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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聘-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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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引起他注意的,却是里面有一个奇妙的饶舌音,虽然和她印象里的不同,更柔美,少了几分硬气,但这样的饶舌音,却只是那一个人的习惯,他咬了咬牙,忽然觉得身子止不住的微微颤抖。
刀林剑雨也过来了,他从没有怕过,可此时此刻,却紧张到恐惧,好半天,高枫才大跨步地走过去,走到燕西西面前,抬头冲愕然地看着他的燕西西,一字一顿地道:“燕行首,这歌是谁作的?”
燕西西一怔,银铃般的笑声响起来:“没想到将军还真的会问?”
第七十章相会
说着,燕西西便从自己那千古名琴的底座下,拿出一张素笺,递给高枫:“作词的那人曾说过,若是将军相询,便把此信交给您。”
高枫吐出口气,这会儿到不再着急,缓缓地在自己的衣袍上擦了擦手,才接过信,一眼便瞧出上面再熟悉不过的字迹,也不立时便看,而是遥遥望向窗外的天。
已是夜深,窗外繁星闪烁,明明还是一样的夜空,但他已然感觉到不同,如今他手里握着他那以为从此永诀的爱侣的信,连漆黑的夜晚,仿佛也变得比艳阳高照的白日更让人心暖。
来到这个陌生的时代已经六年,头一年,他也曾疯狂地寻找过心心念念的那个女人,一心觉得那人也随着自己来到此地。
但终归绝望,一整年的寻找,毫无音信。
只他高枫从不会怨天尤人,便是失去她,只要活着,便只有前行,再者说,宋朝这般大,想要找一个女子是何等困难,无异于大海捞针。
他便想着若是自己名满天下,有朝一日亚茹若至此,必会知道自己的消息,全不必没头苍蝇似的一通乱撞。
如今,目的不就轻而易举地达成?
被亚茹寻找的滋味还真不算很坏,高枫深吸了口气,缓缓打开信——暌别日久,思君,念君,盼此一晤,南云书斋斋主手书。
小心翼翼地收好信,高枫猛地一拍桌子,大堂内众人都静了一静,一群大老爷们齐齐抬头,就见他们英明神武,冷静自持,惯会装模作样的大将军跳上桌子。高喊:“谁知道南云书斋在哪儿?”
大家伙面面相觑,房间里了一时静寂无声。
高枫忍不住皱眉,虚虚地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怒道:“问你们话呢,听不见不成?这地名真是挺熟,怎么就想不起来!”
看着这位老大蹙眉凝思,目光缓缓在屋中将士身上扫过,凡是被他看到的,无不浑身发毛,赵老三搓了搓胳膊。哭笑不得:“将军,您要是问勾栏瓦舍里哪个女娼最会唱歌,哪个女伎床上功夫了得。那我赵老三还能给您说道说道,可您问什么,什么书斋,咱们弟兄哪里会知晓?书上的字儿,人家是认识我。我老赵可不认识人家!”
一番话说得众人连连点头,在座的都是高枫从定州拉起来的队伍,宋朝武将地位不高,当兵的更惨,从来有好男不当兵的说法,真正识文断字的人。哪会和他一起拼命?
再加上这五年来冲突不断,整日忙碌,高枫便是有心让他们这群大老粗去多读些书。也不过认识几个字罢了,哪里有时间认真学习?
高枫恼羞成怒:“还好意思说,四书五经也就罢了,可兵书你们总得能看得懂,否则就是把你们扶起来。也属于烂泥扶不上墙的那种,迟早倒霉…算了。这会儿老子有急事,懒得理会你们这帮粗坯,只给我记住,若是你们不能认一万个字以上,都给我回家种田去,别在老子身边丢人现眼。”
“那个…南云书斋就在御街最东头。”
燕西西展眉笑道。
这群大老粗,在学识上恐怕远比不上教坊的女伎,谁让教坊的女伎除了外面买的以外,多是犯官家属,用不着调教,文化知识也不会低。
燕西西话音未落,一群粗坯就看着自家老大暴跳如雷地整了整衣襟,端起茶壶来灌了一大口,去除下口中的酒味儿,飞奔而去。
这场面怎么看怎么不协调!
高枫走得很顺利,骑着白马一路飞驰,终于看见南云书斋门前的两个红灯笼,也看到了灯笼下的美人。
他终于见到了,本来应该很激动,但此时此刻,一颗心却是说不出的平静,只是本来空空荡荡,无论如何都填不满的胸腔,已经被塞得充实无比。
秦亚茹就站在灯下,灯火衬得她容颜如玉,高高挽起的飞仙鬓,广袖长袍,高枫驻留停步,弯起唇角,眉眼飞扬:“我一直觉得你非常适合古典的装扮,如今一见,果真如此。就是少了定妆用的那堆化妆品,你这个对妆容要求完美的女人,会觉得不自在吧。”
“那到没有,如今我用的胭脂水粉都是纯天然的,比那时候你给我的买的那些高档货还好用。”
秦亚茹笑得灿烂,略略抬头,打量高枫,审度他的眉眼,眉眼到还和以前有七八分的相似,只是似乎少了几分硬朗,他这具身体生来就略微孱弱,即使有五年的军旅生涯,即使五年来他都很注重锻炼,依旧没有以前那副一米八七的健壮身材。
尤其是如今换了紫衣紫裳,里面是白罗花中单,束着宽宽的玉带,上面零零碎碎地挂着玉剑,玉玦,别人看或许觉得他身量板正,一身公服好看的不行,秦亚茹却是颇有些忍俊不禁。
“你这穿着打扮,别人看了或许不会觉得怎样,我却觉得着实是有些儿不伦不类,看着别扭的很。”
让一个闲暇时军常服,正式场合军礼服,训练时作训服,时不时的迷彩服的军人,穿上一身宋朝公服,怕是熟悉的人见了,便没有不难受的。
高枫叹了口气,柔和了眉眼,飞身下马,伸手一揽,就揽着秦亚茹的腰身把她抱了起来,举得高高的转了一圈儿,秦亚茹也照例拧着眉掐他的胳膊,恶狠狠的,掐出一道道青青紫紫的印痕。
高枫喟叹一声,十分满足。
“少发疯,小心别人告你有伤风化。”此地毕竟不是开放的二十一世纪,秦亚茹叹了口气,四处寻摸了一下,幸好此时已经夜深人静,打更人都不在,否则还不知有什么闲言碎语会传扬出去。
她一抬头,就看见自家大郎正瞪大了眼趴在二楼的栏杆上向下张望,一见娘亲看见了他,便一出溜,又钻回了屋里。
秦亚茹大囧,刚才初见时那点儿激动瞬间消失,恨的不行,一敲高枫肩膀上的穴位,逼着他松手,挣脱而出。
高枫也不介意,就是用那样懒懒散散,暖洋洋的眼神看着她,一直看到秦亚茹的一颗心软成一团。
怎能不开心?本以为今生今世再见无期。
高枫的手从秦亚茹的腰身上放开,改为牵着她的手,两个人缓步走入南云书斋的大门,晚上不营业,书斋空空荡荡,大郎虽然才三岁,却很有眼色地躲回了屋里。
秦亚茹瞥了一眼二楼,没瞧见儿子的影子,心下有些惊讶,这孩子平日里对她这个娘亲身边的男人们都警惕的很,便是白云生偶尔过来,他也要亦步亦趋地跟着,没想到换成高枫,居然这般有眼色。
南云书斋的摆设像极了他们队里的图书馆,就连墙上挂的图画都一模一样,本来就都是秦亚茹自己动手画的。
回到如此熟悉的环境里,高枫紧绷了五年的精神终于放松,秦亚茹也放下了虽然不肯承认,却始终提在嗓子眼的心,亲自温了一壶好酒,准备了几个下酒菜。
两个人就如以前一般,并肩而坐,望着窗外的明月,诉说自从那个焰火之夜过后,两个人各自的生活。
高枫抿了一口酒,低声笑了笑:“六年前我刚到这儿,虽然有原身的记忆,却还是头痛的不行 ,生怕行差踏错一步,惹人疑窦,且这具身体也未免太差,虽不至于手不能提肩不能挑,但也是娇生惯养,拿不出手去,我又不敢转变太过,让家里人发现端倪,只能在自己的院子里站桩练功。”
“这还不算什么,到底高家子弟本来就有教骑射的师傅,我跟着学到很多以前不知道的技巧,也算因祸得福,就是这小子在学问上太差劲,想我国防科大出来的高材生,二十四岁就拿到了博士学位,谁不说我是天才,是状元,可到了这儿到好,一下子变成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
“幸亏当年在队里,你嫌我字儿难看,让我跟着你练了几年书法,要不然就靠原主那点儿记忆,恐怕我连字都认不恨全。”
高枫摇头叹息,一脸感慨,“幸好他本是庶子,在高家不怎么受重视,自由还是有的,我找了你一整年,没找到你,便想了个法子让我那便宜爹把我送出京城去,去了定州,正逢辽人入侵,定州守备不顶事,我就拉起一支队伍,拼了一场,虽然这些粗坯们比不上咱们那些受过高等教育,最严苛训练的弟兄,好在他们性子豪爽,也知道什么叫听话,还有不少身怀武功,个人素质上面,到也差不了太多。”
“以前咱们在队里出任务,也是枪林弹雨中来来去去,可那毕竟大部分都是小规模的战争,都是远距离的战争,在此地却不同,真是刀刀见血,真刀真枪的拼杀,一次大战,便是大胜,也要有好多弟兄再也回不来,真是一将功成万骨枯,古人诚不欺我。我们当年年年呼喊要零伤亡,零伤亡,可如今呢,谁敢说什么‘零伤亡’?”
一整晚,高枫恨不得把自己这六年来的经历,一股脑地说给秦亚茹听,喝了整整五坛子酒,把南云书斋准备的那一点儿淡酒都给喝得一干二净。
第七十一章交底
夜幕把白日的喧嚣遮掩,高枫精神亢奋,死活不肯去睡,也拦着秦亚茹,不许她去休息,早忘了他十几年前就曾经说过的——‘女人最是不能熬夜’这句话。
一只手撑在桌子上,和秦娘子下棋。
秦亚茹自己的棋艺就很一般,但那要看与谁比,和高枫比,绝对高出不止一个档次,别看这位高将军能征善战,精通兵法,无论是谁,都得夸他是个聪明人,但那满腔的心思一搁到下棋上,就是顾头不顾尾,别人不引诱,也自己往坑里面跳。
秦姑娘与他下棋,想输给他,给他个面子都难。
高枫也不介意,输了棋照样开心,一边和秦亚茹下棋,一边和她聊天。
秦亚茹听了高枫现在的身世,不知不觉,不由回忆起前世种种。
“说来也怪,你上辈子就是混子出身,是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典范,到了这辈子,居然也一样,世事巧合,真是难料的很。”
上一世,高枫是孤儿,父母双亡,幸亏有父亲一战友收养了他,只是他养父工作繁忙,对他也疏于教导,他十几岁,正值叛逆期的时候,就出去和街面上一帮小混混们鬼混,除了没有拳打敬老院,脚踏幼儿园之外,其它的坏事都不知做过多少。
叛逆期持续了一年多,高枫忽然没了兴趣,几乎是眨眼间就改邪归正,认认真真地读书,一举考上全国最好的军校,一路青云直上,十年时间就成了特战队出出色,年纪最轻的队长,让他的那些老上级们提起来忍不住呲牙咧嘴的同时也要竖大拇指。
高枫一翻身,扔下棋子。又输了两盘,没兴趣再下,把头枕在秦亚茹的玉腿上,笑眯眯地咕哝:“你知道的,我对自己的生活向来都会提前做好规划,三十岁之前带着我的女人去做完世上所有浪漫的事,三十岁结婚,三十五岁之前生养一个儿子或者女儿,四十岁退休,陪伴家人…上辈子没实现。这辈子继续努力。”
秦亚茹只是笑。
高枫蹭了蹭,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躺好:“一会儿换我给你当枕头,亚茹。你也该说说你是什么时候来这儿的?过得怎么样?”
秦亚茹失笑,眼睛一转,低下头去和他咬耳朵:“其实,我本就是宋朝人,本就是宋朝的秦亚茹。只不过去二十一世纪旅游了一下而已。”
说完,便把目光落在那张俊美的面孔上,却没想到,高枫居然没有吃惊,连眉都不曾抬上一下。
“怎么?你不惊讶?”
高枫勾了勾唇角,露出两颗雪白的牙齿:“竟然什么?你当真以为我是傻子。连身边最亲近的女人都认识不清,在二十一世纪,哪里还有女孩儿便是夏日。也要从头包到脚,不肯露出一片肌肤,在二十一世纪,怎么会有女人不经意间就行万福礼?”
“你对古董明明不是很懂,可随便看一眼宋朝的花瓶。连触碰都不曾,就直接说是假的。你的古琴弹出来的曲调,古老到连古琴大师都听不太懂,你写得一手好字,画得一手好画,会绣花,会自己做衣服,自己做鞋子,当时咱们队里穿越反穿越的小说盛行一时,估计好些人都觉得你有问题。”
“若是没遇见穿越这种事,或许就是小小地疑惑一番,可我都遇上了,哪里还能猜不出你的身份?”
秦亚茹失笑——是啊,那都是自己人,都是她能把性命相托付的自己人,她在他们面前,又怎么会费心掩饰,大家都不是傻子,更不是瞎子,没遇上大概只会觉得她秦亚茹像个古代的女人,真遇上,恐怕马上便能反应过来。
高枫目中藏着狡黠:“放心,你男人不会那么容易被吓到。”
但是,在秦姑娘刚刚开口,简简单单地说了自己的家庭出身之后,高公子就破了功。
“你说什么?你爹是秦易之?你大哥是秦文渊?”高枫目瞪口呆,手边的棋子落到地上,也没心思去拾起。
秦亚茹见他脸色古怪异常,还咬牙切齿,不由好笑:“怎么了?我的身份有什么特别?”
高枫叹气,迟疑半晌,终究目光闪烁地咕哝:“也没什么特别…就是柔蓝郡主绑架你的时候,我插了一下手。”
这事早晚要露馅,除非不让秦文渊和他妹妹真正见面。
高枫就算心中别扭,各种不自在,还有些心虚,到底不敢隐瞒,深呼吸,一口气把自己知道的事情都给吐了出来。
秦亚茹也诧异——她大哥秦文渊居然是高枫的左膀右臂,高枫竟然怀疑自己为了郎君不顾秦家人死活,他们竟然早就有见面的机会,只是阴差阳错,那次机会甚至说不上是幸运还是不幸。
这是个很长很长的故事。
高枫一直说到天蒙蒙亮,才把他是如何遇到文武全才的秦文渊,如何与秦文渊相交,如何一起征战,交情越来越深厚,最终得到秦文渊的效忠,又是如何知道了秦家的往事,如何分析出秦家二娘,也就是秦亚茹有嫌疑,怎么暗中派出探子查探庞家和襄阳王府,查出柔蓝郡主的举动,又将计就计,故意打草惊蛇,给庞家填上些麻烦。
“秦文渊那个白痴,只说他妹子叫什么阿蛮,有时候还喊二娘,怎么就不说你叫秦亚茹?”
高枫叹气,他自认为不是个正人君子,可入乡随俗,自家兄弟的妹妹的闺名,他哪里好意思打听,结果,这么一耽误,就是这么长的时间。
猛地坐直,高枫抓住秦亚茹的手:“你没有做过”话还未完,就戛然而止,“是了,你本就是秦亚茹,自然是不曾做过。”
他是个多疑的人,他的工作也注定了他在绝对信任自己人之外,也同样必须多疑,这两个全然相反的品质,同时在他身上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若非是高枫提醒,大概秦文渊永远不会怀疑自己的妹妹。
秦亚茹叹了口气,还未曾因为居然这般容易便找到了大哥,且命运已经改变而开心,眉眼便黯淡下来。
“听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自己很可疑。”
当年那件祸事发生前夕,秦易之曾经把一封密信暗中藏在自己最珍惜的狼毫笔管儿中,交给了女儿。
他那时大约是指望女儿一用那支笔,便能发现密信,送去给自己的恩师。
却没想到,他甚至都来不及问女儿一问,那封信到底送没送出去,秦家就被抄家,他也被下了大狱。
在监狱中有人监视,直到他被流放,依旧一句话也不曾说。
那时,秦易之大概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好好地活着,能不被牵扯进来,于是,真相便永远隐藏在重重的迷雾里。
即使两世为人,秦亚茹也仅仅是知道肯定是襄阳王陷害了秦家,但到底是怎么做的,里面还有没有别的,隐藏的秘密,她一无所知。
“看来,我和陈文岳的事儿,还不能完结。”
本来以为她与五郎这一生再不会有任何交集,可是那根狼毫笔是她亲手送给五郎的,那封密信,自己没见过,可陈文岳却有可能见过。
秦亚茹不是笨人,她只是无法理解,若这件事真的和陈文岳有关,那人的心该黑到什么程度?他是父亲的爱徒,父亲给了他一切,连自己最宝贵的女儿也给了他,他不报答也就罢了,岂能恩将仇报?
那人可是读了十几年的圣贤书,一向自诩为君子。
“多少睡一下,以后的事,我在慢慢与你说。”
两个人此生初遇,一聊就忘了时间,到天亮了,秦亚茹才拿了一床被子,给高枫盖上,让他略略睡上片刻,她也是第一次关了南云书斋的门,挂上‘斋主有事,歇业一日’的牌子。
高枫一向警觉,说是睡,其实也没睡多久,恍惚间感觉到眼前有浅浅的呼吸声,猛地睁开眼,就看见一个肉乎乎的白娃娃立在身边。
那白娃娃一张小脸一本正经地板着,眼睛却漆黑清亮,和秦亚茹一模一样,好看的很。
高枫一向喜欢孩子,此时心里却有些莫名滋味——是秦亚茹和那渣男生的儿子。
那是他心爱的女人,曾经不知多少次幻想过,两个人共组家庭,生一个或者两个孩子,过鸡飞狗跳的平凡生活。
高枫苦笑,果然,男人都是小心眼,若是秦亚茹和自己一样,只是单纯的穿越也就罢了,偏偏那个和陈文岳有一段儿故事的秦亚茹,就是他所钟爱的女子,这种感觉,还真是一想起来就心里酸酸涩涩的难受。
“你,你就是大将军,那个高枫高大将军?”大郎咬着嘴唇,目光闪烁,含着说不出的仰慕之情,他这些日子凡是出去玩,路过的茶馆酒肆,都在说高将军力破大辽的故事,哪个男孩子没有当英雄的美梦?
高枫挑挑眉,到底爱屋及乌,只因为他是心爱女人的儿子,就自然而然地升起亲切感。伸手揉了揉大郎的头,笑道:“我是高枫,你是大郎对不对?”
第七十二章初到
窗外的阳光洒在敞亮的屋内,四岁大的小豆丁稳稳当当地站在地上,似模似样地打着拳,虽然年纪幼小,力道不足,可动作却很规范,即便只是个花架子,也是让人一看就觉得漂亮的花架子。
高枫伸长了腿,坐在一旁的椅子上,一只手端着茶杯小口小口地啜饮,时不时出声指点一二。
一大一小两个男人分外和谐。
秦亚茹实在不明白,怎么才短短一个上午的时间,自家大郎就和高枫居然就熟悉至此,半点儿生疏都不见了。
看着大郎额头见汗,脸上薄红,却是健康又活力十足的模样,秦亚茹也忍不住笑了笑,也好,男孩子总是需要一个男性长辈的,陈文岳没有能力当大郎的长辈,由高枫来做,自然再好不过。
她第一次觉得,其实老天很钟爱她,她是上苍的宠儿,而不是个倒霉鬼。
一个带着孩子的孤身女子,能顺顺当当的来到开封,在这个居住大不易,堪比后世京城的城市里安家落户,若非幸运,又怎能如此?
那日,杜九和赖三他们找到秦亚茹和庞元英之后,杜九急急忙忙地把自家小侯爷带走,哪里还顾得上秦亚茹,这也正合秦亚茹的心意,被那么个嚣张跋扈的小侯爷纠缠,着实麻烦的很。
回到家,休养了两日,她身体一恢复,就立时收拾东西准备离开武当县。
她本就要走,如今遇上绑架这种事,武当如何还能继续呆下去?季老也是明理的,里里外外帮衬着替她找了镖局护送,又给她从车行雇了两辆大车,特意关照车行,找了一位经验丰富。来往京城好多次的老车夫随行。
便是如此,秦亚茹带着大郎一路往京城走,也让大郎一个小孩子受了好大的罪,她还好,虽然上一世在北宋一生没离开武当县,没见识过北宋让人完全无语的道路,到了二十一世纪出行方便,也没尝试过那张颠簸的滋味,但到底跟着高枫走过好多地方,吃过不少苦头。这么一点儿磨难,还没放在心上。
大郎却不同,才上路便生了病。上吐下泻,折腾的没两天就瘦了一大圈儿,没办法,秦亚茹只好一路走一路给他治病,能采药便采药。采不到的药材就花钱去买,变着花样给孩子做各种好吃的,点心更是始终不停,还买了好几床棉被铺在车上,就是为了能稍微起到一点儿减震的作用,让儿子能好受一些。
都说穷家富路。秦亚茹准备路上开销用的银钱本不少,可一路走到开封,她带的银钱就用出去至少三成多。
秦亚茹也心疼。可等到真的离开封越来越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国都的风貌,出行遇到的男子多风雅,小娘子多妍丽,她终究还是心下高兴。这可是开封!
到开封那一天,已经是冬日。下了好大的雪,在二十一世纪,开封的冬天很少下这么大的雪,很少有这么冷的天。
秦亚茹抱着大郎下车,迎着扑面而来的雪花,深深吸了口气,当年被关在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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