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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时空-中华帝国-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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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的地方修建河堤,人为地留出足够宽的地方给黄河,平时成为湖泊沼泽等湿地,而泛滥时成为河道的一部份,那这样,黄河的危险就大大降低了。虽然看起来损失不少耕地,但长期看来,为这些危险的耕地付的出并不比得到的少,更何况湿地的经济价值在将来会比单纯的农业多得多。
除了这些以外,其它辅助的工程肯定要进行的,比如在中下游建设许多分水渠,分流汛期的水量,在重要的地方加强堤坝的高度和强度等等。
至于移民的去向,李志远早就想好了,那就是东北。目前东北人口稀少,女真人是以游牧和狩猎为主,因此移民过去不会发生直接冲突,还可以尽快稳固在当地的统治。
在李志远的时代,这种方法几乎行不通就是在于移民的人数太多了,涉及大量的工矿企业,搬迁安置他们几乎要花天文数字的金钱,而且在当时由于中国失去太多土地,也找不到足够多的地方来安置。
而在中华帝国,这一切都不是大问题,那个年代,移民费用极低,东北有大片土地可供农民使用。至于耕地的损失,赔偿也不多,因为李志远规定,每户农民,按当时地价补偿100亩,超出的每200亩减二分之一的价格。也就是说,遭受了巨大损失是很多地主,而不是农民。当然了,为了防止骗取国家补偿款,在宣布这一条例时,便以宣布时的土地所有权进行补偿,并暂时冻结土地转让。
至于新的可耕地够不够分配?那更不用担心,用一句后世的话,中华帝国的剑是用来为中华帝国的犁服务的。除了东北,还有朝鲜,还有中南半岛在等着征服开发呢。别以为这些国家小,安置不了多少人,事实上,由于地势平坦,河流密布,雨水充沛,所以可耕地非常多,以柬埔寨为例,该国面积不过十八万平方公里,可耕地达650万公顷。而中国呢,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却只有大约七千万公顷。
为了这项工作,也为了防止出现将来中国沙漠化的可怕后果,李志远也制订了一系列的环境及农业林业的法规,成立了环境保护局和国家公园管理局,并向大众宣传环境的价值以及破坏之后对人的影响,这些道理虽然太先进,太超前,难以理解,但在皇帝陛下的推动下,还是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
风信子语:俺对黄万里先生的思想了解不多,水利的书也看不懂,就连猜带蒙编上几招吧,就算不能根治,起码也有点作用,也不存在多少坏处。至于移民,现代中国确实人口太多,无处可移,当年修三门峡大坝时,把富饶的关中平原的农村强行迁移到干旱缺水的甘肃宁夏等地,那些迁去的人真苦啊。
至于襄汉漕渠的作用,绝对不是胡吹,大家都知道四川是天府之国,物产丰富,从理论上比起江南的鱼米之乡并不差。可是,提起来的时候大家只会说江南富有,而不提四川,是为什么呢?这个功劳就要归功于大运河,由于有了它,江南的物资可以以很低的费用运往北方,可以变现,所以江南能不富吗。而四川,虽然物产丰富,可惜难以运输,所以卖不出去,却只能自产自销,导致四川的物价很低,没法变成经济实力,所以富饶的四川仍然只是穷人。
第三十三章 改革
不提那些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为了提高官僚制度的效率,也为了李志远能更好的掌握地理位置,(还为了读者看着方便),李志远要求开展撤路建省的讨论,将全国划分为以省为单位的行政区域,取消原来的路。省下设州或府,两者同级,州下设县。
省作为行政区,要比以前的路要大得多,北方的很多路必须合并成一个省,但南方的几个路从面积上来说却是完全足够了(荆湖南路、荆湖北路、广南东路、广南西路、江南西路、福建路,这些名字大家一看就知道是后世的哪儿,地理位置也相差无几)。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当时北方人口稠密,经济发达,而南方地广人稀,所以才出现南方一个路的面积相当于六七个北方的路。这个道理就跟后代的西北省份比东南的大多了,但在中央的地位还不如后者一样。
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扩大海外贸易,制订了《保险法》,成立保险公司,增加中小企业投资的安全性,降低风险,保护小投资人的利益,并且李志远按后世的方法限制保险公司进行七年以上的中长期限的贷款业务(银行通常只进行七年以内的贷款)。修改了《专利法》,原来的法规比较死板,而且严格限制在完整成套的新型工业产品上,而新法柘展了范围,将知识产权,新的工艺,外观设计等包含在内,极大地鼓励了创造发明。为了规范商业道德,提高企业的信用,增加了《广告法》,以防止虚假欺诈广告。制订了《消费者权利法》对于企业的恶意或明知不改的缺陷导致消费者的损失做了巨大的惩罚,规定,企业必须支付消费者损失以外的惩罚性赔偿,其数额超出其可能的得利的一倍以上,而且第一个控诉该企业的消费者将有权获得该企业从此所获全部利润的20%,这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一笔巨大的财富,极大的鼓励消费对劣质产品的打击。设立企业信用评议制度,将历年来企业的合同完成情况(自愿登记),以及投诉受处罚情况予以记录并公开。
制订《股票交易法》,建设股票交易所,吸纳更多的社会零散资金。为了保障投资人的利益,制订了《会计法》,规定了会计是一种特殊职业,并由国家考核认证,在企业中会计的权利由国家予以支持。
除了这些经济政策以外,李志远也开始考虑进行政治上的革新,以配合经济发展。
李志远从来没有指望自己的臣下公而忘私,一心一意忠于自己!那是白痴才会有的想法,作为人都是有私心的,都有自己的利益需求,最低就是生命保障,然后越来越高,从自己生活得更好,到比别人强,最后骑到别人头上,谁都是这样。
在李志远眼中驾御臣下,其实就是让他们知道跟随自己,听从自己得到的好处远远大于背叛自己多得多!一方面靠的是利益的一致,另一方面靠的是惩罚(这也是另一种形式的胡萝卜加大棒)。当然了人不同与动物的地方就在于人有思想,所以荣誉等等也是利益的一种。
至于狭义的忠诚、包括早期的宣传神化等等,当然也是有用的,不过,那更多是用于低级官员或者是底层百姓。至于那些高级官员们,天天看到皇帝,就算刚开始时诚惶诚恐,看多了自然就会放平心态,不再当回事了,哪怕再磕头行礼也不过是个形式。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历史上很多礼仪讲究把皇帝和大臣们分隔开,皇帝距离大臣远远的,或者不允许大臣随意看皇帝等等,其本意就是让皇帝在大臣们面前保持神秘感,其实就是这个道理。
古代人对于权力的研究从来都是羞羞答答,好象见不得人一般,因此,往往借诸“礼”的名义,说的时候更是含含糊糊。而现代人则放心大胆的随意分析研究,从组织、行为、心理学、管理到制度等等,包罗万象,虽然不敢说研究得透彻,但总比古代强得多了。
其实权力的维护主要靠:一是领导能力或者说是领导艺术,二就是制度。后者比前者更重要,更能长久的发挥效力。李志远有自知之明,领导的知识懂得一些,但才能还是很一般,因此主要依靠制度。
太大的动作暂时还没有非常好的思路,因此不能轻举妄动,但是随着国内局势的稳定,廉政迫在眉睫!许多地方纷纷发生贪污案件,而且许多新派的官员也显示了腐化的趋势。
为了防止官员腐败,李志远作出规定:所有官员(包括皇帝在内)必须申报财产总数。
为了以身作则,李志远第一步就是彻底地把内帑与国库分割开,把皇帝也当作为拿工资的人对待。
在古代,天下都是属于皇帝的,所以国库和内帑几乎是一个含义,到了后来,大约是唐代吧(俺记不清了),开始区分开来,皇帝的花费从内帑支出,但与国库之间仍然是不明不白的关系。
李志远这次将双方关系完全明确下来,当然只是从行为上,而不是名义上。首先就是把皇帝这个概念定位下来,李志远将皇帝由一个神圣的存在定位于一个国家的职务,也就是说皇帝也是拿俸禄的!皇帝、皇后、妃子、宫女太监、皇子皇孙都按职务拿着自己的俸禄,这些俸禄是由财政部管理,统一由国库支付,包括皇宫、行宫、皇帝出行等各项费用均由国库做预算后支付。
看起来,好象国库的支出多了,但实际上,内帑其实也是由国库划过去的,因此这样一来,皇族的费用更加清晰明了,大量不该花的钱省了下来。内帑不再是一个直属皇帝的机构,而仅仅是财政部的一个分支机构。
为了鼓励自己以及将来的皇帝重视经济。李志远也规定了,国家税收的千分之五将作为皇帝的额外花销,这笔钱看起来不少,但实际上,以永乐六年的税收一亿四千万两白银计算,也不过70万两而已。
既然皇帝以身作则,做出了表率,那么底下的官员也只能曝光了,为了减少阻力,李志远也同时做出加薪的措施。这一次的加薪不再直接发放到个人,而是采取后世的养老金的方式,由于年限越长,所得就越多,如果一旦贪污,那这些钱就会被没收,对官员来说损失就越大,因此在一定程序上防止了贪污。
物资采购是除了大型建设项目以外的第二大危险,为了减少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的腐败行为,帝国设立招标办,以前军队里已经实行了,但政府只是现在才开始,今后从中央到地方,购买物资大多都要通过正规的召标,并在开标后公开结果,并说明选择的理由,接受失败者的质询,这样一来也可以减少贪污的可能性。
风信子语:中国一向以来都是北方发达,而南方落后的。南方在以往一直被视为蛮荒之地,在宋以前还在“南人不为相”――南方人不能当宰相之说,因为当时汉人的主体是北方,而南方不但人少而且极落后,因此被看不起――就象现在的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一样。想当年六祖慧能之所以亡命天涯,就是因为他是个南蛮子,因此北方人对于五祖弘忍居然把衣钵传给一个南蛮子极其不能接受。
南方的发展主要是由两次大迁移带来的,一次是晋朝时期,五胡乱华,大量的北方人逃往南方。另一次就是北宋灭亡,女真人在中原大地上血腥屠杀,使得人们大量向南方躲避,从此南方才成为发达的区域。
保险公司在历史上的作用就是为海外贸易提供保障,当时航海是件危险的事,远洋贸易虽然有巨大的利润,但是一旦发生海难,则人货全没,会令那些资金不够雄厚的中小投资者倾家荡产。所以,为了鼓励中小投资者勇于参与远洋贸易,就开办了保险,让中小投资者分担风险。
第三十四章 民主
实际上,解决贪污腐败的最好办法就是民主,也只有民主才能根治这一毒瘤。
皇帝只有一双眼睛,一对耳朵,能看到多少?能听到多少?只有所有的人都参与国家管理,所有的人都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说解决,但也同样不能完全杜绝。
李志远虽然想做皇帝,也有意独裁,但基于以下原因,他也乐意做一些民主的工作。一,不管怎么说,民主是件流芳百世的事,放过不做太对不起自己了。二、民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的保持国家政治制度的稳定,不会太容易被无能的皇帝或某位强权人士动摇国本,在李志远眼中国家民族还是非常重要的。三、民主,在削弱皇权的同时,也减少了别人对皇位的觊觎之心。当自己的子孙能力不太强时,这可是自保之道。第四,民主只要不妨碍我,等我死后,哪管它洪水滔天,儿孙自有儿孙福,是这么说的吧。
当然,还有更多的理由,这里就不再多说了。有此几条,足以使李志远同意在一定程度上实行皇权下的民主制度。
但是,怎么做才好呢?民主不是口号,而是一种制度、一种方法,一定要具体化的措施,否则只不过是用来骗人的。到底什么样才叫民主呢?
想想以前看的一些小说,主角明明独裁了,但是为了所谓的“民主”,主角对于自己的敌人是坚决维护,没看错,就是维护,敌人可以明的暗的手段,甚至搞阴谋诡计,但是主角宁愿受委屈,也绝不对敌人赶尽杀绝,理由就是为了民主。这个个旗号可不小,主角为了民主,觉得有必要支持自己的敌人,哪怕明知对方是错的,也在所不惜。从主角的行为来看,民主的意思就是主角不能一个人掌权,要把权分给几个人,最好是敌人。这样国家才能稳定长期发展,才能避免独裁。
不可否认,这种行为操守令李志远肃然起敬,但是这种简单的分权,即权力由一个人变成几个人掌权就真的有益于国家吗?那些主角确实看到了民主的表象确实是分权,比如美国不就是三权分立吗?虽然看起来民主好象就是把权力分散,由几个人掌权,但是这种方法就是民主的真意?不太可能吧!
李志远最喜欢鲁迅先生的一句话:以铁铸一般的过去看将来,洞若观火!看看历史,如果把独裁者的权力分出去就是民主的话,那么中国古代那些皇权被分的时期,如宦官专权、外戚乱政的时候,是不是就是民主了呢,是不是就比皇帝一个人独裁要更有利于国家呢?看看史实吧,越是这种情况,国家越混乱!如西汉的外戚王氏,东汉末的十常待,唐代的阉寺,这些人拥了权力之后,更加胡作非为,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国家灭亡!皇帝被分权甚至被完全架空,按上面的道理来说,这应该就是某些YY作品所追求的太平盛世了,可惜,恰恰是这些时期,几乎正是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时期。
为什么会这样呢?权力已经分散了,可是却出现了更多的贪污、更多的乱用权力,给人民、国家带来更多的灾难。
归根到底,民主是什么?民主就是由人民当家作主,只有体现了人民的意志,这样才是民主。否则,权力分散到几个人手里不过是由一个人独裁变成几个人独裁而已,而另外几个人不需要负责,所以会更加滥用权力,情况甚至比一个人独裁更糟。
很不可思议,很多YY作者会想,怎么会这样?这实际上是种误解,民主确实表现为分权,但分权并不就等于是民主。
民主的本质就是由人民来决定国家大事。但是凡事都让人民来决定?每件国家大事小事都要全民公决?在现在这肯定是不可能做到的事,将来能不能做到,这咱不敢说,虽然看起来从技术上不可能,但将来也许能呢,就象封建社会时那些皇帝大臣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在将来某一天,会由泥腿子们、工匠们当家作主,对吧!
想到这里,情况似乎更复杂了,民主究竟是什么,怎么做呢?
那么,再弄明白一件事,人民为什么需要民主?道理非常简单,没人愿意把自己的权利交给别人掌握,无论是神仙还是皇帝,还是叫别的什么冠冕堂皇的名字的人!每个人都想争取更多的利益,同时悍卫自己的利益。
既然这样,为什么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存在了这么久呢,为什么没人会造反呢?为什么人吃人的奴隶社会反而比民主、自由、平等的原始社会更先进呢?
原来民主根本就不是什么神圣的东西,更不是顶顶礼膜拜的东西,它不过是一种社会秩序,能让人类这个族群更好的发展的一种方法,民主不过是尽可能的满足符合社会发展的同时人类相应产生的欲望,在不同的时期当然随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现。
那么民主的表现是怎么样呢。首先就是要生存,不能生存,或者说社会没有足够的生产力,没有足够丰富的物资,没法养活足够多的人,所以人们宁愿做奴隶也不愿意去做挣扎在生死线上的原始社会的平等的居民(这里是指整个社会而言,各位不要扣帽子),难怪在封建社会,也有卖身葬父宁愿做奴隶的事,哪怕是李志远生存的年代,还有人为了生存如给父母治病等等自愿卖身的!由此看来,生存的权利是最基本的。所以有必要把它作为人权的最基本的一条。
其次呢,从刚才的说明已经知道,民主的实质就是人民争取并悍卫自己的利益,要想让人民争取并悍卫权利,首先就要让老百姓有知识,有文化,然后,还要让他们经常有机会接触别的人群,这样他们才能看到自己的权益不如别人,他们自然就会想争取,比如刘邦见到始皇帝的车驾后,油然而生的取而代之的想法一样,人都是有贪欲的,野心这个词其实与上进心是同义的。
简单说起来,民主就是人类的欲望的总体表现,先要活下来,然后要活得更好、争取更多的物质,最后还要保障自己的权力,将来怎么样不知道,但道理是一样的。
因此,归根到底,李志远要推进的民主进程非常简单朴实,一是发展经济,先要温饱,再要小康,没有经济基础,哪有民主的可能。二是,发展文化教育,让人民学习知识,提高自身的能力,有能力才会有欲望。而且有知识,才能创造更多财富,也才能增加沟通了解的可能。三是,促进国内人民的流动,不但要从交通上努力,还要从政策上减少限制人们迁移、外出的可能。四是,增加人民知政、参政的机会,促使上情下达,下情上达。
风信子语:奇怪了,今天点开一看,怎么这一章少了那么多啊?什么原因?莫非是传说中的政治编辑删除的?算了,重传一次吧。。。
第三十五章 民主的基石
民主的基石其实就是新闻媒体,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只有人民了解到事实的真相,才有可能采取行动抵制独裁等行为。而人群如果不了解真相的话,那只能被独裁者愚弄,比如红卫兵等等。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煽动”无知群众的罪名。
李志远虽然采取的皇帝独裁制,但是在保障自己利益的前提下,李志远还是很乐意引导国家向民主方向发展的。所以为了保障新闻媒体能在帝制下长期存在,也为了加强新闻监督作用,长期保持新闻的独立性,李志远必需要用皇权去给新闻媒体找靠山。
李志远在制订《中华帝国新闻法》时就干脆明了的说明:新闻媒体的最大作用在于为皇帝、为天下百姓监督政府、军队。是皇帝之耳目,使深处禁宫的皇帝有另一渠道真实的了解民生,了解国情,能杜绝官员内侍欺瞒皇帝,不但有效防止贪污,更重要的是对于预防谋反有极大作用。虽然新闻报道会有失误偏颇之处,但其优点非常明显,无孔不入,不需耗费公帑,即可以得知各种消息。
为了进一步增强说服力,封住后任皇帝和大臣的嘴,李志远亲自选定了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陈桥兵变的例子作为新闻立法的依据。当时赵赵匡胤是后周高官,他勾结部份官吏,谎称北汉和辽国入侵,骗取兵权。由于当时周朝皇帝大臣均无法核实情报,所以只得相信赵,结果被赵匡胤控制军队后篡位夺权。
假如有新闻媒体如报纸,那么,由于辽国入侵这样的消息极其重要,能大大提升报纸的销量,因此,肯定会登在报上,只要将官员报来的情报与报纸一对比,立即就能发现不妥当之处。赵的阴谋就会破产,篡权夺位的事就不会发生了。
要想造反的多是朝廷权臣,以上制下,通过权力很容易能在各级官吏中拉拢一部分从谋,平时也看不出来,所以周朝皇帝也无从分辨。而新闻报纸就不同了,它们独立于朝政,自行运作,而且不止一家,各成体系,要想拉拢收买非常之难,而且极易暴露自己的阴谋。
由此可见新闻报纸对于国家安危至关重要。为了确保这一点,在《帝国新闻法》中规定政府、军队中无论哪个部门均无权干涉新闻媒体,只有皇帝直属的新闻管理署有权管理,而且重大决定必须由皇帝发诏书,并且还要正式公布并交议政院讨论才可颁布。不但如此,为了防止内侍勾结官员引诱皇帝破坏新闻独立性,建议皇帝自己都应尽量少干涉。
新闻媒体有权报道一切它自认为可以报道的事况,包括政府机密。唯一的限制登载的是会明确地、直接地导致帝国人员或财产损失的,如军事行动计划或谍报人员资料等。
李志远认为作为封建独裁政权,天性就是厌恶新闻自由的,为了保护这一重要的事物,免得在自己死后被毁,因此必须写上预防谋反的字样,之后无论将来的皇帝有多平庸,只要看到新闻自由是皇权的保障之后,都不会轻易查禁新闻,而是千方百计保证新闻的独立性,不受政府约束,因为这可是关系到自己身家性命的重要保证。
而由于有可能被扣上谋反这个大帽子,所以通常官员们也不敢轻易提出查禁新闻媒体。
新闻法中,为了保护媒体的独立性,严格规定了投资人和总编的条件,必须身家清白,其父母、妻妾、儿女均不得担任政府、军队、司法系统现职,均不得在任何其它工商企业中拥有超过15%的股权。
投资人的权利主要是提名和更换总编、副总编、主编,总编须经皇帝考核才能任职,总编全权管理新闻报纸,三年一任,期满后,投资人如不满意可提出新人上报皇帝,由皇帝决定是否可以更换。由于投资人权利相当小,为了安抚投资人,所以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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