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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林冲-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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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话,宗泽就要拜,林冲赶忙说到:“哥哥,使不得,小弟惭愧,只不过异想天开胆大妄为罢了,请哥哥听我往下说。”
“再说劫持皇上一事,咱们该怎么去做?暗地里联络了朝中官员江湖豪杰,口舌费尽,井水喝干,劝得这些忠君爱国之士答应助我们共图大计?且不说朝中的文武大臣是否确实有忠君爱国,为人稳重又口风严的,只说哥哥一个小小的被贬官员,平日只为了百姓忙碌而不曾去结交权贵,又能认清楚多少人的真面目?世代忠良的臣子也可能背叛,何况如今庙堂随大,而世代忠良的臣子却一个都无了……”
“还有,咱们能这样明目张胆的去劫持皇上么?哥哥熟读兵法,是否以为劫皇之事人少不能成,必要谋划周到,做到万无一失才算,内有接应外有强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甚至连皇城的布局图都要拿到手才成?且不说皇宫守卫森严,皇上的贴身侍卫高手如云,皇宫里常年驻扎我大宋最强的禁卫军,三衙所属既号称十万之众,御街上每隔二三百步一个军巡铺,日夜不停巡防,哪有机会得逞?就算得逞了,皇上怎么才能出的了京城?大内,里城,罗城,三层城门,平日里城门军士盘查虽松,可一旦皇上出事,紧闭了城门,下了汴河的大闸,几乎插翅难飞!更何况,还有开封府的捕快?”
“好,就算我们劫持了皇上,可皇上一出事,那些个得势不得势的宦官、武将、文臣们,还不一个个闹翻了天?皇上的子嗣,皇族宗亲一抓一大把,打出个『国不能一日无君』的幌子,随便找一个也能立了当皇上,那我们劫持了今上还有何用?到时候再造反?晚了!”
“可不造反呢,眼看我大宋江山就要被金国铁骑踏碎,旁边西夏吐番早就虎视眈眈,我们难道慷慨赴义不成?哥哥如若真的这样想,那我可就知道你们这帮子食古不化脑筋不开窍的忠臣们是咋死的了!哥哥,我原本不堪,蒙您醍醐灌顶一番训斥,又有高义,才决意报效大宋。政治!你不懂政治啊哥哥。”
“哥哥博学,自然知道自古以来就有『文死谏,武死战』的说法,这说法对么?也对,也不对。比干怎么死的?本朝杨业怎么死的?本朝包拯是遇到了咱们仁宗,虽刚直不阿,却又坏在刚直不阿不同变通,得罪的人数不胜数,始终未能成为太宰。当今圣上身边小人无数,死谏死战,根本就是死路一条!要知道,文臣死谏,武臣死战,不是说文臣武臣就要硬着头皮去往前冲,而是说,大臣要有不怕死的决心,上疏的时候却要采用比较温婉的方法,『邹忌讽齐王纳谏』哥哥总知道罢,邹忌用如此巧妙曲折的言辞,才令齐王接受此法。哥哥上疏遭小人挑唆诬告进谗言而贬官,为了什么?没有变通啊!”(小说)
这些都是林冲近日朝思暮想出来的,当日劫持皇上只是林冲的一时口快,如今细细想来,真的要做起来,不现实啊,林冲后世学没上好,就喜欢舞枪弄棒,对历史上一些事件以及后人的综合评价还是知道一些的,今天逮着这个机会,干脆把自己勉强想的大概一次性跟宗泽说清楚好了。
果然,林冲说着说着,宗泽的两手慢慢的松开了,皱着眉头,沉思起来。
接着,林冲又说了一些看电视的时候学来的在官场中的那些个常用伎俩,什么奸臣奸,忠臣要比奸臣更奸才能保护自己,什么破坏容易建设难等等,目的就是要让这些忠臣们在上疏的时候能保全自己……
这天,宗泽从林冲家里出来告别的时候,『兄弟深思熟虑,高瞻远瞩,宗泽受教!』,一句话说的恳切之极,林冲赶忙说:“小弟今日胆大妄言,哥哥也多想想,咱们的目的自然还是要大宋兴旺发达。”
“大宋必将可为,就按兄弟所说行事,为兄走了。”
“哥哥慢走。”
送走了宗泽,林冲抱着透骨枪在院子里的石桌子上静坐了许久许久,他不知道他临时想就的这些东西到底管用不管用,毕竟这干系到大宋朝千千万万的子民,干系到大宋朝的兴衰荣辱,干系到千万条人命。
很难想象,后世里自己就一无名小子,到了这大宋朝,却要肩负推动起历史进程的使命,林冲总觉得这个玩笑开大发了。林冲给宗泽出的这些主意比较刁钻,大意还是要因势利导,他自己反而没有过多的参与进去,只是在适当的时候,尽点人事罢了。
不过么,大宋的国运在历史上的不堪让人每每想起就扼腕长叹,也许真的该做点什么了。
报效祖国这句话小时候写作文也不知道写了多少遍,总是觉得很可笑,如今真的到了这大熔炉里,那种叫做民族自豪感的东西,竟然会蠢蠢欲动起来。(小说)
突然想起那句话:敢犯我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没参与不说,一旦真的参与了,不去改变眼前大宋的积弱态势,那还是人么,还是一条汉子么?他妈的,那还不如直接割了小弟弟喂狗算了。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小娘子,汉子
子时,夜已很深。(小说)
林冲站起身来,大大的伸了个懒腰,准备睡觉了。
李师师过来给林冲宽衣解带。
葱白细嫩的小手,从身后伸出来,去解腰上的丝绦,两团软绵绵的紧贴背部的时候,林冲又一次的陶醉了。
林冲按住那双小手,轻轻的去摩擦那葱白细嫩小手的手背,背后小手主人的身子猛地一颤,酥胸微麻中,更死死的贴住了林冲的脊梁。
林冲口中含糊不清的咕哝:“师师,你真好。”
李师师感动的有点想哭,这么多天了,爷还是那么的爱着自己,丝毫不因为两人亲密过无数次而厌倦!
两个人静了一会儿,林冲转过身,看着李师师在摇曳的红烛光下那细润光泽的俏脸,林冲轻轻的吻了一下李师师的额头,才把头伸到李师师的耳畔,轻轻咬着李师师的耳垂,呵着热腾腾的,让李师师觉得能一下子融化了自己的热气,喃喃道:“师师,你近来愈发的迷人,真真是爱死个人了……”
李师师听着林冲说过一万遍却从不嫌腻的甜言蜜语,把头深深的埋入林冲宽阔的胸膛,鼻子里闻着林冲身上的那股子阳刚气息,耳边听着林冲温柔的,带着磁性和穿透力的一把男音,脑子里轰鸣作响,浑身没有一丝儿的力气,连手指都抬不起来,虽没喝酒,却是已经有点儿醉了。
林冲觉察到怀里李师师身子发软,知道佳人情动,弯腰抄起李师师的双腿,一把抱起佳人,往榻上走去,短短的一段路,林冲就吻了李师师的小嘴不下五次。
林冲快速解下身上的束缚,精赤着身体帮李师师宽衣,宽衣的动作不急不缓刚刚好,还时不时有意无意的从李师师的早已经暴涨的胸前划过,带出那白玉无暇的身子的一阵颤栗。(小说)
『欢喜密解』上按摩穴道的手法才用了两个,李师师便不堪起来,浑身滚烫发热,一阵阵快意的,却又让人麻痒难当的感觉从身上传出,胸前的两团软绵绵好像更大了些,连那两个小葡萄都挺立而起,只想叫爷用那灵巧的舌尖轻轻扫动搅和……
林冲今天也算完成了一件大事,心中轻松不少,也不色急,只是一下一下的撩拨着李师师,李师师早就洪水泛滥一发而不可收,最后实在终于受不了,伸手便去抓。
“爷,你的透骨枪,就快挺刺过来罢……”
一时间,红影摇曳,鬓角散乱,樱桃小嘴含春,纤纤玉手握紧,一声声郎,一句句情,一层层高潮迭起,一阵阵波涛汹涌,真真是叫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事毕,李师师舒服的趴到床上,享受着林冲的后戏按摩。
李师师就爱林冲这点。
以前在留香院里听那些个口无遮拦的客人们讲过,别的夫妻,只要完了婚,成了亲,除了新婚燕尔的还能早早脱了衣裳上榻,仔细研究对方的身子,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失去了神秘感,同时也就失去了激情。
曾经有个客人喝醉了,当众破口大骂过:“他……他妈的,老子那……那个婆娘简直混账之……之……之极!也不知道是……是不是在外头有了小……小白脸,跟老子上床的时候硬是没了知……知觉,死鱼一般的挺尸到那,老子都……都……都累坏了,那婆娘也不吭……吭哧那个一声,哪有咱们小红识趣风骚,等老子回去,就……就一纸休书叫她滚蛋……”
这样的事儿一旦发生,往往就是男人们着恼的痛骂女人,觉得女人们不懂得体贴照顾,不懂得迎合男人,整天买醉的有之,花钱买笑的有之,半夜摸上寡妇门的有之,甚至稍微有点权势的,还强占别人老婆,甚至作出不合伦理的龌龊事儿……
究其原因,实在是因为这些男人们太不懂得女人心了。女人地位底下,三从四德当然要遵守,可女人也是人,也需要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体贴,也需要有人夸奖,也需要有人去欣赏!(小说)
李师师自从跟了林冲以来,只要身子方便,就会任由林冲胡作非为,而且还颇为享受其中的乐趣,为了什么?
就因为爷拿自己当人,从脱衣裳开始就慢慢的挑逗情欲,到上床说一些个轻薄话儿,抚摸遍了整个身子之后也不急于提枪上马,而是再三按摩自己身上的叫做穴位的地方,腋下,腰畔,乳根,腿侧,胯内,只把自己弄得身子火烧火燎,好似有万千蚂蚁在内力蠕动一般,酥麻之极,痒痒难当,只恨不得爷那杆神枪把自己捅破才杀痒,自然做起那羞人的事儿的时候就万分癫狂,往往把自己从一个端庄的妻子引逗成一个十足的荡妇!
爷喜欢自己叫的欢,越欢,爷便越英勇,有时候甚至能觉着爷都顶到自己嗓门眼儿了才算罢休,也为这,每次总是事毕嗓子发干,要喝上整整一大杯水。
爷还说过,自己淫荡起来的时候那眼角含情,眉角含春的模样,会叫爷永远记得,爱一辈子,就算等爷老了,爷也还要每日里摸着自己胸前的软绵绵入睡……
一个女子,一个贫寒女子,一个从小失去双亲颠沛流离的女子,一个早早的就懂得了人情世故的女子,一个正当花样年华的妙龄女子,遇到林冲这样的男子,体味过林冲的体贴温柔之后,恨不得叫人为了他去死啊。
不过李师师还知道,自从那天宗哥哥过来找过爷之后,爷就有些变了,虽然跟自己在一起的时候还是那种玩世不恭游戏风尘的心态,平日里锦儿的便宜也没少占,可从爷眼中那偶尔透露出的一丝果断犀利的眼神,她就知道,自己的这位爷,要干大事了。
特别是今天宗哥哥又一次来,两个人交谈过后,走出门的时候,身上竟然都带着那种从未见过的逼人气息,森森杀气一波波的从两人身上传出来,旋又敛去,让人不寒而栗,那是要担多大干系的一件事啊。
李师师从来不怕事,她也不去打听爷的事,一个好女人,就该对男人这样,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那是一清二楚,不说给自己听,爷总要有自己的道理,到了该说的时候,爷总是要告诉自己的,那还问什么?
……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双截棍柔中带钢
第二天一大早,林冲竟然破天荒的卯时就从床上爬了起来,虽然昨晚跟李师师又大战了三百回合,腰眼有点儿发酸,却也是顾不得了。(小说)
起床之后,林冲出去跑了一大圈,从所住外城的新酸枣门出发,经七院桥越五丈河,过内城的旧酸枣门,绕过东城墙,直到远远的看见御街,才又折返到王大麻子铁匠铺。
一路上,这个人口号称百万之众的大都会已经焕发出了活力,来迎接新的一天的到来,走夫贩卒起早进城的不少,满车的时令蔬菜瓜果,一群群猪羊被赶往城中肉市待宰,一挑子一挑子欢蹦乱跳的活鱼被送往各处,更有许多柴薪被运送到各个采买点……
至少,中华民族的早起习惯,此时已经被养成了。
林冲赶到王大麻子铁匠铺的时候,铁匠铺门板紧闭,周围没几个行人。此时的王大麻子,还在搂着那个漂亮的寡妇小娘皮呼呼大睡,铁匠铺的生意一般在接近晌午的时候才有,大清早的,谁会过来买杀人利器啊。
可惜林冲今天来了。
疯狂的砸了一阵子门,王大麻子终于受不了,骂骂咧咧的起来开门,见是林冲,晓得大主顾来了,原本睡眼朦胧的眼珠子立马瞪得溜圆,极其热情的把林冲引进了内里。
然后铁匠铺里突然想起了叮叮当当的声音,周围的邻居,不用早起的都还在睡,不一会儿就都被吵醒了,纷纷从屋内窗户口往外乱骂,时不时的夹杂着一两声婴儿的哭闹。
“他妈的,这大清早的,王大麻子你敲你奶奶个腿啊,还让不让老子们睡觉了。”
“就是,个球囊的,今儿个也不知道犯了啥疯病,硬是叫人不得安生。”
“娘的,反正也睡不着了,来,爷们也早起来一回,权当昨晚上睡得早了。”(小说)
“王大麻子这夯货,莫不是叫那小寡妇娘子踢到床底下去了?”
“嘿,没准儿。兴许是昨儿个打铁累住了,床头交不起租子,折腾一宿也没能成事,直叫那小娘皮赶出房门,这不,拿着满屋子的生铁出气呢。”
“这笨蛋王大麻子,他那一双巧手啥做不出来,直接弄个铁阳根,器械满足不就得了……”
“叫我说啊,咱们也不用在这儿贫了,好不容易起早一回,咱们街坊四邻的也趁机聚一回,凑份子喝酒得了,这叫清早喝酒,越喝越有。”
“张老三,滚你娃子的臭鸭蛋,谁不知道你喝酒跟喝水似的,想趁机敲我们?跟你说,门儿都没有。”
然后就是一顿瞎起哄,骂骂咧咧的,说风凉话的,呼喝野叫教训老婆娃子的,来上一段儿刚刚学会不久的唱腔的,往街面上泼脏水的,早起的婆娘在厨房用菜刀狠剁砧板的,各种声音交织在一起,循环往复,异常热闹起来……
小半个时辰过后,林冲背着着个大包裹,惬意的走出了这个被唤醒的街道,王大麻子哭丧着脸,一肚子委屈没处诉说:奶奶个熊,倒霉!20两银子一根的上好镔铁铸就的大盘龙棍,硬是叫我截成三段,10两银子就给买走了,还是记账!整整五根,一百两啊,还外带一把铁镰刀两个小榔头,这下倒好,上次赚的那点钱都赔进去了,还落了邻居们一通乱骂,我,我也就是手贱,非要去打造那犯忌讳的透骨枪……
林冲兴致勃勃回到小院,锦儿在厨房里忙着拾掇碗筷,李师师正在那杨树底下练声,前几日逃得性命的小燕子好像有了灵性般,随着李师师轻启的朱唇透出的节奏,上下翻飞不休,煞是好看。
林冲也不管那多,只是钻到西厢房里乒乒乓乓的忙个不休,中间也只抽了时间吃了顿饭。
一上午的功夫,林冲手里把玩着两根黑黝黝的铁棍从里屋出来了,一脸的志得意满。(小说)
锦儿这些日子早根林冲混熟了,小姑娘每日里隔着一堵隔音效果不怎么好的墙壁听东厢房的动静,思春心是越来越切了,再加上李师师在一旁撺掇,只整天介缠到林冲身边,嘘寒问暖伺候周到,很多时候林冲占便宜吃豆腐,也不算是林冲主动,根本就是锦儿挨挨蹭蹭的去挑逗,那模样神色,恨不得长到林冲身上才罢休。
“爷忙完了?这是什么?”
林冲嘿嘿一笑:“这叫双截棍,两节从大盘龙棍上截下来的棍子用铁链拴住,铁棍身上刻满螺纹防止滑手,所谓双截棍是也,我的最新发明。”
锦儿听林冲口中言语奇怪,却也不去追问,只转身从桌上取来刚沏好不久的香茶端给林冲:“爷喝茶罢。”
林冲忙了一上午,也真渴了,咕咚一声饮尽茶水,随手把茶盏塞给锦儿,走到院子内站定,摆了一个很奇怪的姿势。
右足在前,‘左足在后,前后路线拉开,比肩稍宽,右脚向前一步,脚尖内扣,然后将左脚横放,脚跟略抬,双膝微曲,上体侧对前方,双手分别握住两棍的棍端,使棍竖起,垂向地面,收腹含胸,背部自然伸直,目光注视前方。
就摆了这么一个奇怪的姿势,林冲身上的气息便顿时不同,一波波猛烈的战意催发出来,竟然有了千军莫敌的气概!
“嗷……”
林冲一声断喝,左右移动前后移动,劈、扫、击、镣、抽,就那么的在原地上桃下砸,左拦右格,劈打搅扫,进退攻守起来,后世双截棍的棍法精要,双手擎天、乌龙翻腾、苏秦背剑,白蛇吐信使将出来,直把那双截棍耍的呼呼生风,身前身后都是棍影,偶尔猛地一停,把双截棍夹到腋下,摆一个自认为很酷的造型,口中念念有词:“我们中国人,不是东亚病夫!”
双截棍,原名双节棍,由宋太祖赵匡胤始创的大盘龙棍演化而来,有分教:(小说)
用戟打架不好收场,
用剑打架非死即伤,
用枪打架枪杆太长,
用刀打架脑袋遭殃……
只这双截棍,软中带硬,柔中有钢,能收能放,短小精悍,携带方便,简便易学,如若经常使用,不只能增强腕力,协调身手,还能大大提高身体的灵活性和敏捷性,又可以锻炼胆识,近战时威力仅仅次于后世的手枪。
曾有此道高手言过,双截棍纯熟以后,舞起来棍头仿佛千均,打架时开瓢性能不弱于板砖,再加之造型猥琐不引人注意,方便携带且善破刀剑,逐渐成为街斗利器,简直是居家旅行、拦路抢劫、杀人放火、作奸犯科的绝妙圣物,也难怪林冲喜欢。
这可是关系到大宋朝兴衰荣辱的宝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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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给大家看个潘长江版本的双截棍,链接在下面。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做贼去偷他奶奶的
如果一个人有着一身不错的功夫,而他此刻又很穷,偏生儿他又是在贪官横行的时代,这人有点仗义感,却没有读书人那种迂腐的脾气,甚至有时候还会耍点儿流氓无赖,你觉得他会干啥?(小说)
如果这个人已经下定决心要去沉沦于违法犯纪之中,你觉得他会去偷保安严密并且精于反盗窃的钱庄么?又或者,去偷大户人家的东西,顺便看这家年轻貌美的小女儿洗澡?
如果这个人已经决定去偷当朝二品大员家的东西,已经筹划了很多天,光是偷听这家的下人们说话都蹲点了五天另三个时辰,而且是趴到房顶上一动也不带动的,他会成功么?
如果他知道了这家除了地下室的金库有金银珠宝玉器古玩,主人的房间还有大笔的见票即兑的银票,他会去挖个地道偷那些黄白之物,还是冒着风险去偷那几张轻便的印的花花绿绿的纸?
夜已经深了,丑时刚过不久,正是一天里最黑暗和人们睡得最熟的时候。
西大街的达官贵人的聚居区内,太尉高俅的殿帅府就在这里不远处,三丈高五丈宽的红漆油就的大门上,一排排拳头大小的铜钉被门檐底下的死气风灯照得锃明瓦亮,门口一人半高的石狮子旁,两个值夜的军士正嘀嘀咕咕的瞎聊,其中心思想无非也就是那个地方的酒好喝,那个地方的女人便宜而已,偶尔有三五个醉鬼从门前搀扶着踉跄而过,或者走到黑暗拐角处哇哇乱吐,巡夜的军士也不去管,一队人马刚刚从一旁的弄巷里出来,折向皇城方向去了。
巷子的最深处,殿帅府的围墙外头,一个黑影在慢慢蠕动,除非走近了,你才能看的清楚这是一个人。黑衣,黑裤,黑鞋,黑帽,黑袜子,连脸蛋都是黑的,偶尔会看见细微的精光一闪,那是这人眯缝着的眼睛偶尔睁开。
这人从怀里掏出一个粗糙的四爪弯钩,每个弯钩上都包着半截布头,扣上腰间的绳索,只轻轻一轮这弯钩,便已经搭到了墙上。这人紧抓绳索,嗖嗖两下便上了围墙,刚好过去了一拨巡夜的军士,一个个打着哈欠有气无力的模样。
许是这人怕有暗哨,从腰畔的白包囊里摸出一块卵石,朝一旁投了下去。
没有人,连大户人家院墙边经常出没的狗都没有半只,院墙上这人狠狠地骂了一句“靠!早知道这样,也不用化妆了……呸,奶奶的,脸上抹得锅底灰太多,光往嘴里掉啊,呸,呸呸……”
一边骂骂咧咧,一边偷偷摸摸的往府内后院一栋坐北朝南的三层阁楼方向挪动。(小说)
太尉高俅的住处,便在这栋三层阁楼的二层上。
诺大的一个殿帅府,虽然围墙根没有什么守卫,但这当朝一品实权派的太尉寝室周围还是有不少巡逻的军士。
灯球火把亮子油松,把这三层小楼周围照的亮如白昼,三班巡夜军士,每班100人,由三名值夜校尉轮流带领,以这三层高楼为中心,府内四处巡逻,每夜不停。
阁楼的四周,由八名持枪军士固定分守,一个角上两个。
没有机会!这八个军士明显受到过高手的训练指点,无论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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