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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幸福日常-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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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的排骨可没有五花肉贵,因此林小乖喜欢吃排骨她是一点意见也没有。
  “还有你说的大骨头,今天没有,不过我和人家说好了,明天给咱们留着,不算钱的。”孙媳妇说那个熬汤不仅好喝还很补,介于对她的学问和厨艺的信任,罗玉芳毫不犹豫就去打听了。
  见阿婆的注意力完全被转移了,林小乖心下一松,笑着和她说起其他话题。
  沈迟回来那天,沈秀陪沈章明去车站接人,林小乖和罗玉芳则留在家里。
  “婉婉,这海带怎么做?”如今的沈家,厨房的话语权已经完全被林小乖占据了,罗玉芳和沈秀通常都是打打下手。
  “凉拌吧。”林小乖看了看厨房的食材说,她倒是想做个海带豆腐汤,但这会的豆腐不太好买,供销社没得卖,私人的也都偷偷摸摸卖,反倒在乡下的时候记得有人家卖,不过对外说起来也是做了自家吃的。她空间里虽然有很多黄豆,只要在加工坊操作下就能有豆腐,但却不好解释。
  “那你来。”他们这儿做菜都只有炒和煮,凉拌菜还是林小乖嫁进来才吃到的。
  罗玉芳洗着海带忍不住道:“这海带真新鲜,跟刚从海里捞出来一样,婉婉你的运气真好,每次出去都能遇上卖这些稀罕货的小贩。”她是真心觉得这孙媳妇气运旺,出去没几次,像西瓜、海带这样一年也遇不上一次的稀罕货也能碰上。
  她说得真心实意,林小乖听得心里发虚,手上快速将锅里的粉蒸肉端出来。
  “真香!”罗玉芳问到味儿直赞道:“比我做的可强多了。迟娃从小爱吃这道菜,他一会肯定高兴。”
  林小乖抿唇笑了笑,从橱柜里取出今年新收的一捧黄豆,这是要炒了给两个爷们做下酒菜的,他们这儿喝酒的男人都好这一口。
  凉拌海带丝、粉蒸肉、炒黄豆、炒青菜、盐水白米虾和水煮鱼,沈迟一进院就被满满的香气包围了,他眉眼一挑,不由就露出了一丝浅笑。
  “我回来了。”看着围着围裙腹部微微凸起的小妻子从厨房走出来,沈迟语气温柔低沉道。
  林小乖神色顿了顿,“……欢迎回来。”
  沈迟没带什么行李,就拎了一个小包,他进了屋就将包放下,坐到了饭桌上。
  在军队的时候还不觉得,坐在这里的时候才有了觉悟,自己原来一直都惦念着这个家,惦念着他的小妻子。
  林小乖端了脸盆让他洗了脸擦了手,正要端出去把水倒掉,沈迟就拦住道:“你坐着,我来。”
  刚才是一时感慨,这会他哪还能自己坐着让媳妇干活。
  林小乖将脸盆给她,自己进厨房拿碗筷了。
  “迟娃,你尝尝这个粉蒸肉,婉婉做的可比我和你阿娘还好吃。”饭桌上,罗玉芳夹了一大筷粉蒸肉到沈迟碗里。
  沈迟吃了一口顿时乐了,这味道真是绝了。自家媳妇这手艺要是上城里做买卖,绝对能赚得盆满钵满。
  粉蒸肉做得偏甜,配着辛辣的烧酒刚刚好,倒是沈章明一贯都只喝米酒,比起粉蒸肉更爱麻辣鲜美的水煮鱼。
  “对了,哥哥,你不是说要去进货的吗?怎么空手回来了?”吃饱喝足后,沈秀奇怪地问道。
  “二姑那边瑕疵品都处理掉了,合格品进回来的话回本太慢了,又费时又费力,我这回给捣腾了点钱,暂时就不卖衣服了。”他这次去黎城其实还询问了一下其他买卖,但那些不是成本太高就是他阿公阿婆做不来,要么就是在县城行不通。
  其实自家媳妇那手艺倒是能做些小本生意,但他可舍不得她去受那种苦。
  沈迟一向是个有能耐的,沈章明和罗玉芳也习惯了对他放手,从不多过问他的事,因此即便听他说捣腾了点钱,也没有追根究底。
  沈迟乘了一天一夜的车,这会其实已经有些累了,说了会话就回屋睡了。
  推门走进房间,沈迟就愣了下,才几个月的时间,屋里就有了不小的变化,东西还是那些,但又多了些原来没有的。
  写字台上多了一个粉白色的细颈花瓶,里面插着两支不知名的白色花卉,旁边是放得整整齐齐的课本书籍以及钢笔和墨水,桌面铺了一层白色**桌布,上面还压着整块的透明玻璃。
  房间角落的矮柜上放了一个柳条编的小簸箕,里面放着几个毛线球和一件半成品的婴儿小衣。
  红色的大衣柜被擦得油光可鉴,旁边靠墙的地方放着几双鞋子,有他的也有林小乖的,每一双都洗的干干净净,整齐地排列着。
  房间的改变并不大,沈迟却有种说不上来的感觉,明明该是最普通的农家屋子,却突然变得……温馨了一些,对,就是这个词。
  他换上拖鞋正想把衣服给换了,林小乖端着一盆水走了进来,“你泡下脚再睡吧。”
  沈迟有些意外,以至于愣了下才将盆接了过来。
  “你陪我坐会。”他将林小乖拉到自己身边坐下,目光不由瞄了瞄她的肚子。
  在林小乖看不到的地方,他蠢蠢欲动地曲了曲手指。
  林小乖其实不太想和他单独相处,总觉得别扭地不行,也不知道有什么可说的。
  沈迟看出来了却当做不知道,语气温和道:“我不在家的时候,宝宝有闹你吗?”
  林小乖摇了摇头,“没有,他很乖。”
  “我……能摸摸吗?”沈迟终究还是没能忍住说了出来。
  他其实对做父亲这件事并没有心理准备,但那不代表他心里不想,男人总是想着成家立业,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自然也希望对方能给自己生个孩子。
  上次回来林小乖的情况不好,肚子又还没有显怀,因此感觉才不那么深刻,等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孩子正在他喜欢的女人的肚子里孕育,那时的满足感几乎将他淹没了。
  “什么?”林小乖呆了下,随即才反应过来他的意思,面色发红,想拒绝却觉得有些不近人情,他到底是孩子的爸爸,最后呐呐道:“你摸吧。”身体已经不自觉紧绷了起来。
  上辈子她虽然也有不少异性朋友,玩闹的时候也不少,但她到底出生在这个保守年代,不像年轻人那么放得开,总是守着心里的道德底线。
  即便上次沈迟在家时对她也有过一些“强迫性”的亲密动作,但她还是无法适应。
  看出她的紧张,沈迟却没打算见好就收,他伸手轻轻地贴在她凸起的腹部,一瞬间觉得心在止不住地发烫。


☆、第25章 售货员

  半夜的时候,林小乖被尿憋醒,刚想进入空间解决,旁边一只手伸了过来,带着睡意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怎么不睡?”
  她身体一僵,“我要上厕所。”心里一阵后怕,还好还好……
  闻言,沈迟有些迷糊地睁开眼睛,“我陪你去。”说着,已经坐起身打开了灯。
  深更半夜的,他可不放心媳妇一个人上厕所。
  林小乖因为突来的灯光抬手遮了下眼睛,沈迟已经下了床将她扶了起来。
  林小乖其实只是刚开始显怀,肚子还不算明显,穿宽松点的衣服都看不出来,沈迟却尤其紧张。
  解决完生理问题,林小乖很快就再次进入了梦乡,沈迟却睡不着了,借着从窗外映照进来的月光,他静静地打量身边的妻子。
  他的一生虽然才过了一小部分,但却已经经历了别人一生也不会有的波折。也曾怨过也曾恨过,但几次死里逃生,慢慢地也能一笑而过了。
  没有经历那些,也没有如今的他。
  一般总是遇到磨难,又能绝处逢生不被打倒的人,世人总认为那样的人有毅力,有担当,但却不会有人会想到,那样的人其实非常自我。
  吃了那么多苦,总是想对自己好一点,再好一点。
  因为受到太多伤害,总是对他人充满防备。
  沈迟就是其中的典型。
  所以其他人以为他那样有原则的人会用那般手段强娶林小乖,是因为太喜欢对方了。
  但其实,他只是太爱自己了。
  那么好,那么令人心动的姑娘,怎么能不娶回来。
  沈迟唯一不同的是,他将自己看的很清楚。
  但他发现,自己其实比自己以为的要好一些,眼前这个安睡的女人,是他真心愿意呵护的。
  并不仅仅只想得到,他是愿意为她付出的。
  不是那些流于表面的关心,而是想将她纳入骨血,让她接受他的所有,将他有的都给她。
  他伸手顺了顺她有些凌乱的发丝,压下心中有些超过界限的汹涌情感。
  这个女人,必须要彻底成为自己的。
  后半夜,沈迟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林小乖,仿佛要将她刻进心里,融进骨血里。
  也是在这段时间里,他做下了之前几个月也没能做下的决定。
  他一定要快点把她接到身边。
  一大早,林小乖就醒过来了,她现在每天中午都会睡午觉,早起时间也因此保持原状。
  沈章明在外面买了油条回来,林小乖又每人给煎了一个蛋,配上白米粥,足够一家人饱餐一顿了。
  “怎么有人卖油条了?”罗玉芳喝着粥问道。
  “是后面老王家在卖,刚开张呢,我遇上了就买了些回来。”沈章明心情不错,这下做买卖的不止他们一家了,他心里也踏实了些。
  “这油条面没有发好,不够酥脆。”林小乖咬了一口,习惯性地评价道。
  还好自己只扯了半根。
  “其他人自然不及我们婉婉。”罗玉芳对孙媳妇的手艺是极其自豪的。
  “嫂子你怎么不多吃点?”沈秀关心道。
  林小乖摇头,“油条不好消化,我还是少吃点好。”
  听她这样说,原本想给她夹一根油条的沈迟只能作罢。
  “迟娃难得回来,婉婉你和他一起出去逛逛吧,看到什么喜欢的就买。”罗玉芳看出孙子和孙媳妇之间心结未解,便开口道。
  不等林小乖开口拒绝,沈迟已经二话不说答应了,还说了一句:“那我们中午就不会来吃饭了。”
  见孙子这么积极,罗玉芳笑得合不拢嘴,“好,你们在外面吃,吃好一点。”
  连碗都不让洗,林小乖就和沈迟被罗玉芳送作堆催着赶了出来。
  沈迟似乎早有了打算,牵起她的手就向着一个方向走了。没多久,两人来到了县城的百货商场。
  “到这来做什么?”林小乖微微蹙眉,她没记错的话,这里面的东西都贵的离谱。
  “当然是买东西了。”沈迟不由分说牵着她的手走了进去。
  他其实想将她揽着的,但被人看到要说闲话,他是不在意,但媳妇脸皮有些薄。
  这会的百货商场其实没什么看头,衣服款式就那么几样,唯一吸引国人的就是那些外国货,可惜外国那些太过超前的东西大多都不适合如今的时代。
  尽管在林小乖看来那些连衣裙是再保守不过的风格,但那些花色却不是这时候的人能够接受的。
  不是不喜欢,而是不敢穿。
  就像之前家里卖的衣服,通常来买的人都是挑着时间偷偷摸摸来的。
  林小乖记得一件事,她阿娘去世那年,病的特别严重时,想到她一直穿着灰扑扑的衣服,连件鲜亮点的好衣服都没有过,她觉得心疼,就拿出攒的零花钱,想要给她买块小碎花的布做件衬衫。那会阿娘特别慌,连连拒绝,还说:“不行的,会被人笑的。”
  这时代的人差不多都这样,向往所有颜色鲜艳的东西,却只敢让人知道,嘴上绝对不会承认,就怕被人戴上“*”的帽子。
  这是个人性被最大程度压抑的年代。
  “我想买个手表,你给我挑一个。”沈迟带着她来到了手表专柜。
  “……怎么想到买手表?”毕竟对这时候的人来说手表并不是必需品。
  “出操时带个闹钟太麻烦了。”他没说的是那些小兔崽子总是偷偷把闹钟的时间给拨快,要不是他从小在地里干活懂得看天色,怕是不知被糊弄多少次了。
  令沈迟松了口气的是,林小乖并没有觉得他浪费也没有劝说他。常理上讲,男人应该是喜欢会精打细算会当家的女人的,但沈迟却是例外。
  他觉得自己又不是赚不到钱,若妻子令他满意的话,花再多她也不心疼。
  唧唧歪歪的他反而觉得烦。
  “你预备买什么价位的?”林小乖大略看了下,这会的手表款式其实就那几样,完全不像后世那样令人眼花缭乱。
  “你随意。”沈迟看了下,最贵的两百多,并没有超出预算。
  他这样说,林小乖就照做了,没多久就选中了一款海鸥牌的手表,售价一百六十五块钱,银白色的表头,表带是黑色皮革材质,她依稀记得这款算得上是经典款了。
  沈迟一看觉得不错,立刻就付了钱把表带到手上了。
  两人去了二楼卖服鞋的地方,沈迟原本打算给林小乖买两身衣服,但被她以“肚子大了就穿不了”为由拒绝了。
  沈秀已经把她留在老宅新房的衣服给拿了回来,她现在也只是凑合着穿,等孩子生下来,她打算自己做。
  到那时候,国内的风气应该要开放许多。
  经过一个柜台,沈迟突然停下了脚步,林小乖不解,转头看去,发现里面是卖的皮鞋。
  “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吧?”沈迟的话与其说是询问还不如说是决定,因为他已经站在了柜台前让售货员将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有些不乐意,刚刚这对男女上来的时候她已经看过了,虽然男的俊女的俏,但男的穿了一件半旧不新还不称身的汗衫,女的穿着青色的对襟短袖衫,布料虽新却一般,一看就不像有钱的。
  而且私心里,她也不愿意相信长得这么好看的人会同样有钱。
  见售货员半晌没动作,沈迟皱眉看向她,目光已经有些冷了,他重复了一遍之前的话:“把这双皮鞋拿出来。”
  售货员不甘不愿地将鞋子拿出来,见沈迟要拿去看,不阴不阳道:“小心点,弄坏了你们可赔不起。”她心里已经认定眼前二人是只看不买的穷鬼。
  沈迟额头青筋跳了跳,这是哪来的白痴?他逛过不少城里的百货商城,这样的极品还是第一次遇上。
  他忘了此时自己穿的是早年留在家的衣服,廉价破旧不说,还有些短了,被狗眼看人低也不稀奇。
  林小乖有些无语,她知道这会国营机构的售货员都喜欢看菜下碟,但要不要这么巧就这么被他们遇上?
  之前买手表的时候不是好好的吗?
  “你脚几码?”沈迟转头问道。
  “三十六码。”见他铁了心要买,旁边那售货员又一脸轻视,林小乖也不打算和他争,乖乖地回答道。
  沈迟看了下鞋底,三十七码的,他对服务员道:“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这下忍不住了,“你不买换什么号?”语气极其不好。
  沈迟扬了扬眉,余光正好看到一个穿着工作装的干瘦男人,便转头问道:“你是这里的负责人?”
  “我姓徐,是这里的经理,有何贵干?”嘴上这样问着,徐经理却狠狠地看了眼旁边的售货员,自打这个侄女来后,商场就没安生过一天。
  大哥那么老实的人,怎么会养出这种偷奸耍滑又势力的闺女。
  沈迟将他的神色收入眼底,出乎意料地没有告状,而是提了提手中的皮鞋重复之前的要求道:“麻烦给我换双三十六码的。”
  售货员眼睛一瞪要说话,沈迟抢先道:“这位售货员似乎腿脚不便,我不好麻烦残疾人,就只好请徐经理屈尊了。”
   


☆、第26章 海鱼

  林小乖闷笑,她就知道,沈迟这人坏起来能把活人气死。
  “你胡说!”售货员跳起来反驳,却被徐经理拦住了。
  还没丢够人吗?
  他瞪了那售货员一眼,然后亲自帮他们拿了一双三十六码的皮鞋,亲自道谢道:“对不住,是我管教无方。”这事他不是第一次干了,因此轻车熟路。
  他态度诚恳,沈迟这才顺了气。
  他在林小乖脚边蹲了下来,将她的一条腿抬了起来,林小乖吓了一跳,下意识伸手扶在他的肩膀上,任由他将皮鞋换了上去。
  “刚刚好,婉婉你觉得怎么样?”回过神来的时候,沈迟已经将她的脚放了下去,抬头问道。
  “……还好。”林小乖有些懵。
  皮鞋是圆头的黑皮鞋,款式简单但却很精致。
  “那就买下。”沈迟帮她换回自己的鞋,转头对着徐经理道:“我记得这双鞋是二十九块对吧?”
  “没错。”这位徐经理显然是个实诚人,他帮他们将皮鞋装好,口中道:“这皮鞋虽然贵,但是外国货,牛皮的,穿着舒服质量也好。”
  沈迟从口袋里拿出一叠钱,数了三张大团结递出去。
  那个原本一脸气愤的售货员顿时呆了下,随即面色愈加涨红,不过这次是尴尬的。
  自家叔叔不止一次要求她不要因为客人穿的寒酸就给人脸色看,但她一直都不以为意,反正那些穷鬼又不买东西,给他们好脸色看做什么,要是人家蹬鼻子上脸赖着不走怎么办?
  因此她一直我行我素,有几次还借机羞辱了那些满身泥巴味儿的乡下人。
  每次看到叔叔对那些人好声好气地道歉,她面上不说,心里却觉得自家叔叔是在犯贱。
  看到那男人从口袋里拿出的一叠钱,她心里就一个咯噔,又气又羞又不敢置信。
  这种事她可是头一回遇到。
  她心里忍不住埋怨,既然有钱干嘛穿得一身寒酸!
  沈迟和林小乖可不知道她的想法,拎着皮鞋拿了找回来的一块钱两人就离开了。
  “你有什么想买的吗?”沈迟问道。
  林小乖刚想摇头,突然想到一件事,改口道:“我毛线快要织完了,我们买点毛线吧。另外,孩子生下来的时候就要入冬了,还要买点棉花做小棉袄。”
  其实这时候的婴儿哪来的棉袄穿,冬天的时候往被子里一塞就好了,但林小乖的观念已经与这个时代脱轨了,沈迟则对这种事根本没概念。
  听她这么说,沈迟也觉得这钱必须花,带着她去买棉花了,顺便还买了几尺好布。
  到了街上,林小乖又买了些沈秀爱吃的饼干和糖,沈迟以为是她要吃的,还特意称了两斤乡下人挑进城卖的桑葚。
  路过电影院,沈迟硬是拉着她买了票。
  黑乎乎的电影院,大频幕上放着电影《小花》,林小乖逛了半天已经有些累了,上方的电影剧情对早看过的她来说又实在没有吸引力,没多久就开始昏昏欲睡了。
  等沈迟发觉的时候,肩上已经多了一份重量,林小乖睡得一脸恬静。
  直到电影放完,看电影的人都离去,沈迟才不得不叫醒她。
  “婉婉,醒醒,电影已经放完了。”沈迟轻摇着她的肩膀叫道。
  林小乖迷糊地睁开了眼睛,目光扫过四周空荡的座位,打了个哈欠道:“我肚子饿了。”
  眼角的泪滴令她的眼眸一片湿润,沈迟紧了紧喉咙,弯腰扶着她站了起来,声音温柔道:“那我们去吃饭。”
  沈迟原本是想带林小乖去饭店吃的,但林小乖却突然想吃面,对上她澄澈水润的目光,他没坚持几秒就妥协了。
  到了面馆,林小乖要了一碗鸡汤面,沈迟要了一碗牛肉面、一碟炒鸡蛋一碟雪菜肉丝。
  面上来后,沈迟二话不说将自己碗里的牛肉夹了大半到林小乖碗里,又夹了一半的炒鸡蛋,将剩下的炒鸡蛋和雪菜肉丝倒进了自己面里。
  “我吃不了这么多。”林小乖有些无奈,虽然她只要了个小碗的面,但这时候的小碗基本就相当于后世的大碗了,沈迟夹过来的牛肉和炒鸡蛋份量更是不小。
  “把鸡蛋和牛肉吃掉,面剩下了给我吃。”沈迟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别人的剩饭,但此时却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后悔说出这样的话。
  沈迟的目光带着林小乖熟悉的执着,她不想和他争,沉默了两秒,到底还是选择了退让。
  最终,林小乖吃完了牛肉和鸡蛋,面只消灭了二分之一,沈迟则吃完了自己那份和林小乖剩下的面,后来还叫了一份小碗的红烧肉面。
  从面馆出来,已经在电影院睡了一个多小时的林小乖又开始犯起困来。沈迟有些哭笑不得,“不是才睡过吗?”
  林小乖揉了揉眼睛,“可是已经到了午睡时间了啊。”
  没有办法,原本还有计划的沈迟只能陪她回家。
  家里并没有人,沈章明和罗玉芳去遛弯了,沈秀则和同学出去玩了,沈迟将林小乖送回房,想了想便又出去了。
  林小乖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了,她懒懒地靠在床上不愿起来,随手从空间中取了本书看了起来。
  翻开后才发现自己居然拿了一本写陶艺的书,反正也是打发时间,她也就继续看下去了。
  上辈子,自有了灵泉水,她的身体就一直很健康。但空间灵泉水能消除身体的病痛,延缓*的衰老,却总有一些是无法改变的。
  失去了那个孩子又被宣布失去生育能力之后,她就有了神经痛的毛病,开始只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腹部痛,后来演变成心里存点事身体上就有所反应,有时候是手脚关节痛,有时候是胸口痛,有时候是头疼。那会明明身体上的残缺已经被灵泉水治愈了,痛经的毛病却一直没有好转,估计也是因为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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