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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世绘--情人啊-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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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我不喜欢在教堂里面跪下,更不喜欢去对着某种莫名其妙没有形状无法想像的东西去忏悔。人或是荒唐的,但人不是生而有罪的,原罪感让人根本就没必要存在。我不想反驳上帝,假若真有上帝的话,因为我可以肯定自己不是魔鬼。    
    吃过饭,回到自己的小屋,夜色又来到窗边。罗裘不耐五更寒,星光寂寥,是寒星。“寒”这个词太对了,也不知道先人们是如何想出来的。星星的确与往日不同,冰凉冰凉,凉到骨髓里面了。我在房间里坐,在灯下坐,屋内这一小片光明因为砖砌成的墙而让我独享。屋外的黑暗是我不能想像也不敢去打扰的。我仔细凝视着一只蚊子紧贴着玻璃飞,它不停地翻着跟斗。它看不见更谈不上理解玻璃这种透明的东西。它一定感到慌张,忽上忽下忽左忽右。有些好笑,假如它是一只蝶,我会想起梁山泊与祝英台,可它是一只蚊子,所以我最后还是伸出手,把它捻死。腿上那几个还痒着的红包或许就有它昨夜的苦劳。    
    又想起个故事,说人本来是个完美的圆,而神是人的奴仆。后来在人最得意忘形的时候,神把人劈成两半,这样人就急着去找自己的那另一半,不再拥有生命的力量,人也渐渐成为神的奴仆。这个故事很有道理,就譬如现在的我,除了胡思乱想,就是想他。剪不断,理还乱,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不舍,你听见我想你时的心跳声吗?对你的情意,就像那湿漉的沼泽,我无力自拨,被逐渐吞噬。时至今日,你还是没来找我,我在纸上千百遍写你的名字,然后一一打上叉,我恨你!    
    案头堆着唐诗宋词元曲红楼三国水浒狄更斯卡夫卡萨特泰戈尔……爸爸常笑我是个两脚书橱,我则笑他不学无术。这些书差不多是叔叔给我的,我喜欢他,可他在社会上远远没有爸爸混得好,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怪人。我也是怪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很明白,因为我是女孩儿,爸爸才会允许我看这些闲书,若是宝贝儿子,怕不定他早就会指着叔叔的鼻子骂。    
    喜欢被书包围的感觉,在无数书本中变幻角色,我是女人,我也是男人,我是老者,我还是孩子。这道理,爸爸不会懂的。不舍,你懂吗?千百世的轮回都在今生今世。单位上许多女孩儿正忙着谈情说爱,年纪小小就想结婚嫁人。不舍,我也想嫁给你,什么时候你会拿着花在我身边跪下?    
    


第一章情人啊(5)

    5    
    阳光依旧很好,但有点儿不大对劲。皮肤上好像有了许多蚂蚁在爬,我怀疑是跳蚤,伸手进去,准备摁死几个来。忙乎了一阵,竟然没有找到一只,有点儿失望,再把手拿出来放在阳光底下仔细研究,我的手又粗又厚又大,十指张开就似一个丑陋钉钯。我前妻说我这双手是典型农民的手,说她当时怎么瞎了眼就没看见呢?我说她胆敢恶毒攻击我们的领导阶级农民伯伯,真是活腻了,她就冷笑。她的笑声让我毛骨竦然,我感觉到若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个农民,她就要一脚把我踹下床,于是我说我这双手很柔软,而且不论何时总在泛着红光,相书说,这是大富大贵的手相,我觉得自己很厚颜无耻。    
    我的厚颜无耻明显没有取得预想中的效果,我前妻笑得差点背过气了,她说这只能证明明你骨子里根本就是个农民,没去田里栽禾,手当然会柔软。手之所以会红,是因为营养不差没有贫血。我前妻不无傲慢地举起她两只手让我欣赏,她说你又何必这么辛苦把自己打扮成不是农民呢?你有本事就弹一首“多瑙河”来听听。我傻了眼,那活我还真干不来,每每看见人家纤细的手指在钢琴上小鸟般飞来飞去,我就晕头转向。    
    我前妻是学校里的音乐老师,所以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若她身上有了跳蚤,一定能迅速敏捷地逮住它们。可惜我现在没有钱,如果有,我就跑到最好的医院去,叫他们给我换上那么一双葱葱玉手,我之所以敢这样想,是有科学依据的,报纸上说,现在都能把被女人剪下来的那玩意儿再接上去,那男主角因祸得福,还能跑去拍小电影,换双手那还不是小菜一碟?    
    我不死心,又捉了许久,开始只在胸膛上捉,后来把手伸入后背,最后干脆伸入裤裆,但还是捉不到一只跳蚤。我想我此刻的样子一定古怪至极,几个从我身边走过的女人都忍不住哈哈大笑。有些尴尬,我冲她们笑,就在信心差点崩溃时,我忽然想起,昨天刚洗了澡,刚换了衣服,而我居住的那个房间在我前妻离开后,经过我那一番苦心折腾,应该说是不大有可能还会有任何一种害虫。当然,我是不是害虫,就不予以讨论。那么说,现在的问题不是我是否有能力捉到跳蚤,而是我身上到底有没有跳蚤?    
    可我不敢在大街上把衣服全脱下来。人在洗澡时都是赤条条的,但这种赤裸裸是不能出现在大庭广众下,那是对公众的羞辱。床在卧室里让人放心,没有谁会对它说三道四指手划脚;但当韦小宝把床从丽春院抬出来招摇过市,四周立刻人山人海。韦小宝是皇帝面前的红人,大家还不敢拿他怎么的,只能看个热闹,把这种羞辱当成热闹看。可当张曼玉扮演的那个九世妓女坐在床上出现在街头,大家要毫不客气地把香蕉皮,臭鸡蛋全砸过去。    
    没有办法在此刻证明身上有没有跳蚤,这让人失望,也让我伤心。我叹了口气。这时我看见一个乞丐正悠闲地靠在堵墙壁边。墙壁上贴满各种性病广告。乞丐蓬头垢面。他没穿衣服,衣服都在手上拿着。他不时地从里面掏出某种东西,放入嘴里,然后一嚼。我听见咯吱一声。他满意地舔了舔嘴,然后又把手伸入那堆黑乎乎烂絮般的衣服里。我从他身边走过,没有看清他的脸,阳光照在他身上,发出一片蒙蒙的光,他双腿中间那玩意儿理所当然地笔直翘起,沐浴着阳光。一切是这么从容、惬意、安静。我很羡慕他。但羡慕归羡慕,我还是不能学他一般在墙边蹲下。他是乞丐,没有人认识他,我不是乞丐,这个城市里很多人认识我,我若也想如是这般,怕不用一个小时,就得被送入精神病院,到那时连现在街道上走动所能享受的这一点点阳光都会没有。    
    额头冒出些许微汗。我喘口气,在某幢高楼投下的一片阴影里站住。四周静悄悄,人声离我很远。心中忽然有了一种明悟——让我浑身痒得难受的,或正是头顶温暖的阳光。我皱起眉头,打量着空旷的街道,大家都在上班,我不用上班,所以我看到街道并不如人们想像中那般永远是车水马龙。    
    城市里没有蚂蚁,水泥覆盖了每一寸地面,坚硬的水泥路面在阳光中微微摇晃。我闭上眼,继续思考我为什么要生孩子,要娶她?这个问题显然比弄清她为什么要生孩子要嫁我困难得多。因为我不能去问她,只能问自己。但人都得在别人的视线下才明白自己是否存在,人很难明白自己。自己是什么?是风花雪月,小桥流水?还是大漠黄沙,九霄鹤鸣?    
    人是上帝造的,可有人说,上帝只是一只色彩斑斓的甲壳虫,一脚就能踩得稀巴烂。那么人是否不用踩,上帝迟早也会变成稀巴烂?尘归尘,土归土,是这个意思么?我脱下外衣,天很热,我没有再脱下内衣,虽然心中一阵躁热。我不明白我自己。今天阳光的确很好,但我仍像昨日般把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这是我的愚蠢,怨不得别人。我用外衣擦了下额头的汗水,想起了一些故事。    
    


第一章情人啊(6)

    6    
    月明影疏瘦,夜色似水愁。    
    风吹流云走,唯遗残星漏。    
    花开难久留,日长总多忧。    
    美人已白头,嗟叹黄昏后。    
    我在纸上信手涂鸦,今天中秋,团圆的日子,与爸妈一起吃月饼,然后抬头赏月,天幕蔚蓝,望上去,感觉心旷神怡。远远近近错落不一的屋顶都泛出霜白,街灯的光随月光飘动,浑似在仙境,不似在人间。    
    喝了些酒,头微晕,明月众人望,秋思落谁家?妹妹叽叽喳喳对着天空指手划脚,娇憨之样倒让爸妈开怀不少,童稚的声音可以让人忘了许多,等到她与我一般大,可还会记得今日纯净的心灵吗?不舍,古人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今日此时此刻,你正在想些什么?    
    生活琐屑而且周而复始,像是一台复印机上不断被COPY下的纸张。人的眼便会熟视无睹终至麻木不仁。单位上分一点福利,大家都在比赛心眼,含沙射影地吵了几句,差点儿动起手来,最后干脆抽签了事。说来也可怜,仅仅是因为几只鱼的大小,少吃一口有什么大不了?犯得着这样?但日子就是这样,由不得你不低头,敏感的会迟钝,愤怒的会默然,平凡庸碌似乎就是生活本身。    
    昨夜,去了人民公园,在柔软的柳枝下,抬头看见那轮朦胧之月。月辉清冷,悠悠飞泻,落满肩头,也携起我灵魂,便渴望整个的自己都能化作一缕清烟,随这月华飘去,散尽。一种难以言喻决不是文字可以述及的东西充满心灵。天穹在慷慨施舍,可人类却不晓得抬头去看,总是望着身边眼前,以为那就是一切。我说过我不会去信仰宗教,把心灵交给上帝或是其他的什么在我眼里是很可笑的事。但在那一刻,眼望皎皎明月,一种强烈的冲动在脑海里砰然炸响,呼唤我向它跪下,感觉庄严而又神圣,眼里不知何时就充满泪水。请原谅我无法用更好的文字来描绘那一刻,我不是作家也不是哲人,但一切都在迅速消融,包括我。奇异的无我无物,奇异的空……这就是先人们讲述的那种天人合一吗?今天回想起来,浑身每一个细胞都抑不住哆嗦,只可惜那一刻实在短暂,我还是回了家,因为冷,这是否就是人肉身的局限?    
    人自以为豪的科技文明可以回答得出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但它能回答出花儿为什么在此刻对我笑吗?人本身不过是些碳水化合物,但为什么这些碳水化合物以某种方式组合在一起就会有这么多的奇思幻想?科技让物质极大丰富,但它只是方法,不是生命的实质。有人对牛顿晚年研究神学大惑不解,以为他老糊涂了,其实不然,他明白科学并不能解答一切,所以他要去寻找其他的方式。有时想,科学是把一切东西当成研究的对象,这种理性研究的态度决定了它是柄手术刀,是非人化的,人因为科学会逐渐〃非人〃吗?    
    有些好笑,我想这些东西干什么?既不能当饭吃,更不是什么资本能够去向谁夸耀。不知道其他十九岁的女孩儿是否会与我一般地想问题?这也难怪孙菊就老笑我怪兮兮的。    
    孙菊是我在图书馆认识的朋友,她儿子叫我阿姨,小嘴很甜,我喜欢他。孙菊说我是个怪物,像我这么大的女孩儿不是急着与男朋友手牵手去压马路就是只晓得去为自己挑好看的衣裳,孙菊说这话的时候,眼神定定的,仿佛是遇上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我不喜欢她那样,但还是会把自己对许多东西的困惑说于听她,她总是很安静地坐着,那种姿势让我觉得很放心。    
    李雯也说我怪。    
    李雯是与我一起长大的同学,也是我最好的朋友,她喜欢逛商店,拉着我的手从这家走到那家,嘴里还不时啧啧有声。我也喜欢逛商店,但不喜欢走上太久的路。李雯没有考上大学,现正在当个愁眉苦脸的复读生。我也没有考上大学,我的数理化糟糕得连阅卷老师都不忍心再在上面打叉。爸爸给我安排了这个工作,我不想去,可我还是去了,我知道自己不是念大学的料,人贵有自知之明。不舍考上市里的医学院,大一学生,天之骄子,这让我自卑。算了,不想他了。感觉很不好,有条小虫儿正慢斯条理不慌不乱咀嚼着我的心脏,我想他,我骗不了自己,把手上的笔拿起又放下,不晓得如何是好。雾在窗外升起,夜很深了,明月更见晶莹。爸爸今晚对我说及念成人大学的事,我想去,听说有专门的文学班。    
    ……    
    时间匆匆而过,又是一年,日子平静而又冷漠。春天很冷,心里也冷。每天下班回家惟一可值得欣慰的就是能够在文字中爬行,虽然疲倦,但有满足了某种饥饿后浑身通泰的快感,我就像个吸食鸦片的人。    
    前些天给不舍写了封信,今天到他学校去找他,下午二点的时候,医学院内,紫荆花开满枝头,光秃秃的枝杆上一簇簇令人心惊的艳丽,我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这种花不需要绿叶?不舍来了,我没有抬头,人有时真有超出眼鼻耳舌手的第六感觉。我甚至连他的影子也没看见,但我却清清楚楚知道他正从我身后走来,仿佛有个声音在心底呐喊。他什么也没有说,淡淡一笑,然后把本日记塞给我,我颤颤抖抖接下,眼光迅速一扫,是他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字迹,心立刻就要从嗓子里跳将出来,刹那间我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想告诉我什么?生还是死?可怜的哈姆雷特。    
    几乎是跑着离开那间漂亮的学校,到了人民公园,我都快上气不接下气。仍然是柳枝下,不过有了很多新抽出来的绿芽。我站在树下发呆,手上的东西沉甸甸,我反反复复地想,其实我需要的只是他说一句话,他为何要这样麻烦把日记给我看?有些犹豫,把日记小心翻开,封皮间夹着一张纸,我想这是他给我的回信,屏住气息再把这张折迭得四方的纸打开,这才愕然发觉竟是纸病历!任不舍,男,学生,病毒性心肌炎……这意味什么?脑袋里轰然一声,血往上冲,身体软软地歪在冰凉石椅上,好一会儿,我才定下神,继续往下看。    
    日记的第一页便有我的名字,我叫雨花,没有〃听〃这姓,〃雨花〃看上去俗不可耐。莫不成妈妈是在下雨天生我的?不舍的字很漂亮,是工笔小楷,难怪他会学医,他也的确适合学医。日记第一页的大意是说他知道我对他好,但他希望我们仅仅是好。我没出息,眼泪水立刻不守纪律,飞快淌下,他知道我对他好,还会有什么比这个更为重要?我好开心。    
    接下来几个月的日记里都有我的名字,他一直在注视着我,不舍,你也喜欢我,是这样的吗?可为何从那天开始,日记里再也找不着我的名字?那天发生了什么?你误解我了,不舍,那些男孩儿喜欢围着我转并不等于我就喜欢他们啊。不舍,你说,你很难过,说想忘了我。不舍,你让我心痛,我从头到尾喜欢的只是你,天地可以作证。不行,我得回去与你说清楚。    
    我是疯了,我也真傻,忘了那是一年前的日记,真跑回去你学校,却看见你与一个女孩儿肩并肩在林荫道下散步,你笑的声音很大,你很高兴,女孩儿乐不可支不时弯下腰。你没有看见我,从我眼前与那个女孩儿一起神采飞扬地走过。我想哭。什么是爱?日头从山那边落下去,我这才失魂落魄回了家,继续读你的日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你在日记中慢慢说着话,我闭上眼,眼前又浮起你的模样。情不可尽,言难以及。月亮,星星,还有神明,此刻都在幽静的夜里游荡,它们来来去去,没有谁理会我的声音。我恨自己,也许一切皆为幻象,都是自己凭空臆造。我需要的或只是爱情本身,而不上具体爱上谁。眼泪流下来,镜里这个呆傻脸色腊黄的女孩儿就是自己?再忍不住,猛然抓起被子捂紧脸,我放声大哭,爸妈正在隔壁,不能让他们听见。    
    明天是成人班开学的日子,我要好好学习。再怎么说,我都不要比别人差。    
    


第一章情人啊(7)

    7    
    我是个叫马原的汉人。但不是写《拉萨的小男人》那个伟大的马原。我常为自己与他同名同姓觉得羞愧难当,我不是个作家,我的一切都枯燥无味乏善可陈,我玷污了“马原”这两个字。我曾有过几次强烈冲动,若能把自己的名字改成“马小原”或者“马小小原”,那会有多好!可我妈妈坚决地摇摇头,说这名字是我爸没死之前取的,若是改了就是大大的不孝。这话把我吓着了。我前妻在这点上破天荒与我妈有了共同意见。她撇撇嘴说,马原就是马原,非要把整成马小原,时刻不忘把自己变小来,也太不像男人,没有一点儿骨气。    
    我前妻本来不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叫马原的男人。这都得怪我,有天夜里,我从书橱里翻出马原这本“拉萨的小男人”,她正在看“还珠格格”,可能赵薇姑娘那大嗓门与她弹钢琴时C重音差不多,所以她边看边笑边乐不可支。我悄悄地从被子底下扯出一团棉絮把耳朵塞上,还是不能对付这无孔不入的声音。我便把书放下,下床倒水喝。我的身影挡住了她的视线,她尖叫起来,抓起我放下的书就准备砸过来。    
    我一哆嗦,也叫起来,别砸!    
    我倒不是心痛书,而是担心书砸过来后可能引起的连锁反应。有一次,我没有忍住肚子里的那个屁,很不文雅地在她面前扑哧下放了出来,她当场就恶狠狠把手中的梳子扔过来。出于本能,我避开了。梳子没砸中我,砸中墙壁上的镜子,镜子掉下来,砸碎床头柜上的花瓶,偏偏我就在那花瓶里藏了该死的五百块私房钱。她立刻大呼小叫地跑过来,我那五百块钱也就立刻大呼小叫地蹦过去。这里值得说明一下的是,自从我们结婚后,我所有存折户头都换成了她的名字,用她的话来说,这是党考验我的时候到了。我的房子是在结婚之前买的,户主是我,她纵恿我去房产局改过,我跑到那一问,回来告诉她说,换个户名要交几千元契约税,她这才作罢。    
    也许我是个庸俗的小市民,平白无辜损失了这五百块钱,我是心痛如刀割,这意味着我再也不能与朋友在一起喝酒时作次东。看着她欢天喜地把钱揣入口袋,我差点就要眼泪汪汪,我很想告诉她,那个花瓶是我一个哥们送的,商店里有得卖,一千块钱一个,可打碎了也没法粘得回来,就算谁能力夺造化妙手回春,也没法把碎裂的痕迹消灭干净。后来,我提醒她,街上小摊有一种专练小李飞刀的秘芨卖。她冲我一瞪眼,吼起来,那是骗人的啊,你以为大家都与你一样有一个猪八戒脑袋?我嗫蠕着嘴唇,不敢再说什么。真惭愧,那时我竟然还脸红了,我为自己这么包藏祸心伪劣的谎言羞愧难当。不过这次,当她又想把书砸来,我还是坚决果断地制止了她这一暴力行为。我迅速地冲到床边,与她的距离保持在三十厘米以内。最危险的地方也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她若还要砸我,就有可能砸到她自己。要知道这回虽不是五百块钱的问题,又或者说书砸坏了、我被砸坏了,那没关系,可我身后这台27英寸的大彩电那可是花大价钱买的。她愣了下,没砸。她看看书的封面,以为又是什么宝贝。她惊奇地咦了声,我知道她看见了马原这两个字。然后我看见她把目光停留地书上某页久久不肯离去。    
    我前妻对书一向是深恶痛绝,她一贯认为,书只是一群吃饱了撑着难受的人写给另一群闲得发慌的人的。但我怀疑这不是她的真心话,譬如她常会拿起本琼瑶阿姨的书,把自己弄得泪眼婆娑,当然,也许她并不认为那是书。我之所于敢于怀疑,最重要的原因是我见过她在打麻将时,曾有人对她说书,她当场跳起来杏眼圆睁,虎虎生威,晴空里一连串霹雳炸响。这也不能怪她,“书”与“输”是谐音,那个男人纯粹是自取其辱,不知好歹。我前妻连续呸了几声,这才悻悻坐下,可怜的男人明白自己闯下滔天大祸,马上拆牌打,我前妻要什么牌,他打什么牌,于是我前妻连碰带杠再开花清一色门前自摸第四张二条,终于眉开眼花,大家方喘下一口气。当然这里的“大家”都是男人,几乎都是她同事,我前妻很喜欢与他们打牌,因为老赢,所以我前妻就死活想不通为何在与女人打牌时会老输。我不忍心告诉她男人都没有一个好东西这道理,再说我也希望她老赢钱,赢了钱,哪怕就是一毛钱,她也会心情极好。好心情偶尔会延续到床上,那时她会变得主动奔放,风情万种。    
    我凑过头,这才发现我前妻的目光是停留在一张相片上。那是马原先生于1988年10月即将离藏时在拉萨西郊拍的。目光深沉,满脸络腮胡子。我瞅瞅我前妻,她没有动静,我还真担心她被什么妖魔鬼怪给魇住了,刚想去拍拍她肩膀,她已把书本放下,鼻孔里又传来一声不屑的冷哼,你叫马原,人家也叫马原,你看看人家,那才是男人。我知道马原先生是一个真正的男人,因为我把他这本书读过不下五次,可我前妻不用看里面的内容,光从相片就能得出这个结论,这可真让我佩服得五体投体。    
    我前妻继续看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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