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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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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 作者:薄云残雪
第一章  惊闻婚事
毓秀跟二傻定婚的消息不胫而走,整个秀水村都轰动了。

  最先探得消息的是李二姐。叫二姐只是村里人的习惯,其实二姐已经五十多岁了,干枯的脸上皱纹纵横,但那张利嘴一如年轻时的二姐,针眼大的事也说得像无底洞似的,任你听上三天两夜也不带有重复的话。村里人说,李二姐生不逢时,不然也不会嫁给村里那根“老木头”,半天说不上一句话,三脚拍不出一个屁。也有人反驳,别看“老木头”不说话,心计多着呢,不然,也不会把当年风流俊俏的李二姐弄到手。

  还别说,要是上推三十年,李二姐可是十里八乡的美人胚子,闹鬼子那会儿,跟着父母逃荒到了大西南。父亲客死异乡,母亲也在兵荒马乱的年月不知所踪。等到李二姐返回秀水村,就只带着一个女娃儿。丈夫呢?没人好意思打听,怕触痛了二姐的伤疤。一年后,便与被称作“老木头”的老光棍李有根重建家园。还别说,自此后,李二姐天天笑迷迷的,前事也渐渐被人淡忘了。

  没有能猜透李二姐急着出嫁的原因。表面上看,李二姐离乡多年,没有户口,孩子连上学也没有着落,家里没个男人,是有些难。但以李二姐的性子,操持家计,也决不在男人之下。实质上,内心的苦楚只有李二姐心里清楚。风韵犹存的李二姐尽管带着一个孩子,但没少了上门提亲的人,甚至公社里一死了老婆的干部专门托人给李二姐捎话:如果李二姐肯入他的门,他保证她下半生吃穿不愁,女儿上学自然由他一手搞定。秀水村最知名的媒婆明婶也凭其三寸不烂之舌三番五次登门造访。

  “我说狗子他娘,”明婶先坐到炕沿上,拿起一张小纸条,从自己带来的烟包里取出一撮上好的关东烟,卷紧,然后用舌尖轻轻一舔,掐断顶端撮捻的细条,成喇叭花状,接过二姐递上来的洋火,擦了几下,冒了几星火花,熄灭了。又划一根,只听“哧”的一道磷光闪过,火柴棍的火苗渐渐大起来,将火凑到喇叭筒上,将烟点着。先是深深地咂一口,狠劲吸下去,然后又喷出一大口,登时屋子里烟雾弥漫。

  “这可是打着灯笼找不着的好亲事啊!”明婶扯起公鸭嗓,“你想,人家是公社大干部,多少姑娘都眼瞅着呢。咱求人家,人家还未必肯。如今,人家看上你,是你的福分。千载难逢,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啊!”明婶把从听书中得来的话照搬不误地放在这里,看李二姐依旧无动于衷,便停下,静静观察她的脸色。只见李二姐纹丝不动,不说同意,也没说不同意,就那么僵持着。

  见不凑效,明婶便见风使舵,把屁股从炕下挪下来,随手将余火在炕沿上掐灭了,把烟蒂扔到灶旁。

  “二姐,你可得想好喽。如果心里活动的话,给我话,我好回人家去。不过,晚了,可就错过这段好姻缘了。”临走,明婶还忘不了扔下一句话。迈出门槛,想再说什么,却又咽下去了。

  如此几番下来,见二姐还没有活口,就有些不耐烦,但也不能眼瞅着这十块钱、一刀肉就这么飞走了呀!(那时的人们提亲,事成媒人可得的奖赏)而且,如果巴结上公社里那个张主任,自家的小子将来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后盾。

  于是,明婶越法变得低眉顺眼起来。“狗子他娘,我也给人提过不少的亲了,像这么般配的这还是第一桩。何况,你入了张家门,也就不用再跟土坷垃打交道啦。你想啊,这不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吗?”

  这回李二姐终于发话了。“明婶,你就不用多操心啦,我心里已经有人了。我想好了,我生在秀水村,父母不在了,又别无兄弟,我就不能再离开秀水村了。我要听爹的话,在秀水村续李家的香火。”

  这样的回答显然不能令明婶满意。会这么简单?这个破秀水有什么好的,我嫁到这里快四十年了,还不是受苦挨累一辈子?结果呢,除了熬下几个儿孙,别人什么也没有。没穿过一件像样的衣服,没吃过一口像样的饭。难道这个二姐看不出来,呆在这个村,就注定受一辈子穷和累,永远也没有出头的日子?

  然而几天后,明婶真就听到了李二姐与“木头”扯了结婚证的事。

  没人悟出这里面的奥秘,连神通广大的明婶也一直蒙在鼓里。她一直想打听出点端倪,好四处撒播一下,好进一步提升自己在秀水的威望。甚至有一次,她拉住有根,软硬兼施,想套出些有价值的话来。这可老木头软硬不吃,一个劲儿直摇头,嘿嘿地笑个不住:“我也这不知这娘们图我个啥。”有根越是这样说,明婶的疑惑也就越大。这事越明显,就越像一个谜团,似乎答案就明摆着,可越摆弄越摆弄不清。

  起先,人们也向明婶打听,结局往往令人大失所望。日子又如流水一般开始了,白天上坡,晚上休息,李二姐和有根在人的眼里也慢慢像平常的夫妻一样,不再像个谜,人们知道不会有结果,也再懒得打听什么。

  如今,提亲的明婶已经作古,她是带着遗憾离开这个世界的。在她心里,至少,还没有弄清李二姐的来龙去脉,这不是白白活了这么多年吗?遗憾归遗憾,她还是在子女的目送下永远闭上了眼睛。

  记不清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李二姐居然步了明婶的后尘,成了秀水村最著名的媒婆,而且,其名气之大,连公社的大干部都知晓一二。

  不过,毓秀和二傻这事却与二姐毫无关系,所以,当二姐听到这事先是大吃一惊,继而深感意外:“这秀水村巴掌大的地方,这就几百口子人,居然这么大的事情没有通过我李二姐?”那天到公社驻地赶集,二姐再也不是风风火火地跟随邻人哟喝,而是买了几样家常菜急匆匆地往家赶,连跟人打招呼也不再有了以往的热情。村里人不觉纳闷:这个李二姐,没吃错了什么吧?

  
第二章  知青进村
毓秀不是货真价实的秀水人,甚至连个外来户也算不上。那年月,时兴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响应领袖的号召,毓秀从大上海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小村庄。跟她同来的三个男知青被安置在一间闲置已久的破败房子里。

  初到房间,把那三个大城市来的小伙子吓得直打激灵:第一位知青刚迈进门,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屋梁上跳下来,翻了个跟头,稍一停顿,“嗖”一下子从他的腿间穿过,冲向房屋一角,立时不见了踪影。惊魂甫定再来看看新家,简直惨不忍睹:墙壁暗淡无光,蛛网密布,一角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什物,几块木板拼凑起来的大床暗示着这里曾住过人,一张斑驳的四方桌上摆着一把带着花生镂空图案的铁皮暖水瓶,桌旁架着用油漆桶制作的炉子和一些零星的饮具,表示可以开火做饭了。

  一股腐败的气息直冲鼻孔,跟在后面的毓秀禁不住捂了一下鼻子,连咳了几声。站在一旁的生产队长“嘿嘿”地笑了笑,神态颇不自然。“你们都是大城市来的,到我们这小村庄来,会有些不习惯。这里也没有更好的条件,也只能这样将就着啦。如果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可以来找我,我会尽力给你们解决。”说完这句客套话,又对跟在后面的几个社员说:“这些城里来的娃儿,干净的狠呢,先给他们打扫打扫,让他们安顿下来。”说完,又朝几个知青干笑着点了点头,侧身出去了。

  好在,毓秀只有一个人,被安置在李二姐家一间不足八平米的小套房里。尽管地方狭窄,而且,二姐家的杂物大多堆积在这个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但毓秀还是很满意,至少比那三个同命鸟幸运一些。再加上李二姐的热情,毓秀的生疏感很快消除了,偶尔,她也到男知青那里搭个伙,更多时候,就跟二姐同桌吃饭。再加上被称作“狗子”的女娃儿已是十三四岁的大姑娘了,还有一个好听的名字:春妮。这么大的女孩子,正好跟自己是个伴儿。于是,在毓秀的一再要求下,春妮便把铺盖卷也搬到小套间。每到夜晚,煤油灯下,两个女孩子就嘀咕到半夜。

  其实,毓秀也只不过比春妮大两三岁,但城里人生活好,养得也便白白嫩嫩,让春妮好生羡慕。毓秀说的哪怕一句非常简单的话,春妮也会用心听着,生怕漏掉一个字。特别到了晚上,毓秀的新鲜感一过,也不爱跟自己絮叨,而是喜欢一个人靠在油灯前看闲书,也就知趣地躺在靠墙的位置,脸朝里一个人想心事。慢慢地,这成了习惯。春妮想,毓秀姐知道的这么多,一定是从书上看来的。

  二姐毕竟是见过世面的,虽然回到秀水村也十多年没再外出过,但那段颠沛流离的生活让她长了不少见识。昆明、成都那些大城市的名字她一辈子也忘不了。现在年月不同了,她明白,城里人跟农村人的活法就不一样。村里人喜欢直来直去,城里人往往拐弯抹角。于是,毓秀的事只要不是她说出来,自己是绝不会问的。

  不过,时间久了,毓秀见二姐不把自己当外人,也就一点一滴将自己的家世吐露出来。二姐归纳了一下:这个毓秀祖上是大户人家,祖父去了台湾,父亲也犯了什么错误,自己不能在城里呆下去了,只得随知青大军告别父母,来到这名字听上去还不错的秀水村。至于有无兄弟姐妹,毓秀不提,二姐也不便打听。

  除了随二姐上坡干活,闲下来,毓秀也会到知青点去。在那里,她才可以找到更多的共同语言。人说来也是奇怪的动物,长期生活在城里,能谈得来的人其实并不多。可一到这穷乡僻壤,每一个城里来的人都会成为知音。毓秀几次想问几个为什么,都找不到满意的答案。这几个人,原本一个都不认识,可当相同的命运把这几个圈在一起,就有说不完的话。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才可以看出毓秀露出的笑脸。拿村里一个刚嫁到这里不久的小媳妇的话来说,就是:“城里人就是漂亮。你看,平时少言寡语的毓秀,笑起来那个美。”

  自从村里来了几位知青,村里也并没有什么大异样。但也还是有一些区别,就是知青点那边每到傍晚便传出悠扬的笛声。后来村人得知,是那个被人看作英俊小生的林瑶吹出来的。村里人不敢相信,就一支只有几个小孔的竹管,居然冒出这么奇妙的声音来?不久,村里的姑娘、小伙也喜欢围在知青点听林瑶吹奏。



  这事惊动了楚爷。楚父其实不姓楚,只是不知从哪年起,人们就这么叫着,也便流传下来了。先年干过村里的主任,如今年龄大了,也就跟无事人一样,这地走走,那家串串,颇有些威望。村里有什么大事小事,不找村主任,也来找楚爷断个公道。自从村里来了一帮被称作知青的人,楚爷心里便打鼓:这世道要变。而这笛声,也勾起了楚爷心里的陈年旧事。

  楚爷倒背着手,旱烟管紧紧攥在手里,盛烟的皮布袋在屁股后面悠来荡去。眼前一块碎砖头,在农村本是极平常的,楚爷也从不拿这当回事。而这次,也不知有意还是无心,楚爷走过,那块断砖却一个跟头接一个跟头地在他前面老远才停下。

  “这个林瑶,有一些当年自己的影子呢。”身边明明没有人,楚爷还是把声音放的很高,仿佛是跟谁说话,又更像是自言自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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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楚爷的往事
楚爷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甚觉无聊。脚步也便不由自主地随便移动着。他正低头想着什么,一块碾盘横在他眼前,一头蒙着眼的小驴儿正起劲地绕着碾盘转。跟在驴后面走动的柱子娘一边将碾细的面粉往簸箕里扫,一边跟楚爷搭讪:“楚爷,没跟桂爷一块侃儿去呀?”楚爷方才回过神来,在一旁的三楞石边蹲下来。“这不正要去嘛,”他抽出长烟管装上一锅烟,拿出一根秫秸穰,用火燫打着了,一股青烟袅袅升起。鼓起腮帮吹两下,便见清晰的红火光。点上烟,将火使劲在地上摁灭了。收起火燫和秫秸穰,把烟管含住烟嘴,“叭嗒”“叭嗒”急抽两下,一股呛人的味道弥散开来。

  拉了一会子闲话,楚爷起身走进一条幽深的巷子。这条巷子楚爷最熟悉不过了:土坯泥墙,有的地方已经坍塌了大半,裸露出暗藏的碎砖乱瓦,几蓬杂草胡乱地从墙缝冒出来,显示着强大的生存威力。余下的部分年深月久已经生了青苔,几只老母鸡悠闲自得地“咕咕”着,或眯上眼打盹,或懒洋洋地扑扇着翅膀。

  巷子尽头,是一道篱笆门,左右两边,分别有一个带小门楼的大门,两家大门紧锁,唯有篱笆门虚掩着。楚爷把篱笆门推向一边,那条正懒懒地晒着太阳的老狗有气无力地睁开眼,见是熟人,动也不动一下,就又躺倒了。

  “没人?”楚爷正疑惑,风门开了一道缝。风门也算是古人的创举了吧?屋子除了正式的门之外,还再加一道门,不过,只是用几根树条编起来,然后钉上纱网或塑料布之类,为了夏秋天里挡风雨和遮苍蝇、蚁子之类。开门的正是那位桂爷。其实桂爷也不姓桂,只是像楚爷一样,不管大人小孩,都这么桂爷桂爷地叫。

  “今天楚爷来的晚啊。”桂爷掇过一条小凳,让楚爷坐了,见楚爷不似先前开朗,便问:“楚爷不是有什么事吧?”

  楚爷先是喝了一口桂爷新下的茶水,又装上一锅烟点上,才若有所思地说:“老三,那些城里娃都到咱这儿来啦,怕是有什么事的吧?”

  被称作“老三”的桂爷咧开嘴乐了。“就这事啊?那与咱百姓有什么关系?怕是那个吹笛子的惹起你的念想来了吧?”

  楚爷没有正面回答。桂爷说的没错,自己那个年龄的时候也是吹笛子的一把好手,而且,还是美妙的笛声让自己娶到了一位漂亮的媳妇。可媳妇就在生第一个孩子的时候难产死了。从此,楚爷就再也没有动过笛子,而且,也从来没讨过女人。等到儿子稍微懂点事了,把他托付给桂爷,一个人闯关东去了。

  楚爷的心事,桂爷心里最清楚;楚爷离家的那十多年在外的际遇,也只有桂爷隐约知道些。待他返回秀水村,一切似乎都还是原先的样子,只是儿子大了,该娶媳妇了。他用带回的钱,盖了三间简陋的房子,儿子、媳妇住两间,自己住一间。凭着自己闯荡在外的经验,取得了村人的信任,干了几年村干部。

  那天,他在二姐家的门口见了毓秀,不知怎么的,一下子想到死去多年的媳妇。那身条,那声音,那长长的大辫子,活脱脱就是当年自己的心上人啊!不同的只是,城里来的女孩子穿的时髦些,也更白净,说话又娇嫩。可单论脸蛋,自己的那个还更漂亮些呢。

  这也就罢了,又出了一个吹笛子的,跟自己当年吹得一样娴熟。这个毓秀,会不会也像当年自己的媳妇一样被这笛声勾引了去?他并不是担心什么,而是这些事太巧合了,让几十年前的那一幕又在眼前翻腾起来。

  很快,楚爷心里又平静下来了。即使桂爷,也未必清楚当年那些事,自己外出做刀客的事村里更是没有一个人知晓。他自己清楚,这事一旦传到外人耳朵里,他就会变成人眼中的匪徒。也只有他一个人清楚,那时,这只是混饭吃的手段,不然,早就饿死他乡,更不用说回来掌管秀水村的大印。

  当然,更不会有人知道,在外的十几年,楚爷先后跟三个女人有染,但都无果而终。不是女人不喜欢他,而是他自己觉得也只是漂泊之人,不想更多连累人家。没准哪一天,自己就会暴尸荒野,不能让喜欢自己的女人担惊受怕。

  喝过三杯茶水,一锅烟不知啥时已没了烟气,只“滋滋”地听得烟油抽动的声音。他将烟锅在鞋底用劲嗑了几下,又装上一锅,就灶前的明火点上。

  又一袋烟的功夫,桂爷看出楚爷不爱说话的样子,也便不好多插嘴,便撇开话题。

  “那些城里来的娃子苦啊!”桂爷接过楚爷的烟袋吸了一口,轻轻吐出几个烟圈。“一个个细皮嫩肉的,哪里是吃苦的材料?可又什么法子呢,像咱们当年一样,自己个也做不了自己的主了啊。”他看看楚爷缓和下来的脸色,又喝了一大口,特意在喉间停了一下,慢慢吞咽下去。

  楚爷接过话茬。“是啊,咱都是活了大半辈子的人了,还不明白这个理?你有天大的本事,也斗不过天去。闹鬼子那会儿,有本事往哪儿使去?看看现在,哪个有本事?还不都是围着几根庄稼转?咱是不中用了,趁着还有几口气,过个平安日子也就完了。”桂爷赞同地点点头:“不叫鬼子撵了,也不用抓夫了,能过上这安生日子,也就值得了。”他话锋一转:“只怕这几个城里娃也不会呆太久。这样下去,人家的父母还不乐意呢。”

  话音刚落,李二姐风风火火闯进来,连打盹的老狗也惊动了,爬起来象征性地“汪汪”叫了几声。

  “楚爷,你怎么还在这儿呀,出事啦!”

  楚爷“嚯”地站起来,还没等二姐往下说,自己先咕浓起来:“我早就知道会这样,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

  “你早知道?”二姐惊愕地张大了嘴巴,“你知道什么?这事可是刚刚才传过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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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批斗会
秋日,依然骄阳似火。

  毓秀不停地擦着脸上的汗,可还是止也止不住地往下流,整个胸部及脊背都湿透了,一张薄薄的手绢根本起不到多大作用。而且,腰也酸痛得厉害,不时直起身,抡开双臂浑身敲打敲打,略微舒服一些。



  记得小时候猴在妈妈身上,撒着欢地听从妈妈的安排,背诵“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那是怎样快乐的情景啊!不过,现在才明白诗的确切含义。农民真是不易,而自己呢?现在,不也跟的的道道的农民没什么区别了吗?还好,那个见了知青便有些羞涩的叫柱子的小队长对知青挺照顾的,尽给他们安排轻松的活儿。这不,自己不就只是带着一大帮放了秋假的半大孩子来拾稻穗的吗?

  她再次起身,望着不远处仍在收割水稻的农人,心里有说不出的酸楚。为他们还是为自己?连她也说不清了。反正,到秀水村还不到一个月,农人的酸甜苦辣算是一次尝了个遍。可是,自己难道真的就这样一辈子守在这里吗?

  她不会忘记临行前在学校发过的誓言,要扎根农村一辈子。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可就难啦。何况,过去也见过农人劳作的状况,可真的轮到自己,还真有些吃不消。

  看看周围嬉笑着的孩子们,她也受到了一丝感染,仿佛一道凉风从身上穿过,不似刚才那般燥热难耐了。她绺了绺紧贴额角处的头发,看到春妮正朝自己笑呢。她走近前,细细端详这孩子。不,在毓秀眼里,春妮已不再是孩子了。虽然两条小辫在头顶活泼地跳跃着,但那晒得透红的脸蛋和高耸的胸部,足以见出她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女孩子了。

  “我这是在想什么啊?”她禁不住笑起来。春妮疑惑不解地歪着脑袋:“毓秀姐,你笑什么啊?”

  笑什么?啊,还真说不出来。她抚弄着春妮的发辫,用手指前后梳理了一遍,再用橡皮筋勒紧了一些。

  “笑你呢,已经是大姑娘了,还这么嗲声嗲气的。”

  “才不是呢,”春妮扮了一个鬼脸,“姐姐才是大姑娘。”

  两人同时“噗斥”笑起来。

  日渐西斜,毓秀心里盼着太阳快一点落山。她感到有些虚脱,再也承受不了太阳的曝晒了。这一个月,她跟秀水村的人们一样,早早起床,天黑才回家,在昏晕的煤油灯下帮着二姐做饭。很多时候,连饭也不想吃,回到二姐家,恨不得立马四肢瘫软躺到床上,最好昏死过去,永远也不要醒来。

  不知为何,远处的农人们都向这边聚拢来。按理说,还不到收工的时间呀。一会,所有的人都站到路边的几棵歪脖子榆树下。有的用苇篱不断地扇着,有的干脆把搭在肩上的破毛巾塞到汗衫里前胸后背地擦着。

  她看到小队长柱子将镰刀插在腰间,用草绳胡乱地扎着,不觉暗自好笑。进村的第一天,就是由他接待的自己,可到现在,还是很少与知青搭话。不过,毓秀看得明白,这个柱子威望颇高,农人们都听从他的调遣,从没人含糊过。

  “接上级通知,提早收工。”小队长柱子抹了一把眼角的汗,“先开批斗会,然后吃忆苦思甜饭。”

  批斗会?听到这三个字,毓秀脑袋“嗡”的一声,下面的话再也听不进去了。她想起了父亲被批斗时狼狈的神态:头上戴顶纸糊的高帽子,脖子上挂一块白牌子,战战惊惊说着低头认罪的话。而自己,不得不在台下跟人一起喊着打倒父亲的口号。也就是为了躲避这些不堪回首的场景,她主动要求下乡,名义是为了接受再教育,实际上是不忍再看父亲可怜的样子。

  初来秀水村,几个夜晚都没有睡好,不是想家,而是想象着父亲可怜巴巴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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