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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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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这样一直说了一又四分之一小时—就像我曾提过的,由始至终没有过多的注视我的眼睛。她告诉我该从哪进入房间,在哪里用餐,我可以用多少糖,多少啤酒,以及什么时候该洗自己的内衣。至于莫德小姐的茶壶里的剩茶,她说,莫德小姐上一个女仆的习惯是把它交给厨房里的女孩们处理。同样对于莫德小姐烛台上剩余的蜡头:要交给威先生处理。 威先生会对应该有多少蜡头剩下心里有数着呢,因为是他亲自把蜡烛分发出去。塞子们则交给查尔斯,一个厨房里打下手的男孩。皮和骨头交给厨师。
“至于莫德小姐留在她浴缸里的肥皂头呢,”她说,“太干了没什么用了,你可以自己留下。”
哼哼,这些佣人们—总是喋喋不休这些无聊的小破事。就好像我很关心那些蜡头和肥皂头似的。如果说我以前只是感觉到,现在我已经清楚地认识到,那种感觉,一种处于对三千英镑的渴望中时的感觉。
然后她说如果我吃完了,她很乐意带我去我的房间。但是呢,她希望我在这段路程中能够保持安静,因为李先生喜欢安静而无法忍受被打扰,而且莫德小姐也有这种习惯,不允许任何人打扰她的休息或者让她感到烦躁。
她就是这样说的;然后她拿起她的灯,我拿起我的蜡烛,她带着我穿过一条过道到达一个黑暗的楼梯前。“这是仆人通道,”她边走边说,“你必须走这条道,除非莫德小姐有其它指示。”
越往上走,她的脚步和声音越轻柔。最后,当我们最终爬完了三套楼梯,她把我带到一扇门前,用一种耳语的声音告诉我这就是通往我卧房的门。把手指竖在唇前,她慢慢地扭开门把。
以前我从不曾拥有自己的房间。我也从未想过要拥有一个。但是现在,既然我一定要拥有一个,那么就这个了吧。它,小小的,陈设简单—也许贴点墙纸壁画什么的会让它看起来好很多。无论如何,至少在壁炉架上放还有个镜子,壁炉前还有个小地毯。床边上—应该是威廉姆。因克提上来的吧—是我的帆布箱子。
在床头附近还有另外一个门,紧闭着而且门上没有钥匙。
“这个门是通往哪里的?”我问斯泰尔斯太太,猜想大概是通向另一个过道或者壁橱什么的吧。
“通向莫德小姐的房间。”她说。
我说,“门背后就是莫德小姐?在床上睡觉?”
也许我的声音的确有点大了;但是斯泰尔斯太太居然颤抖了一下,就好像我发出的是一声尖叫或是弄出了巨大的动静。
“莫德小姐的睡眠非常不好,”她轻轻地回答。“如果她半夜醒来,会希望她的女仆在她身边。她不会喊你,因为你们两现在还不熟:我们会让玛格丽特搬个凳子坐在她门口,玛格丽特也将负责她明天的早餐,以及为她穿衣。至于你,必须做好准备被传唤和审查。”她说她希望莫德小姐能对我满意。我说我也同样。
然后她走了,迈着轻盈的步伐,在门口却又停住了,用手摸了摸她腰上的钥匙。我注意到了她的这个动作,不由得心里一凉:那一刻,在我心里,她仿佛成为一个监狱长。我无法控制自己,问道:
“你要我把锁起来么?”
“锁起来?”她皱着眉,“为什么我要这样做呢?”
我说我也不知道。她拉着脸审视了我一番,然后关上门离开了。
我对自己竖起大拇指。不错!我想。
然后我坐在床上。床很硬。我很怀疑在上一个女仆离开之后,这些床单和毯子是否被换过。屋子很黑,能见度很低。斯泰尔斯太太带走了她的灯,而我把自己的蜡烛放到地上:它的光投射到地板上成了一个大黑影。我解开斗篷,但是还是把它搭在肩上。由于寒冷和长途跋涉,我感到浑身酸痛;晚饭来的太晚了—它堵在我的胃里,很难受。现在是晚上十点。在家的时候,十二点以前上床睡觉都会遭到嘲笑的。
我感觉像在蹲监狱。这里,只有可怕的寂静,这种寂静会让你感觉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当你醒来,走到窗前忘向窗外,你所处的高度会让你几乎昏却,而院子和畜栏是如此黑暗,远处的土地也是如此的寂静和沉默。
我想起了当我随着威廉姆。因克进来时闪耀在某扇窗前的烛光。我在想它是来自于哪个房间的呢?
我打开我的箱子,一件件的审视从兰特街带来的物品—实际上,没有一件东西是真正属于我的,这些都是绅为我到这里来特意准备的。我脱下衣服,在面前捧了一会。这衣服也不是我的;但是我在上面看到了戴蒂的针线,深深地嗅了下去。我想她的针在上面留下了约翰狗皮外套的味道。
我想到莎克斯比太太的现在可能会用剩下的猪头骨熬的汤;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当我想象着他们所有人坐在那里享用这汤,也许也正想着我,也许压根就没有。
如果是那种好哭得女孩,想到这里,现在可能已经开始哭了。但是我从来就不是那种好哭得女孩子。我换上睡衣,重新在外面套上斗篷,穿着长袜,鞋带松散着,站立着。我看着床头附近那扇紧闭着的门,看着上面的锁孔。我想莫德小姐是不是会有一把钥匙可以打开它呢。我在想,如果从那个小孔看过去,我能看到什么呢—不去试试,是不会知道的。于是我蹑着脚走到那,趴在锁孔前,窥视,光线很暗,一切都是阴影—什么也看不清,没有睡着的或者醒着的女孩,什么也没有。
但是,我又想,我是不是可以听见她的呼吸声呢?我摒住呼吸,用耳朵贴着地板。我听到自己的心跳,还有血液嘭张的声音。我听到一种细小的声音,大概是虫子在地板里面爬动发出的。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我大概听了一分钟,也许两分钟吧。然后我放弃了。我脱下鞋袜上床睡觉:床单潮湿,透着凉气,就像馅饼皮。我把我的斗篷铺在上面—为了让床暖和点;而且,如果有人晚上进来,我可以很容易的抓起它逃跑。你不会明白。蜡烛我就让它继续烧着。如果威先生会抱怨它比预想的短了一些,那真太遭了。
即使小偷也有她的弱点。阴影继续摇曳着。床还是冰冷的。十点半,十一点,十一点半,十二点的钟声依次传来。我躺着,颤抖着,想念着莎克斯比太太,想念着兰特街,想念着我的家。
第三章
第二天早上六点他们叫醒了我。我的蜡烛已经燃尽,厚实的窗帘挡住了所有的光,所以在我看来,那还是半夜呢。当玛格丽特来敲我的门的时候,我甚至以为自己依然还在兰特街的老屋子里。我猜想她是个贼,刚越狱出来找埃比斯先生帮她撬开脚镣。这种事儿有时会发生;有时那些贼会是我们认识的善良的男人们,有的时候就是亡命的恶棍。有一次有个男人把刀架在埃比斯先生的喉咙上,因为他嫌埃比斯先生的动作太慢了。所以,当听到玛格丽特的敲门声,我从床上跳起,大喊道,“等一下“至于我是说的等什么,等谁,我不能告诉你,当然也不能告诉玛格丽特。她贴在门上轻声说,“你喊了我么,小姐?”她给我带来一壶热水,并且帮我升了火;然后从床底下取出夜壶,清空至她的桶里,并用腰上挂的湿抹布擦了干净。
在家的时候,我也清洗过夜壶。现在,看着玛格丽特把我的尿液倒在她的桶里,我不确信自己喜欢这种感觉。但是我还是说,“谢谢你,玛格丽特”很快,我就后悔这样说了,因为她听到之后把头一甩,好像在说,你以为你是谁,也配谢谢我?
这些佣人们!她说我应该去斯特尔斯太太的餐室吃早饭。然后,她离开了,在离开的途中还不忘快速地扫视了一番—我想大概是在看我的鞋,我的上衣以及我开着的箱子吧。
在炉火完全燃起之后,我起来穿戴整齐。太冷了,以致连洗漱都成了一种折磨。我的睡袍感觉湿冷湿冷的。拉开窗帘,让阳光照进来,我看见—昨晚在烛光下无法看见的—由于潮湿,天花板上生成了一道道的褐色的痕迹,而墙壁上则是白色的霉点。
隔壁的房间传来低吟声。我听见玛格丽特说“是,小姐。”然后是关门声。
之后是沉寂。我下楼吃早餐—在仆人专用楼梯下的黑暗的过道里迷路了,走到了那个有厕所的院子里。这个厕所周围长满了荨麻,野草穿过院子的墙壁顽强地滋生蔓延着。这幢房子四壁被爬墙虎所包围,有些窗子也是残破的。绅是对的,无论如何,这不是一个值得破门而入的地方。同样,他对那些佣人的描述也很准确。最后,当我找到斯泰尔斯太太的餐室时,有一个男人已经在哪儿了,穿着马裤和丝袜,头上戴着一定脏兮兮的假发。这就是威先生。据他自己说,他已经伺候李先生四十五年了,他喜欢这份工作。上早餐的时候,他是第一个被服务的对象。他吃的腌猪腿和一个鸡蛋,再加一杯啤酒。这儿的人吃饭总是喝啤酒,这儿有一整个屋子都是用来酿这玩意的。但是他们还说伦敦人奢侈。
威先生几乎没有对我说话,只是向斯泰尔斯太太交待工作事宜。然后,他问我关于我上一个主人的事情,我说是梅菲尔威克街的邓文家。他点点头,好像若有所思,说他可能认识那个男主人。他真是个不怎么高明的骗子。
七点的时候他离开了。他走之前,斯泰尔斯太太是不会离开餐桌半步的。在她终于可以离开的时候,对我说,
“你会很高兴听到这个消息的,史密斯小姐,昨晚莫德小姐睡得很好。”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无论如何,她继续说道,
“莫德小姐很早就起来了。她想见你。在见她之前你是否想洗个手呢?莫德小姐和她舅舅一样,非常细致。”
在我看来,我的手是足够干净的;但是我还是洗了,在这个餐室的一个小石砌水池那儿。
她带我上去。和上次一样,我们走仆人专用楼梯,但是却选择了一条漂亮得多的过道,通向的也只仅仅一两个门。她敲了其中一个。我没有听清里面的回答,但是我想她肯定听到了。她挺直了要,转开铁把手,让我进去。
和所有的屋子一样,这也是个黑暗的屋子。整墙都贴着黑色木头,地板秃秃的,除了铺着两条陈旧得都卷起了边的,并不起眼的土耳其地毯,同样,地板也是黑的。有几个笨重的桌子,一两个硬硬的沙发。一幅褐色山丘的画,一瓶已经凋零的花,以及一条死蛇搁在一玻璃瓶里,嘴里还含着一白色的蛋。窗外的景色是灰色天空和近乎干涸的河流。窗格很小,暗淡,在窗架里摇晃着,发出卡塔的响声。
很大的一个壁炉,里面还闪耀着点点火星,在这壁炉前方—有位小姐站在那里,默默注视着这即将湮没的火和烟,但是当听见我的脚步之后,她的眼中闪烁出了某种光芒—没错,这就是李小姐,这个房子的女主人,我们阴谋的女主角。
从绅的描述中,我设想她会很漂亮。但是其实不然。至少在我看来,她不是那么漂亮,只能说是相貌平平。她比我高一到两英寸—普通身高,因为我是算矮的;她的头发比我漂亮一些—但是也不能说非常漂亮—她的眼是褐色的,淡褐色。她的脸和唇丰满圆润—但我必须承认,她比我还是强点的,我喜欢咬自己的嘴唇,我的脸上还有雀斑,而且看起来太瘦了。我看起来很小,但是,关于这一点—现在站在我面前的李小姐实际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看着我进来,上前一两步走到我的身边,她的脸被炉火映得通红。她停下,将手放在身前,贴着她的裙子。我以前从未看见过有像她这样的年纪女孩穿这样的裙子—宽而短,连膝盖都盖不住;她的腰细的惊人,上面缠一根腰带。她都上插着一朵紫罗兰。脚踏一双毛绒拖鞋。她双手白皙,带着直到手腕的白色手套。她说,
“史密斯小姐。我想你就是史密斯小姐吧?就是你专程从伦敦赶来做我的女仆!我可以叫你苏珊么?我希望你喜欢布莱尔,苏珊;我同样也希望你能喜欢我。这应该不难,我想,实际上。”
她的声音缓慢,甜美,温柔,在说话的时候,她微抬着头,看着我,脸颊依旧是红红的。我说,“我相信我会喜欢您的,小姐。” 然后我想起了我在兰特街的练习课,抓住裙摆行了一个屈膝礼。当我再次直立起来,她微笑着,上前来握住了我的手。
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会对史密斯小姐好的。”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眼睛。“你也许已经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和你一样。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来到布莱尔:那时我很小,没有人对我好。我不知该如何才能向你描述清楚,在那个时期里,斯特尔斯太太是如何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含义。”(delta_ray注:好酸,我想puke,幸亏还没有吃饭。。。)
她微笑着偏过头去。斯特尔斯太太没有和她对视,但是脸有些许犯红,眼皮跳动了几下。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她与什么慈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但是仆人们对主子们肯定是不一样的(delta_ray:阿谀谄媚),就像狗儿们喜欢欺负弱小同样道理。你就相信我说的吧!无论如何,斯特尔斯太太在那一刻里眨了一下眼,看起来似乎很心虚地样子;然后她离开了。莫德小姐再次微笑,把我带到一个硬靠背的,靠近火炉的沙发那儿。我们并肩坐着。她问我关于我这一路的情况—“我们还以为你丢了呢!”她说,所处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背后。然后她又问了是否喜欢我的床,对早餐是否满意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真的是从伦敦来的么?”她又问。自从我离开兰特街,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就好像我是骗人的一样!但是,这一次,她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不是咄咄逼人,寻根问底,只是一种好奇而已—就好像伦敦对她来说有某种特殊意义,而非常渴望地听到关于伦敦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delta_ray:有钱的土包子…)
接下来她向我解释了我作为她女仆的职责:大概是这样的,就如同我以前已经知道的一样,坐在她的身边陪伴她,陪她到公园里散步,整理她的睡衣。
她看向地面,“你会发现我们这儿有自己的习惯和规矩。我想也许会有点麻烦,因为我们人手太少。我舅舅只喜欢看着我安安静静,整整齐齐。但是你,应该已经习惯伦敦的生活方式。”
我想起了戴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外套。“非常习惯,”我说。
“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继续说道,“她人好么?我想她会嘲笑我的吧!”
她说着这话,脸依旧红的厉害,并且再次把目光转向我;我想到的是,“你的确是个傻鸟!”
但是我说的却是,爱丽丝女士—绅为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的女主人—非常的善良,不会嘲笑任何人,亦不会以貌取人。然后说莫德小姐看起来也是同样的人。我想,说这句话是明智的,因为听到这里,她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着我,脸也不是那么红了,再次抓起我的手,说,“苏珊,你是个好女孩,我认为。”我说,“爱丽丝女士也一直这样认为,小姐。”
我想起了绅为我伪造的推荐信,现在该是时候拿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递给她,她打开,拿到窗口光亮处。在那里,她呆站了很久,然后诡异地对着我一笑;我的心跳瞬时加快,以为她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其实不然:我注意到她握着那封信的手在颤抖;我猜想她只是为我的优秀人格所震惊(delta_ray:信里胡吹海吹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突然想到她没有母亲,我感到一阵难过。
“好了,”她说,把信揉成一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爱丽丝女士的确对你的评价很高,我想你一定很不想离开她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的遗憾,小姐,”我说。“但是,你知道的,爱丽丝女士去了印度。我想在那里她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她笑了。“你喜欢这儿灰蒙蒙的天空么?你知道的,这儿永远不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舅舅设法挡住了阳光,因为强光会毁坏印刷品的。’
她很开心的笑了,露出了她的牙齿,小巧而洁白。我笑了,但却紧闭着嘴唇——因为我的牙是黄的,虽然我敢说不是那么的黄,但是和她的一对照,就会显得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么,苏珊?”我说,“我听说过,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整个英格兰最大的。我想你很快就可以看见它了。”
“我相信那儿一定很棒,小姐。”
她又一次微笑。“你一定喜欢读书吧?”
我吞了一口唾沫。“读书,小姐?”她点点头,等待着我的回答。“不少,”最后我还是这样回答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能接触那么多的书籍文献,我相信我会的。其实我的意思是”——我咳了两声——“如果可能的话。”
她瞪大了眼睛。
“我指,我可以学。”我说。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然后表示质疑地发出一声短笑。“你在开玩笑吧,”她说。“你不是在说,你不识字吧?不会吧?一个字也不识?”她的微笑一半变成了皱眉。在她身边,有一个小书桌,桌面上有一本书。依旧是半微笑,半皱眉的神情,拿起那本书递给我,用一种非常和蔼的语气对我说,“我想你是在谦虚。给我读一段,别怕犯错。“
我接过那本,不发一言,全身冒汗。我打开一页,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印刷体。我又翻到另一页,更糟。莫德正注视着我,我感觉就像有火在我脸上烧一般。可怕的沉默。我的脸开始发烫。搏一把吧,我想。
“我们的父亲,”我尝试着朗读,“什么艺术在天堂——”
后面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合上书,咬着嘴唇,眼睛看着门外。我非常难过地想,“完了,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她肯定不会想要一个既不能为她朗读,也不能写字的女仆!”我抬起眼看着她,说,
“我可以,而且我愿意学,小姐。我相信我能行的,而且不会需要太久——”
但是她摇着头,似乎若有所思。
“学习?”她说,走过来拿走那本书。“哦,不用,不用,我可不答应你这样干。不要读书!阿,苏珊,如果你是我舅舅的外甥女,一直呆在这个房子里,你就会知道那有多么讨厌了。实际是,你应该知道!”
她微笑,注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然后传了缓慢而沉重的钟声,八下,她的笑容退去了。
“现在,”她说,转过身,”我必须去见李先生了。当一点的钟声响起,我可以再次自由活动。”
她这样说让我感觉她是某个故事中的女孩。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么,其中的女孩有着不可思议的舅舅——巫师,野兽,或者是某种无法理喻的东西?她继续说,
“一点整到我叔叔的房间来找我,苏珊。”
“好的,小姐,”我说。
她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环顾了四周。壁炉上有面镜子,她走到那里,用她那带着手套的手捂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整了整衣领。我看着她。她的短睡衣后面领口开得狠下,露出了腓骨。
她从镜子里注意到了我正在背后注视着她,于是我行了一个屈膝礼。
“我能走了么,小姐?”我问。
她踱了回来。“等一下,”她摇着手说,“能帮我整理一下房间么?”
然后她走到门口,停下了,说,
“我希望你能够在这儿过得开心,苏珊。”她的脸再次变得通红。当我注意到这一点,我感到双颊发凉。“我希望你的姨妈,在伦敦,不会太过于想念你。是姨妈吧,我想,就像瑞弗先生提到的?”她把目光投向地面。“当你见他的时候,瑞弗先生还好么?”
她有意将这个问题轻描淡写,好像这并不重要;其实我知道自信的男人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将一个真正的先令扔在一堆假币之中,让所有的硬币看起来都好似诚实的。对她而言,瑞弗先生就是那个真先令,而我和我的年迈姨妈就是那堆假币!
我说,“他很好,小姐。并让我向您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是她已经打开那扇门,将自己半隐在门后。“真的么?”她问。
“真的,小姐”
她看着门板轻轻地说,“我想他是个好人。”
我想起绅歪坐在厨房的椅子里,将手伸到衬裙下面,说,可爱的婊子。
“我确信他是个好人,小姐,”我说。
然后,从房间的某个角落传来急促,带着几分淘气般清脆的闹钟声,“是我舅舅!”她喊道,眼神慌乱。她转身跑开,让门半开着。在她下楼的时候,我能听到她拖鞋发出的啪啪声以及楼梯的吱吱作响。
我呆站了一秒,走向门,用脚踢上它,走到火炉边暖了暖手。自从离开兰特街我还没有感到过温暖。我抬起头,透过刚才莫德照过的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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