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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那些事儿-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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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左传》的记载来看,宋国伐郑,左师公子目夷并未参加,可见左军是负责守国,宋军中只有右军出战;而卫是新建之国,许、滕则是积弱小邦,派出的兵恐怕更是有限;综上所述,宋襄公伐郑之兵应该不会超过三万,就这么点儿兵就想打服郑国,恐怕没那么容易。
果然,郑文公仗着楚国这座大靠山撑腰,一面坚守,一面紧急派人向楚国求援。楚成王见宋襄公竟敢打他家狗,大怒,便召集群臣商量说:“郑事我如父,宜急救之。”
楚将成得臣眼珠子一转,道:“救郑不如伐宋,围城打援,以逸待劳,岂不更妙?”
第三章 宋襄之仁(16)
楚成王一听这主意妙哉,赶紧大夸了成得臣一通,引兵攻宋。
这位在孙膑之前就悟通了“围魏救赵”之妙计的军事人才成得臣,究竟是何方神圣?
成得臣,楚国若敖族(楚西周时君主若敖的后裔)领军人物,名得臣,字子玉,春秋时代楚国著名将领。
强将手下自有强兵,按《左传》记载,之前齐桓公时楚攻郑曾出兵六百乘,又楚之军制与华夏诸侯军制不同,华夏诸侯每辆兵车配步卒100人,楚每辆兵车配步卒150人,故可推知楚军机动兵力至少有九万,非常之可怕!
看来,楚国人才济济,实力雄厚,当年齐桓公引九国之兵都不敢与之一战,宋襄公有这个胆子跟它拼上一拼吗?全世界拭目以待。
楚军进入宋境后,所向披靡,一直攻到宋都商丘附近,好在国内有公子目夷的左军防守,这才得保商丘暂时无虞,但是楚军势大,宋襄公势不能坐视不理,于是赶紧从郑国撤兵,回去保家卫国。
成得臣见大鱼已经上钩,便不再进攻,而将大军驻扎在泓水(雎水支流,今已湮,故道在今河南柘城西北)南岸,派人向宋襄公约战。
宋襄公当然应战,这些年中原诸侯畏楚如虎,个个都跟缩头乌龟一般,宋襄公都替他们害臊!值此万马齐喑之际,必须有个人勇敢地站出来与楚国来场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决战,无论是输是赢,反正不能让楚蛮子看扁了!
宋襄公非常清楚,对付楚国这样的贪狠之狼,只能让自己硬起来,越软越是助长它的气焰,越怕越是要被欺负,左右拼它一场,就算输也要输得轰轰烈烈。
然而,宋襄公的决定遭到了宋军高层的普遍反对。
长久以来,楚军在中原所向披靡,从来没有遇到过真正的对手,宋军当然也不会例外,所以大司马公孙固力劝宋襄公道:“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之矣!”
公孙固的话代表了很大一批宋国自保求全派的意见,他们认为上天已经抛弃了殷商,所有努力都是徒然的,宋襄公欲图民族复兴,不仅不会成功,而且会遭到上天的惩罚。
宋襄公摇了摇头,苦笑一声,叫公孙固闭嘴。
公孙固长叹而退,他实在想不通宋襄公为什么明知毫无胜算仍不惜拼命一击,这不是找死吗?要他说,就跟楚国认个错服个软,保证啥事儿都没有,最多也不过割地赔款而已。好比郑国那样,暂时的委曲求全未尝也不是一种策略。
宋襄公看着公孙固的背影,视线渐渐模糊,他的眼眶已经湿润。
不用公孙固多说,宋襄公岂能不知晓这一战的危险?叔兴之谶言犹在耳,悲剧的宿命已然注定,这一战,他就是抱了必死的决心来的,飞蛾扑火在所不惜,总之要他向荆蛮跪地求饶,对不起,做不到!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明知危险可以避免,仍坚守信念拼死一搏,虽千万人吾往矣,这才是真正的勇者。如果对胜利有绝对的把握,懦夫也敢出手,根本算不了什么。
不过,地球人都知道,勇者与傻子只有一线之隔,执著与顽固也只有一线之隔。
终于,公元前638年十一月一日,在料峭的寒风之中,春秋时期最愚蠢、最可笑,也最悲壮、最感人,还最古怪的一场战役———泓水之战爆发了。
这场战役的第一大古怪,也可以说是第一大疑点,就是身为楚国著名将领的成得臣,竟然在决战前没有事先渡过泓水占据有利地形,而是在宋军完全列好阵势后,才慢腾腾地开始渡河,这太古怪了,完全不像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的军事将领所为。
第三章 宋襄之仁(17)
我们知道,春秋时代的主要战争形式是车战。以战车作战有两大要素,非常之关键。
首先就是地形。春秋时候的战车驾驶起来非常麻烦。不仅车体长、横面宽、轮子大、底盘高,而且还得用缰绳同时驾驭四匹桀骜的骏马,这可不像我们现在参加一两个月驾驶班就能速成的,那得从小就开始训练,以为先秦时贵族的必修课。所以,即使最优秀的御手也需要足够平坦的地形,否则随时有可能整车倾覆。
其次就是阵形。由于战车笨重,驾驭困难,机动性太差,所以只能使用大排面横列方阵作战方式:两军对垒的战车都以横排前进,迎面对冲,敌我车辆俩俩交错,战车兵从车上立直了身子,趁着与敌车一错轴的时刻,拿戈往旁边车上的人脑袋上招呼,或者用矛去戳。正因为如此,所以前后排间隙要足够,这样才不会追尾;左右列的间隙也要足够,这样才能确保错车时两两夹击对方战车———就好比《尚书牧誓》里面讲到武王伐纣,每行进个五六步,就要停下来整顿队形,并不单单是为了展示军队纪律,那是有实际用途的。
由此可见,春秋时车阵作战,谁占据了有利的地形,谁的阵形更稳固更整齐,谁就更有可能获胜。那么成得臣作为一名优秀的军事将领,怎么可能犯如此巨大的错误呢?
大多数人的看法,是说成得臣根本没有把宋军看在眼里,认为随便打都能获胜,所以才会不加防备大摇大摆地渡河。
少数人的看法,是说成得臣此乃诱敌之计,他就等着宋军钻进自己的埋伏圈里,好来个瓮中捉鳖。
两种见解都有道理,我在这儿不予置评,但当时宋军大司马公孙固显然认同的是第一种看法,他对宋襄公说:“敌众我寡,及其未济也,请击之。”提议半渡而击之,打他个首尾不能相顾。
但是这条妙计在毕生尊奉古军礼的宋襄公看来,是绝对不被允许的。他摇了摇头说道:“不可。吾闻之也,君子不推人危,不攻人厄。吾虽丧国之馀,寡人不忍行之也。须其出。”
春秋三传,宋襄公的答词略有不同,但都很朴素,然而在《东周列国志》中,小说家冯梦龙为宋襄公编了另外一套说辞,说是宋襄公于战前在车上预竖了一面大旗,上绣“仁义”二字,待得此时便道:“汝见‘仁义’二字否?寡人堂堂之阵,岂有半济而击之理?”
冯梦龙很有才,在他的笔下,宋襄公完全变成了一个舞台上的小丑,喜剧效果十足,一副无厘头的蠢货形象。从此在人们的印象中,泓水之战演变成了一出搞笑的闹剧,悲壮之感全无。
过了一会儿,楚军已完全渡过泓水,但是乱乱哄哄,正在整理队列,部署阵形,公孙固又劝宋襄公趁乱进攻,打他个立足未稳。
这依然是不被当时国际法所允许的,所以宋襄公还是摇了摇头道:“未可,吾闻之也,君子不鼓不成列。待其己陈。”
但在《东周列国志》中,宋襄公再次变化形象,从小丑变成了流氓,他竟朝公孙固的脸上吐了口口水,骂道:“咄!汝贪一击之利,不顾万世之仁义耶?寡人堂堂之阵,岂有未成列而鼓之之理?”
冯梦龙又在恶搞了,宋襄公朝手下大将的脸上吐口水,举动好似街头无赖一般,这与他迂腐君子的形象岂非矛盾?
文字真是太神奇了,一个活得太认真以至较真的悲剧人物,也可以被塑造成一个极具喜感的拙劣小丑,历史就是这样被打扮得面目全非的。
第三章 宋襄之仁(18)
正说话间,人多势众身经百战的楚军已经排好阵势,漫山遍野黑压压一片,好不吓人。
每一个宋国将士,包括宋襄公在内,脸上都露出了害怕的神色。
这些勇敢的战士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在危险面前感到害怕,就和你、我,以及这个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我们一般都有过伟大的梦想,破灭了,于是寻找一种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继续下去,有时投机,有时退缩。这种生活方式并没错:这个世界上绝大多数人是不幸的,人们必须谨小慎微地生活。眼前的楚军强大到令人战栗,在那样的大势之下,他们的结局早被注定为必被遗忘的失败者传奇,这种挫败感和悲剧命运足以让任何人失去斗志。然而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东西叫做信念,或者叫做坚持,它能让人以全世界再无第二的斗心奔向失败……楚国人可以挺进中原,也可以征服华夏,但是在此之前,请先从宋国勇士们的尸体上踏过去!
于是蓦地,宋襄公圆睁双眼,奋然振臂,传令大军击鼓进攻,然后亲率兵车一马当先杀向楚阵,宋军为主将气势所鼓舞,遂一齐呐喊,燃烧热血与斗志朝失败冲锋而去,楚军同时击鼓,两军交错,杀声震天。
———冲啊,勇敢的甲士们,公平痛快地去战斗,用你们的戈矛,舞动礼义!
为了宋国的尊严,为了君子的荣耀,宋襄公与他的勇士们终于豁出一切拼死一战,虽然悲壮的结局早已注定,但这就是他们的责任,也是他们的使命;无论如何,这就是宋襄公的选择,也是他的宿命……
宋襄公实在是个傻子,这样的傻子,当今这个世界已经再也找不到了。
古代的军礼
月色映照在商丘城头,悲伤而宁谧,宋襄公捂着流血不止的大腿,躺在战车上呻吟,城门大开,公子目夷带人迎了出来,将这帮残兵败将接入城内。
宋军败了,大败,这支军队人数又少,且为新建,根本就不是具有丰富作战经验之强大楚军的对手,他们很快就陷入重围,一番激战,宋襄公大腿中箭,无力再指挥战斗,只能率众突围,为了掩护他撤退,数百忠心耿耿的门官竟全数战死,宋军损失惨重。(门官:春秋时国君的亲卫队,由卿大夫子弟组成。)
梦醒了,世界一片荒芜。
继齐桓之后,宋襄的霸业也灰飞烟灭,随风飘散,一个散得凄凉,一个散得悲壮。
从此,千年笑声在围观的看客间回荡,笑齐桓的昏,笑宋襄的仁,笑他们傻,笑他们咎由自取。
然而,宋虽惨败,但余勇可贾,他们同仇敌忾,拼死抵抗,斗志更甚之前,楚军故而未能痛打落水狗,乃以凯旋之姿,跑到郑国索要“慰劳”跟“慰安”去了。
战后七天,也就是十一月初八晨,楚军至郑,郑文公夫人姜氏(齐桓公之女)、芈氏(楚成王之妹)亲自出城,慰劳楚军与楚成王。次日,楚成王入城,接受郑文公的宴请与享礼,郑文公向楚成王敬酒九次(上公之礼),并陈上各类礼品百余件(天子之礼),极尽讨好,唯恐不周。宾主尽欢直至深夜,芈氏又亲自将楚成王送回军营。这些都是违反周礼的举动,楚成王处处以蛮夷自居,屡次抵触华夏意识形态,光这一点,楚成王就做不成中原霸主了。经此事后,中原诸侯对他反感日增,尤其是齐鲁晋秦等大国。由此可见,一时的成功不算什么,一辈子成功才是真正的成功。笑到最后,才笑得最美。
第三章 宋襄之仁(19)
楚成王以郑国恩人自居,又吃又拿,临走竟还带了两个女人回军“慰安”自己。据《史记索引》所云,此二女即分别为姜氏与芈氏所生之女,也就是说,郑文公竟然用自己的亲女儿“慰安”了楚成王,或者说,楚成王竟然奸淫了自己的亲外甥女!
这就是弱国的悲哀,要么拼死抵抗流尽男儿之血,要么卑躬屈膝得保苟延残喘,生存还是荣誉,这是一个问题,二者只能择一,选了就不要后悔。
宋襄公就不后悔,他丧师辱国,祸及百姓,国人纷纷举行抗议活动,指责于他,他却执拗顽固,死不悔改,竟还“狡辩”说:“君子不重伤,不擒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为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馀,不鼓不成列。”
这句话里的“重”字,应读平声;所谓“不重伤”,就是指不能打击已经在战场上受伤的敌人。乘人之危对无法再战斗的弱者出手,这是卑鄙小人的行径。
这句话里的“二毛”,不是指两毛钱,也不是指两根毛,而是两种颜色的头发,即头发黑白相间之意;所谓“不擒二毛”,就是指不能俘虏头发已经花白的老兵,如果俘虏了,也要战后礼送回国,尊老敬贤的优良传统不能忘,即便是你死我活的敌人也该如此。
潘安的《秋兴赋》序言有曰:“晋十有四年,余春秋三十有二,始见二毛。”意思是说这位美男子在32岁的时候已经长出白头发了,即所谓“潘鬓”。看来,如果潘安穿越到楚军中上了泓水战场,宋襄公也肯定不会为难他的,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早生华发。
另外“不为阻隘”与“不鼓不成列”,意思是“不阻击敌人于地形险要之处”和“不攻打还没有结成阵势的敌军”。在春秋时代,不待对方摆开阵势就进攻的战例还并不多见,《左传》中明文记载的只有四次,一为鲁攻宋,一为晋攻狄,一为鲁攻莒,一为吴攻楚。
现在我们听到这些古军礼,一定会觉得很可笑,但在宋襄公的时代,它却是为华夏诸侯所普遍奉行的战争法则。虽然偶尔有人违反,但大多数还是很守规矩的。比如从前那个好鹤的卫懿公,《左传》详细记录了当时谁是他的御者,谁是他的车右,谁冲锋在前,谁坐镇在后。在蛮族面前,这样的战术无异于自杀。尤其是,卫懿公坚持不肯撤去他的旗帜,这导致了他始终都是狄人重点攻击的目标,结果自然是死得很惨;再比如孔子的高徒子路,打仗时帽带断了,他宁死也要先系好帽带再去作战,结果帽带系好了,自己也被敌人杀死了。
在那个遥远的时代里,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战争法则呢?这些后来罕见的战争法则,到底有哪些内容呢?这些上古军礼为何后来又逐渐隐没了呢?我们一个一个来回答。
在战国以前古人的意识形态里,天下为一家,大家长是“天子”,各国都是兄弟或姻亲之邦,亲戚之间有矛盾,可以用战争来表达怒火,但目的只是为了定出个胜负,杀伤不是追求的主要目标。只要对方服个软认个错,就行了,点到为止,无须斩尽杀绝。这样才能保证战争之后两国能重新恢复兄弟之谊,床头打架床尾和,打打闹闹还是一家人嘛。
所以,那时候的战争,在我们现代看来,形式大于内容,既不残酷也不血腥,怎么看都更像是一场公平公正公开的体育比赛,参赛的运动员,也多由贵族车兵(称甲士)组成,奴隶和平民(称徒卒)则好似在旁加油打气的拉拉队,通常只负责运输辎重、喂马煮饭等后勤工作。
第三章 宋襄之仁(20)
既然是贵族的公平决斗,当然有贵族的臭规矩。
第一,战争要选择时间,不能伤害农时,耽误农业生产。不要有意利用对方民众的困苦,更不能在对方国丧的时候展开进攻。
第二,战争之前,要先到太庙去祭告祖先,强调自己打的是一场正义的战争,然后还要占卜,如果不吉就不打,因为这说明祖先不同意。
第三,占卜吉了,还要给对方下战书,约好比赛的时间地点,不能“不宣而战”。完了还要大摇大摆地击鼓出境,不能偷偷摸摸隐藏行军路线。另外战场的选择也有讲究,必须选空旷的“隧野之地”,农田或城市这样的人口密集地则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伤及无辜百姓。
第四,进入敌人的国家后,不能施暴于庙堂圣地,不可以打猎伤害农业,不可以破坏建筑物,不能焚烧居所,不能砍伐林木,不可以抢掠六畜、庄稼和其他器械。
第五,在正式开战之前,还要派勇士去对方营地挑战,美其名曰“致师”。这时候双方的勇士单打独斗,双方的士卒各自为运动员加油打气,“致师”一般只活捉不杀人,打击对方的士气而已,游戏的意味更显浓厚。
第六,致师结束后,双方运动员入场,等到完全摆开阵势,这才开始面对面冲锋,冲锋过程中战车还不能相撞(杀伤力太大),必须要错车而战,并且持何种武器的人应站在什么位置都有严格规定。战场上看到了对方的国君,还得从车上跳下来,摘掉头盔,戴上帽子,然后才能上车开战;开战时碰上老弱病残,不能加以伤害;对方如果受伤了,还要把他带回军营好好治疗,然后礼送回国———这与荷兰思想家格劳修斯提出的近代国际法何其相似———坚持战争中的人道主义原则,反对杀害妇女、儿童等非参战人员,反对杀害放下武器的战斗人员。
第七,既然类似于竞技比赛,当然是一战定胜负,双方一冲锋,谁的阵脚先乱,谁就算输,对方一投降,这仗就算是打完了。所以战斗往往很快就结束,甚至一回合就能分出胜负,经常是白天打仗,晚上就可以回家陪老婆。“宜将剩勇追穷寇”在当时是没有市场的。军礼明文规定:战争进行中,有一方溃败,只要逃跑超过百步,另一方就不能再追赶;战争结束后,一方撤退超过九十里,另一方就不许跟踪追袭,应该原地列阵,放归老弱俘虏,欢送败军回国。
幼稚吧,可笑吧,这些臭规矩在我们现代人看来,的确很是古怪。可这些在人类社会的童年,却真真正正地出现过。不止中国,欧洲也是如此,只不过时间晚得多。中世纪以后,欧洲渐渐分为若干并立的国家,由于这些国家信仰相同,语言相通(拉丁语),故彼此之间虽有战争,但也秉持着骑士之精神,视贵族之荣誉胜过生命,不杀俘虏,不伤害非战斗人员,不对毫无防备、没有披挂整齐的骑士发动攻击,甚至俘虏了对方骑士还搞“三陪”,陪吃饭喝酒沐浴,待如上宾,等他的领主拿钱来赎……当然,关乎信仰的宗教战争除外。
所以说我们不能简单地用今天之标准去评判古人的是非。泓之战中宋襄公他不蠢,他也不是不懂得打仗,他只是按老规矩办事而已,不幸的是这个老规矩渐渐不合时宜,所以被后人鄙弃丢光、最后忘光光罢了。
自春秋始,礼崩乐坏,诸侯力征,社会矛盾激化,古代温和的“以战为礼”思想已经不能适合新形势下的斗争需要,所以不断有人站出来打破这个规矩,并因此而取得了巨大的军事利益与政治利益,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鲁将曹刿以及楚成王。春秋时这样的人还少,等到战国,便几乎人人如此了。清人顾炎武就说:“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
第三章 宋襄之仁(21)
所以说宋襄公的悲剧,在于他处在新旧时代的交替处,旧的规矩行将过时,新的规矩又遥不可及,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妥协与变通,可惜宋襄公偏偏就是个从来不知变通的顽固分子,他执迷不悟地坚守着古老的梦想与规矩,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到:就算他不守规矩不讲仁义,人们也不会对他有多少微词;反而他守规矩讲仁义了,一旦失败,却会遭到国人与后人更大的责难与耻笑。这里面居然还包括他的哥哥,思想先进的公子目夷在内。
公子目夷说:“君未知战。强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今之强者,皆吾敌也。虽及耄耋,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明耻教战,求杀敌也,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受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三军以利用也,金鼓以声气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声盛致志,鼓未成列者可也。”
宋襄公与公子目夷的争论,不啻为一场时代性争论,究竟在新形势下还要不要遵守古代的规矩,这是一个问题。
公子目夷的观点是:宋襄公根本就不懂战争,战争就得不讲规矩。如果真要有规矩的话,唯一的规矩就是要争取胜利。强敌在前,本来胜算就小,对方没有布好阵,这是上天赐予我们的好机会,为什么不利用?战争的目的就是要多杀敌人,还管他们是不是老头子,更管不了他们有没有受伤。如果敌人已负伤就不再打击他们,那么一开始就不该让他们受伤;如果要在战场上照顾那些年纪大的敌人,那不如直接向他们举手投降算了,何必还要打这一仗呢?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公子目夷的话貌似的确很有道理,后世的军事思想也基本是按照这个路子来的,于是在中国,战争方式开始变化多端,奇谋诡计层出不穷,为了胜利不择手段,战争也变得越来越残酷。别说什么“不重伤、不擒二毛”了,就算是几十万几十万的坑杀战俘,就算将整片整片的乡村城镇夷为平地,就算是杀人盈野、屠城灭国,杀得对方士兵平民男女老少一个不留,也眼睛不带眨一下的。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坚持公平与仁义的战争方式,并坚持至死,且至死不渝者,或许就是我们这位被嘲弄千年的“蠢猪”宋襄公了。
这个世界还是需要一个规矩的,无规矩不成方圆,战争也要有底线,没有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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