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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村庄的风流韵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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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的三麻子再也不是以前的三麻子了。说不是,也还是有些像,不同的只是以前还能在村里溜达溜达,虽不能乱说乱动,也还能到村口那片空地上听上一辈的人“讲古”,听同辈的人讲农田里发生的奇闻异事,更可以看小孩子们在眼前欢蹦乱跳。现在,所有的一切真的都将成为过去。

  这个世界给了自己什么?三麻子的思绪有时会进入真空状态,长时间地迷糊。即使清醒着,也还是有些紊乱。他老婆最清楚什么时候老头子神智还好些,那就是老头子眼角挂着泪珠的时候。她守了这个男人二十多年,虽见不出什么大能耐,却也很少见过他流泪。就是每次批斗会押回来,也只是眼睛呆滞,木讷不出一声,但泪仿佛是在那三年里榨干了,再也流不出一滴来。不管是公公老去,还是婆婆病死,都没看出他有什么伤痛,也不敢太过声张,守几天灵,找几个人帮忙,草草埋进墓地了事。回来,更是一句话不说,抚弄着爹娘常用的几样东西愣神。在她心里,这个男人已经不把这个世界当成人世,他的心早就死了。喘气,只是死的另一种形式,当这口气不在了,也就算正式到阎王爷那儿报到了。那些势焰张天的人,也只是在为这个结局做准备就是了。

  这个男人完了,隋强老婆想,其实,他早就完了,也早该完了。也或者他原本就不该活着回来。他回来,带给自己的也就只是多了张吃饭的嘴,多了具听话的摆设;自己呢,少了个“寡妇”的名号。可有了这些,儿子却真正地完了。从还没懂事起,就被人指着“汉奸崽子”、“汉奸崽子”地戏弄。不能上学,不能跟其他孩子痛快地玩,甚至连高声大气地说话也不够资格。而今已经二十多岁,连个提亲的人也没有。也能理解那些女孩儿们,哪个愿意做汉奸的儿媳妇?就是她们愿意,她们的父母愿意吗?这不是一辈子的事,连儿子生了儿子,也还是汉奸崽子的崽子。这样一辈辈传下去,永无出头之日啊!

  隋家的根从此断了。躺在床上的三麻子即使心如死灰,但还是不愿意相信这就是老隋家的末日。自己家可是祖祖辈辈的本份人,怎么到了自己这辈就变了呢?上愧对祖宗,下对不起儿孙呐。儿孙?儿子没媳妇,哪来孙子的影儿?自己死了也就完了,儿子呢?三麻子不愿想这么多,可就这么躺着,不想不成呐。自己这辈子没混出人样来也就罢了,儿子也跟着完了,隋家就这么完了。难道给生病的母亲抓药错了吗?这不会错,错就错在那只蛮横不讲理的部队,他们见了强壮的男人便抓,敢逃跑的就打得死去活来。那时,他连在给谁卖命都还没搞清楚,战事就结束了,就这么回到了秀水村,就在一次运动中顶上了一纸白帽子,就从此背上了汉奸的恶名并即将随之埋葬。

  他的泪“哗哗”地往外涌,他老婆也不再给他擦,就那么任由流泄。虽然很少与老头子交流,但相处二十年,她了解这个男人,他不刚强,但也决不懦弱。每次批斗都要在台上低头弯腰几小时,回来,从不叹一声气。他认为这是自己罪有应得,怨不得哪一个人,于是欣然领受人家的批判。人家说他有什么罪行,他都说“是是是”,别没有其它的话。是,不管怎么说,也不管是不是真心,那三年就是自己走过来的,没有谁冤枉自己。走错一步路——不,也不能说是自己走错,是身不由己地走错了——也得拿一辈子来承担。这是报应,这种报应反让自己心安理得。活着挨批斗,这个不委屈;要死了,不管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一样不委屈,而且还很坦然。进了天堂那是自己的福份,下了地狱那是自己的应得,证明报应还没有结束。

  可现在,他有些不平了,不是为自己不平,是为自己的老婆不平,是为这个老婆的儿子不平。一个人的错一人担当,可他们是无辜的啊!没有人听见他说什么,他也没向任何人说起过。他死了,死的坦然,可又死得不安生。他活着,没给家里带来什么好,他死了,那个进出自己家门的小伙子还是“汉奸崽子”。

  枕头洇湿了大片,和着厚厚的油灰黏黏的。他知道,他的老婆也懂他了。她可以给自己擦屎擦尿而不给自己擦眼泪,他就知道这个女人明白自己的心思了。可光是明白又有什么用?

  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其他的人家可以向国家申请点救济粮,而自己不能,没有那资格。家里养得两只老母鸡都饿得下不出蛋来了,也就断了家中财路。没钱又没粮,可饭总得吃啊!所以,当儿子提出要到田里偷割一些稻穗的时候,这个老实了一辈子也窝囊了一辈子行将就木的男人面无表情,没有摇头,也没有点头。

  
第九章  深夜捉贼
月黑风高。

  除了“呼呼”的风声,“唧唧”的虫鸣,整个世界死一般寂静。

  隋小强趴在稻田里已有好长时间了,他采下一簇稻穗,停下来,听听除了风声和虫鸣是不是还有其它什么声音。没有,什么也没有,但他依旧不敢懈怠,每采一簇便再次停下来。等稻穗装了半条编织袋,他觉出都有些心率不齐了。仿佛有种预感,不敢再采下去。静静地躺在两行水稻的夹缝间,闭上眼,平衡呼吸。

  不知过了多久,他的心平静了些。睁开眼,还是只有风声和虫鸣,便稍微有些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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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一直躺在这里多好啊,这里的世界除我之外没有一个人,没有谁再说我是汉奸崽子,我也不用再朝谁低眉顺眼。风固然大了些,但空中没有一丝纤尘,不然,星星也不会那么明亮,向自己调皮地眨巴着眼睛。它们,知道我在做什么吗?我是在做贼呢,是偷公家的稻子,是挖社会主义墙脚。

  小强不禁哑然失笑。这个,星星怎么会知道?我的心思风儿能传递给它吗?小强当然不会这么浪漫。现实的问题是,怎么把这半袋子稻穗偷运回家。家里一粒米也没有了,向亲戚借的二斤玉米面早已掺杂进地瓜叶和野菜变成面糊糊进到爹娘和自己的肚子里了。

  忙碌了半天,他才觉得肚子咕咕叫起来。几天没正经进食,它早就提出抗议了。不是他不想理会,是想理会而没有条件。有什么法子,谁让自己的爹是汉奸,谁让自己从汉奸老婆的肚子里爬出来?

  他顾不得想这些,现在唯一做得就是让爹娘早一点吃上新鲜的米粒。他弓着身,小跑着奔向路边。坐在地堰上,眼光向村庄的方向注视着。其实,他什么也看不见,除了天上的星星。他伸出手,连手指都看不到。他不仅不害怕,反倒感激老天爷给了自己这么好的机会。天这么暗,风又这么大,看坡的民兵大概早都回家守着老婆娃儿睡大觉了。没有人会知道,这个时候,还有这样一个贼,如此大胆地深埋在暗夜之中。

  小强,是母亲给他起的名字,按说,他父亲叫隋强,自己是不应该起这样的名字的。但起名字的时候,母亲不知道那个叫隋强的男人还活着,更不知道那个活着的男人还做了汉奸。娘想爹,把眼都哭肿了。后来娘告诉自己,为了纪念“死去”的爹,便起了这样一个名字。爹回来了,有人劝娘把这名字改了,娘说:“那个男人是回来了,可回来的只是一具干尸,跟死人一个样儿了。”便也没有另起别的名。好在,名字只是个记号,何况,像自己这号人,这辈子也出不了秀水村,有这么个记号就足够用了。

  小强当然更忘不了这些年受的委屈。从记事起,全村的小孩子就都不跟自己玩,不光爹成了牛鬼蛇神,连自己也人不人鬼不鬼的。看到爹在人前低声下气的,他也学爹的样儿,也一样在人前低声下气。他忘记了自己活这么大是不是笑过。好像有过一次,一个小女孩被一块碎砖拌倒了,他扶起了她。那个小女孩马上停止了哭声,朝他裂开小嘴笑了,笑得那么甜,他也就跟着会心地笑了一下。小女孩奔她娘那儿去了,他还沉浸在喜悦当中。是,这是真的,他这辈子肯定忘不了。

  他说不出为什么这辈子非得跟别人活得不一样,但事实就是不一样,自己也改变不了。这种不一样是爹留给他的,抹也抹不去,更不会有别人给他抹去。爹其实还不到五十岁,可真是老了,即使年龄上还不算老,心也老了。现在,已经瘫在床上,治愈的可能连想也别想,这口气什么时间断,仿佛数数指头就能算计到了。

  爹这辈子是完了,娘这辈子也看到头了。自己呢,才二十出头,仿佛也看到死亡的边缘了。没有过去,没有现在,也看不到未来。一个人,孤独地来,孤独地离开。来这个世上图个什么?这是没有答案的问号,而答案又是明摆着的。可是小强说不出,他只知道,先弄几粒米,让爹死前也吃顿饱饭。

  他自己都说不清该对爹该爱还是恨。他问自己,回答是恨。没有爹,就不会有自己,没有自己,就不会受这么多的磨难。但毕竟是爹的儿子,不能就这么看着爹活活饿死。不,不是饿死,是饿死加病死还有屈死。屈?小强说不清,爹这一辈子是不是冤屈的。他知道爹当过汉奸,可那是什么样的汉奸啊,他只清楚是打过仗,但谁跟谁打,连自己都没闹清楚,就随着大部队做了俘虏。他爹还不让他往外传,说他曾经假设,如果自己的那只部队胜了,自己会不会也像民兵连长李茂生那样牛气。当然,小强也知道这句话的厉害,如果传出去,不光爹会被拉出去打死,自己也免不了牢狱之灾。

  不知过了多久,除了风声和虫鸣,也还是没有其它任何一点动静。也说不出为什么,或者明白了自己就是在作贼吧,反正脚步放的很轻很轻,而且,三四里地一直弓着腰。他希望一直这样,只是虫鸣欢快地在耳边唱歌,只有呼呼作响的风声在耳边伴奏。他不希望有另外的声音出现,破坏了这个美丽的夜晚。

  他就这么弓着腰溜到了家门口,又四处打量了一下,明明什么也看不见,他还是不自觉地这么做了。断定不会有人发现,他推开用几根铁丝缠起的木条栅栏门。

  他的脚才迈进家门一只,便觉得有什么东西砸在肩膀上,还没回过神来,背上的袋子就被鬼扯去了似的,两只胳膊也像被魔鬼之手狠狠地缠住,扭到后背反剪起来。

  “别吱声,出声老子打死你。”一个恶狠狠的声音在耳边低吼,肯定不是魔鬼,但听上去比魔鬼还恐怖。
第十章  知青点
秀水村的东端,有一座独特的院落。说它独特是因为它在这个破落的村庄格外耀眼。显然,这三间平房盖起来不到三年,还没有留下风雨侵蚀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全用青砖砌成的外墙皮,房檐处还有三重精致的红瓦,每当下雨的时候,顺瓦而下的水流如道道瀑布流泻而下,煞是好看。

  院落的东面,是成片的玉米地。正是玉米扬花的时节,站在院里,便闻到一股浓浓的玉米香。在院落和玉米地中间,有一条小道,供村民出入。小道与玉米地之间,用小河沟隔开。河沟里布满杂草,还能看出几天前下雨留下的一汪汪水涡。每到夜晚,偶尔还能听到蛤蟆的叫声和土蛰“唧唧乖乖”的和鸣。

  这就是“二流子”李有才的新家。别看家归在李有才名下,可从起屋到整个院落完工,并没有动李有才一分钱,也没让李有才出一分力。这是按上面的要求,给这个牺牲了两个孩子的“烈属”家庭特别的照顾。当然,也还有另一重意思,村主任当时就说:“李大妈献出了两个儿子,不能再让这个儿子打一辈子光棍,那样他们的父亲也会地下不安。”

  农村有种说法:“娶新娘,先有房。”而由大伙出钱盖成的这三间房,算得上是秀水村独一无二的了,按说这家的主人娶个媳妇不成什么大问题。然而,当提亲者一说到李有才,三里五乡的人没有不摇头的。

  “啊,就那个乌烂悠啊,就是有座皇宫也不能嫁给他。”

  不过,住了半辈子泥坯房的菊花爹却不这么想,他以自己的亲身经历深知房子的重要性。有房才有家,有好房子才能雨不淋、风不动。至于人,那算什么啊?村里那么多好小伙子,不一样种一辈子地,受一辈子穷吗?结果呢,还是吃不饱,穿不暖。于是,当有人一撺掇,他的心动了。虽然有才比自家菊花大十岁,脾气又差,干活更算不上好手,但有了这房子,就比什么都强,这是村里任何一个人一辈子挣不来的。等菊花成了家,有了孩子,还怕李有才的心收不回来?

  他把这个想法试探着告诉了菊花,没想到女儿竟一蹦老高:“让我嫁给这个老光棍,我宁愿去死。”

  提到死,着实把菊花爹吓了一个愣怔。不管怎么说,自己就剩下这么一个女儿,真有个三长两短,自己这辈子也算完了。不过,菊花爹也有自己的打算,不能让菊花嫁到外村去,要么招赘,要么也找个当村的,老来也好有个照应。

  李有才一直跟母亲住在老房子里,他自己也发誓,娶不到媳妇,决不进新家门。

  现在,村里又来了个新知青,村主任考虑再三,没有合适的地方安置,就找到李有才,商量是不是可以把五个知青临时安排到他的新房里。

  “啥?”李有才眼珠瞪得溜圆,“我的新房可是等娶媳妇的,不能媳妇还没娶到,先让他们给我作践了。”

  好说歹说,李有才就是不松口。村主任叹息着正要离开,有才娘一步迈进屋。

  “主任你也别为难,这房子是村里人给我盖的,咱不能没了良心。那几个城里娃来咱这里也不易,就让他们住着。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有人活动着,反倒多些生气。”有才虽说在外名声不好,对母亲却是极孝,而且,听母亲说得有道理,也就不再坚持。

  “那我就听我娘的。”他重重地扔下一句,“不过丑话说在头里,等我有了媳妇,得重新用粉子涮一遍。”

  “这个没问题。”主任爽快地答应,心想,只要知青有地方住,那些事将来再说。

  于是,知青们有了自己的新家。林瑶和其他两个男知青住西间,毓秀和林巧云住东间,中间正好是吃饭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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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当时盖房的时候主任多了个心眼。按农村的习俗,进院的大门不能与屋门正对着,必须用影壁墙隔开。主任说:“反正弄一回,直接贴东墙盖间厦子,也好做饭什么的,屋里也显得干净。”

  这样,知青们正好可以在厦子里做饭,三间小房也被两个女知青拾掇的清洁无比。

  “还真像那么回事哩。”三位男知青到房子周围转了一圈,回来看到房子大变了样,禁不住赞叹,“还是有女孩子好啊,以后连吃饭也不用愁喽。”

  还有一点令知青们甚是欣慰,房子的主人李有才远不似他们想象中的那么坏,他满脸堆笑,热情无比。先是把屋子里杂乱的东西收拾走,又把烧火之用的东西准备齐全。临走,还不忘指指南院墙边的两株枣树。

  “你们来的是时候哩,”李有才甚至有些带着谄媚地笑笑,“瞧这枣子刚透红哩,想吃,可以随便往下打,反正是自家种的东西,又不是外人,别客气。”

  这番话让知青们深感意外。谁说这个貌不惊人的李有才是个二流子?这不,说起话来蛮暖人心的嘛。也就不再在意,放下心思住下来。

  新来的林巧云跟毓秀同岁,娃娃脸,一笑两个浅浅的小酒窝,再加上剪得清清爽爽的头发,连给人的感觉都是甜的。而且声尖细音,步态轻盈,就像古典戏曲里千娇百媚的富家小姐。

  那晚他们喝酒回来,一直玩到很晚。煤油灯虽然不够亮,但他们的心里都有了家庭特有的温暖。

  说着闲话,不知不觉就提到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李茂生匆匆而去,那么久也没有回来,还派了一个民兵告诉他们,让他们自己先回去。要不是柱子照应着,他们还真不知怎么办才好了呢。特别是看到李茂生听到那话兴奋的样子,跟立了什么大功似的,便想那事对它一定有特别重大的影响。言及此,就又不觉纳闷:“抓贼?就这么个小村,抓的什么贼?”

  天毕竟不早了,而且,柱子今天特别下了通知,由于明天去的地块较远,一大早就要出工,他们不敢玩太久,带着疑问回到各自的房间。

  迷雾终于在第二天一大早解开了。

  
第十一章  有才学艺
天刚蒙蒙亮,就听到远处传来吹哨的声音,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过的。知青们想,大概是今天要早起的缘故吧,所以也就没太在意,一个个慢吞吞地梳头洗脸,涮牙漱口。

  毓秀和巧云忙着把饭做好,刚要喊他们三个来吃,就见李有才摇晃着细弱的身子大大咧咧进来,毓秀赶紧给他让座,他手一摆。“不啦,已经吃过了。从今儿个起,我也得上坡了。柱子哥说得对,只有好好做人,才有女孩子喜欢。”他打眼瞅了瞅巧云,神秘兮兮地说:“你们大概还不知道昨晚出了件大事吧?那个汉奸的儿子偷公家的稻子被抓了。这个可不兴往外传啊。我是听二龙说的,他昨晚半宿没睡,就守在他家门口等他呢。你说怎么着,正好逮个正着。这不,现在还关押在大队部呢,听说今天晚上就开批斗大会。”见二人没有反应,就若无其事地在院子里转了两圈,自言自语又像是对她们二人说:“今晚有好戏看喽,今晚有好戏看喽。”

  毓秀和巧云弄不明白村庄里人物的关系,所以没敢多说话,这反倒使有才觉得无趣,只好悻悻地走开了。

  收拾好镰刀来到村口,外出收割庄稼的村民都已聚齐了,只等车把式楚爷和有根。不一会,拐角处两辆牛车慢慢悠出来,前面赶车的是有根,后面车上除了楚爷,旁边还多了一个细瘦的人,走近前,才看清是有才,穿件灰白汗衫,头上缠着黑里透白的毛巾,像刚从大牢里出来的犯人。

  人们嘻嘻哈哈笑起来。

  “有才今天是咋地啦,想跟楚爷学车把式啊?!”一位穿花格子服的年轻媳妇边往车上跳边调侃。

  有才只是嘿嘿笑,一副羞羞答答的样子,全不像二流子的风格。

  “有才说了,”楚爷一扬鞭,“从今儿个起,要好好做事啦。我这鞭王的大印,也中交出来了。如果有才真的成才,我就把手艺传给他。这可是他亲口答应的哩。”

  “有才能学好,看来这世道要变了。”一位三十岁左右的男人拍拍有才的肩,怀疑地说。

  人们一路说着笑话,不觉来到了地头。这是一片成熟的大豆,枯叶大多已经败落,簇簇枝条上挂着一串串泛黄的豆角角,细摸,毛绒绒的,有些扎手。

  令人奇怪的是,这一路上,有才像是变了个样子,只是眼瞅着楚爷鞭梢所指,一副专心致志的样子。说来也怪,自从村里来了几个知青,特别是那个笑靥如花的林巧云住到自己的新房后,有才心里就直打鼓。

  “城里娃就是好啊!”有才想,“面色白净,说话轻声细语,哪像村里这些老娘们,一个个粗吼咙大嗓子的,跟牲口叫起来差不了多少。只可惜,像自己这样的人,连村里的姑娘都瞧不上,更别说城里娃了。不过,能常常看看她们的笑模样心里也舒坦啊!”

  安置下知青的这个夜晚,他翻来覆去一夜没睡踏实,鸡叫头遍的时候才朦朦胧胧地迷糊了一小会,一大早就忍不住到新房看了看。自己也说不出为什么,那些知青跟自己根本不是一路人,可就是忍不住要去亲近。

  他想学好,甩掉“二流子”这难听的名字,可又生性懒惰,想到在地里流大汗就发怵。忽然,他想起了楚爷哟喝牲口时那一声长啸,任什么样的牲口也得服服帖帖,心里便有些奇。何不向楚爷学赶车?这活路既轻松又招惹人。离开新家,他就找到了楚爷,说出自己的想法。没想到楚爷没等他把意思说清楚,就爽快地答应了。

  趁早上凉爽,柱子一声呼喝,就按部就班地干开了。二姐带毓秀和巧云将车上锅碗瓢勺及柴火等一应杂物卸下车,准备埋锅造饭。

  第一次到这样的环境,巧云有些兴奋,左看看,右瞧瞧,问这问那,把二姐逗的直乐。

  “巧云,”二姐一边整理蔬菜,一边打趣巧云,“别看你现在乐成这样,等这新鲜劲一过,有你好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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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不呢。”巧云一撇嘴,两个小酒窝像绽开的花朵,煞是好看。“读书的时候,看到关于农村的文字,我就陶醉,我觉得那才是真正的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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