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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读本-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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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之,如果不能小惩而大诫,就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越陷越深。有这样一个故事很能说明这个道理:儿子少年时偷鸡摸狗,母亲不但不对其进行批语教育,反而喜形于色,夸奖鼓励。后来儿子越偷越大,最后发展为杀人越货,被逮捕处以极刑。临刑前,儿子要求见母亲最后一面,在母亲吻他之时咬下了母亲的鼻子。——因为他痛恨母亲没有对他小时的坏行为进行惩罚,从而导致他犯下死罪。
“教”字示意图
近年来,报刊屡屡有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的报道,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导致这种恶果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作为父母首先难辞其咎。古语说:子不教,父之过。古“教”字由“孝”、“攴”组成,“攴”就是用棍棒敲打,“孝”、“攴”合在一起就是俗话“棍棒之下出孝子”的意思。在现代社会中,讲究法制、讲究以人为本,对孩子进行体罚固然是行不通的,但如果我们把这个“棍棒”理解为严厉,还是可取的。无奈,现在有很多父母对孩子从小过于溺爱、娇惯,对孩子的坏习惯熟视无睹,等到发现孩子已经养成了坏习惯,孩子也已经长大,有了个人独立的意志,再想纠正已经晚了。由此走向极端,发展到儿子杀老子、老子杀儿子的悲惨结局,也就不足为奇了。导致这种恶果的根本原因,还在于不能防微杜渐,小惩而大诫,正如《坤·文言》中所说:“大臣杀国君,儿子杀老子,不是一天二天的原因,苗头已经很早就有了,只是没有及早地发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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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噬嗑》:饮食之喻与犯人的改造(2)
六二:噬肤灭鼻,无咎。
六二:咬吃肥肉遮住了鼻子,没有过错。
肤,是指肥肉,具体指猪的腹部下面柔软无骨的肉。现代社会中,在大部分国家和地区,物质生活资料已经比较丰富,肉类不再是稀罕之物。由于食物丰富,人们很容易胖起来。但随着医学水平的提高,健康意识的提升,人们认识到肥胖是不健康的预兆和前奏,容易导致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为了防止发胖,很多人不吃肉,吃肉也吃点精肉、瘦肉,肥肉很少有人问津。但古代却恰恰相反,物质生活资料匮乏,肉类食品更是难得。并且相对于瘦肉来说,肥肉味道香、油水多,更受人欢迎,加上肥肉容易咬吃,食用时往往因用力过猛而把鼻子陷于其中,“噬肤灭鼻”就描绘了这样一幅活脱脱的饕餮相。
“肤”比喻所犯罪过较轻、容易整治驯服的犯人,“噬肤灭鼻”比喻整治犯人过于严厉、矫枉过正。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使犯人改过自新、走向正道,因此又说“无咎”。
六三: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
六三:咬吃风干的肉,中毒,有小麻烦,没有过错。
将肉风干,是古代保存肉类食物的一种方法,有些地方至今仍然沿用。风干后的肉干而硬,不易咬嚼;并且制作保存不当有时会变质,食用时中毒。爻辞以此比喻犯人不易整治,给执法者制造诸多麻烦、困难;同时,这其中也有执法者用刑不当的原因,因此说“小吝”。如能及时调整策略,改变方法,犯人终究会驯服,因此又说“无咎”。
九四: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九四:啃食干肉骨头,碰上了铜箭头。有利于艰险的占问,吉。
胏(zǐ),带肉的骨头。金,是指青铜。金矢,指青铜箭头。
今天的人们一提起“金”,就会想到黄金。然而“金”的本义并不是专指黄金,而是金属的总称。《说文》中说:“金,五色金也。”所谓的“五色金”是指金、银、铅、锡、铜、铁等金属,“金”中虽然包括黄金,但只是其中的一种,“金”专指“黄金”是汉代以后的事。商周时期历史上又称为青铜时代,由于冶炼技术还不发达,人们使用的金属器皿多为青铜制品,所谓的“青铜”是锡和铜的一种合金。《易经》所反映的是商周社会时期的生活,所以《易经》中的“金”只能是指“青铜”。
射猎的时候,射中了禽兽,有的时候箭头钳于禽兽的骨肉中,在烹煮猎物时也未将箭头剔出,因此啃骨头时会碰到箭头。骨头上残存的干肉本来就难啃,加上箭头遗留在骨头中,一不小心会磕了牙。在这里是把犯人比做一块难啃的骨头,比喻犯人难以整治,需要克服很多困难、下大力气整治方可驯服,因此说“利艰贞,吉”。
以“难啃的骨头”比喻难办之事或不易应付之人,在后来常用。电影《平原游击队》中有这样一个片段:李大娘拿出大枣招待游击队员,吃着吃着,有个队员吃出了一颗钉子,就开玩笑地问:大娘,怎么叫我们吃钉子呀?李大娘说:这是乡亲们叫你们拔钉子——赶快把鬼子的炮楼端掉。这与本爻中的比喻有异曲同工之妙!
六五: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
六五:啃吃干肉,碰上了铜箭头,占问有麻烦,没有过错。
黄金,也就是九四爻中所说的“金矢”。有的书说成是黄铜,黄铜怎么会跑到骨头里?说不通。
啃骨头上的肉时,由于比较难啃,啃吃的速度较慢,骨头上的箭头也容易发觉,而钳入肉中的箭头则很难发觉,容易误食伤人,以此比喻犯人难以整治更甚一层,因此说“贞厉”。虽然如此,但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使犯人改过自新、走向正道,因此又说“无咎”。
上九:何校灭耳,凶。
上九:肩扛的木枷遮蔽了耳朵,凶。
何(hè),“荷”的古字,肩扛。
上九为本卦的最上爻,爻位最高,因此也取象于人体较高部位的“耳”与之相应。“何校灭耳”象征严厉的惩罚。犯人不能因小惩而大诫,屡教不改,顽固不化,铤而走险,已不可救药,最终遭到严厉的惩罚,因此说“何校灭耳,凶”。
《噬嗑》:饮食之喻与犯人的改造(3)
针对本爻,《系辞》中发挥道:“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无益而弗为,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积而不可掩,罪大而不可解!”三国时刘备白帝城托孤,遗言其子刘禅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两句话就是由《系辞》而来,可作为每个人的座右铭。
综上,全卦由初九至上九,爻位逐次升高,比喻犯人的罪过逐步加重,因而惩罚也不断加重,最终由初九的“屦校灭趾”发展到上九的“何校灭耳”,那些意欲犯奸作科者应以此为诫!同时,由六二至六五,爻辞中描述的食物也愈来愈难以食用,比喻犯人罪过越大,往往也越难以整治、驯服,这对于劳教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贲》:文饰与本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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贲:亨,小利有攸往。
贲:通顺,对行为有一定的益处。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初九:文饰他的脚趾,放弃车子而步行。
六二:贲其须。
六二:文饰他的胡须。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九三:文饰打扮得容光焕发,占问永远吉。
###: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文饰打扮成白色,一队白马前来,不是强盗,是前来求婚的。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六五:文饰(女方)的家园,献上一束微量的帛,有麻烦,但最终吉。
上九:白贲,无咎。
上九:用白色文饰,没有过错。
贲(bì),文饰、修饰、打扮的意思。卦象离下艮上,离为日、艮为山,象征太阳落山的黄昏时刻,而这正是古代迎亲的时刻,如《说文》云:“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古代女子出嫁要经过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个步骤,“亲迎”就是在喜结良缘之日,新郎亲率鼓乐、仪仗、彩车,到女家迎娶新娘回自己的家,是以上六项程序中最重要、最关键的环节,通常听说的“婚礼”即从此开始。本卦以小见大,通过新郎在迎娶新娘过程中的修饰、打扮阐述文饰与本质的关系。
贲:亨,小利有攸往。
贲:通顺,对行为有一定的益处。
文饰相对于本质而言是外在的、次要的,而本质才是决定行为内在的、主要的因素。但这并不是说,文饰可有可无、无关紧要。文饰与本质二者相互结合,可以相得益彰。如《礼记·礼器》中说:“先王之立礼也,有本有文。忠信,礼之本也;义理,礼之文也。无本不立,无文不行。”以讲话为例,言为心声,能够表达一个人的思想感情。虽然说辞能达意而已,但如果讲话没有一定的文彩,就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感情,所讲的话也不能长久地流传下去,正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中说:“言以足志,文以足言。不言,谁知其志?言之无文,行而不远。”本质离开了文饰,就会显得不够完美;适当的文饰,有助于人们的行为更好地达到预定的目的。但相对于本质而言,文饰的作用毕竟是次要的,因此说“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初九:文饰他的脚趾,放弃车子而步行。
趾,脚指。其,指新郎。舍,通“捨”,放弃。徒,徒步、步行。
说“贲其趾”,一方面是因为初九是本爻的最下一爻,因此也取象于人体最下部的脚指。更重要的是,脚、足等在古代文化中有象征生殖器的意味。例如,神话中鸟神与太阳神有密切的关系,仰韶文化遗存中有神鸟负日图,很多出土的石刻画像中的太阳中都有一只飞鸟,而这只鸟往往又被说成是三足鸟,如王充《论衡·说日》中云:“日中有三足鸟。”鸟本二足而谓之三足,第三只足实际上是男性生殖器,这只要看一下新疆呼图县生殖崇拜岩画、内蒙古阴山岩画男女交合会意图中那被极度夸张突出、几乎与两足齐等的男根便知。由此后世又进一步以“鸟”指称男性、男根,如《西厢记》中描写崔莺莺与张生幽会,红娘遥见前来的张生,对崔莺莺说:“赫赫,那鸟来也。”又如《水浒传》中,李逵常嚷嚷:“杀去东京,夺了鸟位。”后来,也将不正当的性关系称为“有一腿”,这“一腿”就是指鸟的第三只足。不仅如此,吴天明《中国神话研究》中还指出:“与‘足’有关的字常常表示男根或雄性的性行为,如‘腿’、‘脚’、‘踏’等。”本爻中的新郎文饰他的脚趾,也有突出“性”的意味。
新郎有车不坐而步行,可能因为车子是供新娘乘坐的,或是专门运载嫁妆的;或者礼仪规定,新郎要亲自执绥御辇,不能坐车;也可能是新郎人逢喜事精神爽,以此宣泄内心的激动、兴奋;也可能是新郎为了向人们展示、炫耀他文饰后的脚。总之,无论出于什么原因,都如《象》所说:“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贲》:文饰与本质(2)
六二:贲其须。
六二:文饰他的胡须。
须,胡须。胡须是男子区别于女人的特有生理特征,是男子阳刚之气的一种象征,也是个人品德、品格的一种标志。
在古代,没有胡须,对男人来说是一种不足、缺憾。例如,张良是没有胡须的,司马迁《史记·留侯世家》中说:“我原来认为张良是一个很魁梧奇特的人,等看了他的画像,形状相貌如妇人、漂亮女子。”笔下流露出惋惜、遗憾之情。
男人没有胡须,往往是被嘲笑、嘲弄的对象。《三国志·蜀志·周群传》载有这样一个故事:刘璋的长史张裕多须,刘备调笑张裕为“诸毛绕涿居”。“涿”与“豚”音近,“豚”也就是屁股的意思,刘备说张裕“诸毛绕涿居”等于把人家的胡子说成荫毛、脸说成屁股。这是很不雅的。而张裕马上反唇相讥,说刘备是“潞涿君”。“潞”与“露”谐音,刘备又是涿县人,历史上真实的刘备原本没有胡须,是一个老婆嘴,所以张裕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因此,一些原来没有胡须的名人,在后来的历史记载中、戏曲人物形象中、画像中,人们也要把他们说成是有胡须的,或者在画像上为他画上胡须。例如,司马迁原来是否有胡须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司马迁曾被处以宫刑,就是被阉割生殖器。即使司马迁原来有胡须,在受了宫刑以后,胡须也会消褪。但是后人塑像时仍然要给他画上胡须。
同时,也受《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的观念影响,古人对胡须特别珍惜和保护。如西晋的张华长有漂亮的胡须,为避免胡须被玷污,常用丝帛将胡须缠起来。
胡须对古人来说是如此重要,承载了如此之多的文化内涵,难怪新郎要文饰他的胡须了。
由初九的“贲其趾”到六二的“贲其须”,可见新郎自下而上、从脚到头经过一番精心的修饰、打扮。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九三:文饰打扮得容光焕发,占问永远吉。
濡如,润泽、容光焕发的样子。从总体上描述新郎经过文饰、打扮后的效果。经过修饰打扮,加上迎娶时的心情激动、情绪亢奋,新郎面目润泽、容光焕发。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喜事,在迎娶时修饰、打扮一下,在情绪表现得过分一些,都是人之常情,作者对此持肯定的态度,因此说“永贞吉”。人们对此也都理解,习以为常,没有人会认为怪异,说三道四,讽刺嘲笑,正如《象》说:“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文饰打扮成白色,一队白马前来,不是强盗,是前来求婚的。
皤(pó)、翰,都是白色的意思。修饰打扮以白色,所骑的马也是白色。由于是黄昏之际,迎亲的队伍使人疑心是强盗。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六五:文饰(女方)的家园,献上一束微量的帛,有麻烦,但最终吉。
丘,山丘。丘园,也就是是座落在山丘上的家园,在这里是指新娘的娘家。束,帛的数量单位,每束五匹,每匹一两,总共五两;每匹两疋,总共十疋。戋戋(jiān),少的样子。
迎新队伍来到女方家园所在地,装饰了一下女方的家,献上一束帛,这也就是婚仪中的“纳彩”。迎亲中献帛本来只是一种象征,所献帛的数量多少礼仪中有明确规定。可是女方家并不认同这种礼仪,嫌彩礼微薄而产生不满,阻挠迎娶,因此说“吝”;但经过调解说合,女方家让新郎把新娘接走了,因此又说“终吉”,《象》说“六五之吉,有喜也”。
爻辞描述的这种情况古代早已有之。《列女传》中记载,邵南有一位姓申的人家女儿已经许嫁于丰家,但是由于丰家没有置备彩礼而想迎娶申家女,申家女因此不肯出嫁。在现代社会,尤其是一些落后的农村中,女方家中借嫁女之机向男方大肆索要彩礼的情况也屡见不鲜。这就把婚姻变成了一种买卖关系,颠倒了文饰与本质的关系。
《贲》:文饰与本质(3)
上九:白贲,无咎。
上九:用白色文饰,没有过错。
联系上文###“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六五“束帛戋戋”来看,新郎文饰以白色为主调,迎亲队伍所骑乘的马也是白色,作为彩礼的“帛”也是白色,大概当时崇尚、流行白色,因此上九爻辞总括说:“白贲,无咎。”
历史上商人崇尚白色,如《礼记·檀弓上》中载:“殷人尚白,大事敛用日中,戎事乘翰,牲用白。”以此推测,本卦所反映的应当是商代婚俗。
《剥》:“硕果”——宇宙生生的种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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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不利有攸往。
剥:不利于有所行动。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初六:剥蚀床到了床脚,不用占问,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六二:剥蚀床到了床板,不用占问,凶。
六三:剥之,无咎。
六三:剥蚀床,没有过错。
###:剥床以肤,凶。
###:剥蚀床到了人的皮肤,凶。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六五:很多的女人中,宫女因为能够接近帝王而被宠幸,没有不利。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上九:硕果没有被剥食,君子收获到一大车的果实;(硕果被剥食),小人靠吃荠根度日。
剥,腐蚀、剥落。从卦象上看,卦象坤下艮上,五阴爻在下,一阳爻在上,呈五阴进逼一阳之势,“剥”是指“阴”剥“阳”。
剥:不利有攸往。
剥:不利于有所行动。
从人事上说,阴象征小人,阳象征君子。五阴进逼一阳,象征小人进逼君子。小人之势嚣张,君子之势式微,大有阴霾压城、众芳芜秽的感觉。这种形势对君子是极为不利的,君子暂时是难以有所作为的,因此说“不利有攸往”。例如,战国时期的楚国,在楚怀王、楚襄王、上官大夫靳尚、怀王宠姬郑袖、令尹子兰等一班昏君、小人同流合污的政治环境中,屈原虽怀满腔救国之志,屡遭诽谤、猜疑、排挤、迫害,郁郁不得志,最后只能自沉于汨罗江以明志。
本卦卦象像一张床的形状,所以初六至###皆取床象,通过床由下而上被剥蚀比喻阴对阳的步步进逼。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初六:剥蚀床到了床脚,不用占问,凶。
以,及、到。蔑,不、没有。
阴湿之气过度使人生病,不利于健康。阴湿之气生于地,床的作用就在隔离阴湿之气。床脚是床与地面接触的部分,初六为第一阴爻,因此取象于床最下部的床腿与之对应。床腿被剥蚀,表明卧室中阴湿之气过重,所以不用占问就知道其结果是凶。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六二:剥蚀床到了床板,不用占问,凶。
辨,通“牑”,床板。六二爻位高于初六,所以取象于床板。阴湿之气剥蚀床到了床板,其严重性比初六的“剥床以足”又进一步,同样也是不用占问就知道其结果是凶。
六三:剥之,无咎。
六三:剥蚀床,没有过错。
之,联系上下文看,也是指床。同样是床被剥蚀,初六、六二、###都说“凶”,而此爻却说“无咎”,为什么?结合卦象看,六三虽然被消剥成阴,但它本身以阴爻居阳位,同时又与上九之阳相应,这也就意味着有复阳的可能。一旦时机来到,就可以阴退阳复,所以说“无咎”。《象》说“剥之无咎,失上下也”,就是说六三与它之下的六二、之上的###本来就格格不入,在本质上不是同类。
###:剥床以肤,凶。
###:剥蚀床到了人的皮肤,凶。
肤,《说文》解释说:“肤,皮也。”有人认为是指床面,也有人认为是指人的皮肤。六二中已经说剥蚀床到了床板,所以“肤”理解为人的皮肤,比较符合床象与爻位的对应规律。
其实,这两种不同的解释也并不矛盾。床的作用在于供人休息、睡觉。床面与人身最为贴近,人睡觉时皮肤免不了要与床接触。床面被剥蚀,睡在上面的人的皮肤自然也会被剥蚀。由剥蚀床进而剥蚀睡在床上之人的皮肤,会导致疾病产生,因此《象》说“剥床以肤,切近灾也”,那自然是“凶”了。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六五:很多的女人中,宫女因为能够接近帝王而被宠幸,没有不利。
“贯鱼”就是成串的鱼。东汉画像石上的“关雎求鱼图”###爻中已经说到“剥床以肤”,围绕床已经没有再可以取象的了。所以六五爻辞中切换了物象,以鱼象征、比喻众阴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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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硕果”——宇宙生生的种子(2)
鱼是生活于水中的阴类生物,与女人在阴阳属性上同为阴。又因为鱼尤其是双鱼的形状与女性外生殖器相似,并且鱼腹多子,生殖繁衍能力极强,所以在古代文化中,鱼成了女人的象征和比喻。如《诗经·召南·关雎》中云:“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以关雎鸟在河边捕鱼比兴君子追求心目中的淑女。又如《诗经·陈风·衡门》中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娶妻,必齐之姜?”吃鱼难道一定要吃河中的鲂鱼?娶妻难道一定要娶齐国姓姜的女人?也是以鱼比喻女人,以吃鱼比娶妻。
鱼象征女人。《剥》卦卦象中五阴一阳,其中五个阴爻象征众女,所以六五爻辞又把众女比做成串的鱼。诸阴爻之中,只有六五与上九爻距离最近,这就好像众多的女人中,只有宫女能够接近君王而受到宠幸一样。古代的君王,一个人拥有众多的嫔妃,难以普施雨露。嫔妃能够沾溉君王的雨露是一件幸事,所以说“以宫人宠,无不利”。如唐朝的武则天,起初只是一名宫女,因得到李世民、李治两代君王的宠幸,并最终被李治立为皇后。可以说是“以宫人宠”的典型。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上九:硕果没有被剥食,君子收获到一大车的果实;(硕果被剥食),小人靠吃荠根度日。
硕,大。硕果,就是大的果实。食,在此用做动词,吃的意思。得舆,指收获一车的粮食。庐,帛书《易经》中作“芦”,《说文》:“芦,芦菔也。一曰荠根。”
《剥》初六至###,皆取象于床。到了六五,切换了物象,以鱼象征、比喻阴爻、女人。到了上九,又切换了物象,把上九一阳比做硕大的果实。
孤阴不生,独阳不长。阴、阳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本卦中只有上九一爻是阳爻,如果上九一阳也被剥落,那么阴、阳之间失去了转化的可能,将会产生孤阴不生、万物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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