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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年-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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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格在其著作中,明确地把“黄埔买办”和“夷馆买办”给区分开了。但是买办真正要接到业务,却多少要给衙门里的老爷们一些好处,尤其是海关监督的家人、书办和胥役;同时为了接到业务,也要和行商与通译们打成一片。后者和洋人接触最多,故此能够给买办介绍业务。手下则要有一帮人,通称苦力(Coolies),能够迅速地建造仓库,并且帮助洋人把货物进舱。

为瑞典公司的这条外洋船充当买办的,是坎贝尔到了广州以后,通过广州的行商找到的。坎贝尔和他谈妥的主要生意,就是让这位黄埔买办,在瑞典船停泊的岸边,先建造一座岸上仓库。双方谈妥的价格是九十两银子,大概是包工包料,一揽子的工程。照坎贝尔的话说,这比其他外洋船建造同样的一座岸上仓库,要便宜得多。

前来广州贸易的洋人,通常把这种仓库称为Bankshall,意思是“岸上的大厅”。岸上的大厅也好,仓库也好,总之是个简易的大棚子:大致的尺寸,长是三十五米半到四十一米半,宽是十米半至十二米半,面积有四五百平方。偌大的一个仓库,建造的材料,则全部是毛竹和草席。一般说来,这么大的面积当中,也隔出两个小的空间:一间用于守卫的住房,另一间,则是守卫队长的办公室兼卧室。

想来如此简易的大棚子,建造并不复杂,时间也不需要很长,何况外洋船急等着要用。那外洋船,万里迢迢,从欧洲远道而来,一路上也不知经历了多少艰险和风浪。到了目的地以后,自然要进行全面的整修。整修伊始,先要把船上的来货、压舱铁、船帆,甚至枪炮,都要卸下来,放在这岸上仓库里。如果船上有患病的船员,这个时候也会让他们住到岸上,一是岸上生活毕竟对健康有利,二是可以把他们隔离起来,免得传染给其他的船员。

雍正十年,外洋船上的枪炮是不用卸除的。有趣的是,和洋人不许下船的事情一样,船上是否需要卸下枪炮,也变成了一种哄皇上的游戏。是年两广总督鄂弥达在奏折上称,他如何命外洋之船,到港后即卸下大炮;如何禁止外洋之人,把火器带入广州,云云。在皇上面前大大地表功。

事情过了四年,到乾隆元年,刚继位的乾隆皇帝问起这件事情来,说是外洋船到港,一向是把枪炮卸下,这个办法好,应该继续实施下去。

皇上一开始较真,当大官的只好实话实说。乾隆元年还在两广总督任上的鄂弥达,这时候想方设法要自圆其说,承认卸下大炮的事情从来没有实施过。理由有两点:一是彼时珠江水面颇多海贼,外洋船需要枪炮,以震慑海贼;二是很多船上,大炮根本是固定在船上的,不能卸下。这第二点理由,多少又有点糊弄皇上。那个时候的大炮,基本都是可以卸下的,比如瑞典船上的大炮,就可以轻易卸下。

这次蓝旗国的外洋船,带来的货物,只是一些呢绒布,而且数量不大。这且不说,长时间的航行,船身多少有点损坏,船帆也需要修补。这些事情,都要在到黄埔以后,抓紧时间完成,因为购买的货物,很快就会源源不断地从广州运到。黄埔村那个地方,曾经有专门帮助“修整鬼船”的木匠铺和漆匠铺。见《世界目光两度驻停琶洲岛》,刊于《羊城晚报》2004年4月29日。但是雍正十年的时候是否已经有了这种服务,不得而知。想来早期的修船补帆的活,还是船上的瑞典海员自己干的。 


洋人在黄埔的饮食和生活

下船干活和看守仓库的船员,毕竟是少数;大量的船员,还是要生活在船上。虽然都是职业水手,长期待在船上,想来是一件很憋闷的事情,好在不许洋人下船的理论,主要用于糊弄皇上。当地的官府,对这一条根本做不到的禁令,基本上是眼开眼闭。所以船员无聊的时候,大可以下船,在黄埔村一带,四下溜达。黄埔村也算个古老的村庄,早在元朝便有大户人家迁徙而来;当地有胡冯梁罗四大家族,也建有不少祠堂,这种有趣的中国建筑,想来也是十分吸引洋人的。

但是对于水手来说,最为美妙的事情,莫过于黄埔码头附近,有一个专门出售中国米酒的小店铺。欧洲人好酒,是不争的事实,而对于瑞典水手来说,酒这种美妙的东西,乃是一天也不可或缺的。从瑞典带来的酒,毕竟数量有限,所以每天喝多少,也有限制。眼下在黄埔锚地,居然有一个卖酒的店铺,怎能不感到欣喜呢。于是乎,瑞典的船员和同在黄埔的荷兰人、法国人和英国人一样,大买其酒。

这家中国小店铺卖的酒,洋人一律称之为Samsue。这种中国酒,多半是一种米酒,但是酒性也比较烈,因为这些洋人喝了之后,变得醉醺醺的,整天吵架。吵架还不算,喝醉以后,还不分日夜,放枪取乐。两广总督鄂弥达在奏折中提到,洋人日夜放枪,深为扰民。如此一来,这雍正十年的黄埔古村,又热闹,又有点乌烟瘴气。这年年底的时候,新任的海关监督大人一怒之下,下令禁止在黄埔开设卖酒的店铺。此乃后话,暂且按下不表。

蓝旗国的船员,在雍正十年的秋天,在黄埔基本上享受了一种相当宽松的环境。可以下船溜达,可以买酒喝,可以吵架,还可以放枪取乐。黄埔口海关的官员,基本上是和善友好的,除了不遗余力地捞好处之外,对这些洋人,并不十分管束。甚至对于瑞典公司的大班们,淋成落汤鸡的模样,深夜找上门来,也予以热情接待和帮助。话反过来,要管束这些在黄埔的洋人,必定要由他们的大班出面;而这些外洋船的大班们,正忙着在广州做生意,购买货物,未必有精力来管束这些桀骜不驯的水手。

黄埔买办,多少有点像现在的建筑包工头:手下自有一班人,承揽一应事务。岸上仓库建造以后,或者在建造的过程中,最大的事情,就是给外洋船提供食品。长途航行之后,船员们自然渴望吃到新鲜的蔬菜和鱼肉:不吃新鲜的蔬菜水果,在船上很容易生病,这种观点,在雍正十年的时候,瑞典人已经十分明白。因此船到以后,黄埔买办就会向外洋船提供各种食物,形形色色,种类繁多。

从当时的购物清单上看,黄埔买办可以为外洋船提供的食品和其他货物,非常丰富,多达一百五十多种,当然是食品为主,主要是鸡鸭牛羊猪肉、蔬菜和水果。在美国尼阿波利斯(明尼苏达州)的詹姆士•;贝尔基金会图书馆找到的档案中, 1736年到1738年期间的一份价格单,显示黄埔买办为外洋船提供的食品等货物,多达154种。 詹姆士•;贝尔基金会图书馆,明尼阿波利斯(JFBL),查尔斯•;爱尔温档案,除了通常有的鸡鸭牛羊猪肉,还有野鸡、鹅、鸽子、鹌鹑和兔肉,甚至是燕窝。海鲜有各种鱼虾、螃蟹和鳗鱼;蔬菜水果的种类也很多,黄瓜、胡萝卜、白菜,菠萝、香蕉、西瓜,应有尽有。看上去外洋船上的船员,比当代的瑞典人,吃的东西还要丰富。

有趣的是,这份清单上居然列着一些传统的西洋食品,牛奶、黄油和长面包。莫非雍正年间,黄埔村一带,已经由买办组织生产这些西洋食品了?由此可见,广州贸易的繁荣,也带动了其他的许多产业。更有趣的是,黄埔村除了酒铺之外,外洋船停泊的季节,还有大量的摊贩,不仅出售各种蔬菜瓜果,还提供剃头缝衣等服务。小贩们甚至能够操夷语,和洋人们大做生意。雍正十三年八月初六日巡抚杨永斌的奏折称:“洋船进口俱在黄埔湾泊其附近之深井,村民多有能番语者于洋船湾泊所处搭盖篷寮货卖蔬菜、剃头。”引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档案。

除了食品之外,也供应一些灯油、蜡烛、木炭和劈柴,用于船上的日常生活。供应的货色虽然琳琅满目,足以满足需要,但是价格却要比普通的市场价高出很多。黄埔的买办,显然是既要有实力,又要有点本事,能够组织到牛奶黄油这样的食品。更重要的还要有关系:一旦当上了买办,这生意就有些半垄断的性质,半垄断当中,利润固然可观,但是利润的相当一部分,还是要孝敬官府,上下打点。

公元一七三二年九月八日,雍正十年初秋季节,这样的一条来自瑞典的外洋船,停泊在了黄埔锚地。这也是这个国家垄断远东贸易的东印度公司,首次来广州进行贸易。虽然在靠近广州的时候,遇到了台风,也曾经迷失了方向,但是最终还是在中国官民的帮助之下,顺利地停泊在了黄埔。对于瑞典东印度公司共计一百三十二次的远东贸易航行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开头。

一切看上去都按照这里的规矩,有条不紊地进行着。蓝旗国来船的情况,官方已经报知了在广州的海关总督衙门。船到黄埔,两岸风光秀丽。该建造的岸上仓库,也顺利建造起来。黄埔买办能够提供的食品,不仅能够补充一路航行已经吃空的货舱,而且十分丰富。黄埔的气氛也基本上宽松随意,船员们能够下船溜达,购买蔬菜瓜果,剃头缝衣,还可以买到美妙的中国米酒。酒喝得半醉,可以吵架,也可以放枪取乐。

和正常情况相比,这条瑞典公司的外洋船,到广州的时间,稍微晚了一些。因此,首席大班柯林•;坎贝尔未等大船到达黄埔,就匆忙带了几个大班和军官,还有那个自虎门上船的中国海关胥役,划着舢板船,夤夜赶往广州,希望能够用尽量好的价格,签下购货合同。而在广州,雍正十年的岁月,正酝酿着一场前所未有的风暴。我们的故事,就这样开始了。 


广州城外的贸易镇

蓝旗国大班到达广州城外的外洋贸易镇

却说那晚,蓝旗国外洋船的首席大班坎贝尔,带领数个大班和军官,还有一位中国海关的胥役,夤夜从虎门附近赶往广州,途中遇到大雨,故在黄埔关的海关人员帮助之下,在停在黄埔的一条中国船上过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雨过天晴,他们告别了中国船上好心的船民,继续划着舢板船,向广州进发。

从古黄埔锚地到广州,路途不远,大概是十几里的水路。舢板船毕竟行驶较慢,大概是中午光景,终于到了广州城外的水面上。广州贸易向来的规矩,只准外洋大船上的数名大班,坐舢板船到广州;而且明确不得带火枪进广州。不过实际操作当中,在黄埔的大船上的船员,基本上都可以到广州来开开眼界,因为外洋船在广州建立夷馆之后,通常借口守卫夷馆,让船员轮流到夷馆来住上一些天,这是后话,表过不提。尽管如此,包括大班在内,洋人的活动,基本上都局限在广州城外。古代广州城的西门外,向来是外商聚集之处。关于广州城西门外的历代对外贸易情况,研究很多,雍正年间的珠江岸线,应该比现在的岸线要靠北很多。因此外贸区域旧址,应该在现在的文化公园一带。大致说来,雍正十年的时候,这个地区是以一条和珠江平行的大街为中心,两边都是商行和店铺,实力雄厚的洋货行,通常建在靠水一边。这样的洋货行规模很大,靠街这边,有大门和铺面,铺面用于收购货物;行内靠江边,则建有小码头,或者称为驳口,专门用平底船,将货物驳到黄埔。船到广州,要先经过一个海关的关口,才能进入这个区域。这个关口,是粤海关的总关,称为总巡口。

总巡口就在海关监督衙门的眼皮底下,依水而建,这样从各个洋货行运出的货物,必定经过总巡口,便于稽查。但是珠江水系复杂,为了防止从其他水道走私货物,在建有洋货行的江岸西边,同样设立了一个海关的检查口,名称非常形象和直接,称为行后口。

这也就是说,在广州城西南靠珠江的一片区域,前后各有一个海关关口把守,中间沿着珠江,建造了一大片由洋货行和店铺组成的区域。这片区域,外国人通常称为镇子,Town,而把广州城,称为城,City,两者之间,区别十分清楚。但是中文当中,却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广州十三行,概念十分模糊,既有指洋货行的,也有指区域的,更有指行商的。如此,暂且把这个地方称为贸易镇吧。外洋船到广州,带船前来贸易的领导人,也就是通常称为大班的,得以进入广州,在这个镇上开展业务。大班到镇上之前,先要找一家洋货行作保人,才能开展贸易,这是雍正十年,广州对外贸易的规矩。所以坎贝尔等一众大班,未到镇上之前,就开了一个内部会议,讨论由哪个洋货行作保人的问题。瑞典大班们提出讨论的行商,根据坎贝尔的说法,一共是三家。当然这三家,都是大班们熟悉的洋货行。第三大班莫福德(Morford)提议应该找陈寿观的广顺行,因为广顺行眼下是实力最雄厚,规模最大的洋货行。坎贝尔对陈寿观倒也没有恶感,但是他想到今年英国的东印度公司一下子来了四条大船,英国这样的大公司,肯定会找财大气粗的广顺行作保。这样一来,陈寿观忙着为英国公司的这四条船服务,岂非容易忽视瑞典公司这样的小买卖?因此,坎贝尔明确地否决了莫福德的提议。

上回坎贝尔自己在雍正四年到广州的时候,得以熟悉的洋货行,一共两家,一家是陈汀观的崇义行,另一家是张族观的裕源行。坎贝尔自认是张族观的老朋友,对张族观的印象很好,认为他是所有行商里面,属于比较诚信的。尤其让坎贝尔感到得意的是,那条最早遇到瑞典外洋船,并且在台风到来之前为他们带过路的中国帆船,先行回到广州。他们也不知是用什么方法,告诉了张族观,有这样那样的一个大班,带船而来。张族观闻讯,竟派人前去澳门等候。坎贝尔记录中说,在澳门上岸投讯的大副,没有暴露身份,所以没有相认。坎贝尔:瑞典哥德堡大学图书馆,瑞典东印度公司档案,坎贝尔这话,也不能全信。但是比较明确的问题是,这个张族观固然是个好人,而且对首席大班坎贝尔先生相当热情,但是张族观的洋货行,一是规模不大,二是不靠江边。洋货行不靠江边,等于没有路通往黄埔。因为所有的货物,在镇上购买以后,都要通过平底船驳运到黄埔锚地,这样一来,岂非大费周折?所以张族观这个选择,也被否决。

雍正四年,坎贝尔和他的兄弟在一条港脚船上当大班,当时就以陈汀观的崇义行作保,而且就住在崇义行中。坎贝尔知道,崇义行规模不小,也正好依江而建,行里有十分便利的驳口。何况坎贝尔觉得陈汀观这个人,为人沉稳,性情很好,在任何困难的情况下,都能为欧洲人做好服务。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坎贝尔和其他大班们一起,轻车熟路地划着舢板,过总巡口,到了陈汀观的崇义行。 


洋货行行商为外洋船作保的规矩

早上从黄埔出发,中午时分到了陈汀观的崇义行。十几里的水路,竟也花了半晌的时间,也许过海关总巡口的时候,查验身份等事情,多少有点耽搁。瑞典公司的大班一到,而且为首的首席大班坎贝尔又是老熟人,行商陈汀观自然是热情欢迎。广州城外的贸易镇上,洋货

行之间,向来竞争激烈,蓝旗国外洋船的大班突然找上门来,对于崇义行的老板陈汀观来说,几乎是天上掉馅饼一样的美事,自然是喜出望外。

雍正十年,外洋船到,必须找一家洋货行作保,这是铁打的规矩。因为没有作保的保商,在广州的对外贸易史上,保商这个概念有两种用法:一种是外洋船到,洋货行的行商进行担保,是为保商;另一种是要充任洋货行的行商,必须有其他的行商担保,也称为保商。两者名称一致,意义却完全不同,应该予以区分。海关监督衙门就不予丈量船只,这样外洋船大班也就不能开展贸易。到雍正十年,这规矩已经有了五六年的历史。从广州贸易的总体情况看,官府向来不希望洋人直接到衙门办事,所以外洋船到以后,申请丈量船只,征收关税这类事情,都要找个中间人。这个中间人,既能和外商打交道,又熟悉外贸业务,而且身家殷实,出了事情受罚得起,自然非洋货行的行商莫属。

雍正十年,给外洋船充当保商,基本上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一是因为当时有资格充当保商的,过数家实力雄厚的洋货行而已,并非所有的洋货行都可以充当保商。二是当了保商,就有眼前利益。一般说来,外洋船选定保商之后,必定要在该家洋货行内,租用夷馆。虽然外洋船的大班,可以向所有登记在案的洋货行购买货物,但是既然请了保商,甚至住在这家洋货行内,近水楼台先得月,少不得要向当保商的这家洋货行多买些货物。

话反过来,官府既然不愿洋人直接和衙门打交道,所以设了这保商的规矩:外洋船在广州,和官府之间的重大事情,都由保商一手操办。显然,外洋船的大班们也是不愿得罪保商的。比如缴纳货税,到衙门领取各种放关的部票等等,也必定要行商代办;保商要制约外洋船,应该是相当容易。也许正因为保商容易制约外洋船,所以官府对洋人的管理,也一体交给保商办理。出了事情,唯保商是问。

雍正十年的时候,这一制度对洋货行的行商,要求不高。二十多年以后,随着官府对行商的管制日益加强,外洋船到广州以后,找一家保商就显得十分困难。比如乾隆十九年,瑞典公司有两条外洋船,“卡尔王子”号和“弗里德利希•;阿道尔夫”号到港,当时就难以找到保商,陈寿观的广顺行等,拒绝充任保商。坎贝尔:瑞典哥德堡大学图书馆,瑞典东印度公司档案,。后来勉强找到同文行的潘振成充任保商,估计还得倒贴银洋。歇尔博格认为,瑞典公司为此向保商支付工资。这是后话,表过不提。

雍正十年,广州外的贸易镇上,正在经历一场风暴。风暴是风暴,生意还是要做下去,所以陈汀观还是欣然充当了瑞典公司的保商。另一方面,陈汀观也寄希望于这家新来的欧洲公司,年年来华,岁岁在广州做生意,这样能够长久地和这家公司建立生意关系,自然是财源兴隆,绵延流长了。 


洋货行里的夷馆,外洋船的贸易办事处

崇义行的行商陈汀观,热情地接待了来自蓝旗国的外洋船大班,并且答应成为该公司的保商。老朋友寒暄之外,主要是讨论充当保商之后,马上需要着手的两件大事。

这两件大事,一是由保商出面,向海关监督衙门申明已经充任保商。这是外洋船的大班们,到了广州城外这个镇上,可以开始贸易的第一步。第二件大事,就是要设立夷馆。

设立夷馆,就是要把这些外洋船大班们安顿下来。所谓夷馆,洋人向来称为Factory。Factory当然不是现代英语当中“工厂”的意思。从英语Factory的古老意义上理解,Factory等于是Factor的行馆意思;而这个Factor,则是代理人或者代办的意思,所以这样理解起来,夷馆就等于现在的外商办事处。

雍正年间的外商办事处,自然和当代的办事处不同。这个办事处,需要安顿大班们的住宿和生活,需要办公,也需要仓储;因为洋行的大班们收了货物,先要有个地方放起来,然后再用平底船驳运到黄埔的岸上仓库。除了功能以外,还有两个因素,决定这种夷馆的形式:一是货物贵重,必须便于看守;二是清朝的对外政策很明确,所谓中外之大防,不能让洋人和中国人混杂,至少不能住在一起。

这些因素加起来,就决定了这一时期,夷馆的形式,属于洋货行里面的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既是洋货行的一个部分,又相对独立,便于守卫和同普通的中国人隔离。雍正十年,这种夷馆是不固定的,外洋船到,选好保商,照例在保商的行里租赁一个夷馆。这样,保商和夷馆,合二而为一。这也就是为什么,瑞典大班们在选择保商的时候,要事先考虑到,这个行商的洋货行里,是否有靠江的驳口。因为有驳口的话,再将货物运送到黄埔去,十分便利。

雍正十年,崇义行的陈汀观,从规模和实力上看,仅次于广顺行的陈寿观,所以崇义行的规模也堪称庞大。行里专门建有不止一栋专门的建筑,出租给外洋船的大班们。雍正十年,陈汀观不光给瑞典公司当保商,也给荷兰公司做保商。想来荷兰公司也在崇义行内,租了一栋专门的建筑,当作他们的夷馆,或者说办事处。

中国人把外洋船的广州办事处,称为夷馆,大抵也很有道理。夷馆虽然是中国人造的,拥有者也是中国的洋货行的行商,但是其外观和格局与普通的中国建筑区别明显。想来这是那些熟稔外贸业务的行商们,针对外洋船大班的需求,又多少根据自己的理解,特意为洋人造的。既然是专门为洋人造的,风格又有点特别,所以称之为夷馆,也算妥帖。

当时的中国建筑,一般的民居和商行,想来都是平房,但是所有的夷馆,一律都是两层楼。夷馆通常造得比一般的房子要好,而且都是两层楼。大概是因为这类夷馆,算是新生事物,所以看上去,要比其他的房子造得好:外墙用的是青砖和龙骨砖,楼板用的是木头,屋顶上的瓦片,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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