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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去地府选个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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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水未冰


     
     
     

☆、第一回 我不做孟婆



一向死气沉沉的无极界,这一刻却风起云涌,狂风卷着地上的沙石直入天际,整个结界的游魂野鬼都惊恐万状的四下逃窜。

那些新鬼不明情况,以为是天灾人祸,所以个个抱头鼠窜,而运气好拥有千百年修行从而逃脱了转世投胎命运的陈年旧鬼,脚上虽然跟着行动,心里却兴奋不已。

因为他们比任何人都清楚,距离上一次,无极界涌起狂风沙石是三千年前,而那个时候正是无极王诞生之时。

所以,他们终于在被积压了如此长的沉寂之后,迎来了他们新的王,这也就意味着,结界又可以和天地抗衡,千百年前的恩恩怨怨,终于可以来个了结。

千丈高的冥石峰上,高高屹立着两个纤长的身影,孟筱身着一袭火红色的嫁衣俯视着整个结界的慌乱和骚动。

原本清丽娟秀的五官,由于眉心间那一点朱砂而衬得她此刻妖娆万状,那双水一般清澈的杏眼也终不复往日般,微微眯起,流露出的竟是煞气十足的邪魅。

然而那高高盘起的发髻上缠着的一根仿若透明蚕丝质地的银丝,却叫人看来与她整个人的高高在上有些格格不入。

站在她身边的无极王伸手将孟筱搂在怀中,却在看到银丝的片刻,皱了皱眉头,“为什么还戴着它?”

孟筱轻勾嘴角,仰头注视着身边这个带着威震四方之煞,雷霆万钧之气的绝世男子,方才眼底的霸气不见,取而代之的则是一股小鸟依人的娇媚来,只见她朱唇轻启:“因为这样,我才能时刻记得他,以及他对我做的事,我要让他知道,当年他给我带来的痛苦和绝望,我定让他加倍奉还。”

双眼依旧柔情似水,然而孟筱这一刻的语气却叫周围寒气四溢,无极王满意的看着怀中的佳人毫不隐藏自己千百年来的怨恨,于是嘴角一扬,便低头深深吻向她。

品着她嘴角的柔软和香甜,他伸手托着她的后脑猛地压向自己,另一只手也用力将其紧紧环箍,舌尖轻扫过她的贝齿后便带来一阵强烈的热浪,一瞬间,纠缠,吸I允,唇舌间的缠绕让人窒息,却又怎样都停不下来。

这时,他忽然一手扯下孟筱发髻上的银丝,向山下奋力一甩,接着继续狠咬着她的唇舌,呢喃着口中的迷情,吞吐出让人面红耳赤的一行字,“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王妃,我无极王唯一的妻子,你只属于我一个人,至于,至于那个男人,你放心,我会让他尝尽当年带给你的所有痛苦。”

孟筱不语,依旧闭着双眼感受着这个即将成为她男人的热情,心中却爱恨交织着。

阴仇煞,想不到吧,我终于回来了!

前言

阴界,一个与世隔绝的空间,纵使外面的天空艳阳高照抑或狂风暴雨,都丝毫不会影响那些慕名而来的往生之人。且慢,是不是人,还过早盖棺定论,往前走,再往前,看到那扇轮回之门,对,那里才能决定他们成不成为人。不过在这之前,请先过了奈何桥,喝碗孟婆汤暖暖胃,顺便瞅一眼那个…哎,孟婆呢?那个佝偻着背,搬着板凳整天坐在桥的另一头,颤抖着手盛一碗汤却洒半碗的那个老太太呢?

“啪”一声,奈何桥边,一个看似才二十出头的女子,举着一个大铁勺,铁青着脸将一碗暗红色的还冒着热气的液体端到她面前那个黑衣黑帽,还拉个一尺来常的舌头延到胸前的黑无常手边,瞪着那双杏眼,不说话。

该女子样貌不俗,精致的鹅蛋脸上,五官比例恰到好处,轻柔的眉宇间却分明嵌着几分外柔内刚的韧性,叫人见了都有些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的错觉。

黑无常盯着那碗液体瞅了很久,终于抬起脸,原本就有些看不清的五官,此刻更是因为无奈和胸闷扭曲的几乎分不清鼻子眼睛来。

“孟婆…”一声扭捏的叫唤刚落下,就听得那女子“嗵”的将大铁勺拍在面前的那张榆木桌面上,竖起眉头一脸凶神恶煞的叫道:“跟你说了,我叫孟筱,不许再叫我孟婆,否则别怪我翻脸!”

黑无常被弄得没了脾气,挠着头求助般看一眼坐在自己十米开外的阎王,“我说,孟…筱。”他好不容易捋直了舌头,转回头咽了口口水,“你这个汤,也太浓了些,这样别说是吸取记忆了,连智力健全都会成问题啊。”

孟筱“哼哼”两声,不屑的双手抱肩转过头,“烦不烦,烦不烦,淡是你说的,咸也是你觉得,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孟婆,熬什么汤,干脆你把我送回阳间去得了!”

一听这姑娘又开始冷嘲热讽的宣泄不满,黑无常即刻瞪着无辜的双眼,拧着一脸比哭还难看的谄媚,凑上前去,“别,别介,不行我们再熬一碗,这次一定会成功的。”说着,他转头又看了阎王一眼,却见他好似没事人儿一样,仰着面闭目养神,居然还吹起了口哨?!

太不负责任了,明明是他那宝贝儿子找的姑娘,现在倒好,撒手不管,全由自己受这种窝囊气,这算是个什么事嘛!

想归想,抱怨也不能怠慢了这丫头,否则她一消极罢工,受苦的还是自己。于是,他便捡起桌上的大铁勺来到熬汤的锅边,朝孟筱招了招手,得到她的一脸冷笑后,心底冷汗不已,却还是硬着头皮一手搅着锅里暗红色的液体,一手抵在自己唇边,絮絮念着什么,一会儿工夫他围着汤锅转了一个奇怪的圈,便将那只手伸进锅内轻轻划了两下,汤水立刻变成了淡雅的棕色。擦了擦额头的汗珠,他咧着嘴刚想问这丫头看没看清楚,竟发现她趴在桌上睡着了。

忽然气不打一处来,他扔了铁勺大步流星地走到阎王面前,也不管他老人家是不是正休息了,半吼了一句,“我去无极界捉游魂了。”便往奈何桥西面的轮回之门走去,“白无常这小子,关键时候就知道跑路,什么哥们儿义气,全是狗屁!”

听着最后那两句怒气冲冲的“莫名其妙”,阎王苦笑一声,终于极不情愿挪动着自己专门从阎罗殿搬来的水曲柳躺椅中的臀部,走到已然传出均匀呼吸声的姑娘面前,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孟…筱姑娘?”

迷迷糊糊,好像才和老爸老妈在金钱豹吃了自助餐,正准备享用自己最爱的哈根达斯,哪里来的一阵带着口气的热风?我的冰激凌,全化了,居然全化了!谁干的?!

猛地抬起脸,惺忪的睡眼早被怒目圆瞪所替代,孟筱盯着近在咫尺的那张看似凶煞此刻却显出无措的大脸,刚想发作,这才看清这个人的身份。

好吧,阎王,要不是看在你有生死簿,老娘才不会那么委曲求全!做了几次深呼吸,她好不容易将刚才没有吃到哈根达斯的不良情绪排除,这才随意的一挑眉头,语气冷淡,“干嘛?”

阎王清了清嗓子,“你看啊,来这里也三天了吧,现在却光是教你熬汤就已经耽误了黑无常的日常工作,而这个奈何桥边囤积了的往生者,估计这会儿都快排到阎罗殿去了…”

他还想说什么,却被孟筱一记生硬的“哈哈”给吓了一跳,局促的捋了捋胡子,慢慢坐了下来,潜意识告诉自己,别招这姑娘。果然,孟筱突然拍案而起,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了,“三天,你,你也好意思说,三天了,我都死了三天了!”

想起昨天在那个什么“往生泉”看到的,老爸抱着自己的黑白照片,神色凝重的走在一堆哭哭啼啼的人群面前,而老妈早就已经泣不成声,还在路上晕倒了好几次,这是在给自己出殡,不是吗?

明明和自己的死党在生日派对上把酒言欢的场景仿若眼前,怎么就死了呢?我才二十五啊,研究生毕业后,“白骨精”的生活才刚刚开始,未来应该是无限憧憬的,更气人的是,我连男朋友都没有一个,怎么能说死就死呢?!

想到这里,鼻子不由得一酸,两颗滚烫的泪水便顺着脸颊划落下来。

哎,刚许的生日愿望,还说要让自己在生活中能像职场上那么洒脱坚强,不轻易流泪呢,这才几天却终究没有办法做到啊。

眼泪越流越多,原本无声的哽咽很快变成轻声的抽泣,又一转眼功夫发出了嚎啕大哭的声响,阎王惊呆着看着这个说变脸就变脸的姑娘,半天才想起安慰,但这个时候,好像说什么都没用,自己的心里还是愧疚多一些。

“哇哇”的哭喊渐渐凝成“我要回家”的声嘶力竭,阎王只能叹着气,“若不是孟婆突然失踪,我也不会把你抓来顶啊。”

“为什么是我啊,为什么啊!”孟筱依旧不依不饶。

阎王顿了顿,突然摆上一副“为什么不是你”的表情,旋,说了一句叫孟筱气得差点吐血的话,“人家不是都叫你‘孟婆’么?”

哭声戛然而止,孟筱半张着嘴。孟婆?他说的是自己在工作中人送的外号吗?因为自己向来严厉苛刻,可是就因为这个嘛?早知道这样,当初怎么都不能接受这个名字,应该叫一个王母什么的也比这个老太婆好啊!

然而,孟筱刚想继续发飙,却见阎王这一刻耷拉着脑袋,完全没了一个阴界之主的作风,她心里多少还有些怜悯起来。突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却不偏不倚冒了出来,她咬咬牙,撇开脑袋不去看那张脸,“无论如何,这都是你们欠我的,我根本不想做什么孟婆!”

               

作者有话要说:小冰第一次在晋江发文,什么都不懂,只是空有一腔写作的热情,希望自己的故事能够得到一丝认同。文章风格轻松诙谐,开篇比较慢热,但是希望朋友能耐心读下去,后面的故事绝对不会让你失望的!文章32回开始单篇都是3000+的字数,绝不弃坑!

☆、第二回 一日还阳

阎王无奈的抿着嘴,这种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心情,也只有自己理解。看了看那锅正“嘟嘟”滚着气泡的汤药,心想着,这么逼下去,依这姑娘的性格,发飙是早晚的事。

他伸长脖子望了望越排越长的往生队伍,嘴竟然不受控制的咧咧起来:“谁啊那么缺德,每天弄那么多死人,还让不让人喘气了!”

旋,他似乎想起来,生死簿好像是在自己手上,尴尬的挠了挠头,偷瞄一眼孟筱,见那姑娘还在耍着脾气,似乎并没注意到自己的失态,便悻悻吐了口气。

“那个…”他轻轻咳嗽一声,“我可以让你还阳。”

原本没打算能从他口中听到什么建设性的话,孟筱正想下逐客令,却被这句话好似打通任督二脉一般,整个人一下子就来了精神,“噌”得弹了起来,杏眼瞬间睁大,“唰唰”的向外冒着兴奋的光芒。

怎么从来就没发现原来阎王这个老家伙长得还挺有魅力的啊!孟筱盯着阎王的眼睛一通乱眨,“真的,真的吗?你终于肯放我走了!”

没想到却见他摇着头,“一天,我只能给你一天的时间。”

搞什么嘛!孟筱听完,再次恢复方才垂头丧气的模样,甚至比之前的更加夸张,耷拉着眼皮,一屁股坐了下来,手撑着下巴,无神的盯着面前的汤锅。

阎王叹一口气,“知足吧,既然来到这个地方,你就别想着回去了,我能破例给你一天还阳的机会,你就应该好好利用才是,去处理那些还没来得及完成的事情。”

听他这么一说,孟筱忽然觉得有那么点意思,虽然打死自己都不愿意相信那句什么“既来之则安之”的屁话,可是此时此刻,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猛地想到老爸老妈连自己的最后一面都没见到,还有那个谁谁谁,暗恋了人家那么久,却从来不敢表白,这一次,怎么着都该豁出去了。

于是,她终于重新振作了精神,眼底的大义凛然明显的不可一世,捏紧拳头“嗵”得砸一下桌子,站起身,“好!一天就一天!”

然而就在自己踌躇满志的时候,竟听到阎王有些窃窃的笑声,孟筱就差仰天长啸,难道有什么阴谋不成?!

“条件是,回来以后,安心做你的孟婆,我不会收回你的样貌,反而会更美,而且还能让你长生不老。”

孟筱白一眼那个自以为条件很诱人,正有些沾沾自喜的老头:长生不老你大爷!你生一个我看看?

然而想归想,口下还是有气无力的答应了声,“我有的选么?”她转身走到汤锅面前,百无聊赖的搅了搅,突然贼兮兮的回头,“能现在就走吗?”

“当然。”

还没待这丫头反应过来,她就觉得周身一阵青烟,身子便越来越轻,倏地听到阎王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会送你去你出事的前一天晚上,好好利用你的时间吧。”

接着眼前白光一闪,她便失去了知觉。

阎王看着那屡青烟渐渐退散,心下却很不是滋味,侧头,见一张英姿飒爽却勾着邪笑的脸朝自己这边走来,他苦笑一声,我的好儿子,你可把我害惨了。

待孟筱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安安稳稳的躺在那张她每次起床都会无比眷恋的一米八超级大圆床上,于是便坐起身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刚准备下床,脑袋中“唰唰唰”几个迅速的回放画面,才叫她猛地意识到,这是她在阳间的最后一个晚上,明天的这个时候,她就要死了啊!

于是赶紧加快手脚,拖着那双长毛绒拖鞋跑到客厅,果然,还是晚了一步,老爸老妈已经去看话剧了。如果按记忆发展的话,这个晚上她过得相当无聊,随便扒了口饭,便坐在电脑前看PPS,因为第二天晚上是自己的生日派对,所以她还特意敷了个面膜。

可是现在是什么紧要关头?说得难听一点,就是交代后事啊!于是她果断放弃了该做的事,从冰箱里随便抓了根火腿肠填了填肚子,便跑回衣柜前,挑挑拣拣,没错,她要做一件犹豫了小半辈子都没有做的伟大的事情!

s…suger!提醒自己不能说脏话,却还是忍不住用代词骂了一句。为什么女人的衣柜里总是会少一件衣服呢!算了,随便穿吧,关键是气场,气场!

这么做了一番自我安慰,她挑了一件纯白色的雪纺连衣裙,裙摆处的设计是自己喜欢的不规则型,原本是拿来准备第二天生日派对上穿的,不过救急用,眼下的事情比较重要。

换好衣服,她掏出手机,在键盘上飞快的拨了一串倒背如流的数字,接着吞着口水紧张的等着回音。

很快,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人磁性的嗓音,孟筱差点就被电晕了,好在她及时掌握分寸,做了两个深呼吸,“于墨昔,你等下有没有空,我,我想,想请你吃个饭!”

电话那头的男人沉默片刻,“好啊。”

欧耶!孟筱顿时心花怒放,却还是尽量克制住自己的激动,捋直舌头,“那就八点,红房子西餐厅见吧。”

挂了电话,她看还有时间,便搬出了她的家当………大大小小的化妆用品,坐在镜子前,准备给自己画上一个甜美的妆容。

回忆着和于墨昔初中时候因为一次社团活动而结识,比自己大四年的他永远都拥有那么儒雅的微笑,风度翩翩,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是焦点,而自己也成功的被他俘虏。

后来以为他出了国,大家就不会再有交集,没想到居然还能在一间公司上班,而他竟成了自己的BOSS,这个世界真的很小。

就拿孟筱自己来说,二十五岁,年纪轻轻就已经成为上海一家知名外企的市场部主管,无论样貌身材,胆识和才智都可圈可点,她以为以自己的条件和于墨昔简直就是天生一对,然而现实却给了她一记响亮的耳光,原来这个男人已经有了一个交往7年的完美女友,看着对方的温柔婉约,小鸟依人,再看看自己风风火火,苛刻严厉,却在生活中迷迷糊糊,喜欢搞怪的两极分化的个性,就只有干瞪眼的份儿。

谁让她在爱情上总是那么被动,暗恋了人家快十年了,却始终没有任何行动。

“啊呀!”想到这里,她突然瞥见手表上的指针已经指向7:40,于是猛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又犯糊涂了不是吗,光顾着想些乱七八糟的,差点又迟到了!

其实,就连孟筱自己都搞不清楚,这样的迷糊性格,她究竟是如何做到生活工作完全分开,丝毫不干预的呢。

踩着7厘米的高跟鞋一路“咯噔噔”的小跑,她终于跳上自己的A6,发动,油门,“轰”的一声便直冲红房子西餐厅。

☆、第三回 失败的阴谋

晚上八点的茂名路还是很热闹,国泰影院门口站满了形形□的人,老人孩子,不过更多的还是等候的情侣。

孟筱走出停车场,这才发现就这么停车的五分钟功夫,天居然很不厚道的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好在雨并不大,她皱了皱眉头迅速将手挡住头,便冲向了红房子。

甩甩手上的雨渍,迎上门口服务生友好的微笑,她礼貌的点点头,随后看了看已经指向05分的J12,“又迟到了?”小声一句后,她环视了一下餐厅,很容易便在靠近门口的那张桌子上看到了西装革履,好不潇洒的于墨昔。

一阵激动的心跳加速,她对着服务生指指里面,便迈着摩登的小猫步,走了进去。

对上那双深邃的眼眸,她明显感觉到这个男人眼底对于自己今天这身装扮的惊艳,虽然只一瞬间功夫,就被一贯的儒雅所取代,不过这一个小细节,还是让这个丫头兴奋了好久。

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即将要离开还是出于那种刻骨铭心喜欢,注视着对面那对高挑眉头下,单眼皮却并不显得突兀,反倒深邃的恰到好处的深棕色双瞳,对上从深处投射出的温柔,孟筱的心很不争气的快跳了好几下,慌忙放低目光,却又看到他那只挺立的鼻子,尖尖的鼻头下温润的双唇勾出一个好看的弧度,她心里低呼一声,便终于还是扑红着脸在于墨昔身边的位子上坐下,轻轻吐了口气,这才发现桌子上已经放了两杯柠檬水。

她惊喜的举起靠近手边的那一杯,微笑着看向身侧这个男人,“哎,那么贴心,知道我饭前喜欢喝这个?”语毕,正准备喝,却听到于墨昔有些尴尬的笑声,“呵呵,你喜欢的话就喝吧,我再点一杯。”

一口水差点喷了出来,孟筱赶紧拿餐巾抹了抹嘴。什么意思?看着他优雅的挥手又向服务生要了一杯柠檬水,小丫头脑袋里的问号越来越多。

他手边明明已经有了一杯了啊!难道这家伙有怪癖,喜欢喝两杯水不成?

就在她瞪着杏眼,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一个穿着一身淡粉色蕾丝抹胸长裙的美女正微笑着朝自己走来。

看着那张她自己做梦都想要的锥子脸被亚麻深棕色的大波浪长发映得迷死人的模样,只化着淡妆却欲把西湖比西子的精致五官,勾起的眼眉却格外的温柔娇媚,看得孟筱直想大骂:FXXK!

而身边的于墨昔早就站起身迎了上去,看着这番情景,都让这丫头觉得自己是不是记错时间了,还是这小子忘记她的相约了?

垂眼看了看手边的柠檬水,这才恍然大悟,搞什么啊!原来是给他的宝贝女友,严依依点的啊!

想到这里,孟筱的心情一下子down到了谷底。

这个臭小子!在心里愤愤骂了一句,她却还是将那股怨气压制心底,随即脸上摆出一个礼貌性的微笑,迎着严依依越来越近的身影,她也站了起来。

“孟筱。”严依依温温润润得叫了一声,笑容不减,在于墨昔拉出的位子上坐了下来,“一段时间不见,你果然越来越有女人味了呢。”

下意识推了推那杯柠檬水,她也跟着坐了下来,虽然感到浑身不自在,不过很快就被职场上的干练大方而取代,“呵呵,之前公司聚会的时候,好几次都让我这个老板带上你这个大美女老婆来,没想到你都没有空,好让我们失望呢。”

“快别这么说。”严依依朝于墨昔娇嗔得瞥了一眼,“我是怕我去了,坏了你们的兴致,今天晚上也是的,我都说了不来了,他非让我过来。”

于墨昔好像这才想到说话,他看着孟筱微微一笑,“不好意思啊,原本答应了依依今天晚上看音乐剧的,所以就干脆带上她,怎么样,等一下和我们一起去看吧?”

脸上依旧是迷人的微笑,孟筱的心底却已经骂了上百句脏话,真不知道这个男人究竟是真的笨还是没脑子,自己怎么就瞎了眼看上这样的榆木脑袋呢!

严依依是于墨昔交往了七年的首席女友,两个人在国外认识,前两年一起回国,她是典型的富二代,在市中心闹区经营一家高档的咖啡厅,虽然曾经和她打过照面,不过没有深交,在孟筱的心里,始终将她与那些千金大小姐,骄横跋扈,矫揉造作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所以虽然表面上客客气气,笑脸相迎,其实早就对她嗤之以鼻,甚至就想扔下餐巾即刻消失呢。

可是,又转念一想自己这次约于墨昔的目的,脑子一个激灵,想着明天的这个时候自己就快要死了,背脊一阵发麻,原本还忿忿不平的心情也终于渐渐缓和下来,无论如何,就当是和自己最爱的男人吃最后一顿晚餐吧。

点了餐,三个人居然一阵沉默,严依依见状,立刻用胳膊蹭了蹭于墨昔,好像在暗示些什么。

于墨昔立刻心领神会,从口袋中掏出一个包装精致的小盒子,递到孟晓面前,看着这姑娘一脸惊讶,他和严依依会心一笑,“丫头,生日快乐。”

生日?他居然记得我生日?孟筱毫不掩饰自己的惊诧,双手捂着“O”型的嘴,半晌都没说一句话。

于墨昔笑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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