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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看水浒-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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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三个民营企业家都没有得到善终,郑屠有欺男霸女之嫌疑而被鲁达三拳打死;西门庆谋色害命被武松杀掉;卢俊义被诬通贼后不得已上了梁山,最后和宋江等人一起受招安,征辽、平田虎、王庆、方腊后终免不了兔死狗烹的下场,被权臣们用毒酒毒死。
  三人善恶不一,其人品道德有云泥之别,普通人读到郑屠和西门大官人被打死时,觉得痛快;读到卢俊义被害时,免不了因英雄末路而伤心。但仔细比较三人的命运,便会有一个饶有趣味的疑问,为什么无论是为恶还是为善,这些商业界的成功人士都逃脱不了家破人亡的结局?
  在皇权社会里,世俗权力高于一切,没有现代的立法、行政、司法三分,民间对官府权力使用很难进行监督,官府的种种行为也很难公开公正。那么在这种社会环境下,商业的繁荣只是畸形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可能有自由、宽松、法治化的环境。私营者的成功与其说依赖个人的能力与机遇、法律对财产和经营活动的保护,还不如说更依赖于和官府的关系以及心狠手黑、大胆奸滑。“灭门的府尹,破家的县令”,公共权力的无限膨胀可以通吃一切,自然包括左右民营企业家的活动,经营活动往往并非按照成文的游戏规则运行,而是按照诸如“无商不奸、”官商结合“的潜规则运行。要么你就依靠官府横行霸道,免不了被武松这样的人自我执法干掉,要么不亲近官府而被剥夺财产最后走投无路。 ”为富不仁“和”为仁不富“的怪圈在《水浒》的世界中,就已经存在。
  先说郑屠,这个出身卑微而能把企业做强做大成为渭州肉类加工销售公司老总的企业家,走到这一步委实不易。可毕竟是穷人乍富,没有西门庆那样对女人的体贴,更没有赵员外的大度,而是被人指控借势欺人,要吃“霸王鸡”。看金翠莲的哭诉:“此间有个财主,叫做镇关西郑大官人,因见奴家,便使强媒硬保,要奴做妾。谁想写了三千贯文书,虚钱实契,要了奴家身体。未及三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厉害,将奴赶打出来,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钱三千贯。”
  依翠莲之说,这郑屠实在太坏,先用白条占了人家的身子,大老婆将二奶赶出来后,又要讨回三千贯钱。在那时身体是可以明码标价地出卖,因此郑屠买翠莲不算违法。双方之间起争执,也只能算民事纠纷。而翠莲单方的诉说是否是事实,也待调查。不排除这种可能,即翠莲为葬母借贷了郑屠三千贯(就如阎婆惜卖身于宋江一样),后翠莲脱离郑家,郑屠追债。这起纠纷里牵扯两个关键问题。一、郑屠是否真的是“虚钱实契?”二、翠莲脱离郑家是否真是郑家的过错?当时虽然没有专门的民事法庭,但行政、司法合一,道理上仍然可以向官府寻求救济,而且官府调查取证从技术上说并不困难。但是因为当时的司法黑暗的现状(水浒牵扯的十数件案子无一个案子是秉公而断),金氏父女两个异乡人在当地状告著名的企业家、纳税大户,不但要花费一笔不小的司法成本。而且胜算的把握微乎其微,那么作为一个小老百姓,金老头选择忍气吞声,卖唱还钱是明智也是成本最小的办法。
  问题是为什么鲁达一听翠莲的叙说,就根本不做调查就深信不疑?一是因为鲁达暴烈急躁的性格。二是因为不公平的社会现实以及从上到下已然废弛的官方制度,让民意有种想当然的模式:强者和弱者争端,肯定是强者无理,官方也肯定偏向强者。社会不公使一般人相信巨额财富肯定来路不正,“仇富”是普遍的民间心理,鲁达不调查便从金家父女之说。三是郑屠这个暴发户挑战了旧的既得利益者鲁达的尊严。
  鲁达恨郑屠,固然是因为他认定郑屠仗势欺压金氏,但更由于他认为郑屠自称“镇关西”,“俺只道那个郑大官人,却原来是杀猪的郑屠!这个腌脏奴才,投托着俺小种经略相公门下做个肉铺户,却原来这等欺负人!”在打郑屠之前,也历数了郑屠这种“僭越”的罪过:“洒家始投老种经略相公,做到关西五路廉访使,也不枉了叫做镇关西!你是个卖肉的操刀屠夫,狗一般的人,也叫镇关西!”——鲁达的这番话,隐含着中国历代统治者对商业和商人的看法,可利用商人生财,可收商人的赋税,但坚决要堵住商人因经济实力高涨而要求政治权利的欲望,从而动摇以农立国,以儒治国的根本。宋代对商人比明代还好点,明洪武命令商人再富有都不能穿绸缎。——名号和衣着是社会地位最明显的符号象征。中国历代的官民关系就是再小的官也是代表官府管理统治百姓的,其尊严不可被挑战;再富的民也是被管理的。这种政治形态决定着做官的尤其是做小官的最难忍受的就是老百姓比他富,比他过得好。比如一个派出所长看到三年前刚从劳教所里出来的小混混,突然开着宝马,住着豪宅,他会怎么想?那么对于富了以后的百姓而言,由于缺乏安全感,必须依附官府。由于渭州和延安是防备西夏的前线,因此当地的军事首长比内地更重要,郑屠投托的是小种经略相公。
  如果不是郑屠自称“镇关西”,鲁达即使想替金家父女出头,大约只会去质问郑屠,对于官家人鲁达,郑屠采取的态度也大约是息事宁人,最后可能会免掉三千贯钱,让翠莲回东京。可“镇关西”的称号冒犯了官威,鲁达根本不问青红皂白,想方设法激怒了郑屠,然后三拳送他见阎王。
  可惜呀郑屠,要是生在今天,卖肉凭什么低人一等,不能称“镇关西”?堂堂最高学府国子监毕业、有功名的儒生不是也在离渭州不远的长安县卖肉吗?
  西门庆比起郑屠,出身也好不了多少。“原来只是阳谷县一个破落户财主,就县前开着个生药铺,从小也是一个奸诈的人,使得些好拳棒。近来暴发迹,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钱过事,排陷官吏,因此,满县人都让他些个。”王婆向潘金莲隆重推荐这位年轻英俊温柔的企业家时如此说的:“这个大官人,是这本县的一个财主,知县相公也和他来往,叫做西门大官人。万万贯家财,开着生药铺在县前。”显然这位医药公司的老总比前面那位肉类公司的老总和官府的关系更亲密。对官员郑屠只是攀附,西门庆是深交。(《金瓶梅》中的西门庆神通更广大,所以是纵欲而死非武二杀死)。“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钱过事,排陷官吏”说明西门大官人对地方政治的影响力,几乎可以做当地的“地下组织部长”了。在没有制度化的保障下,企业家通过金钱左右地方行政,从而为自己撑起保护伞是买卖人的本能。正因为他和官府这种水乳交融的关系,他敢于和潘金莲用毒药杀死武大。——这武大也非平常人,他兄弟武二那是阳谷县的都头,好歹在当地也算个人物。武松从何九那里拿到兄长被毒死的“物证”——骨殖,又有何九验尸前被西门庆贿赂、郓哥有关西门庆和潘金莲通奸的证言,无论如何西门庆有重大杀人嫌疑,可知县至少可以立案侦查此事,然而他为西门庆开脱:“武松,你也是本县都头,不省晓得法度?……你不可造次,须要自己寻思,当行则行。”西门庆得知后,给官吏们塞了银两,县令和狱吏更是站到西门庆一边,而且以堂皇的理由来搪塞。最后武松一气自我执法,杀了潘金莲、西门庆为兄长报仇。
  有意思的是西门、潘被杀后,县官又反过来为武松开脱。“念武松那厮,是个有义的汉子,把这人们的招状,从新做过,改做‘武松因祭献亡兄武大,有嫂不容祭祀,因而相争,妇人将灵床推倒。救护亡兄神主,与嫂斗殴,一时杀死。此后西门庆因与本妇通奸,前来强护,因而斗殴,互相不服,扭打至狮子桥便,以至斗杀身死。’”前一阶段西门庆有重大嫌疑而不立案,此时武松明明是故意杀人而被开脱为过失杀人。国家法度在官员面前真得成了任意揉捏的泥团。此时,县官与西门庆的交情哪里去了?为什么要维护武松?县官此时念武松为他护送礼物上京的功劳,当初为什么就没有想到?有钱人和官家从来只有利益联盟,西门庆在世时给他银子,而且西门庆在当地有影响,他自然要维护西门庆。现在西门庆死了,树倒猢狲散,剩下孤儿寡母,再维护他有甚用!何况打虎英雄武松众人景仰,武大的遭遇众人同情,此时县官考虑的是所谓的“民意”,这民意对自己是有好处的。——在这官员眼里,没有国家法度,只有个人得失。
  和郑屠、西门庆相比,卢俊义算是个好汉子。不但富甲一方,而且为人仁义,可他不得不落草为寇。宋江、吴用为了骗他上梁山,用了种种计策。等被擒获到了梁山后,首先慷慨激昂:“卢某昔日在家,实无死法,卢某今日到此,并无生望。要杀便杀,何得相戏!”当宋江邀他入伙时,遭到他严辞拒绝:“卢某一身无罪,薄有家私。生为大宋人,死为大宋鬼。”好一个大宋的忠臣义民。可就是这样的忠臣义民,被官府逼迫成大宋的敌人。管家李固和卢俊义妻子通奸,为霸占家产诬蔑他坐了梁山第二把交椅,身为大名府的军政首长为什么这样容易相信?首先是卢俊义家产万贯又没有犯罪,没有必要上梁山。其次即使真的落草怎么会傻乎乎再回北京自投罗网呢?梁中书完全可以调查,怎能凭一面之词定卢俊义的罪,而卢俊义无任何申辩机会和救济渠道。
  除了官府的逆向淘汰昏庸之士身居高位外,可能还有这几个原因。
  一是平时卢俊义眼高气傲,身为河北三绝的卢大员外,声名远播又待人仁义,根本不把地方官梁中书放在眼里,不去请安不去送礼,梁中书早就对他不满。
  二是梁中书觊觎他家的巨额财产,除了李固等人为陷害卢俊义奉上的重礼外,一旦卢家财产转到李固名下,便成了梁中书的银库,可任意取用。
  三是与松王朝这样的专制政权的神经过敏,将一切人视为敌人的沉疴有关。专制的政体因为不自信,只相信奴才,稍微有风骨有能力的人都会被视为潜在的敌人。——卢俊义符合这个标准。
  把多数人视为敌人的政权,多数人必然会成为它的敌人。
  卢俊义比起为富不仁的郑屠、西门庆而言,真是个民营企业家的楷模,可照样不容于大宋朝。
  其实,在那个时代,民营企业家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当西门庆,要么当卢俊义。而这两种选择都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
  告发宋江题写反诗的黄文炳也许不是个好人,但他是一位忠臣。一个为大宋王朝尽忠的人却得不到他所效忠的政府保护,全家被灭门。这是黄文炳的悲剧,也是大宋王朝的悲剧,尽心尽力忠于王事之臣没有保障,这个王朝的命运就可想而知。
  《水浒》所描写的大宋王朝,其所属官吏大致上有四种:第一种如林冲那样“朴忠”之人。能力超群,为人忠厚,行事端正,勤勉于王事。但这种出污泥而不染的职业军官,为那个朝廷、那个官场所不容,只能雪夜上梁山。
  第二种如宋江这样的能吏。依然是能力超群,又长于权谋。但看到了王朝的种种弊病和未来的命运。替朝廷打工完全是为了自己有机会寻租,自己利用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广交黑白两道人士,为自己早找退路。对王朝而言,这些人早就“身在曹营心在汉”,对王朝的律法都是敷衍了事,毫无内心的尊重与敬畏,甚至与“反贼”们暗通款曲,如果他们反戈一击,杀伤力最大。
  第三种如蔡九、高廉这样占据要津的官吏。他们大多无能无德,惟一会做的事情是奉承巴结上宪,欺压敲诈百姓与下属。他们惹起了沸腾的民怨,他们为王朝制造种种仇恨。但由于他们大多“根正苗红”,在朝廷有强大的靠山,他们的贪污腐败行为只要玩得巧妙,大多不会给他们带来处分,甚至会青云直上。这类官员和林冲等类官员是天生的敌人,他们必须将林冲这样的“干净”官员排挤掉,才能为所欲为。和宋江这类官员既有共同利益,又有种种矛盾。他们是互相利用的关系。蔡九这样的官需要宋江这样的吏办事,宋江这样的吏需要借重蔡九等官员的权势。但由于宋江等小吏有能力无靠山,只能为混蛋官员屈身做吏,因此内心是十分瞧不起和反感蔡九这些昏官的,因此有机会就会哄骗、利用他们。蔡九们让皇帝做“冤大头”,宋江们就让蔡九们做“冤大头。”
  第四种官员就如黄文炳。他们寒窗苦读出身,有学识也有能力,在官场这个大酱缸中,为了找到晋身之道,一方面勤恳地为朝廷办事,另一方面牺牲自己的自尊,扭曲自己的人格,让自己的品行污染得和官场一种颜色。因此对百姓而言他是坏蛋,对朝廷而言却是忠臣。由于没有蔡太师这样的父亲,高太尉这样的兄长。在官场他们有先天的不足,只能厚颜去攀附蔡太师这样的大树。但这种攀附来的关系是不牢靠的,大官们也只是利用他们办事,未必把他们看成嫡系。而一般百姓和有良心的官员却不齿其为人,不愿和他们为伍。这样的官员是属“蝙蝠”的,上庙堂无门,下江湖无路。因此我觉得,像黄文炳这样的官员很可怜。
  黄文炳是一个在闲通判。在宋代,通判是知州的副官,大概相当于副州长这个级别,算个中级官员。但在帝制时代,主官和副官的级别只差一点,权力却有天壤之别。做通判的大多是科举出身,通过任通判处理各种公务的历炼,然后一步步升为主官。苏东坡中进士后,开始做过数任通判,后来熬到知州。黄文炳怎样被罢免实缺,赋闲在家,书中未做交代。但我想不外乎这几个原因:一是因为贪污受贿,在帝制时代,“千里做官只为财”,因贪污事发一般是因为政治斗争,这点成为政敌攻击的“阿喀琉斯足跟”。其二是办事不利得罪上司,被整下来了。第三是和同事关系太差,得罪的人太多,无法容身。但根本原因是没有硬靠山,如有蔡京、高俅那样的靠山,贪墨就不是毛病了,上司也不敢整他,出了事故平调到异地做官就行了,同事们更奈何他不得。
  罢官回家的黄文炳只能住在无为军这样的“野去处”,而不是在通省大衢,哥哥也只是个土财主。过江去探望蔡九,因为蔡九家摆公宴而不敢进去,可知他根本进不了蔡九这些“公子党”的圈子。作为这样一个寒窗苦读出身,混了一官半职又被罢官的人,想走关系投门子起复,重新做官,应算是一种合理的期望。他总归是想在大宋王朝的体制内寻求一条出路,而不是像宋江等那样,暗中勾连梁山强寇,做好造反的准备。如果宋江都敢自夸“忠义”,黄文炳更是“愚忠”了。至于书中说他,“这人虽读经书,确是阿谀谄佞之徒,心地匾窄,只是嫉贤妒能,胜如己者害之,不如己者弄之,专在乡里害人。”这是施耐庵的道德评价,和是否忠于王朝的“大节”没有必然联系。历史上长于待人接物,仗义疏财的奸臣不乏其人。
  看到宋江题写的诗词,一般的混蛋看不明白,而看得明白的人往往不在意,谁骂朝廷的娘,没准他还附和。可黄文炳希望起复的欲望太强烈,便抄下来去蔡九那里邀功。——看他向酒保借笔墨纸张抄写,又问清楚题诗的人模样,再吩咐酒保不要将墙壁上的诗词刮掉,以免证据灭失。——如此有条不紊,可见真是个能干的官员。
  在府衙听到蔡九叙述父亲蔡京信中所说的京城童谣和异常天象,他立即想到“耗国因家木,刀兵点水工”和题写反诗的“郓城宋江”是一人,两条不相干的证据一对照,便发现了重大问题。是何等的具有斗争经验和警惕性。时时刻刻观察舆情,时时刻刻警惕民间对朝廷不满的迹象。这样的官员,大宋太少了,有这么一个还赋闲在家,像蔡九那样的傻蛋,却起居八座,开府建牙。
  宋江装疯卖傻,被黄文炳识破。
  吴用等人伪造蔡京的假书信,亦被他识破。
  他又建议蔡九将宋江、戴宗斩首于市,早除后患。
  这种政治敏锐性,这种细致清醒而又当机立断的办事风格,显示他是宋代文官制度培养出来十分合格的官员。作为王朝培养的官员,看到不寻常的舆情而熟视无睹,面对犯罪的破绽而不能识破,才是最大的失职。
  对宋江而言,因题写反诗而被关进死囚牢,是因言获罪,是不折不扣的文字狱。
  对黄文炳而言,朝廷既然将题写反诗视为“谋反”、“犯罪”,他及时侦破是为人臣的本份。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宋江、戴宗不被晁盖劫走而是顺利斩首,上报到朝廷,第一功臣肯定是蔡九,黄文炳顶多分一瓢羹。黄文炳依然得不到他应该得到的。
  黄文炳在具体事务面前通达敏捷,但他只有小聪明,不具备大智慧。他没有看到他满怀希望的大宋王朝已是外强中干,身体各个器官已经失灵。宋江等官吏,甚至包括宿太尉这样的大官比他看得更远,对强盗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方便,根本不对朝廷抱太大的希望,口说“忠诚”,内怀小九九,反而两面讨好。因此黄文炳没想到堂堂的江州府官兵,在梁山贼寇面前不堪一击;更没想到蔡九办事会犯那样的低级错误,斩首私通梁山强寇的要犯,竟然事前不清场,不关闭城门,让梁山人回娘家似的从容进来劫法场;对法场一旦被劫的应急预案也不做,让劫了法场的人全身而退;对于黄文炳如此重要的举报人,也不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如果蔡九那个位置换上黄文炳去坐,这一切可能都不会发生。——黄文炳落入宋江之手后,也许在痛骂蔡九:“竖子不足与谋!”
  黄文炳的哥哥黄文烨是个大善人,他对弟弟的作为很担忧,骂他说:“又做这等短命促掐的事!与你无干,何故定要害他?倘若有天理之时,报应只在眼前,却不是反遭其祸!”作为官员的黄文炳,主动揭发侦破宋江题写反诗、通贼的种种行为,却被“大善人”视为“害人”;蔡九、慕容这样的昏庸之官,位置却坐得很稳;而宋江、朱仝这样的官吏,为强盗通风报信、甚至私放盗贼的人却被民间尊为“义士”。大宋王朝在老百姓心中,形象何等的不堪!
  宋江对黄文炳的报复是那样的残酷、那样的没有人性。害宋江的是大宋王朝,黄文炳只是大宋王朝这条大船上的一个螺丝钉,可宋江杀掉了黄文炳一家四五十号人,放火烧了人家的房子。当张顺把黄文炳抓到宋江面前时,黄文炳倒还是显出一个读书人的气节,说了句:“小人已知过失,只求早死!”他知道自己的过失恐怕不仅仅是多管朝廷的“闲事”吧,也许是后悔没看出自己所依靠的知府是那样无能,自己效忠的朝廷是那样的虚弱。对黄文炳这样忠于自己朝廷的能人,在西方也许会获得敌人的尊重。可宋江自称“忠于朝廷”的人却如此痛恨真正的忠臣。让李逵用尖刀,割黄文炳的肉,一点点在炭火上烧烤着下酒,将黄文炳的心肝做了醒酒汤。可在梁山后期,宋江俘虏了大奸臣高俅,反而对其待若贵宾。
  如此看来,黄文炳是真小人,宋江是伪君子。真小人比伪君子可爱。
  黄文炳最大的错误在于他太把朝廷当回事,太相信朝廷的能力。黄文炳之死的警示意义在于:为朝廷做事太认真不行,弄不好引火烧身,朝廷可不会真心保护你,蔡九这样的大官一有风吹草动早就跑得远远的,黄文炳死后,顶多让大宋王朝表彰一下,追封为某府知府而已,可老百姓却一点也不会同情你。所以呀,办朝廷的事,能糊弄就糊弄。
  小时候,我做中医的父亲希望我继承衣钵,长大后能悬壶济世,可惜少年时心事拿云,觉得当个医生没意思,自己长大后应该出去干一番大事业。父亲用最朴实的道理教导我:“有一门技术哪个朝代都不会吃亏,不要玩什么文字,那样容易惹火烧身。”可惜年少的我总觉得父亲保守、短视,而今回头一想,最朴素的话包含的总是最真实的人生感悟。
  读《水浒》,更深地感觉到父亲那种价值观可能在中国人中很有代表性。虽然“手艺人”一向不被儒生看得起,但一门薄技,往往使人在世间不至于饿殍,甚至还可以飞黄腾达;而自以为有安邦定国之才,能攻城掠地,燕然勒石,却常常死无葬身之地。
  高俅是看水浒的人很不屑的一个浪荡子、帮闲出身的高官。他踢得一脚好“蹴鞠”,用现在话来说,是国家著名的球星。那时候没有甲A联赛,足球运动员也不像现在这样日进斗金。蹴鞠就是纯粹的玩,上升不到国家荣誉、民族尊严这个高度。——真正强盛的国家不靠这些玩意儿赢得别人的尊重。
  《水浒》中,玩家在综合素质方面能和高俅比拚的,恐怕只有浪子燕青。这高俅,“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玩耍,亦胡乱学诗词赋;若论仁义礼智,信行忠良,却是不会。”会唱歌会写点诗赋,就已经具备做一个高级官员的全面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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