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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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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高平今日来的时候,他是有几分羞涩几分期盼几分茫然的,哪知道结果却是如此。

是他误会了吗?

若高平真无心,又何必写这首词,若这首词不是给他的,又能是给谁的?

其实林若鸿也猜对了一些,高平默写这首小令的时候倒真有几分梳洗节的因素。

她最近养病,闲着没事,就把一些还能记着的诗词都默背了出来,然后一一将典籍、地点换了背熟,她不知道自己将来是不是也要靠着诗词一鸣惊人,但多做一些准备总是有必要的。

梳洗节那天她倒是真有些丢脸,虽然过去也就过去了,但在默写的时候,还是用心想了和梳洗有关的诗词。

想来想去,也只想到温庭筠的这首小令,因此就默背了出来,背完,还将江楼改成了河楼,将白沙洲改为了藕花洲。这也是因为京城离珠河比较近,而珠河上据她所知是没有白沙洲的,只有一个洲类似于藕花的样子,因此比较出名。

改完后,她自己怎么看怎么觉得不对,正想丢了,那边高太尉找她,因此就匆匆的夹在书里,怎么也没想到明鹊来了,见她桌子上有书,忍不住翻了下,看到这首词,就认为是写给林若鸿的,因此就巴巴的拿了过来。

明鹊从小生活在林家,自小就有一种概念,那就是凡是学问好的,才学高的才是受人尊敬的。
他家大小姐,中过状元。

他服侍的少爷,是名满京城的才子。

他自然也知道,林家的情况不是太好,但从他听过的戏文,看过的评话中,都有这么一个结论:清寒的有学问的一般都是好官。当官的从哪里来的钱,不都是从老百姓身上搜刮的?

林家清寒,这不正说明自家府尊和大小姐都是好官吗?她们又有学问,又清廉,就可恶没人赏识,倒是像高太尉这样不学无术的做到了高位,他家这么好的少爷,却不得不委屈的嫁给一个诗词都不能做的纨绔。

因此,他一直是替自家少爷委屈的。

不过在高府这半年,见高府上下行事也有规矩,和原本想的也有些不同,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也知道自家少爷后半辈子也是要落在高府的了,而且他心中还有一个想念,那就是若自家少爷在高府能说的上话,他家小姐在朝中也能更有指望。

当初听说他家小姐被王大人看重,可是这都过了半年了,也没听说他家小姐从那清寒的翰林院调出来,虽说这官位变动不是一句话的事,但难道让他家小姐和府尊一样在翰林院呆一辈子吗?

林开云少女时代就名动天下,容貌又齐整,不说外面如何,只是林府中的小厮使年也多有爱慕,这也是少年情怀,和高平当初所处的时代少女迷恋明星是一个道理。

明鹊也是迷恋林开云的一个,他自己知道和林开云相差太多,在林府的时候也许还有机会,跟着陪嫁来了,也就自然的断了这个念想了。不过他还是想着能让自家小姐得好。

在充分认识到了林若鸿的未来实是指望高平后,他就开始心焦了。

虽说是少夫君,但管家的是高老夫君,他家少爷连圆房都没有,更不要说有一女半儿傍身了。

原先还是因为高平的身体不好,但最近看来,那高平身体也过得去了,迟迟不和自家少爷圆房,又是何道理?

他家少爷看起来还不急,但再拖下去,不见得会起什么流言呢。

但是他作为使年,虽说陪嫁来的使年多是做侍夫的,这种话,也不好轻易的说。那次见了高平桌上的词,虽然字不怎么样,但是词却少见,因此就拿给了林若鸿。

在他想来,自家少爷是爱有才的,这高平虽不能说有才,可也是有进步了,自家少爷见了必定欢喜。

他想的没有错,林若鸿见了这首小令爱不释手,他只以为林若鸿和高平的关系要改善了,完全没想到自己私拿高平桌上的东西算什么——他拿的又不是什么珍珠翡翠,不过一张纸,一首词,偷书不为窃,他就算是私拿,也是雅事,因此听到林若鸿要他回林府的时候,他只觉得满肚子的委屈。

“少爷,我走了,你怎么办啊,这高府上下,还有哪个真心待你的?我不过是拿了她一张纸,又不是什么重要公文又不是账本账簿,她有必要这样吗?”

林若鸿此时也是心下慌乱,高平对她说的,是他从未想过的。不满意,他当然是不满意高平的,可是被休、离开,这更是……

“少爷?少爷?”

“你先回去两天,过两天、过两天我再看看。”

明鹊虽不愿,但此时也无奈,只有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回了林府。他也不觉得自己是犯了错,因此回去后,也没遮掩,原原本本的就说了,更添油加醋的说林若鸿在高府很受冷遇,不仅高老夫君要他天天去立规矩,高平还将房里的事交给了身边的一个使年。

“老夫君,她房里四个使年,八个小厮,个个都是狐媚子,据说一个叫甘露的,手里还有金器呢。”

对于高平房中有人,林老夫君倒不是怎么在意,大户人家,哪个小姐身边没几个人的?夫君前没正式收到房中就算是妥当的,但儿子嫁过去大半年也没圆房,却是问题。

林老夫君也没什么办法,因此叫过了大女儿林开云:“你弟弟在高府,没有娘家帮衬是要吃亏的,你什么时候和那高平也来往来往?这对你也有好处。”

林开云最近诸事不顺,心烦意乱,本想拒绝,转念又想到前一段王梓山的暗示,她咬了下牙,道:“女儿知道了,那明鹊是怎么说的,弟弟在高府为什么受冷落?”

林老夫君想了想,也想不出来所以然,听起来,倒是高平有几个使年,可那不算什么,而且也没听他说高平和那些使年怎么样了。

因此道:“你再找他问问吧。”

林开云应了,但并没有马上找明鹊。她少女中举,本觉得自己可以一鸣天下知,和那些史书上的千古名臣一样留下浓重的笔墨,哪知却和自己的娘亲一样进了翰林院。

自然,进翰林院是必有的步骤,凡是状元是都要进翰林的,但是翰林和翰林也有不同。

有那在皇帝身边的,有受冷落的。她倒不能说受冷落,但修撰这个职位怎么说也不是多受青睐。
他们林家在士林中也是有口碑的,皇帝当年也曾单独召见过她,但是这几年,她也只是慢慢的随着资历熬升迁。

她本有心和自己的母亲一样做纯臣,但却绝不甘心和母亲一样终生碌碌。

会依附新党并不完全是为了从凤,她还想施展自己的抱负,还想做一些事情,她认为宁王、王梓山是能让她达到理想的。

想到这里,她更是心烦意乱。


作者有话要说:抓头,正常更新~~~有点晚了 




纠结 (中)

第三十一章 纠结 (中)

她从小就是被人赞颂的对象,十四岁,就进了国子监,此后更是步步傲人,不到十八岁就骑马带花,夸行于市。

就算在翰林院不是很得意,但做的文章写的诗词,也往往是被人称颂的,她本以为在自己流露出新党的倾向后,不说立刻受到重用,起码也是要被接纳的。

但哪知写了两篇有新党倾向的文章,新党那边竟毫无动静,她又在公众场合发表了一些依附王梓山的议论,也只惹来两个旧党和她争论。跟着李如蓝参加了两次新党的聚会,也不了了之。

一直到自家大弟和高家定亲,她才算正式被新党认可。但李如蓝都是宁王府上的座上客了,她却只能和一些六七品的官员厮混。

她真正进入新党的核心,也是在自家大弟和高平成亲后。

宁王接待、王梓山招她去谈话,上好的燕窝人参大把的送,她东西虽然拿了,却更为抑郁。

她再不懂人情世故,也知道王梓山和宁王看重的不过是林家和高家的这种裙带,她林开云,她这个国朝以来少有的少女状元在这些人眼中都不算什么!

不过就算如此,她还是忍了,她欠缺的不过是个机会,既然高家能为她提供这个机会,那她为什么不牢牢抓住?

她不拒绝机会,但也不愿去巴结高家,除了年节,她基本上不到高家走动,她要让王梓山和宁王知道,就算没有高家,她也是人才!

她用心的为宁王计划,用心的研究了王梓山所有的著作,写了策论,当年考状元她都没有这么用心过,结果呢,却被束之高阁!

是的,这半年,宁王赏她的东西金银是没少过,但她要的不是这些!

“开云,你是人才,这一点,我和宁王都是知道的。”前几天,王梓山拍着她的肩说,“但你还太年轻,而且以你和高家的关系,其实应该多往那边走走的。”

这话说的含糊,她也是明白的。

太年轻?李如蓝也不比她大两岁!说到底,她们在意的还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和高家的关系!
林开云觉得愤怒,还有失望。

王梓山和她一样,也是二十岁就名满天下,但在翰林院做了两年之后,就挂印而去,回家教导乡民。

十年前,《王氏家话》一出,天下闻名,朝野震惊,天子当时就派人宣召,她青衫上京,和天子夜话一晚,第二天又飘然而去。

五年前,再出《乡谈集》,又是京城纸贵,天子再次宣召,谁都知道,这次是必有厚位相待的,若在京,必是京兆伊,若外出,必是知府。

正五品的官职,是多少人一辈子也熬不过去的坎,而且这还和翰林、礼部那些清贵的位置不同,这是实打实的实缺。

那时候,她刚入国子监,听了这些传闻,又是羡慕又是矜持,想着什么时候能和她一样,又想着自己早晚,也是能走到这一步的。

而王梓山走的比她还要远,两年前天子第三次宣召,她终于入京就职,而一上来,就入了吏部,不到一年,就成了吏部侍郎,正三品!

因为有王梓山她才会想到要加入新党,却没想,王梓山却是如此。

她的脸色一会儿青一会儿白,明鹊在旁边看着,又是担心又是害怕。担心的是林开云的身体,害怕的是斥责。

他对高平高家都没多少畏惧,但是在林家就不一样了,在林若鸿兄弟面前还好,在林之一林开云面前却都是战战兢兢的,特别是面对林开云,总是怕自己不小心犯了什么错。

“你把大少爷在高家的情况再说说。”

明鹊又说了一遍,林开云也没听出什么,但听到说高平做了首词,不仅笑道:“这倒是稀罕了,她做了什么诗词,说来听听。”

明鹊从小跟在林若鸿身边,虽然说不上精通诗词歌赋,但也是识字懂文的,那首小令本就不长,再加上林若鸿这两天没事就吟咏,他也背了下来,现在听林开云问,就又背了一遍。

林开云初听还没什么,在听到“过尽千帆皆不是”的时候脸色就变了,再听“斜晖脉脉水悠悠”手上的茶盅几乎没落在地上。

这首小令,曾被人评为“一字一句闲不得”,而温庭筠本人更是和李商隐齐名,他几乎是第一位致力填词的诗人,这首《望江南》就算不是他的代表作,也是他的主要作品之一。

中国历史上有多少位诗人,流传到后世被人赞誉的又有几个?有多少首诗词?经过一千年的沉淀,被人称赞的又有多少?

而无论温庭筠这个人,还是《望江南》这首小令都是上流之选,虽说被高平改动了两个地点,但也是瑕不掩瑜,光彩夺目。

林开云整日和诗书打交道,自然知道这首小令从不见于书本,高平绝无可能是从什么偏僻的地方找来的。而至于说找人代笔,现在词曲难求,一首这样的词,不说卖于书局,只是卖到红园青楼中,那些当红郎儿也愿拿千金来买。

高平也许给得起天价,但却给不起天下闻名的声誉!

“难道,这真是她自己写的?”

林开云只觉得痛苦难当,那高平,正经的书院都没去过一日,连个秀才都没考中过,她怎么能写出这样的词?

“我十几年苦读,十几年努力,难道在天份上连这么一个人都比不上吗?”

“小姐?大小姐?”

明鹊见她一会儿咬牙切齿,一会儿面露狰狞,不由担心,怕她有什么身体不适。

林开云回过神:“没事了,你先下去。”

明鹊愣愣的看了她一眼,行了礼,向外走,走到门边又听她道:“今天我问你的话,你不要对任何说,就算是府尊老夫君问起了,也不要谈那首词的事!”

明鹊不解,但还是应了,林开云对他笑笑:“我过去就觉得你是个好的,本想将你从大弟那里讨来,又碰上高家来求亲,这次既然你回来了,我过两日就对父亲去说。”

明鹊这一惊非同小可,半天只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开云过来摸了摸他的头,温声道:“傻孩子,别怕,一切有我。”

明鹊晕晕乎乎的走了,林开云背过身,脸色阴沉了下来,为什么不是她写出了那首词?为什么写出那首词的是那个高平?!

高平自然不知道因为一首被剽窃来的,感觉改的太不对味的词被人惦记上了。目前,她的时间都用在了玻璃上。

因练出了玻璃,她将附近的地都买了,和高老夫君的庄子连到了一起,外面又修了围墙,虽不能保证就杜绝宵小,但看住杨席两家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说起来,她倒也不是太怕这两家跑出去。先不说这两家都入了高家的门,在这个时代,不是官身秀才,又没有路引,又能跑到哪里?

而且对于玻璃,她其实也没有太多想要私藏的心思。

中国古代的一些技术,现在人看来都瞠目结舌,却可惜的在历史中流逝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藏私,流传度不够。

任何一个小小的发明,可能就是一个支点,撬起的,不定是什么重物,也许是资本主义也许就是工业革命。

也许玻璃比不上纺织机蒸汽机,但最最起码,能安装到窗户上,令人多感受几分光明。

当然,她也没有伟大到,将这项技术无私的公布出来的地步。在合适的时候,她可以找几个感兴趣的谈谈价格。

而至于这个合适的机会,第一是玻璃已经引起了重量人物的窥觑,第二则是,她这边的技术已经足够成熟,在一定时间内,别人无法赶上。

为了这个,她还特意的跑到了高老夫君的庄子里,天天守窑。而在看了几次后,她也知道为什么烧制出来的东西总不如人意了。

配料的纯度、窑的温度都达不到要求不说,连每次的份量也不够标准。这也不是杨席二人不小心,完全是因为这里和中国古代一样,无论是称还是尺子都没有统一的规格。

是的,错的并不多,两杆秤之间相差大概也就是个一两二两,两把尺子之间错的也不过是一寸两寸,这用到别的地方上也不显,但用到这里,问题就大了。

她专门让人找来了十杆尺子,八个称,竟没两个完全一样的!是的,都是十寸一尺,十六两一斤,但寸和寸之间错一点,两和两之间错一点那就完全不一样了。

“不是说度量衡之间统一了吗?”

看到这个结果她只有愣愣发傻,有寿等人也发愣,在她们看来,这就是统一了,错这么一点点有什么区别?

“小姐,要完全一样怎么可能?每家都有每家的规矩的,咱们在京城,已经够标准了,要是在外面,就要看官尺官斛了,这之中,到底多少一尺多少一斗,更是难说。”

席老七是个机灵的,也道:“这尺子和尺子之间的差距,也是各家的规矩呢,莫说我们这普通人用的,就是在官家,也不一样。”

作者有话要说:又多了个长评,现在是八千了,俺会记住的,谢谢大家~




纠结 (下)

第三十二章 纠结 (下)

满进平出,大斗进小斗出,现代的时候,高平也听家中的老人讲过粮铺的事情,听了席老七的这话,也知道这个问题不是自己能解决的,她所能做的,也就是在这里,把所有的工具都做个标准,但是在没有车床的情况下,这个标准也不能保证完全的一样。

“反正只是玻璃,烧不好,最多就是有些颜色气泡,不会出现炸药类的问题。”最终,她也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在庄子里安排好了标准的问题,又因高老夫君那边叫的紧,她看着没自己的什么事了,也就回去了。只是虽然回到了高府,心思却还是在自己的玻璃上。

这半个月又起了几次窑,总共得出了三百八十粒的碎玻璃,也许是因为有她盯着更小心,还真炼出了几十个比较透明的,颜色极淡的玻璃。

她将这几十个挑拣了出来,剩下的或磨圆了做珠子或打了孔做成手链项链再或者镶嵌到首饰盒上,然后分步骤的拿到了福荣斋,一个个都标上了高价,最便宜的一对耳坠,也卖了八十两。
最初吴玠给她报价的时候,她表面上平静,其实下巴几乎都没惊掉。在现代,一般的钻戒才多少钱?

当然,几万几十万的也有,但对于一般人来说,八千多块的钻戒,也算是不错的了。

而那一对耳坠,白银打造,不过镶嵌了两个红色的小芝麻玻璃,就卖了八十两,高平当时就有一种冲动,她也别想着什么纯净玻璃了,只是这有色玻璃就足够她衣食不缺了。

不过这种冲动来的快去的也快,要想长久,还是要有技术上的领先。只是技术领先说的容易,对于她来说却很是困难。

想她一个文科生,理科考试向来靠背公式,又怎么去指导别人技术。不过她总算有收获,现在做什么,高太尉自然更支持,见她这边只是丫鬟使年,因此又派了个人给她做帮衬。

此人名叫刘欣,其貌不扬,但擅长策划,而和孔青山不同的是,她和高家本家没什么关系,是高太尉自己夹袋中的人。

除了她之外,高平又向高太尉要了蓝春海,听到她这个要求,不仅高太尉吃惊,连蓝春海自己都惊讶。

她自己最清楚自己的事,虽说能对全揽图倒背如流,大雁上下乃至柔然眺国的地理风土也能说出个一二,但对朝中的把握对天下大势的分析最多也就是普通秀才的水平,否则她也不会屡试不中,最后还是靠机缘在高府做一个不怎么受待见的先喻了。

她既不懂商,又不懂民生,怎么就入了高平的眼?

高太尉也是这样对高平说的:“那蓝春海作为饮酒聊天的人选倒是可以,若说谋士,却是不能。”

高平笑道:“女儿知道,女儿只是想,她对风俗地理如此熟悉,若是外出,倒是一等一的人选。”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也就应了,蓝春海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放在府里,也不过是偶尔拿来做个聊友,女儿要用,有什么舍不得的,只要女儿明白蓝春海是做什么用的即可。

其实在高平的眼里,蓝春海比刘欣孔青山等人,不说更有用,也是同一地位的。

这大雁和中国古代一样,对格物等和科学有关的事物不甚重视,在这方面有研究的,都是天生对此喜欢的。蓝春海虽不是多么有研究,比起一般人的却更好一些,更妙的是,此人熟知地理,那么何地有上等的煤何地有上等的铁矿,此人就算不甚清楚,也总算是半个行家,真用起来,比起一般的谋士自然更得心应手。

而且人以类聚,她对这方面感兴趣,结交的自然也该有同样感兴趣的朋友,请几个这方面的人才弄到庄子里专门做研究,总要比她这个半吊子指挥匠人更容易出效果吧。

她想的倒也不错,蓝春海的确有两个这方面的朋友,只是都不在京城。

“小人有幸入了府尊的眼,这才留在京城,我那两位朋友却是已经都回乡了。”

京城各方面的消耗都要比其他地方多上一些,若是家有恒产也就罢了,若是没有,长久停留在这里,却不是一般家庭能吃得消的。蓝春海也是进了高府,这才算在京城站住了脚,否则多半也是要回去的。

不能马上展开研究大业,高平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她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嘱咐蓝春海写了信,也就只有安心等那两位可能是格物方面的人才大驾光临了。

这些事做好了之后,她又开始上街溜达,这其一,是为了躲避高老夫君的唠叨——这次她身体好了后,高老夫君又开始对她说圆房之事,也亏得她这一年表现稳重,又弄出了玻璃,否则高老夫君早就找人绑她圆房了,但即使如此,还是一天两次将她叫到房里明示暗示一番,弄的她实在头大。

这其二,则是想对这个世界更了解几分。虽说每天都会看典籍,但从书上看来的总有违和感,而且她既然想从商,那就要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玻璃弄出来了,那么怎样令利益最大化?

如果没有玻璃没有肥皂没有任何穿越而来的东西,不完全依靠高太尉,她又能打造怎样的商路?

她想了很多,每天晚上都会将一天所思所想的记下,有的自己看过都觉得不太可能,而有的倒是有几分把握。她将有可能实现的挑出来,找出其中所需要的条件,遇到不懂的,就找人商量,大多时候,商量的结果都令人泄气。

比如她想过车马行。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这自然是蒸汽时代的优越,但也表明了交通的重要。要让她弄出火车,她自问是没有本事的,但弄个遍布全大雁的车马行,却不是不行。

但是找人问了之后,她才知道这生意不是太好做。

其一,大雁缺马,骡子、驴是有,但大多家用,她要是想用来套车也不是不行,但一般不会有人乘坐,而原因,就在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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