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将明-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一刻,一股豪情在李闲心中油然而生。
他看着天下致锐的血骑兵,看着不远处迷恋着自己的欧思青青,忽然想放声高呼。该回去了,无论将来的路是什么样的,该去面对的就必须去面对。自己从来都不孤单,之前有张仲坚,有红佛,有小狄,有铁浮屠的兄长们,现在,多了血骑,还多了一个愿意陪自己吃到老玩到老,陪自己一起去死的女孩。
他和欧思青青手拉着手奔向前方,笑声挥洒。
天很快就亮了,日出东方。
短暂的休整后血骑继续上路,向着南方,一往无前。
清晨的朝阳照耀下,天空中有一个黑点在来回盘旋。当那个黑点逐渐清晰缓缓落在一棵大树上,李闲才看清那是一只依然稚嫩却已经能振翅高飞的雄鹰。它已经能翱翔天际,然后飞回了自己的家。
……
怀远镇。
“天要黑了啊!”
一个面容慈祥身材高瘦的中年男子站在土墙上,看着极远处辽河对面隐约可见的高句丽军营地喃喃道。
他很瘦,所以披在他肩膀上的披风显得很空荡。他穿了一件大隋武将的官服,腰间却没有挂刀。看着远处奔流不息的辽水,中年男子皱紧了眉头。正是午时艳阳高照,可他嘴里偏偏低语着天快黑了这样的胡话。而站在他身后的几个人更是令人不解的纷纷点头,似乎都同意中年男子的胡言乱语。
“天真的快黑了”
一个年纪四十岁左右头发却已经花白的男子附和道:“唐公,还是早作准备吧。”
中年男子缓缓的摆了摆手道:“肇仁,我说过很多次了,我为大隋之臣自当为大隋鞠躬尽瘁,如果你不想害我李家家破人亡,那么,你之前所说之事就不要再提了。”
那人叹了口气,不再言语。
他叫刘文静,字肇仁。
被刘文静称呼为唐公的自然就是在怀远为大军都粮的唐国公李渊。刚刚李渊和手下的谋士们正议论着从年初开始北方大地上就有几个大贼举事反隋,刘文静趁机劝说李渊也早作图谋。李渊只是摇头不允,众人都不好再说。
“孙安祖,张金称,王薄……”
李渊叹了口气说道:“他们成不了大事的。”
大业七年,清河郡人孙安祖不甘妻子饿死而自己被逼服役,愤而击杀县令。在窦建德的资助下招募百姓造反,率军进入高鸡泊,自号摸羊公。短短的几个月之内,他已经连续攻打了好几个县城,虽然都没有攻克,但已经让附近州县人心惶惶。
没过多久,孙安祖的清河老乡张金称也举旗造反。占据巨鹿泽,四处骚扰郡县劫掠百姓。他在巨鹿泽与孙安祖遥相呼应,一南一北,声势逐渐浩大。
而相比于孙安祖和张金称,齐郡人王薄名气要更大一些。他和同乡孟让相商后一同造反,占据长白山,短短几个月就发展成为一支上万人的强大武装力量。他自称知世郎,做了一首很短时间内就流传广远的莫向辽东浪死歌。(注一)
“弘基,听说你和那个孙安祖有些关系?”
李渊侧头问站在身后的一个身材魁梧健硕的年轻武官。
这人身高有一米九上下,虎背猿腰,穿一身大隋正六品的校尉官服,手扶在腰畔的横刀上,眉目俊朗,器宇轩昂。
“他曾是家父麾下老兵,年少时我和他见过几次。”
刘弘基,其父刘升曾是大隋河州刺史,与李渊有旧。刘升亡故后家道衰败,十分贫困。大业皇帝杨广二月在涿郡下旨命天下良家子弟自备马匹铠甲兵器到涿郡集结,刘弘基因为贫困买不起马而步行赶往涿郡。半路上因为没有路费,与一屠夫合伙偷了一头耕牛宰杀卖肉,被人告到官府后下了大牢。恰好被李渊得知,派人使钱将他赎了出来。自此之后他便一直跟在李渊身边,李渊见他勇武也颇为欣赏信任。(注二)
“这件事不要再提起,跟任何人都不要说。”
李渊皱了皱眉道:“孙安祖是个叛贼,他不是你家府里出来的老兵,你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知道吗?”
刘弘基感激的看了一眼李渊,躬身道:“我记下了。”
李渊嗯了一声道:“平日里你多和世民走动,他好习武,你身手很好多教教他。就当是他的半个老师吧,让他多见识见识省得骄傲过了头。”
李渊长子李建成道:“有弘基兄教世民习武,他肯定会高兴的不得了。”
李渊看了一眼自己这个性格温厚的长子,叹了口气道:“你这做兄长的平日也太惯着弟弟们了,世民还好些,元吉更顽劣!”
李建成欠了欠身子道:“父亲,元吉还小,正是淘气的时候。若是管的太严厉了,反而不好。”
李渊最欣慰的就是自己这三个嫡子之间关系很和睦,兄亲弟恭。尤其是长子建成和次子世民,两个人更是亲密无间。从小时候就是这样,李建成无论去做什么,李世民都会好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他身后。
李渊点了点头道:“子期,有件事你需记住,咱们家现在不比往日,你日常行事切记不可张扬,以免落人口实。”
“孩儿记下了。”
李建成恭敬的答应了一声。
李渊叹了口气说道:“天要黑了,世道要乱了。咱们李家就更要小心一些,能保住家族不倒,你们兄妹几个衣食无忧,我也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
说完,他不经意的看了一眼刘文静,眼神令人难以捉摸。
刘文静心里一慌,只好找了个话题将气氛扭转一下:“唐公,您可曾听过那个老尼临死前的谶语?”
“肇仁!闭嘴!”
李渊没来由的怒火吓了众人一跳,他转过头冷冷的看着刘文静说道:“这件事谁也不许再提,如果你们还想让我李家生存下去的话,就当谁都没听过这件事。”
他发怒的样子让人不寒而栗,这个时候,李渊手下的谋士们才忽然发现,他们面前这个被人笑称为李老妪的中年男子,顾盼间,自有一股冷冽杀机。
注一:因为本书情节需要,将王薄等人的起义时间略做提前。王薄反隋,是在大业七年十月,而非本书所写。另:王薄占据的长白山在今山东章丘境内,并不是东北的长白山。
注二:关于刘弘基,李建成,李世民等人的字都没有查到,所以书中省略或杜撰。另外,刘弘基和刘文静投奔李渊的具体时间应该是在隋炀帝第一次征伐高句丽之后,应该是在李渊任太原留守的时候吧。刘弘基确实杀过牛,但后来出狱后就跑去做马贼了。
附上王薄所作的莫向辽东浪死歌。
长白山前知世郎,纯著红罗锦背裆。长矟侵天半,轮刀耀日光。上山吃獐鹿,下山吃牛羊。忽闻官军至,提刀向前荡。譬如辽东死,斩头何所伤!
注三:关于太监,是唐高祖李渊设立的一个官职,由宦官担任。本来是觉得没什么的,但既然提出来我就解释一下。之所以这样写,是因为通俗。将明不是一本严谨的历史小说,这句话我说很多次了。如果真按照完全史实来写,我肯定没有那个水平。再次感谢,不改了,这样吧。
第五十八章你是少将军
绕过北上的索头奚人,李闲的队伍只用了不到半个月就已经到了原来奚人的草场。已经到了八月中旬,正是牧草茂盛的时候,可一眼看过去辽阔的草原上却看不到有人放牧。天高云淡,绿油油望不见边际的草原,风吹得很轻柔舒服,景色壮美的让人觉得心怀都宽阔了起来。
马蹄踩着那些不知名的小小野花一路向前,草丛中不时有受了惊吓的小动物四散而逃。远处还有一个拥有十几个成员的狼群正朝着这边窥探,或许是因为最近这段日子过的太舒服了,那些逃命的小动物在它们不远处跑过,它们甚至看都不看一眼。而当远处那支散发着血腥味的人类骑兵驰过,所有的狼都站了起来警惕的看着那个方向。终于,在头狼一声低沉嘶鸣后,狼群向远处遁去。
即便这段日子以来奚人的草场上很少见到成群的牛羊,但丰茂的草原上狼从来都不缺猎物。而狼对血腥味的敏感远超人类,所以虽然隔着很远但它们依然能嗅到那支人类骑兵身上散发出来的危险气息。血骑兵对杀狼可没有什么忌讳,在他们看来杀狼和杀猪唯一的区别就是前者的肉不如后者好吃。
一百零四名血骑兵已经有数年没有回归中原,这次回去,等待着他们的却注定没有什么锣鼓喧天的欢迎仪式甚至说不得是刀锋箭雨。从当年离开弘化开始,他们就已经不再是大隋的骑兵。但他们还是汉人,家在中原,所以回家。
穿过一片稀疏的林子,李闲立刻勒住马随即打了一个停下来的手势。
两名斥候从前面飞驰而回,对李闲行了一个军礼后说道:“少将军,前方二十里发现突厥人的营地!”
少将军,这是一个不伦不类的称呼。达溪长儒是血骑兵们一生敬仰的将军,李闲是达溪长儒的唯一弟子,所以他们对李闲用了这样一个带着点江湖气也容易被人诟病的称呼。血骑兵队伍中达溪长儒当初是四品鹰扬郎将,除了他之外官职最高的是铁獠狼,是从五品的别将。而朝求歌和东方烈火独孤锐志都是正六品的校尉。当年追随达溪长儒远走塞北,他们都心甘情愿的抛弃了功名利禄。
在血骑眼中,达溪长儒就是他们永远的将军。
同样的,在血骑眼中,李闲是将军的接班人。
近两年来,达溪长儒对李闲在兵法指挥上倾囊相授。李闲的用功和进步之快赢得了所有血骑兵的尊重,虽然相比于血骑兵来说他的年纪确实小了些,但毫无疑问,他是一个真正的有担当的男人。
朝求歌率领十名血骑兵担负起斥候的任务,他们一直在队伍前方探路。而铁獠狼则带了十五名血骑断后,和大队相隔五里而行。
“突厥人?”
李闲示意血骑原地休整,他仔细询问了一下前面的情况,想了想还是决定自己到前面去看看。他交待血骑等候铁獠狼,自己则在斥候的带领下往前面赶去。
等到了朝求歌等人隐蔽身形的地方,李闲顺着朝求歌的指点往前看去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凉气。
远处,好一座壮阔的木城!
视线中,二三里外竟然拔地而起了一座巨大的木建围城。两年前李闲他们北上的时候走的也是这一条路,当初这里有挺大的一片树林,如今基本上已经被砍伐清空,可想而知这平地而起的木城耗费了多少木材。
与其说这是一座木城,倒不如说这是一座巨大的军事要塞。
“阿史那去鹄好大的手笔!”
朝求歌冷声道。
虽然还隔着很远,但那要塞的轮廓已经清晰可见。木城完全按照中原的城池模样建造,箭楼,马脸一应俱全。看样子,最少能容纳五万人的队伍。
“突厥人已经忘了疼!”
李闲道。
“你看!”
朝求歌指了指前面,只见一队骑兵从木城中连绵开了出来。看样子至少是一个千人队的突厥狼骑,一片红披风出了木城之后往正南方向涌了过去。这里曾经是奚人的草场,距离燕山并不远。到了燕山,就能遥遥看到北长城。突厥人在这里建了这样一座规模巨大的要塞,其心昭然若揭。
“阿史那去鹄是在等时机!”
朝求歌说道:“突厥人知道他们不是大隋的对手。在这里建造一座木城,我看八成是屯粮用的。他们在等,等着看大隋征伐高句丽的时候是不是有机可乘。”
李闲叹了口气道:“连草原上的蛮子都能看得出来这次讨伐辽东大隋胜算不大,所以他们才敢在这里屯兵屯粮。可偏偏大隋的皇帝自以为此战必胜,我甚至都在怀疑,亲率大军平南陈,吐谷浑,威震西域的皇帝和现在这个给高句丽人两年时间准备迎战的白痴是不是同一个人?号召天下良家子弟从军,非得搞出什么百万大军东征,难道他想不到高丽人有充足的时间备战?”
李闲顿了一下感慨道:“我真不知道,他那个自信是从哪儿来的!”
“从以往的辉煌中来的。”
朝求歌说道:“大隋立国至今,外战从来没有被击败过。府兵之强堪称天下无双,南陈富庶国力强盛也挡不住大隋五十一万大军,一直以来在草原上纵横无敌的突厥人被硬生生的打成了两半,大隋军威之强谁能抵挡?万国来朝,天下敬仰,自信就是这么来的。”
虽然对大隋的皇帝杨广有所抵触,但朝求歌的评价还是很中肯:“古往今来,二十岁一统天下的又有几人?”
他指了指远处逐渐消失的红披风说道:“被草原人称为天可汗的,更是只有他一人而已!”
“也是啊……”
李闲叹了口气道:“这就是自信的来源。”
“只是,他自信的有些过了。”
李闲说道:“给敌人两年的时间来准备战争,就算辽东城曾经是一座土城,现在也已经建造成石头推起来的堡垒了。高元不是白痴,这两年间能扩充多少军队?辽河对面他屯兵二十万在那摆着,难道大隋的那位圣明皇帝看不到?”
朝求歌摇了摇头道:“他看得到,而且看得比谁都清楚。”
朝求歌有些伤感的说道:“他看得到,但看不起。他根本就没把高句丽放在眼里,莫说高元在辽河岸摆下二十万大军,就算摆五十万他一样不放在眼里。当年南陈有精兵数十万,雄城无数,还有大江天堑都拦不住他,在他眼里的高原是个不入流的小丑,他怎么可能太放在心上?或许,在他看来这次战争,不过是一场好玩的游戏罢了。”
“游戏?”
李闲实在没想到朝求歌居然能想的这么深,分析的这么透彻。李闲一直觉得隋炀帝是个精神分裂症患者,自大的时候确实让人叹为观止。估计这和他创造过无数辉煌的胜利不无关系,而很多时候不得不承认,他登基之初干的确实不错。一个身上背着统一天下光环的人,怎么可能不自信?
他就是在玩啊。
李闲在心中叹道。
在他看来,任何问题只要亲自出手也就都不是问题了。
他给高句丽两年时间准备战争,是因为他根本就不认为这是一场战争。游戏,朝求歌说的也许没错,他是在玩一场规模大的吓人的游戏而已。如果他知道这游戏的结局,不知道他会不会后悔。
大隋帝国衰败自三征高句丽,如果不是这三次东征搞得天怒人怨,大隋也断然不会这么仓促就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一个新兴的大帝国,有着近乎无敌的军队,有着完善的制度,有数千万百姓,有着无穷的活力,却在短短的几年间轰然倒塌,归根结底,难道是他一个人的错?
苦命的娃啊,李闲发现自己其实不恨杨广甚至很同情他。
虽然杨广就是那个这些年一直存在于他生活中的噩梦,是他站在人世间巅峰的强大敌人。但李闲真的对他没有什么恨意,一个帝王剪除对自己有威胁的人,哪怕是一粒灰尘那么大的威胁也是无可厚非的,灰尘进了眼,自然要清理干净。所以李闲从来没有想过去干掉杨广,因为不可能,因为没必要。
大隋的皇帝或许根本就不把他放在眼里,只需动动嘴就能给李闲无穷无尽的杀劫直到他被杀死为止。这完全不是一个级别上的较量,甚至可以说根本就不是较量。所以李闲生活的第一目标很简单,仅仅是活下去。尽量多的学会保命的手段,在敌人死之前自己还活着就是最大的胜利了。
而事实上,李闲最大的依仗就是……他知道杨广没有几年好活了。所以这场级别相差离谱的较量换了一个比赛方式,这个方式相对于他们两个人说才是基本上公平的,比比谁活的久一些。
杨广的优势还是在于他的权势和地位,他可以命令全天下的人来诛杀李闲。而李闲的优势在于,他知道故事未来的走向。
怔怔的出神了一会儿后他摇了摇头,将思绪从那个矛盾的人身上移开。视线再次定格在远处那座占地极大的木城上,有些头疼的揉了揉眉心。
“在想什么?”
朝求歌见他表情有些别扭,笑着问了一句。
李闲揉着发皱的眉心,忽然笑了笑道:“小朝哥,你说如果我帮仇人解决点麻烦,他会不会感谢我?”
“为什么?安之,你最近怎么越来越冲动了?”
朝求歌一愣,随即明白了李闲的意思。
李闲不置可否的撇了撇嘴:“是啊,确实有点冲动了。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就突然高尚了,高尚的跟白痴似的。好吧……如果非得找个理由的话,虽然我不认为自己是个隋人,但好歹我是个汉人。”
他看着朝求歌自嘲的笑了笑:“这理由是不是二了点?”
朝求歌深深的吸了口气然后缓缓吐出五个字:“你是少将军。”
第五十九章怎么是你
“这次不能再莽撞了……”
李闲挠了挠头发:“九死一生确实挺刺激,不过实打实不喜欢。给阿史那去鹄找点麻烦是必须的,但实事求是的说首先要保证的是跑起来要很轻松而且突厥人追吐了血也追不上。”
他想了个很美好的词来形容自己之前的表述:“这是老成谋胜之言啊。”
朝求歌点了点头道:“我学问不好,老字开头的词知道的不多,好像还有个老奸巨猾,不过对你来说不适用,小奸巨猾就差不多了。”
他很认真的问:“既然你这么怕麻烦,何必去招惹阿史那去鹄?据我推测,那个木城里最少也要有四千以上狼骑,咱们只有一百零八个人。”
李闲笑了笑道:“我确实很怕麻烦啊。”
“但我更怕睡不着觉,这是实话。如果不是我刚巧遇到这座木城,没有看到突厥人在这里建城屯粮的话,就算我知道了也断然不会千里迢迢的跑来找阿史那去鹄的麻烦,因为我怕麻烦。别说千里,就算三百里,我也不一定愿意来。可既然碰上了,如果就这么装作视而不见的绕过去,心里总是很不舒服。”
李闲收起笑容,严肃的说道:“最主要的是,我认为有九成把握能干成这事。事情如果没有七成以上的胜算,我连想都不会想。”
铁獠狼笑了笑道:“九成吗?有五成我就干了。”
朝求歌撇嘴道:“有三成,我就干了。”
李闲一本正经的说道:“你们是亡命徒,我是胆小鬼。”
铁獠狼同样一本正经的说道:“如果胆小鬼变成亡命徒,那才真可怕。”
“说说吧,你有什么打算?”
朝求歌问道。
李闲想了想回答道:“打算很简单,其实咱们没必要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阿史那去鹄把奚人赶走了,方圆五百里内连一个像点样子的部族都没有,况且在草原上,谁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去找突厥狼骑的麻烦?之前咱们观察的时候也注意到了,突厥人居然大意到连游骑和斥候都没有派出来!再看看木城上,来来回回的有几个守军?”
“防御上确实很松懈。”
朝求歌点了点头道:“我观察了一下,差不多半个时辰木城上的守军才会巡逻一次。”
“半个时辰,足够咱们摸进去了!”
李闲说道:“挑十个身手最好的人,木城围墙终归不是石头砌的,爬上去并不难。干掉几个守兵换上突厥狼骑的衣服,半个时辰之内只要能进去找到囤积粮草的地方,然后分头点火。黑夜火大反而谁也不会盯着别人的脸看,再找机会撤出来。”
他舒了一口气道:“就这么简单。”
铁獠狼道:“咱们三个人不能都进去,留下一个人带兵接应。”
李闲和朝求歌同时看着铁獠狼点了点头:“铁哥,麻烦您留在外面吧。”
“凭什么!”
铁獠狼生气道。
“你们俩谁打得过我?”
铁獠狼很自信的捏了捏拳头问道。
李闲站起来拍了拍铁獠狼的肩膀说道:“铁哥,正因为你是咱们三个人最强的那个,所以必须是你留在外面。论个人武艺,论对敌经验你都比我们两个强。如果我们两个陷在木城里,你能带人把我们救出来。血骑你指挥,比由我指挥威力要大上一倍!”
朝求歌道:“铁哥,安之说的没错。”
铁獠狼想了想说道:“那好,你们不要勉强!如果不好得手,那就撤出来不要贸然动手!”
李闲和朝求歌两个人点了点头,转身离去挑了十名轻身功夫相对最好的血骑兵,不敢骑马,步行着悄悄往突厥木城的方向摸了过去。
阿史那去鹄喜欢住在帐篷里,哪怕这木城中特意为他建造了一座很宽敞的房子,他还是命人在木城中央的空地上把帐篷支起来。从西拉木伦河回来已经一个月,阿史那去鹄的伤势虽然没有痊愈却也好的差不多了。不过直到今天,他都没有忘记那天晚上那个突兀出现的人踢了自己的那一脚。如果不是自己的身体很健壮,换做一般人那一脚已经能要人性命。
是自己大意了。
阿史那去鹄知道,若不是自己在即将杀死那个汉人少年的时候防备松懈下来,那个人不可能那么轻易就欺近自己身边。
他认识那个人,在自己倒飞出去的一刹那,他看清了那个人的样子,是摩会手下最出色的勇士答朗长虹。几年前他去契丹人草场做客的时候,答朗长虹就给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当然,他印象最深的还是摩会的妻子,那个来自中原据说还是一位公主的妩媚女子。
揉了揉的肋骨,那里还在隐隐作痛。
阿史那去鹄慵懒的躺在宽大的座椅里,缓缓闭上眼。
之所以没有立刻亲自率军去复仇,并不是阿史那去鹄宅心仁厚。他是一个睚眦必报的人,哪怕是一句谩骂他都会铭记在心,更何况是被答朗长虹踢断了三根肋骨?之所以回到木城之后一直没有动作,是因为木城这边有件事让他脱不开身。而且,他也不会亲自对契丹人用兵。
这里距离燕山只有二百里,燕山中有一伙儿马贼前些天偷袭了木城。光天化日之下被被人抢走了二百多匹战马,对于阿史那去鹄来说这同样是个难以忍受的羞辱。那伙马贼的人数并不多,但每一个都十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