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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于一千八百年前-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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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蜀有个皇帝叫刘禅,也是如他一般爱吃喝爱歌舞。可惜他们离得太远,否则我相信他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当他们的长辈和老山羊们在痛哭流涕地追忆先祖的功德时,他们都在榻上寻欢作乐。我想如果那些老山羊用他们的身份过一天,就会明白这一生浪费在痛哭上是多么的可笑。
金弹弓 第七章
——曹芳:
如果可以,我希望国家是游戏。
我不厌倦我的冠冕,因为我喜欢天子冠十二琉,每一颗珠子都是真正的东海鲛人泪。我在皇帝的位置上抚摸我的珠子,很谨慎地装做思考的模样。其实很多当臣子的赞我很聪明——聪明是一个奇怪的词,当一个皇帝被人用“聪明”来形容的时候,往往说明他还没有成长。我不想成长。我摸着我的珠子,希望有一天能够将我弹弓的设备全部换成这种昂贵的奢侈。
有一个人知道了我的心思。
那个人叫司马师。
他用上等的盒子装了六十九颗东海珠给我。
它们被固定在红色的丝绒中间,颗颗都适合我的弹弓。
他真是善解人意。
善解人意得我第一次露出了一个皇帝的微笑。
我挥挥手说:“爱卿辛苦了。”
我将这一大捧珠子抱去给锦儿的时候,我笑着握住她的头发说:
“锦儿,我想杀一个人。那个人叫司马师,你说好不好?”
——锦儿:
六十九颗东海珠,在我面前发出璀璨的光芒。我轻轻地抚摸它们,它们在我手下散发着丝一样的感觉。不知这些珠子打在人身上,和了人的血会是怎样的感觉呢?这个想法让我发狂。
那个司马师,真是一个聪明的人。他知道送什么样的东西,能让我们中意。
可惜他的聪明,却永远无法让他体会到这些珠子的精妙之处。
杀了他,听起来象个不错的主意。
如果皇上只是说要杀掉一个后宫的小太监,我会觉得没意思。
可是要杀的是司马师,还是能让我兴奋起来的。
于是我媚笑着对他转过头,问道:“好啊,我们要怎样杀他?”
——曹芳:
我大笑着将珠子打翻了一地。
我在滚红的地毯上又一次索要了她这个女人。
每一次要她都有奇妙的、不同的感觉。
我每一个剧烈的行为都能得到她嘻嘻轻笑的、有点狂乱的回应。
她在珠子中间笑着起伏着,我亲吻着她身躯的每一处,告诉她她摸上去比那些珠子更加圆润和光滑。我们赤身裸体地在红毯上翻滚和笑闹,我们好象从未沉默和认真地做过爱。我们尽情地追逐快乐,纵使这短暂的瞬间会使我们放弃未来长久的幸福——我们放弃,只因从来不曾想象世上还会有长久,或者还会有幸福。
癫狂的快乐是生活的意义,即使生活除了享乐之外一无所有。
我攀在她身上,压着她的腰肢,嘻嘻笑道:
“皇后怀孕了。皇后的老爸还有点用处。让我们来看看那个老不死的究竟有多大用处,如果他想让他的女儿继续当皇后,如果他想让他的外孙当上太子,嘿嘿,他会把他一身老骨头都交给我。”
——锦儿:
我也笑了。
我见过那个老头说起司马氏当权时涕泪横流的模样。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而哭,为国家?为自己?还是为了这个昏庸的皇上?
我实在无法理解他的浊泪。
如果是为了国家,我相信这个国家由司马氏带领和由曹氏带领,不会有什么不一样,也许还会更好。
如果是为了自己,他就应该擦干他的老泪,好好看看真正的快乐在哪里。
如果是为了皇上,那么他就更不必哭了。皇上现在比谁都快乐。
我们是这压抑的宫中最后两个快乐的精灵。
我们象朝生夕死的小虫,在暴烈的阳光下擢取最后一滴露水。
我们因为快乐而短暂,我们因为短暂而快乐。
可惜他们都不会懂。
——曹芳:
我叫来了皇后的父亲,一个名叫张缉的老头。
我在他面前成功地扮演了一个末世皇帝的形象。我为自身的演技深深感动。在切齿控诉的时候,我想到了很久以前的献帝,他咬破手指写下了血诏,流血很疼,我不希望当一个疼痛的戏子。于是我用更加逼真的口气对他说:“朕……寄厚望于你张氏忠烈……”然后我说留下文字的话,万一事情泄露,会更加不好收拾。那个花白胡子的老头跪在地上一个劲地点头,他说我真是英明。当然我怀疑他还在打抖,可他确实是忠烈之臣,只有愚蠢的烈士会去拨弄司马一门。
我建议他买通刺客,如果他听取我这个聪明的主张,也许还能有千分之一的成功之望。可是他巍巍颤颤地说天子当行正大光明之举,他坚定而颤抖的声音使我知道这个老头儿完了。我想我的皇后大概也完了。
当我迅速地将这件事告诉我的皇后时,这个女人向我发出了她的第一声叹息。那时候我依旧装做了踌躇满志,少年风发的样子,向她诉说着清扫司马的大业,和作为一个见鬼的天子,应当如何政权在握。她听了我唠叨、兴奋的话,抬起少神的眼睛看着我,低声说:
“宫中耳目太杂了。这事情只怕会泄露啊。
到那时候,第一个将被株连的,只怕就是臣妾了。”
我忽然愣住了。
我说了两句不知什么话,就急忙离开了。
走得很远了,我还能感觉到她两只眼睛正望着我走开去的背脊。
那天之后,我的第二位皇后开始为自己缝制丧服。
金弹弓 第八章
——锦儿:
“知道我告诉皇后准备谋杀司马师时,她的第一句话是什么吗?”
当晚,他凑在我耳边对我说,脸上带着狡黠的笑。
“是什么?”我以更狡黠的笑回应着他。
“她说会连累她。她很怕死呢。”
“哈哈哈哈!”我为这句卑微而无聊的话笑得全身乱颤。
“你不怕死?”他的呼吸就在我耳畔,弄得我直痒痒。
我转身抱住他,以一个热烈的吻封住了他的嘴。
他压上来,然后我们象以往一千次一百次那样,带着用不熄灭的热情相爱。
他的睫毛长长的,在我脸上投出浓密而美丽的影子。
我感觉我的身体象花朵一样在他身下绽放。
我始终没有回答他的问话。
因为我知道他能懂。
死亡对于我们来说,只是快乐过后的一场酣睡。
总有一天,我的黑色眼睛,我的如花笑靥会成为腐烂的泥。
可是没有人知道,我曾用这双眼睛,这样的笑容,与一个男人快乐过。
——曹芳:
她不怕死吗?
我定睛看着我身边的女人。
她竟然还是这样的年轻,像我一样年轻而富于弹性。
很多人说放纵的生活会使人迅速凋零,他们说酒色过度会使我们像冬天的花木一样衰败。我们一次又一次地实践着他们口中的警戒,却发现彼此的身躯倒像春季的野草一样疯狂生长。我们感受着两个交融的身躯里一切的秘密,它们潮湿和暧昧,散发出使人欢喜的气息。我们在金色弹弓口上欢笑舞蹈,她白莲花般的足踝往往和我浓密的黑发一样抖动个不停。
我们尽情挥霍,因为我们来日无多。死亡是我很久以前,也许是一出生,就签定的承诺,在死亡来临之前,我们应该舞蹈和歌唱。
在金色弹弓上,在红色美酒白玉杯缘间!
跳吧,唱吧,舞蹈吧!
用弹弓击碎人骨,击碎美酒!
我贪婪地抱住了她,贪婪地吮吸她嘴唇上美酒的香味,一面密密地对她说:
“快到时候了呢,锦儿,时候快到了。可是我们将留下我们的头颅,我们不会有她那么悲惨,我们的头颅将留在我们的身躯上面,和我们的骨头同时烂掉。”
我记得,张后的头颅是被一刀斩下的,
此前她要求使用白练,可她最后的要求被拒绝了。
——锦儿:
那个可怜可笑的女人。
她想活下去,可她死得比谁都早。
她想做一个贤德的皇后,可她既没有太后的魄力,也没有我的魅力。
到最后,她连个全尸都没有留下。
她的葬礼十分简陋,一口薄薄的棺材便装下了她门板一样的身躯。
当简陋的马车带着她的尸体经过许昌的街道时,
没有人知道那里面装的是大魏的皇后。
而现在,她的坟上,恐怕已经野草丛生了罢。
——曹芳:
我以为我早就忘记了张后的样貌。
我以为我忘记了她滚落下来的头颅和面上死灰色的嘴唇。
我的记性在很久以前就变得相当不好了。
我总是记得那些我应该抛弃在万里之外的东西。
在那女人死前,我从未注意到她的脖子竟然那么细,有个粗大的男人将手中光芒一挥,只一挥,她的脖子就裂开了。她披散的头发在午后暧昧的、湿漉漉的阳光下飘荡开来。终于和地上乱糟糟的杂物纠缠一起。
那时候我远远地在宫廷上望着,我转过头来对锦儿说:
“嘿,若早知道她脖子有那么纤巧,我倒真该多亲吻几次的。”
“哼,比我的如何呢?”
锦儿嬉笑着将她美丽的头颅放倒在我的手里。
使我尽情亲吻,不倦不息。
……………………
“锦儿,锦儿。”
死亡动人心。
我闻到了周围死亡的气息。
这种味道并不叫人害怕。我相信锦儿一直以来等待的也就是这个了。
我们的生命像鲜花一样绽放。再像鲜花上面的露水一样在烈日下消失。
我们用全部的力气嘶喊出最后的欢喜,
再带着扭动狂野的魂魄,于鲜血的红颜色中完全泯灭。
——锦儿:
其实死亡又是什么,死亡是多年来紧紧追随我的一个玩伴。
幼年时在流离的战火中,他没有抓住我。
在后宫那些妃子送来的毒酒里,他没有抓住我。
在太后愤怒的刀下,他没有抓住我。
在愤怒的司马师冲进后宫时,他仍没有抓住我。
可是是游戏,就总有输的一天。
我只会举起斟满美酒的白玉杯,庆祝我这位玩伴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胜利。
——曹芳:
张后死了不到一月,锦儿成为了我的皇后。
这是我最舒畅的一次玩笑。
在臣僚发现之前,在我母亲阻拦之前,我已将皇后的冠戴压在了她头上。
我笑嘻嘻地对她说:“我说了吧,天子无戏言!”
她将最好的丝绸和珍珠一条条一颗颗地弄乱弄混,大声笑着对我说:
“胡说八道!你根本是在游戏!”
对,我是在游戏。我和她在宫殿的每一个角落尽情放纵,我们跌打滚爬好象两个拥有无限权力的小孩。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没有人敢多说一句话,金弹弓在我们手里比王冠凤衣更加惊心动魄。
直到太后站在我们面前。
她冷淡的面孔比往日更加低沉。
“她不配当皇后。”她淡淡地吩咐我说,“休掉她。”
我大笑个不停,将锦儿抱得更紧。我的手臂几乎要将锦儿的骨头都掐折了,她仍在我怀里笑个不停,笑得像花枝一样颤抖着,生气勃勃。
“她是个下贱的女人,”太后用眼角的余光瞥着锦儿,也扫过我的面孔,我分明看见了她对于我之“下贱”的肯定,“大魏没有她这个皇后。”
“呵呵,大魏哪一位皇后不是身居下贱的女人?”
我乐呵呵地回答道。
太后的目光在瞬间变得阴郁,我看见她眼睛里藏着我不能知的心计。可是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知道,因为那些心计很快就会变成行动,而那些行动都会是刺向我的锋芒。
刺在我的身躯上,注定要使我在欢笑声中鲜血淋漓。
其实这是我的选择。
我只想做游戏,不想当皇帝。
金弹弓 第九章
——锦儿:
这个愚昧的老女人。
我大笑着倚在他温暖的怀中,斜着眼看着一脸怒容的她。
我知道她心里在盘算着该如何让我们为我们的快乐付出代价。
可惜她不知道,这些代价,并不是由她决定的。
她在我眼中,就象一个一心想击败对手,最后那一击却击错了地方的人。
所以当她和司马师共同起草的诏书放在我们面前时,我毫不留情地用司马师送来的最后一粒珍珠打破了送诏的小太监的脸,然后把他的血涂在皇帝的玉玺上,再笑着把玉玺放在他手中。
“拿去给太后吧,我们不要了。”
我听见皇上笑着这样说。这个男人在所有的游戏中,总是和我配合得天衣无缝。
离开许昌那天起了很大的风沙。
我终于走出了我十年未走出过的宫门。
掀开马车的帘子向外看,所见的全是黄沙遍野,不见天日。
太极殿上太后那得意而疲惫的笑容仍在,她用她干涸的声音,一字一句地宣读了废帝的诏书。然后用更苍老的手,接过了沉重的皇帝玺绶。她真的是没有力气了,接过玺绶的时候,我看见她的手明显沉了一下。
然后,一辆马车,载着我和我亲爱的男人离开。
我没有回头张望,只要我的玩伴一直在我身边,没有任何地方值得我留恋。
我在许昌留下的遗憾,就是无法见到下一个接过那玺绶的人,是否长了一双足够有力的手。
——曹芳:
天将明了。
屋子里还弥漫着欢喜的夜的味道。
龙凤双烛在银烛台上糜烂地燃烧着,每一点新的香味都散布了催情的诱惑。
我并没有觉得这个简单、宽阔、陈旧的地方比许昌真正皇帝的宫殿要差。我喜欢废墟的破落,山东是个好地方,这里的土地浑厚得与我绝不相称。在废墟上面没有人会理睬我,我和我爱的女人像飞扬的坠落的魂魄一样带着残血奔跑追逐。我们活着,我们活着是为了笑,我们手持金弹弓,尽管没有新的东海珠,我们却可以将身上手边的每一件奢侈品都拆下来,当作游戏的筹码,就像我们过去做的那样,拆散了彼此的生命,又终使两人密切相融,不,是密切相粘。
我们的笑声我们的皮肤我们的呼吸。
生长在破旧殿堂的每一个角落。
那些角落带着灰尘和褪色的红漆,亲昵着我和她年轻的身体。
我们很少能见到新的东西。
不过这完全没有关系。当她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无论新旧,什么东西都会变成美好的玩物,使我们尽情放肆与消磨。
我抱住她永远不会衰老和暗淡的身子,我在她耳边密密地说:
“天亮了,有人正等着给我们收尸。我们做人要负责,不要使人家失望。”
——锦儿:
我笑着,细细地给他穿上他的里杉,他的外袍,他的袜,他的鞋,然后用最轻盈的手势,给他系好衣带。
我把他的头发盘得整整齐齐,再给他戴上美丽的帽子。
然后我坐在他膝下,他温柔地给我梳着头。
两杯混着毒的酒放在我们床头,在即将燃尽的烛光下,摇曳着妖媚的光芒。
天已微蓝。
在天亮之前,我们就要去一个地方,在那个地方,我们可以真正地永远在一起,没有任何人能打扰我们。我们将在冥冥中进行我们永不厌倦的游戏,燃烧我们永不褪色的热情。
我久久地笑着。
——曹芳:
她笑得很漂亮。
有一个比她漂亮的女人,永远不会像她这样笑给我看。
有一个比她难看的女人,我命令她笑她就会笑,可是那不是我要的。
我很少见地安静地看着她,扶起她的面容来。
在她的嘴唇上轻轻地亲了一亲。
然后我再一次梳理了她垂下来的黑色头发,对她说:
“即使遇见了别人,还是要了你罢。”
我举起手将美酒移到了近前,移到了我的嘴唇和她的嘴唇中间。
我们的嘴唇一向品尝着同一样东西,无论是酒料还是药剂。
每一种液体都可以在我们丝绸一样的嘴唇中顺利地流淌,变得无比芳香。
——锦儿:
我躺在他身旁。
我们都很安详。
从窗口透进来微蓝的光。
隐约听见外面的树上有鸟儿的歌唱。
我拉着他的手。
感觉有一种东西把我们紧紧地连在一起,无论生死都不可以将我们分开。
这种东西,在我们一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
在神智模糊前的那一刹那,我轻轻在他耳边说: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曹芳:
“告诉你一个秘密。我的父亲,叫王楷,而你的父亲,也叫王楷。”
她的声音好象幼莺的呢喃。
我向着这声呢喃微笑点头,以了同样轻轻的声音道:
“我知道,我早就知道了。王楷有妾邹氏,是你的也是我的母亲。”
…………………………………………………………
所以我们生活在一起。
所以我们死在一起。
所以我们注定要被埋葬在一起,在一个无人找到的荒芜的地方。
事实和真相并不会使人畏惧,我们原本就是黑色的花朵,尽情享受了夜晚赐予我们的、被禁忌的眼睛和欢乐无垠。
——锦儿:
三生石上,将永远刻着我们的名字;
我们的笑容,将在上面开出永恒的花。
兵不血刃 上
前言:
建安二十四年秋,吴大都督吕蒙用陆逊之计,白衣渡江,奇袭荆州。后人称这场战役为一场兵不血刃的战役。
(一)
老兵李甲站在浔阳江畔的烽火台上。这夜江上莫名其妙地起了风,将烽火台上高扬着的“关”字大旗吹得摇摇欲坠。十月的风,虽然说不上刺骨,却也别有一翻凉意。守台的士兵都三三两两地躲进了屋中避风,就着一两壶温酒,说着家乡的故事。
李甲也打算进屋了。五十来岁的老骨头,吹着风只觉得身上一阵一阵地发冷。虽然说今晚轮到他值班,但守台的比他年轻得多的士兵都进屋了,也没有谁觉得有必要傻傻地站在风中准备举火防备那也许永远不会来的敌军。陆口那边的守官换了个年轻的叫陆逊的书生,也许连刀都无法握稳,更不用害怕他会打过来。即使会打过来又怎样,他们的关将军是天神一样的人物,是永远不会输的。
但书生也好天神也好,过了今夜就和李甲一点关系没有了。这是他的最后一班岗,过了今夜他就退役了。可以作为一个虽然算不上战功累累但仍说得上是光荣的老兵,光荣地回到他的家乡。这个乱世能活下来已属不易,而他不但活了下来,而且也有了足够的资本去挺起腰回家见他的家人。他理应骄傲,他足够骄傲。
不知他的儿子长多大了呢?他的妻是否温柔依旧?在这样一个归心似箭的夜,他丝毫也没有了一个军人应当有的警惕,他只是将身上的衣服裹得更紧,弯着腰像其他人一样钻进了温暖的屋中。
屋中生了火,人们聚在火旁快乐地说着话。当中有些人像李甲一样就快可以回家,另一些人尚年轻,对一切充满憧憬。三三两两的希望被和在暖酒中吞进了肚内,这样一个夜,如此安详和快乐。
又一阵风吹来,窗口的士兵发现将上来了两只小船。那两只一看就是商船的小艇并未引起屋内人多大的警惕,老兵李甲懒洋洋地站起身,例行公事一般去江边看看那些人是怎么回事。
那是一些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有着疲惫的面容、温和的笑,和与他们相差不远的口音。他们说他们是客商,因江中阻风,到这里来避一避。凉风灌进李甲的衣领,他突然就有些可怜起面前这些孩子来。他让他们上了岸,甚至还拿了壶酒给他们喝。
把那群商人安顿好之后,李甲再次钻进了暖和的小屋。就着酒,快活地和曾经共处了许久的人们聊天。夜到了最深的时候,但李甲知道天很快就会慢慢亮起来。天亮之后他可以回家,那里有等着他的妻,他可爱的儿,还有一个老兵应有的尊敬和光荣。
从这座洵阳江畔的烽火台上的小屋窗口向外看,能看见黑黑的浔阳江,倒映着一星几点台上的火光。有风吹过,老兵李甲的梦便随着这些江心的倒影,缓缓摇曳着。
(二)
兵不血刃。
先是用几个扮作客商的士兵生擒了浔阳江畔的守兵使他们无法举火,然后用生擒的那几个守兵赚开了荆州各城城门,再然后是一支仁义之师应有的对地方民众的抚慰,再然后是对所擒兵士家人的款待。于是军民同心欢迎着这彼岸来的仁义宽厚的大都督,一切进行得如此完美。
吕蒙一袭白衣,看着满堂的冠盖,嘴角有得意的笑。
他知道总会有这么一天的。他的智慧他的用兵他的老谋深算总有一天会把他推上一个万人瞩目的位置。以后的人们都会记住历史上的这么一页,一个叫吕蒙的人,兵不血刃,收复了东吴很久以来一直想收复的荆州。
庆功的盛宴上,吴侯赞许地拉着他的手,毫不吝啬地用最美丽的词藻赞美着他的功德。他不加掩饰地笑了。他似乎看见,一条金紫大道正在面前平稳铺开。
他真的是太开心了,开心到忘了提一下其他人特别是献计的陆逊的功劳,忘了去看吴侯赞许的脸色之后有深深的阴霾,忘了身上聚拢的目光出了羡慕还夹杂着嫉妒,忘了发现自己喝过那杯酒后感觉到的异样,或许并非只来自身体风寒。
他倒下那一刻看见满堂辉煌的灯火在他眼中化为一道又一道迷茫的光。周围的惊惶的脸看起来那样陌生而叵测,但是谁要杀他的都已经无所谓了。他们似乎在哭、在尖叫。他想告诉他们,这和鬼魂无关,和关羽无关。但他已经无法说出口。他在他梦想的天堂来临之前睡去,留下的,是一个兵不血刃的神话。
(三)
陆逊始终记得这样一幕:年少时家门口的街市上每个月都会来一些走钢索的人,他们在人群的簇拥下,在阳光下,在纤细的钢索上健步如飞。那是他年少时最爱看的游戏。那高空中遥远的身影、起伏的喝彩,于他来说都是童年时闪烁着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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