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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一盏心灯-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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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一面雕,一边想,自己作山水画时,用的笔是兽毛、竹管制成;蘸的墨是松树烧的,画的纸是桔皮漉的,研的砚是岩石雕的,用的水是溪流集的,本来就是以山水画山水,即或画的不像真山真水,不也有着山灵水韵,自然地涵泳其中吗?
  所以他只雕出平平的砚面和微凹的砚池,就住手了,他觉得雕砚的上选,应该像父亲留下的那方端砚,依照天然的石纹和石眼,刻出装饰的“薄意”和注水泠泠的砚池,使那天然的岩石,成为案上的山水;否则就宁可留吓粗砺的石皮,完全不加雕琢,仿佛携一块墨在溪间写生,找一处岩石的平面,就研磨起来,正是天人合一的表现。
  不过他的理论,是无法为砚工们接受的,他们喜欢大事工程地雕出充满匠气的水牛和乌龟,甚至连牛毛也不放过,且应顾客之请,刻出某某人赠的字样,再贴上金箔,打上厚厚的亮光蜡。
  “现在的人买砚台,只是为装饰,愈突出、愈显眼愈好,所以观台要大,砚池要宽,表示稳如磐石,云生水起,生意兴隆。虽然打了蜡的砚台不发墨,但是颜色才漂亮,也才好卖呀!何况钢笔、原子笔、自来水毛笔,都是现成的,就算真要用墨,也是用瓶装的墨汁,有谁真会在这砚上磨墨呢?”
  果然连他大学时代教画的教授,也都在用墨汁了,只是先把墨汁倒在砚里,再略略地磨几下,以加强些浓度而已。旧日的同学,甚至有人发明了电动磨墨机,一次插上三大条墨,一开马达,顷刻磨就,下面的砚台,则像个石造的圆槽,成为了机器的一部分。
  不过他还是坚持自己磨墨,不但因为这样可以做为作画前手腕的一种运动,更由于他喜欢那注水时像小河唱歌般的声音,和墨锭滑过砚田的感觉。不滞、不涩、不凝、不滑,仿佛有一种磁力,从那深紫色的砚石中放射出来,将手上的墨,恰如其份地吸引住。至于磨墨的音响,则通过指掌、手臂,只有心灵才能感觉到,是化为轻烟的松树与曾为山灵的砚石,百年后重逢的唏嘘与谓叹。
  礼失而求诸野,他甚至把珍贵的端砚带上了课堂,随着墨一个个传递下去,教那些洋孩子,体味一下磨墨的感觉,只是学生们似乎对这石头的价值更感兴趣,一路地追问多少钱,相互调笑着,说如果不小心摔在地上,就会被关监牢。其中有个学生甚至吐了些口水到桌子上,反在桌面上磨起墨来,然后说何必用这么麻烦的砚台,桌子也能磨墨,引得满堂肆虐的笑声。
  当晚,他把儿子叫到案前,愤怒地数落洋学生不识货,又说将来这方端砚,当然会传给自己的独子,但是如果知道孩子不好好保存,甚至会把砚台卖掉的话,就宁愿捐给博物馆。
  16岁大的儿子,头一歪,突然笑说:“您还是把它捐了吧!因为即使我不卖,我的儿子也可能卖,或是哪一个孙子总会将它卖掉,照您的理论推上来,当然是捐掉比较保险!”
  他呆住了,手中的墨却还在研磨,油油的墨光间,他又看到晃动的人影,仿佛一群正在挣扎的采砚人,拼命地向外攀爬,自己则是爬出洞口的那个少年,手里拿着父兄传来的,百年难得一见的石精。而滚滚的洪流,正像是排山倒海般地涌来……。
万花筒
  我有一个玻璃柜,里面收藏了许多珍贵的小东西,有田黄、鸡血印石、Lalique的水晶玻璃,清朝的鼻烟壶、明朝的景泰蓝、现代泥塑的九品、玉雕的小屏凤,以及两个万花筒。
  论价钱,万花筒是较便宜的,我却把它们藏在柜子的最上层,因为我知道,家里若来了小朋友,对我柜中的东西多半不会感兴趣,唯有万花筒,是他们抢着玩的。
  问题是,孩子们虽然看不到,带孩子来的大人却少不了好奇心,他们在隔着柜门欣赏每一件小东西之后,最后总是会把眼睛停在万花筒上:
  这是什么东西,亮亮的挺有意思、拿出来借我看看吧!
  于是总会出现一家老小,争看万花筒的场面。
  有学者研究,人类除了吮吸、性这些生理的本能之外,还有掏小动物的巢穴、向蚂蚁窝灌水等不用教,就必然会做的本能,我则认为应该加一项,就是“爱看万花筒”。
  不论是3岁大的小孩,或80岁的老人,几乎对万花筒都有意思。就算在儿孙面前,老人家装作不感兴趣,心里还是挺好奇。如果把万花筒留在桌上,其余人都躲出去,那老人八成会禁不住地过去偷窥一下。
  所以在美国,玩具店里有便宜的纸制万花筒,博物馆商店里有较讲究的万花筒,古董店里更有价值千元的珍品。
  万花筒可以是哄小孩子的玩具,买给女朋友的礼物,也可以是把玩兼收藏的宝贝。
  我的万花筒,虽比不上明清瓷器,倒也价值不菲,一个是展览中,向镶嵌玻璃艺术家回的水晶万花筒,一个是在古董店里购置的“凡考特”仪器公司产品。
  水晶万花筒呈三角柱形,三个斜面是用高低不平的手工染色玻璃制造,旁边以熔铅黏合,并加珠状的点缀,长柱的两头则是透明的观景窗,和变幻影象的大水钻。
  水钻约有一英寸的直径,切成钻石的多角面,所以从观景窗望进去,由于内侧玻璃的拆射,将水钻透进来的光影不断重叠,就仿佛步人水晶宫一般,同时因为这种万花筒不靠里面的小碎片来变幻,而是依靠水钻的折射,所以对着不同的光源和色彩,也就会有不同的画面出现。
  我常拿着水钻万花筒在园中漫步,对着各种花草,看其中映现的千丝万缕。上帝创造了神奇的世界,而在这尺管之中,又创造了另外一个;将面对的每一个具象的物体,变化出无限的殊象。
  至于“凡考特万花筒”,则是传统的形状,外表看来像个老式的单眼望远镜,铜管内有三面镜子,对光一端毛玻璃的内侧,装着许多彩色的玻璃碎片,并有个活动的轴头,可以旋转。
  于是随着旋转时,其中碎片的移动,红色的如同花瓣,绿色的组成叶片,小玻璃珠滚成露水。还有那拉成丝的玻璃,一会儿变为昆虫的触角,一会儿又变为小丑的帽子,加上细密的铜网,逆光看去,如同一块延伸不断的黑格子桌巾。
  我喜欢躺着看这万花筒,因为彩色玻璃片比立着看时,移动得缓慢,也便有许多机会来选择画面。
  有时候我先顺时钟转动,又试着反时钟转,看看原来出现的画面,是否能重新映现。
  有时我会看上许久,为的是希望出现在眼前的全是青绿或红橙画面,这唯有瞩于那同一色系的小玻璃,全部集在中间时,才可能见到,所以那企盼,便有些等着彩券开奖的紧张与兴奋。
  我更常常从那窄小的观景窗,看里面无穷的天地,向上下左右搜寻,试着找那天地的尽头,只是弄不懂,不过三片玻璃组成的小东西,竟然能不断不断地折射,成为无限的画面,难道我们在现实中所见的无限穹苍、浩瀚宇宙,也不过是在上天制成的一管万花筒中,所虚幻变化出来的——看似无垠,实则有限的世界?


  这想法于是激发我的灵感,何必以水钻、彩色玻璃片来制造幻象,而不采取真实有机的东西,来丰富我的想象?
  于是我收集了红色的山荣荚、黄色的枫香、褐色的翅果、青绿的草叶、橙包的圣诞豆,玫瑰的花瓣,以及捡到的秋蝉,又放进两支林中拾来的羽毛和蝶翼,放在一块玻璃上,四周再围起三面镜子。
  从这个超大型的“万花盆”看下去,但见一片春花秋叶,似闻蝉鸟齐鸣,小小的有情世界,如真若幻地不断延伸,而叶隙问映照的我的面孔和扶镜的手指,也成了这无边风月的一部分,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千手千眼于手千眼千手千眼……。

  汗水比较适合手帕
  鼻涕比较适合袖口
  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指
  参加丧礼时,常在签名处接过白色的手帕,丧礼中也便有许多人,用那手帕拭泪。新而带着浆性的布料比较干硬,即或有泪水的滋润,擦在脸上也涩涩扎扎地,于是人们便不用它来拭泪,而代以一种蘸的动作,或蒙着面,让泪水直接滴人手帕之中。
  这动作使我想起川端康成的短篇小说“化妆”,参加丧礼的少女,躲在厕所里,用白手帕擦拭不断流下的泪水,甚至悲伤过度似地,颓然倚着墙壁,却又突然拿出一面小镜子,对着镜中咧嘴一笑,冲出厕所而去。
  于是那每一张白手帕后面的脸孔,就引得我猜想了,或许有人不是哭。而是在偷笑吧?!也可能有些情感本就脆弱的人,禁不得他人哭,蒙着脸应应景,即或真掉几滴眼泪,也像川端笔下的少女,是有些谜样的。
  不管怎么样,准备好手帕的哭泣,“总有些形式,也便使我觉得比较不真实。”
  曾有一位出自旗人老家庭的朋友说,旧时参加丧礼,一路跑,一路哭地奔向灵前,从中途打千、磕头、长跪,和大哭出声的次数,便能知道是几等亲。
  中国民俗更有所谓“愈哭愈发”。认为新娘在出嫁时,如果在花轿里哀哭不止,会使夫家发达,明朝墨憨斋主人的笑府里甚至说过这么一则笑话:“有个新娘一路在轿子里哭,轿夫听得实在不忍,便说:想必你是嫌弃夫家,不愿出嫁,我干脆把你抬回去好了。那知新娘子赶紧回答道:不哭了!不哭了!”
  如此说来,那奔丧和出嫁的哭,不也是心中先算计好,成为一种形式了吗?
  所以我要说“眼泪比较适合空空的手”,当人们突闻恶耗,突知喜讯,往
  日情怀一并勾起,先是说话放缓了速度,咬着牙根,深呼吸地隐忍,最后终于硬咽地无法克制。这时已来不及掏手帕,只有举起双手,掩着面地垂下头去,而泪水已经从指间成串地滑落。
  这种哭,没有准备,没有感染,没有矫饰,更没有手帕的承接,甚至根本不想在人前表现出来,空空的十指之后,却有一个比什么都真实的泪脸。
我的三宝
  吉林有三宝,人参、貂皮、乌拉草。
  我也有三宝,画匣、军毯、毛毛毛衣。
  吉林的三宝,能够让使用它们者度过严寒的冬天。我的三宝,也许着我走过异乡漫漫的冰雪旅途。
  画匣,该说是个画箱,只因这它长不过一尺半,宽不到半尺,所以称之为匣。实则亦不是画匣,应应该是一种装乐趣的护盒,是我在中华商场的乐器店买的。
  赴美前,正愁画具没有地方摆,经过乐器店,看见大小适中,黑色胶皮画,且带着边缘护条、双锁与把手的小匣子,顿时灵时一动,便买了下来。
  匣内原隔为二,衬着黄色的丝绒,想必是用来放置可以折叠装卸的管乐器。我便将较窄的一侧用来搁笔,又将较宽一侧隔为三部分,中间放一块方形石砚,左侧置水彩、墨及橡皮、小刀等杂物,右侧专摆苏州的杯装颜料。这乐器匣倒像原本为我制造,虽然画具并非专门配置,放进去却正合适,盒盖上的一个夹层,则恰好放调色用的白瓷碟。
  于是每到出去教画,或应邀挥毫的时候,我只要拎起那小小的黑匣子,就能上路了。不知情的人,常问我是不是音乐家?厘子里是什么乐器?我则笑说,算是音乐家,只是一种无声的乐器,表现另一种交响诗。
  至于打开箱子,铺陈我的法宝时,就更吸引观众了。我总是将箱子面对自己,也就是背对着观众打开,神神秘秘地,如同魔术师般,熟练而轻巧地掏出一件件道具。
  橙黄色的藤黄,像是甘薯;杯装的颜料像是中国餐馆的调味料;长长的毛笔像是筷子,还有着一批大大小小的瓷碟。我一边摆,一面幽默他说:好像是要介绍大家怎么吃中国菜!
  也就用这开箱亮道具的机会,原本嘈杂的会场,因为注意力的集中而能安静下来。于是拂纸、磨墨,便能够轻松地展示我的笔下功夫,所以我常说:这黑匣于是亮出的第一招,谓之先声夺人!
  军毯是我的第二宝,但它不是展示在人前,也非专用来铺盖,而是当我在家作画时,放在桌上,做为纸张的垫底,由于毯毛微微突起,就算纸湿透了,也不至于黏住,更因为下面毛毯的通风,而有快干的作用。
  黄色又略带些草绿的军毯,是抗故时期胡宗南手下的一个将领送给我的,那是战利品,一件随着日军渡海,却再也回不去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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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毯角有块已经残破的白布,上面以毛笔写着那日本兵的番号和姓名,我常想,它原先的主人,是在弃甲曳兵时将它遣弃了,还是背着它,颓然倒下,成为流亡异国的孤魂,军阀误尽的苍生之一?!
  所以我也就一遍又一遍地检视,看上面是否有那侵略者的血渍,或是子弹孔、刺刀眼之类。有时候在桌前兀坐,触及那粗得有些扎人的军毯,和它已经残破的边缘,以及上面的点点墨斑,竟觉得那是一块暗暗黄绿的大地,有着烽火过后无边的苍凉与凋敝。
  初到美国几年的重要画作,都是在这块烽火流离的军毯上孕育的,自然地带着一些浪迹异国的情怀。有时候在冰雪的夜晚,暖气不足,它也便成为伴我异乡梦的朋友,只是压在身上,出奇地沉重,使我常常梦见逃难,追兵到了身后,双腿却不听使唤。
  “毛毛衣”是我的第三宝,它不是毛衣,而是一件里面带着绒毛的滑雪衣,我喜欢叫它毛毛衣,因为这个名称很孩子气,也很温暖,尤其是在异乡,它有一种母亲的感觉。
  毛毛衣不是母亲缝的,而是有一年到合欢山滑雪前,学生特别为我从香港买回来,深紫色的厚呢子面,长领后面用拉链连着一顶帽子,由于专供滑雪之用,所以并不太长,也不很宽松。甚至可以说穿在身上有些被包着的感觉。
  在合欢山上,我不觉得毛毛衣有什么好,却在日后的旅途中,一天加深一天地爱上它。尤其是风疾雪密的隆冬,研究所下课之后,常已经是深夜了,我必须沿着一条马路,走上20多分钟去搭巴士。
  铲雪车总是一大早出动,所以风雪夜走出校门,已经分不出人行走道与大马路,一片白茫茫地,像是罩上了一大块白被单。
  许多人形容雪景是粉饰银妆,我想那多半是在有暖气的室内或车子里,观外面的雪。也可能是在明朗的白日,有着明朗的心情,踏雪玩雪。至于一个初到异乡的学子,喷着白烟,在深沉的夜色、袭面的北风,与不断往鼻孔里钻的密雪中,踏上归途,又不是归途;走回家门,却又不是家门时,那白皑皑,则是一种苍白与无助。
  偏偏深夜的巴士特别少,常常等上40分钟,车子才来,我裹在毛毛衣里,低着头,又拉紧帽子边缘的绳带,只露出两只眼睛,静静地站着,想像自己是齐瓦哥医生流放到乌拉山,沁心的寒冷从下面的雪靴和两层毛袜间透了上来,所幸这紧紧包着我的毛毛衣,带给我十足的温暖,仿佛有一双巨臂拥着,又觉得自己是藏在一床厚厚的棉被之中,身外的风雪反而与我无关了。有一次突然被驶近的巴士惊醒,发觉自己的双脚,已经陷在半尺的雪中。而走上车,竟引来满车的目光。直到司机惊奇地问:你难道等车的时候,一动也不动?才知道头顶上也积了五、六寸的雪花。
  毛毛衣已经破了袖时,塑胶制的扣子,不知为什么在干洗时消失不见了。军毯在家人来美之后,早换成了柔细的灰色毛呢料子,宽大地铺在八尺的桌面上,不再怕扎了手,或因掉灰而引得我打喷嚏。小小的画匣子,由于学校有我专用的办公室及教室橱柜,又不再接受外面邀请挥毫而很少用得着。
  但是匣子还是放在画室一角,上面的锁依然明鉴,里面也一样不少。军毯铺在画柜的底层,上面睡着我异国10年的心血。至于毛毛衣,仍然挂在衣橱里,每次飘雪的天气出门,我去拿厚呢大衣时,总会看到它静静地垂着,胸中便勾起许多往事,便也似乎从它身上,获得一种鼓舞与激励,仿佛共患难的老友重逢;有笑、有泪,有感慨,也有温馨!
老农玄想
  “见缝扎针”,这是母亲常用来形容我经营园子的一句话。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出来的,确实贴切极了!
  只因为院子并不算大,想种的东西却多,既有年年增添的树木花果,又有每岁必耕的菜园,自然好比收入有限,孩子却接连出世的父母,不得不精打细算。
  譬如一套衣服几个孩子接着穿,我种菜也是如此,算好了小白菜不怕冻,早早地播种。收成之后,再接青江莱。至于初夏青江菜也收成了,则种最持久,而能不断摘食的甘蓝。尤有甚者,是在赶档期的情况下,不等成片的青江菜苗长高,先大把地拔了煮汤,再捡那特别肥壮而体貌不凡的,种在菜田边缘,使它们充分地发展,长成特大号。空出来的地方则可以适时种“下一作”。
  当然种菜的“见缝扎针”,如果只有这么简单,也便算不得功夫了,其中最高明的,还是衡量日光的本领。因院子之后既有森林而蔽东方之初日,院子另一侧又有房子,挡住了下午的阳光,这中间不过16oo平方尺的地方,虽非“亭午夜分,不见曦月”,所能享受日光的时间毕竟有限,自然也得像那分配食粮的荒岁,算着饭量地配食。
  譬如不需什么阳光的小铃兰、风信子、绣球和野紫罗兰,全种在山茱荑的下面。早春茱荑未绽,阳光直下,正好让它们风风光光地开花,而后则荫蔽着直到暮秋。
  还有只要一半阳光的牡丹,则种在院子近林的蔷薇花侧,盛夏时蔷薇的枝条四蔓,正好筛下一半的阳光。
  至于最需日光的黄瓜架,则高高立在院角,虽不能得到上午的十足日照,却能承受自午至晚的阳光。瓜田之前种四季豆,最高不过一尺半,不足遮掩瓜架的日光;再前方,隔着田埂种上三排青椒,再接十棵大男孩(BurpeeBig Boy Tomato)番茄,都是属于三尺左右的大个儿,凑在一起,既无鹤立鸡群,也不至于有矮子吃亏的不公平。
  此外,今年我更发奇想,其实也是穷则变、变则通的困而生智,创造了可以挪动的游牧民族——草莓。把它们一棵棵移种到盆里,再衡情度势地,找那园中最有日照的地方安置,于是田埂上、水泥地上,乃至前院的车库边缘,就都能见到那鲜嫩的果实了。
  这妙点子,一方面使草莓获得了足够的阳光,利用了不能种的地方,也避免了草莓贴在地上易腐和招虫子的弊端,高高地悬在花盆边,既是果实,又为点缀。岂不一举而数得?
  所以每当我在园中小坐,便觉得自己十分伟大起来,想想一个只有菲薄固定收入的家长,却能把这一“大家子”照顾得个个健康,且得展所长,获得十足的造就,岂不是一种成就吗?
  在这耕种的过程中,也确实可以享受做为生命主宰的感觉,那些无知的种子,若不是我撒下去,它们有几棵能萌发成长?至于我种在什么地方,它既没有发言选择的权利,更无未来自行移动的能力,从我种的那一刻,便决定了它的一生。
  如果下面有块大石头,而我未察;如果那是最贫的黄土地,或没有阳光的死角,就算这种于是最好的,又如何呢?当别人在阳光中茁壮,展开如盖的青绿、开花、结果的时候,它却可能永远像侏儒一样瑟缩在角落,而后或是在怨骂声中,被拔除。或在一个寒流的夜晚,悄悄地死亡。
  这样想来,我就觉得自己更伟大了,因为在桃花开的时候,我会特别去摸摸每一朵花蕊,帮助它们受孕;在紫藤攀爬时,我会帮着它们找正确的途径,将那贴在地面的升高,转进铁丝栏的拉出来,使它们不致在往后的日子,因为环境的阻碍而影响了发展。
  至于百合、郁金香,这些球根的花,我更在暮秋时,为它们分家,免得在地下不断繁殖,因为挤在一起,而无法获得足够的营养。
  当然施肥更是不可少的,想想这样“见缝扎针”,一作接着一作,一棵连着一棵,如果没有足够的养分供应,怎么可能长得好呢?我的肥料来源从来不虞缺乏,因为一面除草,也就一面积了肥。我在院角总是挖有一个大坑,将那清除的杂草、朽叶全往里倾,倒满了,则盖上土,经常喷水,使草叶快速地分解,如此一坑一坑地替换,自然总有黑褐色的腐殖肥料供应。有时甚至直接将花果种在这些坑上,长得更是茂盛。
  每当我把那些肥料洒在田间时,总是嘀嘀咕咕他说:“来!用你兄弟们的尸骨滋养你吧!”
  至于将花果种在肥料坑上时,则讲:“在千人家上建立你的凯旋门吧!”
  这时,似乎又觉得自己由这园中伟大的家长,一下子变成了有虐待狂的刽子手,青面撩牙地发出阴阴的冷笑。看世间的繁荣与萧条、生育与杀戮、伟大与卑微,全成为自己导演的一出戏,且沾沾自喜……。


母亲的耳机
  母亲配了助听器,家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过去总是听见她在厨房用力地关柜门,将锅盆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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