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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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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好色”的只有一个,即矮脚虎王英。不过这个人一点也不英雄。个子既矮小粗短,武艺也稀松平常,一点魅力也没有,决不会像武松那样让女人爱慕倾心,所以他只好下山去抢女人。宋江对他的“惩处”,则是把既比他漂亮又比他英雄的扈三娘嫁给他。这就颇有些像一个笑话:一个将军不吃鸡,部下犯错误,便罚他们吃鸡。结果,最好色也最不好汉的王矮虎,便成了梁山上最占便宜的一个。王矮虎是《水浒》男人中的一个特例,扈三娘则是《水浒》女人中的一个特例。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倒正好是“一对”。 

  

在梁山上,贯彻“不好色”原则最为坚决彻底的,是李逵。关于这一点,可以从李逵对宋江的态度看出。 

  

就私人关系而言,李逵和宋江的感情最好。宋江说李逵,道是“他与我身上情份最生”;李逵说宋江,道是“我梦里也不敢骂他!他要杀我时,便由他杀了罢”。这种关系,梁山上人人皆知。所以,时迁和李逵一起去曾头市讲和时,便对曾长官说:“李逵虽然粗卤。却是俺宋公明哥哥心腹之人,特使他来,休得疑惑。”而曾长官也因此果然不疑。也所以,宋江虽因李逵一再捣乱,三番五次要杀他,却终于未杀;李逵虽然对于宋江的投降路线一直不满意,一万个不情愿,却仍跟着宋江去投了降,甚至到最后,宋江为了自己“一世清名”,要毒死李逵时,李逵也只是说:“罢,罢,罢!生时服侍哥哥,死了也只是哥哥部下一个小鬼!”两人关系之密切,情义之深,可见一斑。 

  

然而,恰恰正是这个甘愿由宋江剐杀的李逵,却有一次当真要杀宋江。其原因,则是听信了谣言,以为宋江抢了山下刘太公的女儿。这在李逵看来,是比写反诗或者投降朝廷都要严重得多的问题。写了反诗,无非是去做“匪”;受了招安,无非是去做“官”。官也好,匪也好,都还是人。倘若抢了民女,那就是畜牲。所以李逵见了宋江,先是“气做一团”,说不出话来。等燕青说完备细,便开口大骂:“我闲常把你做好汉,你原来却是畜牲!”以李逵之敬重宋江,爱戴宋江,如果不是气愤到了极点,是骂不出这话的。 

  

不能把李逵的这一气愤,简单地理解为同情弱者或打抱不平。实在地讲,李逵不同于鲁智深,其实并不同情弱者,闲常也不爱打抱不平。你看他在江州劫法场时,滥杀了多少无辜?应该说个把两个弱女子的死活,他是不会放在眼里、挂在心上的。他真正关心的,其实是他敬重、爱戴、值得为之一死的宋公明哥哥,到底是否果真不好色?而恰恰在这一点上,他有怀疑,有担忧,曾经在心里打过折扣,这才一触即发:“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个酒色之徒。”可以说正是这失望,或者说,正是这怀疑之被验证,才使李逵有上当受骗之感,而愤怒也才达于极点。于是,悲愤至极之时,长期埋在心底的、对宋江在“女色”问题上的不满也随之脱口而出:“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表面上是以此证明谣言可信,实际上则不过是在发泄自己早已有之的“看不惯”。 

  

显然,这场纠纷,对于宋江和李逵之间的关系,无疑是一件好事。因为最后事实证明了宋江并未抢掠刘太公的女儿,也就证明了宋江并不“好色”。而且李逵对宋江的私下怀疑,对于他娶阎婆惜养李师师等有“好色”嫌疑的种种不满,作为一种被压抑到心理深层的东西,也因终于说出而得到了宣泄。从此,李逵便将没有任何心理负担地跟着宋江走到底,为宋江出生入死,赴汤蹈火,乃至跟着宋江去投降。 

  

然而,也许任何人(包括李逵自己)都不会想到,李逵的内心深处,并未果真因此而变得轻松起来。相反,“替人夺回女儿”一事并未了结,反倒成了李逵心理深层的一个“情结”。 

  

这个情结终于在第九十三回变成了李逵的一个梦。在这个梦里,李逵梦见的都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受天子嘉奖,杀四大奸臣,见到自己死去的老娘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梦又是由这样一个梦开头,——李逵闯进一家庄院,正碰见十几个强人要抢别人的女儿,于是李逵便把这十几个强人一连七八斧砍翻在地,救了那一家三口。这也没有什么稀奇,因为这种好事,李逵先前也曾作过,比如帮刘太公夺回女儿等等。如果其梦至此为止,也不过只是一种“英雄回忆往事”罢了。蹊跷的是,在这场梦中,却出现了现实生活中从末出现的结局——那被救女子的母亲,竟然要把自己的女儿,亦即那个被救者嫁给李逵。这可真是闻所未闻,想也不敢想的事,所以连梦中的李逵,也被吓了一大跳,触了电似地跳起来叫道:“这样腌臜歪货!却才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说完,便逃出门去。 

  

这个梦实在是《水浒传》中难得的真实的一笔,因为它真实地告诉我们,以李逵为代表的“无性英雄”心中,其实还是“有性”的。只要是生理正常的人都有性的要求和冲动,没有才不正常,才是变态。所以,不论是现实生活中被救之女出于感恩或出于仰慕,要嫁给李逵,或者是李逵梦见了这种事,都很正常。李逵梦见这事,说明他自己内心深处,多少有点希望能有这样的事出现。而且,按照常规、常理、常情,这种事也应该出现,或者说不该不出现。然而,生活中又不曾出现过这样的事,所以李逵就会做这样的梦。但是,另一方面,作为“不贪女色,不图报答”的好汉,他又决不能接受这种把被救女子纳为妻室的安排,哪怕他们两人果真一见钟情也不行。这两方面的要求或冲动是那样地强烈,连李逵自己也吓了一跳,只好夺路而逃,并在梦中继续去杀人。看来,像李逵这样压抑了性需求的所谓英雄好汉,最终都将只能变成一架机器:或者是杀人放火的机器,或者是喝酒吃肉的机器,至多也不过是“做好事”的机器。 

  

也许,像李逵这样“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的人只是少数,但江湖好汉大多不看重女色,却也是事实。他们或者根本不去想它,或者根本不把它当回事,总之是看得很淡。他们也许会说笑调情(如武松),也许很风流倜傥(如燕青),但都不会“动真格的”,武松在十字坡说“风话”,那是为了骗孙二娘下手;燕青在东京城弄“风情“,也只是为了引李师师上钩。燕青曾对戴宗说:“丈夫处世,若为酒色而忘其本,此与禽兽何异?”所以他虽搬到李师师家去住,李师师也有意于他,却也终于井水不犯河水,让李师师白盼了一场。 

  

英雄好汉们的“拒色”,其原因也许是相当复杂的。比方说,认为“色欲伤身”,近女色会妨碍练武,或者因为江湖上风险太大,而女人只会添乱、坏事等。但有两种观念,无疑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种观念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这句话可以作三种理解。一种理解是:英雄气总是很短的,儿女情才能长久;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不要紧,反正还有儿女情长;还有一种理解是:英雄气短者,多因儿女情长。江湖上的好汉们,显然取最后一种理解。 

  

这大概是基于历史的教训,因为历史上那些儿女情长的英雄们,差不多也都是英雄气短的。他们或者是失败的英雄(如项羽),或者是短命的英雄(如周瑜),或者是成问题的英雄(如吕布)。这些人,无一例外地都有女人疼、有女人爱,甚至有女人为之献身。而且,这些女人还都是大美人,如项羽的虞姬,周瑜的小乔,吕布的貂婵。然而,这些美人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好运气,反倒给他们惹来大麻烦。小乔给周瑜也给整个江东引来了刀兵之祸,因为据说曹操引兵南下攻打东吴的动机,是要掳去江东二乔,藏娇于铜雀台上,而周瑜也就在这场战争中短命身亡;貂婵害得吕布身败名裂,作为专杀义父的不义小人,而永远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最后又因此而被杀身亡;虞姬则在项羽兵败垓下时成为累赘和负担:“虞兮虞兮奈若何,”多少影响了项王的斗志和谋略吧?最后只好自刎于乌江。这几位,都是儿女情长的英雄,结果都英雄气短。那么,中国的好汉们,要想保证自己“英雄气长”,便只好反其道而行之,做到“儿女情短”。 

  

可惜,儿女情这玩艺儿,寻常是短不了的。一旦粘上,便难免缠绵。于是,中国的英雄们,又只好“矫枉过正”,干脆割断儿女情,不去沾女人的边儿。 

  

第二种观念是“好汉不好色,好色非好汉”。这是前一种观念顺理成章的结论。因为中国的英雄好汉们既然已下决心割断和告别儿女之情,那么,不割舍此情的,便不再是英雄,而只是狗熊或孬种。甚至,再进一步,还多半可能是流氓和歹徒。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英雄和别的什么事物一样,也要有自己的对立面,并因这对立面的存在而存在。世上之所以有英雄好汉,是因为世上有坏蛋孬种。英雄好汉身上有的,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没有的;英雄好汉身上没有的,则又必是坏蛋孬种身上有的。英雄好汉们既然“于女色上不十分紧要”,则坏蛋孬种必“十分好色”;英雄好汉们既然“为女色的手段却不会”,则坏蛋孬种们必“精于此道”。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文艺作品中,那些心中想着女人,能在女人面前充分展示男性的性特征和性魅力的人;那些有性欲,有性感,有性能力和性技巧的人;那些精于女色手段、房中技巧、性爱艺术的人,不是败类便是匪类,不是奸人便是小人,不是讼棍便是恶棍,不是文痞便是地痞,比如张文远、西门庆、裴如海之流。西门庆之流是流氓恶棍,这没有问题。西门庆之流死有余辜,也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为什么偏是西门庆这样死有余辜的流氓恶棍,才具有性魅力而让女人拱动春心,才具有性能力而让女人大得快感呢? 

  

这无疑牵涉到中国文化对性、爱情、婚姻、家庭等一系列问题的看法,只能在以后慢慢细说。要说的只是,把性作为一种“专利”让给坏蛋孬种、流氓恶棍,其实不是一种好事。对于那些坏家伙来说,实在让他们“太占便宜”;对于好汉们而言,又未免“得不偿失”。因为依照辩证法,矛盾对立的双方,都只有当对方存在时,自身才存在。世界上如果没有了女人,也就没有男人了。所以,心中没有男人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心中没有女人的男人也不是好男人。好汉们为了当英雄,结果却丢掉了(或部分地丢掉了)男人的身份,是划得来呢,还是划不来呢?甚至连带中国的女人,也只好自认倒霉,死了那份爱慕英雄之心。因为中国的英雄都不爱或不能去爱女人。中国的女人既然无英雄可爱,那么没奈何,便只好去爱“病人”、“蠢人”或所谓“老实人”,比如呆头呆脑的董永、傻里傻气的许仙和多愁多病的张生,——如果她们不想委身于西门庆之流的话。 

  

这可真是悲莫大焉!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男人之(三)无骨的忠臣孝子

除了李逵一类的江湖好汉几乎无一例外地嫉色如仇或嫉性如仇外,忠臣孝子一类的“正派人物”,也差不多一样地“不好色”或“无性欲”,甚至“无爱情”。比如诸葛亮就没有什么爱情故事,关羽、张飞也没有,甚至连潇洒英俊的赵云也没有。赵云和周瑜一样,都是少年英俊将军。但赵云既然是真英雄,身边就不能有一个小乔。结果周瑜短命,赵云善终。至于刘备,虽然讨好几回老婆,但那是为了“汉祚延绵”,是“政治任务”,何况刘备本人也并不把老婆当回事,还说过“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之类的混帐话,所以仍然可以算作是英雄。 

  

这类“忠臣孝子”或“乱世英雄”,便是本书要说的第三类男人。他们当中相当多一部分,无妨称之为“无骨的男人”。 

  

如果说第一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奶油小生”,第二类形象在舞台上多半是“花脸净角”,那么,这第三类形象在舞台上便多半是“须生老生”。这类人脸不白,皮不嫩,说话没有奶味,有的声如宏钟,底气颇足,有的还会弄几下枪棒,比如刘备就曾在战场上和关羽、张飞一起战过吕布,宋江也在孔太公庄上教过徒弟,照理说应该像个男人。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事的,也都是“男人的事业”:或者出将入相、安邦治国;或者为官为宦,立政安民;或者日耕夜读,修身齐家;或者驰骋天下,逐鹿中原。即便玩弄权术,觊觎国宝者,要干的,也是男斧们的勾当。 

  

说起来,这一类男性形象,原本应该是颇有“希望”,可以“看好”的。因为他们既不像“小白脸”们那样地无用,又不至于像“黑旋风”们那样地无情,照理说应该成为“英雄气”不短,“儿女情”也颇长的理想人物。然而遗憾的很,这类人物的麻烦更大。因为他们大多和第二类人物一样,相当“无性化”,而且有不少人又和第一类人物一样,相当的“女性化”。不同之处仅在于第一类男人的女性化,是彻里彻外的,从外貌、言行,到性格、心理,都相当的女性化;这一类男人,则只是内心世界女性化,不认真分析,还看不出来。 

  

这类人物女性化的证据之一,便是他们大多“好哭”。 

  

在这方面,刘备算是最典型的一个。他文韬不如孔明,武艺不如关张,唯一的本事就是会哭。“潸然泪下”、“涕泪横流”是他的拿手好戏;“放声大哭”、“泣不成声”是他的惯用伎俩。他借了东吴的荆州不还,鲁肃一来讨,他就哭,哭得鲁肃心里酸酸的,再也开不得口。这虽然是诸葛亮的“阴谋诡计”,但此计能够奏效,也是看准了两点:一是刘备会哭,二是鲁肃怕哭。一个有女人本事,一个是妇人心肠,都够女人气的。 

  

历史上会哭的男人,当然决不止于刘备一个。事实上,几乎所有的忠臣孝子,都会哭,而且都必须会哭。他们写给皇帝的奏折、表章中,常有“临表涕泣”或“感恩涕零”之类的话,而在朝堂之上当众哭将出来的事,也不少见。这些人,在自己家里,或自己的衙门、营帐里,也许十分威严,相当地男性化,但一到皇上面前,便立马变成了女人。尤其是,如果受到了皇上的嘉奖或恩典,更是非哭不可,否则便是奸臣。 

  

事实上,这些人往往从小就被施以哭的教育,并被告知:哭,乃是一种非常正当的手段。 

  

司马光的《家范》中就有这样的话:“父母有过,谏而不逼,”“三谏而不听则告泣而随之。”什么意思呢?就是说,父母有了过失,或者作出了错误的决定,就要劝谏。劝一遍不听,劝第二遍;还不听,就劝第三回。连劝三遍都不听,怎么办呢?那就哭!这岂不是公开教唆以哭为手段么? 

  

所以,中国的忠臣孝子或正人君子,几乎没有不会哭、不爱哭的。因为非哭不足以证明其忠,非哭不忠心证明其正。尤其是当父亲过世,皇上驾崩之时,不但要哭,而且要哭得昏天黑地,爬不起来,叫做“苫次昏迷”。结果,慢慢地,哭,就成了他们一种习惯性的行为。 

  

与之相对应,一部中国文学史,差不多就是一部“痛哭流涕史”。从“长太息以掩涕兮”始,到前不久还风靡一时的台湾言情小说。眼泪都是其中常见之物。什么“泪眼问花花不语”啦,什么“泪珠不用罗巾挹”啦,什么“遗民泪尽胡尘里”啦,什么“初闻涕泪满衣裳”啦,不一而足。痛哭流涕者,有女人也不乏男人。最有豪气的说法,也不过只是“丈夫不作儿女别,临歧涕泪沾衣巾”。直到建国以后,由于高扬革命英雄主义精神,才总算不大哭了。但深受中国文化影响的某邻国,其电影中的民众,仍热泪盈眶当作家常便饭。 

  

当然,我们并不一般地反对哭,也并不认为一个男人就哭不得。但毕竟,“男儿有泪不轻弹”。一个男人,如果动不动就“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便不免有些女人气了。 

  

这类人物女性化的证据之二,便是他们大多“善跪”。和“哭功”一样,“跪功”也是这类人物的基本功,从小就训练惯了的。不但见了父母、长官、皇帝要下跪,便是见了朋友、敌人,甚至俘虏,有时也下跪。宋江就曾多次跪拜自己的俘虏,从清风由跪拜秦明始,到后来活捉了高太尉,都一律是“扑翻身子,纳头便拜”。但秦明、呼延灼、关胜等人,“本是大罡星之数,自然凑合”。宋江的跪拜,只显得“义气深重”,大家没有话说。但一百零八人聚齐以后,宋江抓住了官军将领,也如法炮制,就说不过去。因此梁山好汉,也有私下里杀俘的事。可见到后来,好汉们也觉得宋江动不动就“躬身下拜”,未免窝囊。 

  

当然,跪拜原本是中国人的礼节,和当今的鞠躬握手一样,所以不能一律看作没出息的表现。比如武松等人见了宋江“纳头便拜”,就只是仰慕敬重,恭敬谦虚,并不失英雄身份。没出息的只有两种。一种是跪在女人面前,大叫“娘子饶恕小生则个”,或“娘子可怜见小生”。比方说《西厢记》中的张生,便是又跪小姐又跪红娘,前前后后跪了好几回。不过前已说过,这类人物,原本是女性化的,他们的膝盖发软,也就不足为奇。问题在于即便是西门庆这样的恶棍,多少会几下拳脚的,也跪女人。当潘金莲问他“你真个要勾搭我”时,西门庆便跪下道:“只是娘子作成小生。”结果,“那妇人便把西门庆搂将起来,”可见女人还真吃这一套。所以,中国那些怕老婆的男人,就有一个雅号,叫“床头柜(跪)”。另一种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跪倒在男人的面前,并扬言对方如不答应,就决不起身。这实在本应只是女人才使用的要挟手段,可惜往往成了中国男人的专利,不但忠臣孝子一类的人物频频使用,个别情况下,江湖好汉也要用一用的,比如宋江就是。这种又哭,又跪,又趴在地上不起来的做法,与张生一类人物其实并无两样。不同之处仅在于:张生、许仙等人是跪在女人面前,向着女人哭诉;刘备、宋江等人则是跪在男人面前,向着男人哀求。跪在女人面前,固然“掉价”,显得“不像男人”,但跪在男人面前,岂不“更像女人”?可惜大家好像又不觉得。 

  

事实上,中国男人的“软骨病”,便多半是这种“哭功”和“跪功”培养出来的。试想,一个从小就会哭会跪,动不动就跪在地上哭哭啼啼的人,怎么能挺起胸膛去做人?又怎么能做到不怨天,不尤人,不失志,不屈节,顶天立地,敢作敢为?不要说当什么英雄好汉,便是要被称为“成年男子”,只怕都成问题。因为这种以跪倒尘埃、泪流满面、赖在地上不起来的方式,来“感动”或“要挟”对方的做法,如果要给一个最高的评价,大约也只好叫做“撒娇”,那么,谁最有资格撒娇呢?大概只有女人和孩子吧! 

  

中国的男人既然都多少有点像女人,或者多少有点像孩子,那么,他们当然也就可以让自己,不必有太多的“责任心”或“责任感”。认真说来,责任心和责任感,才是一个男人最重要的品质。西方的男人,一般说是有责任心和责任感的。他们也向女人下跪,但那和武松们向宋江下跪一样,只是为了表示敬重和崇拜,而且只在“求爱”时。一旦获取了芳心,便会义无反顾地承担起保卫女人的责任,不惜为之出生入死、赴汤蹈火,谓之“骑士风度”。 

  

一般地说,传统社会中的中国的男人可没有这种风度。他们往往只有“大老爷们作风”或“奶油小生德行”,甚至“流氓无赖行径”。就拿男女二人私通这件事来说,一开始时,往往是男的主动。或吟风诵月,或挤眉弄眼,或说风话挑逗,或用重金收买,或者“跪倒尘埃”,哀求“娘子救小人一命”,总之是大献殷勤,极尽媚态,十分下作。可是,一日“东窗事发”,要出事了,却又吓得龟孙子似的,一点主张也没有,半分责任都不敢负,不是躲在床下,便是跳窗而逃,任由那女的去承受一切。 

  

这样的例子,实在多得很。比如《红楼梦》里迎春的丫环司琪,与表弟潘又安只不过是青梅竹马,旧情难忘,在园子里私下约会了一次,说了些海誓山盟的话,留了些传情表意的信物,其实并未“私通”,也未“事发”,仅仅是被鸳鸯撞见了,而鸳鸯又既不曾也不会告诉别人,便把潘又安吓了个魂飞魄散,连招呼也不和司琪打一个,就先一个人逃得无影无踪,害得司琪“又急又气又伤心”。最后事发,也仍是司琪一人顶罪,一人受罚。按说这种事,正如司琪所说“纵然闹出来,也该死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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