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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天帅-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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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儿是公子的丫鬟,自然要呆在公子左右,怎么可以到另外的房间歇息呢?”莲儿应道。
这个世界的丫鬟怎么这么没有人权?连主人休息,也要随时候命于左右。永圣劝道:“莲儿大可不必如此,且去开间上房歇息就是。”
“这是莲儿应该做的,请公子不用多管莲儿,快上榻歇息吧。”莲儿的声音再次响起。
永圣问道:“别人的丫鬟可不是这样,莲儿你是不是做得有点过头?”
“虽然莲儿不清楚权贵人家的丫鬟如何伺候他们的主人,但是莲儿觉得应该这样做。”
“自以为是,算了不和你啰嗦,随便你怎么样!睡觉。”永圣说道。于是回到榻上,睡觉去了。
翌日清晨,永圣醒来揉了揉朦胧的双眼,坐起身子,稍微伸展一下。见莲儿此刻正趴在案几上睡着。昨夜哭肿的眼袋已经消下,但是脸上还残留着昨夜的泪痕,现在的天气还不是很冷,但是这样趴着睡觉也容易感染风寒,永圣走到莲儿身边,给她施了一记安眠咒后,将她抱起,放到榻上,拉过被子为她盖好。永圣看着莲儿那清瘦的脸庞,叹息道:“真是个好女孩,可惜却身逢乱世。”永圣无奈地摇了摇头。他不想在这个世界上做些什么,他对这个世界没有感情,对他来讲这个世界是和平也好战乱也罢都与他毫无关系,他只是一个过客而已。永圣来到这个世界已经两个半月,同样的离开异域大陆两个半月,自己无故失踪,家人肯定很担心,他想念他的家乡,想念家乡的和谐平静,更想念家人的温馨与快乐。他现在只想到晋阳找到高顺,将当初高顺留给自己的衣服还给他,把高顺对他的恩情偿还了,自己可以了无牵挂地离开这里,返回异域大陆。
当莲儿醒来已快接近午时,也许长期的颠沛流离与母亲的离去使她身心疲惫,又或许是永圣安眠咒的作用让她睡了那么久,总之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莲儿现在可谓是精神饱满。莲儿醒时发现自己睡在永圣的榻上,可想而知是永圣将她弄上去的。这时永圣端着饭菜走了进来,看见莲儿已经醒来,将饭菜放在案几上,说道:“你醒了啊,昨夜你哭了那么久现在想必已经饿坏了吧,过来吃饭吧。”
莲儿从榻上起来,跪在地上说道:“请公子恕罪!”
永圣纳闷,问道:“恕罪?你何罪之有啊?”
“莲儿有三罪,其一,莲儿不该睡公子的榻;其二,莲儿不该贪睡而没有服侍公子洗漱;其三,莲儿不该让公子为莲儿准备饭菜。请公子饶恕莲儿!”莲儿这次恭敬地说道。
“呵呵,那有什么大不了的,没事!快起来,过来吃饭吧!”永圣笑道。
“莲儿,不敢。”莲儿怯怯地说着。
“有什么不敢的,昨夜你都敢威胁我,今天怎么就变得如此胆小?这是命令,快起来,过来吃饭,饭菜凉了可就不好吃了。”
莲儿跪坐在案几前,永圣夹了块鸡肉放在莲儿碗里,说道:“别坐着快吃啊!”
莲儿见永圣的举动,心中感动,鼻子发酸,忍不住掉下眼泪。永圣见莲儿不动筷子,正想催促,但听到莲儿哽咽的哭声,心中烦闷。心道:“又哭了!烦死了。”嘴里说道:“怎么又哭啊,哭什么啊!昨夜还没哭够啊,不就是让你吃饭吗?又没打你骂你,哎呀!别哭了!烦死了!”
可能永圣的声音有点大听上去像是生气的语气,但这次莲儿停止哭泣,哽咽着:“公子对莲儿太好了,莲儿长这么大都没吃过这么好的饭菜。”
“行了,我也没对你多好,不就是一桌饭菜吗?值得哭成这样子?”永圣不解道。
“公子你不懂。”莲儿破涕为笑道。
“对对对,我不懂,我也不想懂,赶快吃饭,吃完饭我们启程去晋阳。”
第六章 路遇贼匪
    永圣与莲儿共乘‘列云’走在前往晋阳的路上。四周极为荒凉,腐尸与白骨横在路边,苍蝇们成群成群地附在那些腐尸上面,极为恶心。永圣没什么感觉,莲儿则是已经习惯这种恶心的场景。184年的大汉天灾人祸连连,黄巾军的起义更令百姓雪上加霜,人人无法温饱,为了生存百姓卖儿卖女,有的为了填饱肚子更是下手杀死自己的亲人,食其肉来减少自己的饥饿之感。亲人吃光了,就开始去抢别人的吃,就这样一些穷苦百姓相互杀虐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只有实力强大的人才能够在这个动乱的世界中生存,而弱小的一方就注定要被淘汰,成为别人腹中之物,这就是大自然的定律。
永圣本不想与莲儿共乘一匹马,想从召唤空间中另召一匹马来让莲儿自己来骑,可是莲儿却不会骑马,最后只好作罢,无奈同骑。
莲儿身子靠在永圣怀里,觉得极为舒适。但永圣对此极为不习惯,虽然他在异域大陆也曾经被一些女人这样靠过,但是那是两人关系亲密无间,他自然不会介意,但这个莲儿好像和她不是很熟的样子,有必要这么亲密吗?永圣开口说道:“莲儿,这样子是不是太亲热了点,别靠这么近啊!这对你们女儿家可不好。”
莲儿道:“公子不必为莲儿着想,莲儿不介意。”有这么个人肉靠垫依靠着,当然不会介意啦。
“你不介意可是我介意啊!得,不和你多说,再说下去肯定又是没完没了,说不定又要哭哭啼啼的了!靠就靠吧!反正吃亏的是你不是我。”永圣心道。遂就不再言语。
莲儿见永圣不再言语,觉得无聊就另起话题问道:“公子在大汉有几个朋友啊?”
“说起来只有一个算是朋友的朋友吧!”高顺确实能算得上是一个朋友,永圣初到汉末时就遇上了他,从他嘴里打听出现在的年号,而且高顺也对永圣不错,甚至可以算得上好,那么为受伤的永圣着想,永圣心里感激他,遂将他列到了朋友的名单中。
莲儿又问:“公子与他怎么相识的?”
“这个说来话长,总之他对我有恩,在我离开这个世界之前,我要把恩情还清。我讨厌欠人情的滋味儿,跟欠债似的,难受的很。”
莲儿听永圣这么说,开心道:“公子与莲儿是一类人,都是有恩必报。”
永圣嘴里嘟囔:“我与你可不是一类人,我可没你那么固执,硬是……”还未说完就见莲儿眼中的泪水开始堆积,晕这么小的声音都能听到,耳朵也太灵敏了点,算了不说了再说下去怕是又要哭了。永圣立马止住言语。永圣觉得上辈子是不是欠莲儿债,现在老天让她来向自己讨债来了。永圣学乖了,不与莲儿说话,彻底沉默,任莲儿怎么找话题,他就是不说话。
“公子,你的朋友是个什么样的人啊?”不说话,永圣忍,心想一说话就会扯到别的东西。
“公子,你们的世界是什么样子的?”不说话,永圣心道:“和你说也没用。”
“公子,你的家人对你好不好?”忍!心道:“这不关你的事吧!这女人真是让人猜不透啊!午时吃饭的时候安安静静,现在怎么那么多话啊?”
…………
一路上只有莲儿不停地说话,永圣始终没有开口。最后莲儿终于说得口干舌燥,停下了她那叽叽喳喳的嘴。
一路无话。驱马行至一片稀疏树林处。走不到半里,就见二十几人挡在路上,那些人个个面黄肌瘦,却都手执凶器,一副穷形恶相。见一贵公子骑着骏马向他们这个方向走来,个个两眼放光。当先一人面容丑陋,骑着匹掉了毛的瘦马,出列笑道:“妈的,今天在这里埋伏大半天了都没有见像样的人经过,这回可算是碰上一个了,穿的这么好,骑着这么好的马,还带着一个丫鬟,看样子还是个有钱人啊!~哈~哈~哈!”
一个瘦子附和道:“老大,这小妞倒是挺清秀的,等会儿可别杀了啊,让弟兄们解解渴也好啊!”那瘦子一脸淫笑,表情猥琐至极,看了叫人恶心。
一大汉吼道:“猴子!你他妈别老想着女人,办正事!宰他娘的!”
“公子,前面那些人是强盗!~”莲儿担心道。莲儿以前跟随着她母亲听说过强盗的凶残,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不用你说我也知道,这世界治安可真不好,走陆路就是麻烦,还不如用飞的呢!这不是逼着我动手吗?”永圣嘟囔着。永圣放出气势淡然道:“就凭你们这些土匪,也想抢劫我!你们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啊!在我没动手之前,你们这些杂碎还是赶快离开吧!”
“老大!这小子敢吓唬我们!”那瘦子说道。那骑瘦马的丑陋男子吼道:“他妈的,我们是吓大,就他个贵公子加个小丫鬟架得住我们二十几个人?”
瘦子听老大这么一说,立马叫嚣道:“小子!识相的快将那小丫鬟乖乖送到大爷面前,我们保你全尸。”
永圣见前面的贼匪老是再说些废话,有些不耐烦,你说打劫就打劫吧!在打劫之前还要说那么多话来吓唬目标或者是显摆自己的强大让目标放弃抵抗投降,目标要投降早就投降了还用等你们说废话。无聊不无聊。遂讥笑道:“笑话!你们到底动不动手啊,哪来这么多废话啊!”
丑陋男子听了永圣的讥笑,顿时火冒三丈,怒吼道:“弟兄们,动手!谁先杀了那小子,那小丫鬟就谁先干!”他们作强盗的,已经是让人瞧不起了,虽然别人见到强盗觉得害怕,但到底还是贼寇,他们永远都会被别人瞧不起,现在被人当面取笑,当然是火冒三丈。
群匪听到老大这么说纷纷涌向永圣,那瘦子更是举着兵刃策马冲在最前头。心想把那俊俏的公子哥杀了,那小丫鬟就是他头一个品尝了,脑中已经浮现出他美丽的幻想了。
郑永圣面色一沉,意识一动从自属空间内召出自己的兵器——九煊龙魂枪。九煊龙魂枪乃郑永圣自己亲手打造的,为了打出这把九煊龙魂枪他开始花了不少的心血。为了拿到神金铁,他不惜千山万水,去各种危险的地方寻找。然后在极寒极炎之地花了整整九十九天时间打造完成。九煊龙魂枪重达九百九十九斤。整支枪皆按照黄金分割比例打造,龙纹护枪柄。它似枪而非枪,枪头有三棱,每一棱上镶有薄刀片。皆是锋利无比,削铁如泥。枪头平滑面三面互刻有三龙戏珠的龙案,每面三条龙共有三面,一共有九条龙。故此枪名曰:‘九煊龙魂’。九煊龙魂枪夺天地之造化,可刺挑斩劈横切扫,挥舞起来金光闪闪,耀眼夺目。真乃当世之神器也!!
匪徒们见永圣凭空多出一柄闪着金光的神兵,很是惊奇,纷纷放慢了前进的速度,只有那瘦子一如既往的骑着瘦马往前冲。
永圣单手持枪,让坐在他身前的莲儿抓紧缰绳趴在马背上,策马向瘦子奔去。两人距离渐渐拉近,永圣高举九煊龙魂枪向瘦子劈去,瘦子虽然好色,但长期的贼寇生涯让他有了丰富的对战经验,他见永圣举枪向他劈来,欲提刀阻挡,奈何九煊龙魂枪过于锋利,加之其本身沉重无比,瘦子的刀怎能挡住这一劈。只见金光一闪,连人带刀与那可怜的瘦马,被生生劈成两半,血洒满地,永圣眼疾手快策马后退才没有被鲜血溅到。
莲儿坐在永圣身前何曾见过这等血腥场面,吓得大声尖叫。永圣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以表安慰。
瘦子就这么被一下劈死,贼匪们心中惊恐无比,愣在当场。先前那大汉凄惨地大吼道:“猴子!~~~~兄弟们杀过去,杀了那小子为猴子报仇!”
大汉话音刚落,那些小贼们纷纷向永圣杀来,他们眼睛俱是通红仇恨的火焰在他们的心中燃烧。
永圣冷冷一笑:“自取灭亡!”提枪驱马向前。那大汉第一个来到永圣面前,永圣借着马势九煊龙魂枪急速刺出,那大汉还未来得及反应,心脏就已被刺穿。永圣枪杆一转,枪头在大汉的心脏中一轮转动,心脏周边的组织被棱刀绞动,大汉此时体会到了死亡降临的痛苦。片刻赤红的鲜血喷洒而出,永圣枪杆一抖,将大汉甩到远处,就这样死不瞑目。或许他遗憾的是没能为瘦子报仇吧。
第七章 莲儿中箭(上)
    众贼匪们见大汉被郑永圣秒杀,死状凄惨,令人不寒而栗。刚刚复仇的火焰取而代之的只剩下恐惧。他们之中那个人可以做到悍不畏死?报仇之前首先应该掂量掂量自己是否有那个能力,那些头脑发热想要报仇的人,如果实力不济的话,最终的结局也只是白白枉送性命而已。贼匪们可是从尸体上一步一步走到今天,他们会如此不识相?当然不会,人都是害怕死亡滴。
也不知道众贼中哪个胆子大的人大吼道:“他奶奶滴!这小子再怎么厉害他能架住我们二十几个人?!弟兄们砍他娘的,为猴子和黑牛报仇。这人说得也有道理,一个人单挑NB那也是单对单的时候,若是别人发动群殴,那你也只是挨打的份,若是你运气好还能扳倒五六个陪葬的。
群贼听那人一吼,立即响应。策马奔向郑永圣。永圣挥舞着九煊龙魂枪,虎虎生风,地上尘土飞扬。贼匪们先是两三个一拥而上,举刀向永圣的要害部位攻去。永圣持枪横扫,将贼匪手上的刀刃扫断,贼匪们见自己的兵刃被轻易扫断,刚刚的士气又散去了,策马欲逃。可是郑永圣顺势将枪回扫。那三贼匪只听见呼呼风声,接着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三颗斗大头颅冲天而起,鲜血自脖腔冲出,直射到三尺之外,血染尘埃。三具无头尸,仍是不倒,在马上立了片刻,才轰然倒地,鲜血自脖缓缓流出。
莲儿见刚刚还活生生的贼匪,只消片刻,就成一无头尸体,早已吓得再次大叫!
永圣收枪策马冲向群贼们,贼人们被那三具无头尸所慑,纷纷拍马欲逃。但想想如若逃跑,死的几率反而更大,不如拼死一搏。数十名贼匪纷纷向永圣冲去。永圣九煊龙魂枪连连刺出,将冲向身前的两名贼匪刺于马下,两贼匪还未来得及惨叫,就已毙命。永圣用枪讲究快、准、狠!无招胜有招这几要诀。天下招式唯快不破,只要出手速度够快,对手还未做出反应就已经被伤到,谅你本事再多也无法使出。
PS:所谓无招胜有招,天尊在这里说一下。大家可不要理解成无招胜有招就是不用出手就可以把敌人干掉啊!从实战意义来解释,所谓的无招胜有招就是条件反射,身体在长期反复训练中达到对攻击的本能防御和防御后的进攻,通俗点就是随机应变,没有固定的招式,只要能把敌人干掉也就成了绝招。同时这也需要长期的实战经验才能做到。如果只是闭门自练,就算练上几十年,也不见得能够有所建树。说到这里不得不说以前看了一些三国小说,赵云有一绝招叫做‘百鸟朝凤’百鸟朝凤枪有101枪。101枪百鸟朝凤变化多端,令人防不胜防,但好像有的三国小说写的只是一招,把它形容得跟惊天大绝招似的,一枪就能KO对手,这未免太不现实了点!你还以为是武侠小说中的降龙十八掌啊!~况且别人会傻傻等着那固定一枪过来吗?天尊觉得百鸟朝凤之所以厉害,就因为它出手快!天尊不想在自己小说中写出类似‘横扫千军,第一式:破军。’名字听起来挺NB的,也不知道怎么用的就把敌人KO了。无趣!用兵刃,若遇上高手就讲究招式的精妙与多变。这就要有长期对战经验……扯远了点。我们回归正题。
其余贼匪分为两队向郑永圣杀来,永圣见贼来一枪刺出,将靠近身边的贼匪刺死于马下,收枪。顺势挥枪打向另外一人,那人还未及举刀阻挡,那沉重无比的枪头结合动力与惯性重重地砸在脸上,连惨呼也不及发出,脑袋便已四分五裂,白色脑浆与血液混合喷洒而出,死状惨不忍睹。
向永圣前进的一路贼匪们见到又有同伴惨死,心中不由打起退堂鼓,拉住缰绳,马步缓了一下。可是他们已经到达了永圣的攻击范围之内。
永圣毫不犹豫地刺出手中的枪,五六名贼匪,还未缓过神来,就已被永圣刺死。
正所谓有成功必定要有牺牲,剩下另一路十名贼匪借着永圣出枪刺死身前贼匪的这个空当,绕到永圣后方,欲偷袭永圣。
莲儿趴在马背上虽然恐惧,但是也看得清楚,出言提醒永圣道:“公子小心后面!”永圣收枪,双脚紧夹马腹,侧身回转。只见十把白晃晃的刀刃直取永圣上中下三路要害。永圣握枪挡住,贼匪们见将要成功,却被挡住,心中不甘,十人同时发力,朝永圣压去。永圣握着这么重的兵刃,手中余力与十人绞力着,也实在辛苦。
镜头转向在五十步开外观战的丑陋贼匪。作老大的基本要领是小弟去拼命自己休息,自己也去拼命的话那老大当得有什么意思?此刻观战的他冷冷一笑,将兵刃挂在马颈上,抬手摘下马上挂着的铁胎硬弓,搭上一枝雕翎箭,“小子!去死吧!尝尝本大爷的阎王夺命箭!”只听“嗖”的一声,利箭破空射出,直奔郑永圣而去。
郑永圣此时正侧身与十名贼匪绞力着。而莲儿趴在马背上看得清楚,见不远处的那贼首,射出一箭往自己与公子这个方向而来,知道其要伤害郑永圣。莲儿当下慌乱,眼见利箭越来越近,知道现在提醒已经来不及了,莲儿心中不愿看到郑永圣受伤,遂一时头脑发热,立起身子为郑永圣挡这一箭,
莲儿刚立起身子,利箭就应时而来。“嗤!”的一声利箭狠狠地插进莲儿的左胸。
永圣与十名贼匪互相绞力,感觉尤为痛快。好久没有这么爽快的出力了。忽见莲儿立了起来,欲让她不要起身,趴在马背上。回头一看,见莲儿左胸插着一枝雕翎箭,血正往外流出。“莲儿中箭了,这可不得了,八成这箭的目标是我,而莲儿是为我挡下的。这女孩怎么这么傻啊!”永圣不再溺战,全力向上一顶。
十名贼匪怎能抵得住永圣的天生神力?身下马匹受到巨大冲力,纷纷向后退了三步。永圣收枪,瞬间发出一轮连刺。顷刻间,十名贼匪同时跌落下马,气绝身亡了。左胸的‘丫’字型伤口正往外淌出鲜红的血液。
永圣回过身,扶住莲儿的双肩,目光落到五十步开外的丑陋男子身上。那丑陋男子见射出的箭没有命中目标,又搭上一箭,“嗖”的一声,利箭直取郑永圣。
第八章 莲儿中箭(下)
    今天多更一章,虽然本书成绩不怎么样,但总会有人看的,你们的点击+票票就是我努力的动力。码字挺辛苦的……
※※※※
只听“嗖”的一声,利箭直取郑永圣,永圣策马向那丑陋男子奔去。挥枪一扫,将那利箭打落。丑陋男子见刚刚射出的那箭没有得到预想的结果,自己的手下们又尽数死在了郑永圣的手中,料想自己也不可能是他的对手。好汉不吃眼前亏,三十六计走为上。丑陋男子想好后,拍马便逃。
永圣看到那男子想逃跑,当下面露寒光,嘴角冷笑:“哼!想逃!没那么容易!”说完意识一动将九煊龙魂枪收进自属空间。左手扶着莲儿,右手臂笔直向前,五指张开,对准丑陋男子逃跑的方向,口中念叨:“丙、丁、巳、午、未,甲、乙、寅、卯、辰木生,天火地火南火现!”(PS:这段咒语可是有含义的哦!稍微懂得天干地支阴阳五行学说知识的书友,应该明白这个的意思。有兴趣的朋友可以下去研究研究。)
待永圣念完,右手手掌中就射出五条火龙(火焰的形状像条龙的样子),直奔向策马狂逃的那丑陋男子。
丑陋男子疯狂地挥舞着手中的马鞭,驱赶着身下的马儿。可怜那瘦马驮着这么沉重的身躯还要拼命地奔跑,累得响鼻声不断。
男子驱马跑着跑着,觉得身体越来越热,身上好似被火灼烧一般,待一股焦味传入那人鼻中,低头自己身上一看,自己的衣服着火了,怪不得这么的热。身上着火那可不得了,处理不好,自己会活活被烧死。丑陋男子勒紧缰绳,让马儿停下。欲将自己身上衣物褪掉。
谁知丑陋男子刚刚一停下,在他身后的火龙就一拥而上,将其包围在火海之中。丑陋男子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自己身上就燃起熊熊大火。让人无法忍受的炙热感觉,男子只能用惨叫来宣泄身体上的痛苦。身下的马儿也被火烧得四处狂奔。最后终于体力不济,倒下了。
不消片刻,丑陋男子就变成了一具焦尸。四周的空气中散发着强烈的焦味。莲儿靠在永圣身上目睹着这一切的发生,永圣的魔法让她震惊不已。没想到魔法能用来杀人,而且威力还如此强大。莲儿纳闷为何郑永圣在一开始的时候不用那魔法发出的火来对付那些贼匪呢?
其实莲儿不知道的是,使用魔法念咒语是要时间的,魔法元素聚集也是要时间的。之前贼匪们杀过来念咒语,使用魔法来杀他们显然是来不及的。
永圣见伤害莲儿的凶手已经伏诛,当下应该立即处理莲儿身上的箭伤。于是便道:“莲儿你怎么这么傻,我不是让你好好地抓住缰绳,趴在马背上吗?怎么这么冲动为我挡下那一箭呢?”
莲儿现在脸色苍白如纸,长期颠沛流离,饭食无保的生活,使她的身体素质比常人要差上许多,听到永圣的话后虚弱地答道:“公子对莲儿有恩,是莲儿的主子,对莲儿又好,莲儿怎么忍心眼睁睁地看着公子受伤呢?”
永圣哭笑不得,这小丫头真是理解力有问题,自己哪点对她好了?但现在不是讨论这个问题的时候,疗伤才是正事。永圣跳下马将莲儿小心地抱下,找了块没有尸体略为空旷的地方放下莲儿,开口说道:“我现在用魔法治疗你身上的箭伤,首先我要把箭从你身上拔出来,可能有点轻微疼痛,你忍着点。”
莲儿当下点了点头,虚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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