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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有毒-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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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这行为多可笑,可自从与他认识来,我们就是对立的立场,连番斗争来,虽然也恶整过他不少次,但结果却总是棋差一招。不是我不够坏,而是他太根了。现在这种机会难得,做点孩子气的事真快活。

不过我也没忘记正事,围他转了一圈,确定我的止血符早就夫去了功效,而他的伤口虽然还是没有愈合,却并不再大量流血了,只是微微的住外渗。这说明,我的血在他的体内发挥了效用,虽然他为不知名的强大法器所伤,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完全康复的,但至少他不会死了。 他不会死了。

呼。我松了一口气,嘴里仍然很坏的挖苦人,手却轻轻放在还嵌在他背部肌肉中的铁爪上,趁他的心神正被我的胡说八道所吸引,猛然把那凶器拔了出来。

他没防备,痛叫出声。

我紧张地盯着他背上的爪痕,见那伤口慢慢的愈合到一处。显然他的自行修复能力已经恢复,只是被法器所伤的部分不能很快好起来。 见他背上的伤消失,我用力扳动他的肩膀,让他平躺。他那样高大,这么侧身窝着,我都替他累得慌。

“谢谢。”他吁了口气,闭上眼睛。

“能不报复我吗?”我这无胆鼠辈估摸着他再有两三天就能话蹦乱跳了,不禁有点心虚起来。

“不能。”

“那好吧,这声道谢不接受。”我哼。

然后,我们突然都沉默了下来。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又出了什么状况,小心翼翼地凑近去看,他却突然睁开了眼睛,就那么与我的瞳孔直接对上。

太快了,我没能逃开。他的眼睛似乎是一块磁石,牢牢吸住了我,我们对视了很久,直到他眨了一下眼睛,我才借机坐到一过去。

“你的睫毛不够长。”我胡乱找个话题,掩饰心中的混乱,“刘易斯的眼睛比你漂亮多了。”

“像她母亲。”

“他母亲,你妻子是什么样的人?”

“我活得太久,忘记了。”

“那你……是怎么成为吸血鬼的?”

“想谈心吗,亲爱的?”他的眼珠斜向我,满是戏滤。

我惭愧。真是的,打听这些干什么呢?这些事情只有彼此亲近的人才应该知道吧?我呢?和他就好比共同躲避天灾的狮子和狐狸,暂时的友好,不证明他住后不会吃我,也不证明我住后不会阴他。

我们又沉默了,半晌后倒是他先开口, “你师兄……你爱他?”

“想谈心吗,亲爱的?”我学着他的语气,也斜了他一眼,然后转移话题,“刚才,你是怎么知道我有危险的?”

“刘易斯没告诉过你?交换了血液的血族与人类,只要用心,就能感觉到对方。”

我一愣。

这倒和我师傅的心脉相连之术有点像啊。可之前,我们只是交换了一两滴血,还是在我们互阴的时候。

“当时你在呼唤我,是不是?”他微笑, “我听到了。”

“那是因为当时我没有别人可以找,并不是你有多么重要。”我有点恼羞成怒。

他没有按我的话茬,而是继续自说自话, “以后,只要你有危险,就可以叫我。但是我只能感觉到你有危险,却不能确定你的方位,不然也不会到得这么晚,落到这步田地。”

“对不起。”

“这是道歉吗?”

“不是,我只是随口说说。”我站起来, “我得到上面去看看,如果没什么情况了,等你能动时,我们就立即离开这里。在哈德斯岛上,你才能安心养伤。”

“别去,危险。”他阻拦我, 令我心头一跳。

我低头看他,这是第一次,我低下头看他。然而,我郁闷的发现,他绝对是一个内心深处埋着巨大能量的人,即使是在最卑微的地位,也拥有那种深入骨髓的骄傲,被全世界的人踩在脚下,也不会夫去他的尊严。当年在战场上他倒下时,也是这么对待敌人的俯视吧?更何况,他目并只是暂时的虚弱而已。

于是,我也选择骄傲。

“亲王殿下,不要小着我的能力。别忘记,不管刚才是谁保护了谁,现在可是我保护您呢。”汗,我真小人。这话说得模棱两可,好像我多了不起似的,可明明是他救我的,明明是他为了护着我,在战斗中把毫无防备的背部呈现在敌人面前。

“小心点,你那个师妹已经疯了。”他没跟我计较语句,只叹息了声。

“金秀儿才是疯了。这件事我们回头再算。”我咬咬牙,欲走还留,“不行,万一我离开,有人找到你怎么办?”

“不会有人找到。”他斩钉截铁,一旦下定决心就不犹豫,“如果真有那么不幸的人… …”他艰难地抬起右手。

我瞪大眼睛,不知该惊叹他的复原能力,还是我的血的药效太强大了。此时他的动作虽然很迟缓,但毕竟可以动了。

我略想了下,以唾沫润湿手指,蘸着有点干了的血迹,虚空画符,“符咒会保护你。虽然我的能力不算很强,体力和法力下降时,符咒的威力也不大,而且容易看夫,但有保护总比没有保护强。”

“要不你还是别去了。”他望着我,忽然说。

我气结,转身离开,听到他低低的笑声从背后传来,好像是来自地袱深处。不过,怎么感觉……其实地狱好像没那么阴暗可怕。

32 度假屋

我谨慎小心的回到卫生间时,发现梅耶在,警寨在,但是小丙和那四具尸体已经不在了。

我多少松了一口气,并不是小丙和那四个利用道术为虎作伥的人不该死,而是我从心底下,不想自己的手上沾上血腥。

这场剧斗突如其来,时间虽然短暂,但情况十分激烈,后来我又得护着里昂躲到古墓中,我的体力和法力消耗巨大,这时侯是隐不了身的。好在,在糊弄普通人类的方法是很多的,比如……化妆。

于是我很顺利的在酒店内外溜达了一圈,确定没有猎人协会的人或者是其他不怀好意的人埋伏后,又回到了古墓中。

里昂已经能坐起来了,但他腹部的伤还是很可怕,血肉外翻着,行动也很吃力。

“外面还算平静,我们快走吧。”我上前扶起他,“不过那四个保镖就解雇了吧,身为主人的你消失不见了,酒店内发生奇怪的事,他们四个居然也跑得不见踪影,实在太不负责了!”

“反正是摆设。”里昂无所谓地说,但是却不跟我走,害我拖了两下也没拖动他。

“亲王殿下,您又想出什么幺蛾子啊?” 我笑眯眯的,但白眼飞刀一对对住他身上戳。

“我不回哈德斯岛。”他说得很认真。

我一愣,“为什么?难道有内奸?”

“想象力不必那么丰富。”他微笑,一手还搭在我肩上,“我只是不想让李斯特看到我这么狼狈。”

“哦,原来是无聊的虚荣心。”我鄙视了他一下,却没有反对。

李斯特那个人,似乎永远在找别人最痛的地方,然后明目张胆地拿着针去刺。说他恶劣也好,说他可恶也罢,反正他就是那样一今天底下最无聊又可耻的人。偏偏他排名第一,帅到让人很难真正生他的气。

这样的人,还是少惹为妙,于我也是如此。

所以我答应了里昂的要求,送他去一处所在。常言道狡兔三窟,里昂在别处有几处房子并不稀奇,稀奇的他想去的地方是居然是在山林深处,临湖的一幢小小木屋,我们足足开了三个小时的车才到。到达时天色已经快亮了,疲惫至极的我们来不及多看什么,多说什么,各自找地方入睡。

或者因为消耗大,又大量夫血,我直到第二天临近黄昏时才醒来。在陌生环境里的不安全感,令我来懒惰,穿上衣服就跑了出去,观察附近的情况。

这幢小木屋有两层,一楼是宽大的会客室、餐厅、厨房,二楼是两间自带浴室的卧房和一间小小的书房。不管是家具还是墙壁、屋顶,都是粗糙而结实的原木,整个小屋透着这么一股子粗扩野性,又原始安详的气息。我住的是向阳的一间,里昂住在另一间。窗帘是电控的活动板,如果放下来,房间内一丝光线也不透。若打开,湖光山色,尽收眼底。

昨晚在仓促之下,我并没有细细参观,今天楼下楼下、里里外外走了一遍,我发现这里真是个放松身心的好地方,屋里布置得温馨舒适、很家居,连灰尘也很少,被褥松软干燥,显然是经常有人打扫晾晒的。

最重要的是,在我的印象里,这些山居之地难免有各种各样的不便,比方日用品匮乏、没有水电、网络、瓦斯、电器、昨晚车子里汽油快耗尽了,我还发愁怎么离开才好。可转了一圈后我才理解了,什么是真正的、低调的奢化。

小木屋里,各种电器设备一应俱全,有一个专门的冰箱,放置了很多血袋和冰块。除了吃的,凡繁华都市能享受到的物质舒适,这里一样不缺,就连汽油,屋后都有储备。总之它看似简朴,实际上是由金元谁起来的。正如之前我惊叹哈德斯岛的奢华时里昂所说:只要有钱,任何线路都可以铺设到任何地方,包括地狱里。相比之下,这里的水是自屋外的井水引来的,纯净甘美,比自来水强了不知多少。

走到屋外,会看到这幢小房子的外表看来有点破旧,白色的木头斑斑驳驳,好像经历了很多岁月,但却还非常结实、稳固、像山林的堡垒似的。

在房子的左边,是一片静谧幽美的树林,钢铁般的枝桠和温暖厚重的遍地落叶相映成趣,在房子的右边,临着一汪湖水,水面请澈得晃眼,映着灰色的山崖和蓝天白云,走真正的碧水青天,人间仙境。

与哈德斯岛上所有的豪华、奢靡、灯红酒绿不同,这里简约、纯净、安详得接近天堂,风吹过的声音都似乎听得到,空气清新得没有一丝杂质,连呼吸都觉得痛快,直达肺部最深处。

只一眼,我就爱上了这个地方。

唉,有钱就是好,在哪里都可以置业,不像我,能混在协会或者月光情人里白吃白住,就觉得生活很幸福了似的。

我在这天然美景中流连忘返,直到天色暗了下来,要不是怕迷路,要不是怕有野兽,我可能还要待得久一点,连饥饿也忘记了。有个成语叫秀色可餐,很多人用来形容美女,可我觉得用来形容这里也很贴切。

奇怪,我在哈德斯岛上也有几个月了,却似乎没见里昂出过岛。或者,是我并没有那么了解他吧。每个人,都有他的另一面。

“还喜欢吗?”我悄悄回屋时,里昂的声音在我背后响起,吓了我一跳。

“还将就。”尽管心里爱极了,但我习惯性的和里昂对着干,“至少,这里不算安全。万一有歹徒袭击的话……”我没说下去,因为很明白,里昂会怕什么歹徒呢?不管是否持械,不管有多少人,还不够他老大人一顿吸的。要真有不长眼的混蛋敢来,那纯粹是找死。

可是,他却把话题接了下去,“我会保护你的。假如以后你还想来,我可以陪你。”

我有点吃惊的看着他。

金钱和市俗并没有污染了这里的自然美景和清新空气,它还是个让人心灵宁静的好地方。特别适合养老、适合养伤,适合隐居、还适合……度蜜月。

因为除了天与地,会让人感觉世界上只有两个人。可惜,现在只有我和里昂。

大概看出我的疑惑,他有些尴尬的补充了一句,“作为……报答。”

“嗯,您能大发慈悲让我吃点东西就算报答了。”我故作轻松的扯开话题,“你要吃点东西吗?不会还要喝我的血吧?”我下意识地挡住我的脖子。

他举了举手中的杯子。

我看了看水晶杯中的红色液体,调侃道, “什么血型的?”

“不如你的好喝。”

“喂,你可不可以别把当成食物看待?很不爽啊。”

他挑挑眉,把杯子塞在我手里,“倒满,再加点冰块。”说完就坐到沙发上去,两条笔直的长腿搭在茶几上。

我气的,刚才看到好山好水的好心情全没了。哼,怪不得非常我来,原来他是想要个仆人。

“你的伤到底好了没?”要好的了的话,本小爷就走了,谁乐意在这儿侍候他啊。

他没说话,而是唰的一下脱掉了紧身长釉的无领T恤。

这举动容易让人误会,于是我后跳一步,然后看到他的伤口还没有愈合,不过不那么血肉模糊了。

“你师妹拿的是圣器级别的武器,这个伤至少要一周才能完全恢复。”他优哉游哉地说,“所以,你必须保护我和照顾我。要不,你就让我再吸一次你的血,守到我麻醉期过,这样只需要一天。”

好!算我以前觉得他有风度的话没说过!

我气呼呼的是进厨房,帮他弄好“饮 品”,赌气似的回到客厅,重重放在茶几上。

“亲王殿下,要是您没什么可吩咐的了,你想开车去买点吃的。这里除了血,就没有人类食物。”

“因为,这里从来没有人类出现。”他喝了一口血,姿态优雅,没有我想来中饮血的恶心感。

给我的感觉,就像人类喝番茄汁,或者红酒。

“你是第一个进入这屋子的人类。”

“我很荣幸,不过荣幸不能当饭吃。”因为饥饿,我心情很不好。

里昂望望窗外,“去洗个澡,换件衣服,等天色再黑些,我陪你去。”

“不敢劳动大驾。”

“山里有野兽,你不怕?”

我不说话了,因为我是怕的。

里昂微笑,“快去吧。山脚边有一个小村子,不过两百来人口,但有一家餐馆,一家便利店,专门为进山打猎的人服务的,应该有你想要的食物。”

我顺从了。

形势比人强时,我的正义感还是很有弹牲的。只不过热水澡越洗越饿,而且我没有换洗的衣服,只好真空穿上里昂的衣服。裤子太长可以挽起来,上衣太肥,正好掩盖我没有内衣穿的事实。

收拾好后,天色已经全黑了下来。从窗子处,我看到里昂把汽油加满了,已经坐到车上等我。

唉,可能要跟他釉处一个星期,还是不要闹别扭了,不然大家不痛快。我劝着自己。

33 传说中的吸毒疗伤(上)

没想到,今晚是月圆之夜。

一路上,如练的银白月光从高大林木稀疏的树冠中洒下,照在山间路上,使人的视线异常良好。只不过,两侧幽密的山林影影绰绰的,被光与影衬托出令人心惊肉跳的神秘感来。

山间的微风有一种甘凛清凉的味道,虽然是冬天,但今天的气温并不低,所以我还是裹紧了大衣,打开了窗子,探出脑袋,看着天上那轮大得夸张、似乎都要砸到我脸上的明月,并呼吸着似乎带着林木和泥土气息的空气。

怎一个心旷神恰了得!

里昂的车开得很慢,我觉得他是故意让我欣赏这山林的夜色之美,不过他对我开窗的行为表示不满。

“想感冒致死的括,尽管把车窗全打开好了。”这人,好话也不会好好话,天生容易让人憎恨。

切,我都多大年纪了啊,连冷热也感觉不到吗?冷的话,自然就会关窗了啊。

“北欧乡巴佬,你别以为话得够长就懂得生命,你以前顶多就是海盗头子吧?哪里会享受大自然的美好?我们中国人吟诗做对的时候,你们维京人吃鱼时还不知道刮鳞呢。”我发表种族主义言论。谁说种族主又是白人的专利?中国人骨子总有点瞧不起外国人的坏毛病,我偶尔也会冒出来点。

“我还没成为血族的时候,就有亲王的爵位。不过你没猜错,我确实是维京人。”

“什么破亲王,我看过欧洲古典的片子,一个小村庄就有一个国王,直接说村长不好吗?王宫外面就是市场,鸡飞狗跳的。喂,当时你的领地有多大?”

“大约有两个荆棘镇大小。”

呢,好像很是不小。那用什么攻击、挖苦、贬低他呢?

我一愣,随即说,“哦,那你们村的规模还可以。好吧我可以相信,在你们村你最帅!”

他笑了起来,完全不在意我恶毒的捣毁,倒衬得我很孩子气、很无聊,所以我赌气似的继续探出车窗去看月亮.后来居然探出半个身子。

他拍拍我的,提醒我注意安全,因为我的姿势,他下手的地方有点不对……

我愤怒地回头骂,“你拍哪儿?”我捂着屁股, “再动手动脚,砍掉你的爪子!”

“唔,真凶。”

“人一俄了就脾气不好,你别来惹我不就行了。”

念在他伤还没好,就充当司机的份上,我没有再追究,哪想到他又拍拍我的屁股,“关上窗子,树林里有狼,当心窜起来咬你。”

我一听,回手捶了他两下,心里倒是有点怕了。

我不怕吸血鬼、不怕所谓的妖魔。当然更不怕人,但女孩子怕的其他东西,比如猛兽、蛇虫鼠蚁、鬼怪幽灵,我也一样怕,而且好像还严重些。

以前住在山里时,我们神宵派的驻地并不是古人那种典雅的竹屋、木屋,而是砖石的大房子,外面有高大石头围墙,连熊瞎子也拍不塌的,很有点山间别墅的感觉。尽管如此,师兄还在我屋前屋后种了很多不知名的草药,因为他知道我怕蛇虫鼠蚁的,所以种植了克物。 现在回想起来,师兄是个很闷骚的人,他对我的那些温柔体贴,从来不会说出口,全是在不经意之中的,不细细品味,就感觉不到。可是,当我感觉到他的好,对他道谢时,他却似乎已经忘记自已做过什么事,淡淡的嗯一声就走开了。

可是,他真的会忘记吗?

我迎着风,大口呼吸,把那些不该想的,全部扫出脑海。马小乙,放下,你已经决定放下,所以不要再去回忆,往前看吧!

“在干什么?”里昂纳闷的声音从我背后传来。

我连忙收拾情绪,鄙视地说,“我在闻冬天的味道。甜甜的,就像冰激凌。”

“你确实是饿坏了。”里昂误会了我的意思,加快了车速。

然而就在这时,密林边缘晃然闪烁起点点令人发寒的绿光,并有狼嚎声在我们附近响起。

我吓了一跳,连忙坐到座位上。可是现在的狼太大胆了,居然有一只直扑了过来,堪堪在我关上车窗时撞到玻璃上。

里昂猛一刹车,我本能的扑进他怀里,紧紧贴着他,寻找一切可以躲连的角落。

他先是僵着,好半天才伸臂抱住我,在我耳边轻声安慰,“几只狼而已,有什么可怕?”

他低沉的语音令我奇异的感到妥宁,仔细想想也是,我们现在是在车子里,狼也进不来。就算是在车外,有里昂这只受伤的吸血鬼在,群狼也没有好果子吃,不过就是一场血腥杀戮罢了。

不过,这温柔只是一瞬,下一刻 他说的恬,却差点让我想掐死他。

“没穿内衣吗?唔,不错,真柔软。”他的手在我背上轻轻抚着。

我他坐直,这才发现我的大衣没有扣扣子,刚才我扑过来时,表襟散开了,他的手无意中伸进大衣拥抱着我,我们只隔着一层表服紧紧相贴。

“开车吧你!”我坐正,努力让脸上的燥热感消退。月色明亮,脸红会被发现的,太丢人了。

他没说话,微笑着重新启动车子,奇怪的是打火了好几次才成功。我有点无地自容的感觉,因为知道他这样调戏我可能是为了让我放轻松,毕竟我们在感情上虽然是敌对的,但肢体方面却亲近了很多次,不管是被迫的还是阴差阳错的,如果不是他每回都能及时刹车,我们早就成了奸夫淫妇。

后面我们一路无话,只是那沉默的气氛更加暖昧,令我有点坐立不安,好像他会停下车,扑上来吻我似的,好在不久后我们就到达了山脚的小村落,令我大松了一口气。

这个村予的确不大,商业街也不过两三百来的样子,不过各色店铺和旅店都有。此时因为正是晚饭时分,倒有几分热闹,来来往住的人,有的一看就是他人,另一些像是陌生的登山者。

里昂的车比较高级,又不是越野车,所以停在小停车场时,着实引人注目了一把。当我们下车时,偷瞄的人更多了。毕竟他帅得难以令人忽视,而我素面朝天,一脸女仆的神色,可是却被“主人”亲密地拥着,这关系着实令人猜不透。

“你不能放开我呜?”我低声道。

“我得表示对你的所有权,不然就会有麻烦。”他不在意地四处张望,“这边有登山营,很多人是来寻艳遇的。或者,你希望多认识几个人?”

“那……亲爱的,我们快走吧。我要饿死了。”

我连忙抓紧他的胳膊,谄媚地笑,恨得牙痒痒。

没办法,我需要他当我的挡箭牌。我太了解这些男人的心态了,亚洲妞少见,到处都有人搭汕,倒不会遇到什么可怕的事,但实在是很烦人。

他带我进了一间很典型的美式餐厅,十几张桌子不算多,但吧台递级大,坐满了各色人等。我们进门的时候又遭受了注目礼,尤其是女人们爱慕的目光。呼,还好,终于换到里昂当主角了。

他对一切目光都熟视无睹,那股子劲头完全是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不过他对我特别殷勤周到,先是帮我脱掉大衣,然后拉开椅子,风度好得没话说,随后又点了餐。奇怪的是,他点了两份。而女招待送餐的时候,故意俯着身子,胸阿的两团大块肉差点挤到里昂的脸上,他的微笑令那张大额小费都没能吸引了那女招待的注意。

至于嘛!好吧,我承认他长得很帅,气质高贵,还非常性感,但这是公共场合好不好?别一幅恨不得立即拉着里昂到后巷的黑暗角落中,做那种左三圈、方三圈、身子抖抖、屁股扭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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