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6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腐败分子就不用担心被“发掘”。反之,哪个地方要建“工程”了,连看起来还“廉洁”的官员也被挖出了腐败的面目。
可怕的不在腐败,而在对于腐败的态度。在西方国家,很多官员都是搞法律出身,所以在他脑子里时刻绷着这个弦,很有法制观念。官员治理一个城市,不需要懂得工程技术,但一定要懂得法律、懂得规则。
清除腐败,不仅仅是挑出一个烂苹果,更应该检查放苹果的筐子。
朱元璋统治的洪武年间,是中国历史上杀贪官最多的时期,朱元璋说“无几时不变之法,无一日无过之人”。但是效果也是有限的。大批官员面对朝廷的严刑峻法,前赴后继,气得朱元璋说“我欲除贪官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大规模的杀人而仍不足以杜绝贪污腐败之风的蔓延和盛行,究其原因,仅靠个人的愿望和手段是不可能的。中国的封建社会长达几千年,各朝代、政权不断更迭,无论哪个朝代初期都是政治相对清明、欣欣向荣的,而末期的弊端和不可收拾又如出一辙。究其原因,这种普遍性,恐怕与君主对权力的控制程度不无关系。处于金字塔顶端皇帝,只要还有足够的清醒,总是要惩治时弊的。但是由于是一个人的天下,而腐败是朝廷众多官僚共同之腐败,用一双眼睛去监督成千上万双眼睛,即使鼓励告密、大开杀戒,也是劳而无功;以一人之力和威严监督天下,必然失败。
现在的腐败问题严重不严重,不说人们也知道;因为腐败不腐败,是个客观存在的问题,每个人都有感受;这种感受不是别人说出来的,而是在现实生活中切切实实体会到的。
陈毅将军有句名言“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现在不要说“伸手必被捉”,实际上没有揪出来的腐败分子肯定比揪出来的腐败分子多得多,现行的反腐败机制远远没有达到“伸手必被捉”的境地。前腐后继只能说明我们的预防机制漏洞太多,腐败的破案率太低,惩罚的力度不够;“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成了腐败分子的救命稻草,只要装糊涂,最高刑期5年,可以规避杀头的风险。面对机制疲软、监督缺乏的困境,死刑是防止腐败的最后一道底线,放弃这道底线,则意味着再次向腐败分子退让;虽然死刑的存在并不能完全竭止目前的腐败,但如果废除了死刑,腐败分子无疑将变得更加猖狂。
尽管朱元璋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为了打击贪官污吏用尽了心思,但是并未达到其根本目的的原因,正是在于其专制制度。这里的关键在于:由于对官吏的权力没有形成外部有效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官员漠视民间舆论已经成为一种文化。在这种社会制度中,以任何手段防止贪污腐败的努力都是徒劳的。尤其是以对人类社会文明的反动和倒退的手段来防止贪污腐败,更突出地反映了封建社会晚期专制统治本身的腐朽和没落。
有人说,中国的反腐败进程是:80年代枪毙腐败的县级干部,90年代枪毙腐败的厅局级干部,再到枪毙省级干部如胡长清,最后枪毙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却始终没有见到50年代枪毙刘青山、张子善那样的敲山震虎的效果。
高官腐败案件的潜伏期越来越长,既说明高官腐败的手法越来越隐蔽,斗争越来越激烈;也说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斗争的力度在不断加大。
中国反腐败有这样三句话: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顶得住的站不住,站得住的顶不住;干得好的上不去,上得去的干不好。
有人搞过一次调查:“假如你发现有人在搞腐败,而他的行为又不会伤害你的利益,你怎么做?”结果是超过八成的人选择了沉默。这“八成人的沉默”心态并不仅仅是一种“简单的沉默心态”,而是相当复杂的沉默心态,其中既有无奈,又有不满;既有对现实调侃式的宣泄,又有玩世不恭的反讥。
人们对腐败虽然有恨,但更多的是恨自己没本事搞腐败;更有甚者,直接拉拢领导腐蚀领导。在痛恨腐败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沉侵其中,一次次地投腐败分子所好,利用腐败的方式谋求自己的利益。
一边是贪官们大肆卖官敛财、劣迹斑斑;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虽然早已察觉却保持沉默;一边是贪官们一手遮天、飞扬跋扈,一边是绝大多数干部丧失批评之声。正是这种“绝大多数干部的沉默”、“毫无责任感的沉默”,形成了贪官们腐败行为越演越烈的“黑色土壤”。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一边痛恨腐败,一边同流合污。他卖官收钱、我送钱升官,双方的心愿都达成了,参与了,不得不沉默;因为放血图的是升迁,告发了他,钱就打水漂了。二是他腐败他的,我过我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三是领导权力太大,怕以卵击石,遭受报复。四是眼下官场的大风气坏了,大家都装糊涂,我何必做“出头鸟”。五是大家都送钱了,我也送了;他们都沉默,我也沉默。六是曾经暗示过,试探性批评过,但不起作用,干脆就沉默了。干部对贪官的沉默,跟相当数量的干部或深或浅地卷入了“潜规则”有关。
羡腐心态比腐败更可怕
提起腐败,谁都恨它,谁都说它祸国殃民,不过,若是问一句:“假如你有权,你会不会腐败?”答案多是这样的:“我可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到那时,说不准我也成为腐败分子”,“大腐败不会搞,小腐败保不准,吃点、玩点、喝点、捞点算得了什么?”“周围的人都腐败,你能洁身自好?你还得随乡入俗”,“我自己主动索要也许不会,但人家送上门的我怎好拒绝?”……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见,腐败已成为许多人口头诛之,而内心求之的一种现象。
这是一种什么心态?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羡腐心态”,一种发自内心的对腐败的认同、嫉妒、羡慕和期盼。
腐败已是令人深恶痛绝的社会现象,执政的共产党最危险的敌人就是自身的腐败,而羡腐的心态比腐败本身更令每一个有良知、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忧虑、恐惧。何哉?一是有其普遍性。社会上持有这一心态的人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而是为数不少的人,很有群众“基础”。本来是一种邪恶,却成了一块“臭豆腐干”,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都想趋之、为之,无形之中为腐败提供了一种宽容、纵容的土壤。二是有其渗透性。权力的渗透力是无限的,腐败的渗透力也是无限的。即使那些社会地位卑微的从业人员,手中只要拥有哪怕微不足道的权力,一旦有机会、有可能,也会淋漓尽致地发挥羡腐“文化”的“功能”,使得腐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三是有其渐进性。“大腐败”是怎么发展而来的?诚如民俗云:“做贼就打偷菜起”,贪官往往是从“吃点、拿点、玩点”这类小腐败开始的,是一点一点累积起来的。尝到了“甜头”,又不会受惩罚,于是欲望和胆子便越来越大,只要有条件就会不择手段,一发不可收,终至不能自拔。
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人“患”上了这种可怕的“羡腐心态”?
腐败官风熏染。一定意义上说,官德引导民风,甚至决定民风。官员的言行举止、思想境界、道德情操,直接影响一个地方、一个单位风气的形成,是社会行为规范的风向标。如果官员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嘴上反腐,行为搞腐,那么他的治下官风必然不正,民风必然受到污染。
嫉妒心理使然。嫉妒心理人皆有之,周围的人包括同学、同乡、亲戚、好友,凡有点权当个官的,有的莫名其妙地“发”了起来,吃香的喝辣的,甚至“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整日地鞍前马后有人抬着、捧着;毛病有人掩着、护着;错误也有人担着、保着……人与人的差距就在于做官与不做官之间。于是,大众的嫉妒心理便渐渐萌生。
补偿心理作祟。对于普通百姓而言,收入有限,要办成一件事颇不容易,自己的利益时不时受到损害,在无奈、气愤的同时,谋求“报复”和“补偿”。
法不责众所致。时下腐败分子丛生,不再是鼠辈独行,而是一茬茬“前腐后继”,“出生率”高,而“死亡率”即被查处法办率却很低。各种腐败活动因“低风险、高收益”而日益猖獗。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引得许多人对贪腐“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不少人恨腐败,实际上是恨自己没有资格搞腐败。一旦他们有了资格,腐败起来比谁都厉害。曾经一度淡化了的官本位又盛行起来,其中最大的一个原因就是:有职有权以后,就有了腐败的资格。只要职权失去了腐败的条件,一定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意进入官场。
在媒体批评绝大多数干部“毫无责任感的沉默” ,形成了贪官们腐败行为越演越烈的“黑色土壤”,有的人批评领导干部“党性原则不强,不敢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放弃监督权,沉默纵容了贪官,助长了邪气”。实际上这些批评几乎是“正确的废话”。是他们不了解“官场风俗”和“一把手的智慧”,他们不了解沉默者沉默背后的恐惧。
县委书记是县级领导班子的“班长”,不但拥有对科局长的“生杀权”,而且拥有对“五大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相马权”(评价、推荐、任免建议权)。这些权力的行使主要靠书记的党性、公心、良心、自律和自觉。在没有具体精确的用权标准的情况下,一个腐败书记难免公权私用、好权滥用。如果书记对县委班子某成员“有看法”,其他领导和科局长就要看眼色行事,谁能不怕?
县委书记拥有给副书记、县委常委的“分工权”。县委副书记、县长负责政府工作的职能相对确定,其他副书记、常委管辖范围一般由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一个人说了算。书记如何给副书记、常委分工,习惯上属于县委书记的“自由裁量权”,没有严格的制度规定。一个腐败的县委书记完全可能善权恶用,他以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给自己“信得过的”成员委以重任;相反,“不听招呼的”的成员就要“坐冷板凳”了。
县委书记对县上的日常工作有“批示权、提议权、提名权、决定权、裁决权、否决权”,对所有的干部都有“指派权”。这些权力可以善用,也可以恶用。如果县委书记对你有了看法,随时可以找到机会“大鞋套小鞋”地整你,理由都是“工作需要”;甚至找个“举报信”批示“请有关部门查处”,当事人能不怕吗?
经济落后的县域缺少中央和省市级别的单位,地方社会资源、人财物流通主要渠道掌握在县乡机关单位手里,出路狭窄,只能依附于县乡机关单位。“体制内”干部职工批评领导,下级顶撞上级在本地肯定有生存危机,谁敢说“土皇帝”一个不字?
中央和省市机关所在地有较多的由上级“条条管理”的机关和企事单位。“条条”对“块块”有一定的制约力,省、市领导日常行政不得不考虑“左邻右舍的关系”,注意“方方面面的反映”。县级管理以“块块为主”,管理上是“独立王国”,缺乏平行的制约力量,客观上滋长了主要领导的“土皇帝”意识,工作作风蛮横霸道。
如果腐败的县委书记与腐败的上级市委书记或更大的官员“关系铁”县委书记可能依仗他在上级机关的“关系网”为所欲为,政治生态必然日益恶化。
在报纸上,我们经常看到什么“组织部门”、“政法部门”、“高速公路部门”、“交通部门”“金融部门”、“财税部门”、“城建部门”乃至“高校”都成了“腐败高发区”。在公众眼里,凡是“有权”和“有钱”的地方,就是腐败的“高发区”。而且“权”越大,“钱”越多,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
靠山的吃山,靠海的吃海;有官的就卖官,有钱的就捞钱。只要有机会,谁都可以捞一把。而且往往是大官大捞,小官小捞,有多大的权力,捞多大的油水。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地方成了“腐败高发区”?有人说是因为“周围绝大多数干部都保持了沉默”;也有人说是因为“法纪监督部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但实际上,责任不在同级,更不在下级,而在上级。正是由于一些上级领导的认识误差和疏于管理,才给腐败者提供了机会。
一种是把“好岗位”当做恩赐和施舍。一种是总想靠提高“一把手”的权力来保证上下的统一。把很多权力都集中到“一把手”的手里。他说让谁上谁就上,他说让谁下谁就下。这的确有助于集中统一,但把本来属于公众的权力交给某一个人,就必然会产生腐败。一种是把“查处率”看成是影响稳定的因素。在不少地方,不是群众举报谁就查处谁,也不是纪检和反贪部门怀疑谁就查处谁,而是当地的领导让你查谁就查谁。于是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不查,都是好官;一查,必有贪官。由此可见,我们现在缺乏的不仅是防腐的监督机制,更重要的是腐败责任追究机制。
对待腐败的态度上,有的人可能同时长着五种心态:一是痛恨腐败;二是羡慕腐败;三是利用腐败;四是纵容腐败;五是参与腐败。所以腐败才会有那么深厚的土壤=那么多的掩护、那么多的后继子者。腐败固然可恨,但羡慕、利用、纵容和参与腐败的基础不除,新的腐败就会不断滋生。
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弱、下级监督太难。这种监督制度的缺陷也是使“同级”和“下级”面对贪官选择沉默的原因。
群众反腐败的热情减退有三个原因:一是群众个体反腐败的成本太高,现实生活中有“好下场”的举报人不多,而逍遥法外的腐败者却不少;二是群众个体反腐败的力量太薄弱了,群众个体反腐败要面对的对手往往都是掌握各种资源优势的“腐败利益集团”,敌我双方力量对比太悬殊了;三是群众个体反腐败的成功率太低了,腐败者往往是处于“强势群体”之中,而反腐败的群众一般都是“弱势个体”。所以,反腐败是任重道远的事情。
现在有一种危险的信号:不少人对于腐败的认可程度和标准,已经滑到党纪国法所设定的底线之下。造成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局部政治生态的恶化。一些地方惩罚腐败不力,百姓信心逐渐暗淡,只得不断“调整心态”。一些人已经学会“宽容”和“区别对待”腐败行为,官员可以腐败,但不能贪得太多,起码贪了以后不要再祸害老百姓。
对于腐败这一社会毒瘤,老百姓的心理底线在不断降低,讲点良心、有点善心的腐败分子就能轻易地被百姓所接受。这种社会心理一旦逐步扩大甚至继续下滑,对国家法制和社会运行将产生巨大的破坏力。而要防止这种可怕的后果,就需要从源头上优化政治生态,如此,大众认定的腐败标准才能最终和法律标准相统一。
官倒民乐:越大越有快感
当一个小官倒台,小叫好;当一个大官倒台,大叫好。据说“大快人心”这个粉碎四人帮时流行过的词汇,近来再次流行。
经常是这样,昨天媒体还在热捧的,焦裕禄式的、诸葛亮式的好干部,今天突然就和⑶罔砹恕R歉婀俜侥切┬畔⑵浪倒僭本穹缑布捌湔孀ナ蹈傻哪谌荩∑ê⒚嵌蓟岢靶δ恪疤字伞薄�
对媒体不信任是个表层问题,实质是公众不相信“上面”,不相信控制媒体的权力。
媒体和权力说那个官员如何英明、廉洁,大家不信;可是,当媒体和权力宣布那个官员如何昏庸、腐败,大家都立马呼应,一边倒,几乎无保留地赞同制裁者。
其实,倒了台的那些官,也无数次地出演过制裁者的角色。在那个体制内,制裁者和被制裁者之间,并没有明显的界限。官员们谁好谁坏基本不算个凭据,他们是“没有最坏,只有更倒霉”。如果硬要找个规律性的东西,除了权力和影响力大小有别,别的还真不好确定。
只要罪名是“腐败”,大家都相信;只要看到官员倒霉,大家都快乐。如果倒台的是个大官,那快感就可能到达高潮。
是因为少了一个贪官高兴吗?还不是。大家懂得这个道理:揪出一个贪官,并不等于少了一个贪官,腐败总量和贪官总量并没有减少。体制会源源不断地输入“腐败新血液”,公仆们自会“前腐后继”,贪官倒台形成的空缺自有后来人及时填补。
问题复杂了。公众不信宣传,却能当即断定说官员腐败的都不是假话;他们并非“上云亦云”,他们也不信司法公正,却坚信官员不会有冤情;他们还懂得制度不变则腐败不减的道理。。。。。。。这样,中国公众的快感就似乎很值得怀疑,这快感很像“无哩头”,欠缺理性,没有正义感,也不讲怀疑精神和内在逻辑。
真的?非也。说破其中奥秘吧:中国公众之所以坚信官员有罪并产生快感,基于这样的判断,即“无官不腐”。至于“腐败分子是极少数”这样的命题,对公众毫无影响力。公众“非理性”地“坚持无官不腐的观念不动摇”,这不怪他们。这原因我说过的,“贿赂才是硬道理”已经成为“发展战略”的核心环节,成为中国公众的生活常识,而这是他们无奈中被动接受的,平民谁都不会贱兮兮地主动创造这种“贿赂生存环境”。责任,当然不在他们身上。
他倒台,我高兴,就因为他是个官,就因为他是个大官。别的理由,一个也没有。就这一条理由就足够了--因为没有好东西,都不是好东西,够大的更不是好东西。
不相信,表现为坚决信;对官员全不信,表现为对部分官员信。中国的问题总是特色和另类,专家学者们总是摸不着门、找不到北,情有可原。要是我处在管辖大群官员的位置上,面对公众这快活劲儿,听着“坚决支持”的赞扬声,我怎么也高兴不起来,愁死我了。不明白,才傻乐呵。
很危险。可以设想,把陈二先生的名字,换成张三、李四、王五、周六,他爹的还不都一个熊样么!在老子的大名前加个“腐败分子”字样,这群忘八蛋刁民照样掌声如雷嗷嗷乱叫!
官场险恶。掌权多年,给人好处无数,培植心腹无数,一旦失去主动被人卡住脖子,霎时间树倒猢狲散,落井下石者纷沓而来,连个敢迎着封堵说几句好话的人都看不到。唉,谁他爹的能一直三头六臂宝刀不老,有谁能始终如一呼风唤雨,又有谁能时时刻刻滴水不漏万无一失呢?俺们在俺们坚守的这个体制内,谁都不安全!不安全到朝不保夕!呜呼,咱们这狗日的旧体制,真是害死人啊!
任何腐败分子倒台都无损我的利益,所以我支持任何腐败分子倒台,这个态度按正式的标准衡量,政治上还算正确。说实在的,任何官员倒台都无损我的利益,所以我对任何官员的倒台都抱无所谓的态度。我敢说,这话能代表广大人群的心态。这态度、观点,或许就让一些官员不舒服了,不过,这是真的,你觉得别扭才无所谓。
在所有官员产生、上升的过程中,在所有官员发动决策、举措时,从来不曾掺杂过我的一丝意愿。
腐败让整个社会都有一种犯罪的氛围,在人们心目中造成一种消极的价值观,使人认为这就是实现自己权利的方式。
中国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贪官?原来因为有数量庞大的贪民做他们的坚强后盾,抓走一个贪官,提拔一个贪民,他又必然成为一个新的贪官,其差别只是贪污的胆量和大小而已。很多人反贪官,与其说他们痛恨贪污,不如说他们嫉妒贪官,不满自己没有贪到那么多,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
很多人说,中国要发展只有彻底治理贪官。我以前也这样认为,可是来自阿根廷的报道改变了人们的看法。阿根廷是一个官员贪污腐败严重的国家,可是阿根廷却有良好的民主体制,有自由的新闻报道,可是阿根廷仍然有那么多贪官,仍然无法解决贪污腐败问题。由此可见,民主体制和新闻自由,并不能解决贪官问题。不管是中国还是阿根廷,出现大量贪官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体制,而是由于存在人数众多的贪民(这也许是民族性吧)。贪官和贪民是鱼水关系,贪官是从贪民土壤中滋生出来的腐败花朵,每个贪民都是贪官的天然后备军,他们前赴后继,永无止境。
在人们的是非观念中,出现“以其所掌握的权力和所受贿的数额综合评价”的贪官评判标准,小官少贪污一些,大官则可以多贪污一些。如果贪污的数额与其掌握的权力分量不相称,就可以算得上“比较清廉”。这种“贪官廉洁论”的产生,其实是部分公众患了“厌贪脱敏症”的体现。一种对贪官表示“同情”和“宽容”的论调逐渐多了起来。比如,认为比同级别官员贪得少的贪官,“还算是百里挑一的好干部”;认为将部分受贿款用于扶贫的贪官,就是“另类为民的清官”。
这种对贪官的“同情”和“宽容”的论调,实际上反映了不少公众对廉政的期望值越来越低,对贪官的容忍度越来越高。换言之,对于某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