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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妻-第1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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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小眠都快要哭出来了,尼玛,我怎么嫁了个这么愚昧的男人啊啊啊啊啊!
  大成尊佛重道,老百姓要么信佛要么信道,贺远还算是其中最通透最开明的那个了。
  “菩萨说了,让你少喝酒,尤其是在我最容易受孕的日子里,你要滴酒不沾,还有啊。。。。。。”
  “娘子,你何时是最容易受孕的日子啊?”
  。。。。。。
  其实吧,贺远在新婚之时也并没有急着要孩子,怀了孩子就不能像这样每日无所顾忌的圈圈叉叉了,而且崔小眠自己也还是个孩子,怎么能当孩子娘啊。
  可是当得知崔小眠因为月事不调,暂时很难有孕后,贺远也就急上了。这就是一个心理问题,越是得不到的就越想得到。
  虽说寿大夫的娘子也说了,王妃这不是大病,很多女子都有这类妇科小疾,只是王妃年纪尚幼,才会难以受孕。可贺远却心急如焚了,急得他恨不能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可恨崔小眠不答应,老娘还想用你一生一世,你这么早就报废那我怎么办?
  所以,你明白贺王爷现在的心情了吧,那就是一个字:急!两个字:很急!
  三个字:急死了!
  一一一一一一一
  那个啥,有妹纸看出来了,《娇妻难养》写的是《萌妻》之后三十年的事情。
  崔小眠的后人会出现~~~
  ☆、第三三六章 送你一块红石头

  人间四月天,正是一年中最华美瑰丽的季节。
  大长公主的花园里,芍药开得正好。这些芍药是大将军吴奔亲自从云林购得,盆盆都是芍药中的名种,浓馥的清香溢满整个花园,芍药素有花中榜眼之称,这花开得也不输于牡丹,灿如云霞,妍若春华。
  沈玲伊最爱的是牡丹,只有牡丹才配得上皇后的雍容。吴奔送这些芍药来时,她笑了,这个行伍出身的粗汉子竟也懂得女人心思。
  芍药开在牡丹凋谢之后,它的聪明在于,它不与牡丹争春,却又能独占春色,此季,开得最美最好的不是皇后牡丹,而是芍药。
  吴奔要告诉她什么,让她隐忍,趁着年华尚好,养精蓄锐,总有一日,他要和她共享满城富贵。
  沈玲伊看着这些芍药,笑得也如这些花朵一般灿烂。
  芍药因之开在牡丹谢后的春末,所以又名殿春。
  绛春,绛春,你不过只是满堂春色中的一点绛红,而我却能将这人间春色尽归于我。
  吴奔,你的心意我懂了。
  沈玲伊正欲回屋,却见贴身丫鬟菊花从外面回来了。
  “小姐,水月庵有消息了。”
  “嗯”,沈玲伊不慌不忙,步子不停,向闺阁走去。
  菊花连忙跟着,继续说道:“住持师太说了,贺王妃与菩萨有缘,过上不久,想来贺王府就要到水月庵还愿谢神了。“
  沈玲伊终于停下步伐。自从在水月庵看到贺远和崔小眠的那一刻起,她便在想像有朝一日,贺远发现他的世子是个野种时的模样。
  “六表哥。终有一日,我要让你后悔!”
  她心里也不知道是喜还是酸,随手掐下一朵碗口大的芍药,一片一片揪着上面的花瓣,艳丽的花瓣随风飘摇,宛如春日里翻飞的彩蝶。
  “你可问得仔细,那老尼说得可是真的?”
  菊花掏出一块红色的石头。对沈玲伊道:“小姐放心,婢子自是多问了几遍。住持师太便拿了这个,说是贺王妃贴身之物。”
  贺王妃何等身份,她的贴身之物怎会随便落到这老尼之手,定是行那不堪之事时拿到的。
  沈玲伊接过那块红石。见这石头红如鸽血,形状并不规则,不方不圆,一端的小孔里,拴了根金链子,显然是系在脖颈上的饰物。
  沈玲伊出身富贵,从小到大好东西见得多了,可这块红石非金非玉,也不是玛瑙水晶之物。却也并非普通顽石。这师徒两个早年在江湖上做贼,这物件儿或许是那时得的,六表哥手里好东西也不少。崔小眠既然把这个贴身带着,也不会是凡物。
  沈玲伊长在绮罗丛中,既使是宝物,她也不稀罕,但这是崔小眠贴身的东西,又是这事的凭证。她便就了分重视。
  待到他日,把握物事亮出来。就说是崔小眠送给奸夫的,到那时,六表哥的脸色一定很好看。
  沈玲伊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爱与恨本就是一念之差,有人说爱到极点便是恨,这话说得在理。
  沈玲伊自认对六表哥是爱到极点了,可她却忘了,她的爱是有条件的,若贺远不是生在帝王家,她恐怕不会多看他一眼。
  皇后,曾经近在咫尺,却又远隔天涯,可如今,是这个满园的芍药让她重又有了信心,六表哥不能给她的,吴奔一定会给!
  这世上,总有一个男人会被她捏在手里,听她摆布,就像父亲和母亲那样,所不同的,是她的男人会比父亲能干,不会依附女人,他能把她想要的,都给她。
  沈玲伊把那块红石握在手里,红石并不冰冷,温润中透着暖意,握得久了,竟不舍放下。
  说来也怪,自从沈玲伊得到崔小眠的红石,只要将红石贴身戴着,脸上每日必现的红疹便不会发作。
  那红疹已经折磨她几年,看过无数名医,却都是束手无策。她也试着把红石扔到一旁,那红疹便又如往常一样出现,重新把红石戴上,次日红疹便全天不见踪影。
  难怪六表哥要把这个给他的宝贝徒弟贴身戴着,原来这红石竟真的是个宝贝。
  从此,这块红石也就变成了沈玲伊的宝贝,虽然她也曾经对这块突然出现的红石产生过怀疑(毕竟这是崔小眠之物,而崔小眠把她耍得团团转),可是这些年来,那红疹早已把她折磨得身心俱疲,这块红石就像忽然找到的救命稻草,让她舍不得放开,更何况,这已经不仅仅是无助的稻草,而是真的能令红疹不再发作。
  一一一一一
  同样的四月天,风和日丽。崔小眠和妩儿正在厨房里忙碌。
  妩儿做了状元夫人,立刻自由了,就像长了翅膀的小鸟,整日往崔小眠这里飞。
  她的夫婿为人洒脱,并非死读书的书呆子,妩儿又是倾城的颜色,两人相处甚好,每当妩儿来找嫂嫂玩儿,驸马爷必定亲自送来,晚上再亲自来接,有时妩儿赖在这里不肯走,驸马除了和大舅子彼此交换一下幽怨的眼神,也全都忍了。
  总不能两个大男人去和女人抢女人吧,崔小眠还安慰他们说过,她和妩儿绝壁不是那个什么丝,她们最爱的还是美男美男,如果你们是美男,就不要担心。
  贺王府里养了奶牛,崔小眠便怂恿妩儿用牛乳做糖。
  对于做糖一门,崔小眠远不如妩儿有天赋,但她来自现代,吃过的糖见过的糖远不是古代人可以相当的,她的每一次提议,对于妩儿都是一项新的挑战。
  妩儿恨不得整日和崔小眠在一起做糖果,两个人不断推陈出新,从最简单的牛乳糖,到新近推出的花生牛轧糖,每一次创新都令两人兴奋不已。
  妩儿的糖除了放在崔小眠的外卖铺子里寄卖,也会隔三差五亲自送到宫里,给父皇和太后品尝。
  驸马爷为了讨公主开心,也学着大舅子,弄了一头奶牛养在公主府内,可是即便如此,妩儿还是整日往贺王府里跑。
  没办法没办法,谁让崔小眠还是不男不女时代,两人就已经是奸|夫淫|妇了呢。
  今日又是如此,崔小眠和妩儿一个用纱布挤果汁,一个正在调牛奶,嘴里则在聊着八卦。
  “听说沈表姐自从许给吴奔之后,那个红疹子的毛病也全都好了,果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真的啊,你听谁说的?”
  “太医啊,沈表姐那个红疹子太医院的人都看过,谁也没有根除的法子,没想到如今竟然自己就好了,你说奇怪不。”
  崔小眠就是红疹子的始作俑者,在庄子时,她亲眼见过沈玲伊满脸红疹的吓人样子,当时沈玲伊借着那红疹子还摆了崔蓉蓉一道,让崔蓉蓉被贺远骂了一通。
  至于沈玲伊的红疹子是如何治好的,崔小眠当然心知肚明。
  她可不想把这么好玩的事告诉妩儿,否则妩儿肯定会掺和进来,于是这件事就闹大了。
  崔小王妃为人低调,她可不想成为公众人物。太出风头没有好处,红毛人的王妃就是因为太出风头了,才被狗仔队追得出了车祸,香消玉殒。
  崔小眠是新一代的王妃,她除了煮饭做菜也没别的兴趣,至于某些人偏要来招惹她,那是作死。
  不作死就不会死,这是至理名言。
  崔小眠和妩儿聊着八卦,水果奶昔就做好了。
  挤了些许果汁的苹果糊糊,配上鲜奶,这就是既好喝又养颜的苹果奶昔。
  “夏日里加了冰块更好喝。”两位小贵妇每人一大碗,喝得一滴不剩。
  “小眠子,你又防碍我减肥,这么一大碗喝下去,肯定又长肉肉了。”
  说来也怪,自从成亲以后,妩公主就变得珠圆玉润,因此每日吃过饭后,她便喊着减肥。
  话说减肥这个词,还是崔小眠告诉她的呢,除了减肥,还有那个什么卡什么里,总之,小眠子跟着六哥天南地北都去过,知道的东西是最多的。
  “你看看我,前阵胖了一圈儿,现在又瘦回来了,你只需每日在公主府里跑上一圈就能减肥了。”
  切,那是你小眠子,你就是不去跑步也整日上窜下跳,不瘦才怪呢。
  妩公主近来是越发的懒了。他们家的孩子天生都有一根懒筋,贺远也懒,她也懒。
  从这兄妹身上,崔小眠明白了一个道理:懒这个字不是任何人都能用的。懒筋这种珍惜玩意儿也不是任何人都有的。
  投胎是个技术活,当你有个皇帝爹以后,那你就可以有懒筋了,一条不够可以两条三条,懒筋越多,才能彰显高贵。
  我有懒筋我自豪,我爹是皇帝!
  妩儿以往好像没有这么懒,现在是有些懒得离谱了,连崔小眠都认为,妩儿是太懒了。
  难怪她会越来越胖,那么一个绝代佳人的坯子,硬生生向着杨贵妃的方向发展了。
  不过杨贵妃也是美人,绝代佳人。
  长得美就是沾光,就连胖了也是胖美人。
  可惜她崔小眠自从减肥成功后,便越来越瘦,瘦得她以为自己有了蛔虫,吃了三天南瓜蜂蜜膏子也没有什么用,只好拼命吃东西,力求把减下来的肉肉再长回来。
  崔小眠捏捏自己瘦得尖尖的小下巴,前世艳羡的锥子脸啊,多亏她没钱去削骨头,这辈子竟然歪打正着。
  谁敢欺负我,用下巴戳死你!
  一一一
  ☆、第三三七章 金镶玉麒麟

  转眼就是五月,雪白如玉的槐花清香醉人,一树树、一串串,开在房前屋后,槐如雪,雪盖树,阵阵幽幽随风荡漾。
  同样荡漾着的还有崔小眠的心情,就在方才,她见到了苏浣之。
  志觉大师又来京城了,还是住在相国寺,崔小眠跟着贺远来看望大师,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了浣之。
  浣之同她一样,都是志觉大师的俗家弟子,师傅来了,他当然要登门拜访。
  崔小眠已有很长一阵子没有见过浣之了,此时,浣之便站在一株古槐下,一袭白衣,飘然若仙,槐花如雪,浣之更胜槐花。
  崔小眠的小心窝子又在抽啊抽,浣之哥哥永远是她心头的明月光,永远是冰山上的雪莲花,永远是吃不到的那串冰葡萄,永远是爬到梯子上也够不到的琉璃灯,永远是她养不活的那盆白水仙!
  崔小眠在心里捶胸顿足揪肠子,她搜肠刮肚想找出几句淫词艳句来描述一下她此时悲痛的心情,可是想来想去却是——
  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
  好吧,她承认她是那些又耽又美的戏本子看得太多了。
  “浣之哥哥。”
  “小眠弟弟。”
  “我嫁人了,嫁给我师父。”
  “嗯,我知道。”
  崔小眠觉得自己肯定是眼花了,她竟然看到浣之的表情似是松了一口气。
  崔小眠成亲了。苏浣之解脱了,他再也不用在小眠弟弟和小眠妹妹中间左右摇摆,就如崔小眠所说的。咱俩遇到的时候不对,如果你遇到我时,我已是女子,或许你会喜欢我呢,是不?
  总之崔小眠给自己找到了台阶,不是你无法接受我,而是咱俩是在不该遇到的时候遇到。所以就无缘了。
  其实除了崔小眠自己,别人都知道她为何看着浣之那么顺眼。还不就是因为她心里早就有个贺远大叔,看到小一号的贺远,她立刻飞奔着扑上去,想占据人家的少年时代。所以这种事就不要说穿,否则崔小姑娘很没面子滴。
  浣之转身离去,初夏的暖风吹过,雪白的衣衫随风拂动,崔小眠看着都呆住了,然后,她的脑门上重重地挨了一记爆栗子。
  “人家都走远了,等你变成男的再看吧!”
  贺远这厮,抓住一切机会打击她的自尊心。好在崔小眠早已练就金刚不坏之身,她对自己的师父兼夫君狰狞冷笑:“等我变成男的,第一个就爆你的菊花!”
  好吧。贺远表示他没听懂,但是从娇妻那咯吱作响的牙齿上,他猜到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小两口打情骂俏,志觉大师看个满眼,他笑对老友道:“你如今可是圆满了?”
  贺远轻笑:“还差一生一世,因此尚未圆满。”
  和尚:“俗人就是这般不知满足。”
  贺远:“你是和尚。永远不知俗人的快乐。”
  崔小眠跑过来,好奇地问道:“大师。你为何不觉得奇怪,我竟然会嫁给他?”
  和尚奇怪地看着她:“贫僧为何会奇怪,你既不是他的儿子,又不是他的女儿,他还要对你那般紧张,早晚有一日,他会娶你为妻啊。”
  崔小眠终于明白志觉为何能成为一代名僧,他竟然早在崔小眠八岁那年,便猜到会有现在的结果。
  和尚对这两个愚笨的俗人很是无奈,你们为何这样蠢,而大师我为何如此聪明,这就是境界高低的不同,这就是圣僧与小偷的区别啊。
  贺远使个眼色,让崔小眠滚到一边玩去,他背着身子,不让崔小眠看到他在说什么,崔小眠只好滚得远远的,看着贺远和志觉在那里窃窃私语。
  虽然听不到也看不到,但崔小眠却猜到了,贺远一定是把玫瑰的死讯告诉志觉了。
  崔小眠还记得那一年,玫瑰被遣返阿萨前,曾经到桃花寺见过志觉。
  崔小眠猜想,志觉之所以出家,很可能是和玫瑰有关,他们三人在同一个村子,那时贺远还小,但玫瑰和志觉都已经长大,很少有男人能抗拒玫瑰的美丽,更何况那时的志觉还不是圣僧。
  又过一会儿,贺远就走过来了,挽起崔小眠的手向寺外走去,崔小眠走出很远,回过头去,还看到志觉大师站在原处,宛若入定。
  “师父,大师依然喜欢玫瑰吧?”
  “佛子有大爱,他爱世间万物苍生。”
  “师父,你有大爱吗?”
  “为师没有,为师只爱自家娘子。”
  听听,朋友的选择非常重要,和充满智慧的优质朋友在一起,男人才能有所提升,志觉大师是一代高僧,贺远不过和他说了一会儿话,嘴里就能吐出象牙了,崔小眠甚喜之。
  也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妩儿这个月的大姨妈没有来报道!
  妩儿是长在皇宫里的仙葩琼草,人家的大姨妈一向准时,从不像崔小眠那年三月打鱼两月晒网。
  所以妩儿大姨妈没来,就代表着。。。。。。
  难道妩儿越来越丰满越来越圆润。
  妩公主三月中旬成亲,五月中旬就有喜了!
  普大喜奔!
  贺远想不明白,驸马只是一介书生,而自己龙精虎猛;妩儿三月成亲,而自己和崔小眠比她还要早上五六天~!
  为何妹子有了身孕,而自家娘子却没有?
  贺王爷的自信心受到严酷挑战,他问娇妻:“小眠,你问问妩儿,她是不是吃了什么灵丹妙药?”
  崔小眠淘气地眨眨眼:“没有灵丹妙药,是你太老不中用了。”
  噗通——
  贺王爷气血攻心,倒在床上。
  妩儿怀孕,崔小眠比人家当娘的还要兴奋,前世她的同学也都有孩子了,可是她和她们素无往来,那对她来说都是很遥远的事,可妩儿不同,妩儿是她的小姑,更是她的闺蜜,想到过上十个月,她就能有个小外甥或小甥女可以玩可以捏可以咬,她就特别兴奋。
  贺远还没起床,就看到崔小眠在翻他的衣裳,然后从里面找出一张银票,揣到怀里就走。
  贺远:“娘子,你没钱花了吗?”整个王府都是她管着,她没钱才怪。
  崔小眠:“我是看你身上银子太多,替你花点儿。”
  贺远:“好吧。。。。。。”
  崔小眠揣着银票,带着李妈妈和芹菜,直奔京城最大的金店,天下第一金。
  据说皇帝赏她的金锅铲就是在这里打造的,所以这里的金器肯定是最好的。
  李妈妈笑道:“王妃啊,您这么早就给妩公主的孩儿订金饰啊,这也要等出生后知道是男是女才行。”
  崔小眠摇头,对金铺掌柜道:“金掌柜,我要打造一只金猪。”
  崔小眠定制的这只金猪当然是送给妩儿的,她实在想像不出,这世上还有什么动物能像猪那么吉祥如意了。…_…|||
  订金猪时,她看到大长公主府上的人,也来这里打造金器,问了掌柜才知道,九月时吴大将军和沈县主大婚之喜,这些金器便是沈县主嫁妆之用。
  崔小眠掐指一算,还有四个月,沈玲伊,你正在等着我大肚子的好消息吧,那我现在就给你。
  “金掌柜,请问有何金器适合怀孕之人佩戴,能辟邪的最好。”
  金家做这一行已有多年,贺王妃既然问起,当下便娓娓道来:“王妃,小的这里有本图册,您看看,这种金镶玉的首饰最适合有了身孕的妇人佩戴,尤其是这件金镶玉的麒麟,不但辟邪,还最是吉祥如意,福运延绵。”
  崔小眠微笑点头:“那这个金镶玉麒麟的坠子,我要两件,一定要一模一样的两件啊,要做得大大的,挂在身上的。”
  贺王妃前脚刚走,大长公主府的菊花姐便过来问金掌柜:“掌柜的,方才那位是贺王妃吧?”
  金掌柜今天心情好,不但接了沈县主嫁妆这桩大生意,还搭上贺王妃,他忍不住看了几次脚底,原来没踩狗屎也能交上狗屎运。
  “是啊,那位就是贺王妃,出手大方,真是大家风范。”
  “贺王妃也订金器?说起来她是我家主子的亲戚呢,订的是金钗还是金如意啊?”
  金掌柜做的是有钱人的生意,京城的八卦当然也听得不少,关于沈县主和贺亲王那些陈芝麻烂谷子,他一下子就想起来了。
  男人有时候也很八卦,尤其是心情好的时候,而且还都有落井下石的爱好。
  为毛这样说的,明知道沈县主的旧日情郎就是贺亲王,他还要告诉菊花姐这件事,你说这人有多八卦,多恶趣味。
  “贺王妃订了只金猪,还订了两只怀孕妇人戴的金镶玉麒麟,显然是贺王府有喜事了。”
  菊花姐很为自家主子高兴,主子的愿望达成了,可嘴里却道:“也不一定是贺王妃吧,妩公主有孕的事连皇上太后都知道了,贺王妃和妩公主交好,这物件没准儿是送给妩公主的。”
  金掌柜笑道:“这可是双喜临门啊,难怪贺王妃要订上两件,想来是她和妩公主每人一件呢。”
  于是啊于是,这件事在一个时辰后就传到沈玲伊的耳朵里,她鸡冻得手都发抖了,紧紧攥住那块红石头,不知为何,只要这块红石在手里,她就觉得特别心安。
  一一一
  ☆、第三三八章 沈县主如此美貌

  几日后,从太医院传来消息,无人知道贺王妃有身孕的事。
  亲王府第都有自己供养的大夫,这些大夫大多是由太医院指派,如以前的陈大夫便是,如果没有太医院指派的大夫,遇到诸如王妃有孕这类大事,需立即由朝廷指派给各王府的长史迅速报至太医院,再由太医院派人确诊后,上报宗人院。
  王妃怀孕不是自己一家子的事,而是事关皇嗣,是全国人民的大事,宗人院是要严查的,比如王妃服侍王爷是某月某日,再核对这个孩子是不是王爷的种。
  所以说,崔小眠如果真想给贺远戴绿帽子,也是很难的。别看两人整日腻在一起,其实他们哪日同房,哪日分居,王府里都有专人记录着呢。
  沈玲伊一头雾水,如果崔小眠真的怀孕,为何太医院不知道?莫非其中有诈?
  不要高估沈玲伊多疑的智慧,那是因为她被崔小眠骗过,所以在她眼里,崔小眠早已是个江湖小骗子了。
  很快,沈玲伊就得到一个消息,王妃身边的李妈妈跑到京城的中药铺抓药了!
  王府有大夫,又有专门的管事采办药材,完全用不着让李妈妈到外面抓药,更奇怪的是,李妈妈抓的药居然是十三太保!
  十三太保是民间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安胎药,能让李妈妈抓这种药的,只有可能是崔小眠!
  十三太保不是什么珍贵药品。随便一个药铺就能抓到,为何还要绕过府里的大夫,自己在外面采办呢?
  只有一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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