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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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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什么?是神创造的有灵生命?是犯了罪而终身赎罪的生命?是受欲望和精神共同支配的生命,只有完全克制欲望才能获得自由?是社会的动物?是社会关系的总和?是理性、理念的动物?是求快乐幸福的生物?是一种自我创造的自由存在?是情感的、审美的动物?是爱的存在?是信仰的动物?是有意识的符号动物?是意志支配的存在?是性本能主宰的动物?是经济动物?是政治动物?是道德生物?是多元的文化动物?是机器?什么也不是……
神思有些恍惚,我不能回答出人是什么,把上面这些答案累加起来,会是个真正意义上大写的人吗?我不清楚,人真的很复杂。李雯在家很乖,但在外面很疯,从高中出来后,前前后后跟过几个男朋友,做过几次流产手术。我问过她,为何不安心去嫁个人。她笑笑说,趁着年轻多玩一会儿。她有个男朋友甚至是我们这里某黑社会性质帮派组织里的小头目,真有些为她担心。玩火者必自焚。一直以来都没法劝她,她明白的道理并不比我少,想想真有些不甘心。
今天在一起聊天,我把我的意思都讲了,讲得清清楚楚,不喜欢她再这样继续下去。她是我的好朋友,女人应该要个归宿。李雯沉默下来,良久,这才说道,别以为她不想?哪个女孩儿不想找个真正疼自己的男人?可自己没那个资本。家里穷,她也只是个高中生。就是开这片小店最初的钱也是现在这个男朋友给的,那个〃罗汉〃——我们这里对帮派成员的称呼——他能保护她少受点敲诈。她说我没做过生意,不明白的。李雯叹了口气,又笑起来说,人都有命,要认命。她正说着话,她的弟弟忽然闯进店内,来到她面前,把手一伸说,姐先借几佰块钱,有急用。李雯把钱给了他,然后问我,知道他要钱去干什么?我摇摇头。李雯的嘴角往上抿了抿,他八成又是带哪个女孩儿打胎去了。爸爸临死的时候,叫好生照顾他,可没有办法,他太不懂事,上次与人打架,差点被人砍掉手,最后还是求上〃罗汉〃才把那事摆平了。
还能说些什么?这些都是真实的生活,虽然离我似乎很遥远,但它们的的确确每天都在发生。心里闷得很,回了家,才发现嘴里已长出个水泡,连喝稀饭都觉得痛。
第四章情人啊(35)
35
公安来了,是俩警察大姐,和蔼可亲。我开始汇报事件整个过程,她们不断点头,眼里充满母性光芒,真让人恨不得扑入她们怀里痛哭一场。我说完了,她们问我了。谈话严肃,紧张,并且活泼。“你是这家店的老板?”我点头。“怎么深更半夜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总不能说自己被鬼吓得不敢在屋里呆吧,摸摸脑袋,“在家里闷得慌,出来散散步。”
……
我打了个哈欠,真困。她们还在不厌其烦询问每个贼的衣饰、发型、表情等等。有点儿心痛那个年纪小一点的警察同志,她的手正因为这单位时间内高强度的运动而在不停颤抖。这份笔录已经记了厚厚一叠。所以这完全能证明她们的工作是认真的、负责的、也是仔细的。我笑了,“警察同志,如果我什么都知道,人家早也杀人灭口了。”
警察也笑了,“下次不要这么冲动,那时你若能冷静几秒钟,就能为我们提供更多线索。”
我连连点头。
然后,她们叫我在笔录上签字。我签完后,她们满意地点了下头。她们走了,我忽然想起什么,赶紧追出去,“警察同志,昨天晚上有微雨,店里面应该有他们的脚印,这可是重要线索啊。”她们互视一眼,哈哈笑了,“这一块工作由技术科那边负责,再说,你这里也没有被杀人放火,他们哪能抽得出身做这个?”我想想也是,自己又没有当场光荣牺牲,连血都没流一滴,案子当然还不够做脚模的地步。我有些尴尬,我又摸摸脑袋,“警察同志,这么早把你们叫来,可真不好意思,要不要一起去吃点早餐?”她们摆摆手,“不必客气,这是我们的工作。”忽然其中有一个笑了,“我说老板,快去医院看看吧,后脑勺上都长了个小脑袋。”
一个头两个大?难怪我总想摸自己的后脑勺。她们走了,我继续发呆,慢慢走入店内,现在不用保护现场了。吴晴终于来了,从的士上蹦下来,直接蹦到店里面。眼睛四下一扫,嘴角向上一撇,人立刻就嚎出声,“天杀的贼,死爹娘的贼。”骂了几句,犹不过瘾,捡起地上散落的货就往玻璃货柜里砸去,敢情好,又多了一项损失。我开了口,“别这么激动。当心气坏自己,那可真不划算,医院也是要收钱的啊。想开点,破财消灾,就当损献了一份爱心吧。”吴晴扭过脸,脸色煞白,嘴唇哆嗦,冲我骂开了,“你个死人,连个店都看不住。还好意思说。对了,上个月,我叫你去办盗险,你办了没?”她还真说过这件事,不过我还是没有办,因为她一听办盗险需交纳的金额,就忘了自己说过那话,但她现在还是及时地记了起来。领导是永远不会错的,错的只是不能将他意图圆满贯彻的员工。有些头晕,心中没来由地一阵烦躁,我站起身,没理会她。她嚷起来,“死人,你要去哪里?”
我扭过头,凝视着她的脸,我想笑,第一次发现她竟然慌得连妆都没化,她的样子有点儿难看。我微微笑,“吴晴,你眼角还有眼屎没擦干净哩。”她愣了下,忙抬手去擦。我向刚才那两位警察同志学习,哈哈一笑,出了店门。走了几步,坚硬的马路高低不平。我停下脚,努力地定下神,脑袋里忽然一阵阵轰响。后脑勺上的那个小脑袋一定因我对它如此怠慢生气了。我咬紧嘴唇,拦下辆的士,对司机轻轻说道,“去市医院。”
直到坐入车内,我这才惊觉自己的眼泪掉了下来。它们落在手上,很烫。这很可笑,为何要哭?也许眼泪能洗刷干净心灵上的灰尘吧。
第四章情人啊(36)
36
看耶稣言行录,只觉自己被一种感觉支配,被冥冥中一个声音所召唤。耶稣说,人的灵魂在堕落,要用虔诚来赎罪,要用善行来洗涤。但什么才是善行与虔诚?忏悔,把自己的一切都完完全全奉献出来,就是善?就是虔诚?若真是如此,上帝与一个强盗或说是小偷又有何区别?不知自己是否要有信仰,恐怕我永远也成不了虔诚的教徒,上帝不喜欢有思想的奴仆。
爱上帝是可疑的,爱“人“呢?没有哪种灵魂会比人这种生物的灵魂更为肮脏。单位下属一公司原来核定每年上交经营利润为肆百万,但从来就不会超过伍拾万,瘦猴经理拍马溜须的马屁功夫做得实在到家,单位上大大小小的头头包括普通职员每年因此都能收到不少福利,大家也都哑口无言。坑了国家,富了个人,这次搞租赁合同竟标,里面的手脚简直让人看不下眼。去年成立了个服务部,买了些电脑复印机等等,大约花了十五万元,天知道里面有多少猫腻,而这次的招标合同年上缴利润额竟然只是区区五千块。天哪,这未免也太明目张胆。不算在外面承接的业务,光本单位每年在公文处理上起码也会有二三万的利润。当然,这等好事只会落在与领导走得最近的人头上。
这些天,单位上乱得如团稀粥,还直冒白气。大家都在变着法子往自己口袋里多捞一下,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这简直就是明火执仗的抢劫。政策是好的,清理资产,看看自己还有多少家底,可这些平日看起来道貌岸然的和尚硬是要把经念歪。领导得大头,科长得中头,职员得小头,明里暗里的争斗较量哄骗,然后是博奕,然后是妥协……好处大家都要有,毕竟都是一个单位的,所谓家丑不可外扬。我有也份,从下个月薪水里扣二百块钱,我就成为某服务部的股东之一。
我是个安于现状的女孩儿,可以靠梦活一辈子。因为物,人性的挣扎扭曲让我喘不过气来。抑或这就是人性本身,根本就不存在扭曲?不舍是个医生,也许是职业要求,他对某些东西看得很冷漠,而我不能。那天去医院找他,在大门口,有个妇人抱着孩子在哀哀哭泣,地上铺了张纸,说孩子病了,没钱救病,但那些白衣天使与救死扶伤的工作者就恍若眼前只是团空气,仍然是嘻嘻哈哈、面不改色地走来走去,没有人弯下腰,就连马路上的乞丐所收到的施舍也比这妇人多。妇人是来错了地方,她或者是以为医生更有一颗慈悲的心。不舍说,这样的事或者比这更为凄惨的事医院里太多,哪里都有穷人富人,哪里都有看不起病的人,医院不是福利机构,医生也不可能自己不吃饭把薪水全捐出去。不舍的话是有些道理,可我不晓得某些穿白衣服的人在向面有菜色衣衫褴褛的穷人毫不知羞愧地索要红包时,他们是人还是畜生?希望不舍不会变成那样的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在潜移默化中让人一个面目全非。
感谢父母给了我一个条件还好的家庭,不用为衣食发愁,不用担心看不起病。家里有很多大大小小的药,都是爸爸的公费医疗。爸爸身体一直壮得很,但妈妈就是喜欢隔三差五去医院领些东西回来,说是有备无患。但我知道,很多穷人是买不起药的,他们生病了,只能是硬挺。与李雯住一个院里已过世的一个王大妈,患有严重的甲亢,拖了好几年不治,因为没有钱。有一次,我看见她与别人说话。她指着脖子上突起的肿物大声地嚷,治一次得花4000块,妈呀,上哪弄这么多钱?医生说,弄不好会发生癌变,管它呢,活一天算一天,死了拉倒……那时我还小,很怕,那瘤子很大,老也是忘不掉。
我不该这样说话。不舍是我爱的人,爸妈是生我养我并给我优裕生活的人。可心里真是很乱,很难过。家事国家天下事,件件烦心事。有人说〃关我屁事〃,说这话的人本身是个屁吗?
黑夜是生命赐于人类最好的礼貌,在阳台上独坐,享受着属于我一个人的静。美让我痴迷。
黑夜狰狞如铅沉,圆月愁眉黯然声。
祸倚福兮相伴生,红尘总也气难伸。
名利似楼高千层,鸟飞其上化齑粉。
命是风中一根绳,做人何需太认真。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那个叫一人的诗文。唐诗宋词已是登峰造极,其人自出机杼,取其神,忘其形,白话入古诗,流畅明白,琅琅上口。诗有诗心,绕心而舞;诗有诗情,围情而述。文章洋洋,其情洒洒,如水流自然,水花溅起,自有其旋律所在。却非格律所能拘得了。
买了他很多书,他的文字甚为华美,但让我更为砰然心动的是他的思想,平静、淡泊、宽容,又有着挥之不去的哀伤。不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不过钱钟书先生说的也极是,吃了鸡蛋,觉得味道好,也不定要非得去弄清生它下来的那只母鸡长得啥样。人只是或如其文,写下《约翰克里斯朵夫》音乐史诗般华丽宏伟的罗曼罗兰、拒领诺贝尔奖影响整整一代人的萨特、悲剧英雄酒神狂欢的尼采、天才画家毕加索、大小仲马、培根等,其个人品德都是不敢恭维。文字只是工具。而不是更多其他的什么。虽然它能表达你想说的话,但并不意味着能表达你整个的人。
但他们是智慧的,他们在写作思考之时,他们已超越了本身。心灵是浩瀚的,肉体是狭隘的,他们在那时已回到〃人〃纯粹的本身,我喜欢与他们在那个奇妙的空间对话。纸页会泛黄,烟花会逝去,但他们的灵魂会生生不息。
有时感觉离不舍很远,他只看他的专业书,考他永远考不完的资格证书。他活得很实际,我活得很虚幻,孰真谁假?谁能下这个定义?有人说,婚姻是互补的,有人说夫妻间呆久了,连面容都会近似,我不知道我与不舍的婚姻会是如何,只是祈求上苍保佑。我爱他,问了无数次自己,我还是告诉自己只有这个答案。女人真可笑,我很可笑。
雨开始下,把书本合上,听雨。黑夜里,这雨仿佛正滴在空明处,一声声,欲滴到天明。这黑夜的混沌却是个巨大的糊涂。难得糊涂,愚亦非蠢,大智大愚。不舍处世,有时过于精明,也许因为是医科出身,凡事不弄到子午卵丑不肯罢休。这是做学问的方法,但不是做人的方法,今天他因为一个学术上的问题与主任较起真,让人家差点下不了台,这又是何苦?说一下,人家心里明白,自会去查书,原来还真没想到不舍有这种执拗的劲头。做事就怕认真两字,但认真从来就是很多人眼中的沙粒。算了,不想他,想也没用。
第四章情人啊(37)
37
我在病床上躺下来。这里的墙壁比我家那边的还要白。一张白纸上可以画出最美的图画,可这张白纸上到处弥漫着福尔马林的味道。我讨厌这种气味,它让我感觉自己是一个标本。大学生物课时,凸出眼睛的蟾蜍老喜欢张开四肢,露出肚皮毫无羞耻地躺在玻璃瓶里,得意洋洋咧嘴笑。我扭过头打量窗外,那里多少还是有些绿色。叫不出这些灌木的名称,但我知道,就是漫天飞雪,也不能改变它们悠然的容颜。人总以为自己是万物灵长,但有多少人能比它们坚强?
阳光微微泛动,每片叶子都在盎然呼吸中。养分与水在晶莹脉络里流动,它们惬意地舒展开身体。一切生动至极,这些被人熟视无睹的生命,洋溢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大欢喜。它们存在,它们生长,它们从不抱怨,自自然然,简简单单。吴晴在我身后跟了来,看着我后脑勺上的那个小脑袋越长越大,没再指责我为什么不去办盗险,不过看她眉头拧起的样,肯定还是一肚子的意见,这样可不利于身体健康啊,不怕一万,就怕万一,若是一个不小心,扑哧声把它们从双臀处放了出来,那可如何是好?
很早就听人说,生气的时候若多喝些水,能让那些不高兴随尿液排出体外,于是便劝她去喝点水。她摇摇头,表示反对,她说,“你都弄成这样,我哪有心情去喝水?”这应该是表示对我关心吧?我点点头,有些感动。她忽然想起什么,咦了声,“你不是去进货了吗?怎么又回来了?”
我说,“车子翻了,就回来了。”
她叫了起来,“翻车了,那你怎么没缺胳膊少腿?”
我说,“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没缺胳膊少腿。”
她伸手在我脑袋上按了按,“还痛吗?”
是很痛,可美人儿这么温柔地抚摸你,你若说痛,那岂不是辜负了人家一片好意?于是,我眨眨眼睛说,“一点都不痛。”她如释重负长吁一口气,“没事就好,你怎么这不小心?”
我说,“不是不小心,只是有点儿大意。我以为这世道还是邪不压正。”她啐了我一口,“不要这么不正经。”
我点头表示赞同,没有问她昨夜上哪了。她又说,“昨夜,我在上老王那打麻将。”
老王是她的男同事,不过昨夜我打电话给他时,他正与她老婆在做床上运动。当然我没有亲眼目睹,只是听见他老婆在电话那边叫道,“死人,接什么电话?快来嘛。”老王老婆又黑又粗又壮,是学校里的体育老师,这也难怪老王心甘情愿在牌桌上送钱给吴晴了。吴晴并不喜欢他,常说他们是猪。本来我想顶嘴,人家是猪,那你与他们整天打麻将,不也是猪?不过后来想起这世上还有饲养员这一行当,就没敢再吱声。
我皱起眉头,忽然发现一个问题。
吴晴说昨夜她在老王那打麻将,这话就意味着着昨夜我并没有给老王打过电话。老王老婆的声音只是脑海里的幻觉,店被撬了,也是幻觉;公安问我话,也是幻觉;我现在正躺在病床上,还是幻觉……
我是不是在做梦?我张开嘴,把舌头放在牙齿上,然后上下颌猛力一合,我从病床上弹了起来。
吴晴慌了,“马原,你发神经啊?”
脑袋里嗡嗡作响。吴晴说过,她不会再骗我,而我又不是在做梦。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她在老王那打过麻将,时间可能是十分钟也可能是一个小时,然后就走了,而老王还来不及向我澄清这一事实就被他老婆拎了去。
以后的事实证明了我的分析是正确的,这说明我完全具备福尔摩斯那种严谨的头脑,独到的眼光。可现在私人作侦探并不合法,这条发财大计也只能是无疾而终。
医生来了,说我是轻微脑震荡,不碍大事。不过,最好是做个CT检查。做个CT要好几百块钱,但花钱买个心安也是应该。吴晴虽然没有从店铺被窃这一打击中恢复过来,但还是不断点头,批准了这一额外支出,这让我非常感激,因为我刚刚用来挂号支付绷带费的钱,都是从进货款中拿出的。
人生病了,其实也蛮好,能够享受到平日里永远也享受不到的一些温情。我与吴晴回了家,她破天荒地为我从街上买来一大锅鸡汤。现在有钱,那自然什么也有得买,我当然更不会去挑剔这只被用来熬汤的鸡是老母鸡还是童子鸡。做人不要太贪心,人家能给你一点点,你就要学会感恩,学会知足。这样,你才会快乐。把鸡汤喝完了,砸砸嘴,非常美味。结婚这多年,我与吴晴谁也没有下过厨,吃的都是快餐便当或饭店。说实话,这还是结婚以来第一次喝鸡汤,因为大家谁也不曾想到要去喝它。
第四章情人啊(38)
38
不舍情绪很不好。我努力地安慰他。他可真像个长不大的孩子,在某些方面幼稚得让人不敢置信。一个中国人是条龙,三个中国人是条虫,一窝中国人是什么?那只要天晓得。不舍嘴里嘟嘟嚷嚷抱怨着,说明明是他对,可大家连反对的声音也没有,好像都没听见。可掉下枝笔所发出的轻微响声都会让他们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要大。不舍渐渐没有了最初上班时的热情,眉头不展,整日唉声叹气,真替他难过。但说什么才好呢?他是大人,该知道的,他全知道。人得靠自己走出来。
有些苦恼,真想逃开……我现在越来越怕想到结婚,可越不敢想,就越想早点嫁人了事。一切都变得糊涂,就连原来自以为是清晰无比的也是乌七八黑一团。我拒绝去想任何问题。谁道闲情抛弃久,还依旧!还依旧!闲愁最苦,心中更空。
英雄从大洋彼岸打电话给我,情理之中,意料之外。最初拿起电话听到他的声音,很激动。也许离开了,就会有想念,而想念才是这世上最美的东西。英雄与我往日种种一切一下子呼拉拉全涌上心上,酸甜苦辣全都有。英雄的口气有些落寞,不过仍显得很开心,他说他现在有几个金发碧眼的女朋友,一个个开放得不得了,说完就嘻嘻笑。这混蛋,鬼才知道他脑袋里正在转着什么念头。英雄说在国外,最大感受就是自由得不知如何是好,一下子来到那样宽松的环境下,真有失重的感觉。英雄说书本上的英语与当地生活中的口语真有着天壤之别,难以交流,尤其听不懂这些白皮肤人说的笑话,往往他们笑得像群白痴东歪西倒后,他仍傻傻地站着,木头一样。英雄说,在异乡真的孤独,比原来在家乡时整天嚷着孤独嚷没有人理解那真是无法相提并论。英雄憋了半天这才冒出一句——那种孤独真的是可以让心粉碎啊。想像英雄愁眉苦脸的样子,我倒乐了。
电话打了半个小时,他还想说,我却心痛起来,这可是国际长途电话要钱过账的啊。挂了电话,心情忽然好起来了,知道自己还被人惦记着,这应该是件令人开心的事。打开电视,一个频道接一个频道不停换着台,感觉不赖,就连播报新闻的那几张木版画似的脸也是这样和蔼可亲。我在中央二台停下来,上面有群漂亮的模特正在T形台上婀娜多姿。漂亮的东西让人养眼,我当然喜欢,就单从这项功能上来说,漂亮也就是资本。真羡慕她们,天使的脸庞,魔鬼的身材。哈,希望我不是别人眼里魔鬼的脸庞,天使的身材。我把镜子找出来,仔细地看,应该是不差,还有这么好看,我嘟起唇。不舍,我还是情不自禁想起你,你正在干吗?我很想你,很想很想。
会有那么一段时间,所有的文字都是那么矫情无力多余。会有一种感情让文字羞愧难堪并在此时此地此情此景下没有任何意义。不舍,想你,在一个纯粹的茫茫然空间中,我深深地想起你,想你抱紧我,而不仅仅只是抱着,是紧紧地抱,你我之间再也没有一丁点的缝隙。不舍,用你的手、你的胸、你的唇、你的眼、你的心灵、你的一切抱紧我,好吗?不舍,想你,千万遍地想你,亿万遍地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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