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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荒神录-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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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奇先生,我现在就已经闻到它浓郁的醇香了,就像您的热情一样。”飞宇打开酒瓶,浅饮了一口,酒入喉舌,不禁微微蹙眉,待入腹中,只觉体内滚烫如火灼。
好浓烈的酒!
都说大夏帝国西南的酒是酒中之霸,刚烈无比,若非西南本土且好饮酒之人三杯必醉,而不饮酒之人,仅闻到酒香就会醉倒。当然,这仅是外面之人传言,难免有些夸张,但西南的烈酒,飞宇却是见识过的,他酒量虽不好,但也不差,然而,当日在西南,若非他喝酒之时以真气消融了酒力,只怕每场必醉!
然则,此时饮这瓶酒,竟仿佛回到了当日西南的场景,一想到那时,便不自觉想起了某个人,不知她现在身处何地,可好,一想到她,心仿佛没了着落,空荡荡的。
对于艾迦,他心里清楚得很,他和她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她是林家千百人呵护的掌上明珠,而自己,只是一个孤独漂泊、无依无靠,甚至要面对整个东土追杀的亡命之徒,朝不保夕,连哪天死了,也无人问津。
“林飞先生,你没事吧?”
兰奇优美、悦耳的声音将他从悲伤中唤回来。
“我没事。”飞宇微微一笑,“谢谢你的酒,兰奇先生!我很想知道,这酒的来历,希望您能告诉我好吗?我的意思是,它产自哪里?”
“你太客气了,林飞先生,这酒产自拜占庭帝国北部的冰雪草原!人们亲切的叫它,雪中之焰!”
“雪中之焰?”飞宇觉得这名字有些奇怪。
“对,雪中之焰,冰雪中的火焰!充满了激情,生命的激情,浓烈而淳厚!”
兰奇嘴角弯起一丝淡淡的弧度,他的声音轻淡起来,仿佛要泯灭在风中,那双深蓝的双眸下,似乎涌起了道道波纹。
飞宇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酒,又饮了一口,感觉却与先前截然不同,第一口喝的时候只觉酒过之处,皆如烈火灼烧,难受异常,然则,此次却觉得心中火焰熊熊燃烧,这些日的郁闷瞬间被烧得一干二净,只感觉全身的血液都沸腾了起来,顿然豪情满怀。
“好酒!”飞宇忍不住道。
“很高兴你能喜欢,林飞先生!”兰奇笑道。
飞宇突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他感觉对方似乎认识自己,故意拿出这瓶酒来给自己喝。当然,这只是他的感觉,虽然很多次他的感觉都很准,却不能做到百分百,因为他确定,自己与这个人绝对没有见过面。
有没有可能对方一路上看到了官府的公告,然后认出了自己?好吧,如果是这样,他应该趁早动手,拿这瓶酒来,又能说明什么呢?难道要来一个先礼后兵?
“林飞先生,我冒昧问一下,你为什么会在这荒废的小村落里呢?”
见飞宇不说话,兰奇又道:“抱歉,我只是好奇,我想我的好奇可能惹你生气了,我深感抱歉。”
“兰奇先生,你太客气了,我一点也不介意,我为什么不能告诉你呢,我是一个四处流浪的人,从来都是随遇而安,居无定所。”
“原来如此,那你的生活一定充满了惊险。”
是啊!自从那次进了绝地到现在,似乎从未消停过,麻烦接二连三。
“唉!”飞宇苦叹了一声。
见飞宇愁眉,兰奇说:“我有一句话不知道该说还是不该说。”
“什么话,但说无妨。”
“人,可以漂泊,但是心却要有一个居所。”
飞宇沉默了一小会儿,笑道:“谢谢你的安慰,兰奇先生。”
“你太客气了,林飞先生。”
“对了,兰奇先生,我有一个小小的疑惑。我想问的是,这里是什么地方,因为我是初次到这里来。”
“这里嘛,如果我没有猜错,应该是大夏的中央管辖地,也就是你们所说的大夏皇室领地!”
飞宇心中微微一惊,原来自己已经到了皇室领地了。
一个四处流浪的人居然不知道此处为皇家领地,这似乎就有点说不通了,飞宇觉得一阵尴尬,心想这样定会引起对方的疑心。
然而,兰奇却似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并不多问,只是道:“林飞先生,这中央领地,都是这样的么?”
飞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说的什么。
“在下是商人出生,第一次来东土做生意,也是第一次来中央领地,却没有想到,这里也会有这样的荒地。”
原来他是指这个小村庄,是啊!这个小村庄应该也荒废了一段时日了,也不知道人都哪儿去了。
“可能是病灾吧。”
“病灾?病灾会使房屋倒塌么?”
“也有可能是遭到了匪徒。”
“中央领地,匪徒居然敢洗劫一个村庄,这实在不可思议!”
飞宇知道兰奇想说什么,中央领地,匪徒洗劫村庄,官府去干什么了。这种破败之景也反应了一个现实,官匪一家,甚至哪里来的匪徒,可能就是官府干的,皇家的昏庸□□,路人皆知。
兰奇恐怕也知道这一点,只是没有直接说出来。相比西土,据说登基不久的阿迪拉?君士坦丁是一个励精图治的好皇帝,复国战中遭受损失的行省都会受到中央大量的补偿,他的智囊团还拟定了各种治国良策,任用能人实施。不管这是不是那位皇帝为巩固自己的地位散播出来的谣言,但比起当今战乱连连的东土,西方确实要安定得多。
“是啊!几年前,天将蝗灾,瘟疫横行,五十万贫民在痛苦中死去,各地徭役赋税又十分苛刻,百姓苦不堪言,两年前,帝君为修建广乐宫,强行征集六十万民工,广乐宫在四个月之后完工,端的奢华无比,然而起初的六十万民工最后却只剩下二十万人!其余四十万无不惨死。”
“这实在是太不幸了,我想,你们这位帝君实在不应该继续管理这个国家,不是吗!”
对于这个问题,飞宇也不知道怎么回答,各地诸侯做大,能人辈出,中央已经日渐式微,慢慢失去掌控能力,东部光明会在民间的影响越来越大,这一切的一切,无不暗示乱世的到来。
“也许,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有答案了!”
、第一百五十章
东方的天空已经露出鱼肚白,新的一天开始了,兰奇和琼斯骑上马,走之前,兰奇说:“林飞先生,我们后会有期!”
琼斯对他对点微笑:“林飞先生,希望我们还能见面!”
“后会有期!”
飞宇向两人挥手告别,直到目送两人消失在视野中。他不得不承认这两个人是很有涵养的绅士,待人彬彬有礼,并未因为自己穿着寒酸还瞧不起自己,而且十分热情,是那种好结交好友的人。
这是一段后世史书上绝无记载的偶遇。
简单准备了一下,飞宇也踏上了旅程。
下午,烈阳高悬,地面被烫得热气滚滚。
这里是一座小镇,由于天气炎热,街上没有多少人,路边的小摊也显得很疲倦。
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人走在街上,像所有乞丐一样,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况且,污垢已经掩去了他原本的容貌。
他走进了一家服装店,与所有乞丐不同的是,他没有被立刻轰出来。
过了一会儿,一个穿着简单、整洁的人从衣服店里走了出来,他大约一米八有余,身型极其匀称,带着一顶普通的帽子,刘海将前额遮住,露出下面一双明亮的眼睛,皮肤黝黑,嘴边、下巴长满了胡须,特别的是,脸的右半部分,一条狰狞的伤疤从眉梢一直到下巴,让他看上去很粗犷。
没有人知道他是刚才进去的那个乞丐,也没有人知道他就是最近名动东土的飞宇。
这一路走来,飞宇发现到处都是他的画像,他走过去看了看,上面无非把他描述成光明会的反贼,然后将他的罪行生动形象地描述了一遍,最后总结:此人丧尽天良,无恶不作,今我天朝神威,此恶子定已六神无主,然其仍负隅顽抗,凡有志之士能捉拿到此贼,押往京畿,悬赏金币二十万!
乖乖!飞宇摸了摸脖子,这么值钱!
他不能在这里停留很久,于是买了一匹马,又找了一家饭店填饱了肚子便离开了这个小镇,离开前,他备了一些干粮,又向别人打听了一下去帝都的路。
为什么要去帝都,因为他很想见识一下那座充满了传奇故事的城市,那座被无数学者歌颂的城市,被史学家们评为五千年来,人类最伟大的城市!
还有一个原因,不过这个原因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仿佛是一种命运的召唤,内心深处,告诉他,他要去,要想找到苍龙,就必须去帝都!
这一年,是魔幻历二九九年,历史的齿轮滚滚前行,伟大的光明神帝那些传奇般的故事,并没有因为四方不断的追杀而销声匿迹,反倒,在那个大时代来临之前的波涛暗涌之中,迸发出顽强的生命火焰。
阳谷关南接突兀险要的青云峰,北濒雍河,东拥关中大平原,是西面诸侯与京畿的通衢咽喉。
因为处于阳谷内,故名阳谷关,其地势险要,窄处只能容一辆马车通行,所谓“车不方轨,马不并辔”。
素有天下第一关之称。
古语有云,欲夺天下,先夺龙阳,欲夺帝都,先夺阳谷关!
当年,光明圣军团一路东进,势如破竹,然而,到了阳谷关,却花了整整两年时间,才攻克。
经过两千年不断的改修,阳谷关更是今非昔比,三百年前,守关将领尉迟光主动投降于大夏帝国开国帝君夏庆程,夏军才能不费一兵一卒,进入关中,兵临城下。
穿过雄壮的阳谷关,他看到当年抵抗光明圣军战死的义士墓,踏在沧桑的青石古道上,感受先人们的热血豪情。
黄昏,广袤无垠的天空被染成一片瑰丽的红,滚滚东去的雍河水无情地拍打着两岸,仿佛在高吟一曲悲歌。
河中,大小运船破浪前行,消失在远方。
酷热已经慢慢消散,清风夹着雍河的水汽,扑打而来,拂乱行人的长发,飞宇骑上马,在这带着淡淡的悲凉的黄昏里慢慢前行着。
直到越过了阳谷,眼前骤然平坦起来,一望无际的关中大平原,延伸到夜幕的尽头。于是,他迎着夜风,策马奔腾起来,不禁放声高呼,心情大畅。
他避开了官道,找了一个无人之处,下马躺在草地上,以天为被,以地为席,与清风为伴,和群星畅谈,多么难得的夜晚。
深夜,疲惫了,便睡了过去。
黎明,晨露在朝阳中,闪闪发光,像无数美丽的水晶。
飞宇从草丛里站起来,伸了个来要,骑上马,与往常的急性子大不相同,他放慢速度,一路上悠闲地漫步起来,。
就这样,从阳谷关出发,第三天清晨,他到了龙阳。
东方的天际,布满了霞云,蔚蓝的苍穹下,座落着一片高大宏伟的建筑群。他心中不由得激动万分,那就是帝都龙阳么?东方大陆的中心,全大陆上最伟大的城市!
它雄踞关中,东濒银河天险,西拥阳谷关,北依雍河,南望太华山,历来为兵家兵家必争之地。
两千年来,无数影响东土格局的政令从这里发出。
这座城市实在有太多的故事,从古至今,从云天策到夏庆程,从两千年前的圣战到三百年前的改朝换代,一个个太阳般的名字,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深深地印在每一处角落里,勇不被后人忘记。
无数的史学家、诗人,用人类所能用的最伟大语言、诗句去歌颂、赞扬它。
可以说,它是所有东方人的智慧、善良、勇敢与不屈精神的结晶,是整个东方大陆的精神支柱!
站在路边的石亭旁,这一刻,内心深处传来幽远而飘渺的呼唤声,仿佛凝聚了洪荒,穿越了亘古,一种灵魂的召唤。
沿着宽阔的官道一路向前,路边三米一根灯柱,上面镶嵌着光石,每隔一段距离,还伫立有青黑色的华表,上面雕刻着各种兽类图案,庄严、深沉。
西北的坡地上,隐约可以看到许多建筑物,那里是史学家们的研究室。周围有隆起的一片模糊的轮廓,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地平线,那里是禁区,倒不是因为它有多危险,或者是皇家园林,它确确实实是一片荒地。
之所以是禁区,完全出于保护。
一百多年前,考古学家们在那里的高坡上挖到了一片废墟,废墟里有城墙和房屋的残留,后来,帝都派出大量考古学家,在附近挖掘,人们沿着那些城墙脚的遗迹一直挖,竟围绕着龙阳城挖了一半之远,于是,很多破旧得几乎要腐化的文物出土了,里面包括很多兵器,据魔法师史学家们勘测,这些文物的历史超过了五千年,甚至更远。
、第一百五十一章
最后史学家们得出了一个惊世的结论:在五千年以前,人类在这里建造出了比龙阳城还要宏大的城市。
于是,关于五千年以前那段泯灭的历史,又引来了各种猜想,有人说,这里以前是天神的神都!当然,这些传说却无证据,也仅仅供人们茶余饭后闲聊。
飞宇跃下马,跟着一队商旅向城门走去,不一会儿,上了一座石桥,石桥长约五百米,宽约一百米,如同一座飞虹越过护城河,且被分成三部分,中间宽六十米,是帝君出行的御用桥道,两侧各宽二十米,供来往商旅、诸侯、极其城内王公贵胄、贫民百姓行走。两侧的桥栏上雕刻有张牙舞爪的石狮子,向路人现实帝国的威严。
桥下是护城河,宽约百米,河水清澈,岸边有草地,还修建、放置了各种雕刻。
这里是西城墙,城墙呈深灰色,高大约一百五十米,相当于三个雁门关的累加,行人从下面仰视,仅能看到一片模糊的轮廓。
先排除城墙上的箭塔,若有大军兵临城下,望着擎天般的城墙,便无心攻城,曾有兵家笑言:“一切云梯,在龙阳城面前都是浮云!”
还有战略学家说:“躲在龙阳城内,即使天神发怒,也可高枕无忧!”
龙阳城的固若金汤导致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两千年来,东方的各王朝在灭亡的时候,都是不战而亡。
就拿三百年前被夏庆程灭掉的大燕来说,最后一任帝君生活糜烂,整天沉迷酒色,直到夏庆程兵临城下,亦是如此,夏庆程虽有几十万大军,望着天都,却只能整天在军营里无奈苦叹。
讽刺的是,这位昏庸的帝君很快暴死在温柔乡里,导致内城政局大乱,有识时务者前来开门献城,夏庆程才得意入主龙阳。
城西宣武门,一共有五扇大门,中间正门最大,高约三十米,宽达十五米,越往两侧,门越矮,正门是供帝君出行的,旁边两扇供王公大臣出行,在旁边的则供商旅、行人出行。
站在这里,飞宇突然觉得自己小如蝼蚁,城门口有穿着特殊制服的官兵把守,检查、盘问来往行人。
他跟着商旅,已经走到门洞里面,这里嵌壤着无数光石,让人一点都不觉得暗,在一处告示牌上,飞宇看到了自己的画像。
他虽然脸上表现如常,心里却难免有些紧张,万一在这里被认了出来,麻烦就大了,还好,几个官兵只是朝他瞅了几眼,并未为难他。
怀着激动的心情走进了龙阳城,此时,朝阳从东方的天际跃然而出,透过层云,喷薄出万道霞光,将宏伟的帝都城笼罩在一片金色中,瞬间,让人有种恍惚之感。
迎着霞光,放开视野眺望而去,首先,在高大建筑林中,他看到远方,一尊高大无比的石像擎天一般伫立着,那是一个男子的石像,通体灰白,高达百米有余,虽看不清那男子的样貌,但飞宇很快就猜出来了,那是东方的民族英雄:云天策!
在朝阳下,云天策仿佛伫立于苍穹下的天神,一只手平伸向前,另一只手弯曲手掌向上,像是要将漫天的光芒尽收怀中。
刚进城,看到云天策的石像,飞宇就心急着要去会会这位伟人了,他沿着这条主干道向前走去。
路上行人如织,车水马龙,既有黑眼睛、黑头发、黄皮肤的东方人,也有金发碧眼的西方人,他们穿着新潮的服饰,有的愁眉苦脸,有的眉开眼笑。
这么多人,却一点都不显拥挤,因为这条主干道宽达一百五十米,它从西城宣武门直通东城承德门,总长达两万米,被人称为地行街,与它在城中央交叉的是另外一条主干道:天行街。
天行街从城南昭阳门直通城北皇宫紫荆城,宽两百米,是漠城最宽街道的两倍,西方拜占庭皇城君士坦丁堡的最宽街道的三倍!有“神州第一街”之称,总长两万五千米。
两条主干道汇聚处,被人称作天枢,云天策的石像即在天枢处。
与帝都的恢弘对应,这里的建筑物高大、雄浑,尽显东方王朝的霸气。
骑上马,漫步在街道上,此时,正是初夏,路边的梧桐树叶正盛,梧桐树下有花栏,百花盛开,姹紫嫣红,腹香浓郁,沁人心田。
不时,一辆辆奢华的马车从街上飞驰而过。
曾经有诗人写过这样一首诗来描述龙阳城的盛景:玉辇纵横过主第,金鞭络绎向侯家。龙衔宝盖承朝日,凤吐流苏带晚霞。
一路走来,路边美轮美奂的建筑让人目不暇接,有聚满人的美食店、漂亮整洁的花店、茶楼以及各种会所。
地行街像一条奔腾的大河,向周围辐射出的无数条街道是支流,整洁、干净。
逛了半天,离云天策的雕像终于不远,他发现畅通无阻的道路突然塞了起来,前面路中间聚满了人,隐约可以听见愤怒的吼声。
想必是街头恶霸闹事,这样的事,漠城也经常发生。但令飞宇奇怪的是,周围的巡逻的监察司的人却置若罔闻,仿佛没有看见一般。
“混账东西,你知道我们是谁吗!还不快下马跪下!”
飞宇好奇心颇重,寻着声音走过去,挤进人群中,在人群中,他也算高大,穿过缝隙,勉强可以看到场景。
当然,最显眼的是一辆深红色的马车,加上下面的车轴和车轮,接近三米高,车厢上雕刻着精致的图案,两侧装有精美的琉璃窗,窗边挂着闪闪发光的装饰品,车前还有碧玉做的帘幕,微微一晃,便流露出优美的莹光,车前还有三匹套着华美皮革的高大骏马。这辆车上随便一个小小的物品,就够一个平民半年的生活费,端的奢华至极。
就连坐在前面赶车的马夫也穿着名贵,周围还有四位佩刀骑士。
飞宇微微蹙眉,这辆车确实够气派,即使到处是香车的地行街,也算上乘,即使当初自己以林云的身份做客西南,夏立轩给自己安排的那辆车与这辆车比起来,也显得有几分寒酸,不知这车的主人到底是谁。
不管是谁,这时吸引飞宇眼球的不再是那辆车,也不是那几个骑士,更非车夫,而是另外两个人,两个西方人,一个身形柔弱,一个体格高大魁梧。
是他们!飞宇微微一惊。
那两个人赫然是前些日飞宇在荒村里遇到的那两个西方人,兰奇与琼斯。
看情况似乎并不乐观,因为是人都知道,他们陷入麻烦了,一个黑衣骑士正凶神恶煞地盯着他们俩。
见他们没有动静,黑衣骑士大怒,拔出刀,骑马上前,朝琼斯劈去。
所有人都一惊,没想到那居然当街拔刀砍人,而且丝毫不犹豫。
飞宇也万万没有想到那个黑衣骑士如此狠毒,一言不顺就要拔刀杀人,他更不相信这会发生在龙阳城的街头,周围巡逻的监察司的人是干什么的?
由于身处人群中,当那一刀劈下去,飞宇已经来不及前去阻止,他不禁心一跳,还没等他叫出声,也没等所有人叫出声,却见兰奇举起了一柄剑,剑尚未出鞘,黑衣骑士的刀站在剑鞘上,砰然断裂,黑衣骑士被震落了马。
当兰奇举起那一柄剑的那一刹那,飞宇只觉视线被什么东西刺了一下,本能的闭上了眼睛,不仅飞宇如此,围观的所有人亦是如此。
、第一百五十二章
当飞宇睁开眼睛,兰奇已经收起剑,周围惊呼声不断。
这时,车夫拨开玉帘,一个人从车上走下来,是一个男子,与豪车相对应,他穿着十分华丽,衣服上的精美图纹都是用金色编制的,连脚下的靴子上也是,闪闪发光,贵气逼人。只不过,这个人却面色乌白,细眼淡眉,尖嘴猴腮。
虽然不会看相,飞宇第一眼就判断出此人生活奢靡,年不过三十,身体却快被酒色掏空了,整个人看上去阴沉沉,毫无生气。
他咳嗽了两声,嘴角挂着一丝冷笑,瞥了一眼从地上爬起来的黑衣骑士,那眼神像是在看一条狗一样。
那个黑衣骑士一边呲牙咧嘴地揉手腕,一边怨毒地盯着兰奇,他本来还想用断刀去袭击,贵衣男子轻呼了一声,他便老老实实退下来。
“在这帝都城里,你还是第一个敢对本公子的护卫拔刀的!你知道会有什么后果么?”
他自称公子!莫非是某位王侯的儿子?
“哦,是吗?”兰奇依旧骑在马上,冷冷俯视着下面的人。
不知是否是自己看错了,这一刻,飞宇觉得兰奇如同一个高高在上的帝王,神圣威武不可侵犯,而周围的人仿佛成了膜拜他的臣民。
贵衣公子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个人的不平凡,不禁微微一怔,随即回过神。那个车夫语气嚣张道:“我家公子乃是当朝魏武侯的长公子。”
飞宇不知道这个魏武侯到底是什么人,先排除这辆豪车,从刚才那个黑衣骑士一言不顺便杀人,和现在这个车夫说话的嚣张语气来看,这个贵公子身份不简单,也就是说,那个魏武侯在帝都城内势力很大,大到手下的人可以顺便杀人。要知道,虽然帝君不拿平民的命当回事,但臣子乱杀人,则是越权,这是帝君最忌讳的。可魏武侯的手下却做了,而且看样子还是经常干,如果没有上面的娇惯,下面的人怎敢如此呢?
飞宇扫了一眼周围平民的神色,没有多少惊讶,只是有些恐慌,似乎早就认出来这个人是魏武侯的公子。
见镇住了周围的平民,车夫又得意道:“我家公子还是魔法公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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