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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天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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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章
    序章
富丽堂皇的宫殿,里面摆放着许多奇珍异宝。
华丽的宫殿中,显得那么的安静。奢华的王座上坐着这个宫殿的主人正专心地看书。
这是个英俊得没话说的男子,看上去非常的年轻好象只有十八岁那个样子,但他的眉宇之间给人以深不可测的感觉。强壮的身体带有令人敬畏的王者之气,穿着薄而又华丽的服色,那布料好似天上仙女所织成的。他看书的时候那股令无法形容的气质渐渐散发出来,让人不自觉的想靠近他,端详他。在他的旁边趴着一只金色的麒麟,它正在小睡,看上去那么的可爱但又不失那令万兽恐惧的霸气。很祥和的气氛。但是从远处传来的女子们的喊声打破了这祥和的气氛。
“永圣,永圣你又在看书了,都不陪我们玩!!”在远处传来女人的娇喊声。慢慢走近,声音越来越近。他抬起头来,看向慢慢走近的六名女子。衣衫华贵的貌美女子们走近他的身边,两名绝色美女走到他的身后替他捏起了肩背。
“你们来了啊,我正想要去找你们呢!”一缕微笑在这英俊男子绝美的面容上浮起,是那样的迷人。
“圣哥哥,给我看看你看的是什么书。”
“琴雅,你不是对书籍不怎么感兴趣吗?怎么现在想看了呢?”
“只要圣哥哥喜欢看的书我就喜欢看,嘻,把书给我瞧瞧。”
永圣递过手中的书。然后揽过站在旁边的女子说道:“你就知道玩,我教你的东西学会没有?”说完用嘴唇在她的脸上亲了一口。
“学会了,永圣教的东西,我会学得快快的,你答应我的,我如果学会了你今晚只陪我丽丽一个人的,可别忘记了哦,嘻嘻。”
“不会忘的,小淫娃,今天就让你好看。”
“圣哥哥,这本书我以前怎么都没听说过呢?”琴雅可爱地问道。
站在一旁的两个美艳女人同时走近,同声道:“哦?来给我瞧瞧
。”
“三……国……志,嗯!的确没听过,阿容,阿怡你们听过这本书吗?”
“慧姐姐都没有听说过的书我们怎么会知道呢?”
“也对,阿洁,你听过吗?”
“据我的了解,在我们异域大陆上好像没有这本书啊!永圣这本书市哪里来的?”柳洁不解地拉着永圣地手臂问道。
“你们也不用在猜了,告诉你们吧,这本书根本就不是异域大陆的书。”永圣耐心地说道。
“不是异域大陆的书?那是哪的啊?”六女把不解地目光投向这位英俊而又伟大令她们爱得死去活来的王者。
“你们还记得天尚叔叔发明的次元空间枢纽吗?这本书就是我托天尚叔叔用次元空间枢纽在次元空间里拿来得哦。而且我已经把书看完了,
爷爷的意思是让我用天尚叔叔秘密发明的次元穿梭去书中所描写的另一个世界的三国时代,然后去统一那个世界。”
“什么???去另一个世界!!!去统一它”六女惊讶道。“为什么皇上要让你去另一个世界呢?你在这里好好当你的翼王不是十分安逸吗?”
“呵呵,这个问题啊,其实很简单,那就是他是我亲爱的爷爷,而不是你们的爷爷的原因。”
“怎么解释?”卓慧不解道。其余五女不解的眼神齐刷刷的投向永圣。
“呵呵,你说你们该不该打跟了我这么久了都不知道原因,唉!真是悲哀啊”
永圣故作悲哀的神色。还真挺惟妙惟肖的呢。“为了惩罚你们我就不把原因告诉你们了,你们慢慢想吧。”这个宫殿变成了异常的安静,偶尔听到几声悦耳的鸟叫声与懒散的蝉鸣。
过了一会,在永圣怀中的唐丽首先打破了这短暂的安静。
“我知道了,原来永圣你已经吧答案告诉我们了啊!”唐丽得意的说道。
永圣听后大喜地笑道:“还是丽丽聪明阿,她们比较笨你解释给她们听吧”
“嘻嘻,我唐丽以前再怎么笨,跟了你学了这么多年了也应该学聪明了阿!好吧,为了姐妹们的脑细胞着想我就告诉姐妹们吧。”说完唐丽从永圣的怀中起来转身面对有着与自己不相上下的绝美容颜的五个女人说道:“其实呢,永圣刚刚说的“他是我亲爱的爷爷,而不是你们的爷爷的原因”这就是答案了。因为皇上是我们永圣地爷爷,所以皇上了解永圣地性格,知道永圣不是只喜欢想享受安逸的生活那么简单,皇上明白永圣喜欢挑战,所以就给了一个十分具有挑战性的任务给永圣,那就是到另外一个世界的一个时代,然后统一那个世界。”唐丽咽了咽口水然后转身说道:“嘻,永圣我说的应该是标准答案吧!”
永圣也没有回答只是微笑地点了点头。
可爱的琴雅听完后,眨了眨那宝石般的眼睛问道:“既然要有挑战性那为什么要去那本《三国志》写的那个时代呢?这一点我不明白啊!丽姐姐可以解释给我听吗?”她那宝石般的眼睛一眨一眨的,露出虚心求教的表情。那天使般的面孔,那纯真的表情让唐丽一愣,心中暗叹道:“这小妮子真是越来越漂亮了啊!真是迷死人不偿命啊!难怪永圣会这么宠她啊!”
“这个……这个……说实话,我也不清楚这是为什么。”唐丽尴尬的说道。
在一旁的卓慧拿过琴雅手中的《三国志》用超快速阅读法把书看完。然后笑了笑说道:“如果我没猜错的的话,我知道原因。因为这本《三国志》所写的时代与当年异域大陆的异域战争十国乱十分的相像。”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琴雅娇声道。
在一旁的永圣听着六女的对话默不做声,听到她们快讲完时,清了清嗓子说道:“现在呢,我总结一下。我呢喜欢挑战,当年呢,十国乱我有爷爷的军队做基础,所以花了短短五年时间就结束了那场战争。而现在这个任务就不同了,书上所写的那个时代是相对而言十分落后的,我们如果到了那个时代根本没有根基,所以我想会十分具有挑战性的。”
六女听完后原本平静的脸上露出淡淡的忧郁。琴雅带着犹豫想了想说道:“我说圣哥哥,你只要带上你的翼王特战军团的三分之一去那个什么的三国时期不就OK了吗?那样征服那个世界就简单的很吗?或者带上一些将军去就可以了。”
永圣听完后大笑道:“琴雅啊,你不用拐着弯来问我,你们也知道我喜欢具有挑战性的,这些东西我都不用带上。不过你们放心,你们六个一定要和我一起去,有了你们在身边我想在那个时代就一定很有趣了,不过有个条件。”
六女听完永圣地话后面露喜色,齐声道:“什么条件??”
“条件呢就是你们每人都要把这本《三国志》和那有关那个世界的所有资料全部认认真真地看完。知道了没有?”
“知道了,我们的永圣最疼我们了,我们一定满足条件。”说完六女开始认真地一起看那本《三国志》了。
三天后,偌大的皇宫内只见英俊得没话说的男子骑着金麒麟带着他的六位美娇娘与家人一一道别。然后慢慢走进了一个凭空的光圈内。渐渐地他消失了。
第一章 来到汉末
    第一章来到汉末
宁静的夜,皎洁的月亮,一望无际的天空,星光点点,在这静悄悄的夜里是多么的美丽。太行山山脚下,一中年男子围坐在篝火旁,抬头凝视着这宁静而又美丽的星空。眼中写尽了沧桑。那人轻轻的叹了口气,随手捡起身旁的树枝丢进熊熊燃烧的篝火中,起身整理行囊,准备歇息,因为他明天一早还要继续赶路。男子行囊简单,只是几件破旧的麻衣,一些发硬的肉干还有一把还算锋利的铁铸长刀。这长刀微微有点生锈,刀身的锈迹上还掺杂着一点一点干枯了的血迹。
璀璨的星空中,星星在夜空下一闪一闪的,就像是在眨眼睛似的,可爱极了。突然星空中闪现出一束蓝紫色的光亮,那光亮类似流星般在美丽的夜空上划出一道艳丽而又夺目的伤痕,但艳丽也只是一瞬而已,伤痕一闪即逝。光芒急速下落。正在整理行囊的男子突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正向他接近,这是危险的预兆,男子手握长刀,借着篝火所发出的光芒,警惕四周动静。他把刀横在胸前警惕地戒备着。男子环顾四周,并没有发现任何东西,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他自己也不知道是到底怎么回事。未知的东西对人而言是可以让人感到比平时多出一倍的恐惧。
中年男子心中“扑通!扑通!”地跳着。他深吸一口气,仰望远方的星空。只见一束蓝紫色的光亮急速地向他这个方位靠近。距离越来越近,蓝紫色的光逐渐慢慢的变大,光芒越来越强,眩亮的光芒直刺得让人眼睁不开。中年男子被耀眼的光芒刺得眼睛生疼,本能地紧闭双眼。“砰”的一声巨响,光亮直击地面,扬起层层土灰。
一声巨响过后,中年男子慢慢睁开双眼,看了看四周尘土飞扬,灰尘呛得他咳嗽不止。过了一会儿,尘土消散。中年男子到篝火边点燃了一火把,左手举着火把,右手握着长刀,向刚才光亮下落的地点走去。在火光的照耀下,一个人型大坑呈现在中年男子面前。他走近一看,发现大坑内躺着一个人!!一个男人。这人身上的衣裳破烂不堪,到了已经不能遮住身上关键部位的程度。中年男子把火把举近,见坑中男子,面若玉琢,皮肤白皙,一双剑眉微微皱起,眉宇间透着一股英气,真一佳公子也!虽是衣裳破烂,但也丝毫没有遮掩他身上所散发出的那种华贵。“不想天下有此等俊杰!”中年男子发出一声感慨……
坑中的佳公子正是郑永圣。当永圣醒来已是翌日清晨。永圣睁开双眼,发现躺在土坑里,他立起身子,发觉后背好似被撕裂了般,疼痛无比。永圣咧了咧嘴,倒吸几口清气,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渗出。永圣忍着疼痛看了看四周的环境,发现自己已不是身在翼王府,而是在荒郊野外。身上的衣裳已经破烂不堪,只有一件粗布的麻衣盖在身上,也不知道是哪位好心人留下的。
“这位兄弟你醒了啊!”中年男子手中提着几只山鸡,腰间别着一把长刀,刀尖的血液,一滴滴往下渗。永圣转过脸看见一身长约有八尺,国字脸,浓眉大眼,鼻正口方,气质严毅威重,头发上用青色麻布还绾了一个辑,年约三十左右的中年男子向他走来。永圣心中定论“此人乃忠义之士也!”
“多谢兄台救命之恩!”永圣忍着后背的剧痛,站起身子,躬身作辑,开口谢道。
“这位兄弟你有伤在身,就不需如此多礼,昨夜某家见你从天而降,身受重伤,也只不过是为你盖了一件麻衣尔,区区小事何足挂齿。快快坐下说话。”那中年男子道。
“兄台真义士也,如若换作是其他人,怕是置之不理了,要是没有这麻衣,我岂不是冻死荒郊?救命之恩之谢兄台受之无愧。(PS:其实就算没有这麻衣郑永圣也不会冻死,后背受了那么严重的伤都没有死;而且现在正是夏季——会活活冻死吗?真是笑话,他这么说只是客气,为了下面好问话而已。)在下郑永圣,不知兄台任何称呼”
“哦,某家高顺!”高顺放下手中的山鸡,走过来,坐在永圣身旁。“高顺?这名字好像在哪听说过?挺熟的。”永圣心道。
“高兄,不知这里是何地界?”
“据我所知,此乃并州太行山山脚。”
“并州太行山?没听说过,异域大陆好像没有这山吧。并州,好像在《三国演义》里见到这个名称,等等!《三国演义》,高顺!莫非!”郑永圣好似想到了什么急忙问道:“高兄,今时几时?”
高顺看了看太阳,答道:“现已辰时。”
“我不是问你时辰,而是问今夕是何年?”
“哦,现是光和七年六月初九,郑兄弟,你有何要事?”高顺询问道。
“光和七年六月初九?!光和七年!”郑永圣喃喃自语,忽地大笑,心道:“成功了!我成功了!终于成功了,哈哈哈……”
高顺不解的看着大笑的郑永圣,听了个时间而已,至于大笑成这样吗?等到郑永圣平复大笑后,高顺问道:“郑兄弟,不知昨夜为何会从天而降,而且身上还发着蓝光?”
郑永圣身受重伤,开始心情比较沮丧,可是知道自己成功空间移动后好不容易高兴一回,听到高顺的问题后立马在脑中思量着怎么应对。“怎么办?难道和他说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啊,因为空间移动的缘故,所以才会从天而降。这大大的实话,说出去打死高顺都不会相信,干掉他!干掉他不就没人知道我是怎么来的吗?可是现在身受重伤,能不能干掉他还是个问题,体内魔力没有恢复,利用魔法杀人更是免谈。只能硬着头皮编一个理由了。”
郑永圣想好后,傻笑道:“这个嘛……呵呵,其实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本是官家子弟,但因家父得罪了十常侍的某一个亲戚,我们全家被安了个罪名,被发配到边疆,父亲为了不让我这不孝子受这等苦头,就买通了一官员偷偷将我放了,可是父亲因为老迈,在途中病死。可怜我那父亲,还未等到我这不孝子出人头地,光宗耀祖,他就离我而去。得到父亲病死的消息后,我变卖了家产,拿出了父亲偷偷交给我的钱财,费了许多精力托关系将父亲的遗体赎回,办理完父亲的丧事后,我就靠着父亲留下的钱财,开始了游荡求学生活。以求出人头地,为父亲报仇。(答非所问!永圣:“先打好悲情牌,让人同情就不会计较那么多了。”)前天夜里本来还客栈好好的在睡觉,谁知道今早一醒来就成这样了!”(PS:晕!这样也行。)
高顺听完郑永圣的悲惨经历后,羞愧道:“不想某让郑兄弟,想起此等伤心之事,吾之过也。”
“高兄不用自责,我也是豪爽之人,陈年往事,早已不再伤心了。”永圣轻松的说道。
“兄弟真男儿也,汝突然从天而降与某相遇,这也是一种缘分,你这朋友,高顺交定了,某表字子昌(PS:网络上找不到高顺表字,顺应潮流,自己杜撰一个吧!所谓‘顺者昌’故高顺表字子昌。)兄弟只需称呼我表字即可。”高顺说道。
“呵呵,子昌兄如此好(念4声)友,我岂能不交?子昌,只需称呼我表字明德(PS:孔子曰:所谓圣者,明并日月。所谓圣者,德合于天地,变通无方……)即可。”就这样两个人七七八八地说了些话。
“时已过辰时,想必明德贤弟已经饿了,稍等片刻,待某将这些山鸡处理掉……”高顺说完,捡了一堆树枝,点起篝火……永圣也实在很饿,受了这么重的伤,还陪聊了这么长时间,不吃点东西进补一下,那怎么行呢?看着高顺忙碌着,他坐在坑上,先慢慢的用光系魔法修复自己的伤口。过了大约半个时辰,高顺将烤好的山鸡递给永圣。永圣接过山鸡,嗅了嗅,觉得还算不错,猛地咬了几口。高顺看着永圣的吃相,觉得满滑稽的。自己也吃了几口山鸡。用袖子擦了擦嘴,问道:“不知明德接下来有何打算?”
永圣舔了舔嘴角的油水,答道:“我也不清楚,当务之急先将自己的伤养好再说。”顿了顿,咬了一口手中的山鸡又道:“子昌兄看你带有行囊,不知前往何处?”
“现天下祸乱四起,某欲往并州刺史丁原处投军,以求闯出一番事业。”高顺自豪地答道。
第二章 开始旅程
    第二章开始旅程
光和七年六月十二日,又是一个悠然的清晨。,太行山上,山林中一群鸟兽相互嬉闹着,初晨的太阳向宣告他的存在般绽放着自身耀阳的光芒。大自然的美丽是如此的和谐,浑然天成。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山顶,一悬崖边一位身穿黄色锦袍的男子如老僧入定般坐在悬崖边。整个画面笼罩在清晨的阳光下,人是山,山是人,山与人合为一体般,在阳光的照耀下男子身上的锦袍反射着金光,如若此刻有人从此经过的话,定会以为住在山上的仙人下凡来了。
此等如若仙人般的人物就是在三日前,使用空间移动来到这个世界,但后背严重摔伤的郑永圣。自初九那日与高顺吃过食物后,两人就分道扬镳了。虽然高顺一再要求留下来照顾郑永圣,直到背伤痊愈为止。可是郑永圣毅然搬出一大堆理由来绝了高顺的好意,像什么你照顾我让我觉得不好意思啦,我不能影响你的前程啦……可是高顺是个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的人,他无视永圣的拒绝之辞真正做到了沉默是金。任永圣怎么赶都赶不走。如若是平时的话,有高顺这个免费劳力,永圣会赶他走?可是现在不是平时。第一他现在受伤了,需要找个隐蔽的地方治疗,高顺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第二他也是为了高顺着想,不影响他的仕途。最后永圣不得不以绝交来威胁高顺。高顺终于打破沉默妥协了!。高顺为永圣采了些草药,留下了大部分的水和肉干,将自己身上最好的衣服赠给永圣。
与永圣道别时高顺蹲下对永圣说道:“明德贤弟,这荒郊野外的,汝又身受重伤,将你丢在山野,叫我如何安心?何不……”高顺还未说完,永圣就打断道:“子昌兄勿须再言,你可知道天下似你这等好人已不多矣,兄弟我只有一句话送与你,对事对人都要认真谨慎,勿要轻信他人,切记!一路多加小心,他日若有缘相见,今日之恩定当相报!”永圣本想拍拍高顺的肩膀,可是自己趴在地上手够不着他的肩膀。“子昌兄,麻烦将肩膀靠过来点!”高顺依话照做。永圣如愿以偿地够到了高顺的肩膀道了声!“保重!后会有期!”高顺也学着永圣的样子拍了拍他的肩膀,回应道:“后会有期!”
高顺这一拍触及到了永圣的伤口,疼得他倒吸了几口凉气,痛苦道:“子昌兄,轻点!”高顺闻言抱歉一笑,站起身来,又说了声后会有期,提上包袱与长刀,在永圣的目送之下,迈着他那沉稳有力的步伐离开了。可惜现在不是傍晚没有那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滴那种离别的沧桑与悲凉。
看着高顺离开,郑永圣趴在地上回忆《三国演义》书中有关高顺的资料。书中的高顺是一忠义之人,高顺于有勇无谋的猛将吕布麾下后,真正的出人头地,虽然官职不是很高,但是有自己的曲部(八百人的陷阵营),这是身为武将地位的体现。但在书中最终吕布的失败从而导致高顺的为忠而死。但刚才,郑永圣所感受到的是高顺的淳朴与仗义,他是有情有义的大丈夫,他能如此对待一个认识不到一天的人,如若换作其他人会像高顺那般热心吗?书永远不会是百分百真实的,书中的人物也不可能像书中所写那么的完美。这一点郑永圣十分清楚……但是再过十年以后,高顺就会死去。好歹高顺也算自己的恩人,为他做些什么?永圣想了想。还是算了吧!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一个看客罢了,说得通俗一点只是一个来祖先世界的旅游者而已。最多一年,观光完了以后,还是要回原本属于自己的世界里去,那里才是自己的根。自己回去了,高顺的事也就管不着了。如果有机会碰到高顺的话,给高顺一大笔这个世界的财富,也算是报答他的恩情了。
画面切换到六月十二日。首段写到郑永圣穿着黄色锦袍在太行山最高峰小五台山悬崖边当和尚,额!不是,应该是老僧入定。有人可能提出质疑以高顺的经济能力给永圣留下的衣服会是黄色锦袍?的确以高顺的经济能力根本就不会有件锦袍给郑永圣的了,充其量赠送件布衣。那郑永圣身上穿的黄色锦袍是哪来的?答案揭晓:这锦袍是郑永圣从自己的自属空间里拿的(详见序章注解部分。)高顺离去一天后,永圣就渐渐恢复自己体内的魔力,施展一记御风术,飘到小五台山悬崖边来吸收太阳光,以便光系治疗魔法更快地治愈自己后背的伤。用了整整两天的时间后背的伤口才完全治愈,恢复如初。
此刻老僧入定的郑永圣,他在冥想,盘算着自己下一步要怎么走。自己来这个世界看看,那么第一站要去什么地方?去哪呢?先去家中族谱中提到的新郑。(荥阳一带)。(作者注:书友们如果以前看过还未重写的版本,应该明白郑永圣为什么这样想,但是现在有所修改。作者为未看原版本的书友重申一遍。)郑永圣的祖先辈是中国大陆春秋时期郑国的诸侯王室,因为郑国后来被韩国灭掉以后,郑国的诸侯王室们为逃避韩国追杀,而四处逃离。而有一个郑王室的家族为逃避韩国的追杀,而很巧的在那时被巨雷击中,那时真巧是九星连珠,从而跳跃了空间的缺口,来到了异域大陆。那个郑王室的家族的子孙辈在异域大陆与当时还处在原始社会的人们混居繁衍后代。在异域大陆郑氏族谱中先祖篇有这么一段话:“记忆当年(公元前375年)韩军攻占新郑,我等仓皇而逃,不想一声巨雷,使我等来到这大陆。此乃天之意也……”
郑永圣一记御风术飘至山脚,他现在首先要做的是搞份地图,他对这个世界的地理一无所知,那如何前往目的地?就这样郑永圣在万米高空飘啊飘啊,(不要问我他怎么会飞那么高。)终于让他看到了个较有规模的城郭。(视力这么好?!)找了个没人的地方缓缓降落。走过城门,询问了好几个路人,才搞清楚要想弄到地图,必须找些有地图的人,第一选择就是官府,不过到官府弄地图会比较麻烦,其次就是一些大型的商会或多对外经商的商人,他们常年在外经商,自然会有地图在身。
永圣又历经千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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