的麻袋。
伯爵那天是喝了酒的,他很开心,又有些失落,就好像压在心底的大石头突然被搬开了,没来由的失落。他晕乎乎的走进地窖,穿过墓道,全然不知道身后还跟着个小尾巴,那个他心里不承认嘴上却沉默的女儿。
伊莎贝尔很少见到她的父亲,可这不能阻止她渴望父亲。人们说她的母亲去世了,她明白去世是什么意思,就是躺在墓窖的石棺里再也站不起来了,玛莎教过她。所以,她对父亲越发的依赖,尽管他从不与自己亲近。
她没去过墓窖,她知道那里面有什么,但她从未进去过,因为那里总是黑漆漆的,孩子有与生俱来的对未知黑暗的恐惧感。但是玛莎经常去,管家夫人偶尔也去,她偷偷跟在她们身后见过,她跟盖文。可盖文回家了,管家夫人说他的父亲去世了所以他必须回家去,回到母亲身边去。唯一的玩伴离开,伊莎贝尔又只剩一个人了,孤零零的一个人。所以她决定不管里面有多可怕,她都要跟上父亲,她今天一定要跟上父亲。她想他抱抱她、亲亲她,她想要依靠在他怀里,像她在高窗里向外看到的,裁缝对裁缝的女儿那样。
可她始终未曾想象到,她将面临的事情,是这么的可怕。
伯爵杀了兰斯,并把他的头带了回来,他喝了酒,意识有些不太清楚,但他知道眼前的是背叛他的妻子。他把牢房们打开,并对索菲冷嘲热讽,尽管说这些侮辱的话令他心里也不好受,可他还是停不了口。然后他把麻袋打开,露出那个血已快流干爬满苍蝇跟蛆虫的人头。紧接着,一声尖叫声在背后传来,伯爵回过头,就看到了那个金发的小姑娘,那个鼻子眉毛眼睛像极了背叛者的小姑娘。
“这就是你爸爸,”他揪着散发着臭气的人头,摆到伊莎贝尔面前。他确实有些醉了,脑子有些发昏,在往常他对孩子绝干不出这么残忍的事情,把如此残酷狰狞的事实摆在她面前。尽管伊莎贝尔这么小,一时半会根本意会不过来,但这恐怖的景象却一定会烙印在她心底,跟着她一辈子。
可伯爵当时却没想那么多,他就是这么做了,张开满是酒气的嘴,对他名义上的女儿说:“看清楚了,这才是你爸爸!”
“把它拿开,快把它拿开!”在女儿的尖叫声中,索菲冲了出来,她企图抢夺那个人头,但诺丁汉家族的人一向身材高大,丈夫长臂一挥,她根本进不了身。
伊莎贝尔仍在哭泣,她摔坐在地上拼命的哭泣,哭着求爸爸别吓她。
女儿的哭声刺激了索菲的神经,她聚集起全身力气,低着头朝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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