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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五十年-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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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
    叶肥楠眼睛一缩,眼见避无可避的大刀,狠狠地一咬牙,把脑袋往大刀砍来的方向一歪,脑袋一缩,把脖子的要害掩盖住,同时肩膀往上一拱,避开了要害,双手也攥紧了手中长马刀
    “扑!”一声沉闷的撞击声,虬髯大汉的大砍刀狠狠的砍在叶肥楠的肩甲处,不过由于叶肥楠有一个向前缩脖子耸肩的动作,便相当于是自己送上去的,虬髯大汉的力道未能完全爆发出来,反而是被卸去了大半的力道。
    叶肥楠只觉得肩膀处一阵剧烈的疼痛,与唐朝的明光重铠,大宋重达五十多斤的步兵鱼鳞重甲相比,大明朝在甲胄方面似乎不太重视,不尚重甲,便是最精锐的边军和京卫,一般士卒也只是棉甲,而将领才是锁子甲。
    三层泡钉棉甲,已经是现在大明朝防御力最好的甲胄,用三层棉甲扑打而成,重甲还夹杂着大量的铁丝网和铁甲片,防御能力已经算得上是惊人,饶是如此,也被这虬髯大汉的大砍刀砍出了一个长长地豁口,棉甲之中穿着的单衣也被划破,肩膀上给开了一个大口子,鲜血从里面不停地涌出,顿时就染红了叶肥楠的肩膀,顺着缝隙滴滴答答的流下。
    虬髯大汉一怔,自以为必杀的一招竟然失去了效果,并没有对敌人造成致命杀伤。
    实际上这也是理所应当的事儿,他之前面对的那些敌人哪有几个穿甲的?了不起穿的厚了一点儿,自然是抵挡不住,而龙枪骑兵们穿的三层泡钉棉甲虽然算不上重甲,但是和他们的一层单衣比起来,却是不折不扣的甲胄森严了。虬髯大汉脑中电转,手上动作却是不停,一刀没有起到效用,顺势一拉,就往叶肥楠的胸腹处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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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零 初战白袍12——摧枯拉朽
    (俺忏悔,俺发誓,以后再也不敢拖拉了,俺就是这么个毛病,写着写着就止不住了,以后一定注意,要不然吃亏的还是自己。
    另外,看在俺这么勤奋的份儿上,弟兄们,收藏推荐就都砸过来吧……)
    不过这虬髯大汉的大砍刀力道已经用尽,不过是接了一个顺势拖的力道,而铁叶泡钉棉甲以布为表里,内装棉花,钉缀金属甲片而成,胸前密密麻麻的都是半个巴掌大小的铁甲叶片,因此只是重重的在叶肥楠的胸前拉出了一道浅浅的白色痕迹,火花四射。
    虬髯大汉的运气到这也就结束了,隐忍许久的叶肥楠终于感觉到他的力道用尽,厉喝一声,满脸的凶悍狂暴,手上的左臂向下一抄,手肘弯曲,小臂上扬和上臂紧紧地贴在一起,不管不顾的使劲一夹,竟然把虬髯大汉的大刀给夹住了。同时右臂挥舞着长马刀狠狠的斩了过来,虬髯大汉没有料到对手竟然如此凶悍,情急之下砍刀竟然没能从叶肥楠的臂弯里拔出来。
    就在这时,一阵凄厉的金风当头压下,他满脸惊骇的抬头一看,只见一把闪烁着寒芒的长柄斩马刀当头砍了下来。
    虬髯大汉反应确实也极为迅速,千钧一发之际,两脚甩脱了马镫,放弃了大刀,从马上滚落下来。长柄斩马刀落空,狠狠的砍在了虬髯大汉的战马身上,锋锐的刀刃毫不费力的巨破开了马鞍子斩在了马背上。血光飞溅之中,一声清脆的骨头断裂声响起,接着大量的鲜血便是涌出,那马一声凄厉到了极点的悲鸣,前蹄一软,顿时就跪了下去。原来叶肥楠这用尽全力的一刀,斩入足足有五寸之深,不但把这战马的脊椎骨给生生砍断,而且连体内的脏器都给破坏。这马口中涌出鲜血,显然是内脏器官已经被破坏,叶肥楠长刀顺势盈利一拖,竟然把那战马的肚腹都给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从马背一直砍到马腹,那战马就像是被腰斩了一般,身上开了一道两尺长的大缝,鲜血脏器纷纷落下。
    虬髯大汉在地上翻滚了两圈腾身而起,眼见战马的惨状,不由得心魂俱丧,这一刀子要是砍在自己的身上,怕不是要把自己劈成两半儿!这狗官兵,一把子蛮力着实惊人!
    而这时候,以叶肥楠为尖刀的半月阵已经是深深的突入到了白袍军之中,白袍军仓促之间集合起来的锋矢阵,在普一交手,便是抵挡不住龙枪骑兵们的冲击,被狠狠地凿进去足有三分之二的深度。现在的白袍军和龙枪骑兵,就像是一大一小两个箭头,不过大箭头的硬度明显不够,已经是被小箭头给镶嵌到体内了。
    就在叶肥楠将虬髯大汉击落马下的时候,位于他身后和侧翼的其他人已经和白袍军交上了手。
    杨沪生位于叶肥楠的斜后右翼,借着前冲的力道和半月阵将白袍军的战阵撕裂开来的机会,手中一柄长马刀已经是连连划过了两个人的喉咙。一个白袍军嘶吼一声,高高举起手中的腰刀,向着杨沪生便是当头劈来,他忽然发现,自己的对手似乎根本没有在乎自己,只是用力的向斜上方刺了过去。
    这名白袍军的腰刀还未落下,便觉得胸腹间先是一阵冰凉,接着就是钻心的剧痛。龙枪骑兵们所用的长柄斩马刀师承唐刀一系,刀身笔直,一边有刃,与其说是刀,倒不如说是单刃剑更恰当一些,所以这种刀也可以用来直刺。
    长柄斩马刀加上柄足有四尺多长,比白袍军的腰刀要长的多,四尺长的马刀从肋骨的间隙直刺而入,直刺入一尺之深,然后在中间狠狠的一搅,便把这白袍军的胸腹搅成一堆烂肉,这才拔了出来,这名白袍军骑兵只觉得高举起来的手臂一丝力气也没有,手中腰刀重重落地,痛吼一声,从马上栽了下来。
    直刺是直线距离,自然比斜劈要快,在战场上,就这短短刹那的时间,就足以决定生死了。
    半月阵的要义,就是在于一个冲字,一个快字,以一个强有力的箭头为核心,死命的向前冲击,同时两翼面对着敌人的士兵大量的杀伤敌人,而被包裹在内侧的,则是随时准备填补。而起最终目的,就是在最短的时间内,力求撕破对方的防线!
    在冷兵器时代,整顿战阵是一门耗时耗力而且需要在没有干扰下才能进行的高难度的学问,两军交战,一方的战阵被撕裂,几乎也就意味着这场战斗的胜利已经分晓。
    因为一方面是散乱的,一方面则依旧保持着阵型,那么保持阵型的这一方,不断的撕扯冲杀,很快就能将一方冲散冲乱,真到了那时候,也就是胜负已分了。
    冷兵器时代的作战,真正的歼灭战是极少的,能够将对方击溃,并且杀伤三成左右的敌人,就已经是堪称辉煌的大胜了。
    所以说,半月阵穿凿突破的速度极快,只是瞬间,叶肥楠已是又往前突破了一丈远。
    虬髯大汉死里逃生,刚出了一口气,忽然背后又是一道厉风劈来,骇然回头,却见一个身材敦实的狗官兵正高举着马刀,向自己劈了过来!这一次,却是无论如何都躲不开的了。
    “啊!”一声凄厉的惨叫回荡在战场上,接着,随着一道光芒的闪过,惨叫声戛然而止。虬髯大汉忽然觉得从肩膀处传来一阵剧烈的痛,只觉的腰间一凉,接着他就惊骇的发现,自己竟然看见了自己的后背!按照正常的人体机能学来说,一个人无论柔韧姓有多好,几乎都是不可能看到自己的后背的,当然历史上一些发育畸形的牛人例外。
    虬髯大汉的上半身已经斜斜的飞了出去,鲜血和脏器在没有了压力和约束之后,高速的喷涌飞溅而出,在空气中形成了一道绚丽而诡异的场景。心肝,肠子、肾、肺、脏、脾,虬髯大汉惊骇的看着自己的内脏飞了满天,接着就是一股几乎无法抵御的剧烈疼痛从腰间传来,疼的他几乎要直接死去。他这时候才发现,自己竟然被从肩膀到腰间,斜斜的劈成了两半!
    杀人的,正是杨沪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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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四二 绚烂的终章
    明朝从来就有大将家中蓄养家将亲兵的传统,自明初太祖时期便有了,每个大将家中,总养着几十上百的亲兵,这些亲兵甲胄精良,训练有素,战斗力极强,远超一般士卒,便是精锐边军也比不上。更重要的是对主人忠心耿耿,平曰里是家兵家将,战时就是突破的尖兵,最后的屏障。
    在连子宁原先那个时代,万历年间明朝大将,辽东总兵李成梁便是在家中蓄养了八千家丁,这八千家丁人人披甲,战马也披甲,长枪大刀还配备三眼铳,战斗力顶的上九边十万劲卒!便是以这八千家丁为主力,统帅十余万大军,将女真几百个大小部落压的喘不过气来,不敢有丝毫造次。满清的开国太祖努尔哈赤和其弟弟舒尔哈齐都曾经是他的家丁,后来李成梁一死,努尔哈赤立刻起兵造反。
    两千亲兵,也只有张燕昌这等世袭超品侯爵,并且掌握大权,同时也是深受皇帝信赖的大家族才能有这个数字。很多勋戚武将家中自然养得起,但是绝对不敢养这么多,京畿要害之地,你养上几千精骑是想干什么?夺门之变大伙儿可都记得清楚。
    白袍军本来存了逃逸的心思,康律率领一千骑兵穷追不舍,他们胯下战马比白袍军的更高更快,更精良,不多时便已迫近。那白袍军将领一看,只好率队回身迎敌,他心里倒也不怎么畏惧,只是觉得这些官兵未免欺人太甚,比咱人数少一半儿还敢穷追不舍?回去先把他们打疼了,再撤走也是方便。
    却没想到,接战之后,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两支骑兵撞在一起,立刻就呈现出一面倒的态势。
    这支亲兵观望依旧,以逸待劳,心中早就已经是战意勃发,此时发力冲来,势不可挡!康律一个人冲杀在最前,以一已之身杀入千人敌人,过百支长矛、腰刀等向他招呼过来,他却是丝毫不惧,手中一杆鹅蛋粗细的丈八铁矛挥舞,势大力沉,密不透风,根本无人能近他身前,而他左刺右挑,凡是在他身边的白袍军,一一中矛落马,根本无人是他一合之敌。
    主将如此勇猛,竟以单人独骑,与敌人数百人相抗衡,在康律身后数百亲兵将士均觉热血沸腾,各人口中喊杀,势若疯虎,直杀入敌人阵中,枪挑矛刺,大刀斩劈。不过是一个照面之间,白袍军前锋便是回京被击溃,他们原本就军心涣散,心有去意,到得此时,更是军心大乱,竟是无人能做有效的抵抗,前锋被击溃之后,被康律率人直杀入阵中。
    手起刀落,枪矛直刺,带起无数的血腥,战刃的劈砍入肉的声音,惨叫声,金铁交鸣声,汇聚在一起,震撼四野。这时候其它地方的战场多已经谢幕,唯有他们依旧在鏖战。
    大帅亲兵的战斗力果然不是白袍军能比的,虽然人数只是对方的一半儿,但是却是完全占据主动,死追猛打,而人数占优的白袍军反而已经是有了败象。如果说刚才大斧手的进击如同铜墙铁壁,用令人绝望的坚韧和刚硬来推进,那么这支骑兵地突击就如同一柄利刃,将眼前的敌人斩劈成粉碎。
    挡者披靡,面对步兵,打不过了还能跑,面对这些精骑,却是连跑都跑不了,令人更加的绝望,害怕。
    身穿烂银板甲,披着大红色披风的骑兵驱赶着跨下的良驹,不停的奔驰,呐喊,大地在颤抖,天地也好象为之变色。
    他们人披着板甲,戴着钢盔,就连马身上,都是披着专门制作的三层泡钉棉甲,覆盖了大半个马身,只露出不到一尺半长的小半个马腿,甚至连马头上,都是戴着覆面式的马盔。这些骑士,人马足具,乃是不折不扣的重骑兵!其防御力比同时期欧洲中世纪的重骑兵差相仿佛,而速度更快,移动能力更强!
    所不同的是,此时的欧洲,一个军事大国也未必能凑出来两千重骑兵,而这些,仅仅是大明朝的一个大家族的私兵!
    国力相差,不可以道里计。
    战马铠甲武器,所费弥大,想要武装这样的一个重骑兵,所花费的是一般骑兵的五倍以上。而高昂的价格自然也有与之相匹配的好处,白袍军跟他们相比,只能算是轻骑兵,两者对抗,可想而知。白袍军的腰刀长矛砍刺在他们身上,只能在盔甲上留下一道白印而已,除非是脖子这等要害,根本无可奈何。就算是砍刺在马身上,也只是带出一溜儿火星,少许情况下才能刺破一层棉甲,但是后面还有两层!
    对付这等重骑兵,要么以轻骑兵不断骑射搔扰,将其生生累死,要么就是以重骑兵对冲,以狼牙棒铁锤等重型兵器狠命敲击,方能将其震死!
    这些大帅亲兵和他们的统领康律一般,大部分人都是用的铁矛和斩马刀。鸡蛋粗细,足有四米长的铁矛都是兵部军器局打造出来的上好货色,重而锋利,枪尖寒光闪烁,冲锋之势,单手握持,用胳膊夹住,借助马力,一个照面之下,就能把敌人当胸刺穿,顺势挑飞,落地之后被乱马践踏而死。另外一手高举马刀,他们的斩马刀和武毅军所部龙枪骑兵的长苗刀是一路货色,都打着大明朝当世最高锻造技艺的LOGO。背厚刃薄,极为锋锐,一刀劈下去,敌人便是身首异处。有那势大力沉,经验丰富的,甚至能巧妙的借助力道,将敌人劈成两截。
    而有些大帅亲兵,却是不喜马刀长矛,用的却是铁骨朵之类的重武器,这玩意儿其实就是狼牙棒的一种,从辽金之时开始流传,比一般的狼牙棒短,但是更大、更重,威力也更霸道,短而粗,顶端的大铁骨朵足有人头大小,上面生满倒刺。这种兵器,女真人和蒙古人都爱用,张家家将之中不少是从九边宣府、蓟镇等地选拔的劲卒,想必这是和那些塞外蛮族学来的习惯。
    这武器极为沉重,使用不易,但是被这些力大的张家家将使出来,却是威力无穷。一棒下去,敲在脑袋上,便是脑浆迸裂,头骨粉碎,一声不吭的也就死了。敲在胸腹后背,立刻就是把里面的内脏震成粉碎,口吐鲜血而亡。便是在大腿胳膊这等不怎么要害的地方,挨上一下,也是筋断骨折,再被往回一扯,倒刺带起一大团血肉。只要是给蹭上一下,不死也要丧失战斗力,一个残废是免不了的。
    这种武器其实也更加实用,用来对付重骑兵更是如此,此时来跟白袍军对敌,取得的效果,唯有碾压二字可以形容。
    这场战斗持续了接近两盏茶的时间,白袍军损失惨重无比。
    用连子宁的话说就是,这年头儿,打仗打的就是一个装备,张燕昌父子两代,四十年积攒,烧了金山银海,废了无数的心机力气,才算是打造出来这支骑兵,就算是放到九边和女真精锐对撼,也是丝毫不落下风。这些白袍军,又岂能是对手?
    一番鏖战,两千白袍军死伤过半,剩下的,也是能衣衫残破,浑身浴血。剩下的残兵败将,都是向着本阵逃逸而去,康律也不为己甚,一番冲杀,可算是把憋了半天的气给发泄出来。一番冲杀,他们毕竟铠甲厚重,也颇有些疲累,便也勒马收缰,没有追击。
    此时太阳已经高高升起,有大风卷起,无数大旗在风中猎猎作响。
    战场形势已经分明,白袍军被连子宁的口袋阵围困住的部分,战死无数,余者投降。从口袋阵中逃出来的白袍军只有极其惨淡的三百多人,在冲击平山卫的防线的时候,又死了百多,他们会合了正和大同中屯卫、沈阳中屯卫激战的白袍军,大约四五百骑,再无战斗意志,落荒而逃。
    前来救援的两千骑兵死伤惨重,余者败逃。只有秦老六和钱大用率领那六千骑并和王彦成赵马祥在那里死掐,眼见也是不敌。
    张耕面色难看无比,本来好好的一场仗,却没想到打成现在这个样子。这一下,白袍军可以说是元气大伤了。
    戚继光心里叹了口气,若是听自己的建议,那五千骑兵就算是全部战死了,不能给神武右卫和武毅军造成更大的损伤,但是也不至于把那两千骑兵给搭上。
    他苦劝道:“大首领,鸣金收兵吧,咱们现在还有两千,秦老六和钱大用那里,战死不多,估计能留存下来至少五千。至于被那些官兵精锐缠住的两千骑,总也能逃回来八百一千的。如此算下来,咱们还能留下七千骨血,咱们退回去,还能招兵买马,重新壮大!大首领,咱们还没败,从长计议啊!”
    张耕也知道他说的是是实话,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终于还是咬咬牙,道:“鸣金!咱们撤!”
    身边诸将皆是沉默无声,有的人眼眶一阵发红,竟是差点儿要哭出来。
    鸣金之声响起,和官兵接战的白袍军诸部都是开始缓缓地的脱离战场,张燕昌也不为己甚,下令各部不得追击。他知道,这一仗,基本上把白袍军打残,斩杀数千,已经可以称得上是大胜了!
    再过了小半个时辰,白袍军消失在地平线之外,再也不见了踪影。
    这场激烈的大战,便是如此划上了一个略显突兀的句号。
    (未完待续)
二一二 大战之前
    (今天第一章,嗯,今天还是至少四章,多了不限。
    嗯,吸取教训,尽量写得简洁,大家拭目以待吧!
    感谢‘依旧雪下’、‘羊酒酒’、‘恭喜1975’的打赏,)
    “什么?发现白袍军踪迹?就在左近?”连子宁豁然站起身来,盯着眼前的矮壮汉子,一字一句道:“此话当真?”
    杨沪生神色凝重的点头:“标下敢以姓命担保!”
    其实不用多说了,看看站在自己面前的这十一人身上的血迹,破裂的衣甲,犹自滴血的长马刀,还有那战马旁侧挂着的累累的人头,都在佐证了杨沪生说的话。
    此时刚过正午。
    杨沪生小旗赶回来的时候,武毅军上下正在吃午饭。
    行军路上是没有中午休息这一说儿的,早上起个大早,走上一上午,然后中午吃点儿喝点儿热乎的,接着赶路才是正理。
    除了外出撒出去的探哨斥候之外,其他的士兵都以百户为单位聚集在一起,每一个百户配置了几个厨子,一口大锅。厨子们埋锅造饭,把雪白的大米,腌好的鱼,熏好的腊肉,肥肠内脏以及这个时节常见的几种菜放锅里一放,混杂在一起。大火炖上两盏茶的时间,里面的东西便是稀烂成了一锅浓粥,锅盖一揭开,一股扑鼻的香气便是袭来。
    一锅上好的乱炖便这么成了。
    既能挡饱,还能补充营养,速度也快,吃起来方便,这等饭菜,最适合行军的时候吃。只要是周围没有敌踪,连子宁向来是吩咐埋锅造饭的,自带的干粮那是迫不得已的时候才吃的。长期吃那玩意儿,肠胃受不了,士兵也没劲儿打仗了。
    行军一上午,士兵们都饿了,打了饭之后,做的整整齐齐的,正在大口大口的扒拉饭。包括连子宁也是如此,他席地而坐,跟自己的亲兵们混在一起,左手端着一个大搪瓷缸,右手拿着勺子,吃的香甜。
    连子宁喜欢享受,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能吃苦,在大营的时候,他可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但是在行军路上,他却也可以抱着个大粗碗和士兵们一起吃饭,一起说笑,还能说两个半荤不素的笑话。
    受他的影响,武毅军的其他军官,很有不少也学了这个做派,平曰里训练艹演的时候严厉苛刻,惩罚也不少。但是私底下相处的时候,却是没什么架子,平易近人。
    武毅军上上下下对连子宁的忠诚和爱戴,以及这支军队本身的凝聚力和给人的归属感,便是如此一点一滴的积累起来的。
    杨沪生小旗回来时候的样子,惊动了整个武毅军。
    鲜血淋漓的战马和人,身上不知道是敌人还是自己的鲜血,马鞍旁边挂满的人头,手上滴血的马刀,无不说明了刚才发生了什么。
    就算是再迟钝的人也能反应过来,咱们武毅军,已经和敌人照了面了!
    “你把详细情况与我说一遍!”连子宁沉声问道。
    “是,大人!”杨沪生想了想,道:“今天早上辰时,标下率领手下小旗到了约在此地东北三十里处,遭遇了白袍军,兵力十一人,约是一个小旗规模。这些白袍军想来是刚刚劫掠完村庄,东西有不少,属下等人用神臂弩与之对敌,射杀敌人九人,剩余两人逃窜。标下等人穷追,不过百步之外,又遭遇了白袍军,此次兵力二十一人,有领头军官一人,至少官职在小旗以上。属下与敌方合共二十三人交锋,先以五雷神机打死对方数人,惊扰对方战马,然后以半月阵冲杀,与敌近战,一番混战之后,除了留下一个活口之外,杀死敌人全部。”
    连子宁点点头,眼中露出赞赏之色。
    杨沪生继续道:“然后属下收拢战马及各种缴获,派人原地看守,属下亲率五人外出打探,一路避过三拨斥候,远远的看到了白袍军的主军,烟尘弥天,根据属下推测,至少也在六千骑以上!属下不敢怠慢,赶紧回来禀报军情。以上。”
    “俘虏呢?”连子宁问道。
    “就在属下的马背上驮着呢!”杨沪生咧嘴一笑,把一个绑得结结实实,脸上满是血污,身上也沾满血迹,很有几处伤痕的汉子给提溜了下来,扔在地上。那汉子身上白袍已经满是污渍,看不出颜色来了,嘴里被塞了一团破布,只能发出呜呜的叫声,看见周围这些朝廷官兵,眼中满是恐惧。
    连子宁一扬下巴,旁边的刘良臣会意,回头道:“来两个人,把他带下去好好审一审,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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