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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陆奇缘-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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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古陆奇缘【之一】 【完结】
作者:游人
备注:清新的空气,芬芳的花香,灿烂的晨曦,天空被氤染成蓝色。
和风,鸟鸣,马在奔驰。
她身上有着蜂蜜香草的奶香,她的裙幅旋转精灵的婆娑,她的琴音跳脱真纯;……
如果可以,他什么都可以不要。像她一样,做个盗贼,陪她过一辈子无拘无束的生活。而,地位、金钱、高贵的血统,国事、家事,批不完的公文,无休止的政治会谈……甚至得去接纳一个他素不相识的女孩为妻——为了国家的安定——如果媾和是有必要的话……
一些人的伴随,一些人的忠诚,一些人的等待,一些人的坚持……
善意——恶存——以及必然的成长。
是古陆上美丽的爱情传奇。
、那年十五岁 (434字)
所谓压箱底,这个就是压箱底的东西。不是类似压轴或传家宝的定义,若一定要说,只是老旧。
算算写这篇文的时日,原来还有两年,我生命里有这篇文的时间和没有这篇文的时间,就快要一样。
那年,不过十五,还是根本连爱情都不懂得的成长中的孩子而已。没有电脑和网络,在不厚的笔记本上笔墨拖拽的那个炎热的夏天,养成了用文字的习惯。文字真是好东西。和画一样是不会欺瞒人的东西。所以,那时的稚嫩,到现在,也能一览无遗。
当年有部电视剧叫《金玫瑰洞》(前段时间还上网又搜到看了一遍,互联网的时代真是好)。童话般的骑士故事,美丽勇敢的女主人公和用现在的话来说相当MAN的男主人公看了好喜欢好喜欢。所以就写。应该是波谲云诡的宫廷,被我写的好单纯。现在若写来,不管笔触还是情节,或许都要纷扰加倍吧。
感谢狂,若不是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帮助,我恐怕是懒于把那成摞的文字再度KEYIN到电脑上;若不是后来她说喜欢看,我也不会就一直写下去——写到今天,写那么多。
、楔子 (2875字)
太阳,美好而灿烂的太阳。春天的吻痕已难在大地上挥去。成长,陪伴你永远。树影婆娑的马道上传来清脆的马铃声……
“斯诺小姐,往回走吧!我们走得离营地太远了!”这是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呵,鬃毛飘逸柔顺,通体全黑的马上,坐着两个孩子,约莫十岁的样子。男孩子黑发黑眼,没有华丽的衣袍,但那一份俊朗全都流露在眉宇间,腰间别着短刀和剑——那是他身上唯一华丽而拙古的东西。银色的金属护腕使他抓缰绳的手看起来虽然十分稚嫩却又更加纤长有力。他身前坐着个女孩——就是他口中的“斯诺小姐”了。多惹眼的红发,白色的头巾裹住它们,没让它们一同风光有点可惜。磊落的英气,初生之犊的那一番傲气,她没有同龄女孩的秀气,但那份狂野和绚丽而满足的笑容,足可以弥补一切。可惜,不是男孩子,不然长大后,她一定会比她的同伴更具致命的吸引力。
见她不回答,他又开口了,语气中有一丝恳求:“我们回去吧!”不知首领斯诺大人得知他带小姐出来,会不会“赏赐”他一顿皮鞭。况且,他们还偷了首领大人的马!
“不!”她回答的斩钉截铁。一缕红发从头巾中落下来,被风荡起,拂着他的脸,“愿赌服输!刚才的比剑你输了,葛帝斯!我们到前面的空地再停!”她头也不回地说。
服了她了。葛帝斯一向伏首称臣。她是那么任性。
一片嫩黄的草地,在阳光下闪着零星的光泽。她坐在草地上,带着顽皮的笑容,理着白色喇叭口的手套:“怎么?你是不是怕哥哥修理你?”
其实他的神色已经说明了,但他仍答非所问:“斯诺小姐,您不可以用这么粗野的字眼。”他认为“修理”只有男孩子可以说。
“粗野?”她愣了一下,笑起来,“别忘了,我是穆亚尔王国邓兰高地上最有名的盗贼——斯诺大人的妹妹!我是盗贼呢!”说到哥哥,她忍不住地自豪。哥哥的大名,邻国都知道。他们是义盗,不看重勋章和高官利禄的骑士!
葛帝斯坐下来。他知道这位小姐早已不把惩罚当回事了。他且坐下,享受这美好的春光吧!
马蹄声。斯诺急着警觉地站起来,拼命地拍裙子上的泥渍。老天!该不会是哥哥吧!被打骂无所谓,罚习剑也无所谓,就怕哥哥万一要说教她可怎么办?葛帝斯也爬起身。小姐的动作引起他心底的偷笑——她在怕呢!而他幸灾乐祸!老天!他怎么不想想他自己,悲惨!
当她憋红着脸,抬起头准备接受哥哥的责骂时,发现来者并不是哥哥,也不是他的手下。她顿时松了一口气,回头瞪了一眼拼命忍笑的葛帝斯开始打量下马的人。
高大的军马旁,站着和他们同龄的孩子。从他们的衣饰可以看出,他们是斯诺最讨厌的公子哥儿,至少那个金头发的是。他身旁的棕发男孩看来只是个随从。棕头发的,斯诺心想,他不是穆亚尔王国的人。也许是腓克或皮埃斯金人。如果他是桑菲德人也许还算作“蓝血者”。她眯缝着眼,昂起下巴看他们把镶着紫色宝石的马鞭别在腰里,向她走来。
棕头发的男孩走过来,把腰上挂的剑向后挪了几下,他也许不想吓着面前的女孩,用尽量温和的口吻对她说:“可以把空地让出来给我们歇一会儿吗?”
他们想抢她的地盘!不,当然不!她理也不理地回头坐下,不屑地哼出一声:“不!”随即玩弄着身旁的野花。可那两个不识相的人并没有要走的意思。于是她生气了,不顾身边的葛帝斯怎样丢眼神给她,她清脆地厉声道:“不!你以为你是谁,金头发的?这里是邓兰高地,识相的话就该知道这是斯诺家族的地盘。我是主人,没有让你的必要!”——她的地盘呢!
“你不好客呢!”金头发的男孩子说话了,他的声音很好听,很有磁性。他的眼睛也很漂亮,海蓝宝石的颜色。不!还要深些!斯诺想到了她护身十字架上的星光蓝宝石。可不能因为这,就纵容他在自己的地盘上撒野。原则问题,自尊心强的人都这样,尤其是孩子。
“对你这种人没必要好客。你们这样生活无忧无虑的人根本不配被我招待。你们是世界上最卑鄙、无耻、下流的人。你们根本不是人!”
老天!葛帝斯觉得浑身发寒。小姐用了那么粗的字眼!
“你的意思是我无用?”他笑忍着阻止要冲上去揍人的随从安东,给斯诺的唯一感觉就是这家伙也已麻木不仁了。哼!为富不仁的人!
他慢慢地从他那柄银制镶着猫眼祖母绿等各色宝石的剑鞘里拔出一把利剑,举到一直沉默不语的葛帝斯面前——很显然,他挑战了:“我们打赌。如果我赢了,我要这块地方休息。你赢了,你可以要我身边的任何东西。”挑衅的眼神望着斯诺,却对着葛帝斯说。
“行啊!”她满不在乎地说。
葛帝斯是斯诺大人一手调教出来的剑手,水平在同龄的孩子中可算一流——斯诺小姐例外。她善攻,他善守,对于她,他很少还击。葛帝斯不好战,但这场针对富哥儿的剑战,他赢定了。
金头发的男孩开始出剑了。
葛帝斯厌恶地摇摇头,一边拔出短刀还击,一边扭头对斯诺说:“算了吧,小姐!我们回去好了!我不太想和他打!”说着腰刀停在半空中。
不等斯诺回答,金头发的男孩把剑一晃,葛帝斯的短刀落在草地里。金发男孩的剑砍在他的护腕上,迸出火花。他得意了,想把剑插回剑鞘,招呼安东拴马。说时迟,那时快,斯诺像风一样卷到葛帝斯身边,拔出他身上的剑。那气势使金发男孩不得不出手还击。
好大的劲!他在心里叫。强有力的攻势,对他的虚让之招毫不在意地避过,剑直插他的要害而来。一道寒光,在安东的失声尖叫中,系在金发男孩脖子上的黄色三角巾连着他的一缕头发滑落在地上。而他的剑,早被她不知什么时候从地上捡起的短刀死死抵住了。利器指着喉咙,她用邪邪的眼光看他,然后用大赦的口吻说:“我不杀人。愿赌服输。你走吧!”
“你不敢呢!”他从容地从地上捡起一截为二的三角巾,跨上马,“我记住你了,红头发的!”军马远去。
斯诺跑回到葛帝斯身边:“受伤没有?给你添麻烦了。我该自己解决自己的事!我们回营地吧!”她一气说完,拉着他的手上马了。
马铃远去……
**********
篝火映红了天,也映红了她的脸。她在哥哥身边坐下,头靠着他的膝。
“丽萃,在想什么?”他点着她的鼻子,问她。
“没什么,哥。”她抬头,望着满天的星星——从哥哥宽大的肩望出去,手中把玩着那个护身的十字架。那上面的蓝宝石,多像他的眼睛啊!除非她死,不然他的影子就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了。漂亮的眼睛。他不怕她,而她也不怕他。他们是平等的。
**********
“殿下。”该睡了。安东铺好了床,揉着眼来唤他。
“好,就来。”金发男孩坐在桌前把玩着一个十字架。今天,他分明看见红头发的女孩和他有个一样的十字架。不同的是,他的十字架上镶的是红色的星光红宝石。仅是巧合?还是冥冥之中那一份因缘际会?他无法给自己一个答案。脑中闪过女孩的身影……
“贝尔贝伦睡了吗?安东?”他问。
“公主殿下已睡了。请安歇。”
该做晚祷了,他想。去看看妹妹吧。
、第一章 (4531字)
五年后的一个春天。
还是那片树林,还是一样的路。他骑着他的军马飞驰,把身后的一小队人马连同随从安东甩得远远的。
他,穆亚尔王国第十三朝的王子——艾欧克?丹?门多萨,真愿意将全身心融入美好的春光,不让自己被地位、金钱、门第、血缘所束缚。
十五岁的他,几近完美。他有称之为“海神之子”的迷人容貌。金色的头发用黑丝帕束在脑后,蓝色的眼睛流露出超尘脱俗的才气。他有高超的剑术,配得上任何一把宝剑。他还有比任何人都宽大的胸襟和良好的自制力。每个知道他的人都说:“他将是下一位君王,并且毫无疑问,他将是穆亚尔王国最杰出的君王。”他还有一个人见人爱的妹妹——贝尔贝伦公主殿下,虽然只有十三岁,但她的芳名无人不知。她完全是靠自己的才华而不是靠哥哥或她高贵的门第。他拥有这一切,怎么不算完美?
春天,又一个打猎的季节。
把贝尔贝伦安置在营地,他带上铁的一小队人马去山那边的小村子为他的妹妹收集些乡村的玩物。哦!他还是个称职的好哥哥。
回程中,他又神差鬼使地踏上了这一段路。没有任何借口或原因。
放慢了速度,眼前那片树阴掩蔽的草地变得了然。他在那片烂漫的阳光中坐下。
五年了。每逢狩猎时,他都要来这里。他说不清原因。也许是为了扳回上次的输局,也许别处没有这里宽敞、宁静,也许……为了看看那个红发的孩子吧!把玩着手中的马鞭,用它搅着镶有红色星光宝石的十字架护身符,他想起了那头红发。叫“斯诺”吧?我还没忘,嗯?他不自觉地笑。想到几个月前。
碰!他处理政事的厅堂门被不知礼节地撞开了。谁?他不耐烦地回过头,这么不知规矩及时务?一向脾气好得太过的他,有些火大。回头看见的却是范提拉公爵一脸的惊惶与茫然。被汗水浸湿了假发的他像一只落水的鸡,大肚子一挺一挺地喘着粗气,却说不出话;手脚想行礼,却僵硬着……他不忍再看到这胖老头儿凄惨的模样,微笑着站起来,颔首示意他坐下:“您免礼。坐下慢慢说。”可足足十五分钟,他语无伦次地嘀咕着,陷在椅内的肥胖身躯不停抖动。无奈下艾欧克只好传来御医。得出的结果是:惊吓过度。怎么了?
后来他才知道,预备皇储们狩猎时用的财务及粮食在运送的路途中被抢了!而操纵这一切的是“斯诺”!他不该吃惊。五年来,他常听说某某大臣的财物被抢。然而这一次他吃惊了。并不是因为皇室被抢,而是一向不伤人的斯诺砍伤了五个人,并将另外一人刺成重伤!。六个人的血洗出了盗贼血腥的本性与面目吗?他不相信!一定有原因的……
“丹殿下,要不要走了?”安东已追过来有一会儿了。他急于离开这里,因为邓兰高地是斯诺的领土,几个月前发生的事他记忆犹新。他可不要他的殿下挂彩回去。
“哦,走了。”丹站起身,翻身上马。突然,不知从哪里射出的一支箭使他的坐骑受了惊,他摔下来。在安东叫着“有刺客”和士兵们的慌乱中传来一个不冷不热的声音:“不想作客吗?如此好客的我们怎么会让你们这么快就走呢?”
丹一行人回头望去,不觉倒抽冷气!几个月前的血腥注定要摆在他们面前了——是邓兰高地的盗贼们!为首的男孩,一袭黑衣,黑色面罩下射出两道杀人的寒光。冷峻的脸庞写满了杀气,嘴角带着冷冷地浅笑。几柄利剑逼着丹的喉管,安东和他的随从已被擒住。他——“斯诺”的人马怎么这样多?
黑衣男孩凑到他的身边,调笑地口吻问着:“我们如此好客,你不感动?”这男孩的脸丹是这样熟悉呢!面前的人与五年前那个厌战的孩子重为一影。他厌战,可为什么又伤了那么多的士兵?丹更想不通了。
“葛帝斯,为什么还不动手?”稚嫩的声音带着威严像从遥远的冰山上飘来。丹吃惊了。他眯起眼,逆着阳光看那个端坐在黑马上的人。
黑绸的衣制,一身男性的打扮。黑披风,黑头巾从前额垂下,遮住了右边半张脸,而露出来的那一半苍白得没有血色,完全冷得没了温度,冷得揪人心。一头火红的头发也许是长久的日晒,也变成了淡淡的金红,被黑绸扎住,披在身后。
“斯诺!”他低叫。
是他!五年前邂逅的记忆全部复苏。不经意地低头,她看见了胸前的十字架,颗颗蓝宝石闪着眩目的光。她抬头,与他那双湛蓝的眸子相对。要让这双眸子永远毁灭?把他献给撒旦?于心何忍。让他活?那哥哥呢?三个月前被卑鄙小人用毒箭刺死,使她从此成为孤零零无一亲人的人——这凶手——就是这群饭桶中的一个。她没忘记血仇,因此内心交战不已。丹看见她的眼里闪过犹豫。但血仇血报,这是撒旦的法则。她策马回身飞奔,留下一句话:“快动手,葛帝斯!”
丹有丝绝望了。难道真得要舔舔血的味道?求生的欲望使他拔剑相迎,心中叫着:“斯诺!你回来!你没心!”
马飞奔在洒着太阳余辉的原野。风声和呼吸、心跳溶为一体。她策马狂奔,身后留着遗憾。
飞驰的骏马上,她低低地呻吟:“风,我亲爱的,希望你再快些,再快些!能把我带到哥那里去吗?天!我都做了什么?谁来告诉我该怎么做?”是的,如果可以,她愿意承认那双蓝色的眼眸是有魔力的。就像那个预言了哥哥会早逝的番族女孩的水晶球。
马停了,停在邓兰高地尽头的峭壁前。一声长嘶,在夕照中显出无限的怅然。
峭壁下的谷地里是一片青色的平原,上面耸立了一座名存实亡的克丽丽城堡。——家。想到这个字眼的时候,心中,苦涩不堪。家的感觉!那是令人牵挂而又神往的。谁来告诉她家的感觉?没有泪。一切化为难言的凄楚和愤恨。
深深记得,哥哥在生命的最终时刻把她领到这里,用断断续续的声音和她说的每一个字。他让她——伊丽莎白?雷拉娜?斯诺永远记住:这片土地,太阳升起和落下的地方,每寸土、每个生灵、每个事物都是她的。她做的事要无愧于这一切。因此要慎行一切,因此要稳妥,不要以偏概全。凡事要有王者风范,诸事诸行不要愧对先人。是呵!可她是怎么做的?怎么没人教她怎样挽回?
克丽丽堡在夕照下现出一片神秘的晕圈。她听哥说过,在她五岁时,一批强盗——那宫廷中的父亲的政敌带着刀枪强行入堡。一场浩劫。十五岁的哥哥和她被义盗们救走。于是他们苟活着,抱着血仇必报的念头,惩罚着每个宫廷中的小丑。善恶各有所报。今天她错了这一朝,怎能面对埋在堡中的父母和兄长?惭愧啊!
天边的彩雯汇聚着。她看见哥哥那深邃不语的面容显现在天际,在堡的上空,将整个邓兰高地罩住。有个声音对她说:“试图挽回过吗?丽萃?试图挽回!”
是的!是,哥!超越时间与空间,精力在她身上滋长。“谢谢!”她回身策马,嘴角那灿烂的微笑该是留给堡中的亲人的。
**********
“丹?或者我该称你殿下?”葛帝斯舔着手背上的伤口,盯着眼前这个因寡不敌众而被他的鞭子捕获的猎物。他有相当好的剑法,很难驾御,也很难对付。他伤了斯诺手下的三个人而他葛帝斯也挂了。他相信这金头发的是个出色的人,绝不是小姐要找的那个暗箭伤人的家伙。“我该拿你怎么办?”他刚刚看到小姐的眼闪过一丝犹豫。恐怕这样的人杀了可惜。
“随便。”他镇定自若,一副要杀要剐敬请下手的从容模样,与安东及随从们的神色形成强烈的对比。他们听到了他拿命开玩笑作赌注该吓死几次?好玩!有趣!在这时候他竟还能开玩笑。简直对自己佩服得五体投地。
葛帝斯的利剑逼住他的喉管,眼睛瞪着这个催他赶快动手的金发家伙。他已经认出来这个人了。五年前那个在小姐剑下惨败的人。五年,他长大好多,变的像个大人了。但那双孩子气的顽皮的蓝色瞳孔还是那么熠熠生辉。葛帝斯不喜欢血腥,也不想杀他。怎么办?
一声长长的马嘶扯破了沉寂。葛帝斯不用回头也能听出这是风的声音——邓兰高地上这一匹出众的骏马。马上的佳人翻身下来,站在他们面前。
黑色的头巾取下了,一头淡金红的头发泻在肩上。她的脸上有了血色,手中提着一柄利剑——乌木的剑柄镶着银边,没有任何装饰却冷酷地让人不由倾心,一如它的主人。再瞥向她的腰际,剑鞘上有银制的家族纹章。来不及细看,她说话了:
“我给你一个机会,金头发的。你要证明你不是那种暗箭伤人的胆小鬼,而是敢与别人针锋相对的英雄。如果你赢了,我给你生存的权利。不杀你并保证你以后在邓兰高地畅行无阻。为了赔罪,我还愿意满足你的一个愿望。但,如果我赢了——”
“你要杀了我。”艾欧克?丹笑着说,“这才是你的目的吧?不过前面的条件太便宜我了!”
“多言无益。”
剑像划破天际的流星,飞快地向艾欧克的要害刺来。他笑,稳稳地出剑相迎。这一次,他赢定了。
她的进攻招招毒辣、放纵而无规律可循,但终究不稳重。也许艾欧克稍稍再用些力就足以震得她虎口生疼。葛帝斯是旁观者清。
气喘。安东等人的惊呼。剑甩落在草地上,没有声响。
结束了!
她——终究没有胜。拾起被他的剑挑落在地的黑色披风,等着他说出他的要求。再苛刻也要接受。因为愿赌——服输。
“我……”他舔舔唇,“要你……”句尾被众人的惊诧眼神扫射得所剩无几。
“继续说下去!”她同样惊诧,“把话说完。”
“我说完了。我说:要你跟我走,在我身边待一年。”他说。
开玩笑!这是他第一个反应。要她离开她的同伴,到她最讨厌的地方待一年?一年没天日的,类似小丑的生活?哦,不!讨厌的赌约!可她不能违约。他们——她的人讲信用的。
“好!”回答得很干脆,“但我想回去和大家告别。”
“悉听尊便!”他挥手,“我可以在这里等你过来。”
不等她反应过来,葛帝斯把她捉上马,向高地的大本营飞驰而去。她的人都撤了,快得像他们来时一样。悄无声息。
“您为什么不捉住她?”安东问。有丝得意与不平。
“她会回来的。”他记得五年前她说”愿赌服输”。她自己该不会忘。对吧?
“我们坐下等吧。”
**********
风在飞驰。葛帝斯的呼吸吹着她的发梢。
“别去!丽萃!”他说,“我可以带人回去把他们全干掉。让赌约见鬼去吧!好不好?别去,丽萃!”
他只有在十分溺爱她时才这么叫她“丽萃”。可她没有回答。
风停住了。
她回头,沉沉的目光盯住他的眸子。他也许发火了。不然不会说出这样没理智的话。她的目光是亲和而无奈的。葛帝斯终于平静了。叹了口气。终究留不住她。因为——愿赌服输。
“懂得照顾自己,恩?别让别人欺负你。你要是出什么错,我不好向斯诺大人交代。还要常送信来。我也要人常去看你。”他交代着,看着认真听他说的丽萃。
一年呢!该有多长久?
他说完了。丽萃搂住他的脖子:“我会想你的!”
“我也是!”他的亲吻从她的眉梢滑到脸颊,紧紧地拥了她。
**********
夜行。她——伊丽莎白?雷拉娜?斯诺,从明天起,将要过一种完全不同的生活。该是怎样?
、第二章 (5535字)
三天了。
她在他的府邸里过得平静而又无忧无虑。葛帝斯向番族族长借来了灰——一只驯养有素的鹰——充当信使。他来过一封信,她回了。告诉他,她安好。自小来,还没离开过他呢!
人人都以为艾欧克捡回了一只温顺的宠物,从皇后到侍从。他们不知道她的名字,她的性别,她的家世。他们也不知道艾欧克有多大的纵容心——待她一如,甚至超过了对待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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