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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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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我坐在这儿给你写信,请你相信我,我已经心平气和。阿紫曾问我恨不恨你。哦,冰儿,我怎会恨你呢?如果不是你给我披上那件冰纨,我怎知道还有另一个世界?不。冰儿,你送给我的东西,来自一个神仙世界,不是每个凡人都有机会获得的。你瞧,世界上还是有千千万万没披过冰纨的人,在那儿拚命攻击“浪漫”、“爱情”和“梦”呢!我原本也是那些人中间的一个啊。不,冰儿,我一点都不恨你。非常非常诚实的说,不论你在谁的身边,我对你,都只有感激。只有深深的感激。现在,让我们来谈谈徐世楚吧!

    徐世楚,一个好优秀的男孩子,帅气、聪明、幽默、热情,同时,还具备最好的仪表。这种男孩一向就是女孩子所喜欢的。冰儿,你当然爱他。可是,我现在必须提醒你一件事,你不是个凡间的女孩,你是来自神仙境界的。你有纺雨络丝的本能,你又喜欢把织好的冰纨披在你身边的男人身上。那徐世楚,他和你认识已久,交往多年。他的身上,早已被你左一件冰纨,右一件冰纨披了个密密层层。于是,你看到一个好亮好光好闪烁的徐世楚。你忘了,发光的只是冰纨。你就那么热爱着这个发光体了。但是,徐世楚毕竟也只是凡人,当那些冰纨把他闷得透不过气来的时候,他会挣扎,他会撕掉那些外衣……于是,他的光彩暗淡了,于是,你就开始痛苦,开始受伤了。

    其实,徐世楚也是无辜的。本来,去和一位“仙子”谈恋爱,就是件痛苦的事。徐世楚生为凡胎,是入不了仙籍的,这并不是他的错。我们这些人,本就庸庸碌碌,都是凡胎。徐世楚和“仙子”谈恋爱谈累了,总会退而求其次,去找几个属于“人间”的女孩来轻松一下。当他“变”时,你惊慌失措,于是,也去“人间”抓两个傀儡“应变”。你们的故事,就是这样反覆重演的。我相信,到我为止,这故事仍然没演完,还会继续重复下去。所以,我真为你耽心。

    冰儿,这封信已经写得很长了。我仍然不明白,你到底有没有看懂我的意思。这些日子,我仔细思量,我真为你耽心。冰儿,你已经纺雨络丝,忙了好些年了。你会不会有一天,突然失去纺雨的能力呢?也会不会有一天,你突然失去纺雨的兴趣呢?当那一天来临的时候,你将如何度过你的岁月呢?冰儿,这世界上充斥的都是凡人。在我遇见你以前,我想过,我将娶一个温柔贤慧的女孩,过一份平静而安详的生活。虽然平淡,却很幸福。与你相遇以后,由于你给我披的那件外衣,使我的感情世界,忽而在山巅,忽而在深渊,忽而在火中,忽而在水里。这种水深火热的恋爱,我总算经历过了。可是,回转身来·我脱下冰纨,站在镜子前面,还我本来面目,我承认了,我本平凡。我不再要求水深火热的爱情了,虽然我知道它是“存在”的。我只要求平凡。

    所以,冰儿,我写这封信给你。

    你确定你是位“仙子”吗?

    你确定要继续“纺雨络丝”吗?

    无所谓。冰儿。不过,要认清你自己,也认清你周围的人。你可以继续络雨为丝,不过,去找一个“认识”你的人吧!只要那个人“认识”你生来不凡,他才懂得欣赏你,爱护你,而不会被你的“冰纨”闷死。徐世楚,他大概并不认识你!他从没有真正认识过你。

    这世界上到底有谁“认识”你呢?有一个笨医生,经过水深火热的提炼,大概有些认识你,但是,那个笨医生,只是一位凡人,毫无仙骨,大概也配不上你。哦,冰儿,我真为你耽心,你这样继续当仙子,只怕高处不胜寒。我不知道“仙子”有没有年龄限制,我们一般凡人,到了老年,就失去少年时期的冲劲干劲了。如果“仙子”也会老、再也纺不了雨,织不成丝,那么,她必将孤独!哦,冰儿,孤独的凡人犹可耐,孤独的仙子恐怕比凡人更悲哀!冰儿,请为你的未来想一想吧!最后,谢谢你,冰儿。谢谢你给过我的美好时光。谢谢你那件“冰纨”,我将把它摺迭起来,收入我的樟木箱子里,永远珍藏!但是,我不会再穿它了。我总算把它脱下来了——我已甘于平凡。

    冰儿,珍重!珍重!珍重!永远爱你的慕唐

    写于十月十一日灯下

    又及:如果有一天,你对“仙子”的生涯厌倦了,不妨来找我聊聊天。我虽平凡,对于你的“境界”仍然是了解的。又又及:如果有一天,你对“平凡”的生活感兴趣,请务必来找我,我将请你喝杯淡淡的酒,谈谈“平凡人”的未来。

 第十五章

    信是直接送到冰儿的信箱里去的。

    十天的日子静静的过去了,天气转凉了,傍晚时分,天上飘起了一阵蒙蒙细雨。风飘细雨如丝,这种季节,令人惆怅。下班后,照例是夜深了。李慕唐关好了灯,锁好了门,拖着疲乏的脚步,走上四楼,往他的单身宿舍走去。

    在房门口,他惊奇的站住了。

    冰儿正斜倚在门边等待着。她穿着件非常简单的白衣长裙,脸上未施脂粉,洁净而雅致。头发已经半长了,松松散散的垂在耳际。她浑身上下,干净得一尘不染。她就这样站着,双手交握的放在裙子前面,脸上带着一个无比温柔、无比沉静的笑。“哦,冰儿,”他怔着。“怎么不去诊所呢?”

    “我算准了你的时间,并没有等你多久。我想,在你家门口,是应该有个平凡女人在等待的时候了。”

    他的心狂跳了几下。不,不用自我陶醉,历史往往会重演。他把房门打开,两个人一起走进了门内。

    关好了房门,他们静静相对。“哦,冰儿,”他说:“你到底来做什么?”

    “我用了三天的时间看你的信,”她说,坦白而真诚的盯着他。“左看一遍,右看一遍,直到我能倒背如流。然后,我用了三天的时间来想你的信,左想一遍,右想一遍,直到我认为我已经懂它的含意了。我又用了三天的时间来分析我自己,到底是凡人还是仙子?到底对纺雨成丝的工作是不是乐此不疲?左分析一遍,右分析一遍,直到我认为总算把自己弄清楚了。所以,我在今天白天,去看了徐世楚,今天晚上,我再来看你。”“哦?”他应着,心脏沉稳的跳动,他的眼光紧紧的盯着她,她的眼睛是黑白分明的,那么纯净,那么温柔,那么坚定……他有些昏乱,有些迷糊,有些惶惑,有些期待,他甚至不敢说话。“我跟徐世楚,”她继续说:“从来没有如此理智而平静的谈过话。当然,刚开始有点困难,他是那种从不肯安安静静谈话的人。但是,我总算……”她喘了口气,如释重负。“让他弄明白了,我和他将永远是好朋友,仅止于好朋友,再也不能往前走一步了。换言之,我和他终于在友善而平静的情绪下,结束了我们三年来,像演戏一样的爱情。”

    李慕唐一眨也不眨的盯着她。

    “再一次的结束?”他低声问。“准备结束多久?你确定是结束?真正的结束?”“我知道我有前科,但是,请相信我的真诚吧!”

    他沉默着,忍不住上上下下的打量她。

    她也沉默了。然后,她也开始上上下下的打量他。

    最后,还是他沉不住气了,他问:

    “你在看什么?”“一个认识‘仙子’的‘凡人’!”她微笑起来,忽然幽幽的叹了口气。“这世界上从没有仙子,对不对?所有的仙子都是凡人的梦。”他不语,心中一片赞许。

    “所以,”她加重了语气。“那个什么纺雨络丝的女孩,不过是沈休文南柯一梦,你知道,中国古人很爱做梦。有些现代的医生,遗传了这种特性,也会做起梦来。”

    “嗯。”他哼着。“你到底要说什么呢?”。

    “我本平凡。”她吐出四个字来,仰头望着他。“你说过,如果我对平凡感兴趣的时候,你愿意和我谈谈平凡人的未来。”他的心再度狂跳,他的呼吸又变得急促,他盯紧了她,哑声问:“你知道吗?平凡人的未来都很平凡?”

    “例如呢?烧锅煮饭,待客烹茶?”她问。

    “那倒不一定。每个家庭有每个家庭不同的平凡,生活的方式是可以协调的。问题是,平凡生活中都有些类似的平凡……”“例如……”冰儿接口:“这个星期天,我必须跟你回台中,让你的父母弟妹认识我。下个星期天,你必须跟我回高雄,让我的父母弟妹认识你!”

    “冰儿!”他惊呼着,不太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然后,我们需要两位证人,一张证书。证人,徐世楚和阿紫可以充当,徐世楚要我转告你,他之所以会输给你,是因为他压根儿不知道有个什么《琅□记》!不过,他对于你说的,他被我闷得不能透气这件事颇有同感。他说,他让开了,因为,他还不想做很平凡的事,平凡到去买证书,上礼堂什么的。但,他祝福我们!他说——”她又加重了语气:“如此平凡的事,也需要一点勇气去做的!”她顿了顿,静静看他:“我说了这么多,我还不知道你是不是愿意和我做这件平凡的事呢?平凡到去——结婚?”

    他屏息两秒钟,然后轻声说:

    “冰儿,你怎么敢做这么大的决定呢?”

    “因为我是真正的从云端落到地面来了。从头细想,仔细思量,我说了,我费了九天九夜才弄清楚,我到底是怎样的人?我到底爱谁?慕唐,发现自己只是一个凡人的时候,我觉得好幸福!发现有另一个凡人,如此了解我,如此关怀我,如此欣赏我,而且肯如此费力的唤醒我,我觉得更加幸福!我知道了,我这一生,或者做了许多傻事,但我不能放走我的幸福!这种幸福感,是徐世楚从没有给过我的。和这幸福感同时产生的,是一种归属感。突然发现,自己只是个平凡的小女人,想为一个自己所爱的男人,做一点平凡的事,例如——生儿育女。”她停住了,注视着他,忽然有点担忧起来。“或者……或者……”她碍口的说:“我误会了你的意思,或者……你并不想……结婚。是吗?是吗?”

    “不,”李慕唐深思着脸色严肃。“我在想另外一个问题。”

    “哦?”她焦灼的仰着脸。

    “我们的新房里能不能不漆桃红色?我痛恨那个颜色!”“噢!”她喜悦的笑开了,用手一把环抱住了他的脖子,她大叫着说:“我们全用绿色!一片绿,像一片大草原;你就是那大草原,绿油油的,宽阔、广大,而充满了生机!”

    唉唉!冰儿。他想,你的“仙气”尚未除尽,顺手织就的冰纨又抛了下来。他伸了伸脖子,仿佛把那件无形的外衣给穿上了。这一会儿,就让我们当一当神仙吧!即便是凡人,偶尔也会飘飘欲仙的!我们的故事,结束在所有平凡故事的“结局”上。“他们终于走上了结婚礼堂。”故事是不是就这样停止了?

    不,人类的故事,永不停止。“结婚”只是平凡人生活中的一个句点。句点以后,往往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始。婚姻的学问,比恋爱复杂太多太多!婚姻中的章节,是另一部“长篇”。但是,让我把故事结束在这个句点上吧。因为,我本平凡,我仍然喜爱这种平凡的结局!

    一九八五年七月四日初稿完稿于台北可园

    一九八五年八月十七日修正于台北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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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乔书培漫步在沙滩上。

    是三月的末梢,阳光暖洋洋的照射在海面及沙滩上。那些白色的细沙,被阳光染成了一片金黄。海面上,像是敲碎了一海的玻璃屑,反射著点点光华,亮晶晶的,闪熠熠的,明晃晃的……炫耀得人睁不开眼睛。

    乔书培敞著夹克,迎著那带著咸味的海风,无意识的在海滩上走著。低著头,他看著自己在沙上留下的足迹,那单调的,清晰的,孤独的一行足迹。他微蹙著眉梢,陷在某种若有所待的沉思中。三月的末梢,天气仍然带著凉意,海边的风,吹扑在人身上,是凉飕飕的。这种季节,海边总是静悄悄的。不像夏天,这儿会充满了弄潮的孩子们,追逐嬉笑的少男少女,以及拾贝壳的,打水战的,又叫又闹的顽童们。夏季,这儿是孩子们的天堂。而现在,海边却阒无一人,只有他在这儿默默凭吊。他数著自己的脚印,带著份寥落的、萧索的、酸楚的感觉。在海湾的另一边,就是渔船出海及归航的所在,码头上永远热闹喧哗。码头和小镇是相连的,这西部的小海港虽然已在最近繁荣了不少,却仍然维持著它朴拙的民风。而海湾的这一边,绵亘著沙滩与岩石,顺著海岸走,你似乎可以走到世界的尽头。他曾经走过,一小时,两小时,三小时,从日出走到日落……只是,那时候,印在沙滩上的足迹不是他一个人的,另一对细小的脚印总是追随在他身边,一路追随到世界的尽头。而今,那对脚印呢?他一凛,心头似乎被针刺了一下,抬起头来,他看著那海边耸立的岩石,那些巨大的石块,被海浪日夜扑打,被海风朝夕侵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都挫磨成了不同的形状,有的像恐龙,有的像老鹰,有的像张牙舞爪的怪兽,也有的平坦光滑如一片石板。小时候,这儿是捉迷藏的好地方,只要躲进这些石堆里,好几小时都可以不被发现,当你渴望孤独的时候,这儿也是隐藏住自己的最佳隐避所。他曾经隐藏过。在那些巨石与巨石之间,有个仅可容人的狭小石缝,缝后有个小小的石洞,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鹰巢”,因为这洞的上面,就是那块直耸入云、状若老鹰的巨岩。这石洞是他的秘密,全世界,只有另外一个人会在这石洞里找到他。

    他心底的刺痛在扩大,扩大成了一片迷惘的、怆恻的情绪。不由自主的,他背向海洋,往内陆的方向走去。他的脚步熟悉的走往那个方向;那片稀疏的防风林。防风林在海滩的外围,由许多像松树般的树木造成的。小时候总是疑惑,沙地上怎能长出松树?他以为松树是属于高山峻岭的。长大后,才知道这些并非松树,而是一种名叫木麻黄的植物。走进树林,他再深入了几百公尺,地上仍然是软软的细沙,沙上躺著一些无人注意的、像松果般的果实。他弯腰拾起了一枚。多年前,他也曾在这树林中游荡。他直起身子,耳边似乎听到一个细小的声音在说:“我捡到一只小麻雀,它不会飞了。”

    他猛的一惊,抬起头来,四面没有一个人影。阳光穿过树隙,在四周投下许多树木的阴影。他深吸了口气,小麻雀,是的,那是只不会飞的小麻雀。他似乎感到一只小手把麻雀放进他的手中。“你会治好它,是不是?”

    他带走了那只小麻雀,只为了那个信赖的声音。一星期以后,小麻雀长成了,他们把它带回林中,望著它振翅飞去。那是他和她第一件共有的东西,共有的希望,共有的祝福,和共有的欢乐。他倚靠在树干上,迷茫的抬起头来,心里恍恍惚惚的想著拉马丁的诗句;“旧时往日,我欲重寻”。谁能寻回旧时往日?永远没有人能够!他透过那稀疏的树木,眼光直射向林外,搜寻的望向东方,在那儿!他又看到了那栋老屋!那栋古老而庄严的老屋!“白屋”,大家都这样称呼这幢老房子,因为,据说它最初是由白色的大理石片砌成的,后来,石片斑驳了,才补上了其他五颜六色的建材。“白屋”早就不是白色了,但,它依然那样壮丽,那样倨傲,那样带著它特有的傲岸的气质。它耸立在那儿,漠然的面对著海洋,面对著那块高大的“鹰岩”。“白屋”和“鹰岩”像两个对峙著的巨人。他总把这栋房子称为“巨鹰之家”。奇怪“白屋”和“鹰”之间的关系,它的主人姓殷,面对著“鹰岩”,是有意?还是无意?小时候,总觉得住在白屋里的人又神秘,又幸运,又与众不同。似乎比所有的人都要高一等。现在呢?老屋的外墙早已灰败,上面爬满了绿色的藤蔓,拱形的窗口,看不到窗纱,也看不到人影。倨傲的老屋只剩下了一份难以描述的寂寞和冷清。昨天,父亲轻描淡写的说过:

    “知道吗?白屋要拆掉了,有人投资,在这儿盖一家观光旅社。”他凝视那老屋,那楼上是一排窗子,从右边数去的第三个窗口,有个女孩曾倚窗而立,有个女孩曾倾听海鸟的啁啾,有个女孩曾弹奏著钢琴,用软软的童音,唱一支好单纯、好细致的歌:“彩霞满天,渔帆点点,海鸟飞翔,海浪腾喧,对此美景,惜取少年!彩霞满天,落日正圆,今宵过去,还有明天,珍惜光阴,把握少年!”

    是的,彩霞满天!这海岸是朝西的。每到黄昏,落日就又圆又大又灿烂,镶著一圈金边,往海面缓缓沉落。而满天云彩,全被落日染成了绚烂的、亮丽的、变幻莫测而光芒耀眼的色泽。从小,他就被海边的黄昏所捉住,他常常屏息的站在海边,一瞬也不瞬的注视著那落日沉进海洋,和那满天的彩霞,逐渐变成黝暗的暮色。体会著造物的伟大,宇宙的神奇,和那日升日落、潮来潮往的玄妙……他常看得那么出神,那么专注,以至于忽略了身边那小小的“影子”。是的,她是他的“影子”,曾伴著他看落日,伴著他看彩霞,伴著他迎接暮色……如今,那女孩呢?他闭上眼睛,不由自主的一挥头,过去的都过去了!弹琴的女孩,捡小麻雀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到岩洞里找他的女孩,陪他看落日的女孩,跟著他走往世界尽头的女孩……是已经消失了,再也找不回来了。他垂下眼睛,强迫自己把目光从“白屋”上移开。用脚尖踢了踢脚下的沙子,他无意识的呼出一口气,抬起脚来,他离开了那伫立之地,在林中茫无目的的走著。他似乎走了很长的一段路,然后,他忽然站住了,记忆的底层,有一点小火花在闪动。他四面搜寻,终于,他看见了那棵林中最古老的大树,有虬结的树干,如云如盖如亭的枝桠和树叶,他奔了过去,用手扶著那树干,他围绕著它找寻,树干上有层青苔覆盖,他小心的去剥落那青苔,然后,他找到了!在树干的根部,有块老早老早被刀子削剥的痕迹,那痕迹上,是一片模糊的阴影,彷佛可以看出字迹。他蹲下身子,仔细的去辨认那用蓝墨水写下的字;什么都看不清了!只是一片模糊的阴影,一些污染的痕迹,没有字,没有蓝墨水,他瞪视那痕迹,在内心的刻版上,却清楚的重印出那两行字:

    “女生爱男生,羞羞羞!

    殷采芹爱乔书培,羞羞羞!”

    就为了这两行字,当初这儿曾经发生多大的一场“战争”,他一个人打三个人,被打得鼻青脸肿昏天黑地,简直是第三次世界大战。他还记得自己被打倒在地上,躺在那儿动弹不得,肇祸的人一哄而散。然后,就是她了,那女孩悄悄的,怯怯的,无声无息的靠近了他,拿著条小手帕,枉然的想弄干净他脸上的血痕和污渍。而他,他怎样呢?他对著她一阵狂吼大叫:“走开!你这个倒霉鬼!碰到你就倒霉!你最好离我远一点!走开!走开!”至今记得她当时的神情,小脸蛋涨得通红,乌黑的眼珠被一池清泓所淹没,小嘴巴瘪呀瘪的,终于“哇”的一声,痛哭著跑走了。这就是当年的自己!有一颗坚硬的、残忍的心!有一副倔强的、鲁莽的个性!有一份易感的、可怜复可叹的自尊!从小,他就是个孤僻的、矛盾的怪物!怎么值得一个女孩毫无理由的崇拜和关怀?他轻叹了一声,为了那无知的童年。然后,靠著树干,他在沙地上坐了下来,仰起头,他望著那树叶隙缝里的天空,这正是彩霞满天的时候,落日洒下了无数的金色光点。低下头,他看著地上的细沙,那带著些儿湿润的、白色的细沙,他不知不觉的拾起一枝枯枝,在沙上无意识的写著字:

    “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

    他写了无数个“殷采芹”,当面前的沙地写满了,他就一个名字盖在另一个的上面,继续写著,直到那脆弱的树枝折断了。那轻脆的折裂声使他微微一震,他终于抛掉了树枝,慢吞吞的把头扑在弓起的膝上。

    海浪扑击著岩石,在喧嚣著。海风穿过了树林,在低吟著。他坐在老树干的下面,默默的咀嚼著那个名字,回忆著那个名字,思想著那个名字;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殷家的女孩!白屋里的女孩!殷采芹,殷采芹,殷采芹……他的记忆被带回到许许多多年以前。那些记忆是一个片段接一个片段,像海浪般一波又一波,对他纷纷的、汹涌的、前仆后继的卷了过来。

 第二章

    乔书培第一次到这个西部的小海港,才只有六岁。

    他是跟著父亲乔云峰迁居到这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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