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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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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确实出现了例外:居然做到了政治权力分配的极端不平等与经济利益分配的相对平等。这主要是源自超强的意识形态制约。然而,人类的历史实践又表明,这种超强的意识形态制约缺乏持续性,于是经济利益的分配又回到了不平等的结构上去。所以,人们抱怨的今天的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平等,正是源于过去就已经设定的政治权力分配的不平等。
  社会主义从本质而言,就是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经济上社会劳动成果相对平等的分配;二是政治上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即政治民主化。
  中国20多年的改革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于1990年代中期,这是中央主导的普遍优惠的放权让利的改革,社会各阶层普遍得利;第二阶段就是到现在,是行政部门主导的“揽权推责”的改革。行政部门利益集团成为改革的主要获利者,社会其他阶层成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现在出台的许多改革政策不再是普遍为了全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而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垄断权力,以霸占垄断利润;不再是为了公民和国家的利益,而是为了部门和个人的私利。例如,股市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股民利益,而是推卸政府责任,骗取千万股民钱财来承担国有企业的亏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就业和税收,而是为了官僚们以权谋私,抢夺企业财产,使成群的官商凭空致富。改革明显走上了一条“权财揽进来,责任推出去”的严重失衡之路。“改革”成了一些政府部门对社会公众利益进行合法剥夺的手段。
  改革的动力是利益诱导,这很重要。但这个动力在有些行业改革和基层改革中,是很可疑的。有些改革我们看到的是部门利益的膨胀。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现象在中国已经非常普遍。各个部门纷纷通过“部门立法”来保护既得利益和权力,防范别人对自身进行改革。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表面上看来,是中国法制化繁荣一时,其实完全是与法治化背道而驰的巩固权力的“霸王条款”。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过去基本上由国企领导人说了算,顶多再加上地方官员,实际上是怎么有利于内部人的瓜分就怎么来。这样的改革当然不会有普通员工的好处,当然不可能让大多数人共同富裕起来。
  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实际上成为中国“权力资本化”的一个过程。为什么改革改不动,就是没有注意到公共改革的这个蜕变过程。“内部人主导型改革”导致改革参与度低,政府容易自我膨胀。
  “社会参与型改革”才能有效地解决“改革风险共担”的问题,或者说是“改革压力分担”的问题。因为可以让许多部门、许多地方、许多机构、许多组织、许多利益主体都有一种改革的压力,而不是所有的改革压力最后都集中在中央政府。
  对知识分子来说,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利益和风险的权衡非常复杂,如果不能证明改革的收益将大于成本加风险,则不敢擅言改革。有些人对分权导致的建设性力量看到得比较少,而对分权导致的破坏性力量、掠夺性力量看到得比较多,甚至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企业家,或者说指向民营企业主阶层。回顾中国经济改革,最成功的就是给地方分权,进而形成地方参与的改革竞争。但我们说这个分权做得很不够,不仅应该把权力下放给地方,还应该把相当一部分权力下放到社会,下放到企业的员工,下放到工会这些组织,让他们能够在制度创新中扮演一个积极角色。
  改革的趋势就是经济体制改革拉动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越来越向高端走。高端的改革不是一下就能完成的。宪政是个水到渠成的结果。在这之前分权格局的形成,资源和力量的相对均衡、民众宪政意识的形成等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这种内在的力量和资源的均衡,没有新的宪政意识,那就只能持续地出现“霸王条款”,而其他人手里没有任何资源去和人家对抗,只能认命,或者通过颠覆游戏规则来个“鱼死网破”。只有资源变得分散了、权力变得分化了,内部人主导改革的情况才会相应地改变,真正的新制度才有可能出现。而最关键的仍然是形成资源和力量的相对均衡。
  市场经济是一个道德要求不高的经济,这种理想形态的市场经济只有在法治完善和权力得到很好规范的环境里才存在,而在转型经济中,这些条件并不存在。相反,在这样的转型经济中,权力是最大的资源,同时权力还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它深深地卷入了市场交易过程。一方面政府权力成为各种市场主体争夺的资源,权力面临着被俘获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缺乏法治约束的情况下,权力寻租收益的欲望变得非常强烈。设租、寻租、权力买卖的现象非常普遍;而这一切,都曾经被某些人称为“改革”。
  90年代后期,改革派联盟出现了分化,局部地方出现了权力和资本的联合。对他们来说,如何使未来利益最大化。如何维护既得利益,成了最高目标。他们也打着改革的旗号,但他们的改革越来越不具有公共性。
  我国当前社会冲突的形成机制,由四个部分组成:首先是改革的收益没有被公平分配;其次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权力和资源的占有,没有得到及时的调整;三是某些地方政府在市场化过程中,GDP成为政府追求的最高目标,而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职能被置于次要地位;四是司法体系的权力导向常常被政府或者强势群体俘获而有失公正。
  许多事例表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甚至比较严重的危机,都与权力的存在以及市场、司法体系失灵有关。从权力和权力平衡的角度讲,这些失衡和冲突的背后,乃是权利缺位和权力没有进入法治轨道所致。
  由于阶层之间形成了权利的分割,彼此之间无法沟通,改革的红利分享自然是不公正的。对那些被排斥在场外的人而言,经济增长是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
  要建立和谐社会的改革,仅仅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门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只有通过公民运动才能推动它们改革,只有公民权利才能平衡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和司法部门的权力,也只有公民权利才能迫使既得利益者改变自身贪婪的性格,与民众分享改革的成果。因此,这样的改革,就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改革,以既得利益者为对象的改革,以公民权利为核心价值的改革,共同反对被某些既得利益者劫持了的市场经济。
  在当前政治权力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角落的情形下,每一步改革,都不可能不牵涉政治。
  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的每一个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就是政治改革的措施。当然,这里说的政治改革是广义上的。许多人之所以认定改革只是经济体制改革,是因为他们是从狭义上来界定政治体制改革的。
  这些年来中国改革前进的每一步,就是上都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性,因为改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个经济逐渐市场化的过程;从政治角度看,是一个党和政府逐渐退出经济领域的过程,是一个党逐步改变其执政方式的过程。
  当然,毋庸讳言,中国人的权益保障还不充分,中国需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概括地说,我们对以往的中国改革是不是可以这样认识:这是一场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性改革。只是其间的政治改革是以放权让利的方式逐步把自由和权利还给市场和个人。这场改革的主轴是政治权力逐步退出经济社会活动,而非如何约束政治权力和保障民众权利。改革直接导致了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和政府治理方式的渐变。
  20多年的中国改革的确存在许多问题,最值得警惕的是绝不能让权力扭曲改革。具体而言,国有资产被腐败分子和国有企业单位的无良主管蛀蚀得千疮百孔,私人合法所得的财产缺乏保护,社会不公的加剧和腐败滋生,是行政权力滥用的集中表现。一些官员盗用党和政府的名义,通过种种违宪的行政法规和文件,在黑暗中吞噬着宪法和法律本来已经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一些部门和地方规章的制定严重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
  权力的滥用到1990年代中后期,导致了阵营的分化。局部变形的改革对许多普通民众而言,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和生活负担的加重。而局部地方和部门则出现了权力和资本的联合,这就是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所说的权贵资本主义。
  而权力之所以能够使改革扭曲变形,从观念层面上说,是因为在以往的改革中陷入了 “对于权力的信任高于对法治的信任”的误区。而在实际操作中,以往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放权让利、开放搞活”上,没有注重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而且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考虑得不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权力捉弄权利”的情况。总结起来就是这样一句话:政治权力从经济社会领域退出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对政治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尚未破题。
  中国当前最大的风险是拖延必要的改革。要想保持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坚持改革、深化改革。
  老百姓将医疗、教育、养老、房改四大支出比喻为“新四座大山”。
  房改是要把你腰包掏空;教改是要把你二老逼疯;医改是要提前给你送终。
  石油涨价了,出租车公司不干了,于是要向乘客涨价,收燃油附加费用;气、煤、水、电涨价了,各垄断公司不干了,要向用户涨价。我们看见所有的经济实体都有说“不”的权利,惟独最底层的百姓没有;所有的经济实体都要“化解风险”,惟独最底层的百姓好象永远被“风险”打不死,永远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有什么理由垄断实体不承担市场风险,而让老百姓来大包大揽?政府能为垄断实体考虑“化解风险”的方式——涨价,为何就不能为老百姓也预备一条“化解风险”的道路呢?处于经济链条最底层的百姓才是最没有风险预防能力、最需要政府关怀的人!向老百姓伸手也许是最容易的价改方式,但同时也是最无力的价改方式。
  稳定压倒一切,是中国现在的首要任务。因为这是深化改革阻力加大的时期。改革越是向前推进,触及的矛盾就越深,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碰到的阻力也越大。而这一切都绕不开、躲不过。
  公有制的特点是:当你掌握着它的时候,什么都是你的,而你不掌握它的时候,就什么都不是你的了。
  在中国,常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有了什么问题,“是改革与发展矛盾积压的结果”。改革与发展竟然是矛盾的,而且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改革是发展的前提,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发展更能支持改革。二者是统一的,方向是一致的。如果说改革与发展是矛盾的,就如同说治病与健康是矛盾的一样。如果说改革与发展是矛盾的,那就意味着对改革和防展的理解不同,因而产生了对立。
  近年来,利益已经成为扭曲改革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利益扭曲机制的作用下,,每一次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改革最后往往都成为一场利益或者财富掠夺的战争。
  从历史上看,哪次改革不是被迫的?没办法了,混不下去了,才要说改革。凡是主动的改革,都是改人家,不是改自己。
  多数改革都是无路可走后的选择。
  所谓改革,实际上是一场权力再分配的游戏。这游戏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也就是将阴谋包裹在漂亮的外衣里。
  历史经验证明:改革者虽然昭示了未来的路径,但其命运常常是孤独的,多以悲剧的形式谢幕。
  害怕改革失败而导致工作上的缩手缩脚,为求四平八稳而导致行为决策的故步自封,因为安于现状而导致思想上的创新不力。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分析能力不强,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不透,缺乏独到的见解和思想眼光,是不可能搞好改革的。
  只有让绝大多数人参与改革,改革才能成功。所有的改革,无论是国企改革,还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都应该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既参与改革的设计,也参与改革的评估,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参与权、表达权、讨论权和投票权。
  改革就是要敢想、敢说、敢干。所谓敢想,不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而是要凭借聪明才智富有创造力的想象;所谓敢说,是别把想说的话装在肚子里,公开场合说一套,肚子里装一套;所谓敢干,就是要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不墨守成规,敢于去干别人不敢干的事业。
  在中国的改革中,有两种相反的极端倾向:一是道德主义的。只问动机,不看效果;只要动机是好的,大搞违反法律和侵犯公民基本权利的事情,也问心无愧。二是功利主义。不看过程,只看结果;只要达到了目的,不管中间使用了什么手段。
  22。2 关于人民与改革
  在中国的某些地区,国有企业产权改革是由企业管理者自己,或者与官员联手,通过自买自卖的方式完成的;而经营城市的改革是政府官员以大规模圈地的方式完成的。前一项改革对广大职工的利益视而不见,他们被要求承受改革带来的阵痛;后一项改革把千千万万的农民赶入失业的行列,买卖土地的巨大差价,分别流入了政府的部门小金库以及极少数个人手中。这些改革的主要受益人就是改革的发起者。
  改革必须着眼于大多数人的利益;着眼于少数人的改革,不可能是正义的改革,排斥了大众参与的改革,只能是权势者的该,它通过伤害多数人的利益服务于权势者的自身利益。大众参与的改革,如果不能采取直接参与的形式,也必须是间接参与的形式。间接参与就是通过他们的代表发表意见、干预改革。因此他们的代表是否能够真实地代表其群体的利益,决定参与的真实程度。从根本上说,人民群众的利益只有人民群众自己才能代表。
  事实是,民众的管理者或者说他们的代表——从企业的管理者到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不需要民众受权,更谈不上受民众控制。可想而知,公众把自己的利益置于这样的代表手中是非常危险的。
  制度改革被搁置起来后,只留下切蛋糕的改革单兵突进,而且切蛋糕的刀是握在少数人手里,他们决定切的方式,他们决定谁得多少。切蛋糕本身没有问题,错误的是切蛋糕的方式,它使少数人趁机分肥。改革面临的真正风险也许不是改革失去控制,而是改革背离多数人的利益。
  所有人的利益只有置于所有人的监管之下,才能得到可信的保障。而实现共同监管的基础是,所有人在他们的共同事务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
  存在两种衡量和判断事物的标准,一是给予道德评价,这就是正义标准,关于善不善的判断;二是给予技术评价,这就是正确标准,关于对不对的判断。它们各有自己的重点领域,政治社会中的最高标准是正义标准;在自然科学的研究和实验中,在物质生产活动中,正确标准是最高标准。
  在公共事务的管理方面,需要正确而明智的领导,正确决策的能力是政府进行正确领导的条件,但是,公众共同而平等参与管理是一项更为迫切的需要,是要优先满足的需要。为民主制度辩护的理由总是相对于专制制度而言,它更“善”,而不是更“对”。政治上的善,在于人民有多少管理自己的权力。
  对社会的民主治理是两种不同的权力实现的,它们是统治权和治理权。统治权为人民共同所有,人民不但以她的意志作为法律,而且以她的选票决定行政治理权。因此,大众虽然没有直接进行决策,但总具有最后监管治理权和对决策发挥影响的手段。当公众把行政治理权托付给少数人时,始终没有放弃自己的统治权,行政治理权不能超越统治权。
  掌权的少数因为人数少,容易形成团体达到特殊利益,为了特殊利益,他们会彼此支持,结成利益联盟,损害多数的利益,压制多数的反对。人民统治和政府治理的结合,才构成全部的政治内容。
  改革中的利益冲突是必然的,改革中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究竟谁的利益应该优先考虑。只有三种选择:一是所有人的利益得到同等的保证,但实际上很难做到这一点;二是使多数人的利益服从少数人的利益,显然它又无法令人接受;三是少数人的利益服从多数人的利益。要在相互冲突的利益中找到一致行动的基础,唯有坚持多数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多数同意原则也是大众平等参与原则的归宿,大众拥有平等发言权,最后由多数人的意见决定哪一种意见将成为公共政策的依据。
  贫富差距在急剧拉大,财富迅速向少数人集中——它往往不是财富创造的结果,而是财富分配的结果。
  多数人的权利优先于少数人的权利,经多数同意而产生的权力是对多数人权利的肯定。多数人的利益不可能从少数人那里得到保障,而只能由多数人来保证。
  我们国家目前出现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主要是由于“社会公共品”的供给上的缺失和失效。社会公共品是指教育、医疗、保险、住房、社会保障,社会治安包括司法、包括要求信息对称、自由度,要求平等、民主,包括环境保护。。。。。。这都是“社会公共品”。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提出,中国当下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物质和文化的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要到本世纪中叶我们国家成为中等发达国家才会解决。当时的主要矛盾是“私人品”供给不足、失效,这个“私人品”主要是衣食住行。进入新世纪,温饱问题解决了。
  改革的问题恰恰出在,我们没有回到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这一职能上来。这几年政府的财政收入提高了,但财政的大量资金还是投入到继续发展经济——搞基建、拉投资、造高楼大厦、营造城市,几乎从乡镇到县到市,政府的办公大楼都造得漂漂亮亮的。照理说,一个称职的政府首先应当将财政开支大量用于义务教育等公共品上来,这一点我们恰恰很少考虑。所以我们国家的弱势群体还是读不起书、看不起病、买不起房。
  由此看来,目前大家意见比较大的主要是公共品的提供问题,不是什么社会制度的问题。有的人讲改革改错了,改出资本主义方向了,这是不对的。
  既然产生“社会公共品”的供给的缺失和不均,那就需要政府的政治改革,我们在经济体制改革上已经走得够远了,再不加强政治体制改革来配合的话,我们改革的很多问题是难以解决的。
  我们经济体制改革走到今天,还是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不是市场指导型的。我们市场经济自从1992年十四大确定改革目标以后,我们走了十几年了,应该说,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体制还是没有建立起来,政府在经济中还是第一主体。现在大家有意见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一夜暴富,为什么有那么多官员腐败,这就是根源。
  中国当下的社会需要什么样的政府,是以经济建设为主导的政府,还是以社会公共服务为主导的政府?政府应该回到本位,不应该再站在经济建设的第一线,与企业家打得火热。政府中否定改革成绩的人不多,但是如果改革进一步深化到政治体制层面,就可能会动摇到其中一部分人的利益机制。
   加入21世纪,社会前行的方向盘不应该也不可能由少数人垄断,不能将各种关于改革的不同意见、对现状的不同判断、以及其背后所代表的人群与利益,排除在公共政策与制度法律的形成过程之外。民众并非只有接受的权利,他们还是社会行为的主体。在广泛的共识形成之前,改革难获前行的动力,立法也缺少坚实的社会基础。没有相当的民意共识,就没有改革,更没有立法,这应该成为现代社会的基本游戏规则。
  在一个利益分歧的多元化社会,不管经过多么充分的酝酿与讨论,理想化的、全民一致的共识都不可能出现;即使一时出现了,其实质也不过是将反对的声音、阻挠的力量尽可能降到最小。而现代社会公共问题的共识,本应是程序表决机制上同意的多数。
  从一定意义上讲,改革也是对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的调整。因此,最终出台的方案也可能损害部分人的利益,也可能会有反对的声音。改革者、立法者要有承受反弹与震荡的心理准备。改革过程也是利益关系不断变化的过程,无论改革方略或立法,都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根据社会进步和实际情况的不断变化而不断调整。
  22。3 关于农村改革问题
  中国历届政府没有不鼓励生育的,农业文明的思维逻辑是:人头决定兵力、地力和财力,所以各朝代的政府想尽一切办法鼓励生育。执政者发现不了人口压力与执政危机、社会危机之间的逻辑关系。中国人口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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