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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网络生存术-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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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个非常有趣的现象:数字现金继取得了美国、德国阵地后,正在日本与东邦银行合同,欲赶超领先的Mondex,把日本的电子货币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但以赚钱精明著称的日本人,至今搞不清数字现金是哪国公司。日本著名的野村综合研究所在专门的电子货币报告中称数字现金是美国公司,而《日经产业新闻》在采访到日的公司董事长戴维德·查乌姆后,说数字现金公司是荷兰的。我十分好奇,挂上网,亲自来到数字现金公司,更令我吃惊的是,通过http://www。shubao2。com/Digicash /company。html翻遍公司自己的简介,竟仍然搞不清这个公司的国籍,因为他们只字未提。我只了解到戴维德·查乌姆本人在美国加利福尼亚拿的文凭,曾在荷兰国家信息数字研究所(CNI)从事加密技术研究,并给读者顺便从网上捎回一张这位老兄的照片。
  这正好反映出以网络为基础的电子货币公司和以银行为基础的电子货币公司的不同。象Mondex这种以银行为背景的公司,总是在银行所在地建立自己的基地;而数字现金公司以国际互联网为大本营,四海为家,所以弄得公司属哪个国家反而搞不清了。(难道是为了避税?)数字现金公司从1994年10月开始,在名为“E…cash”的网络上开设银行和商店,愿意参加者可自带数字商品,在互联网上自由开设店铺。这有点象我们自发形成的农贸市场。现在有150家左右的店铺已经开业,有6万多人参加。使用数字现金在网上进行交易,与使用Mondex不同。你不必亲自到现场,坐在家里,整个交易过程就可以完成。比如你来到一个网络上的书店,看了网页中关于这本书的介绍和摘要,希望把书买下来,你只要告诉对方你的数字现金号码,以及你的通联办法,网上书店就会给你把书寄来。
  特别希望保守个人秘密的客户,往往喜欢利用数字现金之类的电子通货。因为,利用信用卡进行结算会留下记录,如果客户不愿意留下记录,使用电子通货就正好。
  但另一方面,日本东京Ecosys公司正在开展数字现金方式的电子通货实验,据实地实验的人员说,数字现金得不到银行支持,很难应用于商业领域。因为,数字现金的出现将要动摇现行的通货制度。除了Mondex和数字现金外,现在比较活跃的电子支付系统,与银行关系密切的是网络现金公司,它的座右铭为“银行就是顾客”;属于信用卡公司类型的有第一虚拟公司,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当今网上“两霸”分别同两大信用卡公司结成电子货币的战略联盟,网景公司是和万事达信用卡,而微软公司则是和维萨信用卡,所以过两年如果你在金融业发现了网景和微软,千万不要感到惊奇;完全基于国际互联网本身的,有开放市场公司。此外,还有开发专用芯片来搞电子货币的浪潮系统公司。要是从近期赚钱的角度看,可能信用卡类型的电子货币应被看好;而从历史的眼光看,数字现金公司和开放市场公司无疑应得到人们更多的掌声鼓励。
  “再过五年,金融界将重新洗牌”
  网络银行连通你的荷包
  建玉山银行只用了130万。和网络银行比起来,“一般银行开个分行要一两亿,太贵了,”中信银副总经理罗国瑜说。
  1995年10月,全球第一家网络银行“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美国诞生。这家银行建在网络上,员工只有10人,没有建筑物,只有一个网址,营业就在首页画面上进行。
  1996年存款金额达到1400万美元,预估1999年存款金额将达到4亿美元。自那以后,网络银行象雨后春笋一样冒出来。据TRS互联网统计,到目前为止,全球大约有1000多家金融机构,其中包括788家银行出现在互联网上。银行占互联网总站点数的比例接近千分之四。这些银行站点的地区分布如下图:据朱比特通讯公司统计,1996年大约有190万人在使用在线银行服务,其中北美地区占了大约45%。电子商业分析家scottSmith预计1997年这个数字将扩大到330万人,到2000年达到1300万人。美国一家研究机构调查,在2000年以前,有16%的家庭会使用互联网络的电子银行业务,带来的利润将占银行所有利润的30%。台湾不久前出现了一股银行上网热,包括玉山银行、中信银、富邦银行、台新银行、第一银行等20余家行库在近一年内陆续上网。甚至邮汇局都在1996年11月上网设站。
  玉山银行于1996年2月上网设站,目前有4000人上网,次数约为8万人次。除了银行本业外。玉山网络银行还提供艺术品的线上购买。玉山银行总经理黄永仁指出,网路银行提供的服务愈多,使用者也会愈多,“供给创造需求”,黄永仁说玉山网路银行提供小额贷款线上申请。上网者想申请六十万元以下的贷款,只要用滑鼠回答薪资所得,不动产状况等问题,电脑会自动评估信用等级并存档,只要等级在六十分以上,都可到玉山银行办理贷款。这项业务于1996年7月开办,目前有三百人申请,已核准了一百件贷款案。有了网际网路,“不只我们找客户,客户也找我们。”玉山银行管理处办公室自动化科科长陈嘉钟说。中信银则和台湾IBM合作,1996年8月上网,目前上网者已超过20万人次。中信银不仅本身拥有专线网络,也是第一个提供行内转帐的银行。“再过五年,金融界会重新洗牌。”富邦银行总经理王全喜预测网络银行的冲击。
  如何在互联网上不花钱炒深圳、上海和北京股票
  没有比在国际互联网上炒股更省的了:一分钱也不用花──既不用买股票接收机,也不用汉显BP机,只要键入网址,马上就可以在家或在办公室免费查询各个股市的股票行情了。这不是做梦,也不是说着玩。我告诉你操作的具体方法:
  1、北京
  由http://www。shubao2。com。cn网址,可以免费进入北京和讯公司的“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
  2、上海
  由http://www。online。shubao2。com/stock/stock。html可免费了解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实时股票行情。该网站目前提供定向查询、定向广播、直接查询、直接广播四种查询功能。
  3、深圳
  查询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的网址是http://蛛网。shubao2。com。cn/szse/ssehome。html。目前,该网站信息的核心部分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使用。想了解深圳股市行情,也可从北京的站上找。
  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网站纽约证券交易所网站
  当前,互联网上已有很多网站不仅能实现股市行情的查询和分析,更能实现从开户、交易直至清算交割的炒股全过程电脑网络化。这不是指耗费巨大的专用网,而是指最大众化的国际互联网。例如,在wyse站点(http://shubao2。compu…shubao2。com),就已形成了从网上登记托管、开户、订单、发送的一整套网上炒股业务;再如瑞典斯卡拉伯公司(http://www。shubao2。com)也已实现了国际互联网上的委托交易和清算交割。
  银行终将被直接经济“革”掉性命
  银行与大工厂、大商场一样,都是工业社会的典型象征,是经济迂回路径上的典型中间物。无疑,整个银行体制将在信息革命中面临严峻挑战。
  银行在工业化进程中,发挥了巨大的历史推动作用。至今,在工业化尚未全部完成,信息经济还不成熟的社会里,这种推动作用还处在上升势头中。但是,从迂回经济向直接经济转变的历史规律,决定了银行与大批量生产时代的其它经济“恐龙”如大工厂、大商场一样,一旦信息经济彻底成熟,最终都将面临被革命的结果。银行业通过上网,通过向信息中心、购物中心转轨,正在积极参与这场革命,但他们将发现,革命最后将革到他们自己头上来。以经济的间接性为立身之本的银行,将被“拉直”。这一必然的历史过程将如何发生呢?
  银行之“道”
  银行赖以存在的基础是货币制度,如果货币制度发生了革命,“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我们回到拉德克利夫报告中的“流动性”这个超前概念上来。正是“流动性”为废除银行提供了货币基础理论上的依据。从“流动性”的观点看,银行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它提供价值流动,这一点在银行被取代后仍然将肯定地存在;另一方面它包含着对信息流动的控制。中央银行体制离开了对价值背后的信息流的控制就无法存在。因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实质,就是控制价值信息流,或干脆说否定“流动性”。通货膨胀是政府和中央银行非常喜欢的价值重新分配手段,它是通过为货币设置刚性来实现的,而流动性正是刚性的对立面。我这里无意对通货膨胀政策妄加评论。在我看来,通货膨胀本身无所谓好坏,它的好坏要看是否推动历史进步;但从纯技术角度看,通货膨胀只是一种工业时代特有的迂回技巧。通货膨胀看起来象是价值流与信息流的背离,而实质则是迂回经济中的本质性社会力量通过使信息非流动来控制社会的价值流。这种控制在经济增长中一般在起推动作用,但转向信息经济后,就会向相反方面转化。这是银行制度根本性的内在矛盾。
  “道”生“阴阳”
  如果说,“流动性”是一,“一”生出的“二”就是货币量和货币价格(或叫货币流通速度)。费雪方程式(Y=MV,即国民收入等于货币量与货币流速之积)将货币的“道”派生出“货币量”和“货币流速”这一对“阴阳”(矛盾方面)。整个银行体制简单说,就是围绕“道”生出的这对阴阳这一对阴阳。这里,我们只能引用一段别人的话,对此“点到为止”:日本东京Ecosys公司正在开展数字现金方式的电子通货实验,据实地实验的人员说,数字现金得不到银行支持,很难应用于商业领域。因为,数字现金的出现将要动摇现行的通货制度:
  〈1〉现在世界各国都是仅有中央银行才有货币发行权,无疑这种职权是不能下放的,即任何民间企业都不会有这种权利;
  〈2〉电子通货增加过度,政府部门将失掉调整货币流通量的能力,即根本无法控制通货膨胀和通货压缩能力。
  这里说的其实是两件事:一个和“货币量”(M)有关──电子货币对货币发行提出挑战;一个和货币流速(V)有关──电子货币对人为控制货币流速(货币价格)的作法提出挑战。Ecosys公司说出了事实的真相,尽管我的结论与他们正好相反。我认为Ecosys公司的结论从近期看是对的,但从人类由第二次浪潮文明向第三次浪潮文明转变的历史发展趋势看,数字现金们才应是笑到最后的人。
  器
  “道”生“阴阳”之外,其它都是“器”(现象、细节)。让我们看看“器”的变化,或者说,现代银行和金融制度内外,有哪些力量正在向主要矛盾方面转化:──衍生金融机构为主的金融创新──信托投资:银行内部正在从货币机构向信息机构蜕变;
  ──个人炒股:个人在利用信息来取得对传统金融家业务的主动权,对经济进行监控;
  ──网络银行的多种经营:正在把金融变为附属于信息服务的服务;
  ──基于网络的电子货币公司:正在直接向货币发行提出挑战;……。
  许多许多事实,在我们不知不觉中发生。它们的意义,只有用直接经济的观点才能看出来。人们也许在几十年后,才能意识到先行者观念的领先之处。
  有篇文章,在谈电子经济时,有点触到根上了:“电子经济还会牵涉到各公司做生意方法。一种有可能被削弱的角色就是”中间人“角色。中间人很可能由中间件取代,或者与中间件展开竞争。譬如说,电子支付中间件厂商可以允许各行业(如银行业)的公司将其商标和服务直接放在客户的面前,而不必象今天那样依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在几千亿美元的飘荡和无数芸芸众生忽上忽下的高峰低谷背后,决定命运的力量简单得出奇:迂回道路上凡属中间障碍者,将在直线前行中被撇在一边。让我们拨开一切眼前纷繁现象的干扰,展现未来世界的清晰前景。
  第七章 知识产权就是盗窃!
  亚拿尼亚与“盗窃”
  为什么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好把代价的一部分留下。当亚拿尼亚报到时,彼得对他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于是亚拿尼亚就倒下去死了。《新约使徒行传》第4、5章版权系统给软件程序以“所有者”,他们大多数的目的是从其余公众那里扣留软件潜在的利益,他们想成为能拷贝和修改我们所用软件的唯一的人。
  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理查德·斯泰尔曼
  亚拿尼亚与“盗窃”
  《新约》上说,在使徒中曾经流行一种惯例:任何人卖掉自己的财物后,都要把所得价银缴给使徒公用。而亚拿尼亚和他的妻子撒非喇,在卖了田产之后,却暗中商量好把代价的一部分留下。当亚拿尼亚报到时,彼得对他说:“你不是欺哄人,是欺哄上帝了。”于是亚拿尼亚就倒下去死了。这个故事反映了人类关于“盗窃”的一种最古老的观念:盗窃就是把原来应由人类共同享有的财富,以任何借口、任何方式据为己有,哪怕这财富是由他发掘的。原始人类有一种在今天看来无法理解的观念,认为个人之间你拿我的,我拿你的,不是“盗窃”,(在有的文化中,拿了别人的东西而不被那个人发现,甚至被赞许为一种智慧);
  只有个人拿社会的才算盗窃。
  希伯来人用gannnab(盗贼)这个词来表示同一概念,它是从动词ganab来的,它的意思是放在一边或挪用:tothi…gnob(十诫中的第八诫),你不得偷盗,这就是说你不得把东西保留给你自己或放在一边。这就是一个人在参加一个社会时答应把他所有的东西都交给这个社会而暗中却保留了其中一部分的人的行为,像有名的信徒亚拿尼亚所做的那样。
  巴贝夫就持这种原教旨的看法,他对此的说法是,“在个人应得的那一份之外,占有社会的任何财物是盗窃和霸占”。而蒲鲁东在“所有权是用怎样的机构来剥夺那些对公共财物应该有份而在这些财物的分配中被排除在外的人的”意义上,干脆认为:“所有权就是盗窃!”
  从这个角度观察知识产权是非常有趣的:自从普罗米修斯无视宙斯对于“火”拥有的“知识产权”,把使用火的知识盗给人类,一万多年以来,地球上亚当和夏娃的后代,历来视知识为人类共同财富。山顶洞人没有为他们使用火种而申请专利(当然,那时北京的专利局还没有设立),指南针、印刷术、火药和纸张曾经无偿奉献给世界,任何一个学生都不会为阿基米德定理、牛顿定律支付额外费用……。但最近几十年来,人们忽然发明了所谓“知识产权”,于是一切都改变了:人们兴冲冲奔上信息高速公路,却发现半途杀出许多软件作者,口中念念有辞:“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如果把一万年比作一天,这等于在23点59分58秒前,知识还是全人类共享的,但在最后两秒,游戏规则忽然变了,新知识被它的第一个发现者扣留为己有。此时如果有个希伯来人复活,或者被“克隆”出来,他一眼看到这种情景,第一句话就会说:知识产权就是盗窃!
  BOB:“妈呀,我吓得浑身都在抖动,腿肚子也开始抽筋,医生说我一分钟后晕去,Seeyounext,next sectionorchapter!(下一节甚或章再见)”BOB,BOB!“……”
  (看来,S/HE已经晕过去了,晕过去了。)
  迂回所有权与直接所有权不同
  我说到哪了?噢,其实,我可不赞同蒲鲁东先生,什么“所有权就是盗窃”,这话怎好用这么大声儿说?所有权有两种,一种是迂回的所有权,一种是直接的所有权。让我们分别来看一看。除了所有权的共同特点外,迂回的所有权以“及物权”为特色;而对直接的所有权,及物权(肯定)自身;直接所有权的公式是“人──人”,人通过大脑本身拥有的知识财富肯定自身。
  一眼就可以看出来,迂回所有权是针对工业社会的,而直接所有权才是针对信息社会的。但“知识产权”却是一个奇怪的混合物:它是用及物权来处理非可“及物”的对象。
  换句话说,它是用工业社会的生产关系来规范信息社会的生产力。这就产生了一系列的矛盾和不适应。我们这里谈“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探讨:对21世纪信息生产力,究竟应该有一个什么样的产权安排与之相适应?所有权从原始的法理看,应分为及物权(jusinre)和请求权(jusadrem)。及物权是排他的实物占有,而请求权是一种可以非排他的价值确认。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在允许一夫多妻的国度里,一夫对多妻有请求权,但只能分别行使及物权。这两种权利在法律上确实是可以分离的,它是“请求占有之诉”和“确认所有之诉”这一著名划分的基础,古代《诉讼法法典》曾规定,请求占有之诉和确认所有之诉永远不得同时提起。这一划分现在具有了巨大的现实意义:对物质资本可以有及物权,但对知识只能适用请求权。及物权是迂回的所有权,它通过实际排他地占有外部物质对象而转回来肯定自己,这正是工业社会产权制度的基础;而请求权是直接的所有权,它可以通过及物权迂回地实现,也可以不依赖于这种迂回,而直接实现。及物权满足人的物质需求,而请求权满足人的自尊、成就感、自我实现等需求。知识产权的根本矛盾在于用及物权去占有非物质存在的对象,用迂回的方式处理直接的问题。直接的所有权不适于处理信息,更不适合处理知识。从对知识的直接所有权并不能无条件导出对知识的迂回所有权。它们之间必须经过某种转换程序。
  迂回所有权与直接所有权根本的不同在于:迂回所有权是对于外化的、物化的、对象化的人的本质力量的所有权;而直接所有权是对复归于人的人本身的自我所有。好在这并不是我个人的空想,虽然在网下还一片死寂,人们“只干不说”,只有实践而不敢提出理论。
  但在国际互联网上,对这种问题的提出和回答早已蔚然成风。主张确立一种与信息生产力相适应的产权关系,成为这一潮流的旗帜。代表人物是“自由软件联盟”领袖,“自由软件基金会”创办者,世界闻名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教授理查德。斯泰尔曼。
  软件应该有及物权吗?
  在网上,任何人都可以读到斯泰尔曼教授划时代的纲领性文献《为什么软件不应该有所有者?》(网址在http://sugwww。uni…paderborn。de/Docs/fsf1。html)自然,斯泰尔曼教授抓住了及物权这一症结。他指出:“我们关于物质对象所有权的观念和直觉是,它涉及的是来自某人'拿去一个对象'(take an object away)的权利。他们不直接请求某物的'拷贝制作'(making a copy)”。虽然现在世界上可以克隆羊,但在此之前,人们的及物权是指向某一物质的本体,而不是它的各种副本及其克隆的可能性上的。
  及物权与对象物理上的非克隆性有内在关系:“当我烹调意大利面条时,我确实反对某人也要把它拿走而不让我吃它。在这种情况下,那人和我为同样的物质利益打赌,它将是一个零和游戏。”就是说,他吃了,我就没有了;我吃了,他就没有了。但知识和物理对象不同,它的“克隆”性非常好,可以反复拷贝而不影响本身。这是涉及工业和信息两种生产方式基础的原则性的不同。
  不仅如此,知识在复制和传播中,价值不仅不会减少,还可能增进。这是与物理对象在涉及及物权问题上的第二个重大不同。一碗意大利面条,吃一口就少一口,不会越吃越多。可开完一次研讨会,主持人总说,“今天的交流,大家收获很大”。为什么他不说“通过发言,每人都减少了自己的知识”呢?
  BOB:“那样说,主持人多没面子。”你别打岔,……哟,你怎么这么快就醒了!我说哪儿了?因为一个知识与另一个知识碰撞,可能产生三个、四个知识那样的价值。知识就其本身来说,总是越交流价值增值越快,越封闭价值贬值越快。封闭的及物权对知识可能产生负面影响。
  知识产权是用对物理上的物的办法来对待信息,它要从根本上成立,除非证明“物理的”和“信息的”是一回事,工业经济和信息经济没有实质区别(或不存在一个独立的信息经济)。否则,它只能把自己建立在沙滩之上,而经不起时间浪潮的拍击。从请求权的角度看,斯泰尔曼教授认为,“拷贝没有直接影响所有者,并且它伤害不到一个人”。因为且不谈象WPS这样的软件通过拷贝扩大了影响这类事,一般拷贝并不改变对软件作者名分的肯定。
  知识本身也没有直接受到损害,如果有损失,那是知识之外的一种东西(我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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