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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精灵-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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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精灵》
作者:永夜
正文
初到贵宝地 序
                  绵延万里,起伏万千的群山簇拥中,拔起两座孤峰笔削的耸云险峰,松林花草满山,盛暑一到,两山立即变得雾雨腾腾,偶有霞光从中射出,当地人称之为轻云山,两山山口挤压处,长年呼啸冷冽的山风,发出震耳欲聋的狂暴吼叫,如万兽奔腾,惊涛裂岸,骇人心惊。轻云山之下有一条由南至北蜿蜒而上的小路,幽静而纤长。小路两边是一片大片的竹林充满着盎然的绿意。这条小路直通轻云山山顶。轻云山的得名应该多为轻云宗而来。轻云山上最险最恶的过云峰,此时正有一名年轻人站在这里傻笑。在这里要说明一下,就好比长了翅膀的不一是天使,有可能是鸟人一样,站在荒无人烟的山峰上傻笑的不一是神经病,有可能是高手。说出去大家也许不会相信,这个正在傻笑的年轻人,正是当今江湖十大年轻高手之一的御尘风御大侠,不过他更喜欢别人叫他御老板——原因无它,一般武林高手到了一定的境界都想攀上更高的境界,而我们的御尘风大侠则另辟了蹊径,利用江湖上的名号开了个镖局,可以说是日进斗金。这得从他小时候说起了。再小的习武奇才,也有当菜鸟的时候。御尘风被师傅领进门的时候,由于他的师傅看出了这个小屁孩一身的所谓清奇骨骼,是个练武的奇才,所以对他特别的照顾。吃饭的时候人家吃小碗他吃大碗,分猪肉的时候他分猪腿人家分猪屁股,甚至连睡觉的时候,他的床占的地方都要比别人大三分。这就直接引起别人的不满了。虽然说御尘风是个习武奇才,但是年纪毕竟幼小,那些比他早入门几年的师兄要欺负他可是手到擒来的事情。很自然的,师傅越宠他,人家欺负他就越狠,这也别怪御尘风太菜,实在是他年纪太小——一个不满十岁的小屁股去和那些几十岁的老油条干架,那不输才有鬼了。一直到有一天,大师兄也不知道是看不过去,还是打着其他主意,他非常友好的跟御尘风建议,只要你每个月把你的零花钱分给我一半,我就帮你干他们。要知道,作为一个奇才,御尘风的零花钱都比师兄弟们多。而这个大师兄也直接导致了御尘风人生观的扭曲。我们要说的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御尘风大侠在那个夜晚身揣几十两银子去跟敌人决斗,那时候他武功其实已经达到了一流水准,可惜习惯所致,身上总还是要揣上那么点银子才觉得心安。在决斗的第二天,江湖上就传出了御尘风败北的消息,而且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的对手则是宣称御尘风已经被他打落了峡谷,尸首已经摔的粉碎。其实只有御尘风自己才知道怎么回事——在一个风雨交加的晚上,揣着一大包金属到处走,闪电若是不对准了他劈,那才真的有鬼了。              
初到贵宝地 一 龙王的玩具
                  横穿坎纳斯南部大陆的堪底斯山脉横断线中,有一个并不太强大的森林精灵部落。事实上,这片大陆被强势的人类和东边的强悍兽人统治着,地处东部的精灵部落很少有过于强大的。这是一个标准的内陆精灵村落,有着堪底斯山脉这座天然的屏障作为守护。精灵,在作为这片大陆上最古老的种族被记载进暴风海岸矗立的诸神丰碑的时候,人类还仅仅只是知道石头比果子硬,可以用来敲开果壳的工具而已。那时候,凡是在堪纳斯大陆上的森林中,到处都能够见到她们美丽的身影。而随着时间不断的推移,其他的生命早就已经开始跟精灵并驾齐驱,甚至超越了他们——除了如今最强大的精灵王国虽然矗立在大陆西部的埃鲁登原野之外,一些小精灵部落却饱受骚扰。堪底斯山脉之下的月景森林精灵村落就是其中之一。曾经在这片土地上,有这精灵王和巨龙之间的盟约,黄金巨龙们世代居住在堪底斯山脉距离月景森林最近的龙牙山上。有了这些强悍而让人生畏的生物保护则着他们,精灵的生活平淡而幸福。不过,这已经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如今的龙牙山没有巨龙,有的只是那些荒废的龙穴。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为数众多的巨龙一起离开龙穴,世到如今,这还一直是一个谜。也许……居住在堪底斯山脉中的两个变态可以解释这个问题,在这里,每天都会上演一场激烈的人龙大战——别误会,这个人可不是什么屠龙者。“你为什么喜欢钱?你要这么多钱来做什么?仅仅是趴在上面睡觉吗?你不觉得太可惜了吗?”其中之一,正是我们的主角御尘风,他此时正耐心的开导一只身体庞大,脑袋朝下趴在金币堆上的黄金巨龙:“你把这些金币给,我会给你换来好吃的,怎么样?你可以交给我,我会让它们成倍增长,你觉得这个提议如何?”黄金巨龙打了个饱嗝,没有理他。“好吧!你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你要是再趴在我的黄金上不动地方的话,我就把你的翅膀割下来蒙在你的嘴上,把你的尾巴砍断塞进你的小菊花!”御尘风怒了。“我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好言相劝了,你可别敬酒不吃吃罚酒!”巨龙又打了个饱嗝,巨大的脑袋朝着金币堆里一插,好像什么也没有听到。面对肥蜥蜴的藐视,御尘风在金币堆里乱翻一气之后找出了一柄镶满了宝石的宝剑,大吼一声就扑了出去。“嘭”一声巨响之后,御老板又一次被打飞了出去。其实只要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在这个山洞里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人形窟窿。没错,这就是御尘风在努力争夺财宝所有权的时候,跟眼前的这一只黄金巨龙战斗而留下的。“放弃吧,你这已经是第三百六十七次的失败了。”巨龙抬起了脑袋摇了几摇:“你知道一般我怎么对付入侵我龙穴的人吗?我一般让他们选择——三成熟,或者全熟,怎么样,你是不是还想加点黑胡椒?这是我个人的爱好,如果你不喜欢,我一般是不会勉强你的。”御尘风从墙上掉下来,吧唧一声摔到了金币堆里。天啊,还有什么事情比这更残忍的吗?他从金币堆里爬出来,手里握着一把金币愤怒的冲着面前金黄色的蜥蜴挥舞了一下拳头之后,一瘸一拐的走出了山洞,第三百六十七次放弃了财产争夺所有权。现在御尘风整天掏空了脑袋在想怎么跟这个该死的蜥蜴做斗争。这个洞穴明明是自己先发现的,可他想了将近一年,也没有想通为什么当自己醒来的时候,面前会有一只能够说话的大蜥蜴,并且还用非常正经的语气告诉自己,它是一条高贵的黄金巨龙,现在自己正处在它的领土范围之内,识相的就赶快离开。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刚刚清醒过来的御尘风立刻指正了这只蜥蜴的错误认知,所谓的龙应该是长的,总的来说跟肥香肠一样,接着威胁这只长了翅膀的肥蜥蜴,表明了洞穴的所有权——这也是山洞内墙壁上第一个人形坑洞的来历。再又一次击退了御尘风之后,黄金巨龙昂起了巨大的龙头,咧嘴笑了。其实很多人都有一个误解,在龙族漫长的生命中,并不像那些没有大脑的游吟诗人说的总是睡觉,它们也有自己的爱好和运动。比如这一只叫做威尔的黄金巨龙——现任的黄金巨龙龙王,目前最大的爱好就是跟御尘风争夺洞穴。这个对金币有着跟龙族一样狂热的男人,来到这里已经一年多了。说起来也怪,一般来到龙穴的家伙,不是做梦想要成为屠龙勇士的,就是觊觎龙穴的财宝。在威尔漫长的生命里,并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人。在他做上黄金龙王的前几千年中,挥舞着武器或者是偷偷摸摸的闯入他的龙穴的人起码有上百个,对于这样的人,要不然就是口龙息烤熟嚼吧嚼吧当零食吃了,就是一尾巴抽出龙穴去。黄金巨龙一族的祖先与精灵王曾经有过契约,黄金巨龙必须守护着精灵不受侵犯。但是这样的生活也未免太过无聊。大部分黄金巨龙早就离开了横断山脉,而威尔作为龙王,却不得不无奈的坚守着巨龙们最后的尊严。说实在的,这样的日子非常无聊。你说怎么没有屠龙勇士,或是来抢巨龙财宝的英雄出现?非常抱歉,自打威尔有一次对一个前来屠龙的团队下手稍微重了那么一点,导致了十名伟大的英雄终身残废,其中三名还因此失去了传宗接代的功能之后,这种事情就再也没有人敢来做了。威尔甚至一度无聊到将自己龙穴的金币搬到了洞穴的入口出,妄图吸引几个不要命的家伙过来。不知道是这里太过荒芜,还是是黄金巨龙的威名太盛,即便是有意的将金币扔到龙穴下的山崖边上,威尔想要引诱几个盗宝者跟屠龙者的计谋也没有成功。一直到御尘风的路过,威尔才算找到了新玩具。那一天早上,威尔照常起来将自己洞穴的金币搬出去晒太阳,它除了睡觉之外,最近几千年来最大的消遣就在与此。巨龙其实是很爱干净的一种生物,在洞穴中金币容易发霉,所以威尔每天都会把它们搬出去晒晒太阳,然后再搬进来。再第一次搬出了一堆金币之后,威尔回到洞穴中再搬第二次出去的时候,意外而且惊喜的发现第一堆金币竟然不翼而飞!感谢神,小偷终于出现了。威尔热泪盈眶的对着龙神祷告,自己几千年来的期望终于实现了。它左顾右盼寻找了一番之后,终于找到了御尘风。在这之前,威尔还从来没有遇到在自己面前牛过的人类,御尘风大言不惭的要抢劫金币让他惊讶不已。“人类,你难道不知道我是一只龙吗?”威尔特别挺了挺自己的胸膛,御尘风手里当时就一把随身的小剑,本来想着一剑刺能把它戳个透骨爆胎,谁知道手里小剑刚刚接触到这个巨型蜥蜴的时候,就断成了几截。既然御尘风先动了手,威尔当然也不跟他客气了。御尘风还记得,那是他第一次见到会喷火球的蜥蜴——而且火球威力极大。若不是正好遇到了威尔想找半玩伴的时候,怕是他早就被烤成了人干了。那一天下午在堪底斯山脉中发生了一起虐伤惨案,一只黄金巨龙张开翅膀在天上追逐着一个人类,并且不停的用火球轰炸,从早上炸到了晚上太阳下山的时候,这里已经多出了一个巨大的横断裂缝了。然后,御尘风足足在这个横断裂缝中躺了一个月有余。后来他知道了,这不是蜥蜴,是龙——威尔是一只不折不扣的上古黄金龙,除了威尔自吹自擂之外,他还在龙穴内翻出了一本用黄金做包面的书,又一次证实了这一点。不知不觉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一年有余,御尘风对金币的执着简直就让威尔觉得惭愧。他甚至很多时候都在想,要不要将那些生活在龙神界的小菜龙叫来,跟这个男人好好学习学习什么叫做死要钱,最近小菜龙们的爱好从金币开始转向那些不知所谓的骑士小说,整天幻想着一位强悍英俊的龙骑士来将自己带走,再怎么下去,怕是巨龙们的传统都要丢掉了。“喂,人类,整天抢金币你不觉得无聊吗?我们聊聊天如何?”御尘风正坐在威尔的洞穴门口想着对付这是老龙的办法,忽然感觉到身后一阵热气传来,转过头去一看,威尔巨大的身体从洞穴中挪了出来。庞大的龙身上全是金光闪耀的龙鳞,巨大的脑袋上生着龙角,造物主仿佛偏心的将所有有关威武的字眼都集中到了它的身上一般,从它出现的那一刻开始,御尘风就有点呼吸不顺。“是有点无聊,如果你干脆的把它让给我,不就不无聊了吗?”御尘风非常简单干脆。威尔挪动着庞大的身躯走到了御尘风的旁边趴下,巨大的脑袋就放在了他的身边。“首先得向伟大的龙神致谢,我非常感谢他把你送到这个地方来,让我这一年多过得很快乐。”威尔的眼睛望着远处的天空,看不出它心里在想什么。“自我继承了了黄金巨龙龙王的位置之后,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过得这么快活了,这都得多感谢你,我的朋友。”“有人把朋友当挖坑器使用吗?你说这话之前先去看看你的窝里有多少我留下的血泪。”御尘风撇了撇嘴长叹一声:“你说,你一个野兽占着这么多的金币干啥?钱是用来花的,而不是用来看的。你这个样子叫做浪费,我要是你的话,早就将它们花的清光了。”“我的朋友,我当然有我的苦衷。”威尔巨大的龙头摆晃了两下之后重新放好,露出脖子旁边的一团软肉来,这里是黄金巨龙身上最为柔软的地方,御尘风正惬意的靠在上面看夕阳。“你来到这里一年多了,整天没事干,可我却因为跟精灵王的誓言不得不守护在这里,保护着精灵们的安全。算起来,好像也有几万年了吧……最让我头疼的是,那些小龙也不来接替我的位置,我在这里都快发霉了。”“几万年?我要是你,我早就找个地方跳悬崖自杀了。”御尘风乐了,没想到这只老龙还有这么多的苦恼。“你看到悬崖下那个水潭了吗?那就是我总共三十七次跳悬崖之后砸出来的大坑。”老龙说着说着豆大的眼泪就滚出来了:“你以为我躺在一堆金币上很惬意呀,我这是有苦说不出……”“的确……是挺苦的。”御尘风冲着山崖下的水潭看去,心里一阵恶寒。“那你就从来没有想过找个接班人什么的吗?就算是守护者,总有换班的时候吧。”“换班?”黄金巨龙龙王的眼睛忽然一亮,不知道为什么,御尘风总觉得这阵犹如流星一般灿烂的光芒中隐藏着那种只有阴谋诡计得逞之后才有的绿油油的光芒。              
初到贵宝地 二 精灵的新保姆
                  第二天一大早,御尘风正在山崖下的水潭边捉鱼的时候,一阵劲风吹过,黄金巨龙庞大的身躯落在了他的身后。“你终于舍得出来了?”御尘风看也不看就知道是威尔出洞了。这只老龙只有在吃饭的时候才会从自己的龙穴中飞出来。在它的洞穴下这个水潭中物产极为丰富,都是味道鲜美的大鱼,御尘风甚至一度怀疑这个老龙是故意砸出这么一个水潭来的。“来不来一条,新鲜捕捞上来的红鱼。”威尔巨大的龙头点了点,一点也不客气的伸向了御尘风一早上的劳动成果。他的嘴实在是大了点,一根巨大的舌头卷过去之后,什么也没有剩下。龙族的习惯是有便宜不占王八蛋,既然主人开口了,他当然不会客气。御尘风似乎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反正这一天到晚也没有什么事情干,吃完了捞,捞完了吃就是一天之中除了跟威尔争夺金币之外的最大事情了。半小时之后,御尘风捉够了鱼,威尔打了个喷嚏帮他生起了一堆火之后,一人一龙就这么蹲在水潭边烧烤。“我想跟你做个交易。”御尘风正在烤鱼的时候,威尔忽然说话了。“免谈。”御尘风想也不想就回绝掉了老龙的交易。“按照你的脾气,只能占便宜绝不吃亏,我又打不过你,跟你做交易肯定是稳赔不赚,而且还不能连带上诉。”“你为什么不听完我的建议呢?”龙王无奈的眨巴眨巴眼睛,这个人类的确是聪明到了极点。“或许这次我打算吃亏呢?”“那成,你说来听听。”反正烤鱼的时候也是蹲在这里没事做,听听故事还是无妨的。老龙沉默了半晌之后才开口,仿佛是一个几万年前的回忆一般,思考起来极为费劲。罕见的正经语调连御尘风都吓了一跳。“从三万多年前,我们黄金巨龙一族就世代守护着精灵们的生活,在那个时候,堪底斯山脉上起码居住着上百条的黄金巨龙,想当年,我还是一条小菜龙。”威尔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可如今,我继承了龙王之位,依然在守护着精灵们的安全,可我的朋友跟族人却都移居到了阿尼贡森生活,在这片大陆上,我已经是为数不多的巨龙之一了。”“结果呢?”御尘风半天没听明白它在说啥:“你就孤独的想跳悬崖,结果将这个下面砸出一个物产丰富的水潭?”“不,我想回到阿尼贡森去看看。”说到阿尼贡森,这个御尘风倒是知道,以前在跟威尔聊天中他不止一次提到这个地方,听说这里是巨龙的山谷,在那里住着红的白的黑的黄的蓝的绿的各种各样的巨龙,集合了堪纳斯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龙族。每一次说到这里的时候,它就特别的兴奋:“阿尼贡森有我小时候的回忆,你知道,龙也有感情……”说到这里,威尔的老龙头上竟然罕见的出现了一丝红晕,看的御尘风大为惊叹。“明白,理解万岁。”御尘风拍了拍威尔的大头,包含热泪的感叹道:“那里一定有一只你年轻的时候相爱过的漂亮的小母龙。”“两只。”威尔严肃的纠正了御尘风的错误。“是两只最漂亮的小母龙。”用龙息生火烤鱼特别快,而且最大的好处就是篝火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思来控制。两条肥美的大鱼已经烤的外焦里嫩,加上一点这里天然生长的岩盐之后,当真是鲜美无比。一滴油脂从鱼身上滑落下来,落到了篝火中,爆出一团火光。“然后呢?你想跟我说什么?把那两只最漂亮的小母龙送给我?”御尘风拿起鱼来咬了一口,凌空跳起闪躲过了威尔的龙尾抽击之后重新做好:“你的脾气该改改了。打人还不打脸呢。你要跟我做交易,总得把交易的内容说给我听吧?”“我想回去看看那两只小母龙,你来帮我在这段时间里照顾一下精灵,怎么样?”威尔身体重新坐好,将尾巴盘到了身后。“作为报酬,我把我这几万年来收集到的金币分你……一半。”“你会这么好心?要我帮你做什么,说来听听。”御尘风斜着眼睛看着威尔,总觉得这只老龙一肚子的坏水,一不小心就会中招。“我听你说过精灵,他们需要什么照顾,普通人类可没有办法把他们怎么样。”“普通人类是没有办法把他们怎么样。但是暗精灵就不同了。”威尔长长的叹息了一声。“暗精灵非常危险。他们本来叫做棕色精灵,也是精灵的一支分族,可惜他们违背精灵王的意志,修炼那些嗜血邪恶的黑暗魔法,并且抛弃了自己的神邸,改而信奉了邪恶的树精,自此这群棕色精灵才被改称为暗精灵。”“把你的尾巴挪来借我靠一下。”御尘风寻找到了一个舒服的位置之后,摆好了听故事的姿态。“当时的精灵女王当然不会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调集了大量的部队意图将这支暗精灵歼灭,可是却没有想到修行过黑暗魔法和邪恶妖术的暗精灵无比难缠——最可怕的是,暗精灵们甚至可以请动黑龙一族帮助他们作战,那些黑龙是不折不扣的变态!他们完全豁免魔法攻击,而且有极高的物理防御力,不得已我们黄金龙也参加了这一场战役,结果闹得两败俱伤。”“然后呢?”御尘风啃了一口烤鱼,擦掉了嘴角的油渍。“然后,还有什么然后?从此以后两边见面就掐,不死不休。暗精灵退到了深渊地穴中,而精灵则固守在埃鲁登原野,无论那边也没有能力再一次出战了。”威尔张大了嘴,御尘风非常知趣的扔了一条烤鱼进去,威尔一口吞进了肚子之后继续说道:“最近我好像有感觉到了暗精灵的骚动,就在堪底斯山脉一线。”“你是不是觉得我命太长了,特别想帮我减少两年寿命?”御尘风啃完了一条鱼,手里已经换上了第二条:“既然说的这么危险,你为啥自己不去?让我去不是白给吗?”“当然是白给,凭你的本事,如果精灵真的遇到了什么危险的话,在通常情况下,你送上去也是炮灰。可是,如果有我的帮助的话,那就不一样了。”威尔倒是非常诚实的坦白,看到御尘风就要抽刀子砍龙的时候它立刻补充:“我不去当然有我的原因,黄金巨龙出动的话,那么黑龙也必定会出动,到时候打得满天火焰,谁也没好处。”“你是让我去给你当哨兵?”御尘风总算咂摸出了一点味道。“有什么事情的时候就给你吹哨子?”“你倒不傻。人类,算是我们互相帮助吧。”龙王爽朗的笑了:“你陪我玩了一年多,我也陪你玩了一年多——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吗?如果你找到一件好玩的事情,怕是早就离开这个山洞了。怎么样,我现在给你找一份好玩的工作,帮我守护精灵一族的安全,相对的,我就把我洞穴里的金币分你一半。你知道,就算你现在抢到了全部的金币,但是你拿来干什么?”“别扯淡,你明明就是想去见那两只小母龙。”御尘风撇了撇嘴,威尔龙穴中一半的金币对他的诱惑还是不小。而且正如威尔所说,御尘风来到这个世界之后,实在是不认识朋友,也不知道怎么生活,才无奈的在这里跟威尔两个人打发时间。威尔的身份他一早就知道,可惜这个龙王不正经,御尘风更是正经不起来,两个人这么打打闹闹,一直混到了今天。一直到刚刚威尔提出来要将龙穴中一半金币送给自己的时候,他才开始仔细思考这个问题。也好,在无聊的日子里找个事情打发时间,也比跟一只老龙在这里瞎胡闹来得好。“这么长时间了,我还一直真没看出来。”御尘风长长的叹了口气:“你这老龙也不傻。”“如果你认为一只活了几万年的龙还看不透你心里想什么的话,那么这个世界上恐怕就真没有聪明人了。”威尔抬起脑袋来笑了:“我想去阿尼贡森看看我的小老婆,你只要帮我好好的照看着这附近的精灵,不要让她们受欺负就可以了。如果真的遇到了黑龙的话,你赶快给我吹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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