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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女在古代-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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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杏花春雨中,一个女子撑着一把油纸伞,缓缓的行走在河边。此时行人极少,因为这雨虽然缠绵,但对于见惯了雨的江南之人来说,实在已经是看倦了的风景。
扎着小辫的孩子此时正得意的拎着手里的桶,沿街叫卖,伞也不打,蹦跳着,心里满是快活哩。趁着下雨前的那阵子下河捉的鱼,此时满满一桶,又能卖不少钱了。
孩子拉住那打伞的女子:“姐姐,买鱼吗?新鲜得很,刚从河里捉上来的。”不待女子开头,自己倒先愣了一下,“姐姐,你还是多吃素菜吧。”说完仍旧提着桶一蹦一跳的走远了。
只留下打着油纸伞的女子迎风流泪,啜泣间一身的肥肉默默的抖动着。仿佛诉说着一个哀伤的故事。
那朵肥胖的女子颜夕来自遥远的未来,那是一个歧视胖子的时代。胖子是罪不可恕的,是永不超生的,提起胖子人们永远是一副嗤之以鼻的模样。
那天也是一个寂寞的雨天呢,颜夕脑海里闪过穿越前的画面。和自己大学就开始谈恋爱的男友,曾经的执手相依的画面也是十分美丽的。那个时候她的身体还只是微微发胖,不错的五官显得有些圆的脸蛋非常可爱。虽然颜夕是个胖子,但是她还是一个很有追求的胖子,平时喜欢读些风月的诗歌。
颜夕在大学的班级里长得还算不错,因此在迎新晚会上被班上推出来参加了小品演出。那个小品是搞笑版的《西厢记》,她在里面饰演可爱善良的红娘。她想着大学的第一次演出,怎么能不卖力一点呢,恰恰是这份卖力被一个男子静静的看在了眼里。
该男子是中文系的一名及其普通的学生,平时爱好写诗。他用手扶了扶500度的眼镜,深邃的眸子里含着氤氲的光,此刻,一股诗兴正在他的内心翻涌着、翻涌着,就要破喉而出。终于,在颜夕班级的小品表演结束之后,这名男子勇敢的跑向了舞台,英勇的夺过了主持人手中的话筒。用他哽咽的声音,在满室昏暗的光中,倾诉了自己的感动,“啊,红娘。你用你的红唇,换来了一对鸳鸯。啊,你是多么的伟大。啊,红娘。”
全场死一般的寂静。
颜夕同样是死一般的安静。
大家被这个热血的诗人震撼了,紧接着,全场爆发出热烈的掌声。不为别的,只为了这个男子的勇气鼓掌,其中甚至夹杂着口哨声。
诗人廖凡镇定的对着台下鞠躬致谢,不见一丝慌乱,可见这也是一个见过大世面的人。他把话筒还给一脸惊惶的主持人,面带微笑心满意足的下台了。
至此,颜夕便和这个叫廖凡的男子产生了密不可分的联系。
因为廖凡作诗的对象是红娘,自然而然的,颜夕也成了躺着中枪的调侃对象,以至于班上的人每个见了颜夕都要不约而同的用同一种方式打招呼,“啊,红娘!”
颜夕苦不堪言,作为一个吃货,那几天她连最爱的红烧肉都吃得不香。
有一天中午颜夕吃过饭,正在阳台晾衣服的时候,忽然被楼下的一阵声响惊动。众多的人聚集在楼下,似乎在进行某种庄严的宣誓。颜夕心想,如此活动怎可缺少我呢,她匆匆把剩下的衣服晾完,趿拉着拖鞋就冲下去了。
却问来者何人?原来此人正是廖凡,他自从那日作诗之后,深深的觉得那位“红娘”必定会被他的才情所打动,转而辗转的找到他,两人开启一段唯美的爱情故事。
谁知连续等了几天都毫无反映。正在苦闷,忽然灵机一动的想到,古往今来的女子莫不矜持,想必这位“红娘”也是如此,便一边为自己的机智点赞,一边找人询问到了“红娘”的信息。这天正是大张旗鼓的来表白的。该怎么把女主角叫出来呢?这个问题廖凡还没想好。该怎么让女主角答应他呢,廖凡认为这个问题根本不用想,哪个女孩子会不喜欢想他这样的才子呢?
果然廖凡是对的,他刚到楼下,摆好阵势,还没喊人呢,那丫头就自己下楼来了。他内心再次为自己的个人魅力而点赞。
颜夕本来是奔着看热闹来的,结果一下楼,就被人群中那格外显眼的毛笔字给闪瞎了眼睛。那幅“墨宝”用两根杆子支撑着,拉得很宽,远看就像一不小心被扯开太多的卫生纸。但这些细节其实我们也不必去在意太多,因为这墨宝的内容才足以让人青衫湿透。上面书写的内容正是“啊,红娘。你用你的红唇换来了一对鸳鸯……”
颜夕瞬间觉得廖凡真是个世间难得一见的奇男子,心里也默默的在为他的逗比点赞。没等她点完赞,廖凡已经火眼金睛的把她从人堆里寻了出来。
“红娘,看我赠你的这幅字画可好?”他眉目疏淡,手里还握着一把折扇,仿佛只是在说一件极平常的事。事实上,他已经登上了校园bbs头版头条,这必须是一个轰动校园的大事件。
颜夕爱读诗,她也敬佩诗人,虽然廖凡不符合她心中所想的诗人形象,但她觉得必要的尊重还是得给的,于是她很真诚的说道:“很好啊,想不到你的书法这么棒。还有,我不叫红娘,我叫颜夕。”
“颜夕,颜夕,好名字。今日暂且如此,我们明日再会吧。”廖凡说完,把那两根支撑墨宝的竹竿收起来,意气风发的走了。
只留下颜夕独自风中凌乱,“再……会。”再也不会好嘛,我已经不能承受更多的惊吓了。
第二天,廖凡又用他独特的方式与她见面了。颜夕正上着专业课呢,一个声音在教室门口低声说了句什么,随后教授就出去了。再回来的时候,教授手里拿着一封叠得整齐的书信,“谁叫红娘?有人委托我把这封信交给红娘同学。”
颜夕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周围的同学都在挤眉弄眼的。教授一看就明白了,用眼神暗示颜夕赶紧来把信领下去。只听得头顶教授微微一叹,“想不到现在的学生浪漫得如此古典啊。”手上的一封薄信是如此的烫手。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快看看写的啥?”一回到寝室,室友便激动万分的把信夺了过去。刚刚在教室大庭广众之下,被众人虎视眈眈的目光盯着,实在是没好意思打开看。
“深夜里,我想起了你。一个诗一般美好的女子,给了我一整天,晴好的天气。”一个室友作深情状缓缓的念出了这首诗。
“哈哈哈,红娘妹子,看人家想你都想得睡不着觉了。”
“就是,就是,辗转反侧,寤寐思服。”
七嘴八舌的声音各种调侃着,信纸不知何时飘到了地上。颜夕捡起来一看,上面的字还是很不错的,俊秀的行书,看起来很舒服。鼻端好像也飘着某种味道,颜夕把信纸靠近鼻子,用力的闻了闻,一股淡淡的青草气息?
凑得太近时,好像又没有任何味道。于是再拿开一点,果然,有青草的味道。
颜夕不知道,这一幕已经被黑心的室友用高像素的手机愉快的拍了下来,传给了正在等消息的廖凡。
廖凡的室友也纷纷挤过来看。
“颜夕竟然对着廖凡写得诗歌爱不释手,还在拿在嘴边亲吻,天哪。”一室友撑着头暗想。
“颜夕的嘴唇还挺美的。”一室友关注的重点似乎不对。
剩下最后一枚室友和廖凡摸摸的对着眼神:怎么样,哥们,以我浸淫言情小说数年来的经验来看,女生就爱淡淡的青草味。
廖凡默默点头,同时闻了闻自己手上还没有散去的青草味,和床下那一捆巨大的青草——是趁着昨晚的夜色去学校的草地上割来的。呜呼哀哉,今天吃饭闻着这一股子味儿都觉得自己是在吃草。
于是,颜夕深情亲吻廖凡的书信的事件就这样轰轰烈烈的传开了。
于是,颜夕也就糊里糊涂的和廖凡在一起了。
虽然颜夕不知道两个人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但是她来不及思考这样有深度的问题。大学附近总是有各种美味的食物,每当她郑重的思考这个问题,总会被附近飘来的食物的香味所吸引。
是以,刚开始只是微胖的颜夕迅速的发胖了。
曾经明亮清澈的大眼睛,被脸上的肥肉胁迫着迫不得已的变小了。小巧的嘴巴嘴角开始下垂。颜夕在照镜子的时候也发现了这些变化。思量着自己是不是该控制一下饮食了?或者运动一下减减肥?
作为她男朋友的廖凡会说:“你这样的充满诗意的女生不应该为这些俗事烦恼。人生得意须尽欢,喜欢什么就应该纵情恣意的去享受。”
一番话,说的颜夕心里也熨帖了,她就知道,廖凡既能写诗,便不是一个会介意她体重的人。可惜,她完全的错了。
毕业的那年,大家都是奔波着找工作。这个时候的颜夕已经是个让人无法忍耐的胖子,当她带着自己的简历各家公司去面试的时候,那身肥肉也没能离开她。阳光下的肥肉在汗水的滋养下,油滋滋的,活像架在烤架上的鸡腿,让人生出油腻之感。
那个雨天,在她的简历无数次被拒之后,廖凡提了分手。
“一开始我是喜欢的可爱率真。你演的红娘几乎是马上就吸引了我。”
“那为什么……?”颜夕的小眼睛里掉出了眼泪。
“可是,你现在已经变了。我喜欢上的是那个宛如人间精灵的小仙女。现在你给我的感觉已经完全不是这样了。”廖凡说着,看了颜夕一眼,一阵恶寒,迫不及待的把视线转向一边。难以想象,之前自己是如何和这样的一个女人谈了几年的恋爱的。
颜夕有些迷惑,她以为廖凡是指她的性格变了,所以还在继续追问:“可是我觉得我没有变啊,是我变得俗了,所以你讨厌我了吗?”
廖凡知道不说清楚,颜夕肯定是不会明白的,所以,他一狠心,干脆点明:“你知道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诗人。”
颜夕点点头,这个她一直都知道。
“我从小渴盼的恋人,是一个能够在深夜为我红袖添香的女子。她可以不美,但是她是一个婀娜多姿的女子,走起路来仪态万方。偶尔恼了抿嘴一笑,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让我心生喜爱。曾经,我以为你是这样的女子。但是,现在,你不是了。”
颜夕这下明白了,她想起镜子中的自己,完全和廖凡说的是千差万别啊。她再次艰难的点点头。
可是,分手不争辩两句好像也不太对。
所以她开口了:“以前我发胖的时候,你不是说人生得意须尽欢,减肥那是俗人才干的事儿吗?”这句话她记得很清楚,因为一直以来她都把它当成廖凡爱的体现。
“是啊,人生得意须尽欢。所以,我现在不喜欢你了,我也可以选择和你分手,尽情的享受我自己的人生。”
原来也可以这样解读的,是这样没错。可是。算了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廖凡本来以为颜夕会再挽留,没想到她就这样同意了,而且转身就走。他不知道胖子也有胖子的尊严。
雨越下越大。
颜夕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哭了。两条象腿踩着一地的泥泞感觉尤其悲摧。
其实她不喜欢诗人,写不喜欢读诗。可是她慢慢的喜欢上了廖凡的温柔。其实她讨厌逗比,讨厌自视甚高,可是廖凡的坚持让她讨厌不起来。
四年的感情,有的人轻易的就可以斩断,只是因为对方不合格。四年的时光,颜夕知道自己不会忘记。
她想从现在开始她讨厌诗人了。红袖添香什么的,更讨厌。
忽然,颜夕灵机一动,想起电视剧的主角失恋后,总喜欢淋着大雨大吼大叫。所以她干脆也把伞扔了,淋一场雨,明早醒来过后还是好汉!
结果,因为雨水太大糊住了她的视线。她没看清前面有块大石头,直愣愣的撞了上去。脑袋一黑,失恋的雨夜就这样结束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章

脸上痒痒的,颜夕睡得正踏实。一双胖乎乎的手勉为其难的爬到脸上去,狠狠的扇了自己一巴掌。喔唷,真疼啊。
眼睛睁开才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株柳树下,柳条儿很长。随着风儿轻轻的拂动着。颜夕一骨碌爬起来,这是什么地方?柳树种在河提上,下面是潺潺流动的河水,一色的杨柳青青。
颜夕这才想起来,那该死的的廖凡甩了自己,要去寻找他的“红袖”了。哼,别红袖没找到,找个绿帽子戴着,那才好看呢。
不过这是个什么地方?满眼的碧色倒是分外的好看,景色也美。她拨开柳树慢慢的走出去,不远处是一座石桥,河边两个人正在依依不舍的告别,他们竟然穿的是电视剧里面的古代长衫。其中一个男子看起来魁梧些,也高大些,手里拿着一把秀气的油纸伞,伞上彩蝶纷飞。他硬要把伞塞给另外一个清秀些的男子。那男子坚持不要。
颜夕觉得疑惑,更近一步的走上去,想要把他们的话听得清楚一些。
只听得那魁梧些的男子声音羞羞答答的说道:“硬要我把话说清楚你才肯拿吗?我们在书院相处的这两年时光,点点滴滴,都让我不能忘怀。如今,朝中动乱,我父急召我回去为他分忧,不得已而与你分别。你且等我两年,待我有一番作为之时,便是来迎你之日。”
“梁兄对我的深情厚谊,令我也十分感动。但是这把油纸伞作为信物,是否太过脂粉气了?你我皆以成年,之后面貌也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想相认是非常容易之事。”那秀气书生拱手说道。
颜夕听见梁兄一句,暗想,莫非是在排练话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一个魁梧必是男子,一个清秀宛如佳人,越看越像。她又走近几步,毕竟是活生生的话剧表演,此刻她刚刚失恋,心情不佳,不如用这个来解解闷。
姓梁那人却不含蓄,一把抓住清秀书生的手,眼含秋波凝视着面前的人儿,说:“你不必再装了,我知道你是个女儿家。我说过,等我功成名就之必要来迎娶你的。”说完在清秀书生的额上小心的印下一吻,把伞往他手里一塞,转身大步走了。
留下清秀书生独自在温柔的春风中凌乱了。
他嘴里还哽咽着一句话,没有说出口,却被这个吻彻底的给扰乱了。那句话是“我真的是个男的!”
颜夕觉得这个话剧排的还不错,只是对某些细节有些改编。比如梁山伯明明是贫家子弟,这会儿看来似乎家里还是个当官的?又比如,当年看《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时候,她一直觉得梁山伯是个呆萌的书生,没想到还这么霸气。
艺术贵在创新,这样演起来更加的新颖别致。
那位梁兄是一去不回头了。颜夕走上前去,拍了拍清秀书生的肩膀,大声叹道:“行啊,姐们,演的不错。什么时候公演,我可以来凑个场子。”
清秀书生莫名其妙的看着穿着奇怪服装的颜夕,把她搁在他肩膀上的手打开,把油纸伞扔的远远的,去河边洗脸去了。要知道,男的亲男的,真的恶心得要死。
“诶,大姐,你的伞忘拿了。”
河边那位把额头洗的通红的“大姐”冷冰冰的说:“我是男的,还有,闭上你的狗嘴。”说完就转身离开了。
颜夕欢快的把伞拾起来,做工精致,伞骨匀称,这是真正的好伞啊。没想到就排练一下的功夫就不要了。真是太浪费了。她把伞捡起来激动的抚摸了一遍又一遍,决定回学校了。她觉得肯定是昨晚自己醉酒走错了路,所以到这个地方来了,幸好身上还带了一百块钱,到时候实在找不到可以坐计程车回去。
结果越走是越不对劲,怎么满大街的人都穿着古装?卧槽,这不科学啊。难道自己现在是来到了横店?横店隔着颜夕就读的大学可是十万八千里了,这更不科学吧。
走来走去发现毫无头绪,附近无一处熟悉之路,也无一个熟悉之人。无奈之下,只好找街边卖豆腐的大妈打听了一下。
“阿姨,请问去xx大学怎么走?”颜夕用软萌甜的声音向大妈问道。
大妈耳朵有点背:“姑娘,你说啥?买两块豆腐,好嘞。”说着忙不迭的替颜夕装好了两块豆腐。“我就说,像你这样的年轻姑娘还是少吃点肉,瞧瞧你脸上的肉都可以打秋千了,晃来晃去的。还是多吃点豆腐靠谱了。”
颜夕只好跑到大妈身边,靠近她的耳朵,大声说:“阿姨,请问xx大学怎么走?还有哪里有公交车站?”
大妈这次听清楚了,不过她不懂“阿姨”是什么玩意儿,也不知道“xx大学”是个啥。这边经常会有胡人来往通商,想必这位姑娘必是外邦之人了。所以她极有耐心的说道:“姑娘是外邦人吧?这中原地区来往的外邦人也不少了,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但是看样子你是迷了路,这里是汉阳,南国的边境小城。”
颜夕似乎明白了什么。
她默默的掏出手机。
手机上的时间还显示着2013年6月23日。
但是,根据这个人所说,她应该是穿越了。这里毫无疑问是个古色古香的年代。大街上人来人往,皆是身着长衫长裙,唯独她自己穿着一身连衣裙和高跟鞋,与周围格格不入。
一种迟来的悲凉涌入心中。从此,这个大千世界,只有我一个人了吗?颜夕心想,自己的父母又该怎么办呢?好不容易把自家女儿培养到大学毕业,却没想到因为一个渣男要和她分手而让她穿越到这个莫名其妙的世界。
天空中,不知道什么时候飘起了柔软的雨丝,沁的颜夕的眼睛开始迷蒙了。买豆腐的大妈收了摊,周围的人也三三两两的离开了。只剩下颜夕一个人在雨里。她把之前捡的那边油纸伞撑起来,暂且漫无目的的在异域的街道上走了起来。
身上的人民币肯定是用不了了。为今之计,只能先去找点活计赶着,解决温饱。颜夕在大学学的是美术,于是她想去街头帮人画像赚钱。但是现在一文钱都没有,纸笔也买不起,肯定不现实。
鼻尖飘来悠悠的饭菜香气。颜夕循着香气向左一望,一座恢弘的楼阁伫立在周围一群低矮的建筑旁显得格外显眼,大门上挂着牌匾。上书“飘香楼”,出入客人极多。
“饭馆!”颜夕眼睛一亮,肚子顿时咕咕作响起来。脚步不由自主的迈向了飘香楼。
小二在门口将颜夕上下打量一番:“诶,客官。外邦人么?来尝尝我们汉阳第一酒楼的手艺嘞,包您吃了还想吃。”
面对小二的盛情邀请,颜夕艰难的吞了吞口水,说:“那个,小二大哥,你们这儿要洗碗的吗?”
小二眉头一挑,把搭在肩上的帕子一挥,“去去去,别跟我这儿逗乐了,吃不起饭就一边去。我们家洗碗的可不挑您这样儿的。”小二说的是实情,这飘香楼作为汉阳第一酒家,在里面的服务人员待遇高。人自然也是经过精挑细选的,不是随随便便的进来一个人就要的。
颜夕觉得丧气,这什么世道?连洗碗也不要她。天要绝我啊!
正失意间,一个戴着方帽,留着长须的中年男子叫住了她,“姑娘且慢。在下是天祥布庄的掌柜,有些事想同姑娘商量着。”
颜夕警惕的打量了此人几眼。那人会意过来,为了打消颜夕的疑虑便道:“姑娘不用担心我有什么歹心,毕竟,凭着姑娘的这丰满的身材,我也难以对你生出不良想法。只是见姑娘虽身材丰满,穿着这身裙子竟然意外的贴身好看。所以想仔细的看看姑娘的衣服罢了,如果可以我希望能够买下来仔细研究。”
颜夕感觉心中又被插入了三把利刀,妥妥的插出了三个血窟窿,正汩汩的往下淌血。身材丰满真委婉啊,呵呵。
作者有话要说:

☆、第四章

分手那天,颜夕穿的是一条新买的雪纺裙。不得不承认,在大学里面忙着谈恋爱、忙着吃喝,却惟独忘了学习。再加上形象不佳,导致求职困难。生活让她灰头土脸,不过因为那天想到是去和好久没见面的男友约会,还是把自己给打扮的萌萌哒,只不过没想到廖凡轻易的就否定了一切,提出了分手。
这条雪纺裙很仙气,层层叠叠的荷叶边遮盖住了颜夕身上的肥肉,中间又设计了收腰款式,如果不是颜夕粗壮的手臂和小腿还露在外面,老板也不会看出来颜夕的肥胖。
为了自己的生计考虑,颜夕当然十分痛快的就同意了老板的要求,换来了一两银子外加一套当时平民女子的裙装。
出了布店大门才发现自己无处可去。想起以前古装电视剧中一般都写到主人公在结着蜘蛛网的空无一人的破庙中休息,颜夕灵机一动,向路人打听起附近是否有寺庙。路人的眼神透着股诡异,倒也没多说什么,只简单的指了路。最后还是不放心的问了一句:“敢问姑娘打听破庙去处是何原因?孤身一人,还是小心谨慎为妙。”
颜夕没多想,写过路人便向路人所指之路走去。
这个破庙倒也不破,只是因为久无人朝拜,看起来有些年久失修了。慈眉善目的观世音菩萨手持玉净瓶,拈花微笑。下面却是凌乱不堪。
踩好了点,有了睡的地方,颜夕便打算出去买些吃喝。手里虽然握着一笔挺多的钱,但是在没找到生计之前,她也不敢乱花。先去钱庄把手里的银子兑成铜钱,把剩下的小心的揣在贴身的口袋中,取了100文放在外面零用。
之后去市场买了两个馒头、一小袋米和打火石,又在寺庙附近拾些柴草,这才安心的生起火来。这顿饭注定要吃的没什么滋味了,不过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下有得吃就已经很不错了。寺庙里有一口不知道是谁遗留下来的锅,摆放在角落,颜夕当下也不客气,用几个木棒支撑好,架在柴火上慢悠悠的熬起粥来。
晚上,天已经完全黑了。四处寂静无人,只余下颜夕面前的这团火烧的正旺。颜夕找了一根木签把馒头撕成小片,放在火上烤,好歹也闻到了一股香味。小米粥也在锅里咕噜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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