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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普眼中的世界-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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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死的!”她道,就用光秃秃没遮盖的丑陋排档杆,把车开到办公室。每次换档,她的手都会痛,刮伤的手流了几滴血在套装的裙子上。她停好车,拿着排档圆钮穿过停车场,走向研究室所在的建筑。她考虑将它扔进排水沟,但上头印了一排小数字;她可以在办公室里打电话给车厂,告诉他们号码。然后随她高兴,任何时候都可以丢掉;或者,她想,我可以把它寄给盖普。
就带着这种琐碎的心情,海伦看见那个自命不凡的年轻人,懒洋洋地靠在她办公室门旁,质料极好的衬衫最上面两颗纽扣仍然敞着。她注意到,他的斜纹呢外套垫了一点肩;他的头发略嫌太塌,也太长了点,他的八字胡——细得像刀锋——有一端太接近嘴角。她不确定自己是想要爱这个年轻人,还是要替他修饰外表。
“你起得很早啊!”她对他说,顺手把排档圆钮交给他,以便开办公室的门锁。
“你受伤了吗?”他问,“你在流血。”海伦后来想到,好像他能嗅出血的味道,因为她手腕上的小刮伤差不多已经止血了。
“你要做医生吗?”她问他,让他进她的办公室。
“本来是的。”他道。
“怎么不做了?”她问,仍然没看他,在桌上东搬西弄,整理原来就很整齐的桌面;调整原来就照她意思调好的百叶窗。她取下眼镜,这样她看着他时,他会变得柔和而朦胧。
“有机化学,”他道,“我退了那门课。还有,我想住法国。”
“噢,你在法国住过吗?”海伦问,她知道他希望她问这个问题,知道这是他自以为最重要的特征,一有机会他就会引出这话题。他甚至在问卷中提到这事。他很肤浅,她立刻看出这一点。她希望他多少有点聪明,但很奇怪的,他的肤浅却让她松了一口气——好像这会使他比较不危险,给她更多自由。
他们聊法国,海伦觉得很好玩,因为她聊法国可以聊得跟迈可一样好,然而她从来没到过欧洲。她还告诉他,她觉得他选修她的课理由太牵强。
“牵强?”他微笑着追问。
“第一,”海伦说,“对这门课程有这种期待,完全不切合实际。”
“喔,你已经有情人了吗?”迈可问她,仍带着微笑。
不知怎么回事,他就是微不足道得不可能惹恼她;她没有反驳他说,有个丈夫已经够了,这不关他事,或她跟他不是一国的。她反而说,要达到目的,他应该选修个别指导才对。他说他很愿意更换课程,但她说她的个别指导课从不在下学期收新学生。
她知道自己没有完全封杀他,但也没有鼓励他。迈可很正经地跟她聊了一小时——谈论她叙述课程的教材。他分析弗吉尼亚·伍尔夫的《海浪》e Waves)和《雅各的房间》(Jacobs Room),提出非常令人折服的见解,但谈到《到灯塔去》 the Lighthouse)就不怎么高明,而且海伦一听即知,他说读过《达洛卫夫人》(Mrs。 Dalloway)是唬人的。他离开时,她不得不同意另两位同事对迈可的评价:他口齿伶俐、自命不凡、巧言令色,所有这一切都不讨人喜欢;他又有某种不堪一击的小聪明,闪亮而单薄——而这也是不讨人喜欢的。她同事所没有注意到的是他大胆的笑容,和那种叛逆的、好像不穿衣服似的穿着方式。但海伦的同事都是男性;他们不可能以海伦的方式界定迈可微笑中的厚颜无耻。海伦看见那微笑在对她说:我了解你,我知道所有你喜欢的东西。这种微笑会让人怒火中烧,但它吸引她;她要把它从他脸上抹去。她知道,抹掉它的一个办法就是证明给迈可看,他一点也不了解她——或她真正喜欢些什么。
她也知道,证明给他看的方式并不多。
开车回家时,刚握住手排档,没有护罩的尖端就刺戳着海伦的手掌。她很清楚迈可把那个圆钮放在什么地方——垃圾桶上方的窗台上,管理员会看见,很可能把它丢掉。它就是一副该丢掉的样子,但海伦想起,她还没有打电话通知修车厂上头的编号。无论如何,她或盖普有一个人得通知修车厂,没有圆钮的编号,只根据年份、车款下单,订到的零件不见得合用。
12海伦的决定(7)
但海伦打定主意不回办公室,她心事已经够多了,更没有可能记得打电话给管理员,叮咛他不可以甩掉圆钮。更何况,时间已经晚了。
反正不是我的错,海伦想道。是盖普的错。她又想,其实谁都没有错,就是这么回事。
但她还是不能完全没有罪恶感,还做不到。迈可把他的作业拿给她看——为其他课程写的报告——她收了,也看了,因为这至少是允许范围之内、他们可以讨论的无害题材:他的作品。他愈来愈大胆,跟她愈来愈亲近后,也给她看他的创作,他写的短篇小说和关于法国感伤的诗。海伦仍然认为,他们的长谈是以批判性、建设性的师生关系为纲领。
一块儿吃午餐没关系;他们可以聊他的作品。也许他们都知道,他的作品没什么特别。对迈可而言,只要能跟海伦在一起,谈什么都可以。海伦却为显而易见的结局焦虑——他的作品都谈完了,他来得及写的报告都消化完毕了;他们共同读过的书都聊光了。于是海伦知道他们需要新话题。她也知道这是她一个人的问题——迈可早就知道最终的话题是什么。她知道他表面上装不在乎,实际上很不耐烦地在等她下决心;她有时也会想,万一他鼓起勇气,再度提起当初他写在她问卷上的答案怎么办,但她相信他不会这么做。或许他们都知道,他无须如此——下一步轮到她主动。他要用耐心证明给她看,他有多么成熟。但最重要的是,海伦想让他意外。
所有这些新情绪当中,只有一种她不喜欢;她非常不习惯有罪恶感——海伦总以为自己做的每件事都是对的,她必须排除对这种行为的罪恶感。她几乎就要达到目标;但还不能完全做到;还没有。
消除罪恶感需要盖普配合。或许他意识到自己有对手;像参加比赛般,他又开始写作,以一股类似竞争的冲劲,突破了灵感的枯竭。
他知道海伦在读别人的作品。他倒没想到,海伦考虑的不只是文学而已,只要看到她为了读别人的文章熬夜,作家典型的妒忌就发动了。盖普当初靠《葛利尔帕泽寄宿舍》赢得海伦芳心。直觉告诉他,必须再次追求她。
虽然爱情在年轻作家刚起步时,是个不错的动机,对于他现阶段的创作却不见得合适——尤其他又中辍写作那么久。这可能是一个必要的过渡阶段,重新考虑每件事,再度注满水井,沉默期是为新著作做准备。某种程度上,他为海伦写的新短篇,适足以反映孕育它的那个勉强而不自然的环境。这篇小说的写作并非基于对生命无常的真实反省,而只是为了缓和作家的焦虑。
它可能是长期未写作的作家必要的练习,但海伦不喜欢盖普把这篇作品塞给她时,那种迫切的表现。“我终于写完了一篇东西。”他道。当时已吃完晚餐,孩子都睡了;海伦要跟他上床——她需要做一个能予她安全感的长长的爱,因为迈可写的东西已经用罄;再没有东西可以供她阅读,让他们讨论了。她知道对于盖普给她的手稿,绝不能透露丝毫失望,但她克制不了自己的疲倦,她呆呆瞪着它,匍匐在脏碗盘中间。
“我一个人洗碗就好。”盖普道,替他的小说争取机会。海伦的心往下沉;她读得太多了。现在她要转往性(或至少是罗曼史)发展;盖普不给她,就轮到迈可。
“我要人爱我。”海伦对盖普说;他正以一个确信会收到一大笔小费的侍者的神态,着手收拢脏碗盘。他对着她笑。
“读小说,海伦,”他道,“然后我们打炮。”
她恨他把小说看得比她重要。盖普的作品跟迈可的学生习作根本没得比。海伦知道,尽管迈可算是有天分的,但他这辈子就只是个写作的学生。问题不在写作,问题在我,海伦想道:我要人家注意我。盖普的追求方式忽然令她勃然大怒。真正需要追求的其实是盖普的写作。我俩之间没有追求的问题,海伦想道。因为迈可的存在,每当思考人际关系中说得出口与说不出口的话题时,海伦永远会领先盖普。珍妮曾写道:“如果大家都把放在心里的话说出来就好了。”——这句话显然有语病,太天真,但可以原谅;盖普和珍妮都知道,做到这一点多么困难。
12海伦的决定(8)
盖普仔细地洗碗,等海伦读完他的小说。海伦是训练有素的老师,直觉地取出红笔,开始阅读。她不该这么读我的小说,盖普想道;我不是她的学生。但他默默洗他的盘子。他知道现在不该打扰她。
守望
盖普
我每天跑五里,经常遇见一些油嘴滑舌的汽车驾驶,他们会把车开到我身旁,(安全地坐在驾驶座上)问:“你在做什么锻炼啊?”
窍门就是有规律地深呼吸;我很少会喘不过气;我回答他们时脸不红、气不喘。“我要保持可以追赶汽车的体能。”我说。
听见这话,各个驾驶员的反应不一;他们表现出不同层次的愚蠢,也有不同层次程度的所有其他情绪。当然,他们都没想到我没说真话——我才不是为了要保持体能追赶汽车;起码我不会在大马路上追汽车。我放他们开走,不过我真的相信我追得上他们。我在大马路上跑步,并非像若干驾驶员以为的是企图引起注意。
我住的一带没地方跑步。即使只跑个中距离,也得离开郊区。我家那儿,每到十字路口,四方来车都必须停下;街区极短,直角的街道划分对脚跟很不好。更且,人行道有狗逞凶,到处是小孩玩具,不时草坪洒水器还会喷水出来。好容易找到一点跑步的空间,就有个老人家占据了整个人行道,握紧拐棍儿摇摇欲坠,或借手杖武装自己。有良心的人不会对这样的人高喊“让出跑道!”。就算在安全距离外从老者旁边通过,若保持我原来的速度,似乎也会惊吓着他们;我可不想引发心脏病。
所以就只有拿大马路当锻炼场啦,但我锻炼自己是为了郊区。以我的体能,在我家附近超速驾驶的汽车绝非对手。只要他们勉强在停车标志前做个样子停一停,那么驶到下个十字路口踩刹车前,速度就不可能超过五十。我总归赶得上他们,我可以跑过草坪、人家的门廊,越过秋千和小孩的嬉水池;我可以穿过灌木围篱,或飞身跃过。我的引擎没有声音——而且稳定、永远调节在最佳状态——有其他车驶近,我都听得见;我不需要在停车标志前停车。
最后我都跑赢他们,我向他们挥手;他们总是停车。虽然我显然处于令人佩服的追车状态,真正让超速者望而生畏的,倒不是这一点。不,让他们生畏的几乎总是我那份舐犊之情,因为他们几乎总是很年轻。是的,我的舐犊之情让他们清醒,几乎每次都成功。我劈头就问:“你看见后面我的小孩吗?”我焦虑地高声问他们。超速的老鸟被问到这种问题,都立刻害怕撞倒了我的小孩。他们立刻变得自卫。
“我有两个年龄很小的孩子,”我告诉他们。我刻意营造戏剧气氛——我的声音会有点颤抖,好像我在克制眼泪,或某种难以言喻的愤怒,或两者皆是。他们或许会以为我在追捕绑匪,或我怀疑他们会性侵害儿童。
“怎么回事?”他们千篇一律会问。
“你没看见我的小孩,是不是?”我重复一遍,“一个小男孩用一辆红色的小车拉着一个小女孩?”这当然是捏造的,我有两个儿子,他们也不真的那么幼小。他们这时可能在看电视,或在公园里骑脚踏车——那儿很安全,没有汽车。
“没有,”困惑的超速者说,“我看见小孩子,好几个,但没看见你说的这两个。为什么问?”
“因为你差点撞死他们。”我说。
“可是我没看见他们!”超速者抗议道。
“你开得太快,所以才看不见!”我道。这句话一出口,就像他们犯罪的证据;我说这句话的神情就像已握有确凿的证据。他们永远无法确定。我反复排练,娴熟无比。我拼命冲刺的汗水,这时开始从我的八字胡和下巴往下滴,落在驾驶座的门上。他们知道只有真正为孩子担忧的父亲,才会跑得那么快,像疯子般瞪着人看,蓄那么无情的八字胡。
“对不起!”通常他们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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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附近到处是小孩,”我总是告诉他们,“你可以到别处去开快车,不是嘛!拜托你,为小孩着想,再也不要来这一带开快车。”要知道,我的声音绝对不凶恶;总是哀求的声调。但他们看得出,我那双诚恳、热泪满眶的眼睛背后,有个备受压抑的狂热分子。
12海伦的决定(9)
通常开车的都是大孩子。有股烧汽油的冲动;他们需要以疯狂的速度跟着车上收音机的音乐跑。我不想改变他们。我只希望他们到别处去做这种事。我承认马路是他们的;我在马路上锻炼,都谨守本位。我在路肩的软土、灼热的沙砾、酒瓶的碎玻璃之间跑——踩过被压扁的猫、被分尸的鸟、被揉烂的保险套。但在我住家附近,汽车不能称王;还不能。
通常他们会学会。
跑完五里,我做五十五个伏地挺身,然后五百码短跑,接着五十五个仰卧起坐和五十五个转体动作。倒不是我对数字五特别感兴趣;而是因为做费力而不花脑筋的体操时,不要记那么多数字会容易点。淋浴后(大概五点钟),从黄昏到晚上,我让自己喝五瓶啤酒。
晚上我不追车。孩子晚间不该出外玩耍——不论在我家附近或任何地区。我相信整个现代世界里,晚上汽车是大王。郊区也不例外。
事实上,晚间我很少出门,也不准我的家人冒险外出。但有次我去调查一桩明显的意外——黑暗中忽然布满车头灯向上投射并爆发开来的线条;沉默被金属的呐喊和碎玻璃的尖叫刺穿。不过半条街之外,我那条街阴暗完美的正中央,一辆吉普车翻覆,流出机油和汽油的血液,极深的一摊,我看见里头有月亮。唯一的声音:炽热的管子和熄灭的引擎里热气的哔啵。吉普车好像触发地雷而翻覆的坦克。人行道遍布崩突裂痕,显示这辆车于此静止之前曾经数度翻腾滚跌。
驾驶座侧的门只能开一道缝,但已足够奇迹般地使开门灯发亮。亮起的车厢内,方向盘后面——仍然头下脚上,仍然活着——有个胖男人。他看来没受伤。他的头顶小心地靠在车顶上,现在那儿当然变成地板了,但这人似乎并没有清楚地意识到环境的变化。他的表情主要是困惑不解,因为他头旁边有颗咖啡色的大保龄球,像另一颗头;事实上,他跟保龄球脸贴着脸,感觉可能蛮像贴着情人被砍下的脑袋。
“是你吗,罗杰?”这人问道。我不确定他是跟我、还是跟保龄球说话。
“不是罗杰。”我替我们两个回答。
“罗杰白痴大鸟蛋,”这人道,“我们的球换错了。”
我猜他说的是保龄球。
“这是罗杰的球,”他解释道,对贴在脸颊上的咖啡色大圆球示意,“我早该知道这不是我的球,因为它装不进我的袋子。我的球可以装进任何人的袋子,但罗杰的球真的很奇怪。我正试着把它塞进袋子,吉普车就从桥上翻下来了。”
虽然明知道整个这一带根本没有桥,我还是试着想象那一幕。但汽油溢出的咕噜声,活像啤酒通过口渴的人的喉咙,让我分心。
“你该到外面来。”我对头下脚上的保龄球员说。
“我要等罗杰,”他答道,“罗杰马上就到。”
果然没错,街上驶来另一辆吉普,好像它们是行军的队伍中被拆散的一对搭档。罗杰的吉普车行进中没开头灯,也没有及时停下;它钻进胖子的吉普车里,两车结合在一起,像串连好的车厢,纠缠不清地又向前冲了十码。
看来罗杰果然是个白痴,但我只问他一个现成的问题:“是你吗,罗杰?”
“是啊!”那人道,他还在震动的吉普车是黑色的,正在轧轧作响;挡风玻璃、头灯、散热器的碎片洒了一地,像喧嚣的花纸屑。
“除了罗杰还有谁!”胖子保龄球员呻吟道,仍然头下脚上——仍然活着——坐在他的车厢里。我看到他的鼻子流了点血,似乎是保龄球撞出来的。
“你白痴,罗杰!”他喊道,“你拿了我的球!”
“噢,那也有别人拿了我的球。”罗杰答道。
“我拿了你的球,你白痴。”胖子吼道。
“哼,这笔账可不能一笔勾销,”罗杰道,“你开了我的车。”罗杰在黑漆漆的车厢里点燃一根香烟。他似乎无意要爬出撞烂的车子。
“你该打开警告闪灯,”我建议他,“那个胖子应该爬出你的吉普车。到处是汽油,我认为你不该抽烟。”但罗杰继续抽他的烟,坐在第二辆吉普车洞窟般的沉默中不理会我,胖子再度大声喊——好像在做一场又从头开始的梦——“是你吗,罗杰?”
12海伦的决定(10)
我回到家去叫警察。若是白天,在我住的这一带,我绝不会容许这种罪行,但交换吉普车开去打保龄球的人,在郊区超速案例中相当罕见,而且我判断他们是合法地迷路了。
“哈啰,警局吗?”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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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学会对警察可以预期什么、不可以预期什么。我知道他们不怎么赞同老百姓代为逮捕违法者;而每次我报案说有人驾车超速,结果都令人失望。警察似乎对细微末节不感兴趣。我听说他们对于逮捕某些人还是有兴趣的,但我相信他们对超速者基本上持同情的态度;而且老百姓替他们执行逮捕工作,他们一点也不领情。
我报告了保龄球员车祸的地点,警察照例问报案者的名字。我告诉他们:“罗杰。”
这我知道——以我对警察的认识——会很有趣。警察对于骚扰报案的人,总比骚扰真正犯罪的人还有兴致。果不其然,他们抵达之后,就盯上罗杰。我看见他们在街灯下争论,但我只听得见他们谈话的一部分。
“他就是罗杰,”胖子不断嘟哝,“从头到脚都是罗杰。”
“我可不是那个打电话给你们的混蛋罗杰。”罗杰对警察说。
“没错,”胖子宣称,“这个罗杰打死他都不会打电话给警察。”
过了一阵子,他们开始朝我们黑暗的小区大呼小叫,叫另一个罗杰出来。一个警察喊道:“这儿有叫罗杰的人吗?”
“罗杰!”胖子尖叫道,但我和我邻居黑漆漆的房子都保持沉默。我知道,天亮的时候,他们都会离开,只留下油迹和碎玻璃。
我松了一口气——而且,汽车被毁总让我开心——守望到天将破晓,连接在一起的笨重吉普车终于被拆开、拖走。它们像两头筋疲力尽的犀牛,在郊区交媾被逮个正着。罗杰和胖子站在那儿争辩,还甩着保龄球,直到街灯都熄灭;然后就像接到讯号一般,他们握握手,朝不同方向走去——徒步,好像他们知道路似的。
警察早晨来调查,仍然很在意另一个罗杰的所在。但他们从我这儿问不出什么——就像我每次通报有人超速,也总是让他们一问三不知。“好吧,下次再有这种事,”他们对我说,“一定要通知我们。”
很幸运地,我很少需要警察;我对第一次触法的人就能有效遏止。我只有一次第二度拦住同一个超速者的记录——而他也只犯了两次。那是个傲慢的年轻人,开鲜红的货卡。车厢上漆着艳黄的字体,是水电行的广告,包办一切水电工程:
欧·费克多水电工程公司
对超速的累犯,我的态度直截了当。
“我要打电话给警察,”我对那年轻人说,“我还要打电话给你老板费克多先生;我上次就该打电话给他的。”
“我是我自己的老板,”年轻人道,“公司是我开的。滚你的吧!”
我才知道面前的就是费克多本人——一个矮小但很成功的小伙子,对一般人心目中的权威嗤之以鼻。
“这一带有很多小孩,”我道,“其中两个是我的。”
“好啦,你已经说过了。”水电工道;他发动引擎好像在清喉咙。他的表情有点狰狞,好像有几缕阴毛长在他年轻的下巴上。我把手放在门上——一手扣着门把,一手压着摇下来的玻璃。
“拜托不要在这一带开快车。”我说。
“好,我会尽量。”费克多道。本来我想就这样算了,但那水电工点了根烟,对我微笑。我仿佛在他那张可恶的脸上看到全世界最大的轻蔑。
“要是再被我逮到你这样开车,”我说,“我就把通乐塞进你屁股里去。”
我们瞪着对方,费克多和我,然后他猛踩油门、快打排档;我被迫赶快跳到路旁。我看见水沟里有辆运土车,小孩玩具;前轮不见了。我一把抓起它,追着费克多的车就跑。五条街以后,我追得够近,便把运土车扔过去,砸到水电工的车厢;它发出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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