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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霸王录-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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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太疯狂了,这两个老不死的还真不是能用常人地思维可以对抗的。对了,奥姆最后好像提到了飞禽谷,还要让自己明天陪他去飞禽谷。
“你们两个别老在外面嘀咕,别以为我听不见,都先进来给我进来!奥姆,你这个老小子不用想靠出卖我的乖孙女来换好处,我刚才已经和凌小兄弟说好了,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正式追求我的宝贝孙女了。”
听到老酒鬼的话,奥姆不由得一阵懊恼。好像是怨自己出口和动手晚了。骗不到东西了。
这两个老不死见面还真有趣,凌长风心里不由得一笑。拉起奥姆,边往内屋走去,边说:“奥姆前辈,守护项链说过要给你研究的,我自然不会食言。昨天地血蚓如果没有您老人家也肯定是抓不到的,最后还用掉了您的大地改造魔法卷轴,血蚓自然也有您的一份,所以您随时都可以来长风居的药剂实验室对血蚓做研究。”
凌长风回答的很有技巧,守护项链你要在长风居研究,血蚓的实验你也要来长风居做,嘿嘿,这样你在长风居里呆的时间就会长一些,到时候,让小小奥格蒙和纲目有机会可以跟你多学学。
奥姆也满意地点点头,自己在南都也正好少一个合格的实验室,如果长风居提供实验室,那也是不错的,和凌长风一起在老酒鬼边上坐下后,他才记得还有一件事:“凌小兄弟,那明天你有没有空陪我去下飞禽谷?原本我还想拉上老酒鬼……嗯……老酒圣地,不过有你这个精通空间魔法地高手陪我,那就最好不过了,要知道,对付飞行魔兽,最好的就是气系魔法和空间魔法,但是气系魔法毕竟主要靠地是气流的速度和空气的压力,用来对付高级的飞行魔兽不见得能造成多少伤害,低级的气系魔法甚至还会被飞行魔兽间接利用,可以被借力变向飞行。空间魔法就不同了,想想高速飞行的大鹏,突然被空间能量束缚了翅膀,或者突然撞上了前方结实的空间之墙,那将是怎样一幅景象,哈哈……太过瘾了,到时候说不定我们还能抓几只大鹏回来……”
奥姆已经完全陷入了自己的幻想中去,而凌长风此时却是非常尴尬,正寻思是不是要跟奥姆坦白自己还不会空间魔法的事实。萨凯城主、老顽童奥姆、老酒鬼波尔多、甚至安德鲁的导师也就是魔法协会会长埃克斯,好像都理所当然地认为凌长风是一个魔法高手了,无论是从最近闹热的传闻来看,还是从凌长风那只神秘的空间系宠物小白狐来看,再从凌长风几个随从的强大实力来看,他们都有理由相信,凌长风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魔法高手。可问题是,凌长风不是……看来偶尔装逼还行,但是装逼时间长了,难免会遭雷劈,难免会掉粪坑。掉进粪坑虽然惨,但要是跟奥姆去飞禽谷,让大鹏给分尸那可就彻底玩完了。
第一四七节雾曦蟾蜍
“那个……奥姆前辈,我……其实……不会空间魔法!”凌长风终于还是说了。
“噗……”老酒鬼波尔多刚灌进口的酒喷了一半出来,可见这句话也出乎了他的意料之外。
刚刚还在想象着用空间魔法欺负大鹏的老顽童奥姆也是一脸错愕:“你是不是害怕去飞禽谷?我们会尽量避开大鹏,我的准备也比较充足,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只有碰到意外情况才会需要你使用一下空间魔法。”
“我是说真的,我不会空间魔法,守护项链是城主前些天刚刚送我的,我现在还不会使用守护项链。”
老酒鬼波尔多看凌长风不像说假话的样子,便来帮自己内定的孙女婿说话了:“奥姆,谁规定有守护项链,有空间系魔宠的人,就一定是会空间系魔法的魔法师了!是你自己脑子一根筋,我的孙女婿是魔法师不错,但不是空间系魔法师。”
凌长风心里苦笑,要是自己再告诉他们,自己什么魔法都不会,还真不知道这两个老家伙听了以后会有什么反应,算了,还是不刺激他们了。自己也不能太过坦白,虽然装逼有时候会被雷劈,但是有些事情装一下还是管用的,再说了,端起激光枪,自己也勉强可以冒充一下光系魔法师。
“这么说来,你不会空间魔法,又正在跟那个安德鲁学气系魔法,看来气系魔法也不可能太厉害了。哎……不过……”老顽童奥姆在瞬间的失望后,又开始满怀希望地看起凌长风怀中地小白狐来:“就算没有碰到凌小兄弟,我也敢进飞禽谷,何况你也算是强大的魔法师,还有你的空间系魔宠,……再加上你的几个随从,进飞禽谷肯定没有问题。”
凌长风还记得昨天从城主府出来后。安德鲁跟自己说过的话。
“一个高级低阶的魔法师,如果他的装备不是好到极点或者不是运气好到极点。那么他单挑一只高级低阶地魔兽是必败无疑的……”
“大鹏还是会飞地,它们行动灵活,占尽优势。而且……它们在不敌时还能召唤同伴,只要它发出一声悲鸣,立刻便会有上十甚至上百的大鹏围聚而来!你现在说说看,大鹏厉害不?”
……
凌长风还是有些犹豫,刚才听奥姆说空间魔法是飞行魔兽的克星。可问题是自己根本就不会空间魔法,而小白狐,也不知道它到底会使用哪些魔法,只知道它是一只看上去普通实际上神秘的空间系宠物,就算小白狐厉害,在飞禽谷里肯定也是不够实力去正面硬撼大鹏的。但奥姆说他早已有所准备,而且既然奥姆都开口了,自己如果不答应的话。只会让他对自己的印象变差……
奥姆心里也郁闷,虽然说自己准备充分,但还是有个空间系法师作伴比较保险,可是凌长风竟然一点也不会空间魔法,而南都好像没有实力达到中级水准地空间系法师,高级水准的空间系魔法师甚至在全世界都凤毛麟角。看来只有把希望放在那只神秘的白狐上了。一只能够释放失传已久的空域牢笼的魔宠,论实力最起码也应该是高级魔兽的实力了,据他所知精灵大陆也才只有2位达到高级实力的空间系魔法师而已。
“喂……你这个老小子,也不先说说到底去飞禽谷做什么,要是去抓大鹏,你就别想了,连老酒鬼我也不敢冒失进谷对付那些大飞鸟,就算我孙女婿是空间系魔导士,我也不会把他交给你的。”老酒鬼现在说地话自然是尽量照顾凌长风,不过就算凌长风脸皮够厚。被老酒鬼“孙女婿长。孙女婿短”的一顿乱叫,脸上也不由得阵阵发烫。还有那一丝丝心动和得意。
“奥姆前辈的事情就是晚辈的事,只要晚辈能力所及,奥姆前辈尽管吩咐。”凌长风话虽然说的硬气,但心头也不免有些忐忑。
奥姆一听便眉开眼笑,连连说凌长风好样的,只要这次帮了他地忙,他也可以无条件答应凌长风一件事。接着奥姆便说起他这次去飞禽谷的缘由。
奥姆这次进飞禽谷主要是为了一种叫雾曦蟾蜍的普通魔兽,这种魔兽实力不强,但是它的毒液却是药剂师费尽心思希望得到的,除了毒液,雾曦蟾蜍的皮肤也与众不同,它的皮肤能吸收大部分照射到它身上的光线,对于各种魔法元素也有很好的排斥性,就连实力强大的魔法师,如果光凭精神力感知,也很难发现雾曦蟾蜍地形迹。据说,一件以雾曦蟾蜍地皮肤制作的内衣,在面对魔法攻击时,能够卸去一半地魔法力量。因而雾曦蟾蜍的皮肤也是炼金术师们垂涎的高级材料。正是因为有了毒液和与众不同的皮肤,雾曦蟾蜍这种普通魔兽才得以繁衍至今。
听着听着,凌长风也来了兴趣,问道:“除了在飞禽谷,还有生活在其它地方的雾曦蟾蜍吗?”
“我到现在为止也只知道飞禽谷西北方向的那座环形山上有雾曦蟾蜍,还没有听说过其它地方有雾曦蟾蜍的传闻。”奥姆刚说完,老酒鬼的眉头就成了“川”字形。
凌长风的掌中机里还存有地图,那是昨天在城主府偷偷*拍下来的,将掌中机里的地图放大,让那座环形山居于屏幕正中,凌长风发现环形山和飞禽谷一座小山的尾端相接,听说大鹏是以飞禽谷周围的山地和森林来划分其领地的,看来这里也是大鹏的领地范围了。环形山比飞禽谷周围的小山中的最高峰还要略高一些,凌长风参考地球上的地理知识后。猜想这是一座废弃地环形火山,环形峰围住的火山口很大很深,火山口起码有600多米深。对周围的地图扫视了一遍,对环形山有了一点了解后,凌长风便将掌中机收了起来,奥姆和波尔多也都在想自己的事,又没有见过掌中机。自然不清楚凌长风刚刚到底做了些什么。
凌长风继续问:“为什么只有那座环形山里有雾曦蟾蜍?既有强大的毒素又有隐形皮肤的蟾蜍,在其他的地方也应该是能够很容易地存活下来地吧。”
一说起重要的事情。奥姆又没有了老顽童式地嬉笑表情:“对于这个问题,我总结过几点看法,雾曦蟾蜍对周围的生存环境的要求是很高的,首先它是以含有毒素的雾气为食的,就凭这一点,世界上又能有多少地方是符合这个条件的呢?第二,这个雾气必须时常出现。一个月不出现浓雾,雾曦蟾蜍就会全部死去。第三,雾曦蟾蜍害怕阳光,它所藏身地地方,每天接受光照的时间不能过长。第四,雾曦蟾蜍不能在温差太大的地方生存。”
这么娇贵的普通魔兽,凌长风还是第一次听到,便越是好奇:“环形山内部地势陡降。环形山峰为其山口内部提供了很好的屏障作用,可以有效地防止阳光照射,也可以将大风阻挡在外,避免山口内的雾气被吹散,还可以一定程度上维持山口内的温度。可是,这些毒雾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奥姆对凌长风地分析很满意。赞许地点了点头:“山口内生长着一些能够释放毒气的树木,我还从一些前辈的笔记中了解到,山口最深处有一个小湖,湖中经常冒出一些热气泡,湖水和气泡均含剧毒。到了晚上雾气下沉,那些毒素溶于雾气中,便成了供雾曦蟾蜍食用的毒雾。平时躲在洞穴深处的雾曦蟾蜍,每天在晨曦时分结队出现,开始吸食早晨的雾气,雄性则会趁此机会寻找心仪地配偶。”
凌长风恍然:“那是不是说。那个山口内部的动植物基本上都是含剧毒的或者是具有很强的解毒能力的?”
凌长风对新知识的学习力和对问题的一些独到看法让奥姆非常惊讶。奥姆点点头:“据一些前辈的笔记描述,一般生活在山口内最底部的反而是一些解毒能力或者吸收毒素能力非常好的动植物较多!而外围地反而以有毒动植物居多。正因为外围那些有毒地动植物将上升的毒雾和毒气吸收,才保障了环形山外面地魔兽和精灵不被毒气所侵害,同样的,那些有毒的动植物也成了我们进入山口的最大障碍。”
仔细听完对话的老酒鬼那眉头的“川”字更深了:“奥姆,那个毒山在没有大鹏前就没几个人敢去,去的人也绝大部分葬身山野了,起码从我出生算起,到现在我还没有听到一个人活着从那里出来的。我记得没错的话,你以前应该也没有去过毒山吧!”这时候,老酒鬼也不叫奥姆“老小子”了。
“是的,正因为没去过,所以我才想去,而且毒山正是考验一个药剂师实力的终极标准,不能进入毒山,就算药剂师的名声再大、实力再高,他也会终身遗憾。你放心,在我之前还是有很多前辈进过毒山的,我化了好几年研究了前辈的笔记,相信我,只要不碰到意外情况,进去再出来是没有问题的。刚开始我也不打算深入,我只想在山口内的山腰地带找一些雾曦蟾蜍的皮肤和蝌蚪,再顺便挖几棵草木。5月末到6月底正是雾曦蟾蜍的**时节,每次**后,它们便会蜕下身上的皮肤将受精后的卵子包裹在内,以防受精卵成为其他魔兽的食物,现在去的话,毒山上应该会有很多的蟾蜍皮。”老顽童看上去信心十足,越说越兴奋,就好像进入**季节的是他,而不是雾曦蟾蜍。
“奥姆你这个老小子,老得一只脚都快迈进坟墓了,你想去死我不反对,但是我的孙女婿现在还是大好年华,我是绝对不会允许你来荼毒他的。”老酒鬼又恢复了他的霸道性格。
第一四八节『秀外慧中』
也难怪老酒鬼听了之后会反应这么大,老酒鬼年轻时,大鹏还没有进驻飞禽谷,那时候的毒山就没有什么人敢进去了,何况现在这里已成了大鹏的外围领地,在爬山的时候更是多了大鹏的威胁。
在大鹏未进驻飞禽谷前,药剂师一般只需带一两个实力较强关系够铁的武者前往毒山,只要药剂师拥有对付那些毒素的能力,山口内魔兽的实力倒也不惧,一个高级水准的武者便能应付那些魔兽。但是自从大鹏进驻飞禽谷后,那就完全不同了,在爬上毒山前,药剂师的队伍必须拥有应对大鹏袭击的实力,这就不是一两个人能够胜任的了,而队伍人数越多,就越容易被大鹏发现,就算进入了毒山的山口内部,药剂师也难以顾及这么多的队伍成员,碰到突发状况,难免会造成人员中毒死亡。
假如说150年前进入毒山的难度用数字来表示是100的话,那么,现在进入毒山的难度起码超过了300。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去毒山和去自杀没有太大的区别,现在没有雇佣兵会傻得去接受与毒山相关的任务,也很少有探险者胆敢去毒山,虽然毒山离南都城才1天多点的车程,但那里无疑已经成了凶险之地,甚至已经有人提议将毒山列为第五大险地,但是由于毒山占地面积过小,另外前人中也有到达毒山最深处的先例,所以毒山未能被批准为第五大险地。就算毒山没有其他四大险地神秘。但是现在的毒山无疑是万分凶险地,起码从进入毒山和四大险地的人员死亡率上看,毒山的死亡率甚至比四大险地都要高出一倍不止,因为剧毒比起强大的魔兽更直接、更致命、更无道理。
老酒鬼波尔多是个老佣兵,还是个资深探险者,对毒山自然有所了解,他把这些情况简单地讲给凌长风听后。原本还抱有侥幸心理的凌长风现在都有在奥姆面前开溜的想法了。就连奥姆听后也有些消沉,毕竟毒山是一个凶险之地。就算最伟大的药剂师也不会有十足地把握,何况路上的大鹏就非常不好对付。毒山地历史和伤亡记录摆在那里,不由得奥姆不接受。
就在气氛有些僵的时候,一盘盘的色、形、香、味俱全的菜肴被侍者端了进来,一看到这些菜肴,老酒鬼和老顽童好像一下子就换了一个人,眼睛被桌上的美味菜肴所装满。鼻子深深地吸着菜香,不时地感叹一下,食签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他们的手里。
凌长风也很快就被菜肴所吸引,暂时忘掉了毒山和飞禽谷,轻轻地捏起食签。食签是精灵族常用的一种餐具,从外形上看是牙签地放大版,长度有两个手掌那么长。食签是用一种坚韧的木材制作而成的,头部被削得尖尖的。食签的中段有些柔和的花纹,那是拇指、食指和中指捏食签时所碰触地方,可以防止打滑,现在的凌长风已经习惯了使用这种食签,使起来也有模有样。
“奥姆老小子,你那些破事就先放放。啊……真香,孙女婿,你是第一次尝我宝贝孙女的手艺,等你尝过一次后,我保证你就再也忘不掉那美妙地滋味了……哈哈……”老酒鬼用食签戳中一条粉红细嫩的小虾,在鼻子边轻轻地闻了一下,慢悠悠地塞进嘴里有滋有味地嚼着。
“对对……天大地大,茹茹的菜最大……要是我再年轻100岁,吃过这样的菜,无论如何都要把茹茹追到手……嗯……好吃……”老顽童奥姆对凌长风挑了挑充满着**意味的眉头。然后便自顾自地挑了一块雪白细腻的肉块咂吧起嘴来。
看来这两个老不死地挺会调节生活情趣的。很懂得享受,凌长风摇了摇头。准备尝尝味道。自己眼前有一盘摆成一朵盛开鲜花状的菜肴,装点成花瓣的是嫩白的肉片,中间花蕾用的是粉红的肉瓣,凌长风用食签叉中边缘的花瓣状肉片,刚要往嘴里送,便被小白狐在半路打劫走了,看到小白狐那得意而享受的样子,凌长风也不顾形象,快速地戳起一瓣肉送进嘴里,那细腻鲜嫩顺滑的滋味让舌头一个打颤,差点误咬了自己地舌尖,凌长风不由得舔了舔嘴唇,果真是回味无穷,怪不得两个老不死地这么享受,绝美的女子加上如此美味地菜肴,凌长风心里又是一动。
就在凌长风还在回味和幻想的时候,老酒鬼将一盘菜抛到此时正在恭敬地垂涎三尺的齐炙手上,把齐炙打发到外面去后,老酒鬼波尔多又亲自给凌长风斟满了一杯酒:“小子……现在知道好处了吧,有多少人想尝却没有机会!来来……咱俩先喝上几杯……对了,奥姆老小子,不准你再在这里提你那点破事。”
老顽童奥姆正在尽情享受美食,已经没空搭理别人,嘴里哼唧哼唧地含糊应和着。
凌长风兴头一起,便和老酒鬼干了一杯,用食签将桌子上的菜肴各叉了一些放到自己的盘子里和小白狐分享,再抓起身边的一个小酒坛给老顽童和老酒鬼斟满酒:“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晚辈凌长风借这杯酒敬两位前辈一杯。”
“对对对……,今朝有酒今朝醉……”老酒鬼波尔多开心地举杯一饮而尽。
“好个明日愁来明日愁!好好好……”老顽童奥姆也小饮一口:“那就明日再愁。”
老酒鬼关注的是前半句中的“酒”和“醉”,老顽童关注的是后半句中的“愁”,这诗句正好迎合了两个老家伙在这一刻的心境,两个老家伙一再念叨着诗句。不停地赞凌长风说的好,同时也没有忘记往嘴巴里送美味菜肴。
这时门口传来了茹茹老板娘地声音:“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凌大人好诗句,希望茹茹今天的酒菜真的能够让大家忘却忧愁。”
老酒鬼哈哈一笑:“何止忘记忧愁,我看他们都要把整个人忘记在这里了。哈哈……”
凌长风目光投向门口的时候,茹茹老板娘正好微微一笑,手托一个莹白玉盘。腰肢轻扭,媚眼如水。娉婷而来,凌长风却又看得痴了,一时忘了那桌山珍海味,现场用真人动作诠释起秀色可餐这个成语的含义。
茹茹来到凌长风身边,将那玉盘轻轻地放到桌子最中间,取过一支食签,动作优美而轻柔地刺入玉盘内泛着金黄色亮光的大小刚好可以一口吞下的圆球中:“凌大人。这道菜人称『玉盘金珠』,不过我还是喜欢称之为『秀外慧中』,这金色外皮是将松山火鸡地脆皮炸松炸脆后涂上特有的调味料制作而成地,金色外皮内包裹的是糯嫩可口的香云层,这香云层主料是香藕和云菜,故名香云,香云层内部则是『鳀鱼』的眼睛,真正的味道到最后您才能亲身体会到。不知凌大人可愿意品尝?”
凌长风看着面前白皙细嫩的手指,手指上夹的食签反而被他忽略了,痴痴地胡思乱想起来:“『秀外慧中』,难道是想向我暗示什么吗?光凭这一手美味手艺,她也当得起秀外慧中了。她说真正地味道只有到最后才能亲身体验,难道是在暗喻吗?这道『秀外慧中』!泛着美丽光芒的金色外皮。除去那层美丽的表层后,里面是糯嫩可口的香云层……,再往里面还有一层,需要我最后去亲自体验!吃这道菜,就好像自己真的在追求秀外慧中的美女似地。”
“凌大人……难道您不喜欢这道菜吗?”
直到茹茹将食签递到凌长风的眼前,凌长风才从胡思乱想中反应过来,暗骂一声自恋,便忙乱而尴尬地接过食签,不小心又和茹茹的小指头碰触了一下,凌长风只觉得身体如遭电击。拿着食签地手一下子便僵硬了。
“当然……喜欢。茹茹老板娘的拿手菜如果我不尝尝的话,会一生遗憾的。”凌长风尽力让自己显得自然一些。可惜尴尬的脸色和僵硬的动作出卖了他地内心。
而此时,老酒鬼和老顽童为了早点尝尝这美味,已经在玉盘上方展开了食签肉搏战。
凌长风在茹茹老板娘美目的关注下,僵硬地将『秀外慧中』的圆球塞入口中,圆球一触到舌头,凌长风心里居然一下子冒出连着舌头一起吞下的想法,幸好这想法在下一刻便消失了。轻轻地舔了舔,表皮果然香脆无比,喷薄而出的香味冲入鼻孔,让凌长风很想让圆球就这样永留口中。最后,凌长风还是下定决心狠狠地咬开那一层脆皮,舌尖体会到一种糯腻的触觉,嫩嫩的,柔柔的,透着一股清香,这股清香和原来那股脆香汇合在一起,让凌长风舒服得闭上了眼睛。舌头再微微一卷,上面立刻传来甜腻可口的温和味觉,就像自己的舌头正和情人地舌头纠缠在一起,那种美到心里地感觉……慢慢的,凌长风地舌头碰触到了一个清凉小球,看来这就是『鳀鱼』的眼睛了,也是茹茹说需要自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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