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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瑶文集-第6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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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式的结婚,仍然相当‘反传统’!仍然相当‘浪漫’!仍然相当‘潇洒’!”“是吗?”我和鑫涛也大笑了。我说:“或者,我们就在‘传统’中,去找寻‘反传统’的‘浪漫’与‘潇洒’,让生活不会变得千篇一律!反正,人生没有十全十美的境界,每个人要过怎样的生活,只有自己去追寻,自己去定位!”

    是的,我和鑫涛,已经用了大半辈子的时间来“追寻”,总该给自己“定位”了!结婚第二年,我和鑫涛用我们所有的积蓄,买了一幢四层楼的花园洋房,这房子占地一百五十坪,有十几个房间,和大大的客厅,大大的地下室。我们给它取名叫“可园”。我们两个,都是从最贫穷的环境中挣扎出来的,都是从一无所有中白手起家。我们都经过人生的风浪,事业的挑战,感情的挣扎……我们也都不再年轻。当我们迁入可园,我们才终于有了属于我们两个的家。鑫涛完全照我的“梦想”,将可园重新装修。搬进去一个月后,我第一次在可园中记日记,写下了这么一段:

    从小,就喜欢看电影,喜欢看小说。每当电影小说里出现一幢大房子时,总引起我的惊叹!有时也会梦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大房子,有个属于自己的花园。或者,童年的苦难,在心中已深刻下太多痛苦的痕迹,成长的过程,又付出了太多的代价,总觉得这个梦太虚幻了,太遥远了,是永不可及,永不可得的……但是,今天,鑫涛和我完成了这个梦——我们的可园。

    可园,这不止是一幢房子,一个花园。更是我心灵休憩,不再流浪的保证。搬来一个月了,虽然在混乱的装修工程中,在人来人往的嘈杂里,在小庆将考大学的压力下……我仍然心怀欣喜。每晚,躲在鑫涛为我精心设计的卧室中,看电影的录影带,(录影带这项发明实在太伟大了,可以躲在卧室里看电影,真是奇妙!鑫涛这个爱电影如痴的人,怎能不看个够?可是,每次看到一半,他就睡着了!)鑫涛睡着后,我静静的躺着,听他的打呼声,听小雪球的鼾声,听录影机中播放的对白声,听窗外火车飞驰而过的辘辘声……这一切加起来的声音,十分“震耳”,我就对自己说:

    “这一切,就是‘幸福’的声音了!”

    是的,这幸福的声音,得来可真不容易!

    ——全书完——

    一九八九年二月十四日黄昏完稿于台北可园

    一九八九年五月十一日修正于长沙华天酒店

 后记

    真实人生中的我,就是这样的。

    回顾我的一生,我的所作所为,有对有错。我的遭遇和经历,有的是天意,有的是人为,不管怎样,都充满了戏剧化,使我至今深信,“人生如戏”。我生命里的每个人物,都有他们不同的个性,不同的背景,在我生命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我写这本书,不可避免的要写我生命里的人,我尽量求真,记载一些真正发生过的事。由于发生过的事实在太多太多,我必然作过删减和选择。我想说明的一点是,在我写的时候,我笔端心底,满溢着爱。但愿我生命中的每一个人:爱过我的,不再爱我的,关心过我的,不再关心我的,仍在我身边的,已远离我而去的……都能怀着一颗宽容的心,原谅我的“错”,包涵我的“真实”!

    关于此书中的人物,相信读者们有兴趣知道得更多,我把他们的现状,再一一简述如下:

    一、我的父亲,已从教育界退休。年虽八十,身体还很健康。母亲身体却不太好,常常出入医院,要强好胜的个性依然不改。去年,他们搬离北投,迁入我给他们买的新居之中。新居坐落于台北东区,在一栋十四层楼的大厦里。这样,我和两个弟弟都可以就近照应他们。因母亲多病,不良于行,我们为他们请了护士和女佣,二十四小时,终日照顾着。

    二、麒麟在美国获得硕士学位,曾留在美国八年,当工程师。然后回台湾发展,弃学从商,办了一家贸易公司,专营小五金的进出口贸易。和小霞的婚姻恩爱,有一子一女。

    三、小弟在美国念了一年书,就回国了。他天性洒脱,不喜拘束,完全是艺术家的作风。回国后就专心从事艺术生涯。早已结婚,也有一子一女。

    四、小妹和阿飞在美国结婚,双双取得博士学位,留在美国发展事业,一帆风顺。自组一家顾问公司,目前有职员数百人。优秀的小妹,毕竟是优秀的!

    五、我的老师十年前去世。去世前,我们曾辗转取得联系,间接通信,彼此都没有勇气再见一面。知道他去世的消息,我哭了好几天。六、庆筠和我离婚数年后,再度结婚,这才得到真正的幸福,从此不碰赌。又生了两个儿子,妻贤子孝,生活非常美满。只是,他彻底放弃了写作,不再梦想,也不再失意。他终于从写作的桎梏中解脱出来。

    七、鑫涛的前妻也已再婚,嫁给一位画家,她自己也学画,夫唱妇随,平静安详。

    八、鑫涛的三个子女都已长大成人。由于鑫涛事业发展得很快,当初那小小的“《皇冠》杂志社”已扩建为七层楼的大厦,包括“杂志社”、“出版社”、“舞蹈工作室”和“画廊”,正名为“皇冠艺文中心”。三个子女,在“中心”里各司其职。都遗传了父亲的事业心和冲劲,在那儿努力的“冲刺”。

    九、小庆顺利考上大学,毕业于辅仁大众传播系,服完兵役后,立即加入我们自组的“怡人传播公司”,去当执行制作,拍摄电视连续剧,忙得不亦乐乎。小庆天性乐观,笑口常开,完全没有“单亲家庭”的后遗症。他和鑫涛之间,宛如亲生父子,这一点,是我最大的安慰。去年年底,他和同班女同学何琼订婚,预计明年要结婚了。

    十、我心爱的小雪球,活到十一岁病逝,我大哭不止。鑫涛见我如此伤心,又买了一对小冲狗送给我,我给它们取名叫“欢欢”、“乐乐”,整日伴我写作。

    我身边的人,大概情形就是这样。年轻的一代在冲刺,年长的一代已退休。我自己,仍在“传统”中,找寻一些“反传统”的乐趣。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得比以前开朗,我喜欢开怀大笑,常常一笑就不停。我仍然很爱哭,心肠越来越柔软,碰到一些感动的事,就会掉眼泪。我已停止感怀自伤,把以前的伤心事都当成生命里的必经之路,能以一种宽容的心态,去回想过去,迎接未来。对我所做过的选择,不论是对是错,我都不悔!我似乎有些“成熟”了,但,有时还是会做一些傻里傻气的事。我依旧认为,人来世间,是一趟苦难之旅,如何在苦难中找寻安慰,是最大的学问,我一生中,坎坷的岁月实在不少,痛楚的体验也深,我能化险为夷,完全靠我自己的迷信,迷信人间有“爱”就是最大的原因。假如有一天,我发现世间的人,都失去了爱的本能,我相信,我的精神支柱也就会随之倒塌了。我但愿,这一天永不会来临的!

    人,是群居的动物,没有生命会从石头里蹦出来。我,不是由一个单纯的“我”造成的!我,是由我生命里所有的人造成的。因而,这本《我的故事》,牵连着许许多多的人,对他们每一个,我都有爱,我都有感激!

    琼瑶

    一九八九年二月廿五日深夜

    写于可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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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五月的下午。天空是一片澄净的蓝,太阳把那片蓝照射得明亮而耀眼。几片白云,在天际悠悠然的飘荡著,带著一份懒洋洋的、舒适的,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意味,从天的这一边,一直飘往天的另一边。宛露抬头看著天空,看著那几片云的飘荡与游移,她脚下不由自主的半走半跳著,心里洋溢著一种属于青春的、属于阳光的、属于天空般辽阔的喜悦。这喜悦的情绪是难以解释的,它像潮水般澎湃在她胸怀里。这种天气,这阳光,这云层,这初夏的微风……在在都让她欢欣,让她想笑,想跳,想唱歌。何况,今天又是一个特别喜悦的日子!

    二十岁,过二十岁的生日,代表就是成人了!家里,父母一定会有一番准备,哥哥兆培准又要吃醋,嚷著说爸爸妈妈“重女轻男”!她不自禁的微笑了,把手里的书本抱紧了一些,快步的向家中“走”去。她的眼光仍然在云层上,脚步是半蹦半跳的。哥哥兆培总是说:

    “宛露最没样子!走没走相,坐没坐相,站没站相!人家女孩子都文文静静的,只有宛露,长到二十岁,也像个大男孩!”怎样呢?像男孩又怎样呢?宛露耸耸肩,一眼看到路边的一棵“金急雨”树,正垂著一串串黄色的花朵。金急雨!多么好的名字!那些垂挂的花朵,不正像一串串金色的雨珠吗?她跳起身子,想去摘那花朵,顺手一捞,抄到了一手的黄色花瓣,更多的花瓣就缤纷的飘坠下来了,洒了她一头一脸。多好!她又想笑,生命是多么喜悦而神奇呵!

    握著花瓣,望著白云,她在金急雨树下伫立了片刻。二十岁!怎么眼睛一眨就二十岁了呢?总记得小时候,用胳膊抱著母亲的脖子,好奇的问:

    “妈妈,我是从什么地方来的?”

    “玫瑰花心里长出来的呀!”母亲笑著说。

    “哥哥呢?”“哦,那是从苹果树上摘下来的!”

    稍大一些,就知道自己不是玫瑰花心里长出来的,哥哥也不可能是苹果树上摘下来的。十岁,父亲揽著她,正式告诉她生命的来源,是一句最简单的话:

    “因为爸爸妈妈相爱,于是就有了哥哥和你!因为我们想要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老天就给了我们一儿一女!我们是个最幸福的家庭!”最幸福的,真的!还能有比她这个家更幸福的家吗?她满足的、低低的叹息。手里握著那些花瓣,她又向前面走去。眼睛再一次从那些白云上掠过,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父亲曾经左手揽著她,右手揽著兆培,问:

    “兆培,宛露,告诉我,你们长大了的志愿是什么?你们将来希望做什么?”“哦,我要做一个汽车司机!”兆培大声说,他那时候最羡慕开汽车的人。“呃,”父亲惊愕得瞪大了眼睛,转向了她。“宛露,你呢?”

    “我呀!”五岁的她细声细气的说:“我要做一片云。”

    “一片云?”父亲的眼睛张得更大了。“为什么要做一片云呢?”“因为它好高呀!因为它又能飘又能走呀!”

    父亲对母亲望著,半晌,才说:

    “慧中,咱们的两个孩子真有伟大的志愿呢!”

    接著,他们就相视大笑了起来,笑得前俯后仰,笑得天摇地动。她和兆培,也跟著他们一起笑。虽然,并不懂他们为什么那样好笑。看著云,想著儿时“宏愿”,她就又好笑起来了。一片云!怎会有这样的念头呢?童年的儿语真是莫名其妙!但是,真当一片云,又有什么不好?那么悠哉游哉,飘飘荡荡,无拘无束!真的,又有什么不好?她跳跃著穿过马路,往对面的街上冲去。对面是个巷子口,一群孩子正在那儿玩皮球。刚好有一个球滚到了她的脚边,她毫不思索,对著那球就一脚踢了过去。球直飞了起来,孩子们叫著、嚷著、嘻笑著。她望著那球飞跃的弧度,心里的喜悦在扩大,扩大得几乎要满溢出来。忽然间,她发现有个年轻男人正从那巷子里走出来,她惊愕的张大了嘴,眼看著那球不偏不斜的正对著那男人的脑门落下去。她“哎呀”的叫了一声,飞快的冲过去,想抢接那个球,同时,那男人也发现了这个从天而降的“意外”,出于本能,他想闪避那个球,不料球已经直落在头上,这重重的一击使他头晕眼花,眼冒金星,更不巧的是,宛露已像个火车头般直冲了过来,他的身子一滑,和她撞了个正著。顿时间,他一下子失去了平衡,就摔在马路当中了。而宛露手中的书本和花瓣,全撒了一地。周围的孩子像是看到了一幕惊人的喜剧,立即爆发了一阵大笑和鼓掌声,宛露满脸尴尬的睁大了眼睛,瞪视著地上那个男人,正在不知所措的时候,一辆计程车飞驰而来,一声尖锐的急煞车声,一阵疯狂的喇叭声,那计程车及时煞住,在宛露惊魂未定的一瞬间,巷子里又驰来另一辆计程车,再一阵喇叭和急煞车声,两辆计程车成直角停在那儿,直角的前端,是躺在地上的陌生男人,和扎煞著双手的宛露。

    “怎么了?撞车了吗?”人群纷纷从街边的小店里涌了过来,司机伸出头来又叫又骂,孩子们跳著脚嘻笑,再也没有遇到过比这一刹那间更混乱、更狼狈、更滑稽的局面,宛露的眼睛瞪得骨溜滚圆,心里却忍不住想笑。她弯腰去看那男人,腰还没弯下去,嘴边的笑就再也按捺不住,终于在唇边绽开了。她边笑边说:“你今天应该买爱国奖券,一定中奖!”

    那年轻人从地上一跃而起,眼睛是恼怒的,两道浓眉在眉心虬结著,他恶狠狠的盯著宛露,气呼呼的说:

    “谢谢你提醒我,中了奖是不是该分你一半呢?”

    听语气不大妙,看他那神态就更不大妙,怎么这样凶呀!那眼睛炯炯然的冒著火,那脸色硬帮帮的板著,那竖起的浓眉,和那宽宽的额,这男人有些面熟呢!一时间,她有点惶惑,而周围的汽车喇叭和人声已喧腾成了一片。她耸耸肩,今天心情太好,今天不能和人吵架。她蹲下身子,去捡拾地上的书本。没料到,那男人居然也很有风度的俯下身子帮她拾,她抬头凝望他,两人眼光一接触,她就又噗哧一声笑了:

    “别生气,”她说:“你知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是为这种事而发明的成语。”

    “是吗?”他问,抱起书本,他们退到了人行道上,周围的人群散开了,计程车也开走了,他盯著她。“我可没想到,发明那成语的时候,已经有皮球了。”他继续盯著她,然后,他的脸再也绷不住,嘴唇一咧,他就也忍不住的大笑了起来,一面笑,一面说:“你知道吗?你引用的成语完全不恰当。”

    “怎么?”“既然你叫我去买爱国奖券,当然你认为我是运气太好,才会挨这一球的,那么,说什么天有不测风云呢!”

    “因为……因为……”她笑著,一面往前走,一面用脚踢著地上的碎石子,她觉得很好笑,整个事件都好笑,连这阳光和天气都好笑。她想著天上的云,想著自己是一片云,想著,想著,就又要笑。“因为……”她叽咕著:“你不会懂的。我说你也不懂。”他惊奇的望著她,脸上有种奇异的、困惑的、感动的表情,他那炯炯发光的眼珠变得很柔和了,柔和而含著笑意。他说:“你一直是这么爱笑的吗?”

    “爱笑有什么不好?”“我没说不好呀!”他扬起了眉毛。

    她看了他一眼。“你一直是这么凶巴巴的吗?”她反问。

    “我凶了吗?”他惊愕的。

    “刚才你躺在地上的时候,凶得像个恶鬼,如果不是为了维持我的风度,我会踢你几脚。”

    “呵!”他叫,又好气又好笑。“看样子,你还‘脚下留情’了呢!”她又笑了。他们停在下一个巷子口。

    “把书给我!”她说:“我要转弯了。”

    他紧紧的凝视她,望了望手里的书本。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

    她仰头看看天,俏皮的一笑。

    “我叫一片云。”“一片云?”他怔了怔,靠在巷口的砖墙上,深思的、研判的打量著她。从她那被风吹乱的头发,到她那松著领口的衬衫,和她那条洗白了的牛仔裤。“是天有不测风云的云吗?”

    “可能是。”“那么,”他一本正经的说:“我叫一阵风。天有不测风云的风。”她愕然片刻,想起他忽然从巷口冒出来,还真像一阵风呢!她又想笑了。“所以,”他仍然一本正经的说:“对我们而言,这两句成语应该改一改,是不是?”

    “改一改?”她不解的。“怎么改?”“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偶然相遇。”他说,把手里的书往她怀中一放。“好了,再见!段宛露!”

    段宛露!她大惊失色,站住了。

    “你怎么知道我是段宛露?”她问。

    “或者,我有点未卜先知的本领。”他学她的样子耸耸肩,满不在乎的。“这是我与生俱来的本能,只要我把人从上到下看一遍,我就会知道她的名字!”

    “你胡扯!”她说,忽然有阵微微的不安,掠过了她的心中,与这不安同时而来的,还有一份不满,这男孩,或者他早就在注意她了,或者这“巧合”并不太“巧”!否则,他怎能知道她的名字!“天有不测风云,人有偶然相遇!”他多么轻浮!他在吃她豆腐!这样一想,她就傲岸的一甩头,抱著自己的书本,头也不回的往自己家门口跑去。她家在巷子里的第三家,是一排两层砖造房子中的一栋,也是×大分配给父亲的宿舍。她按了门铃,忍不住又悄然对巷口看看,那年轻人仍然站在那儿,高大,挺拔。她忽然发现为什么觉得他眼熟的原因了,他长得像电影“女人四十一枝花”中的男主角!有那股帅劲,也有那股鲁莽,还有那股傲气!她心里有点儿混乱,就在神思不定的当儿,门开了。

    她还没看清楚开门的是谁,身子就被一只强而有力的手一把拉进去了,迅速的,她的眼睛被蒙住了,一个男性的、温柔的、兴奋的、喜悦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

    “猜一猜,我是谁?”她的心脏不由自主的狂跳了起来,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心跳得这么厉害,她大大的喘了口气,突然而来的狂喜和欢乐涨满了她的胸怀,她哑著喉咙说:

    “不可能的!友岚,绝不可能是你!”

    “为什么不可能?”手一放开,她眼前一阵光明,在那灿烂的阳光下,她睁大了眼睛,一瞬也不瞬的望著面前那个高高个子的男人!顾友岚!童年的点点滴滴像风车般从她眼前旋转而过,那漂亮的大男孩,总喜欢用手蒙住她的眼睛,问一句:

    “猜一猜,我是谁?”她会顺著嘴胡说:“你是猪八戒,你是小狗,你是螳螂,你是狐狸,你是黄鼠狼!”“你是个小坏蛋!”他会对她笑著大叫一句,于是,她跑,他追。一次,她毫不留情的抓起一把沙,对他的眼睛抛过去,沙迷住了他的眼睛,他真的火了。抓住了她,他把她的身子倒扣在膝上,对著她的屁股一阵乱打,她咬住牙不肯叫疼,他打得更重了,然后,忽然间,他把她的身子翻过来,发现她那泪汪汪的眼睛,他用手臂一把把她抱在怀里,低低的在她耳边说:“小坏蛋!我会等你长大!”

    那时候,她十岁,他十六。

    他出国那年,她已经十六岁了。说真的,只因这世界里喜悦的事情太多,缤纷的色彩太多,她来不及的吸收,来不及的吞咽,来不及的领会和体验。四年来,很惭愧,她几乎没有想到过他。就是顾伯伯和顾伯母来访的时候,她也很少问起过他。他只是一个童年的大游伴,哥哥兆培的好朋友而已。可是,现在,他这样站在她面前,眼光奕奕,神采飞扬,那乌黑的浓发,那薄薄的嘴唇,那含著笑意的眼睛,带著那么一股深沉的、温柔的、渴切的,探索的神情,深深的望著她,她就觉得自己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发起烧来了。

    “噢,宛露!”友岚终于吐出一口长气来。“你怎么还是这么一副吊儿郎当相?”他伸手从她的头发上摘下一片黄色的花瓣,又从她衣领上摘下另外一片。“这是什么?”

    “金急雨!”“金急雨!”他扬了扬头,眼里闪过一抹眩惑。“咳!你还是你!”“你希望我不是我吗?”她问。

    “哦,不!”他慌忙说:“我希望你还是你!不过……”

    “喂!喂!”屋子里,兆培直冲了出来,扬著声音大叫:“你们进来讲话行吗?四年之间的事可以讲三天三夜,你们总不至于要在院子里晒著太阳讲完它吧!”

    宛露往屋子里跑去,这种一楼一底的建筑都是简单而规格化的,楼下是客厅、餐厅、厨房,楼上是三间卧室,外面有个小得不能再小的院子,因为宛露的父亲段立森喜欢花草,这小院子除了一条水泥走道之外,还种满了芙蓉、玫瑰、茉莉,和日日春,在院角的围墙边,还有一棵芭蕉树。宛露常说父亲是书呆子过干瘾,永远跟不上时代的变化,尤其种什么芭蕉树!“是谁多事种芭蕉?早也潇潇,晚也潇潇!”父亲就是受诗词的影响,是个道地的中国书生,是个道地的学者,也是个道地的“好父亲”!

    宛露跑进了屋子,兆培拉住她,在她耳边说:“我送你的生日礼物,你满意吗?”

    “什么生日礼物?”宛露诧异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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