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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的病孩-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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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有很多的野兔,它们无处可去,有时会蹿到农户家里。山里的人们在冬天闲来无事时会邀上成批的青年人去狩猎。一些野猪、毛羊、野狗等被他们打死后扛回来,然后他们像原始社会那样平均分配。
由于我家靠近野山,所以也常常成了狩猎人的聚会地或是分食地。每次狩猎,大黄狗一定会成为主力军,不遗余力地在森林里狂叫着奔跑。
那时周末是固定上学的日子。背着大大的书包步行几十里的山路去学校寄宿,偷吃学校附近居民的萝卜过日子。饥渴已成为一种平常的状态,我的身体也迅速裂变成营养不良,面黄肌瘦。
有时也会待在家里和家人一起搬着长长的板凳步行很远去村里的小学操场看露天电影。每次妈妈总是准备着大包大包的花生或是瓜子供我们边看电影边吃,然后在深夜回家的路上一大群人议论着刚刚看过的电影情节。后来我才发现,其实当时村里人没有一个人将电影看懂了。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开始向往电影中的英雄情结。我一直幻想着有一天黑帮老大像当年捉爷爷去当兵一样来到咱们村里,然后带走我。为了金钱,义气,美女,在江湖上拼杀。我像一只秋蝴蝶在暖暖的午后飞入寂静的树丛,匆匆的脚步,灵魂飘忽。
B:童贞永失(4)
一直以来,村子里打架事件不断。一帮半大的孩子常常在深更半夜里分成两群大力火拼。最严重的一次的是我们八组的佬上帮派与邻近二组的坳上帮派为了争一个女孩子而火拼了三个多星期,最终以我们八组佬上帮派一个兄弟用从家里偷来的炸药炸了二组坳上帮一个兄弟而告终。后来那个炸药现场——堰埫也成了一个具有传奇色彩的地方,以至于在我成长的梦里无数次出现了在堰埫火拼的场景,甚至幻想着将来要以堰埫为背景拍一部关于成长的电影。
7
十二岁时,我懂得了调戏女孩子。
那时我已经上六年级了,会在与一群同样寄宿的学生玩跳房子、丢沙包、滚铁环等游戏里寻找少许的快乐,偶尔的也陪着大群大群的女生在教室后的空地上跳皮筋、踢毽子、抓棋子,找寻更多的快乐。
除此,寄宿的生活也让我学会了独享孤独与落寞;一个人的时候,我也可以过得很充实:
用零花钱买来最便宜的笔记本大段大段地抄小虎队和郑智化的歌词;还在上课铃响的前五分钟唱罗大佑的《童年》;在课桌上贴满林志颖或四大天王的相片;用文具盒养蚕,捉知了……在自然课完后,独自用放大镜在阳光下烧蚂蚁,将一束束死光投向可怜而微小的蚂蚁,一个光点,一股青烟,一声爆响,一点臭味,一个蚂蚁就消失了。
8
那个夏天我一直不快乐。
大黄狗也在那个夏天死了,被村里一个青年偷着杀死的。
那时村里所有人都想着发家致富,他们从一个外出打工的青年那里听说很老的狗身上一般都有狗宝,而一个狗宝可以卖几万块钱;就这样,我家的大黄狗便无辜地成为了他们猎取的对象。
我知道它死了,它再也不会活过来了。那是整个童年陪伴我最多的一个生命。
我抱着它的尸体整整哭了一夜。
第二天,我和爷爷在一个小山包上给大黄狗砌了坟墓,那里可以看见远方。在它的坟头我种上大束大束的野草,一些新的生命。
整个暑假,我变得莫名地空虚。不再喜欢做老师布置的作业,我将那些作业本折叠成纸飞机在山顶上放飞,然后独自坐在溪边踢石头。
花开的季节,绿草丛生。天亮时拿着镰刀陪父亲去很远的野山上给牛羊割草。一早上我割一捆草,而父亲割三捆。匆忙回家吃过早饭,就跟着父亲去农田里干上一天的活。锄草,施肥,挖土豆。浓烈的呼吸,激烈的汗流。穿着表哥表姐穿过的旧衣服,无任何怨言。
这一切的一切凝结了我过往的泪与笑、激情与困惑、忧郁与孤独。
从此,我离开了家,也彻底地离开了那个夏天。
9
十三岁时,我去了哥哥刚刚离开的那所校园。田家坪中学。
我依然不喜欢那里。那里既不是春天也不是温暖,只是一朵枯萎的花疼痛地开放的地方,是一个童工厂。春天来的时候,老师们就死了。
在那里我度过了三年的初中生活,没有人知道我的失落与麻木。我常常在别人上课时独自一人跑到离学校很远的一条小溪里捉青蛙,发呆,扭曲身体,看到女孩子们在成长后蜕变得陌生而好奇。
也没有人知道我到底想要什么。我在春天的时候放声哭泣,晦涩地难过。
我的课本是我的垃圾场。铅笔屑尖叫着落地,黑色的墨水斑点映衬在我绿色的衬衫上,像一群黑色的蝴蝶……
贫穷,冷落。所有人都似乎不会在意这样的我,仿佛我不存在。
在教室里的座位是分等级排列的。由于家里穷没有钱给班主任送礼,我被他安排在教室里最不起眼的一个角落里雪藏着。而那些教师子弟或是高干出身的学生总是不停地欺负和鄙视着我的贫穷。尽管我的成绩一直是最好的。
直到有一天,我拿着从附近一个工厂拾来的水果刀向一个常常受到老师偏爱的学生狠命地刺去。血花飞溅了一身。我看到所有人惊愕的表情,只有我独自在平静的微笑,肌肤像花儿一样绽放。
救护车刺耳的叫嚣,划破夜空,割痛我潮湿而寒冷的心脏。
我杀人了。他们该死。那些高贵该死。
10
羊君找到我,只有她从没有责怪我。从上小学六年级时,她就一直静静地陪在我身边。
我们从小一起长大,她是一个没有家庭的孩子,父母刚生下她就一起去了南方打工,后来父亲因工伤致死,母亲从此失踪。年迈七旬的爷爷将她带大,上学的费用一直由村里人集资。
羊君紧紧地抱着我,她知道此时说任何话都是多余的。我第一次躺在她的怀里哭泣,仿佛回到母亲的身边。
我被学校开除。羊君哭了。
父亲暴跳如雷地跑到学校,当着几百名学生的面狠狠地抽打着我的耳光,并撕裂般地骂道:你这个狗娘的东西,你他妈跟老子滚回去种地,看你日晒夜露,妈的没出息的东西……
我努力地忍着眼泪,看着对面稀疏的车流,微笑。
我离开学校后,羊君曾长跪在校长家里为我求情,但校长无动于衷。转过几天的一个深夜里,校长却主动地抚摸着羊君白嫩的脸说,你真想为他求情吗?
校长侮辱了一个纯洁孩子的名字。羊君用一个耳光为自己找回了尊荣。
B:童贞永失(5)
我不敢回家,躲在离家很远很远的一个山洞里忍受着饥饿。因为我害怕看到母亲伤心的样子,我对不起她。只有她是一直爱我的。
我难过地低下了头,泪水顺着已破了洞的布靴流入地缝。我该怎么办?我已经十三岁了。
11
两个星期以后,我接到返校的通知。
这是所有人始料不及的,可是我并没有因此而高兴。只是父亲将我拉到一个屋子里给我灌输了一整夜的教育课,我又一次被绑捆到了倒置的十字架上。
回到学校的理由很简单,就是学校要参加全国数学奥林匹克大赛,而身为数学尖子生的我,学校理应是离不开的,更何况校长还可以因此收到我父亲想尽一切办法才可以弄到的礼物。我参赛后还可以得到名次,为学校争光,为校长及任课老师的脸上摸油,他们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那都是些虚伪而势利的家伙。
坐在教室里,所有人用利箭般的眼光看着我,我感觉得到他们正在我的背后指指点点,因为我听得到他们自以为小声的议论。可我并不在乎,我的灵魂是会燃烧的,还在乎这点杂质?
羊君是我唯一的朋友,仿佛我生命中一支熠熠生辉的银笛,美丽与洁净,等待着我的吹响。我们常常一起在那溪边玩到很晚不回学校,在树林里听鸟叫。后来我发现羊君总是用怪怪的眼神看着我,并且喜欢要我牵着她的手。她还常常平静地对我说,广,你知道吗,我喜欢脏的火车。
直到有一天,当我们再次逃课在溪边玩耍时,羊君突然紧紧地抱着我说,你吻我吧。你吻我吧。我便吻了羊君。
事后我发现羊君不停地哭泣。我问她原因,她没有回答。
我耳边回荡着她的声音:我喜欢脏的火车……
12
当我随着校车从县城参加完全国数学奥林匹克竞赛回来时,我得知羊君离开了学校。
我狠命地踢开了校长家的门,校长和他的老婆坐在床沿上,散乱着衣服,用冰冷的眼光扫射着我。
后来我回家问羊君爷爷,才知道羊君去了城里姑妈家。羊君没有其他亲人,而爷爷奶奶再不具备生存能力,她只能被姑妈收养。
我瞬间想到了一直藏在书包里的那件以我身体有病而向妈妈骗来的药钱给羊君买的没能送出的白色裙子。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
我似乎还没来得及记录下它们在我生命中的痕迹,一切就悄然地成为了过去。但过去就终究过去了,就像寻找散失的路标,等待一次十字路口的绿灯,也像是拼合自己用优美的和弦连接起来的碎片,用立体的嘶叫来掩藏记忆。告别。
阳光有没有意义?声音有没有意义?疼痛有没有意义?行走有没有意义?
这都是一些空泛而让我承受不起的恒久话题,它们像摇滚乐一样变得脆弱,像绽放的花儿一样开向枯萎。
13
十六岁,我的十六岁。离开的十六岁。
我在江南一个小城上高中,那个冬天,我喜欢上了我们的英语老师。她很年轻,漂亮,有种天然的纯净与温顺。我开始疯狂地学习英语,想利用各种手段引起她的注意。在她的课上,我刻意大声地播放Green day 乐队(绿日乐队)、The velet underaound (地下丝绒)、TALAKING HEAD(传声头像)的歌曲以引起她的反感。可是,她从来都不在意我。
直到有一天,我看着她从学校后门出去,于是我也跟了上去,看着她穿过菜市场、街心公园,在一条街道的拐角处被一个中年男人拉进了汽车。车没并没有开走,他们在车里放肆地接吻、抚摸。透过汽车后视镜,我看到她痛苦挣扎的表情。我捡起路边的砖头撞了上去,在车窗玻璃碎裂的一刹那,我的脑海里闪现着两个肮脏的裸体,他们像乔伊斯的青年艺术家的肖像一样深深地扎根于我的脑海中。
我看到了这个世界最可笑的一幕,男人从身上不情愿地摸出一张钞票狠狠地砸向英语老师的下体,而英语老师惊愕的表情像极了一只马戏团里的猴子。
从此,我再也不上她的课,甚至开始不上所有的课,考试也常常不及格。在别人都忙碌着各科老师所布置的功课时,我却背着心爱的画板在城墙上画画。
一直幻想着我的生命是有很多种色彩的,但在那里,我却是如此的单调与孤越。它们像一个充满绝望的迷宫,在每一个十字路口诱惑着我的入侵。
14
也许跟红在一起是所有人都无法意料的。她是我的初恋。总之,我也不知道这是不是初恋,我只是觉得她跟羊君是不一样的。
红是一个沉寂而安静的女孩子。一切都很顺利,或许我们的结合并不是因为爱情,而是青春期特有的意想幻觉需求。她没有给予我爱情,只是给了关于爱情的幻觉。
在录像室看录像时,她将头深深地扎于我的腿上,我轻柔地吻她的脸,她的发丝。在凌晨三点的天桥上,我紧紧地搂着她,感觉她的呼吸与颤栗。在校园里,我们会彼此装着很陌生的样子。每个星期,她会给我写大封大封的信件,然后带给我大包大包的零食。
我们总喜欢在晚自习结束后,一起跑到教学楼后的那片树林里接吻。那里成了我们的后花园。
两个月后,我因为成长离开了她。
B:童贞永失(6)
成长是一个很奇怪的东西,它让我无法言说。
终于,在那座小城上了两年高中后,我离开的愿望实现了。我被作为美术生提前离开了那座牢房,也逃离了埋没秀才的高考。
离开那座城市时,没有人送我。独自一人奔赴车站。天空很晴朗,在车站的广场上,我甚至听到了克鲁亚克在高呼,在路上。在路上。
15
如果这个世界还有永恒的东西,那就是消失或回忆。
童贞消失了,留下的只有无尽的回忆。一切并不是为了怀旧。
我的世界从来都没安静过。甚至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烦躁,就像我习惯了不回家一样。童年里的那些女孩绝大多数对于我来说,都很早就消失了。
她们也独自去远方谋生,也不回家。甚至在南方某座无名小城做了一名妓女。
羊君其实只是一个影子。她告诉着我曾经的存在和被关爱。
我们都是一群不回家的孩子,是没有家园概念的一代。那些童谣的日子离得越远我们越清醒。它像一座用美感砌起的城门,轻轻一击就是满屋的灰尘。碎片撑在掌心,痛彻心扉。
童贞。它不是青春的碎片,可是它带给我无尽的青春的碎片。
然而我的离开是悄无声息的。让一切重新开始。
从本源处透出光亮……
我念着The doors乐队主唱吉姆莫里森的诗句离开了。
迷失的病孩 第二部分
C:灿烂涅磐(1)
春天,十个田禾全都复活
在光明的景色中
嘲笑这一野蛮而悲伤的田禾
你这么长久地沉睡到底是为了什么?
春天,十个田禾低低的怒吼……
一。木棉春天
1
倒带,时间回到某年的春天,PLAY。武汉。
是这个春天让我陷入了一场感情中不能自拔,是柯蓝让我变得无所适从。
关于记忆中的这个城市,一直不太完整,甚至是凌乱,残缺……只是一片美丽的废墟。春天,那样的季节木棉花开,到处有着一丝的温暖阳光。
我抽着从楼下一个小店赊销过来的香烟,在一条漆黑的小巷子里走了很久很久。路过804公交车的终点站,看到对面马路上昏黄的灯光。我不止一次地试图让自己停留在小巷那黑暗中,可是我的身体总在先于意识的前行,再前行。犹如我那些并不值得讲述的记忆,总是在不经意间无法自控地播映了出来。
在凌晨三点打开电脑,里面储存着所有关于我对柯蓝的点滴回忆。或许很多人会笑话我,会对我的讲述失望。可是我忘不了她。原谅我吧,原谅一个渴望恋爱的孩子。
那是樱花开放的时候,全城艳丽清新。我第一次发现阳光那么的美好,只是我总是跑不过太阳。在学校樱园的草地上我认识了那个清纯而干净的女孩子。那天我和田树从校外一个琴行练琴回来,路过那片樱园,于是我们停了下来。为了她,柯蓝。
我们将琴轻轻地放在草地上,然后假装无所事事的样子坐到了柯蓝的旁边。当然,那时我并不知道她叫柯蓝。她穿着白白的连衣裙,一双暗红的系带帆布球鞋,粉红色的书包里有着厚厚的日语词典,柔顺的发丝透露出我记忆中那个春天所有的温暖。她有一种原始的骨感美丽,眼睛崩溃般地泄露着已被腐化的纯真。
田树开始在那个草地上唱歌,所有人都回过头来看着我们弹琴的样子,现在想来那是多么傻的一件事情。
我沉溺于这样的女孩子,在后来的所有时间里,她一直存在于我的感官世界中。
从那以后,我习惯了在那片草地上去等她。等她的出现。然后远远地看着她,想象着与她的未来。第七天的时候,我羞涩地移动身子主动过去和她说了第一句话,然后在我的一本外国小说扉页留下了她的电话及QQ号码。
在一次晚自习结束后,我像平时一样跟踪着她,终于知道了她所住的寝室是东区二十八栋。于是我在每一个可能的日子里游离于二十八栋楼下的任何一个角落,只希望能见到她。其实我知道即使我见到她,我也会躲开的,不知道为什么。
但我还是一如既往地那样做了,有时背着大大的画板在二十八栋楼后的树林里画一整天的画,画板上总是莫明其妙地出现她的影子。
透过她,我已看不到别人的美丽。
我是一个对女孩子严重痴迷的人,固执而单纯地热爱着绝望的温暖。
2
田树将狗子的一本《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狠狠地扔到我面前,并骂道,妈的你看看他这写的他妈的什么东西,什么狗屁小说。
我没有说话,继续喝着啤酒。我深深地知道,跟田树在一起除了摇滚,什么也不用谈。其实他只懂得摇滚,他是一个用身体摇滚的人。
而《一个啤酒主义者的自白》是我见过的国内最喜欢的一个书名,它让我在瞬间投向分裂的怀抱。只有在啤酒中,才能让我的一切欲望平息。
我们喝啤酒的时候总是需要轮流的去上厕所,一是为了不让老板担心我们吃霸王餐跑掉,二是我们常喝酒的那个夜市就一个厕所,所有上厕所的人都得排队,这让我们喝多了酒的人很难忍受,所以通常情况下是我们不用去厕所就在外面的马路上对面人群撒尿,但这种方法显然不适用于女生。
而田树常常会带一些一沾酒就吹得天南海北的朋友,他们不是泡过一百个女人就是至少上过五十个,总之,从他们自己嘴里出来的他们个个是奇才。并且欲望旺盛,常常喝两三瓶就叫嚷着要去嫖妓、唱花歌之类的。
可是我一直奇怪,对于柯蓝我为什么只有爱而没有欲望呢?我甚至想着会把她当我女儿而不是爱人一样地守护着。站在扭曲变形的城市落地玻璃窗前,我就像一个在畸形生长着的病态的孩子,面色苍白,脑海里映衬着柯蓝的脸。透明而清晰。
我跪在地上祈祷。我要柯蓝,我要柯蓝,我要柯蓝。
但强大的精神内核清晰显现着,我看到她了,她像原神一样被封在脑海最深处。
春天的时候,我还留着长长的头发。一缕缕的金黄发丝配上冷酷的墨镜让人感觉到我的冷漠。深陷而有些潮湿的眼睛执著地凝望着远方并不属于我的那栋二十八号楼的某个窗口,想象着此时的柯蓝可能会做的一切。洗衣?看书?听歌?与某个男生通电话?我低下头,再次低下头,犹豫着我是否该去属于她的那个窗口呼唤上一声她的名字。
可是我终究还是不敢,对于她的一切我一直也只是存在于想象中。
为什么爱一个人会爱得那么决绝,一张唱片一首歌,一颗石头一束玫瑰,一小块暧昧的红色和黑色,一些奇怪的意想和暗示,但一切又是平淡现实的,带着某种克制的欲念。
C:灿烂涅磐(2)
我骑着自行车,很快融入这个城市的主干道。可是我知道我怎么也融入不了柯蓝的生活。
3
星期天的晚上,一个电台的音乐DJ朋友阳萌过来找我和田树陪他喝酒,说是恭喜他又泡了个新妞儿,且一并带了过来。
其实那所谓的新妞儿我早就认识,叫程嘉禾,以前是田树他们乐队——乳房乐队吉他手的女朋友,再以前是另一支朋克乐队鼓手的女朋友,再再以前好像是某省作协某诗人的女朋友,再再再以前还好像有N个或老或少的男朋友,我记不清了。
这个城市摇滚圈子里所有人都知道曾经有一个叫程嘉禾的广东女孩儿发誓说要睡遍这里所有的摇滚乐手。所以她的脸上总让人觉得有一种无法抹去的淫荡气息,和她熟识的人甚至会很坦然地叫她一声“果儿”,但程嘉禾从来不计较这些,她甚至是很乐意别人这样称呼她的。
程嘉禾长得并不漂亮,甚至可以用“让人恶心”来形容。有点奇怪的三围,一件黑色的金属天堂的T恤,背着一个比她屁股还大一倍的军绿色帆布包,衣服的各处总会不经意地掉转出几条长短不一的铁链子,头发做过的色彩早已褪掉,但她偶尔会缠上一条BOB MARLEY的红绿相间的头巾以显示她的另类。
在吉庆街的夜市上,阳萌紧紧地攒着程嘉禾的手,然后左晃右荡地问我和田树还要不要再来两瓶。我和田树都没有做声,只是看着阳萌一个人的独角表演。
其实关于阳萌的传言也很多,有人说他做了三年音乐频道的DJ,泡了几十个无知的女大学生,是这个城市中骗女孩子最多的人。也有人说他是双性恋,常常对他们同一电台的另一男主持人进行生理攻击,并且有一次一名外地歌手来宣传新专辑时阳萌尽然在直播间对其进行性骚扰。
在喝酒的空档,阳萌一个劲儿地在使眼色暗示我和田树,意思是让我和田树不要把他喝醉,以免坏了他的好事。因为那时程嘉禾跟他还是纯洁的男女关系,而阳萌显然是想早点破坏这层关系。
所以在啤酒还一人只喝了两瓶时,阳萌就假惺惺地说他的酒量已退化,然后搂着程嘉禾上出租车奔赴江边一家酒店开房去了。
阳萌和程嘉禾走了后,我和田树又接着一人喝了三瓶,说了很多废话。结束的时候卖淫的女子走在街上来招揽生意,瞬间勾起我的欲望。也同样在瞬间,我想起我曾爱过的那个有着浓浓艺术气质的女孩儿为什么要去做情色交易。借着酒劲,我开始在大街上发疯,田树拉着我的胳膊,拼命地抵挡着我往前窜的身体。
恍惚中,我将手中的钞票狠狠地砸向卖淫女子的身体,然后暴风雨般地撞击着她。在极限还未来临之前,我的脑中开始出现关于柯蓝的幻觉。经过特殊训练而经验老道的女子只是麻木地躺在那里做着虚假的付出,呻吟与预测中的颤抖让我做着无法自控的排泄,一次又一次。
她告诉我说,很少有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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