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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妓-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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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终于明白,什么叫做屋漏偏逢连夜雨,我本就不完整的身体边得更不完整,我本就不干净的身体变得更加肮脏。我闭上眼睛,仿佛自己置身于古代青楼之中,没有身份,没有地位,没有钱财,任那些男人在自己的身上放纵。
麻木,仅此而已。我没有给白小俊完整的自己,今后,也更加不会了。
我笑了,绝望地笑了。
算了吧,萧妮,人生不过白驹过隙,短短一瞬,不必再作停留。就算你死皮赖脸地继续留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人会在乎你。
我慢慢把散落一地的衣服包在身上,抹抹脸上的泥浆,便站起了身。那两只白色的帆布鞋已经湿透了,看不到原来的颜色,上面沾满了被泥水和碎草,孤单地躺在不远处。我没有去拣起她们,既然睡得这么安详和宁静,我又何必再去打扰它们呢?
我光着脚,静静地,一步一步走出去,走出这个没有人烟的地方。
校园还是那么的有规律,大家依然匆匆忙忙地做着自己的事,我看了一眼那威武雄壮的教学大楼,似乎不再留恋。
寝室里没有人,不知道她们天天都在做些什么,为什么总是看不到人影,难道,在我生命的最后一点时间,也要让我享受孤单?
白小俊,亲爱的白小俊,我们分手吧。
当我把这条信息发出去的时候,我咬牙拿出了抽屉里的剪刀。
对于死亡,我曾经无比恐惧。现在看来,我期待死亡,但同样残留着害怕。虽然我心如死灰,但是我发着抖的手背叛了我坚定的心。
死吧,世界已经不再属于我,也许它从来就没有属于过我。飞扬跋扈的青春,到处充满了激情。很小的时候,我还梦想利用自己蓬勃的时光去奋斗一番。现在,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就连我亲爱的白小俊,也没有了。
敢于直视惨淡的人生,敢于面对淋漓的鲜血,这正是大师鲁迅说过的话么?就连他都这样说,我还犹豫什么?
我猛地举起剪刀,闭上眼睛,让自己再也看不到这个世界的一丝光彩。
突然,我的手机响了起来。
算了吧,我亲爱的白小俊,我们真的就是两条平行线,再不会有相交的那一天,你再也不属于我,我也再配不上你。我冷冷地拿起手机,准备按挂断键的时候,却发现屏幕上显示的并不是白小俊的电话号码。
这会是谁?我一片空白的大脑竟然又一次开始了转动。翻看我手机里的所有通话记录,除了白小俊,还是白小俊,这个陌生的号码,不会是他的。
就当做是人生最后的一次交谈吧,不管对方是谁。
第五卷 萧妮(2)
“萧妮,终于弄到你的电话号码了。”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男生的声音,声音尖锐,与白小俊磁性的嗓子差得太远。
“你是谁?”
冰冷的脸,冰冷的语气,冰冷的心。
“你就不记得我了?我叫胡叶啊!”
从他的话中,我听出他有些兴奋。
胡叶?我的大脑再次运转起来,这个名字好像些熟悉,但是怎么样也想不起来。啊?难道,就是上次在我寝室前找我做女朋友的那个男生?
“有什么事么?”
这个时候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竟然有一丝激动。
“我想你了。”
胡叶的声音很小,但是我仍然听得清楚,真切。
瞬间,我的心里无形中升起一丝感动。原来,这个世界,还有人惦记着我,尽管我不认识他。但是现在,只要有人,我就能平静许多。
“谢谢你。”
我慢慢放下剪刀,把手机从左耳换到右耳。
“谢谢我?为什么要谢谢我?”
胡叶的声音有些茫然。
“没什么,你能陪一下我吗?”
我吃惊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样的话,但是这几个字还是无拘无束地从我牙缝里跑了出来。理解自己吧,在这个时候,真的很需要一个人来陪,何况对方还是一个正在追求自己的男生。
“陪你?”
胡叶惊讶地说道,“其实我就是这个意思。”
我笑了,是发自内心的笑。
胡叶还是在我的寝室不远处等我,是那个老地方,离寝室大概五十米的样子。
“你怎么了?”
胡叶见我脸色有些发白。
“没什么。”
我当然不会把自己的噩梦告诉他,说白了吧,现在,他还不配。
“噢,没事就好。”
胡叶似乎跟我很熟,竟然用小指钩了钩我的手。
呵,我没有拒绝,我就像个行尸走肉一样,任由他把我细嫩白皙的小手捏得紧紧的。突然,我的身子猛然触动了一下,想念起白小俊来,跳动的心脏不停地撞击胸口。
这几天下来,我真的没有了白小俊的消息。在教学楼门前等着我的,是胡叶。
胡叶没有白小俊帅,他的身上更没有我喜欢的那种不拘世俗的风格,我看不到那邪邪的微笑,我闻不到那淡淡的烟草香味。白小俊的身影不断在我的脑海中浮现,白色的衬衫,白色的球鞋,斜叼着烟卷,蹲在地上,歪着头……我能做的,仅仅只是怀念。
胡叶似乎很高兴,总是牵着我到处转,他也陪我看星星,只是这时候的夜空,并不能让我感动。星星依然眨着眼,月亮一样是皎洁温柔,可是我却不能完全进入状态。胡叶吻我,他把我抱得很紧,我睁着眼睛,四处张望,垂着的无力摆动双手,任他在我的身上放纵。
我已经不再完整,又何必再去强求那一丝已经不存在的尊严?
白小俊,你知道么,我依然是爱你的。我只是想把胡叶当做你,来填充我寂寞的生活,让我不再想你想到痛不欲生。可是,到现在我才知道,我亲爱的白小俊,任由胡叶再怎么关心我,还是不能进入我的心里,那里装满的全是你的名字,白小俊,你无可取代。
很老土的一句话,世界上最遥远的,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明明知道我爱你,却不能说出口。
第五卷 萧妮(3)
渐渐的,因为我的无所谓,胡叶变得更加放肆起来。
跟他在一起,不再是简单地谈心,而变成了他对我身体无休止地侵犯。忍气吞声,已经成了我的习惯,我还有什么理由去拒绝,去反抗?校园后山的那次阴影一直埋藏在我的心底,我不敢对任何说。我好害怕,害怕这个世界真的不要我了,肯跟我说话,肯跟陪在我身边的,现在只有胡叶一个人。
我对天发誓,我不爱他,甚至有些讨厌他,但我却没有拒绝他。
除了我身体的最深处,我任由他放肆……。白小俊,我现在就像是个死人一样,看到你,我只能掩面而逃。
可是,这个世界上不可思意的事情总是喜欢发生在我的身上。
学校前门的草地上,白小俊再一次出现了。在我仅有的回忆中,好像他还碰到过我和石拓,也是在这个鬼地方。
我亲爱的白小俊,你依然是那么的美,俊朗的脸庞,说话的时候威风八面,大气凛然。打吧,你们拼个你死我活吧,我不在乎了。我看见胡叶的鼻血就像喷泉一样飞射出来,我的心里有一丝可耻的说不出的快感。
我完美的王子,白小俊打架的时候很帅,那个眼神,是那么的有男人味。比美国的WWC里的摔跤冠军贝克恩更加迷人。
一场因为我却与我无关的战斗结束后,白小俊安然无恙,胡叶却喘着大气倒在草地上。
我多么想上前去再摸摸白小俊英俊的脸庞,那清晰的轮廓,是那么的让我沉醉。事情的发展完全在我意料之中,他没有理我,没有理我这个已经不配再跟他说话的人。
白小俊,对不起。
我好想问一句,你还爱我么?
可是,我不敢开口。就算他的回答是肯定的,我又能怎么?
曾经白小俊对我说过,说我很消极,鼓励我要把活泼向上的一面展现出来。其实,我一点也不自信,纵然我有漂亮的外表,却不能说我是一个优秀的女孩。
白小俊没有事,我的心里闪过一丝窃喜。但仅仅只是心里偷偷地高兴,因为我已经没有资格再把笑容放到脸上。
我听到了胡叶痛苦的呻吟,那样子,让我倍感厌烦,甚至有一些瞧不起他的感觉。男人,是这样的么?
我离开了,把胡叶一个人丢在那里。由他去吧,随波逐流也好,自生自灭也好,我不想去管他,我们之间从开始就没有感情可言。我就是一个没有思想的木偶,任由别人摆布。其实,我更像一个孤单麦田里的稻草人,心里有痛,却无法开口。
我又回到了一个人,我没有再去理胡叶,不是白小俊终结了我和他,而是我已经看透了这个世界。引用一句白小俊的经典名言:真他妈无聊。
我感觉自己成了一个尼姑,也许我的宿命就是去当一个尼姑。在那里,你有经文陪伴,你有木鱼相依,别人都和你一样,没有朋友,六神皆空,心死如灰,不会有一丝的杂念。
我确实有过独自去九华山当尼姑的冲动,那里山清水秀,庙宇隐藏在云雾之间,没有人会找到我。而我,却可以安静地度过这一生,不再被红尘所忧烦。想到这里,我自嘲地笑了,当尼姑确实比自杀要好。
可是,我想错了,我发现自己真的很舍不得他,那个让我朝思幕想的他。不管什么时候,我都从来没有停止过对他的思念。
我愿意,依赖在你的怀里,笑着睡过去。
我无比畏惧甚至带着恐慌地对老天说,我还能有这个机会么?
第五卷 萧妮(4)
在梦里,我看见我的心脏,变成了一个小洋葱。一层一层的表皮被撕开,越来越小,越来越小,到最后,什么都没有了,却剩下被刺激流出的眼泪。
这天晚自习下课,我并没有往寝室走,而是一个人走到了操场。隐隐约约记得,很多很多天前,每晚这个时候我都会和白小俊来这里散步,我们就坐在篮球架下,任凭月光洒满全身,地面上两个缠绕的影子,不离,不弃。
我慢慢地走着,突然看见操场旁边不知名的树上开起了花,虽然是黑夜,但是那些含苞待放和那些迎风招展的颜色不怕黑暗,依然拼命地展现自己,那粉红的,那金黄的,竟然还发着光,尽管周围是一片无尽的漆黑。
更让我有些惊讶的是,我看到了萤火虫。
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萤火虫,心里难免有些激动。它们果然像童话里说的那样,一闪一闪像天上的星星,忽明忽暗又像传说中的鬼火。我慢慢走近它们,惊讶的是它们并不惧怕我这个另类生物,反而把我围在中心,翩翩起舞。突然间,我的心里升起了一丝感动,说得更切确点是生起了一丝希望。
那些美丽的萤火虫,闪耀在我的眼前,我由衷地感觉到热爱。这时,一点光亮轻盈地飞到我而边,我听它对我说:萧妮,请你振作起来,白小俊在等你,一直在等你,他不会在意过去的事情,只有他才能真正保护你。
我哭了,感谢这些美好的小生命,它们身上发出的光,点亮了花丛,也点亮了我的心。
我不愿再耽误丝毫的时间,擦擦眼泪,对着这些萤火虫投向了倾城的微笑,然后快步朝白小俊的寝室走去。不管了,不管结果怎么样,所有的思念,所有的伤痛,我要全部告诉他,我要躺在他的怀里,我要亲吻他俊美的脸。
我的脚步越来越快,甚至是小跑了起来。还有五百米,还有三百米,还有两百米……我能远远看到,白小俊的寝室亮着灯。我猜想他此时一定是在抽着烟,和边成高谈论阔。也许,这就是我的一次赌博,白小俊能理解我么?他能原谅我么?他还能回到从前么?我不管了,我真的有太多的话想跟他说,只有他,才是我唯一的倾诉者。
就算我们不能和好如初,我也一定再也不会哭泣。
幸福的笑容真正洋溢到我脸上,我拼命地跑着,想像着将要到来,一直期盼并且牵绕我心扉的画面。但是,就当我离他寝室只有几十米的时候,我听到了熟悉却讨厌的声音。
“五分钟后,我进去把那小子抓出来,你们都跟我狠狠地打,打得越重越好。”
没错,这正是胡叶的声音,我不由地转头望去。哎呀!这里足足有二十多人,只见胡叶站在最中央,向周围的人说着什么。女人的第一直觉是最准确的,我马上意识到这些人就是来对付白小俊的,更让我感到恐怖的是,我还看到了黑夜中几把寒光闪闪的刀。
我能清楚地想到,如果白小俊真被抓出来,会是个什么后果。不行,我不能让他们伤害白小俊,我要阻止他们。虽然我知道自己一个弱女子的能力是多么的微乎其微。
“你们要干什么?”
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我走到了那些人的周围,大声地叫喊着,“你们不许伤害白小俊,坚决不能!”
第五卷 萧妮(5)
这些人听到我的叫喊声,纷纷回过头来看我。我地站在他们一圈子人附近,也傻傻地看着他们。他们人真的很多,围成了一个半圆,有的是黄毛红毛,还有几个人脖子上纹着图案,这分明是一群不良社会青年。我把心提到了嗓子眼,双脚也很不意外地抖了起来。
“你怎么来了?”
胡叶今天很严肃,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脚上是一双擦得蹭亮的皮鞋。
“你不准打白小俊!”
我的声音丝毫没有减弱。
“为什么要听你的?”
胡叶走到我身边,说话冷冰冰的。
看来,今天他们是誓在必得。看到他那冰冷的眼神,我渐渐开始明白自己经起不到作用了,“你不去行么?”
我的声音中带着哀求。
“不去?”
胡叶摸了摸后脑,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里射出一线精光。
感觉还有些希望,我使劲点点头,“对,不去。”
可没想到的是,我的话根本起不到丝毫作用,只见胡叶从腰间拔出了一把很大的砍刀,看也不看我,对着这些人咆哮道:“等白小俊那小子出来了,你们都给我弄死他,出了人命我负责!”
这句话,彻底地把我吓坏了,没想到胡叶还来真的,见他走远,我急忙追了上去,死死抱住他的小腿,“胡叶,我求求你了,请你不要去。”
“你他妈滚开!”
胡叶确实火气很大,后脚跟撞在我的额头上,我瞬间飞出很远。
摩擦了几迷远,我倒在地上,只感觉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模糊的脑海中,我似乎看见了小俊被他们强行拖了出来,二十多人残忍地殴打着他一个人,我能听见刀锋砍断骨头的声音,我的脸上仿佛也沾上了飘过来的鲜血,我能想象到那血肉模糊不堪入目的场面,我能看到白小俊那完美的脸庞被打得青红紫绿,血迹斑斑。
不能这样,千万不能这样!我咬着牙,从地上爬了起来,跑上前去又拖住了胡叶的腰,“求求你不要去。”
我急得哭了出来,虽然我知道我的眼泪已经不再受人的怜悯。
“别烦我!”
胡叶再次抬起脚,用那发着光亮光亮皮鞋重重地打在我了的脸上。只感觉脑袋一阵眩晕,看见了转动的白色星星,就这样,我再次昏倒了过去。
可是,就在我绝望的那一刹那,胡叶回来了。他一支手用力捏住我的下巴,“要我不去也行,除非你陪我一晚上。”
虽然我看不清他眼睛里散发出的淫荡光芒,但是我可以微弱地从他话语中感觉到。
我没有选择,我也没有理智,看着胡叶模糊的脸,我闭上了眼睛……。这是一个不能平静的夜晚,我一直做着噩梦,我一直哭着,喊着,叫着……。唯一能做的,就是把眼睛紧紧闭上,把满满的脑袋全部塞满白小俊的身影,全部都是他。
也许,我救了白小俊。也许,我已经离白小俊更加遥远。
我是个懦弱的女孩,我不懂拒绝,我不懂挣扎,我不懂去为自己的尊严而奋不顾身。但我深深地知道,白小俊是一个勇敢的男孩子,他从不畏惧,好像没有事情能够让他害怕。他有一颗勇敢的心。我需要跟他在一起,我需要让他来教我怎样变得勇敢。
我能做的就是这些,我能付出的也就是这些。虽然,我知道自己做的每一件事都很傻,甚至有些不可理喻。
这是一个多雨的夏天,我竟然真的爱上了站在雨中,任它冲洗着我的整个身体……。
第六卷 边成(1)
长这么大,我只佩服过一个人,那就是我们伟大的毛主席。
我喜欢欣赏品读他的那些激扬的文字,遥想那年代,英姿勃发的毛泽东夹着烟卷指点江山。那风度,绝对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可是,当我到这个学校后,我发现自己又佩服上了白小俊。我一直自认为自己长得很帅,曾经自比安七炫。当看到他之后,我才觉得有些惭愧,更多的是深深的自卑。我不是同性恋者,但是白小俊真的长得很帅,帅到让男生都不能忍受。学校里有很多的女生追他,我除了羡慕,就只有佩服了。
很巧,我们成为了兄弟,因为臭味相投,我们才能无话不谈。一包万宝路,两瓶蓝带,几根绝味鸭脖,一首林志炫的《单身情歌》就拉开了我们的夜生活。正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当然,我和白小俊属于前一类人。
我发现,白小俊是个多愁善感的人,他喜欢一个人对着窗外唱情歌。微微颤抖的白色日光灯下,他单瘦的背影,一阵阵五彩的乐曲飘来。不可否认,他的歌声很好听,说得更详细一点,那就是非常富有感情。我喜欢他那专心致志的样子,陶醉于其中,以至于有一阵子我逼他天天在我睡前唱《牵牵牵手》似乎只有这样,我才能安心入眠。
牵牵牵牵手,一直走到最后,我们开心的梦游。
牵牵牵牵手,永远十指紧扣,我相信我会永远在你左右。
我发誓,如果白小俊进入娱乐圈,绝对是一当红的偶像。不管是哪一方面,他都具备成为人们偶像的潜质。
我们能走在一起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我们都不爱读书,我们同样鄙视那些厚厚的书本,同样讨厌那些烦琐的计算。我们一起翘课,我们一起打架,我们一起在学校看美女……。朋友不在多,而在忠心。或许人生就是这样,有朋友,有烟抽,有酒喝,说说笑笑,轻轻松松,混混沌沌,一辈子也就过去了。
白小俊喜欢打篮球,他是一个街球高手,有时候他玩出的那些花哨动作让我目瞪口呆,我真怀疑他是不是在美国的街头出生。
而我跟他不同,我是一个足球爱好者,说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职业足球队员,我憧憬加入英国切尔西俱乐部,与我的崇拜者兰帕德同时在绿茵场上拼搏。每当我把这个伟大的理想出说来的时候,白小俊就会一瓢冷水泼了过来:什么时代了,中国的足球已经淘汰了。
听到这话,我也就只能沉默。对于中国的足球,我无语。
关于女人,我的要求没有白小俊那么高,看得过去,温柔体贴,也就够了。可是,世事总是事与愿违,并不是说我现在的女朋友长得不漂亮,她很漂亮,而且很高雅,很娇贵,但就是那偏偏就是那高高在上的性格让我有些不能忍受。她叫金寒,是一个富家千金。她爸爸是集团董事长,妈妈是会计师,她总有挥霍不完的金钱,英雄豪杰视金钱如粪土,她却视金钱如玩具。有一次,我看到了她银行卡上那么长的一串数字,当时就有些眩晕的感觉。
在这一点上,白小俊似乎要比我幸福得多,他的女朋友萧妮是我们学校公认的校花,两人比翼双飞,在学校里永远是别人谈论的焦点。
做为他们的好朋友,我忠心祝福他们能永远在一起。
我不得不说的是,他们真的很般配。我本不相信世界上有完美的爱,但是他们走到一起后,我才体会到,这遥远的完美,只有他们两个才能演绎出来。
小俊,加油。
第六卷 边成(2)
白小俊有一个理想的家庭,个方面的条件都很不错。
有一次,我被光荣邀请去他们家吃饭。去的路上,我还有些紧张,因为听他说过,他爸爸是一位人民警察。印象当中,做警察的都比较严肃,我害怕到时候因为自己的不小心失态而让气氛变得尴尬。
来到他们家里,我的眼睛顿时就有些不能适应。这是一套很美丽的房子,除了用“金碧辉煌”这四个字,我想不到用其它的词语来形容。大大的落地液晶电视最先印入我眼帘,挪威吊灯,法国墙毯,各种装饰都异常华丽,无不透出一种富贵的气质。
我走进白小俊房间的时候,更是让我吃了一惊,无数张篮球明星的海报让墙壁已经看不到原来的颜色。
后来我才体会到,他的爸爸妈妈都很热情好客,远远不是白小俊常说的那么凶恶。
相比之下,我的家庭就要逊色得多,我的爸爸妈妈都是生意人,常年奔波在外地。一年四季家里都是空荡荡的,所以有时候就算放长假我也不愿意回去。在这个世界上真正懂我的,非白小俊莫属,他知道我的情况,所以每次他从家里来到学校的时候,总是带来很多的吃的喝的。
说一句比较肉麻的话,对于白小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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