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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妓-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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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卷 白小俊(7)
离开学校的时间不长,但再次走进这里的时候,我感觉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到处是枯黄的落叶,只有花坛中央那一片枫树变得通红。
我这次的惊天举动,在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我已经不再在乎别人的指指点点,现在,我只想见到萧妮。我有许多的话要跟她说,我要抱着她,我要认真地告诉她,一切都过去了,我不会在意以前所有的事。爱情,可以重来。
直得我庆幸的是,我拿刀砍人的英雄事迹已经名震全校,可是我的动机和目的却没有人知道。谢天谢地,你们保护了萧妮,我能想到这些事情对于一个女生的重要性。
学校超市门前,边成买了几包烟走出来,我拿出手机拨通了萧妮的电话。
当听到她手机彩铃的时候,我的心又一次被堵住了。萧妮换了铃声,取而代之的是李圣杰的歌曲。
不顾一切的爱,才算是爱,从来没有感慨,一路走来。
难道,这是她为我而换的么?不顾一切的爱,说得好!如果你是这样想的,我又何尝不是呢?
“白小俊?”
电话里萧妮的声音有些惊讶,也有一丝兴奋。
“我没事了。”
我开心地笑了。
“对不起。”
萧妮的声音低沉了,说得很小。
“你能回到我身边么?”
为爱情付出不一定有回报,但我迫切的希望她能够回来。如果我天性霸道,那这也是我失去萧妮的理由。
萧妮没有说话,我相信她不是在考虑,而是心中早有结果,只是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
亲爱的萧妮,我会等你,我会一直等你。当你觉得适当的时候,请你回到我身边,我臂膀永远只属于你。
寝室还是老样子,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什么蒙上一层灰什么的。每样东西都是熟悉的,床,桌子,衣柜,甚至是口杯,毛巾,牙刷,散落在床角的烟头,堆在柜底的酒瓶。这些不是我的有感而发,而是我实实在在的怀念和依赖。
我再次想起在牢房里度过的那十五天,每一秒钟,都被寂寞缠绕,分秒难熬。
当然,同学问我这些的时候,我会把自己说得很是威武,什么一进去就当上了老大啊,什么身后的小弟几十人拉,什么警察也要给我一丝面子啊……每当我吹牛的时候,边成就在身边哈哈大笑。一年一度的省级青年足球联赛开始了,这可把边成给乐坏了。
当他自豪无比地换上那件曼切斯特联队7号球衣的时候,仿佛就真的成了世界足球先生C罗纳尔多,“哈哈!我的机会来了,我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请那些欧洲豪门俱乐部的球探都来吧,请发现我这个足球天才!”
见到他这兴奋样,我也开心地笑了起来。什么事情,都必须要有伯乐的赏识,这样才能让自己的优势发挥得更好。
足球是这样,爱情何尝不是这样?我和萧妮的爱,时间就是伯乐。
第九卷 白小俊(8)
今天上午是推销课,老师突发奇想带我们去市里观摩营销现场。这我就比较纳闷了,我又不是日本战地观摩团,弄这玩意干什么?
“走,陪我训练去。”
边成这几天一直是疯疯癫癫,简直比中国国足备战世界杯还要疯狂。只要一有时间,他就会去足球场训练。
“你饶了我吧。”
我一脸苦闷。
“今天晚上和师范大学的球队比赛,我不做足准备怎么行呢?”
说完,边成也不管我愿不愿意,抓住我的手就往教室外走。
这个世界,当人有了理想后,人就会变得痴迷,就会变得不顾一切。
晚上的比赛开始了,足球场被白色的吊灯照得无比亮堂,就像白天,更胜白天。前来观看的人很多,可惜我只是一个人坐在看台上。我打过电话给金寒,她却说:我来看球,谁来陪萧妮?
这句话,让我倍感欣慰。
出场仪式开始了,人群中开始沸腾,加油声,呐喊声,欢呼声,各种各样的声音连成一片,一浪高过一浪,一阵嗨过一阵。这场面绝对不亚于04年韩日世界杯决赛。
两支队伍分别走到场中,强大的阵容,整齐的队服,每个人的脸上都是充满着必胜的决心。
我的眼睛就像高空中飞翔的雄鹰,寻找大地上珍惜的猎物。果然,我发现了边成,只见他左手手臂上带着白色的队长袖标,右手放到胸前,头昂得很高,稳稳当当地站在头列,随着国歌的响起,我看到了他脸上了豪迈和激情。
裁判一声清脆的哨音吹响,双方球队马上就进入了状态,一个个就像下山的猛虎,见球就抢,气势如虹。
我点燃一根烟,就这么坐在看台上,无力地看着球场上队员的拼抢。开始看着还好,慢慢地我就发现自己有些审焖疲劳了,这抢来抢去,有什么意思?我是个忠实的铁杆篮球迷,也是个技术高强的篮球手。相比之下,我对于足球的兴趣远远没那么大。
正当我昏昏欲睡的时候,边成发威了,也可以说他发疯了。
球场上,二十三个人,只有边成更显高大。他突然在敌方后场抢到球,我的眼睛顿时一亮。只见他轻松地过人,准确的盘带,速度快得堪比阿根廷神童梅西,当他晃过最后一个防守队员时,电光火石之间,抬臂,起脚,射门……那姿势很帅,就像贝克汉姆踢任意球一样。时间就定格在那一刻。皮球旋转着,就像是一道火光,急速飞向对方的球门。
“球进了!”
现场的解说员似乎比中央名嘴黄建翔还要激动,捏着麦克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随着这一声尖叫,全场开始沸腾了,所有人无不欢呼雀跃,真巴不得放烟花喷香槟才尽兴。
我捏紧了拳头,暗暗说了一声:哥们,好样的。
比赛结束了,我们球队赢了。边成无疑成为了我们学校的英雄,校长对他的表扬更是夸张,称他为“球队救世主”边成一战成名,瞬间就成了学校里所有人仰慕的对象,这可正中了他的下怀,整天笑哈哈的。晚上他对我说,他进球的那一刻,真的很想学习球王马纳多纳的那庆祝动作,用衣服蒙着脑袋,张开双臂,满场飞奔,享受人们的欢呼。
“那你为什么不做?玩低调?”
我抬头看着他。
“不是的。”
边成摇摇手指,“我怕撞上球门的门柱!”
“……”
这几天,边成一直是如日中天,风光无限。
“晚上我有一个庆功宴,你和我一起去?”
边成笑着对我说。
“我不去了。”
我低头抽着烟。
“兄弟,怎么了啊?”
边成疑惑地看着我。
我站起身,走到窗边,把烟头弹了出去,“今天我生日。”
“啊?”
边成听了我的话,惊讶不已,“十九岁生日?”
我点了点头,微微一笑,“你去吧,我等你回来喝酒。”
边成显得有些为难,一边是球队的宴会,一边是兄弟的生日。如果是我处在这个境地,也会左右为难。
第九卷 白小俊(9)
“去吧,我就在寝室等你。”
我依然把笑容挂在脸上,我知道,足球是边成的梦想,对于他,我很支持。
“那,那我去稍稍应付一下就回来。”
边成也拿起一根烟,含到了嘴里。
小的时候过生日,我就会吵着闹着要妈妈给我买新衣服。十几岁的时候过生日,我就会吆喝着一群狐朋狗友出来玩。而现在,我什么都不奢求,我只想萧妮能够陪在我身边。
边成走了,但是他走之前却买来了一个生日蛋糕。
我笑了,蛋糕很大,奶油很白,上面用红色的果酱赫然写着几个大字:兄弟,生日快乐。
空空荡荡的寝室,我一个人坐在桌前,呆呆地望着前眼堆如山高的零食,酒水。夜色越来越黑,星星开始露出光彩,闪着,闪着。
边成还没有回来,我能想象得到他球队的人正在如何地向他灌酒。
孤单的时候,我就会唱歌给自己听。我觉得音乐是个非常好的东西,特别是那些能让人产生共鸣的歌曲。有些歌,真的能够催人泪下。
一个月前,我就开始默默倒数自己生日的时间。我想,等到这一天,我会先和萧妮吃烛光晚餐,然后叫上边成和金寒大玩一顿。
月光照射进来,我突然发现自己今天是的落魄,寂寥,失魂。
我些等不及了,拿起一瓶啤酒独自喝了起来。这瓶啤酒有很多泡沫,当我把瓶盖咬开的时候,喷了我一身,月光把我的衣服度上一层金色,如同我正在接受上帝的洗礼。
孤单的我,什么都可以改变,唯独那颗忠贞不渝的心。
时间已经到了八点,可是寝室里依然还只是我一个人,桌上已经空了好几个酒瓶。我不是一个奢酒如命的醉汉,但我却是个需要酒精来麻醉的失败者。
突然,我看到窗外有有一个影子正朝我这边走过来。身材娇小,步伐轻盈。
萧妮?
是萧妮?
我不会是喝醉了吧?
我使劲揉揉眼睛,锤了锤脑袋,是她,真的是她!
她在我的窗外停了下来。竟然对我露出了笑脸。在微弱的光芒下,她的笑容依然楚楚动人,好美丽,好纯净!
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真实的。突然而来的兴奋和激动却让我有些手足无措,不知道该干什么好,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白小俊,祝你生日快乐。”
萧妮举起了手中的礼物,是一个精美的盒子,上面贴着一朵粉红色的小花。
第九卷 白小俊(10)
“你等我一下!”
我好像突然是从梦中醒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出了寝室。
萧妮,我亲爱的萧妮,你还记得我,你没有忘记我的生日,你是我今天最好的礼物,我爱你。
我的心狂乱地跳动,我真的感觉自己已经飞了起来,短短十几秒就到了她的面前。
萧妮站在那里,鼓着嘴巴,睁大着眼睛,伸着脖子,就这样看着我。
我也没有说话,也就这么看着她。她比以前更加漂亮了,竟然还打上了眼影,粉红色的,很朦胧,很梦幻,很完美。
我抱住了她,紧紧地。
这么多天来,我最灿烂的笑容浮现在了脸上。
“萧妮,我们和好吧。”
我的声音中竟然带着抽泣。
萧妮挣开我的双手,对着我笑了。那一刻,月光也不再是最温柔,“我们一直都是这么好,不是么?”
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自己现在的心情,我只能再次抱住她,就算把她勒得呼吸困难,我也不会放松。萧妮也把手紧紧环住了我的后腰,她在吻我的头发,她在吻我的脸,她在吻我的嘴唇……。时间真的停滞了,我那空空的心里仿佛又变得饱满,是一种甜甜的幸福。
“我爱你。”
我说着,然后疯狂地吻她。
“我也爱你。”
萧妮配合着我。
月光下,星空下,寝室的日光灯下,一对美丽的影子缠绕在一起。很配,不,是绝配。
“以后,再也不能离开我了。”
我们坐到了篮球场上,我一直抓着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前。
她能感觉到我的心跳,也能体会到我急迫的心情,我们有太多的话想说。
篮球场没有铁栏,所以远处的农家楼房历历在目,那忽明忽暗的灯火,那散发着泥土清香的稻田,构成了我们两人完美和谐的背景。
萧妮把双腿伸得很直,把头依偎在我的怀里,我一边抱住她靠过来的身子,一边轻轻摸着她的脸庞。
“以前的事,都过去的。”
我轻声地说着。
“你不生气么?”
说到这里,萧妮似乎又想到了什么,眼睛变得湿润。
“萧妮,不管怎样,不管发生了什么,我都会一直站在你这边。”
“谢谢你。”
萧妮的泪水滴在了我的手指上。
彼此相信吧,虽然有过去的阴霾,但是我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轻浮的男人。彼此去爱吧,就算你毁容了,就算你残废了,我也会陪你到天荒地老。我爱的不仅仅是你的面容,而是你的一切。彼此珍惜吧,直到走进婚姻殿堂。
萧妮,我发誓,我会为你带上那颗爱的戒指。
就在这个时候,我的电话响了起来。不用看,我也知道是边成打来的。
“快,把寝室里的所有吃的东西都拿到篮球场来。”
我大叫着,心里无比畅快。
“干什么啊?”
“你别问了,快点来,把金寒也叫过来。”
我说着挂断了电话,对准萧妮那白皙光洁的脸蛋深深一吻……。等到边成和金寒赶来的时候,看到依偎在一起的我们,都是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
“哈哈,我们在一起了。我们不会再分开了!”
说完,我跑到了篮球场的边缘……。眼前是街道,是民房,依稀还有几辆闪着灯光的汽车经过。
这个夜晚很安静,仿佛所的东西都沉醉于我们的爱情,这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
我把两手合到嘴前,用尽全身的力气,对着远处大声喊道:萧妮,我爱你!
这时候,我已经是热泪盈眶。
笑着哭,最美。
青春,我们在夜色下起舞。
爱情,我们依然不忘记疯狂。
十九岁,今天我满十九岁,这在个青春的末班车上,老天送给我了最好的礼物……。萧妮的酒量大得惊人,这倒是很出乎我的意料。
“都是我那酒鬼爸爸遗传给我的。”
看得出来,她很高兴,玉面微微泛着红润。
边成是最来劲的,他站起身,手拿一瓶酒,笑得很开心。“我们两对终于又在一起,我们以后永远都不会再分开。在这里,我祝福小俊和萧妮永远幸福。”
他就像一个主持婚礼的司仪一样,笑着,说着。
金寒平常不喝酒,但是今天她也破了先例,虽然满脸涨得通红,但她还说了几句比较清醒的话,“萧妮,以后我们四个人都是朋友,我们不分彼此,我们都是最幸福的,希望你和白小俊永远快乐。”
我看到,萧妮脸上的笑容很美丽。
我们就这样说着,笑着,跳着,我真的希望时间不要过去,我愿意就这样抱着萧妮一辈子。
“我有一个提议!”
边成突然正经地说道,“我强烈要求白小俊和萧妮合唱一首歌!哈哈!”
话音刚落,金寒就拍起手来,他搂着边成的脖子,高兴地说道,“对啊,你们两个的声音都很好听,快唱啊!”
在边成和金寒的威逼下,我和萧妮只有乖乖就范。
萧妮:给你一分钟,你若还不行动,你就是没种,装再酷也就都没用。
白小俊:宝贝你不会懂,我就是要你心急,我恋爱能力可是达人的等级……。我唱得很享受,萧妮也唱得很动情,她口中跳动的音符把她照耀得更加美丽。
天籁之音,世界上最完美的结合。
我震住了,萧妮震住了,边成和金寒震住了。
时间,就停在了这里。
萧妮告诉我那边有荧火虫,说完她就拉着我的手朝那里跑去。
深绿色的草木丛里,真的能看见一点一点,一闪一闪的光芒,时而上,时而下,时而不见,时而点亮夜空。
美丽的荧火虫,你是我们的见证者。今天拥有了萧妮,我坚决不会再让她离去。
幸福就掌握在我的手中,在点点光亮的照耀下,我和萧妮再次拥吻到一起。
是那么的恬淡,是那么的深情,是那么的快乐……。月光,星空,灯火。
情歌,舞蹈,美酒。
白小俊,萧妮,边成,金寒。
青春就在这里,幸福就在这里,追求就在这里,梦想就在这里。
我最幸福的十九岁。
第十卷 萧妮(1)
夜幕降临的时候,我看见灰黄色的半空中,有许许多多的蜻蜓在飞舞。
走到校园的每一个角落,都能感觉脚下软软的,很舒适,因为地上已经铺上了一曾厚厚的落叶,虽然干瘪,但尤显金黄。
树木成熟的香味,已经沁入心脾。我能感觉到,秋天来了。
秋天是一个离别的季节,许多小说个电视剧里都会把分手选择在这个时候。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可怜和那不堪回首的厄运真正打动了上天,博得了他的同情和可怜。
我闭上眼睛,仰着头,任由秋风肆虐我的头发,翻动我的群摆。
也许是上天真的开始眷顾我,在我的身边,竟然多了一个朋友,一个形影不离,无话不谈的朋友。她是金寒,当她那柔软的手在我脸上擦拭的时候,我都不好意思再让眼泪流出来。
我们睡在一起,我真正享受到了与知己共眠的快乐。
金寒是个大小姐,有她显赫的家世,可是她从来不在我面前摆出什么架子。对于着些,我有着说不出的感动。原来,一直以高傲出名的金寒也能如此的平易近人。
我一直记得,十月二十八日,是白小俊的生日。
就在这一天,我赌赢了。
白小俊没有嫌弃我,他依然抱着我,依然对我露出邪邪的微笑,他依然对着夜空大声说爱我。
泪水,是幸福的滋味。
金寒说,时间可以清洗伤口。
我点点头。
其实,在我的心中,还有一个最大的秘密,那就是我和胡叶之间发生的事情。我习惯悲伤,却不敢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包括金寒在内。或许就真的像金寒说的那样,把秘密藏在最深处的时候,是很痛的,只有等待时间的流逝而让它慢慢淡灭。
我有权利去追求自己的幸福,我仍然相信和白小俊在一起我们能够快乐。
他生日前一天,金寒可是在街上陪我逛了整整一天。原来,送给心爱的人什么礼物,也是个这么难选择的事。
最后,我买了一支手镯,银的,很亮,散发着光芒。
手镯是女孩的专属饰品,可是现在是什么年代?我相信它戴在白小俊的手上,完全可以打破这个规律。
白小俊是学校里引导潮流的人,他的衣着,他的饰物,无不吸引着别人的眼球。而且,并不仅仅是我这么认为。
这天晚上,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叫浪漫,可是我有一个更离奇的想法,那就是如果可以在篮球场上加一堆篝火的话,气氛会渲染得更加完美。当我把这个想法告诉白小俊的时候,他开心得笑了起来,竟然摸着我的头说,“喜欢幻想的小女孩。”
那一夜,我就躺在他的怀里,温暖,安全。
快乐的时候总是抓不住,但当那瞬间变成了回忆的时候,同样可以让我甜蜜到沉醉。
“白小俊确实不错!”
在食堂里,金寒一边往嘴里送着饭,一边对着我说。
“怎么不错?”
我放下碗,眯着眼睛看着她。
“你知道的,他能抛开过去的一切不快乐,就凭这点,他就是个男人!”
金寒说得义愤填膺,斩钉截铁。
我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不再忠贞,白小俊却能不加计较,甚至没有一点责怪的意思。他只是淡淡地对我说:萧妮,以后有我在你身边,不会再出事了。
当听带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清楚地看见了他眼中有迷茫,有痛苦。我知道,这种事是每个男人所不能承受的,而他只是把眼泪往心里流,却不给我施加一点点压力,以此来保全我们的爱。
深夜,我在流泪。
白小俊,你也在流泪么?
第十卷 萧妮(2)
过去的那些伤痛,我毅然选择遗忘。
当金寒睡着的时候,我会轻轻爬下床,坐到寝室的小窗户边旁发呆。不管是什么季节,夜晚总是那么的美丽,朦胧,安详,恬静。
月光很皎洁,洒进来一束不粗不细的光芒,如烟,如雾,如尘。
我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包烟,万宝路。苍天作证,我绝对不是装高雅,我只是想让自己在深夜里品尝白小俊的味道。烟雾中,我的视线变得模糊,可我的神志却无比清晰。往事,一幕一幕浮上眼前。当我把烟头掐灭的时候,就想CD机里的光盘突然卡带,一切戛然而止……。别人都说,我跟白小俊是绝配。其实,我跟本不够资格。我能够给他的,都是残缺。
也许,所有的忧伤都能被阳光化解,今天的太阳无比鲜艳,让我完全逃离夜晚的无助和寂寥。更让我震惊的是,我看到了白小俊比阳光还要鲜艳的笑容。
第一次发现,竟然有可以打败阳光的东西存在。他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衫,那白色,就像是冬季里没有遭受过任何破坏的雪,温柔,迷人。
“白小俊。”
我抱住了他。以前认为“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是个很夸张的词语,而现在我才知道,这几个字用在自己身上是多么的恰当、贴切。
白小俊吻着我的额头,两支手环住我的脖子。我就这样依偎在他身上,幸福的滋味蔓延全身。
亲爱的白小俊,就这样下去,一直这样下去,行么?
身边有许多学生经过,他们都是像看动物园里的大猩猩一样看着我们。我的脸蛋有些微红,不自然地把脑袋埋进了他的胸前。
就这样,我和白小俊再次成为了学校里最耀眼的两个人。我们不会顾及别人的目光,我们在教学楼前拥抱,我们会在花草中激吻,我们会在夜空下散步。他喜欢牵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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